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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正清:清末改革的特点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02-11 点击:


作者:费正清
  

摘自《剑桥中国晚清史》

 

    当我们回顾清政府1901年以后在政治和制度上所作的改革时,可以明显地看到以下各点。首先,在改革方案中有很多自取失败的矛盾。例如:当创设资政院和谘议局的时候,本来是为了广开言路以作为准备立宪的一部分工作,可是政府却愈来愈严格地控制人们表达自己的思想。当清朝接受了立宪政体的思想,中国的知识界就立刻开始要求马上召开国会。梁启超在东京组织政闻社以促进宪政运动。清政府对这种颇有影响的运动疑虑重重。它警告:学生应集中精力学习,不要稍涉政事,甚至不得公开发表演说。它还警告绅商不得干预政府事务,指出在君主立宪的各国,主权是属于君上的;虽然“庶政公诸舆论,而施行庶政,裁决舆论,仍自朝廷主之”。1908年,梁启超的政闻社被政府下令封闭。由此可见,即使在改革帝国专制主义的时候,清政府仍力图限制思想。

  其次,所有参与制订改革方案的人都各谋私利。1901年以后各项改革主要是由满族军机大臣荣禄和几名汉族总督张之洞、刘坤一以及袁世凯等所提倡。1903年荣禄死后,庆亲王奕接替了他的职位。此后,在中央政府中提倡改革的主将就是奕,协助他的有其同盟者——在天津的袁世凯,他在北京有兼职——以及地方上迎合汉族士绅改革要求情绪的张之洞等人。1902年,当张之洞的同僚刘坤一死后,张之洞的影响也下降了;几乎可以这样说,在1909年以后,一些改革是由庆亲王和袁世凯联合进行的。然而,大约在1906年行政改革时,出现了一个有势力的反对庆亲王和袁世凯的满人集团。这个集团由陆军部大臣铁良和学部大臣荣庆领头,后台是光绪皇帝的兄弟醇亲王载沣。荣庆原是蒙古人,但他把自己看作满人。在1906年以后的两年时间中,两个集团争夺改革方案,但形势逐渐不利于庆亲王和袁世凯。最后,在1908年当皇帝与太后相继去世后,醇亲王成了摄政王,袁世凯被迫退隐河南。1909年,醇亲王控制着局势。铁良对他不满而离开了政府。代替他的是醇亲王的两个兄弟载勋和载涛,其他宗室人士都簇拥在醇亲王的周围。

  满洲朝廷实行改革方案的目的究竟何在?清朝统治者是否真的相信需要改革?义和团事件之后,不仅康有为和梁启超等立宪派人物要求改革,就是各省督抚和外国人也都有此要求。为了防止反满势力的壮大,并要保持督抚们和外国人的支持,不管清朝统治者喜欢与否,除了改革别无选择余地,实际上,政府原先本无自己的改革方案。它只需要保持改革的门面,而对实际内容则毫不关心。

  因此清政府开始搞改革时姿态很消极,但随着时间的流逝,特别是在日俄战争之后,它对改革的活动就越来越认真了。可是在这时候,改革并不如康有为和梁启超所主张的那样是为了富国强兵以防御列强的侵略。改革的目的勿宁说是为了保卫清政府不受汉人与外国人两者的攻击。换言之,改革是为了保住清王朝。因此,皇帝必须有统率陆海军的大权,必须万世勿替地统治帝国,必须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汉族督抚们也需要维护清王朝的统治。这就是他们与慈禧太后、醇亲王以及满洲的高级官员合作的原因。然而,他们想保存这个王朝的愿望并非只是出于他们对皇帝的忠诚或对清朝的热爱。那是因为他们感到如果没有清王朝,他们的权势也会化为乌有。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当朝廷力图削弱汉族督抚的权力而把它集中于满人手中时,他们自然要大力反对。使形势更加糟糕的是,在1908年以前,汉人督抚都是西太后的臣仆,然后醇亲王接替了她,也行使控制帝国官员的特权,但他的威望远不如西太后,而且他的权力也越来越靠不住。正是由于这个原因,汉人督抚们对满洲政府的不满就空前地表现了出来。愚不可及的满洲统治者正在毁坏中国的儒家君主政体。

  在清朝末年,绅士给了督抚们以社会的和经济的支持。原来绅士是反对改革活动的,但是一旦决定了要进行他们最反对的取消科举和宣布立宪政体这两件大事,他们却一反故态,转而积极支持改革。毫无疑问,他们这样做是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而不是有爱于清政府或整个中国。对他们来说,新式学堂和旧式科举考试一样。通过开办学堂,他们能够把他们的绅士特权传给子孙。此外,未来立宪政体的基础应该是地方自治制。而这种地方自治正是他们所希望的。因此,他们乐意与各省督抚合作进行这一改革,而当后来政府企图集中权力时,他们也与督抚们一起起而反对。可是每当督抚采取任何似乎不利于他们的行动时,绅士们就要反对督抚。因此,各省督抚和谘议局常常发生冲突。

  改革方案要求有大量资金。政府开始它的各项改革时并没有足够的经费。它必然要从各省榨取必要的资金。在各省,以强制捐献形式出现的额外税收却用种种名目强加到公众头上。普通老百姓都感到这是最不堪忍受的负担。对他们来说,采取立宪政体也好,专制政体或是其他什么形式也好,这都无关紧要;他们说到底只需要轻徭薄赋、鸡犬不惊的生活。反映人民这种绝望处境的民众起义,在清末的很多地方几乎连年不断。与此同时,政府一方面强迫督抚们对财政改革作出贡献,另一方面又逐步削弱他们的权力。不言而喻,督抚们对所分派的任务或者加以拒绝,或者有意留滞。结果,政府只好借外债来实行它的改革方案。

  1911年,政府与四国(英、美、德、法)银行财团签订一笔一千万英镑贷款的借约,作为开发满洲和币制改革之用,另外还举借六百万英镑贷款作为建筑粤汉铁路之用。前者用来实现1910年已计划好的币制改革,后者是为了把私人建设或发展的铁路收归国有。这笔粤汉铁路贷款结果成了点燃辛亥革命燎原烈火的火炬。在1898年,美华合兴公司已获得建筑粤汉铁路的权利。然而在义和团运动之后,收复利权运动的风暴在全国兴起,特别是席卷了广东、湖北和湖南各省。1905年,湖广总督张之洞作为这几省的代表与合兴公司谈判,成功地收回了路权。结果,湖北部分的铁路归该省管理,而湖南和广东部分则交给私人经营。此后铁路的建筑非常缓慢,最后北京以私营公司不能有效地经营铁路这一并非站不住脚的理由,决定把川汉和粤汉两铁路统统收归国有。为此目的,政府力图从四国银行团借得必要的资金。因此,在四川、湖北、湖南和广东四省的绅商人士中引起了强烈的反对。这几个省的督抚被责成去镇压反对这次政府行动的骚乱,但甚至连他们也对绅商颇表同情。这种骚乱一直没有平静下来,最后竟发展成为触发革命的引火线。绅士和督抚们是否真的反对这种外债,这也是值得怀疑的。如果他们自己能够得到这些贷款,他们也许就不会反对了。

  概括地说,如果不是在清朝统治的最后十年,那么也是在最后五、六年中,它的改革方案可以被看作是满洲统治者及汉族督抚和绅士企图保存、甚至扩大他们势力的尝试。但这些人的行事往往各有打算。结果,这些改革反而促成了王朝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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