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评论网:中华政制之道网站首页 |公法新闻 | 公法专题 | 公法评论 | 公法时评 | 公法史论 | 西语资源

公法时评 | 公法文献 | 资料下载 | 西语资源 | 公法书目 | 学人文集 | 公法论坛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您现在的位置 : 主页 > 公法新闻 > 文章正文
吴稼祥:从新权威到宪政民主——探索中国特色政治改革理论
来源: 作者: 时间:2009-12-03 点击:


作者:吴稼祥 来源:共识网  时间:2009-12-1  

政治改革要达到什么样的政治状态?对于中国,这是一个规范理论问题,我想分歧最小的回答应该是“宪政民主”。它对于中国是一个未来理想,对于世界其它民主国家,则是现实。理想的和现实的“宪政民主”品种繁多,但任何一个可称得上是“宪政民主”的国家,都必须在以下三个方面达标:选举政治,从程序上实现国家主权来源于人民;分权政治,在主权结构上实行权力制衡,用权力限制权力;政党政治,在若干政党之间或同一个政党的不同政治派别之间进行有序的权力竞争,获胜者在一定期限里执政。 

    一 导言:一个该问而没有问的问题  

  有一个该问的问题,一直没有人问:“中国当前运行的是一种什么政治体制?”  

  对这个问题,我想可能的回答如下:  

  ——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体制;  

  ——后全权主义政治体制;  

  ——威权主义政治体制。  

  三种回答,来自三个不同的观念系统。第一个回答来自官方意识形态,谱系仍然是社会主义的。回答可能不错,但对于问题来说,帽子太大,政治体制太小,帽子底下找不到人,问题被淹没了。这个回答不能提供任何关于权力来源,权力配置、授权方式与授权时限等核心信息,没有这些信息就描述不出任何一种政治体制特征,因而也回答不了上面那个问题。  

  第二个回答的背景观念,来自当代西方意识形态。当代西方主流的政治意识形态把二战后的政治体制区分为三大类型:一是自由民主体制,归入此类的主要是在欧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运行的政治体制;二是全权主义,或者叫极权主义体制,所有当年被纳入苏联阵营或自称“社会主义”的国家,被归入此类;三是威权主义体制,它与第一类体制的最大区别是没有政治民主,与第二类体制的根本区别是有经济自由。  

  不难看出,这是另一种意识形态的区分方法。说中国当前运行的是后全权主义政治体制,既有非意识形态意义上的肯定:经过改革,中国有了经济自由,它推动了政治体制进步;也有意识形态意义上的保留:全权主义意识形态虽然缓慢退出对经济的控制,但还保留着对“人民的态度、价值和信仰”的控制。  

  第三个回答所依据的观念,也来自西方政治理论,但意识形态色彩不浓,对中国当前的政治体制评价也比较高。在威权主义政治理论家林兹(Juan J. Linz)看来,被接纳为威权俱乐部成员国,应该都通过了三个方面的资格审查:“有限的政治多元化,非意识形态化和有限的政治动员”。  

  第一个回答用的是中国标签,遗憾的是标签太大,没有贴到穴位上;后两个标签都是外国的,虽然便于推销,但低估了中国改革的经验、价值和创造性。在我看来,把中国当前运行的政治体制称为“新权威政体” 比较得体。  

  这有两个理由:  

  第一,中国经济改革在1986年实际上已转入新权威主义主导的经济政治综合改革。正是在这一年,邓小平至少10次倡导政治体制改革;1989年3月6日,他有机会对他倡导的综合改革进行总的定性和命名,当时的中央主要领导向他汇报思想界流行的新权威主义思潮,他斩钉截铁地说,“我就是这个主张。”  

  第二,中国目前的政体,有任何外国标签标示不出的新意,新在哪里?20年前,新在它的市场经济导向上;当前,新在它既有当代民主的成分,也有中国传统的权威成分上。因此,它是一种变动状态的过渡政体,是一种“双重模拟政体”:它实行的任期制、弱两院制和各种各样的选举,是对民主制度的模仿;它实行的准接班人制度、中央集权制度,以及最高领导职务不受弹劾和质询的惯例,是对中国传统权威的模仿。对民主的模仿是为了自由和平等,对权威的模仿是为了效率和稳定。没有对民主的模仿,中国的改革会失去航向;没有对权威的模仿,中国的改革容易翻船。  

  今年是中国鸣笛启航改革开放30周年,是邓小平把自己的改革主张与新权威主义联系起来近20周年,在“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的早春时节,回顾并思考一下20年前那场围绕新权威主义思潮在中国思想界展开的大论战,或许是有益的。这里所谓的“回顾和思考”包括:回望一下背景——尽管背景已逐渐模糊;重理一下思路——虽然思路未完全清晰;探讨一下问题——即使问题才冰山一角:新权威主义作为一种理论,是什么类型的理论?新权威主义作为一种改革,是什么阶段上的改革?新权威作为一种政体,是不是具有终极合法性的政体?  

  二 背景:三只葫芦一根藤  

  1986年,中国改革史上发生了三件大事:第一,中国改革的主要策动者邓小平决定于次年召开的中共13大上退休;第二,邓小平10次强调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可参阅《邓小平思想年谱》,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第三,一场以基层人民代表选举民主化为诉求的学潮从南向北席卷全国。  

  这三件事看上去似乎是水面漂着的三只葫芦,各漂各的,其实,水下有一根藤蔓把它们牵在了一起。这根藤蔓的根部,是邓小平决定退休。他早就意识到,中国的改革不可能仅仅涉及经济体制,不涉及政治体制。改革开放刚刚开始不久的1980年8月,他就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作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这篇讲话的核心,是要“继续肃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政治上,充分发扬民主”。这项任务想必十分艰巨,一直到他决定退休的前一年,邓小平发现,权力没有真正下放,民主没有真正扩大,这个问题已经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绊马索。  

  邓小平是一位对国家和民族负有深重责任感的伟大政治领袖,他不想把如此重大、艰巨而又很难有好下场的任务留在自己身后,恶人他要自己做,果子留给后来人。他要赶在退休之前,把政治改革的机器发动起来。“一九八0年就提出政治体制改革,但没有具体化,现在应该提到日程上来,”1986年6月10日,他这样对中央负责人说。  

  邓小平每谈一次政治体制改革,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年学生,就如沐一次春风。但春风并没有很快融化官僚体制的坚冰。1986年12月1日,安徽省合肥市人大代表选举即将开始,而该市西城区分配给中国科技大学6名左右的候选人,却未经学校师生选举,被校方事先“钦定”。  

  上面春风浩荡,下面悬冰百丈,这种巨大反差,超出了大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结果以大字报、集会和游行为主要形式的学潮从科大迅速向全国蔓延。尽管科大校方在当时政治改革的大气候下迅速向学生做了让步,开放了人大代表候选人选举,但学生并没有见好就收。街头与广场政治提供的集体兴奋,像毒品一样,吸得越多越上瘾,看见别人吸了,自己没有吸到,绝不会善罢甘休,而且,越吸剂量越大。科大12月9日的游行队伍里,已经打出“三民主义万岁”、“孙中山先生万岁”、“东南七省自治”等大幅标语。  

  面对事态的不断扩大,当时的中央最高决策层是镇定的。在一次书记处会议上,总书记和总理相继发言,坚定地表示,“学生上几回街不可怕,天掉不下来。我们要学会在中小动乱中建设现代化。”但是,在当时的领导层里,第一,并不是所有人都愿意看到他们能平安度过危机;第二,并不是所有人都同意现代化要在中小动乱中建设。  

  事件的结局已经成为众所周知的历史,无庸赘述。值得一提的倒是,这次事件再次证明了,中国是一个很容易好心办坏事,欲速则不达的国家。大革命导致大专制,大跃进导致大破坏,大民主导致大混乱……这个事实不仅再次引起邓小平的重视,也引起了中国思想界的反思。中国政治思想界渐渐兴起了一股反对改革激进主义的改革保守主义思潮。邓小平是这个思潮的主要源头。1986年,他10次强调政治改革,只有一两次提到“稳定”和“安定”;1987年,他至少9次提到“政治稳定”和“安定团结”,同样也不少于10次提到政治改革。不同的是,提到稳定安定时,浓笔重彩;提到政治改革时,点到为止。他既要保持改革政策的连续性,还要突出改革策略的保守性。  

  改革原则的坚定性和策略的保守性,这就是当年新权威主义思潮的两个最重要的特性。  

  三 论战:一场非官方发动的思想“围剿”  

  就我所了解的情况看,新权威主义思潮首先兴起于上海。1986年初我到上海出差,见到学界的一些朋友,他们告诉我,上海的青年学子们现在谈论最多的,是精英政治,是现代化进程中的集权作用,是东亚诸国和亨廷顿。这年年初,复旦大学政治系讲师王沪宁写了一篇文章,论述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政治集权作用,该文受到中央书记处一位书记的赞赏,推荐刊登在中共中央参阅文件上。上海的另一位青年学者萧功秦,比较系统地提出了“过渡权威论”思想,反对改革的“浪漫主义”,成为“新权威主义”的“南派”代表人物之一。  

  在“新权威主义”阵营的“北派”里,领军人物是当时的北京大学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的张炳九,他于1986年4—5月间,在北京大学和中央党校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沙龙演讲”中,作了题为《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与协调》的系列演讲,提出了“半集权制”政治体制是导向多元民主的过渡性阶段的论点。  

  真正把新权威主义论战推到前沿阵地的,还是当时中国最有影响的报纸《世界经济导报》。1989年1月16日,该报在第12版刊登我为新权威主义举杯“壮行”的《新权威主义述评》一文,同时还刊登了荣剑的《“新权威主义”在中国是否可行?》的文章,甚至连编辑都没有注意到的一点是,在我的文章里,荣剑作为新权威主义的支持者被引用,而他自己的文章则否定新权威主义的可行性。更有趣的是,1989年后,他又转而赞成新权威主义。  

  我在《述评》一文里所表达的新权威主义的核心思想,就是经济自由优先于政治民主。为了顺利完成经济市场化改革,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容忍政治上的集权,而且要运用它推进市场化改革。新权威主义并不反对民主改革,但民主改革应该有利于,而不是有损于经济自由化所必须的秩序与稳定。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在《述评》里也把新权威主义称作“保守的经济自由主义”。  

  这一期的《世界经济导报》像一枚重磅炸弹,引发了中国思想界的一场“战争”,呛人的硝烟都弥漫到了邻国日本。当时,我的一个在日本留学的女诗友被向我炮轰的爆炸声吓哭了,慌忙赶回国内来看看,我即使被炸死了,尸体是否还完整。上海复旦大学副教授王沪宁访美回国,途经日本给我打电话,说所有接待他的日本学者都向他打听新权威主义的论战情况,问我能否做点简单说明。  

  要完整描述那场一边倒的思想战争的规模、烈度和影响范围并不容易,我可以做到的是,依据我手头所掌握的资料,列出两份名单,一份是参与批判的人,另一份是参与论战和报道的报刊媒体。  

  参与批评与批判的人有:曹思源、陈新权、丁宁宁、杜汝楫、范忠信、冯英子、高光、高放、顾昕、戈扬、郭苏建、黄万盛、黄秋耘、胡绩伟、韩树英、韩水法、姜先星、李泽厚、李盛平、李景鹏、李一蠡、厉以宁、黎鸣、刘晓波、刘东、刘在平、吕英寰、罗子桂、秦晓鹰、荣剑、邵燕祥、孙立平、沈大德、王器、王若水、王逸舟、万润南、吴廷嘉、吴知伦、肖国亮、谢云、谢泳、徐葵、许良英、远志明、杨春贵、岳麟章、严家其、于浩成、张显扬、张晓刚、张绪文、张宗厚、张明澍、郑永年、周文彰……  

  参与报道或刊登讨论文章的报刊有:《世界经济导报》、《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工人日报》、《文汇报》、《北京青年报》、《新民晚报》、《理论信息报》、《经济学周报》、《羊城晚报》、《新观察》、《天津日报》、团中央《团的情况》、中共中央党校《理论动态》、中央办公厅调研室《室内交流》、中央政治体制改革研究室《室内参阅》、全国人大常委办公厅新闻局《每日动态》、《求是》杂志内参《内部文稿》、《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内部刊物《未定稿》、《参考消息》、新华社《参考清样》、美国《纽约时报》、西德《法兰克福评论报》、香港的有《文汇报》、《明报》、《信报》、《中报》、《香港时报》、台湾的有《经济日报》、《联合报》、《中央日报》、《中国时报》……  

  这两个名单还可以加得更长,但已无必要。看一眼“围剿者”名单,可以发现两个特点:第一,当时政治思想界大部分泰山北斗式的人物尽在其中,有的是“老掌门”,有的是“新堂主”;第二,名单里几乎找不到邓力群体系里的任何代表人物,基本上是当时改革派阵营里的右翼思想家和理论家(尽管后来有些人的立场有所改变)。  

  这就说明,新权威主义论战,不是一场意识形态论战,也不是改革派与保守派之间的论战,而是改革派阵营内部稳健派与激进派之间的论战,双方争论的核心问题,不是中国要不要改革,而是如何改革,是政治民主优先,还是经济自由优先的问题。说是“论战”,实际上是“论”少“战”多,不少反对新权威主义的人与其说是在讨论问题,不如说是在宣泄愤怒,新权威主义者被他们形容为“德国纳粹”、“民主的叛徒”、“鳄鱼的爪牙”、“过街的老鼠”和“袖子里藏着铁钩”的阴险之徒,等等。  

  请看当时的名记者高瑜的一段描述:  

  “当‘新权威主义’的提出者将他们的主张比喻为晨光微曦之中,拍打着翅膀已然穿过思想界森林的一个精灵的时候,从思想界的森林发出的应和远非是喝彩之声,最甚者要使之‘成为过街老鼠’。”  

  高瑜这段话的前半部分,引用的就是我那篇《新权威主义述评》的开头第一句:  

  “敏感的人或许早就觉察,有一个奇怪的精灵拍打着翅膀,已然穿过思想界的森林,它就是新权威主义思潮。”  

  不过,我当时被骂,心里还美滋滋的,因为我知道所有骂我的人都是我的同道,而他们自己可能不知道,或佯装不知道,骂的人越多,表明向往民主的人越多(事后看,我过于乐观了,有些人并不是因为信仰而骂)。不知道我是他的同道的人,主要是不知道新权威主义,并非政治规范理论,而是政治改革理论。  

  因为这缘故,反对新权威主义的理由不外乎两条,一条是认为它“不可取”,是要“人治”,不要“法制”,要“民王”,不要“民主”,这显然是把新权威主义当成了目标模式;另一条是认为它“不可行”,既选不到新权威(“大家信服的邓小平已经半退休,而毛泽东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李泽厚),即使有,也不能保障他“新”下去(“依靠一个开明的领导推进民主政治现代化,将受制于历史的‘或然性’”——王逸舟),这显然是把新权威主义当成了个人崇拜。  

  回过头来看,我承认那场论战的硝烟多过雨露,唾沫多过墨汁,情绪发泄多过理论创造,但是,它的历史性贡献是不能被抹杀的:首先,它开启了非官方主导的理论与思潮平等竞争的先河;其次,第一次用真正的中国话语讨论中国的问题;再次,第一次超越了意识形态专家们的话语系统,让他们插不上嘴,从而使之丧失了话语权。  

  四 新权威主义是一种政治改革理论而非政治模式理论  

  经过多年反思,我慢慢搞清楚一个问题,当年认为新权威主义“不可取”的人,似乎是把“织网”当成了“打鱼”,把手段当成了目的。尽管我1989年上半年为了应战,写了若干篇试图深化新权威主义思想的文章,比如《新权威主义纲要》,《新权威:通过市场化开往民主化的特别快车》,《你需要多少个皇帝?》,《新权威主义:剥离四合版》,《要做民主派,先做市场派》,等等,但我承认,没有一篇文章把新权威主义设想为一种政治理论。  

  实际上,政治理论有三种,第一种是对政治现状的描述理论,第二种是对政治理想的演绎理论,第三种是从现状到理想的过程理论。第一种理论可称之为经验理论,它告诉我们现在哪里;第二种理论是规范理论,规范理论指示我们要到哪里去;第三种理论是操作理论。它建议我们走哪条路。  

  从现状到理想,从总体上说有三条路可走,第一条是长江黄河的路,自然流淌,在哈耶克那里叫“自生自发(spontaneous)”,或者叫做“自然演化”之路,没有人为干预,所以也没有操作问题;第二条就是大禹治水的路,既然“治”,就有操作,不过,这里的“治”或“操作”,包含三层意思:一是改变,二是纠正,三是渐进,改变洪水泛滥的现状,纠正他父亲“鯀”的错误,渐进到海清河晏的理想状态,这是条改革之路;第三条是革命的路,这条路的特点,毛泽东说得最清楚,“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不是绘画绣花,不能那样雅致,那样从容不迫,文质彬彬,那样温良恭俭让。革命是暴动,是一个阶级推翻一个阶级的暴烈的行动”。什么是暴动?首先指动作幅度,暴烈,它的极端形式是流血;其次指时间长度,短促,一万太久,只争朝夕;再次指变化程度,深刻,触目惊心,翻天覆地。  

  改革前中国政治现状是什么?这是经验理论要回答的问题,世界范围内共识程度最高的回答是“全权政治”或“极权政治”。这种政治最本质的特点是,一切权力,包括政治权力、经济权力、社会权力和文化权力,都压缩成一种权力:党权,党的权力都集中在领袖手里。  

  政治改革要达到什么样的政治状态?对于中国,这是一个规范理论问题,我想分歧最小的回答应该是“宪政民主”。它对于中国是一个未来理想,对于世界其它民主国家,则是现实。理想的和现实的“宪政民主”品种繁多,但任何一个可称得上是“宪政民主”的国家,都必须在以下三个方面达标:  

  ——选举政治,从程序上实现国家主权来源于人民;  

  ——分权政治,在主权结构上实行权力制衡,用权力限制权力;  

  ——政党政治,在若干政党之间或同一个政党的不同政治派别之间进行有序的权力竞争,获胜者在一定期限里执政。  

  “全权政治”是A,是当时我们立足的地方;“宪政民主”是B,是当时我们想要到达的地方。从A到B,应该走哪条路?这正是当年新权威主义者要回答的问题:不是缓慢的自然演化之路,也不是暴烈的革命之路,而是循序渐进的改革之路。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我不能同意当年大多数批评者的某些看法,他们把新权威主义说成是对亚洲四小龙的模仿,或者说成是皇权时代开明专制的翻版,他们没有搞清楚,无论是开明皇权,还是亚洲威权,都从来没有到达过全权主义的A点,也就是说它们从来不用面对产权明晰化和经济机制市场化问题,而这两个问题,正是新权威主义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因此,新权威主义既不是归纳性的经验理论,也不是演绎性的规范理论,而是关乎路径选择的应用性操作理论,是政治改革理论。新权威主义作为一种政治改革理论,试图作出这样一个假设:一个全权主义政体可以通过市场化转变为一个疑似的威权主义政体,通过进一步改革,可以将其完善为宪政民主政体。到目前为止的改革,已经证实这个假设的前半部分,希望以后的改革能够证实它的后半部分。  

  五 新权威政体的替代型合法性  

  新权威主义论战时期的正反双方,都没有想到,新权威主义作为一种思潮和一种政治权威的价值取向,随着改革的推进,慢慢演变为一种现实运行中的政治体制。这种状况表明,中共13大以来,中国的权威系统在构造市场经济体制的同时,也提高了自身对市场经济的适应性。新权威政体,就是这种适应的结果。  

  可以从三个方面来描述这种“新权威政体”:  

  第一,新权威政体是一种“双重模拟型政体”。本文导言对此已有描述,此处毋庸饶舌。  

  第二,新权威政体是一种过渡型政体。从哪儿往哪儿过渡?从传统的君主政体向现代民主政体过渡。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政体过渡期,是从战国到秦帝国建立,那是从血缘权威政体(诸侯分权制)向神授权威政体(中央集权的皇权制)过渡;第二次过渡期,从1911年辛亥革命开始,到今天还没有结束,从神授权威的皇权制向民授权威的民主制过渡。100年来,中间经历了军政府体制,全权体制,今天是新权威体制。与前两种体制相比,新权威体制是最好的,也是接近过渡成功的体制。  

  虽然亚里士多德划分出许多政体类型,真正具有长期稳定性的常规政体实际上只有三种:酋长、诸侯制(合法性来自无可争议的血缘),君主制(合法性来自神授),以及民主制(合法性来自民授)。合法性来源不清,或者来源不稳定的政体,比如马克斯.韦伯界定的“克里斯玛”权威(暴力、才干与德性的混合权威),不可能是长治久安的政体,顶多是政体过渡的一个阶段,或者是一个要素。  

  第三,新权威政体是一种发展型政体。毫无疑问,权威来源不清的政体不可能稳定,而政体稳定正是改革时期所需要的。为此,邓小平用政权的合理性作为其合法性的代用品,这个合理性就是“发展是硬道理”。 他把政权从目的变成手段。在毛泽东时代,阶级斗争是中心,保持住手中的政权就是目的,用毛泽东的话说,就是不能让江山改变颜色。邓小平把经济建设作为中心,把促进经济增长作为政权的目的,只要目的是正当的,是被人们广泛认可的,作为完成该目的之手段的政权就获得了有效性和合法性。  

  他在此问题上的认识始终是清醒的,他怕别人不清醒,所以在1992年跑到南方现身说法:“如果没有改革开放的成果,‘六?四’这个关我们闯不过,闯不过就乱,乱就打内战,‘文化大革命’就是内战。为什么‘六?四’以后我们的国家很稳定?就是因为我们搞了改革开放,促进了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了改善。所以,军队、国家政权,都要维护这条道路、这个制度、这些政策。”(《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1页)  

  但不能不指出,发展型政体的稳定性取决于发展,政体与经济发展的“钩”挂得太紧,容易把自己逼上梁山。经济发展是水,政权是船,一旦经济增长受挫,水落下去了,船就容易搁浅。未雨绸缪,就要让政权的屁股从“发展牌”的椅子,逐步挪向“民授牌”的椅子。  

  六 进一步改革:从“同质分权”到“异质分权”  

  不过,政权的屁股和人的屁股不一样,挪动起来比较困难,其难度不比跳水世界冠军的动作难度小。  

  在跳水运动中,要练成难度系数为3.8的前空翻三周半加转体的高难动作,运动员必须从半周跳开始练习。这就叫分解动作。老子所谓的“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就是这个意思。从全权政体到宪政民主,是一个高难动作,对它进行动作分解,就是分权,就是把全权逐步分解为法权。  

  一共有两类三个分解动作,第一类分解是“异质分权”,它只有一个分解动作,叫作第一阶段的新权威主义分权,就是把不同种类的经济权力、社会权力和文化权力从政治权力的卵翼下分离出来,让经济权力机制化为市场,让社会权力细分为社会选择自由,把文化权力还原为公民的精神自由。分权是权威流失,为了补偿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威的流失,必须阶段性地加强政治权威,防止经济和社会活动失范。  

  经济上完成市场化,政治上到达发展型权威,就是第一阶段分权的终点。第二阶段分权就是第二类分权,叫做“同质分权”。顾名思义,同质分权就是对同一种权力即政治权力进行区分。同质分权有两个分解动作,第一个动作是纵向分权,第二个动作是横向分权。纵向分权在西方语境里叫做“非中央集权化(decentralization)”,或“联邦化(federalization)”,在中国语境里可以叫做“地方分权”,或“权力下放”。  

  并不是所有国家在民主化过程中,都要进行纵向分权,法国、意大利、新西兰等国家就没有。但是,中国的基本国情是:一大,二多,三聚。规模大,民族多,人口比较多的民族基本上聚居在一起,而不是像美国那样杂居、混居。三个因素只要占一个到两个,实行地方分权就成为必要,否则,民主化很容易导致两个结果中的一个:1,在民主化过程中民族与国家分裂,比如苏联东欧解体时,多民族的苏联、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分裂了,民族统一性高的东西德还统一了,其他如罗马尼亚、匈牙利、波兰、保加利亚等保持原状;2,完成民主化后,中央集权的大国会导致民主退化,比如当年的中华民国,中央集权的多民族聚居国家会导致民族分离主义倾向,比如英国。  

  实际上,纵向分权在中国历史上不是什么新鲜事,毋宁说,集权与分权像活塞运动一样,是中国传统政治机器的常规动作。不过,先秦实行诸侯体制,以地方分权为主;秦汉以降,虽然实行的是郡县制和分封制双重体制,但以中央集权为主,地方分权为辅。在两千多年的历史中,集权——分权两难一直是中国传统社会无药可治的政治头痛:中央一集权,酷吏就疯狂;地方一分权,豪强就坐大。现在明白了,治好头痛的唯一处方,就是把头砍掉:把主权在君变成主权在民。主权在民的分权意味着,权力分到哪儿,民主跟到哪儿。我们目前实行村级自治和村民选举同步,就是这个意思,做得好的地方,没有重复豪强政治的历史故事。进一步改革,就是要把村级自治和选举向上推展,一直推到县级和县级以上。  

  最后一个动作是横向分权。改革前中国实行的是来源于前苏联的议行合一体制,也就是不在立法权和行政权之间作出区分,更不会在司法权和行政权之间进行区分了。这种以党代政,以政代议的横向集权体制,可以是别的任何东西,但肯定不是宪政。有人把横向分权,或者说“三权分立”和资本主义划等号,这就等于当年把市场经济和资本主义划等号一样,是个误会。  

  其实,被孟德斯鸠系统阐述的权力分立思想,其源头是中国的五行观念。五行是中国古典思想中构成物质世界的五个元素:木、火、土、金、水,它可以写成两个关系序列:  

  1,木→火→土→金→水→木;  

  2,土←水←火←金←木←土。  

  式中符号“→”表示“相生”、“化育”或“促进”,符号“←”表示“相克”、“毁坏”或“妨碍”。五种元素,在一种关系中,一个可以帮助、促进另一个;在另一种关系中,一个可以限制、妨碍另一个。孟德斯鸠写作《法的精神》的时代,正是欧洲,特别是法国思想家对中国传统思想着迷的时代,把三种权力要素(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联想为五种物质元素是完全正常的。按照五行思想,三种权力要素也可以写成两个关系序列:  

  1,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立法权;  

  2,行政权←司法权←立法权←行政权。  

  在理想状态下,当任何一种权力干好事时,各权力要素处于序列1相互促进的关系中;当任何一种权力干坏事时,各权力要素处于序列2相互制约的关系中。仅仅看到一党制和一院制可以提高决策效率,防止扯皮,是不够的,它干坏事的时候效率也很高。  

  总之,从全权政体到宪政民主,是一条漫长的改革之路。这条路至少有三段里程,每段里程有一个路标:第一个路标是“新权威主义”,第二个路标是“新联邦主义”或者叫“地方分权”,第三个路标是“党政、议行分离”。上世纪末,我们业已走完第一段路程,不清楚的是,在这段路程的终点我们还要徘徊多久。  

  2008年1月8日——2008年2月20日

 


本文链接:吴稼祥:从新权威到宪政民主——探索中国特色政治改革理论,转载请注明出处。
【责任编辑:】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在此发表评论
公法评论网作为公法学术性网站,欢迎各位网友积极参与互动讨论,但请勿发表无聊、谩骂、攻击、侮辱性言论。

用户名: 匿名发表

阅读排行
·崔卫平:倪玉兰,倪玉兰
·起底富豪郭文贵:在北京号称战神 领导都怕他
·吴晓波:中国进入政商博弈新周期
·【特稿】郭文贵夺富记
·修远基金会:新时代中国社会结构的演变及未来的可能挑战
·数万人游行示威 成都西安等地爆反日游行
·周永康的红与黑(一至五)
·余英时:中国转一个身非常困难
·何光沪:我的抗议:人民没有安全,“国家安全”还有意义吗?
·中国政法界高层大换血
相关文章
·甘阳:古典学和中国学术共同体
·修远基金会:新时代中国社会结构的演变及未来的可能挑战
·起底富豪郭文贵:在北京号称战神 领导都怕他
·【特稿】郭文贵夺富记
·吴晓波:中国进入政商博弈新周期
·钱钢:谁要给“司法独立”判死刑?
·李闻莺:令氏家族的“红与黑”
·季卫东:落实宪法离不开宪法法院
·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公法评论网建于2000年5月26日。本网使用资料基于学术研究之目的,如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即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范亚峰信箱:gongfa2012@gmail.com.欢迎投稿,欢迎推荐文章。
Copyright © 2000 - 2012 公法评论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两足行遍天地路,一肩担尽古今愁。以文会友,以友辅仁,砥砺意志,澡雪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