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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施特劳斯的政治观念》译序:施特劳斯的启示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01-17 点击:


列奥·施特劳斯传入汉语学术界已近十年,他的思想对汉语学术界很有教益,但并不是绝对真理,还有反省的空间。 
  施特劳斯是西方文明在二十世纪遭受重大怀疑(如斯宾格勒“西方的衰落”)和重大挫折(两次世界大战等系列灾难)后进行统整性的自我理解和反思的一个典型代表,具有异常鲜明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施特劳斯异常强调柏拉图式的“洞穴”,尤其是第一洞穴,而不是经过历史主义和实证主义加工过的“第二洞穴”。施特劳斯认为,洞穴是人们的存在方式,是“转身”(turn around)前的处境,是探究整全(the whole)的起点,是古今之争、雅典与耶路撒冷之争、城与人之争、哲学与诗之争的机体所在。第二,施特劳斯路径特殊。他从犹太复国问题出发,以对莱辛、斯宾诺莎等近代犹太人的处理发现了凝结在犹太问题上的现代性症结,由此发掘了迈蒙尼德的解经法,发掘了阿尔法拉比、阿维罗伊等人笔下保持着哲学与政治紧张关系的古希腊哲人。施特劳斯是典型的犹太—阿拉伯进路,绕过了基督教正统,返回了古希腊哲学,强调理性与启示的对峙。这与以基督教传统内在发展为主体的正统叙述不同,可谓剑走偏锋,但最终发现了能够钳制基督教传统及其现代衍生物(即现代性及其危机)的思想资源:以古希腊宇宙论和城邦政治为背景的“哲学”。第三,施特劳斯有独特的工具,这就是“显隐二重说”。古人借助智者、疯子、癫狂所“秘传”的道理,现代人以自己的名义“公开”传授,这就是政治哲学化或哲学政治化的过程,也是施特劳斯批判的现代性的根本问题。其实,这一问题在基督教传统内早已发生,即逻各斯的基督化和神学的哲学化,新柏拉图主义是其滥觞, 而现代性只不过是逻各斯基督论的世俗翻版。 
  与之相应,施特劳斯具有多重面相。他是个探寻者,引领着读者去探寻西方文明之谜。这种探寻九曲回环,最集中地体现在《思考马基雅维里》一书中,但玄之又玄之后,探寻变成了引领,自然变成了神秘之地,方法亦有教派之嫌。他是个护卫者,护卫着西方文明在根本上的张力,施特劳斯所有论题的经典用词是“争执”(quarrel),而不是“东风压倒西风”或“西风压倒东风”的“强力”,尽管施特劳斯已经明确地意识到,无论是哲学还是神学都有着极为明显的扩张倾向,现代性就是要把这种倾向发挥到极致。他是个反讽者,不时通过对照“会饮”发生于夜间而“法篇”的谈话发生在白天提示读者,俄尔神话、西庇阿之梦、埃涅阿斯之梦才是人世的真相。他说现代德国的悲剧在于德意志虚无主义,还略带不屑但仍保持着充分敬意提及英国审慎通达的和事佬智慧。他是个教育者,至少出版了十五本书,精深研读过大量经典文本,培养了大量学生,形成了一个学派,主持编写了《政治哲学史》。尽管有点小集团密谋的架势,为正派的绅士所不喜,但还是为“作为政治的教育”提供了重要借鉴。最后,他还是个沉默者,对很多重大问题保持着缄默,对很多重要疑问没有给出最终答案。这显示了他的谨慎和节制,但也为尾随者的不同解读甚至相互对立的阐释留下了尾巴,造成了“政治”施派和“哲学”施派的分裂。 
  人们对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的置疑主要在于,什么是“自然正当”,或者说,什么是“自然”,尤其是在现代处境下,“自然”究竟在哪里?施特劳斯几乎从来没有从正面对这个问题给出明确的解答,所以只能通过他浩瀚的解经著作不断领悟。一个初步的回答是,“自然”就是自然,无法落实,也没有明确所指。任何想要将自然予以明示或落实的行动最终来说都会坠入将哲学政治化的深渊。自然就是在“转身”发生之后直观到的事物,也许经过重重迷雾仍是一无所有,但施特劳斯会笑着说,所有想拿到点干货的想法都是着了现代性的“魔”。像沃格林把上帝和真理等量齐观的方式是施特劳斯必定要保持沉默的做法,俩人的通信他越写越短就是明证——他坚持认为,自然跟上帝在质上是不同的,所以才有“争执”。犹太人施特劳斯要以重新确立自然宇宙论的方式为末世论的犹太—基督教传统找到一个多少有些异质的对手——有尊严的“哲学”。这不是黑格尔的螺旋式上升,也不是要对不同人性的普遍化改造,那些想要在追问自然究竟为何物中揭开施特劳斯盖子的人们也会失望,因为施特劳斯始终用追问“什么是自然”的方式使正当保持着被置疑的状态,他希望用哲学和神学都不逾矩的“争执”态势来保持整全之为整全的本质 ——这是最高贵的真理。不过,对于试图探寻有关道德的客观知识而不满足于“高贵自欺”的绅士,肯定会怀疑“超”善恶的东西最终是不是一场虚无。伫立在政治和哲学之间有防火墙或隔离带功能的“教育”也会经受着不断体制化专门化的威胁,逐渐从喜剧变成悲剧。 
  至于施特劳斯是不是反现代性的、要不要返回古代,或者说,他的文化保守主义究竟“保”的是什么,也引发了争论。若要在现代性上立论,以现代性之是非为是非,那么施特劳斯会变得相当“辩证”。他强调,要跳出现代性来理解现代性,与其说这是“反”现代性,不如说是以“非”现代性的方式“是”现代性。若要以统整性的西方文明立论,则能发现施特劳斯所“保”的文化乃是深深植根于西方文明机体的坚硬内核,也就是“‘启示’与‘理性’之‘争’”。有学者认为施特劳斯是披着“神学—政治”外衣的普遍主义, 对任何洞穴或任何异类民族特定的生活方式都有统摄或摧毁的威胁。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可能要同时考虑施特劳斯和沃格林的区别:后者在处理异质文明比如说中国时因为发现了“两种人类”而不得不搁笔,但前者其实一直在“同源而异流”的传统中上下求索,从现代性到犹太—伊斯兰传统再到古希腊文明,自然理性与启示宗教的争执是他的一贯关注,他对异质文明的关心不够。再进一步,普遍与特殊的冲突不是施特劳斯的关注重心,哲学或自然的文化底蕴:“有限存在”才真正构成他思考西方文明基石的根本寄托。对他来说,爱欲的癫狂与普遍人性无关,而普遍人性源于普遍神性,是基督教的发明创造。 
  由此看来,施特劳斯更像是西方文明内部发出的一种声音,有着强烈的“西方特殊性”,尤其彰显经由“神学政治”命题洗礼的政治哲学进路。有学者提出用施特劳斯的方法阅读中国经典,这是个了不起的尝试,但可能会遇到一些困难,毕竟经史传统中基于“实事求是”基础上的“微言大义”还不同于显隐二重说。不过,施特劳斯对塑造一种我们时代所亟须的思想品质却有所启示,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施特劳斯启发我们追问,什么是我们的nomos ? nomos是施特劳斯用来与自然(physis)对举的,自然的发现是政治哲学的开端,对施特劳斯而言也就是西方文明的发轫。但对于既无哲学也无神启的民族来说,nomos意义重大。究其本意,nomos有习俗、传统、习惯等义。放诸于我们的文化传统,则可以相应于“礼法”或“礼俗”。因此,施特劳斯对我们最大的启示是追问,什么是我们的“礼法”秩序?具体来说,这种“礼法”秩序所尊奉的道理何在,它的典章制度是怎样的,“礼”和“法”如何通约,“礼”和 “俗”如何沟连,今天如何承续、重塑和担当“礼法”秩序? 
  第二,施特劳斯启发我们思考,能否以庄严、纯正、刚健的“政治思考”去探寻礼法秩序?所谓政治思考,就是政治逻辑,而不是哲学或诗的逻辑。施特劳斯给出的政治哲学是典型的“神学—政治”思考模式,他的政治哲学史就是依照这种模式思考哲人哲思的历史。他对我们的启示就在于是否可以用政治哲学激活“政治学”,以“西就是西,中就是中”的态度,始终围绕礼法秩序展开,考虑政治制度的现实架构和历史意义,考虑政治观念的载体和抓手,考虑各种政治价值所代表的人群和利益。所谓庄严,就是庄重,有绅士气派,有士大夫担当,端庄威严。所谓纯正,就是不杂私心,真心诚意,所言所思为其大者。所谓刚健,就是坚强有力,就是坚韧不拔,就是坚持不懈。 
  第三,施特劳斯启发我们反省,能否营造一种有力道的学问,能否营造一种有担当能力的政治学?施特劳斯告诉我们,根本问题(fundamental question)是根本不能解决的,但一定要抓住那些力图充分理解、充分承载、充分消化根本问题的人物,发掘他们的思考力,体会他们的切身张力,像他们理解自己那样理解他们。施特劳斯的学生,以雅法、曼斯菲尔德为代表的“政治”施派正是这方面的典型代表。他们上溯亚里士多德、孟德斯鸠、托克维尔的古老政治学传统,直面美国政体,进行了有力道的辩护式研究,提供了林肯、总统制、政党政治、间接统治等“立法”叙事,体现了哲人由之生发的“护卫者”群体的正面形象。 
  以上看法均为个人浅见,在此就教于方家。施特劳斯十分复杂,尚需深入理解把握,可能也需要以超脱的态度不断予以反思性审视。比如说,哲人王和僭主为什么只有一线之隔,凡人“几乎”无法区分?古典自然正当为什么总是被人当成后现代或虚无主义?——不能老是责怪大众无知;施特劳斯的弟子们对于言说和行动不够节制,是否强化了施特劳斯思想中晦暗不明的致命内容?施特劳斯的犹太处境与他所理解的自然之间有没有什么实质性关联?施特劳斯对政治哲学的贡献十分显著,但沃格林等人对基督教传统的理解是否更揭示了西方文明的主流?为什么施特劳斯的政治哲学最终变成了一套从方法、论题到表述都严格教义化的准宗派行为?为什么原本秘传的学问成了公开的“显学”,成为许多青年心甘情愿为之俘获的“新魅”或“心魔”? 
  凡此种种,不可不察。《列奥·施特劳斯的政治观念》一书就是一种还原复杂性和强调反思性的可贵尝试。作者德鲁里教授是自由派知识分子,她对施特劳斯“如其所是”的研究值得关注,对施特劳斯派的批评值得重视。 
  (《列奥·施特劳斯的政治观念》,[加]德鲁里著,张新刚、张源等译,王利校译,新星出版社,2010) 

来自:http://www.douban.com/group/topic/9465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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