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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苏:中国官方首次举办家庭教会专题研讨会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11-27 点击:
 2008年11月21日至22日,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民族发展研究所(主办单位)与北京普世社会科学研究所(协办单位)于北京昌平联合举办关于家庭教会的专题研讨会,会议主题为“基督教与社会和谐研讨会——中国家庭教会问题专题讨论”。这是首次由中国官方举办关于家庭教会的研讨会。近几年,家庭教会在中国主流社会中的急剧发展,不仅造成社会与学术界的广泛关注,最近也引起了中国最高领导层的高度重视。由于最高领导层的批示,官方的职能部门(例如宗教局,公安部,新华社)已经开始着手对这一问题的调查;官方以及民间的研究机构也出现了相关问题的研究热潮。本次研讨会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召开。

    本次会议的与会者来自四个人群:(1)政府研究机构的官员,包括民族发展研究所的赵曙青所长,王虹和胡建清副所长;(2)官办研究机构和大学的研究教学人员,例如该领域的著名专家刘澎(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所研究员),高师宁(中国社会科学院宗教所研究员),李向平(上海大学文学院教授),于建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所研究员)以及年轻一代的学者范亚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副研究员),孙毅(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副教授),张守东(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并有北京大学,人民大学和复旦大学从事相关研究的研究生;(3)民间的研究力量,诸如李凡(北京世界与中国研究所所长),曹志(普世社会科学网主编)等人;(4)六位特邀的家庭教会成员,游冠辉,江登兴,刘同苏(北京家庭教会),张义南(河南家庭教会),郑乐国,颜新恩(温州家庭教会)。

    所提交的研究报告大多关于家庭教会的发展现状,包括数量,地理分布,文化成分,成因,历史,结构,发展趋势,外部关系,等等。与会者指出目前家庭教会人员众多(会议提交的研究报告提出了从五千万至一亿会众的不同数字),地域和社会阶层分布广泛(遍及整个国家和各阶层人群),内部治理结构渐趋合理,并有走向人数更多,进入更为主流的人群以及治理模式更为完善的趋势。一些与会者特别强调:目前家庭教会的急剧发展,一方面是因为其在上帝的保守下长期坚持十字架道路的结果,另一方面也是由于公民社会的形成为其提供了外部生存空间。

    不少研究报告也涉及了政府的宗教管理政策。几乎所有的报告都认为目前中国的宗教管理机关和规章严重地滞后于社会的发展。这些官方机构和规章是以往政府企图以行政手段干预民间社会的工具;在公民社会逐渐成型之际,它们已经成为专政时代的遗迹(与会者形象地称之为“社会盲肠”)。从本性上看,这种以国家强制力控制信仰的政教合一做法也违背了信仰和政府的性质,在现代的民主社会中必然趋于没落。由于违背了事务的本性和社会发展的趋向,官办的宗教体制在目前只能覆盖很少的人群(在基督教内,仅两千万人左右),而对广大的基督徒(五千万至一亿)几乎没有实际的管辖效力。若强制推行这种滞后且违背事物本性的体制,只能造成政府与广大基督徒的对立。现存的宗教局以及“三自会”为了自身的利益,不可避免地对上隐瞒并歪曲实情,由此诱导政府硬性执行已经无法执行的政策。

    相对于实情研究,会议提出的实际改进方案稍显薄弱。长程的建议包括取消已经不能履行真正管理功能的宗教管理机关(宗教局以及“三自会”),废除违背宪法基本权利的规章(如[宗教事务管理条例],[宗教场所登记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根据事物本性以及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全新的宗教与社团的法律,总之,在政府非意识形态化的大背景之下,全面放弃对宗教信仰及其结社的行政干预,代之以法制化的民主管理体制。更为建设性的近程可行措施包括试行宗教特区,修改规章中的违宪条款,开展政府与家庭教会之间的常规对话,更有意识地运用惯例(未成文法)的管理,在保留官办体制前提下对家庭教会的开禁,概而言之,在社会条件不允许一步到位的情况下,先行某些改良措施,以期最终达到完全的更新。此外,还有怎样先在民间社会自行发展,以及如何在家庭教会内部更新观念和完善治理结构的种种建议。多数与会者都认同如下的预测:宗教管理体制的改变将会遵循以往经济改革的类似路径。

    尽管与会的特邀家庭教会人士和基督教学者肯定家庭教会与政府对话的积极意义,不过,他们一致坚持家庭教会与政府对话的基本底线:只有上帝,才能管辖信仰的精神性存在;任何尘世的权力都无权管理人的心灵;就信仰的内容而言,家庭教会(任何真正的教会)只服从基督而保有自己的自主权利,宁死也不会接受尘世权力的管辖。政府是上帝委托管理外部公共秩序的执政当权者;只要政府将自己管辖的范围局限于外部行为的公共秩序领域,家庭教会一定会按照圣经的教导,在上帝划定的领域里面服从执政当权者。

“凯撒的物当归凯撒,上帝的物当归上帝”。[路加福音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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