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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章润:中国步入训政初期
来源: 作者: 时间:2009-11-23 点击:



众所周知,孙中山先生曾经天才预言,中国社会文化的现代转型必将经历军政、训政与宪政三阶段。此后包括台岛在内的中国转型历史,说明这一预言多少已经变成了现实。此刻断言“中国已然步入训政初期”,根据在于据此而来的、关于中国近代史的一个基本判认,即大致从1927年国民政府统一全国,施行一党专政,到1992年邓公南巡重启“改革开放”,至晚下迄邓公驾鹤西归,属于中国的“军政时期”。台岛的情势略有不同,这一时段的后限大致为1975年蒋公去世。邓公驾崩后十多年,为一过渡期,牵引出晚近“胡温新政”。由此起航,特别是最近两年的发展,表明中国“训政时期”来临,略类于1975年以降至1996年“大选”期间的台岛情形。1996年的“大选”,特别是2008年的政党轮替,表明台岛政治正式进入宪政时期。在台湾,这一“训政”过渡期约为二十来年,还算平稳,结果称善;大陆情形复杂,牵连广泛,遭临前所未有的多种变量,可能至少还需时二十年。


  这里,笔者从平庸政治、规则政治、民意政治、维权政治以及日常政治五个方面,对此细予阐说。


  平庸政治


  首先,晚近十多年来中国社会中出现的一个最为重要的政治现象,也是导致中国进入“训政初期”的基本因素,就是强人政治不再,平庸政治登场。按照马克斯·韦伯的三种权威形式来看,至晚从邓公仙逝以降,中国社会的“奇理斯玛”便已一去不返,即便君心有意,私淑再三,也无重启强人政治的现实可能性了。自此以还,遍寻国中,无人得当这一角色,或者说,再也不存在造就强人政治的社会历史条件了。造就绝对权威的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不再,绝对权威随之不存,犹譬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失察于此,模仿强人,甚至自以为强人,徒落笑柄而已。另一方面,法理型统治远未登场,完全经由法理权威而执政的社会历史条件尚不具备,或者,当事人囿于利益羁绊,不愿意即刻俯就这一权威形成程序。置此前后过渡时段,只好一切以“维持”为务,以待时变。格局既定,响应风从,从上到下,一以“维持”自允。所以,整个体制,才会疲命于“维稳”这一当务之急,也才会有“维稳”这一“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甚至于,为了“维稳”与“维持”,不息“花钱买平安”,以向民粹主义低头来换取“稳定”,换言之,换得统治权,将堕落政治的市侩和短视,暴露无遗。


  在此语境下,“不争论”与“不折腾”成为平庸政治的不打自招。所谓“不争论”,在邓公时代所针对的主要对手是“极左”势力。避免“姓资姓社”一类的争论,抢得时间,概属一种旨在避免节外生枝、确保改革开放顺利推展的策略。事实证明,此种争抢时间,懒得纠缠,免于意识形态斗争,依恃社会经济的成长来自发消隐“极左”势力的策略,不仅是成功的,而且,代价较小,“深得民心”。当其时,“极左”势力做事不行,添乱还行,因而,避其锋锐,不失一着高招。然而,与此相反,到了如今这一地步,“不争论”除开表明自身道统不足,新型国家哲学与政治本身的意识形态匮乏,因而,无心、无法也无力“争论”之外,唯一能够说明的,不过是平庸政治的鸵鸟心态,一种“维持住”,“维持”一天算一天的“平庸”而已。因而,“不折腾”应运而生。所谓“不折腾”,其正面意义在于彰显了执政者再度决意摒弃“运动”式整治的政治意志,而“运动”,无论是何种意义上的“运动”,对于中国社会历史记忆而言,都是一种噩梦,时至今日,谁再玩弄或者变相玩弄这种政治术,谁就会丧失政治正当性,自取灭亡。就其负面意义而言,如同“不争论”,它不仅屏蔽了对于当下秩序正当性的自然法追问,而且,更在于暂时阻塞了应对分配性冲突、拓展新型政治结构的民族想象力,将一切托付于“维持”策略,其实属于一个“拖”字诀。而“拖”,不是别的,正是平庸政治的行政现象,将一个缺乏理想、抱负与血性,充盈市侩政治、投机心理和平庸气质的当代行政,展露无遗。


  之所以以“拖”待变,求于“不争论”和“不折腾”中延祚,根本原因还是一个既得利益问题。道理很简单,只要能拖一天,则既得利益,特别是政治领导权就能维持一天。其于政治集团,固然事关根本,其于个人,同样意味着福禄双全。一旦以政体变革来应对国家利益合法性转向的大众呼求,来接应中国转型的历史前景,则既得利益丧失的可能性顿成现实性,而这意味着天大的政治责任,也许要搭上个人的政治生命。面对此情此景,谁也不愿意承担历史责任,或者,也无力担承。既然如此,只好大家一起来“维持”,这样至少可保眼前利益,也是“大家”所心照不宣的。当年邓公说“儿孙的事留待儿孙自己去解决”,实为以时间换空间,期于模糊现状中予现状以转圜之机,属于绝顶的政治智慧。今日“儿孙”再这样说,只能说是不负责任,属于能推脱就推脱,不敢直面历史的“平庸”罢了。一如“韬光养晦”转而为“维稳”,便格致尽失,等而下之了。而这,还是“平庸政治”的表现,正为“训政”时期来临的征兆,可能,也是“训政”得以进行的条件。置身历史三峡,脚下激流翻滚,滩险浪急;放眼望去,四维峭壁危岩,前程漫漫。如果说当年的袁项城,如唐德刚先生所言,“望峡生畏,要调转船头,驶回重庆,其居心原不难理解,只是其行为则愚蠢不堪罢了……”,那么,今日以拖待变,似乎还算是聪明的呢!只是,其对现实和既得利益确有“交待”,而对历史和整个国族利益,特别是对那个叫做“历史时机”的东西,则难以“交待”了。


  在《袁氏当国》中,唐德刚先生曾经提出过威权政治的“权威代际递减律”这一命题。即第一代打江山的领导人享有绝对权威,属于不折不扣的“奇理斯玛”,真正的魅力型领袖,以后其“魅”逐“代”递减,以至于无,因而,不得不重新寻找新的合法性与正当性。以此观之,则自毛、邓以还,经过四代更迭,权威代际流失明显,亟需寻找新的合法性。处此世界格局,如前所述,以重回绝对威权时代来增益合法性已不可能,另一方面,又无勇气和条件即刻启动法理型权威塑造进程,因而,只能拼命“维稳”,靠“维持”来打发,而恰成一种“训政初期”的意象。


  也就因此,此刻的中国政制呈现出一种复合形态,糅合了模拟的民主政体、传统的王朝代际政体、元老院制度与禅让制度等各种因素,分别以人大制度、第某代领导集体的政治安排、政协制度来体现和落实。经此模拟,它们提供了一时之需,满足了多方面的需求,但却回避了政治正当性与宪法正义这一根本性时代难题,从而,在发挥了基本“维稳”效能的同时,潜伏着并悬置了政体与政权的双重危机。如果说中国特色,这正是特色所在,但却并非最具稳定性与可持续性的较好制度选择,也是不言自明的。


  规则政治


  由此,与平庸政治联袂而出的,必然是“规则政治”。晚近十多年来的中国社会政治生活中,与“奇理斯玛”早已脱魅,强人不再的历史进程相伴相随的,是世俗化色彩愈益浓重,世俗幸福而非“神圣幸福”,成为历史必然性前景,也是市民政治经济学的社会愿景。此情此景,如前所述,堵绝了任何再现强人政治的社会历史可能性,甚至连“一超多强”的格局亦且不复存在。即便有人乐意重温旧梦,事实表明,非不为也,势不能也。恰恰相反,社会的多元化趋向和开放性发展,釜底抽薪般地掏空了强人政治的社会历史前提,使得“谁也不怕谁,又谁都怕谁”的势力格局定型,表明谁都需要妥协,在妥协中求得自保,进求发展,才是常态的政治之道这一道理愈益成为分享着的共识。凡此当代中国社会历史自我演生的政治进程,在宣告仅凭强人一己政治意志主导政治进程的独断政治历史不得不告一段落的同时,提示了建立政治规则与规则政治,并且依此进行政治游戏和游戏政治的必要性与现实性。


  换言之,所谓规则政治,并非一定意味着法治主义意义上的“依法办事”,亦非等同于对于宪法规范的奉守无违,更不是政治正义意义上的宪法政治。毋宁,它讲述的是确保“大家”都能进入和保有体制中的发言权,以权力入股参与利益分配的“游戏规则”,介乎法治主义的规范政治与通常所谓的“潜规则”政治之间,而蔚为“大家”进入“政治场域”并进行“政治活动”不可不依的博弈守则。因此,它不是简单的“官场潜规则”所能概括,此种市侩主义的衙门阴刻与胥吏套路,讲述的是媚上欺下、左哄右瞒、溜须拍马、拿捏分寸、吮痈舐痔的生存术,哪里只是今日的景象。


  譬如,以“生日”划线决定进退,排除了强人政治的生理可能性,可谓一种应急性的规则政治,一如从“一线”退居“二线”,依例而行,迄今渐成凡例,都是削弱威权政治,引导其嬗变为规则政治的“规则性”对策。凡此规则的良性发展,有可能成长为法治政治的可能性制度空间。迄至有人“裸退”,似乎更是在为某种制度性因素的成长积累人身个案。反过来说,倘若“生日”不到,遽予进退,或者,应归二线,不愿“裸退”,却予屏退,均为“不讲规则”、“打乱规则”之举,可能同样遭致不容。其他各项,尚有多种,不予一一,但均为规则政治之例,则无疑义。


  总体而言,较诸法治政治或者宪法政治,规则政治尚处于前政治时代,难称其善。但是,相比于威权主义的独断政治或者独裁政治,却要“讲理”得多,“有规则”得多,也似乎人道或者民本得多,而且,更多程序主义制度因素,已然接近现代政治的门槛,不一定反政治,可谓“进步”。而无论是“有规则”,还是“讲理”,抑或人道与民本,特别是程序主义的制度因素,都是独断政治或者独裁政治的对立面,从而,它们表明了一场正在行进中的悄然变革,即经由“大家”共治这一格局来约制权力,以及一定程度上权力的自我约束,从而通达真正的政治秩序的当下努力。


  在此过程中,一个逐渐达成的共识,也是导致规则政治逐步抬头的一个基本原因是:倘若连此规则亦且不讲的话,那么,必然置体制于危殆之中,任何既得利益都将化为乌有,大家一起玩完。而维护既得利益,“维持”住既有统治权的存续,可以超越一切利益之争,才是最大的共同利益,也就是自身的最大利益,自然不言自明。换言之,只有共同奉守凡此规则,才能捍卫大家一起赖以生存的体制,以对体制这一股权的维护换得自家的权力股份,进而才能以权力入股参与利益分配。——而这就是所谓的“讲政治”,虽然其实并不政治,无政治,甚至反政治。借用梁漱溟先生当年论述宪政原理时使用的“势”与“理”这一对概念,不妨说,“谁也不怕谁,谁又都怕谁”的格局,可谓之“势”;凡此对于既得利益及其与现有体制内在关联的体认,对于有关“规则”的必要性的认知及其尊重,则为其“理”。两相粘合,却发挥了某种权力的自我谦抑效应,而导致训政的结果,自属意料之外,情理之中。当然,若无下文将要简述的对于民众之“怕”,仅有凡此两项,还是不足以造成这一善果的。


  凡此理念,不仅导致规则政治出现,在威权主义的强人政治与法治政治之间临时充当了一种过渡角色,而且,它造成了“改革开放”在刻下的停滞不前,甚至于理念层面的倒退,在表明这确属一个平庸政治时段的同时,提示了进一步“改革开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特别是建构新型国家哲学,实现政体转型的迫切性。换言之,将规则政治引向法治政治,更进益为宪法政治,解决中国文明的政治秩序的转型和新型政治秩序的缔造这一最为根本的“中国问题”,恰恰是此刻不可回避的政治使命,也是不枉规则政治,而近似于政治的政治努力。进而言之,“谁都不怕谁”格局中的“谁”要是率先扭转此种情势,将“维稳”力量更张为“维新”因素,拨转中国政治船头驶向法治政治,乃至进境于宪法政治,谁就占据了政治主导权与政治合法性,“大家”也就不得不服。这是后话,涉关所谓“决断”,下文还将详论,这是仅作提示。


  申而言之,规则政治逐渐抬头,不仅源于“谁也不怕谁,谁又都怕谁”的势力格局,而且,不能排除代际更替带来的观念转型所发挥的“支援意识”作用,而同样蔚为一“理”。在此规则政治主导政治行为,而非宪法政治主导政治的平庸时刻,一个善良的愿望是基于权力代际递减律,代际更替引发的观念转型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然而,究极而言,若无底层社会的参与热情所表述的对于真正的政治的渴求,基于分配性冲突而凸显的社会紧张,仅仅基此“势”与“理”,是不足以造成刻下的训政意象的。换言之,“谁也不怕谁,谁又都怕谁”的“谁”,不能遗漏亿万“民众”。他们是“谁”,“谁”又在乎他们,俨然成为一个问题,严重的、迫在眉睫的、不得不回应的问题。正是因此,他们进而蔚然成“势”,推逼着规则政治逐渐不得不讲政治规则,并且有可能导向讲求宪法政治的未来。而一旦不得不开始讲规则,就是在对政治做出行政回应,而为规则政治迈向法治政治预留伏笔。一句话归总,无名的民众,在此成为“谁”与“谁”格局中的一方,“怕”与“被怕”的对象,才是导致刻下情势的根本原因。如同曾经上演过的政治历史剧所演绎的情节那样,无名的民众不是通过别的,正是经由“维权”,彰显了“民意”的向背对于政治合法性的决定性意义,才使得民意政治与维权政治,成为此刻中国社会的时代特征,而共同引导出政治场域的训政意象。


  民意政治


  晚近十多年来,随着权威代际递减现象而出现的,是政治场域的“民意”权重逐步递增。“民意”作为一种政治因素,而非只是一种社会现象或者社会心理现象进入政治合法性的考量视野,蔚为一“势”,甚至似乎成为了“谁”,获得了最高决策层的政治响应,正说明形势比人强。如果说前者可以归纳为“权威代际递减律”,后者则似乎彰显了某种“被治者”的权重在合法性天平上“增量发展”的现实性,而构成了下文将要论述的与民主接轨、引导训政过渡到宪政的可能性。凡此无名,姑以“民权代际递增律”名之。其与“权威代际递减律”同源并生,构成了同一历史进程的双翼,同一主题的复调形式。


  这一历史进程和主题不是别的,就是对于公共权力合法性与正当性的追问与重构,有关经由限制公共权力而规范公共权力,导约其进境至宪法政治的政治努力,恰恰彰显的是一种“训政”的政治进程与社会努力。不可否认,无论是“个案”民意,还是大众民意,前者如杭州“周久根案”,后者如日益强劲的要求调整个税起征点的呼声,一点一滴,已然或者正在影响着行政决策与政治进程。在此,表现为网络议政现象的“民意”褒贬,充当了言论自由匮乏年代的发声装置,也是具有一定效能的体制外制衡力量,构成了“训政”初期的一大公器。在平面媒体“第四权”虚弱不堪,而“代议”形同虚设之际,“网络议政”代为传声,将威权政体下无法“上传下达”的,摊在了阳光下,从而迫使当局为了政体的合法性,不得不有所动作,在在说明了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这一颠扑不破之理。特别是2009年的“绿坝事件”,经由包括互联网在内的各种媒介所表达的民意,强大的民意所彰显的理性逻辑和压倒性声势,使得政府在事关公民宪政权利上的乱作为,率尔操觚,居然不了了之,草草收场,更是将“训政”意象推展为当下活剧。


  民意之所以能够发挥训政作用,进而形成民意政治现象,在于传统的权威资源代际流失,因而,一方面汲汲于“保八”,继续将蛋糕做大,以GDP合法性维护政体正当性。另一方面,置此社会参与热情亟需释放的当口,从民意中汲取合法性来增益权威,不仅是可欲的,也是可能的。也就因此,民意才能多少成为权力的督导因素。事实上,晚近几年来,虽然一方面“精英寡头化”的倾向并未止息,国有垄断企业的寡头们掀起的“国进民退”甚至更进一步恶化了经济生态与民生福利,但是,与此同时,免除农业税、推行全民医保、提高退休金等等“洒毛毛雨”式的举措,星星点点,却使民意甚感慰藉,也是不可否认的事实。特别是最高层针对“个案”民意做出的果断反应,包括事后以司法程序来收束,都赢得了掌声一片。情势所至,当今中国,任何再霸道的官员也怕自己“被上网”。——亿万国民在被国家统计局“被涨收入”的同时,居然操握了“被上网”这一筹码,虽非体制转型,却是一大变化,正说明“训政”就在当下。就此而言,对于经由网络的“民意”的正面作用,再怎么褒奖也不算高估,正如切不可低估现有政体的应变意识和自我修复能力,相反,应当容忍并且鼓励诸如此类的体制性积极反映和反应,以“各得其利”的结果发挥民意的善良效能。


  实际上,在此刻中国的语境下,如果没有现存政体的良性配合,任何民意都难以形成民意政治现象。而推导现有政体做出任何政治努力的一个最为核心的要素就是,维护现有政权的存续,它是“一切工作的重中之重”,因而,“维稳”(或者叫做“保政权”)成为“最大的政治”。依据现有体制,“维稳”责任是层层分摊、按照人头来落实的,造成了“谁出事,谁负责;哪里出事,哪里负责”的责任格局。因此,不出事,“维持住”,既是一般官员的政治生命所在,也是行政座右铭。任何官员对此视而不见,置若罔闻,就意味着仕途完蛋。因此,即便是“出事”与“怕出事”这一行政约束,也是一种积极因素。它不仅使得各级官员逐步意识到尊重“民意”的重要性,这是“不出事”的必要条件之一,而且,还逼迫着他们正在学习如何尊重民意,甚至,利用民意。


  上文陈述的多为民意政治的正面成果。与此同时,不难看出,伴随着“不出事”预期的是对于民粹主义的行政迁就。其极端者,是无原则的“花钱买平安”,同样落入取消政治与反政治的窠臼。对于大量存在的所谓“涉法涉诉上访案件”的处理,即属其例。虽然总体而言,官府并不把普通民众当回事,特别是愈到低层,愈是如此,但是,正是这极小比例的迎合民粹主义的举措,也可能败坏民众的政治胃口,适为对于建立真正政治的当下努力的背叛和抵消,其于建设中华文明政治秩序的负面影响,不可不察。本来,政治演出是大众与精英的合唱,是大众事业与精英事业的统一,需要循依热情与理性所搭建的双轨,合辙并行,始望抵达目的地,庶几终成善果。相反,如若为了“维稳”,不息出卖原则,其于政治目的而言,不免南辕北辙。


  而抛开纷纭世像,一句话归总,民意政治之所以成为当下中国政治合法性建构进程中的重要参量,甚至形成笔者所说的“民权代际递增律”,还是因为民意的主体,千千万万的普通民众,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展现出了自己的力量,蔚为一“势”,使得现有政体自愿和被迫作出一定的回应。正是在此,千千万万个体的“维权”行为,甚至是以“开肺”或者“断指”等惨烈的绝望性反抗来进行维权所形成的“维权政治”,才是造成刻下日益明显的“训政”意象的最为根本的原因。


  维权政治


  十多年来,尤其是晚近“胡温新政”以还,草根权利意识觉醒,民间“维权”风起云涌,蔚为我们这个时代的一大特征。其形态林林总总,其方式纷纭多姿。小到地铁入厕交费后索要发票,大到数万人蜂拥街巷讨要公道,形成“瓮安”“石首”式的政治景观。理性温文者,依法循例向政府部门请求预算公开,上访信访,千里迢迢上京城;壮怀激烈的,不免诉诸围堵机关、强占马路等等将事件“问题化”的路径,希望引发高层和社会“注目”,以求得问题的解决。其中,足令国人心惊、官府赧颜的,当数无数草根被逼以“开肺”、“断指”、自焚、跳楼等等绝望性反抗来表达公义诉求所引发的公共事件。而且,与大规模民众聚集表达抗议的形式不同,近年来甚至出现了厦门、上海市民“散步”这一独特而充盈智慧的公民联合行动方式,合法突破了噤声底线。与上述“民意政治”相联,藉由媒体,特别是塞博空间,乃至于塞博空间的“人肉搜索”对于特定人物和事件的梳理与评论,不仅将欲盖弥彰者暴露于阳光之下,而且,推导公共权力介入,在成功回应了“周久根”们的横行无忌的同时,间接“敲打”了类似行为者,规训着“官箴”,同样是一种民间维权形态,表达的不外是限制滥权与恶政、维护底线伦理的公义诉求。


  实际上,即就晚近三十年“改革开放”的短程历史来看,维权政治早在“小岗村聚义”之际即已启其端绪。十八户村民歃血为盟,冒险犯难,不仅象征着“人民”通过自我政治立法实现解放,而且,它更意味着“人民”听从自然之法,即一种表征信义与公义的应然人间秩序的召唤,按照“习惯法”的规约和程序,毅然决然地实现了对于人定之法的否定,引导着行政顺天应人,在那个“瞬间”里重建了政治。因而,一如刻下形形色色的“维权”活动不仅旨在在捍卫自身权益,更在于客观上督导行政自律,促使公权力向善,“小岗村聚义”作为理性的自我立法,包括对于生存、仁爱、理智、信义与和平诸端的含咏与追寻,也就是在一国之内永久和平意义上,对于恶法的成功扬弃。而凡此一切表现为和平场景下的生存斗争与尊严政治,彰显了“人民”的道德境界,从而,仅就此案来看,正不妨说,“习惯法”训育了恶政,引领着全民族走向道德自救,上述各种维权形式,其意在此,其义亦在此。


  换言之,晚近三十年来的“改革开放”,与民生路,甚至容忍市民社会的嚣嚷生态,鼓励凡俗尘间的浮世繁华,不仅是世俗理性主义引导下行政高层务实路线的善果,而且,其张驰收放,无一不是因为感受到来自民间的压力,所以才会有所因应。正是包括起自小岗村、形诸今日的形形色色的“维权”活动所造成的民间压力,彰显了释放民间活力的紧迫性,表达了承认“人民”的政治正当性的必要性与“公民”的宪政意义的紧迫性,从而才有了今天相对宽和的时代氛围。也就因此,晚近中国的转型与进步源自多端,其中最为重要的一条,就是万千中国人经由“维权”,对于公共权力施行“规训”的拼死努力。可以说,正是千千万万的普通中国人舍身犯难的“维权”斗争,一种承认政治意义上摆脱“主奴关系”的人道抗争,养育和造就了此刻的中国。而这就是“训政”,一种实实在在的规训行政、培养政治的伟大公民事件,也是通达真正政治的不二法门。


  民意政治和维权政治引发了一起又一起公共事件,促成了一场又一场公共讨论,已然发挥并且正在发挥着建构公共空间、提炼公共理性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换言之,三十年来的中国社会政治旅程中,“民意政治”和“维权政治”的出现就是最大的公共事件。而这宗最大的公共事件的最大效应,就是触发了对于公共空间和公共理性的关注,彰显了公共空间的阙如是中国社会的软肋,公共理性不彰正在成为妨碍中国走向成熟国族的最大障碍这一事实真相。而解决之道无他,还是要通过规训公共权力,不断、持续而有效的规训,于训政中求政治,在培育政治中提炼宪政,最终造就中国文明的政治秩序。


  晚近维权政治的出现和官方就此进行的回应表明,权力本性上是恶的,易于腐败,绝对的权力绝对趋向于恶,从而具有腐败的绝对必然性,必须时时予以规训,才能指望它正心诚意,走正道,办正事,得善果。即便如此,也还是防不胜防,更何况民权不彰,制衡体制阙如。在过往三十年的进程中,整体而言,法学界奉守自由主义的价值取向所进行的权利“启蒙”,特别是法权主义进路所昭示的程序理性与救济提示,于此厥功甚伟。可以预言,随着训政进程的深入,中国社会逐步走向常态发展,日常政治登场,法制和法学在培育政治、建设中国文明政治秩序中的积极作用,将会愈益凸显。事实上,之所以说凡此上述四项“政治”导向一种“训政”轨道,就在于它们引来并且营造了一种日常政治景象,而所谓的宪政不是别的,恰恰以日常政治为基础,而且构成了日常政治的根本秩序。


  日常政治


  宪政是日常政治的根本秩序。换言之,在非常政治时刻,谈不上法制与法治,更遑论宪政。姑且不论革命与战争将法制和宪政放逐,所谓“战争让法律归于沉寂”,就是重大的社会历史转型,也常常不免以暂时搁置宪政为条件和代价。对此,中国心智其实已经理解,并且,谅解了。


  这里涉及到一个十分重要的分梳,即基于“非常政治”与“日常政治”的区分对于当下中国历史时刻的判断问题。总体而言,启自鸦片战争,晚近一百多年的中国近代进程,均为中国历史上的一种非常时刻,也就是一种非常政治时段,以“历史三峡”名之,恰如其分。但是,就峡中景象来看,在“三次改革开放”这一总体段落框架下,愈往晚近,愈趋常态。换言之,启动三次改革开放之际可谓非常时刻,如同“八年抗战”与国共内战绝对是生死存亡的非常时刻,而后的时光就相对“常态”一些。就眼下正在持续进行中的“第三波改革开放”而言,1978年末和1992年初,可谓两大非常时刻,需要解决“方向”“路线”的大是大非,事关“中国往哪里去”这一生死攸关之事。愈往晚近,愈益常态,大声疾呼的“启蒙”与“解放”所终于迎来的,不过是也只能是一个世俗化的庸常时代。狂飙突进的时代过去了,正如“大革命”早成昨日风景,只遗存于历史记忆深处。时至今日,正不妨说,中国已然步入日常政治时段,也必须尽早进入日常政治状态。而宪法政治恰恰是日常政治的根本秩序,以日常政治为条件和对象。


  前文序列的四项“政治”,即平庸政治、规则政治、民意政治和维权政治,既为日常政治准备了条件,也就是在为从训政过渡到宪政预作准备,而且,它们本身也是日常政治的表象与原因。在笔者看来,宪政所需要的四项基本条件,恰恰可从上述“政治”中引申发展而来。除开日常政治这一条件外,就当今中国而言,宪政需要民主、法治与共和等基本要素。如前所述,“规则政治”具有导向法制或者法治的可能性,民主来自“维权政治”,而首先是税收符合公义、建立公共财政、产权法治化的努力,等等。凡此种种,也正是当下维权政治的致力方向。共和则引自“民意政治”,指向共善与均富基础上全民政治上的和平共处,正如日常政治来自于“平庸政治”。


  凡此诸端,有望于未来一统于宪政框架,造就一种以法律信仰和宪法爱国主义来收束公共生活,训导政治的宪法文化,从而最终造就现代性意义上的中国文明的政治秩序。仅就此刻而言,其所营造的,也只能营造的,却是一种训政意象。特别是维权政治,以当下、直接和普遍的压力形式,传达了政治合法性的危机信号,促使行政做出政治回应,最为有效地发挥了训政效能。行政高层于此所作的正面回应,一定程度上兑现了政治的本质,彰显了政治的德性,从而为引导其效力于建设现代中国的国家德性,提供了制度想象力。而能否从此训政过渡为宪政,使得想象力指向的历史必然性愿景变成现实政治秩序,现有体制于“刺激-应对”中的自我演生固为根本因素,但是,因应于政治的本质属性,彻底实现政治的本质,推正在爬坡的中国历史进程一把,达致国家建构进程的政治性生存,同样是必要的,甚至是更为重要的历史要素。


  政治决断


  在此,政治的本质不是别的,就是“决断”。而且,它不仅是政治的本质,更是政治的义务,践履这一义务、恪尽这一本质是政治家的责任伦理,蔚为政治从业者的天职,也是使得行政有机会进境为政治的枢机。否则,便是伪政治、取消政治,或者,反政治。可以说,未曾感知决断的政治从业者,从来就不是政治家,正像历史没有给予决断机会的政治家,永远只能曲居潜在政治家的行列,可能充其量不过一介行政干才而已。然而,如果历史展现了给予这一机会的善意,历史进程中的当事人却冥顽不灵,怯于或者拒绝兑现自己的责任伦理,那么,这样的政治从业者,当然不是政治家,毋宁,市侩、平庸甚至于不负责任的政客罢了。


  当下中国,转型历史正在爬坡,需要的是助力“推一把”;民主政治正在敲门,缺的是“临门一脚”。对于富于理想并且深谙政治本质的政治家来说,可谓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时代呼唤着自己的政治与政治家,要求他们经由政治决断,将中国从训政引领向宪政,最终完成中国文明的政治秩序的现代性转型,彻底走出历史三峡,实现中华民族的政治成熟。而且,其真诚与迫切,丝毫不逊于“1978年”或者“1992年”等重大转折时刻,而就“历史意义”而言,势必远远超出当年。


  至少,在两个层面上,时代展现了尽速实现政治本质的历史善意。我们知道,政治的本质不仅可能表现于平时,更会展现在非常态之际,而且,非常态时刻所需要并且赐予的展现机遇更为充沛,对于两种世态的把握以造就或者扭转时代,是真正的政治家的天才禀赋。在此意义上,就中国已然步入训政初期而言,需要的是推正在爬坡的历史一把,渴求的是临门一脚,因而,基此愿景加速这一转型,不仅不是对于日常政治的反叛,恰恰相反,是扭转平庸政治,经由规则政治而缔造政治规则的伟大行为。就中国尚未走出历史三峡,处于大国成长的关键时段,因而依然位处非常时期来看,推一把、踢一脚,例属非常时刻的非常之举,必得非常之果,而呼唤着非常之人的应运而生。如果说政治的技术合理性在于区分敌友,那么,其道德合理性则维系于国族生存。国家作为民族状态的终极格局,属于并且源于政治,而且,以政治或者特定政治为本质。反过来说,“国族生存”要求政治与政治决断,而国族生存依恃于并且正是为了千千万万的国族成员的安全与福祉。另一方面,政治决断展现的政治意志,同样托命于国族生存,正如所谓的“体制”必以国族生存为鹄的,方堪托命。在此,实现政治的本质,果断“决断”,其实是在完成双向托付,履行义务,既是启示,也就是天命。经此过程,展现政治热情与政治从业者的理想,不仅表明实施决断、实现政治本质的履约,而且,它凸显的是生存论意义上的国族位格的伟大行为。否则,不啻“抗命”,而且,实为“背约”,表明国家作为政治共同体的分裂之势,最终危及的是生存论意义上的“国族生存”。


  的确,政治具有先在性与现实性,构成文明共同体的最高智慧,也是共同体的最高之善。社会必然是多元的,有差别的,而国家则须为统一的政治体,而且,是具有决断权的政治统一体。政治统一体即主权,主权是一种决断非常状态的决断。因此,基于打破僵局,推转历史巨轮继续向前这一问题预设,自由民族主义的共和法权理论呼唤决断,其实是在呼唤一种主权者意志的伟大展现,也就是在涵养民族性灵的最高之善与中国文明的最高智慧,同时,表达了塑育主权与主权者的诉愿。基于人民主权的国家主权及其肉身化的赋权,辗转为形诸立法主权的宪法政治与法治主义的行政,可能是实现当下决断的可欲方式。就此而言,上述种种表明“中国已然进入训政初期”的政治现象,非唯羸弱弊政,相反,倒是构成引发主权者进行政治决断的历史契机的必要条件。


  职是之故,作为对此主权者及其政治意志的软化和制约,防止早已上演多轮的历史悲剧重演,从而顺当突进这一历史进程,自由民族主义的共和法权理论同时强调,决断是政治统一体的选择过程,因而,必然是非私人性的,注定了只能是国家政治,而且,是一种公共政治。决断需要经由行使立法主权来实现,包括市民的立法和政治的立法。换言之,藉由集体行动机制和公民自由原理,将此决断换形为人民的立法主权,以社会生活本身的变迁为基础,藉立法开道,用法律的现实化与技术性要素,规制决断,避免重蹈造神覆辙和意识形态纠缠,同样是一种警怵之策。也就是说,任何肇端于政治动员的“决断”,必须以“立法主权”调控下的法律表决为自己的合法性形式,换形为“立法博弈”的程序主义安排。在此,自由民族主义法权理论主张高举两面旗帜,即一方面肯认此时此刻的当机“决断”对于历史进程可能起到的打破僵局的冲决功效,同时藉由自由、平等、公民联合与国家利益等四项原理,特别是自由原理和集体行动机制,筑堤设坝,将决断的滔天洪流输浚于立法主权的河道之内,从而最终导向宪政正义。因为,如果说“一个民主社会对于英雄人物必须永远加以提防……领袖人物不能自己冒承具有英雄的能力”,那么,对于民主社会这一前景的呼唤同样不能仅仅寄托于“英雄的能力”和“英雄人物”的决定意志。但主权者的伟大决断可能以一人之身,推进现实往前腾跃,使历史接近于这一前景,却确为实情,亦且为历史所再再佐证。因此,这一理论铺陈看似一厢情愿,本身也可能颇多矛盾,但现实本身如此矛盾,万般纠结,因此只能以“实践逻辑”破解,至于理论运思优美与否以及表面的矛盾,只要无损于实践问题的解决,都是不妨略而不论的。


  由此,如果说施密特式的政治概念在于以性恶(无辜的人类邪恶)为立论点,旨在彰显敌我关系的对立的话,那么,此刻对于政治本质的呼唤和彰显,包括对于主权者及其肉身化的赋权的理论说明,不仅在于承认政治的概念的确立基于“无辜的人类的邪恶”,政治的概念不可能从乐观主义出发,但是,与此同时,却更在于说明,它会并且应当导向一种光明的结果,即全体公民政治上的和平共处与人类永久和平,而恰成中国文明政治秩序的助产士。


  走笔至此,不能不提到一种观点。有人说,我们应以大局为重,交出自己的自由意志,暂先悬置民主、言论自由与政治建设;只要再熬30年,中国经济必将更为繁盛,中国社会一定更加繁荣,中国综合国力势必更为强大,那时再去发展民主,建设多元社会,享受自由,行使政治,可能是一种明智的选择。换言之,此刻需要顾全大局,以牺牲当下利益,谋取发展(首先是经济成长)以及发展所必需的稳定和秩序。


  其实,这种思潮并不新鲜。所谓“牺牲两代人”或者几代人,以换得未来光明前景的宣谕,信誓旦旦,不是今天才有的,也不会是最后的。曾几何时,那种为了实现“基督天国”式的人间乐园而牺牲当下和小我的做法及其恶果,“很斗私字一闪念”式的左翼极权政治,曾经给数代中国人带来灭顶之灾,其之创巨痛深,记忆犹新。


  对此思潮,在下的看法是,这连传教士有关来世宣谕的技术含量都没有。有意无意,传教士们常常不仅以末日审判或者地狱之苦进行威胁讹诈,也以来世幸福作招徕,其于信众或者潜在的信众,真的是一手橄榄,一手刀剑,而两手都要抓,两手都很硬。可是,就此刻的议题而言,如果挪用此招,相信不会灵验。毕竟,事关世俗幸福,而非神圣幸福,每个此在男女,血肉之驱,俗世市民,守法国民,自觉的公民,不会听凭哄骗的。置此世俗化洪流滚滚、人性需要回归常识以确保基本安全的时代,此种天国式宣谕,早已为常识所唾弃。毕竟,时代变了。


  在此,首先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是,谁有权作此宣谕?什么人有权要求我们放弃,又凭什么让我们放弃?以未来的承诺剥夺眼下千千万万人的现实利益,其历史必然性前景果能兑现吗?换言之,如何能够保证三十年之后,经济更加发达,国家更为强大,民主就会自然降临?又如何能保证不让窃贼假尔之名偷走我们的生命和自由?怎样安顿千千万万国民强烈要求政治民主和社会多元的政治热情?


  事实是,谁也无此把握,一如谁也无权作此假设与允诺。无人得为那个完全没有把握的未来,以牺牲这一代或者下一代为代价。道理很简单,人不能以人做工具。恰恰相反,眼前的这一代人应当担负起责任,接续前贤,以这一代人的煎熬、探索与奋斗,为下一代人,为下下一代人营造更加美好的社会,一种良善生活,预为铺垫。在此,的确要做出牺牲,而且,牺牲,甚至是重大的牺牲,可能在所不免。但是,问题在于,所谓牺牲不是说我们现在放弃民主诉求,仅仅以经济成长作为一元指标,而是指在力保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竭尽全力,积劳积慧,找出实现民主、实现中国政治现代化,包括均富与更为公道的生活的契机、条件和制度,而后,让下一代人能够平稳进入这一社会。事实上,走到今天这一步,一个显明的事实是任何人也无法否认的,即民主法治缺位,经济发展同样没有可持续性,甚至于连基本的“稳定”亦且难保。再说,无论是国内还是国际,谁会等你三十年呢?如果说什么大局,这就是大局,天大的大局。


  否则,“我们这一代”等于是在推诿,以鸵鸟身姿,不负责任,把这个任务推给下一代人去苦斗,属于典型的市侩政治与小市民式的目光短浅。有鉴于此,如果说有一个“中国梦”的话,那么,这个梦不是别的,也不可能士别的,而只能是在回应建设中国文明的政治秩序这一时代主题中,求其脉络,得其善果。换言之,富强繁荣、民主宪政、人权、民主、自由、博爱和文明,凡此指标与条件,其于建设良善生活,使得中国成为宜居的国度,缺一不可。而这一切,均须这一代即刻担起责任,“不等不靠”,自当下起步。


  说到底,中国此刻最为重要的任务在于建立真正的政治,形成政治秩序,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最高智慧与至上之善。前面曾经引用过吴敬琏先生“改革正在过大关”这句话。其为“关”者,在我诠释,最为核心的,就是政治与政治秩序也。中华民族奋斗到今天这一步,俯仰于天地,无愧于天地,仍觉不安、有待努力的,不外乎在此。如果说此番“改革开放”,头三十年主要在于解决温饱,发展经济社会,那么,此后的三十年,应为政治建设的周期,实现从“训政”向“宪政”的和平转型。一句话,积攒中华民族的政治智慧,建设中国文明的政治秩序,关乎中国能否真正崛起,关乎中国能否巍然而为昭示普世性人间秩序的文明共同体。一个不能提供普世之思的文明,断断乎不配伟大二字。也正是基此,重申在常态政治之下践履日常政治之际,把握“决断”这一政治的本质,实现中华民族的政治成熟,既是当务之急,更是长远之思。(作者系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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