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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凡:中国改革的转型和宪政变迁
来源:转自世界与中国研究所网站 作者: 时间:2012-01-12 点击:
《背景与分析特刊第59期》中国改革的转型和宪政变迁——2011年5月23日在台湾东吴大学政治学系的演讲

作者:李凡 发表时间:2011-9-30 11:34:53

谢谢谢政谕教授的安排和介绍。非常高兴能有机会来到东吴大学。去年台湾开政治学年会的时候我过来过一趟,听了几个演讲,发现台湾学者现在研究大陆问题已经非常深入了。从国际的角度来看,台湾很可能会成为世界上研究中国大陆问题最主要中心之一,我觉得比香港强。

开始演讲之前,我先简单介绍一下我们研究所。我们研究所是民间的,属于NGO性质、算是一个民间智库,从93年成立到现在已经18年了,是中国民间成立最早的智库。我们主要是研究政治问题和社会问题,研究民主发展问题。我们也做过一些具体的事情,推动中国的民主发展。比如:1998年中国第一个乡镇长直接选举,在四川步云乡搞的,当时引起了海内外的轰动,这件事是我们帮助地方政府做的,后来乡镇长的直接选举让中央给压了下来,不准再搞。我有一本书就出在台湾,《乘风而来》,专门谈这个选举的。我们还搞过其它许多的选举工作,支持过地方各种的选举,也观察过地方的选举。我们现在特别关注的是基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另外我们也在浙江地区和四川等地,做过公共预算改革,引起了很大的关注,有些事件还引起了轰动。例如去年发生的白庙乡事情,一个乡政府把花的所有的钱,甚至“一块五”都公布在了网上,引起了全国的轰动,这是中国唯一的敢公布他们全部花销的地方政府,这个事情是我们在背后推动的。另外就是浙江温岭的公共预算改革,我们连搞了七八年。我们研究所另外还有一个研究工作,我们从2001年开始,一直到今年,连续出了十几年的中国基层民主发展报告,每年一本书。此外,关于中国民主、中国改革的书籍与文章我们也出版了很多。下一个月有一本书要出在台湾,大概在六月底或七月初了。是关于当代中国的社会运动的,讲中国目前的社会运动的发展情况,并兼谈一下中国目前公民社会的状况。因为我1998年在香港出过一本书,叫做《静悄悄的革命》,那本是讲当代中国市民社会发展的,那一本可能是当时出的最早的关于中国公民社会的书,这本新书是一个续集,等于是谈中国公民社会第二阶段的发展情况。

现在我就回到题目上来,今天的题目是让我谈中国改革的转型和宪政变迁。我想是这样,中国的改革转型,在中国是个研究的热门题目,谁都知道中国在转,到底在怎么转,向哪转,没有说清楚。我们回过头来看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如果一年一年看,你会觉得我们走的很慢,还会感觉到每年往后退,还有一个倒退的感觉。但是你要用一个长跨度来看,五年一看,十年一看,三十年一看,如果跟三十年前比,已经是面目全非。三十年前的中国是什么样,到现在已经是面目全非了,但是真正从学术上能把这个问题交代清楚的也不多。这个事在中国国内讨论的也很多,大概基本上有一个观点,认为中国前三十年是经济改革,第二个三十年应该是社会改革,第三个三十年是政治改革。这是官方学者的讲法。最近北京也提出口号叫做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就是适合了社会改革的需要。我个人认为这个讲法有一定道理,至少可以讲出三个改革之间的关系,是一个不断递进的关系。但是我也不是完全赞成,我认为把这个阶段划分的这么细,可能是有一些问题,因为这三个改革是互相连接在一起的,很多改革是同时在发生的。我在我的新书里讲了,中国的改革转型如果从政治学的角度讲,实际上是两个过程。第一个是从极权主义向威权主义改革,第二个是从威权主义向民主的改革。国内很多学者提出中国要直接走向民主,但是中国目前的阶段应该处于极权向威权的转型。下面我讲的东西,应该还是从经济、政治、社会改革方面来看这种极权主义向威权主义的转型,或者威权主义向民主的转型这样的一个东西。

我首先谈一下经济改革的问题。经济改革从1978年到现在,这个经济改革的转型实际上看得很清楚,基本上是一个由国家控制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型,利用三十年的时间,看到这个转型基本上算是完成,但是离真正的自由市场经济还有很长一段距离。中国政府施压一些压力,比方向欧洲国家啊美国啊,要求他们必须要承认中国的完全市场经济地位,背后当然是有一个经济利益在后头。但是完全市场经济在我看到的是不一样的,中国现在不是一个完全的市场经济国家,我们看到什么?第一:在经济的改革过程当中,仍然保留了一个强大的政府对于经济的控制,这是完全市场经济国家没有的东西,但是在中国全都可以存在。政府是完全掌握了经济政策,社会包括一些民间企业,在政策的发言过程中力度不大。特别是从地方政府来看,就可以看的很清楚,基本上是地方政府在本地想怎么干就怎么干,想制定什么样的政策就制定什么样的政策,然后民间企业或者政府企业要按照政府的意图来做。除此之外就是政府控制了基本上所有的资源,中国的主要资源全部在政府手上,当然可以讲资源都是国有的。实际上,如果我们研究过中国以前的计划经济的特点就可以知道计划经济就是完全政府说了算,私营企业基本上不存在,国有企业服从政府,主要资源全部被国家所掌握。这个计划经济在三十年的转型过程中发生了一些变化,但是政府仍然在政策和资源上牢牢的控制住了经济。第二个特点,就是国有经济力量。国有经济力量现在是非常之强大,中国行业垄断型的企业基本上是国有企业,有几千个大型国有企业,中央的和地方的,基本上掌握了包括国家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以上,比如:石油、煤炭、航空、交通、银行、运输和通讯等,基本上是在国有企业手里。国有经济的力量之强大,是全世界所有的经济中所看不到的,在世界五百强中排名的企业都是中国的国有企业,看不到私营企业,国有经济在中国总的经济中非常强大。第三个特点是在这个转型中出现了一个比较强大的私有经济,这是三十年转变出来的一个重大的成果,私有经济解决了很重要的原来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所完成不了的,就是主要的日常经济用品,原来国有企业解决不了这个问题,这些东西现在交给了私营经济,小型经济来完成,解决了一个就业问题,解决了日常的生活问题。过去中国在计划经济的条件下讲的两个字,一个叫重化工业,一个是轻工业,轻工业这块基本上放给了私有经济来做,重工业这块基本上还是国有企业来做。私有经济力量的出现,包括大量个体户的出现,在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意义应该是非常之大,广泛的解决了就业问题,同时又带起了一个强大的新兴社会力量。这样我们可以基本上对中国经济的改革转型得出一个结论,应该讲,市场经济初步建立了,但还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或者是真正自由的市场经济体制。所以我的结论是一个“部分市场经济”,不是一个完全的市场经济。从法律的角度讲,从宪政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就是中国已经承认了市场经济的地位,虽然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是承认了市场经济,承认了由于市场经济带来的变化,对私人财产的认可;但是在国有经济上,在经济的资源上,在经济的政策上国家仍然占有非常强大的力量。

第二个内容就是社会转型问题。我刚才一直在强调,中国的转型我个人认为是两个转型,一个转型是从极权到威权,一个转型是从威权到民主。那么在极权主义阶段,社会是一种什么状况呢?应该讲没有一个独立的社会,社会已经被国家完全控制住了。就是49年以后,共产党实行的政策是把社会完全的控制起来,所以原来还有的一些学术界经常用的公民社会或者独立的社会组织的存在,到了49年以后在共产党的改造之下,大概是到了50年代中期就已经基本上没有了,文化大革命中出现的是另外类型的群众组织,共产党已经是完全把社会控制起来了。共产党自己成立了一些可以控制社会的社会组织,比方说妇联、青年团、总工会等,剩下的所有的社会组织都统统归结到这些组织里头,这些组织实际上都是共产党的一些机关,都是一些政府部门,执行的都是政府功能。这种社会改造也包括宗教组织,佛教成立了佛教协会、道教成立了道教协会、基督教成立了三自教会,天主教成立了爱国运动委员会。利用这种办法,共产党把全部社会都控制起来了。所以经过了三十年的时间,社会已经被国家完全控制起来了,这个是适合极权体制需要的。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社会的改革,我个人认为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的改革就是允许一些社会团体的出现,开始在民政部成立了一个部门来管理社会组织,最早叫社团司,现在叫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放在民政部里,这样就此从原来完全不承认社会组织的存在,到开始承认社会组织的存在,也要开始管理社会组织,这是一种改革,这是第一步。我记得是在2008年,我参加了北大法学院的一个会,国家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在会上讲,按照当时的统计,中国的社会组织一共有62万个,包括有10万个在社区不用登记的民间组织,就是读书会、钓鱼会、诗歌研究会等类型的,这类组织在社区备案就可以了,不用到民政部门去登记;另外还有4万个叫做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有些类似于台湾的农会,但没有农会的那么宽,例如农民可以成立养猪协会、种植协会、销售协会,这些东西可以是单项成立的,但是统一的叫什么什么农会,这个不行,一定叫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养猪、交通、运输,这些都可以,就是专业性的,然后必须是经济性的,不能是政治性的。很多农民要成立中国农民维权协会,中国农民权利保障协会,这些都不行,这样就允许了一些农村成立的叫做农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有4万个,这两项加起来是14万。另一类是国家办的各种协会,比方说工业协会、轻工业协会、食品工业协会,这些都是原来的政府机构,把它从国家的行政序列当中脱离出来作为行业管理的机构,但是用社团的名义。比方说食品工业协会,全国所有的食品公司都必须加入这个协会,协会的领导人实际上是政府指派的。还有一部分就是国家办的社会组织,例如前面提到的妇联、工会等。这些就是民政部正式公认的社会组织,当时讲出来的数字在62万个。到2009年这个数字到了72万个。这是历史发展的过程,就是共产党逐渐认可了民间的社会组织,这个我认为是中国社会改革的第一阶段。

最近几年,我个人认为是出现了中国公民社会发展的第二阶段。这就是公民社会的发展进程非常快,NGO大量出现,在中国政府认可的无论是62万个还是72万个社团组织当中,绝大部分都没有包括在内。例如,中国的家庭教会发展非常快,一个教会就是一个独立的社会组织,这样的组织大概在一百万个左右,已经超过了共产党总体承认的72万个社会组织,人口在8千万到1亿左右。还有大量的各种各样的其它类型的民间组织,例如有农民就要成立全国农民协会或者中国农民权利保障协会,他们知道政府不会批准,那就先成立,先开展活动,然后同时到民政部们去要求登记,政府当然说这个组织不能登记,不能登记归不能登记,明年来继续申报,这样就变成了一个筹备组,这个筹备组实际上就可以活动了。最有名的一个筹备组叫北京业主委员会联合会申办委员会,已经成立了五六年了,这是北京的一些业主委员会联合起来,想在北京市成立一个北京市业主委员会协会,北京市民政局不予登记,政府不敢承认这个组织,他们就继续以申办委员会的名义进行工作,北京市的城建局、民政局等经常找他们谈话,话里的意思是我们虽然不让你登记,不过实际上是承认了这个组织的存在,不然今天也不会来和你们对话。就是采用了这么一种方式,这些社会组织就实际存在了。类似于这样的机构有很多。我个人统计,实际存在的社会组织在七、八百万个左右,人口大概覆盖了二个亿左右。这就是中国公民社会实际存在的情况,虽然法律上不予认可,但客观是存在的。这就是我们看到的第二个阶段的一个特点。另外一个特点就是社会运动已经产生,这是我刚才前面讲到的这本新书的内容。中国社会运动现在包括了五个方面。一个是知识分子的社会运动,要民主、要自由、要更多的活动空间;第二个是农民的社会运动,要维护自己的权益;还有一个是城市弱势群体的社会运动;第四个就是中产阶级的社会运动,他们虽然高雅一点,要环保等,但是也在维护自己的权益,例如业主委员会,有钱买得起房子,但是房子的管理一塌糊涂;第五个就是我刚才讲的宗教自由的社会运动,这个是目前最引起大家关注的,最近连续出现的守望教会上街祈祷事件这就体现了这个运动的发展。公民社会在中国实际上已经是一个很强大的力量了,但这个事情政府不愿意承认。上个星期共产党的刊物《求是》杂志上登了一篇文章,是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写的,他在文章上讲,公民社会是西方所设的陷阱,我们中国不能掉入这个陷阱,意思就是不能承认公民社会的存在。从官方态度讲,我觉得这个话已经讲得很清楚了,公民社会政府不认可。不承认怎么办,内部消息说是叫做公共社会。这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公民社会是一个学术概念,我觉得谁也抹杀不了,就是说可以不承认他的存在,或者不承认这个概念,但是公民社会的事实是存在的,已经有七、八百万个社会组织,有两亿人口,这两亿人口只讲的是NGO的人口,如果把公民社会的人口算上,中国公民社会的人口在三到四个亿。这么强大的一个社会力量,居然可以不承认。只有承认这个存在,才可以做改革;如果不承认,就没法做改革。所以实际上我们看中国政府的态度,表面上对社会的变化不予承认,但实际上在承认,这就是最近注意到从去年开始在共产党的文件当中,开始出现了一个话语,叫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我的解读就是这个社会已经存在而且强大,而且在挑战,政府怎么办?是承认呢还是不承认,不承认他,但是个客观存在。因此他们的办法是从概念上把它抹杀掉,不希望中国人都知道这个概念,但是从政策上,必须要面对他。所以这个改革目前正在出现,守望教会已经连续七个星期上街,实际上政府人员也在找守望谈,而且也在找北京其它家庭教会的领导人在谈。谈的内容就是怎么办,承认还是不承认守望教会,承认还是不承认家庭教会。就是要对宗教的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这个改革实际上我在温州已经看到了,我去温州的时候,其实温州的政府已经悄悄地在做了,他们不承认教会的存在,不进行登记,但是承认教会的宗教活动场所,这也是一种承认的方式。实际上在中国公民社会发展到非常强大的时候,社会制度改革开始出现,这个改革我觉得很重要的东西实际上就是承认不承认客观现实的问题。要想管理这个已经存在的NGO组织,首先就是先要承认,这是个非常困难的事情。我们从政治学的角度来看,就是我前面讲的,中国正在从一个极权的社会向一个威权的社会转变,在这个转变的过程当中,实际上出现了一个结社自由,不管政府承认不承认,结社自由的事情社会就在做,而且活的很好,活动能力很大,社会成员很多,那实际上的结社自由在中国已经部分出现;实际上的言论自由已经部分出现,媒体可以不登老百姓的讲话,但互联网拦不住老百姓,在互联网上文章一登出来,全国马上就知道,传播力比看报纸还强大。因此实际上的言论自由,实际上的结社自由,实际上的社会运动,都在中国出现。实际出现的状况已经迫使国家必需进行改革。管理国家政策的人,首先要考虑的是现实是什么,首先要承认现实。中国家庭教会人口的总量已经是国家控制的教会总量的四到五倍,这么大的社会力量,国家再说是皇帝的新衣没看见,那怎么行?现在国家管理社会的政策想改,但怎么改,往哪改,改完后效果是什么,结果是什么,一概不知道,所以现在国家的社会管理政策面对的一个最主要的问题就在这里。实际上政府政策背后的决策目标是很清楚的,就是党要管理社会,要控制社会,社会不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去走,所以政府是想把社会重新纳入到共产党的管理体制下来。但是面对的这样一个社会的大变化,这个办法行吗,能有用吗?这个改革我觉得正好是应对了从极权到威权的改变。

在那本新书里我做了一个比较,是以中东国家来做比较的。我去年十一月份去了趟约旦,这是第一次到访阿拉伯国家,我到那去就发现阿拉伯国家比我们好多了,人家至少有公民权,社会组织遍地都是,选举也搞的很好。我们做一个比较就可以看到,比方说中国跟中东国家比,中国有社会运动,但是是分散的、自发的;中东国家可以看到大规模的社会运动已经在出现;社会组织,中国是数量少,而且政府严格控制,基本上没有法律,只有一个社团管理办法,是国务院发行的,严格控制社团组织的登记,中国社团组织登记叫做双挂靠制度,登记非常难,基本不给登记。目前中国正在对这种限制做些小改革,实行类型管理,就是社区服务型的等提供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可以放宽登记,环保类型的都够呛,因为环保组织有时跟地方政府冲突的非常激烈。凡是这种为社区服务的可以登记,剩下的敏感的一概不行,所以这叫类型管理。但是我们看中东,或者台湾或者新加坡,所有类型都可以。中国基本上在社会管理方面没有法律,新闻法没有、政党法没有、游行法没有、结社法也没有,都没有,做一个比较就可以看的很清楚。中国的社会转型,实际上是出现在极权到威权的发展过程当中,社会有部分的自由,但是没有全部自由,没有全部的公民权的落实,只有部分的。所以在这种部分自由的条件之下,国家的管理就不是这种体现公民权的备案制度,而是审批制度。国家审查得很严格,而且每一年还要年检一次。最近国家在北京市做了一个试点,凡是在允许类型之内的这些社会组织,可以到北京市或者区的民政局直接登记,从制度改革上,是往前进了一步,但是再大的进步也没有跳出威权的范围,仍然是从极权到威权的转变中,还没有跳出威权的改革进到民主的发展。我记得一个礼拜以前我在新加坡看选举,看完选举之后,《亚洲周刊》对我做采访,然后新加坡《联合早报》也做了采访,我用新加坡的变化跟中国大陆做了个比较,新加坡只是在选举上没有突破,但是实际上有反对党,老百姓可以有言论自由,但是报纸是控制在国家手里,不过网络上讲话是自由的,政府不拦你,也不许封网,不像大陆封网,新加坡可以有各种各样的社会组织,也可以有信仰自由。就是新加坡自由权是比较高的。我认为,中国政府过去对新加坡的理解是完全错误的,只看到新加坡没有民主,但是没有看到新加坡的自由。中国派了大量人到新加坡去学习,学习完得出来结论是没有民主也可以,只要把老百姓的生活搞好了,老百姓就不会反对你,其实他们完全理解错了,新加坡有大量的公民自由权的存在,然后有一个严格的法治,这个法治在中国政府的眼里是管老百姓的,但是实际上是既对老百姓也是对政府的。中国政府只看到人家没有民主,但是没有看到人家有公民权利。这个公民权的存在,才使得新加坡这几年能在没有民主的条件下,维持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第三个我讲一下政治改革的转型。毫无疑问的是这个转型是从极权向威权的转型。这是第一个阶段,这是我们现在发生的这个阶段。研究政治学的会谈到一个民主的巩固问题,中国也有民主的巩固问题,所谓的巩固就是在这个阶段不能让中国回到文革中去,我们要维持住目前这个阶段的成果。这个阶段有一个什么样的特点呢?比方说已经有了一部分的公民权利,法律上可以通过法律的诉讼来保护公民的权利,也有一定的选举权,例如在村委会和居委会可以选了;还有了一定的言论自由权利,可以在网上发表文章,也可以出点书,都比以前松多了。目前改革的成果要把这些已经到手的东西维持住,所谓的民主巩固就是维持住这些已经得到的成果。如果关注大陆政治的话都会知道,温家宝有个讲话,说现在要关注两个遗毒,一个是封建余毒,一个是文革余毒。这两个余毒是什么概念呢,就是说要从我们现在已经得到的威权体制再退回到极权体制去。在中国目前谈民主巩固的意义是我们不能再从现在的威权主义体制退回到极权主义体制,我们已经有了一定的公民自由权,也就是部分的公民自由权,部分的选举权,部分的结社自由权,这些部分的东西不能再失掉,这就是目前谈论民主巩固的意义。

我们可以看的很清楚,在中国的这个政治的转型就是已经发展到了威权主义。比方说以选举为例,目前共产党承认的选举只是在基层,居委会和村委会选举,还有一个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居委会跟村委会是群众组织的选举,不涉及到政府政策,不涉及到政府官员,中国涉及到政府的一概不能选。法律上讲的很清楚,中国是五级政府,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的领导人都不是老百姓选的,是人大代表选的,乡政府由乡人大选,县政府由县人大选,这样只要把人大代表的选举控制住,就控制了政府的选举。按照中国的法律规定,人大代表的选举只有两级是开放给直接选举的,就是在农村是县一级和乡一级,在城市是区一级,不管任何城市的区。在实际操作上基本上政府全部控制,老百姓根本选不上,选不上人大代表就没有办法影响到政府的政策,也没有办法影响到政府的人事安排。这样五级政府的人事安排全部是共产党说了算,跟老百姓没有任何关系。因此从中国选举的程度讲,远远没有达到国际上威权主义国家选举的程度,我说的不好听,中国只能是部分威权主义或初级威权主义阶段。台湾当年在威权主义的时候,乡、县长都是可以选的。中国现在的规定是人大代表基层两级是可以选的,县长是不能选的,没有一个政府官员是可以由老百姓选的。由于选举被控制住,有关选举的法律很不完备,中国有一个选举法,只是涉及到人大代表的选举,而且选举法里漏洞百出,每五年都要修改一次,但是没有一次是改的好的,改来改去的东西都是在枝节上的改革,所有在选举上的涉及到明确规定的都不改。所以中国的选举法用的是最模棱两可的语言,是那帮人绞尽脑汁写出来的东西。所以这样看中国的政治基本上可以认为是在一个威权主义的框架之下,社会上的反抗运动越来越大,但是看不到反对党出现,反对党一定要从威权到民主转型的阶段才能看到。威权主义正式确立了之后,应该是可以允许反对党的出现,但是是控制性的,国家会对反对党控制得很严,就像新加坡政府对那些反对党一样。中国选举的法律上也有意的回避了选举的争议问题,选举委员会在选举中成立,选举完了后第二天选举委员会就宣布解散,中国最高法院内部通知,凡是涉及到选举的案子一概不受理。法律的改革也同样是这样,共产党始终不同意司法独立,司法一定要在党委的领导之下,要在党的领导之下,所以司法独立在中国是不存在的。我昨天晚上看了贺卫方的关于重庆李庄问题写的那封公开信,现在司法倒退到什么程度呢?文革中是出现了公检法联合办案,指的是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家同时处理一个案件。这样办案速度快,是文化革命中用的办法,文革以后的司法改革不是这样,司法改革要求公检法三个部门之间是互相制衡的,公安局抓的人,检察院认为证据不足可以不起诉,而法院如果认为证据不足可以无罪放人,这三个部门之间是互相制衡的。现在重庆出现的是公检法联合办案,这就回到文革了。总体上中国的法律比较好的是在经济法上,经济法已经跨越了威权体制,进入了从威权体制向民主的转换,经济法律能够秉公办事,这原因也很简单,中国加入到WTO之后,国际的大公司纷纷到中国来投资,中国的法律只能按照国际的标准来办,要不然这些大公司全跑了。但是在政治和社会这一块,中国的法律都不行,只是刚刚跳出极权主义的状态,在经济法上应该是越过了威权主义的状态,进入了一个比较好的状态。

从政治改革的发展趋势上看,其实所有人都感觉到了,不往民主自由的道路上发展已经不可能了。现在从老百姓的要求和社会发展的状况来看,都是要求有更多的自由,更多的民主。今年是基层人大代表换届年,出现了一个状态,老百姓在争代表,要跟地方政府争。今年江西做了一个试点,提前开始选举,但是在新余市,谁也没有想到,出现了四个独立候选人参选,全国的媒体往那里涌,北京的学者纷纷发表言论,支持独立候选人出来选。这几个独立候选人很厉害,拉出了横幅进行竞选。地方政府就把四个人全抓了,选完了才放。所以可以看的出来,从社会的要求来看,老百姓要求更多的政治参与,更多的公民权利,越是弱势群体就越需要政治上的权力,因为他们已经意识到,没有政治上的权力保护不了自己的权利,靠法律没有用,当上了人大代表之后,公安局不能随意抓人了,因为人大代表有一个豁免权,要抓他和判他刑,必须先把人大代表职位免职。这样就把公民权益和政治改革连在一起了,就行成了这么一个局面,但是政府也毫不手软。现在全国的媒体都在声讨江西的这个事情,骂地方政府骂得也很厉害,特别是网站,媒体也在骂。深圳电视台还播了一个消息,实际上在批新华社。在这个当中我们看到的就是中国老百姓政治参与的要求,公民权利的要求是越来越高,而中国的政治渠道非常窄,基本上政治渠道不对社会开放。所以这就回到了亨廷顿的老题目,就是政治参与度越高,政治制度化程度越低,政治就越不稳定。最近福山写了一篇文章,这个人以前是不写中国问题的,但是最近写了篇文章是关于中国的,题目就是“回到亨廷顿”。现在看中国的形势怎么能够看明白呢,就要用亨廷顿的观点来看。但是我们不是回到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而是回到亨廷顿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书《转变中国家的政治秩序》,回到这里,将这个公式重新搬出来。但是在中国政治改革问题上,从中央来看,没有任何的想法,不想改,真的是不想改。所以他们现在提出来的口号是官方学者讲的我们要用三十年的时间搞社会改革,政治改革放一放。其实我不这么认为,政治改革、社会改革和经济改革是联在一起的,未来十年不搞政治改革能不能过的去,我都怀疑过不去。

第四个问题我就谈谈中国的转型对宪政的影响,对宪政变迁的影响。在中国我和很多西方学者谈中国政治改革问题,他们都认为要从法治入手,从他们的角度看问题,认为rule of law最重要。在这样的一个指导原则之下,欧盟,美国也是,在中国进行了大量的法律和人权方面的项目,也包括人权对话,政府之间的人权对话,公民社会的对话等,都放在了rule of law上,但是现在来看,去年和今年在中国发生的事件,将这些法治改革第一的思路全部打破。我碰见这些老外,他们也很悲观,他们说你看看,我们在中国推进法治改革有十多年了,跟中国政府搞人权对话,最后被全部推翻,什么都没有了。宪政这个想法其实也是老外先提的,六四以后,哥伦比亚大学就成立了一个宪政研究课题组,开始逐渐讲宪政,后来就传到国内,一批学法律的知识分子,就开始讲宪政改革。但是法治第一的思路在中国行不通。今年福山出了一本新书,叫做《政治秩序的起源》,新书里就讲得很清楚,谈rule of law的起源。为什么西方国家尊重法治,把法治放在第一位,是因为有上帝的存在,法律背后有一个超越的上帝,就可以形成法治的观念。中国没有这个概念,中国是皇帝说了算的,皇帝是人,是人治。中国历来是把法律看成第二位的,把关系看成第一位的,不管犯多大法,只要能找到关系,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所以这就是中国人的法治观念,就是法律是人办的,法律是人定的,是人执行的,只要是人做的事,中国人都能搞定。实际上中国未来的改革不取决于宪政,取决于老百姓的力量,取决于公民社会的力量。社会力量没发展到那个分量上,就没有用。只要公民社会发展到人口的50%以上,我就不信政府不改,政府敢不改吗?我们在底下做社会调查,看的很清楚,以家庭教会为例,凡是某一个地方的县,或者乡镇,家庭教会达到地方人口10%以上,政府停止一切镇压,为什么不镇压?镇压以后会影响到当地的社会稳定,而且10%以后人员的渗透已经很强了,政府官员中也有不少人可能信了教,那还怎么镇压?所以我总觉得中国未来的真正变革,取决于公民社会的量,只要公民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改革就一定会出现。现在我们不好估计,发展到多少才可以引起这个变化。但是现在可以看到的现象是公民社会的总量可以达到人口的2030%,那么我们看到的一个情况就是在国家和社会之间出现了一个僵持状态,就是社会赢不了国家,国家不搞任何政治改革,但是国家也吃不了社会,而且被逼着要承认社会。这是在20%-30%的人口的状态出现的情况。我觉得再有十年,2020以后中国的政治改革就可能会正式出现,那个时候公民社会的总量达到一定的程度的时候,中国的威权主义的改革就会完全巩固下来,就完成了第一步的改革,而且会启动下一步的改革,就是威权到民主的变革。

另外一个在中国宪政改革当中,我一直强调的一点,从我们的实践经验当中摸索到的,如果讲宪政,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我个人认为是人大,现在我们通过在地方做的各种各样的改革,越来越感觉到人大体制改革在中国未来的社会、法治改革以及政治改革中所占的重要地位。因为宪法的规定,中国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人大,而不是党。当年苏联共产党怎么垮了台,就是叶利钦在议会宣布共产党为非法机构,第二天就没了。共产党非常怕这个,所以用各种各样的办法控制人大。中国人大唯一开的两个小口子,就是基层的乡、县两级人大代表选举,但是也控制得死死的。人大代表实际上全部是政府任命的,但是即使是对这个任命的人大政府也不放心,比方说去年修改了代表法,不允许人大代表自己设立办公室,只能集体见面,不能个人见面,只能人大组织代表跟选民见面。这是因为最近几年,各地的人大代表,虽然不是老百姓真正选的,但是有一些人大代表良心发现,辜负了人民的希望,所以有一些人大代表就开始设立人大代表办公室,接见老百姓,帮老百姓申述,把老百姓对各个部门的意见,转告给政府机关。因为由人大代表一转,政府机关就害怕,就给老百姓办了,如果是老百姓自己去找,没人给办,根本不理老百姓。但是这样一来,那还行啊。去年的代表法的修改是一个真正的向后退的意义上的修改,我们研究所去年十月份和复旦大学合作开了一个研讨会,就是讲代表法的修改问题,所有会议上的人一致批评修改代表法的做法。但是没有用,政府知道社会上的反对,所以急急忙忙的在十一月底,由人大常委会就通过了修改。理由是小改,不需要人大开全体会议,28条改21条还叫小改!其实我觉得通过了也没有用,这些都挡不住社会的变化,只要社会在前进,中国的问题就能解决。再不解决,就是一场革命,要不要,很可能就是这个局面,这就逼着政府要进行政治和法律改革,进行宪政改革。所以我对未来的宪政改革还是抱着一些希望,由于社会力量的壮大,宪政改革早晚会出现,我们会看到。

今天就讲到这里,谢谢大家!

(根据录音整理。提问和回答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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