——评社科院开除范亚峰事件之一
陈永苗
因从事教会维权活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基督徒范亚峰于2009年11月2日被以“政治”原因遭开除,法学所有关领导和人事部门宣称是“不再续聘”。长期以来,因为和政治沾边,范亚峰作为副研究员承受了来自体制内的政治暴力,作为基督徒承受了来自家庭教会内部的道德压力。
宗教“迫害”的原因是两个方面,一个方面理所当然是无神论的专制政府,另一方面却是中国家庭教会自己。最近被迫和政治沾边的北京守望教会和上海万邦教会,也遭遇了二重伤害。
愚民和暴民造就了专制。对宗教迫害和维权没有自觉,或者将家庭教会作为异议的堡垒,都是导致和纵容宗教迫害的原因之一。家庭教会所倡言的服从和只要信仰表面看起来冠冕堂皇,言辞振振,却不知道这是中国人的传统,到底符不符合上帝和《圣经》之道,一直没有反思和自觉。用人的道理,替代了神的道理。
服从掌权柄的人与服从上帝之间,我想西方人能够处理得好,当掌权柄的人不是上帝的仆人,而是反对上帝的撒旦时,奥古斯丁教诲说,反抗掌权柄的人才是服从上帝。服从和反抗有一个清楚的界限。而我发现,到了中国这个界限消失了,只有服从没有反抗,一味强调盯在神坛,只注意信仰,甚至把信仰和维权对立起来,你死我活,要信仰就不要维权。黑格尔和卡尔.施密特无不强调,这种惟信仰的道德神秘主义,实际上对专制统治的反映。换成基督教的语言,这是魔鬼进入了统治了人心。
卡尔.巴特认为,从约翰《启示录时代》起到尼采,并非反对政府里的败坏,而是向统治者存在的权力,提出根本性挑战。巴特说,要认识到上帝乃是制服现存不义的胜利者,这便是回归的意义所在,这便是《罗马书》第13章的意义所在。
巴特认为,受到现存秩序秩序伤害的正义感,不会因为与现存秩序的决裂而得以重建。最激进的革命不只是反叛,而且本身也是对现存秩序的辩护和强化,而且比以前过之而不及。反叛者正是通过它的反叛,站到现存秩序一边,胜利之后立即回头是岸,不再是反叛者了。
如何彻底地摆脱现存秩序,包括激进抵抗和革命对现存秩序的延续,是首要考虑的。在巴特看来,反对最激进的革命,并不意味着拥护现存秩序,因为叛逆者一不留神,就会卷入这样的漩涡,将上帝秩序与现存秩序进行进行争执,让上帝来驱赶魔鬼,让上帝与魔鬼之间进行战斗。
当今的中国家庭教会,在政治问题,既不符合福音精神,他们在非政治反政治,与极端政治化之间徘徊沉沦。
家庭教会的政治认识,一方面是要信仰就不要维权,另一方却是政治异教当做福音。二者之间互相掐架没完没了。从1989年之后,很多异议人士皈依了基督教,再到近年来一些自由知识分子也皈依了,尤其在北京。他们之间,对基督教政治的理解,很大还是取决于前者,后者不过是一些小学生,因此给家庭教会带来一个问题是,撕裂了家庭教会本来还可以并存的信仰和政治之间的关系,带来了深深的鸿沟。我甚至看到,不要说维权,甚至面对宗教迫害,也是没有神学和心理上的准备的,一旦遭遇了就慌慌张张,溃不成军,躲闪都没有章法。
因为迫害而与政治沾边的基督徒,因为仇恨,用上帝反对共产党,就把上帝降低到同等的地位上。这样,就把政治反对当作信仰。共产党与上帝作战,争夺人心,可是上帝决不会与共产党作战。在一个基督徒的信仰里,绝不会有半点共产党的阴影。是坚定自己,而不是否定对方。固然,真理让人得自由,可是政治自由,并不是真理,是第二性的。《罗马书》中,虽然蕴含着用上帝诫命来否定掌权者的可能,但是这不属于信仰,而是人的政治。人的政治,当然也要受到基督精神的渗透和主宰,可是并不是信仰。当把信仰下降为一种道德,一种与共产党展开人心争夺的战斗时,就是对信仰和政治二分的突破,魔鬼进入了人心。我把它叫做政治异教。
政治异教的存在有一定的基础,这个基础不仅是89之后的反专制要求,而且与家庭教会受迫害关系极大。也就是政治异教其中一部分是家庭教会受迫害反弹的极端政治化。所以通过批判无法取消和改正政治异教,而是要疏导。法律维权就是疏导,它能够达到政治异教的目的,却没有政治异教的毒害性。而且在政治异教和远离政治之间,达到了平衡,这样避免了家庭教会的巨大分裂。
基督徒该参与政治。其实基督徒的信仰生活,也有一个内圣外王,也就是基于爱而推广于他人,爱他人,希望或者强迫他人接近上帝。既然信仰有了公共层面,就像大乘佛教一样,“外王”构成基督徒完全的一个非常重要部分,没有为上帝做工,就不算好的基督徒。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和世俗王权的关系。世俗王权也是一种隐秘的异教,或多或少的要求监管个人的灵魂,如果一个世俗王权否定或限制对上帝的信仰(主要是通过否定教会),那么与世俗王权的斗争也是基督徒的一部分。
福音是具有政治性的。政法是通向神圣的必要过程,只有穿越了政治和法律,才有可能真正到达神圣之领域。这是,古典思想的一个基本原则,也延续到中世纪,为了要恰如其分的达到所谓的启示神学,就必须首先经历政治学和法学。
阿伦特认为耶稣福音有政治性。阿伦特在《人的条件》中指出,耶稣虽然像一位宗教领袖一样讲话,不过他的思想和最基本的人类经验相关,因此具有政治性,具有重大的政治意涵。耶稣在律法中降临,作为以色列的拯救者。放在与罗马帝国的政治秩序当中,或者抵抗罗马的政治当中,耶稣无法避开政治性。
尼希黛斯在《启示录的宪法学说——从彼特森神学看施密特》中说,在一开始,甚至从耶稣开始,福音宣道便以法和政治的说法来表达,基督教制度也是通过模仿政治制度形成的。彼特森《教义史讲义》,观念史已经确定了这一点,因为“教义”的确定用法,恰恰源于古代的法律语言,指行使国家法权的特定形式。彼特森《〈哥多林前书〉讲义》手稿中说,洗礼是一种法权行为,产生出特定的法权状态—超自然的法权状态,进而产生超自然的在,因为这种法权纠纷是天与地之间的。
对耶稣而言,旷野试探前的思考(超越敌基督的诱惑,例如权柄、食物、神迹),与迷赛亚与犹太国不可分离。如果限制在古典原则里面,那是不是基督必须从敌基督处获得理解,没有敌基督,那么基督精神就无法让人获得理解。《圣经》中对福音的理解,对自由的理解,离不开政治心理经验语境。巴别塔的记忆,在埃及的奴隶记忆,出埃及的记忆,对外战争,大卫王朝的成功与失败,都有规定性的作用。
耶稣之后,偶像崇拜并不是必经途径。固然耶稣是宗教的终结,神话的终结,历史上曾经走法政——神圣的路径,但是耶稣超越了,以神性超越了历史路径的限制。对圣经和律法的偶像崇拜,上帝在其中,就祛除了偶像崇拜性。
我认为在政治异教和远离政治之间,还是有一定的中间地带,这就是家庭教会维权。家庭教会是不是反对专制的坦克我不知道,但是家庭教会必须维护自己的合法地位,维护基督徒的公民待遇,避免宗教迫害。这是必然遭遇的,属于教会生活和政治之间的交叉地带。这无可逃避,没有法律维权,家庭教会没有获得合法地位,那么信仰生活就处于恐惧和胁迫之中。
我在《给改革一个死刑判决》中说,基督教将在未来专制者崩溃以后,在公民社会之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它能够形成社群,实行自治,其领袖将扮演地方精英的角色,有利于地方稳定。我不赞同基督教用于民主运动,尤其是奔向天安门的民主运动,所以我将用法律维权来反对政治异教,把家庭教会放在重建公民社会的伟大使命之中,而不是直接当作武器来批判专制。因为后者将是毒杀家庭教会、基督教和中国命运艳丽斑斓的毒蜘蛛。
近代中国秩序大崩溃是不可挽救的,是古典时代的自然法体系的死亡,类似于西方秩序的瓦解。王国维跳湖的惨烈,不比寻常。这与罗马晚期的大崩溃一样。罗马大崩溃后文明的保存依赖于基督教。中华古代文明的大崩溃也是一样,需要基督教来保存。罗马有个奥古斯丁定来解决,中华文明大崩溃后,也应该有人站出来做奥古斯丁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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