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并非要比较古今之高下,言制度忌以古度今,因制度并非固化不变,乃随时偕行,况且任何一古人理想之制度不能从当时整体之历史条件中抽离出来而单独用于今。今天党之创制多有超越传统翰林院之处。同时,非是翰林院具体之制度、非是其名,乃是其背后创制之精意可资今日之借鉴。一则,中央政研室、文献室、党史室与党校互相之间可多切实交流,同时分工之上可考虑有统一之协调,更重要的形成贯通之识,即政治通才之培育。二则,以古之精意为鉴,则今有可完善者,如文献室、党史室不止于修史之虚文,当真正“资治”,而修史者亦当有政治通才,与政治实践部门之间可相互流转。古之经筵有日讲,政研室之组织学习,未必尽求之于外,自身亦可为讲者,而有更常规化之讲座--不是讲具体之“治术”(此乃外边延请的专家、学者所讲的专门知识),乃是讲“治道”(古今一贯儒学经史之道,中国共产党得失成败之道)。党校之教育乃是政治家、政治通才,即大臣与“大臣之道”之培养。总之是要最大程度地提升党的这些机构的精神品质与政治能力,从而更精、更纯地得翰林院之精意。值得注意的是,各得士大夫政治中的翰林院的职能之一部分的这些机构无一例外全都属于党的机构,而这些机构的设置又是西方政党政治所无的,乃是中国共产党所特有的。
讨论至此,一个需要专门提出来的问题是,中国共产党的政党政治中,什么是西方政党政治都没有的因素?此所独有之因素又是非形式化,却至为实质化,也最为关键,同时也充满政治正当性。迄今还无人以这种方式发问,这是因为我们对于自己的政制的发问方式往往都是中国政制没有西方的什么什么,即还没有发展、进步到西方,因而无正当性。是到了转换提问方式的时候了!刚才所讨论的中央政研室、文献室、党史室与党校,尤其是全国上下选拔、考核官员的各级组织部等是西方政党完全没有的;与组织部、党管干部相关联的是党政之一体,这也是西方所无的;西方的地方各级领导人也是由选举而产生,而中国党政一体下,党组织系统的省市县委书记等各级官员与政府系统的省市县长等各级官员乃是自由转换。政府的人事部系统貌似选拔、考核公务员,其实与西方独立于政党的公务员系统并不一样,人事部与组织部的差别仅在于其所管干部层级更低而已。
西方政党所无的组织部以及党政一体乃是深植于中国历史文化传统中的士大夫政治。还要专门指出的是,在世界历史上士大夫政治,乃是中国所特有的。组织部与士大夫政治二者都是西方历史文化中所无的,故组织部以及党政一体等这些独有的特点,当在古老的士大夫政治那里找到其隐秘来源,诚所谓古今一体,当然我们要打破在“名”上对于组织部与士大夫政治的分别。过往以列宁式纪律严明政党来解释中国共产党其实还只是看到表层。
故现代中西政党政治之别不在表面的所谓一党制与多党竞争制,乃在于二者之历史文化根基不同:一则有世界史上独有之士阶层及其士大夫政治,另一则无,西方所有者乃是封建制、对立斗争之不同阶层、诸等级会议等。
诚如《周易》所言“不易”与“变易”之辩证,在讨论组织部对士大夫政治之承袭的同时,亦要看到中国共产党的现代政党政治对于过往士大夫政治中党争、组织力不够等长时段问题的克服。中国共产党同时亦当视为百年辛亥革命以来政党政治由不成熟而趋于成熟。其中至为关键者乃是中国共产党的政党政治超越了西方从其自身历史发展而来的西方式政党政治,而最终在“实”上回归于两千多年来发展至为成熟的士大夫政治(这是中国文化之命脉所在),于是才有从吏部转化而来的组织部以及从翰林院转化而来的中央政策研究室、文献室、党校等中国独有的政党政治之创生。“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以及混合政治之意味亦在于此。
当代中国的政党政治学
1. 经学政治学与史学政治学。最近有报道谓北京市中高级官员培训在选择大学专门为其开设的培训课程时,由对于一般的国学兴趣而转向对于史学,尤其是以史资治之兴趣。这显示出作为中国史学核心的政治史作为实践性学问的特点,以及官员们对于延续中国历史政治经验所开始具有的习得意识。只是官员们还只是在用,更确切地说是在“实用”,而非在“体”的层面把握史学。他们未必明言的心中之“体”以及政治正当性多为并不能有效解释当代中国政治实践(即“用”)的西方政治学。于是我们看到的是中国政治理论与实践,即“体”“用”打成两截。此“体”是与中国实际政治无关的虚体,他人之体,但它(以及“正当性”问题)却虚悬在上,使得原本具有政治正当性的中国政治一直处于缺乏所谓正当性的自我意识危机中。而“用”若不能上升到“体”的高度,仅只是较低的、补充性的实用层次,则终不能给官员们提供理直气壮之自信心,如此则永远无法贞定中国的政治道路。故前述船山所提“大臣之道”等须上升到政治学原理的高度。这即是笔者所要提出的“史学政治学”以及“经学政治学”之紧要性所在。这一提法建基于中国之治道以及政治智慧之习得,以及作为中国礼文化、礼教政治之核心的经学、史学上。就经学、史学的分工而言,经学为“体”,提供“道”,即理据;史学为“用”,是经学之“道”“理”在历史之“势”中的展开。二者之合一,即经史之合一乃是理势之合一,明体而达用。经本身其实亦是史,是三代之史,只是从孔子开始即从中提炼出文化价值理想,而历代解经者亦将其对于所在时代的政治经验贯注于其中,形成古今之间持续不断的往返对话。同时这些经注与历代史书一样,亦不断形成新的“道”,如此则有《周易》所说的不变与变化的统一。
2. 中国共产党之政党政治学与中国政治制度正当性之贞定。基于混合政治中现代政党政治的特点,笔者提出中国共产党之政党政治学建立之问题。
由于中国共产党政治乃是党政一体,故但举党,则政府亦在其中而一体研究。如有中国共产党政党政治学建立之学术自觉、理论自觉,则会发现里面充满学术之富矿。首先,目前几乎完全尚未开采的最大的学术富矿,就是将中央政治局集体领导这一政治制度作为学术研究之对象。前面说过,这一制度本身即有政治正当性。以中央政治局集体领导制度为未来中国政治学研究之显学,听起来一定是几乎可以让中外所有人诧异之事。但正如《庄子》所言,众人不诧异、不大笑反而显示不出其乃大道。船山亦提及政治家独立一人所作的政治决断让所有人诧异,其前提乃是平日学识之积累。以中央政治局集体领导制度将成显学之提法是基于前述中国政体特色即混合政治之把握。美国学者自谓美国开国所创之总统制乃是世界之例外并充满自信,套用这一说法,中国之政治局集体领导之学术研究假以时日,既能贞定中国之政治道路,亦能成为世界政治学中一既特殊又普遍之制度,诚为大道是也。限于目前研究条件之限制,对于政治局集体领导制度之研究,可以尝试由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党校等机构先行进行研究。
由于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制度中无所不在的领导地位,中国政制的正当性与中国共产党的政治正当性几乎是同一个问题。故在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正当性时,须紧扣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核心这一主轴,并就党的这一全面领导地位作出新的解释。此一解释不同于过往一党执政、党政关系的讨论--或是隐含性的批评、取消党的领导,或是党建研究的实用化、非学术性,乃是着眼于中国共产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立国规模之弘远,在此前提下考察党政关系以及对制度的具体损益。以下就六个结构性的方面提出新的解释。
第一是党委制。党委制是集体领导和决策,个人分工负责,即集体决定重大问题的一人一票表决制,各级党委书记对日常工作负责。重大问题和日常工作之间的界限固然没有严格的规定,但并不等于是过往研究所批评的暗箱操作,其中的不成文的惯例以及实际运作的分寸把握,乃是政治所必有的含糊性所在,并不涉及正当性问题,也就不是所谓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
中央一级,需要层层推进的研究有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全会、中央工作会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等)、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实际的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总书记、中央书记处。已有研究注意到,党的全会召开之前,有长达一年多的酝酿时间。这虽不同于西方的选举、国会的听证,但却有充足的政治正当性,正如周恩来所言“议事精神不在于最后的表决,主要在于事前的协商和反复的讨论”。(《周恩来统一战线文选》,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34页)党在重大决策之前都有广泛的协商、酝酿,这是中国的民主,是党的民主制,也是群众路线。所以表面上党的重大决策都是多数通过,甚至“一致通过”,但看不见的是,之前的讨论包括政治必有的妥协,这并非暗箱操作,乃是成熟政治,是对于政治本质的洞悉。
党委制这一部分,还需要重视党的几个主要部门,即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以及办公厅、政策研究室、党校,其中组织部尤为重心之重心。
纪委也是党委制的研究重点所在。党内纪检机关受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双重领导,这一设计并非过往研究批评的所谓因受同级党委领导而削弱了监督作用,乃是不断调整损益的结果。1980年是双重领导而以同级党委为主;十二大不再规定以同级党委为主,适当扩大了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权;十六大党章规定双重领导。纪委的实际运作中可能有两种偏失,一是片面强调同级党委的领导,一是片面强调纪委的垂直领导。双重领导乃是一种发展到成熟的法度。人们一般都呼唤纪委的垂直领导,不知历史上如明代监察权之扩张,极大地侵袭了行政权,几让行政权寸步难行、无所作为,故监察权本身亦需有限制。双重领导在长时段历史的这一意义上可视为对传统政治之克服。
第二是党政关系。党的统一领导在承袭中国历史文化的大一统方面具根本性作用,政党之要义在于政治对于政府行政之监督、制约。目前的讨论多着眼于加强政府的行政权而削弱党的领导,但甚少思考若改变目前的党政制度安排,将会出现行政权之专权、官僚主义以及地方主义更为泛滥之乱象。故需要扭转近30年来对党政不分的简单批评,其偏失在以党政分开来取消党的领导,此又有两种:一种是具体工作中政府机关的专权,另一以此质疑党的正当性,或本身不自信。而政府专权与质疑党的正当性二者又往往有合流,并打着政改的旗号。
故党政职能分开和党的领导作用的加强之间的张力乃是不断调适、损益、分寸感把握的问题,而不存在政治正当性上的问题。即就党政职能之划分而言,除公开的之外,更微妙的往往是不成文的。因为并不是所有职能都能够、都必须划分清楚,如美国的总统与国会之间的职权划分往往有不清晰而模糊的地方。因为政治一定有模糊地带,模糊并不一定就是弊病,那是留给政治决断,并要求有优秀的政治品质的空间。
党政领导干部换届这一中国所独有的政治现象值得作为专门的学术问题拈出来研究。较之于西方对于选举之关注以及选举年的研究,换届真正显示了当代中国政治之精义,此种对中国政治精义之把握要克服中国学人最常见的政治浪漫主义。中国的政治浪漫主义对于政治的理解是完美、绝对化,其实是骨子里的西方化(却又完全不是真实的西方),视换届等中国独有的政治现象为黑箱操作,而不知暗中之明,即民主推荐(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考察、充分酝酿、讨论决定、最终任命等复杂的过程。西方选举则充满政治交易,充满明中之暗。
第三是党与人大、政协的关系。党领导人大,所谓党在人大之中,乃是通过党组来领导,即同级党委与同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协的党组是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党领导人大、政协亦有充足之正当性。党在人大中,一方面意味着人大对于党的领导,同时也意味着人大对于党的制约、监督,后者乃是现代法律形式主义的需要。即就现代政党政治而言,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党员在人大中数量、质量上占多数,所以书记也往往兼人大主任。而人们所批评的所谓形式化的橡皮图章既是合理的,又是必须的,因为现代政治需要形式。就如美国总统任命内阁,参院一般都会加以通过,没有人对此质疑,大家却对中国的人大一致通过党委提名政府重要干部加以质疑,真是可怪之事。
第四是党与公检法:政法委,党通过政法委领导公检法,非西方之司法独立,显示出党对于司法之领导与制约,法学界往往质疑中国这一独特性,而主张所谓司法独立。殊不知中国政制之关键不是从西方历史文化而来的法律传统,而是士大夫传统。故在转化西方现代法律方面,也要区分实质与形式:实质者根植于中国传统,形式者移植自西方,或纯然形式化(橡皮图章),或变形,如党的领导(领导人大、法院),即代表人民的士大夫之领导,所谓“法院”前加“人民”之限定词是必不可少的。同样,政法委具有充足的政治正当性。
第五是党与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共青团尤为重点。团虽然是从苏联引进的,但团中央书记与中央党校校长一样具有近乎中国历史上“太子”的功能,它在精神实质上亦近于传统之年轻士子。需要研究中国共青团的历史(包括具体的重要领导人)以及结构性的功能。
第六是通过党而大一统:中央与地方关系。仅以与联邦制相区别的单一制来理解中国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是远远不够的,即就单一制而言,也要研究中国的单一制的独特性。尤其要重视研究中国的任命制的古今正当性,而非某些人心目中预设的村、乡、县、市、省、全国之直选。中央控制地方在古代是皇帝任命地方官员,在今天是党委任命制。
党的统一领导承袭了大一统的根本性作用,尤其在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上。党在功能上乃是代表大一统的皇帝,若没有党,则大一统的中国有分裂之危险。目前地方人大对于中央提名候选人投反对票需要特别注意观察,这背后乃是二者之间的张力。
同样要研究今天的回避制(党政一把手)与当地干部任副职,这背后乃是自古以来的封建与郡县的张力问题。今天讨论中央地方关系,多从分税制角度考虑,鲜有从干部、组织的角度考虑。
在讨论中央与地方关系时,条与块的讨论是不可避免的,今天需要超越简单的批评,而深入理解其机理、相互制衡性及其合理性。
对于中国共产党之政党政治学之建立,之所以加上“中国共产党”这一限定词,是因为目前只有西方的政党政治学。“中国共产党”之限定词则表明出发点是具体的、特殊主义意义上的中国共产党,这本身即是中国的现代性、另类现代性,或者说最终消解、超越西方之现代性,即无所谓现代性,只有中国政教之大道。同时亦在古今一体的意义上消解古今之别的问题,即中国共产党就是现代之新儒家,就是中国古已有之的士阶层。
本文提出混合政治以及当代中国政治正当性之贞定,并不意味着止步于目前的事实,也同时意味着理想(故问题关键不在目前是否已完全达到正当性,而是二者之合一,即理势之合一,势中必有理,此乃新之理、新之道,而理亦必显现于势),即是要朝此更自觉化地贞定,既是驯化,更意味着自我的改造、日新,正如《周易》首卦乾卦卦辞所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今日之党及其党员就是既新且古之“君子”。所谓驯化、自我改造,也意味着社会主义的儒家化(即“中国”之为“社会主义”之限定词,更何况社会主义本身与儒家多有相通),中国共产党及其党员的士大夫化(即“中国”之为“共产党”之限定词),同时意味着儒家的社会主义化并契合党的政党政治。这是双向的自我调整,笔者将有另文申说此点。
传统君臣关系上强调君君臣臣,君要像君,臣要像臣,意味着双向的责任、义务,将此精神转化于当代之党群关系则是“党党群群”。党要持中国社会主义之志定而专一不动摇,也即中国传统之“止于至善”,即“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党员也要像党员的样子,即是党员个人的正心、立命、尽性的自我修养(政治品格与能力之合一),也即是传统的由内圣而外王之学,即是“为士不易”、戒慎恐惧、慎独、期于圣贤之自我严格要求。在此意义上理解党政关系,则是政离不开党,离开党之政则仅仅是封闭于自身的行政管理。唯有党乃是接续中国传统儒家士大夫之形式与内容。而党对自身的要求则如乾卦九三爻辞所说“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如船山《周易内传》所释“知圣域之难登,天命之难受也”,而后方有立国规模广大、高明之可期。即由乾卦九三“君子终日乾乾”、“君子以自强不息”而最终进至九五爻之“圣人作而万物覩”、“与天地合其德”,亦即《中庸》所谓悠久、博厚、高明。
(本文是2011年6月在中央党校“学术沙龙”上的讲稿的结论部分,感谢邀请人以及文史部、哲学部、政法部诸师友之批评、讨论。讲稿的主体部分3月也在人大文学院“学科国际前沿青年教师培训班”、6月在北大政治思想中心“秩序与历史双周论坛”上得到与会师友的批评,一并致谢)
(作者单位:香港中文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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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文化纵横》 | 来源日期:2012年第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