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五四”70周年兼批判新权威主义
题记:此文系应《科技导报》约请为纪念“五四”70周年而写的,脱稿于1989年3月6日。该刊副社长兼副主编读后表示满意,说“关于民主与科学的概念和历史发展讲得很透彻。”想不到一个星期后,他们突然以“政治性太强”为理由,退了稿。于是只好送香港发表,由《明报月刊》于1989年5月号刊出。
原文最后一节(六)关于民主的正确涵义,内容与《中国的反民主逆流》中的第四节重复,现删去。
(一)
今年是“五四”运动70周年,适逢法国大革命和《人权宣言》发表200 周年,纪念这两个在中国历史和世界历史上划时代的事件,对当前我国实现现代化事业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作为“五四”思想旗帜的《新青年》的前身《青年杂志》,创刊于袁世凯正在筹划称帝的1915年9月,在发刊词《敬告青年》中,陈独秀以锐利的理性和强烈的激情指出:“世称近世欧洲的历史为‘解放历史’”,“解放云者,脱离夫奴隶之羁绊,以完其自主自由之人格之谓也。我有手足,自谋温饱;我有口舌,自陈好恶;我有心思,自崇所信;绝不认他人之越俎,亦不应主我而奴他人。”“一切操行,一切权利,一切信仰,唯有听命各自固有之智能,断无盲从隶属他人之理。”他把这称为“人权”。同时他强调科学,定义科学为:“吾人对于事物之概念综合客观之现象,诉之主观之理性而不矛盾之谓也。”他认为:科学与人权对于近代文明,“若舟车之两轮焉”。“国人而欲脱蒙昧时代,羞为浅化之民也,则急起直追,当以科学与人权并重。”在“五四”前夕的1919年1月,陈独秀在《新青年》上发表著名的战斗檄文《本志罪案之答辩书》, 把“人权”概念扩大为民主, 即“德莫克拉西” ( 德先生,即Democracy),称科学为“赛因斯”(赛先生,即Science),一针见血地指出,“德、赛两先生”把西洋人从黑暗中“救出,引到光明世界”,于是以无畏精神大声疾呼:“我们现在认定只有这两位先生,可以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若因为拥护这两位先生,一切政府的压迫、社会的攻击笑骂,就是断头流血,都不推辞。”这一气壮山河的誓言,激荡了当时全国青年的心弦,形成了中国历史上一次空前的反对封建传统的思想解放运动。
“五四”运动先驱者把现代文明的本质归结为民主与科学,这是对世界历史研究的一个创造性的重大贡献。文艺复兴以来的人类历史证明,民主(包括自由、平等、人权和法治)与科学(包括科学知识、科学思想和科学精神) 不仅是反对封建专制、愚昧的最有力的武器,也是现代人类文明的主要支柱。不难设想,如果“五四”精神能够坚持发扬光大,成为全国人民的共同精神财富,并付诸实践,那么,70年后今天的中国,必定早已实现了现代化。
可是,在我们这个文明古国,有几千年历史的封建专制传统根深柢固,“五四”精神不仅遭到封建遗老、遗少的恶毒的攻讦和凶狠的顽抗,而且还不时受到那些披着流行时装、口念时髦新名词的封建亡灵的诋毁和曲解,以致70年来,中国人民经历了长期流血牺牲的艰苦奋斗,“五四”的理想依然未能实现。而相反,在今年纪念“五四”的活动尚未开始,一股反对“五四”精神,特别是反对民主的逆流突然泛滥,它经过多年筹划以所谓“新权威主义”、“强人政治”、“精英统治”“开明专制”等名义同时出台。更有人公然叫卖承袭法西斯种族主义的所谓“新民族主义”和“新英雄主义”。面对这股来势凶猛的历史逆流,我们有必要冷静地、客观地考查一下:“五四”所倡导的民主与科学对世界现实的影响,并回顾一下它们在中国的遭遇。
(二)
鉴于科学问题争论较少,而我国科学事业,由于“五四”前留学回国的第一代近代科学家筚路蓝缕地艰苦创业,以及几代后继者锲而不舍的努力,成绩斐然,不妨先作简要论述。
最早充分认识到科学对人类历史发展起重大作用的是17世纪初期的英国哲学家弗兰西斯·培根(Francis Bacon,1561-1626)和意大利无畏的思想家康帕内拉(T.Campanella,1568-1639),他们几乎同时提出“知识就是力量”的论点。他们所说的知识,主要是指科学知识。随着近代科学的兴起和工业革命的出现,特别是19世纪60年代电力时代的来临,科学更加显示其对社会的推动力量。因此,历史学家把19世纪称为“科学世纪”。1883年恩格斯称科学是“最高意义上的革命力量”,这一论断完全符合历史事实。
近代几百年文明史表明,科学的革命力量反映在两个方面。首先是科学通过技术转变为生产力,对生产起着直接的指导作用,进入20世纪尤为明显。科学的发展,开辟了许多新的技术领域,建立了许多新型工业,深刻地改变了人类生产和生活的面貌。以美国为例,30多年来,在促使其经济增长的各种因素中,科学、技术进步的比重为71%──而我国则主要依靠资金(占51%)和劳动力( 占30%)的投入。美国农业由于实现了科学化、机械化、社会化的全面改造,劳动生产率每年递增5.6%,目前全国农业人口仅占总人口的2%,每个农业劳动力可供养94人——我国仅得3.4人。由此,多数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人类平均寿命在本世纪内延长了30岁。虽然人类历史上仅有的两次世界大战都发生在本世纪上半叶,但自从核武器、洲际导弹和侦察卫星的出现,根本改变了战争的传统观念,所谓前方与后方、战胜与战败之分,在核战争情况下都已毫无意义;任何玩火者都必将自焚。因此,世界和平反而更有保障。事实上它已为人类赢得了一个在全世界文明较发达地区能够有一个长期的和平建设环境,使人类得以逐步从工业文明进入科学技术文明的新时代( 即“后工业文明”或“信息时代”)。
科学在历史上的革命作用还反映在人类的精神文明方面。这就是,科学作为一种以实验和观察为依据,并随着实验和观察的发展而不断更新的知识体系和思想体系,往往成为各个历史时期思想解放运动的先导。例如,16世纪由哥白尼发起的天文学革命,直接动摇了欧洲一千年封建神权统治的思想基础。17世纪物理学的辉煌成就和崇尚理性的科学精神,导致了18世纪欧洲的启蒙运动,并由此直接引发了美国和法国的民主革命。可以说,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不仅是现代社会的发展动力,而且本身就是现代文明的基础和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可惜目前有不少口头上尊重科学的人却看不到科学在思想和精神方面不可取代的社会功能,而只片面强调科学是生产力,把科学和技术混为一谈。这种只见物而不见人的片面认识,使人们对科学产生不正确的看法,对科学提出不合理的要求(如要求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加以不合理的限制(如削减科研经费),使科学的发展受到不应有的阻难。
科学是生产力的观点,在我国起始于1975年。当时“四人帮”横行,提出这一论点同“四人帮”的倒行逆施相抗衡,是有重要意义的,而且是要有很大勇气的,这一历史功绩无疑应该予以充分肯定。但严格考查起来,“科学是生产力”并不是一个科学的命题。首先应该看到,这一观点来源于马克思生前未发表的遗稿《政治经济学批判》草稿(写于1857-1858年,1939-1941 年才第一次发表)。在稿中马克思说过:“一般社会知识”(显然主要是指科学知识) “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这一表述是完全正确的,它说明科学知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转变成生产力,但并不意味着科学知识本身就是生产力。不过,也应该注意到,全稿中除了极个别的例外,几乎没有出现“技术”这个词,凡是讲到技术的地方,都用“科学”来代替,这反映了19世纪中叶的人类知识水平。那时,对技术整体的独立研究尚未开始,人们往往把科学和技术混为一谈。今天大家都认识到:技术是一种重要的生产力,有些(并非全部)科学知识可转变为生产力;因此,科学可以通过技术转变为生产力,但科学本身并非生产力。在今天,科学、技术、生产三者的关系表现为:
基础科学→应用科学(即技术科学) →技术→生产。
基础科学和应用科学的研究分别称为“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把应用研究成果用于生产技术,这就是新技术的开发和新产品的研制,简称为“开发”(Development)。因此,现代技术进步的因果链条是:
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
由此可见,基础科学不仅是精神财富的宝藏,也是物质财富取之不尽的宝藏。有人只盯住眼前的“经济效益”,看不见基础科学是现代重要新技术的源泉,而不予以必要的支持,这无异于竭泽而渔,杀鸡取卵。也有人把基础科学和教育看作是慈善事业,只能靠别人慈悲施舍过日子。这种急功近利、目光短浅的心态,对现代化事业十分有害,必须予以纠正。
(三)
民主对于我们这个文明古国来说,完全是“舶来品”;不过,马克思主义也是舶来品,它的输入比民主思想至少还要晚十几年。在我国几千年的封建传统中,找不到民主的迹象,充其量不过有被誉为“明君圣主”和“清官”的“为民作主”的传统。但在西方,民主却有悠久的历史。2500年前希腊雅典就实行过历时250年的民主制,这是人类古代文明最灿烂的黄金时代。当时雅典城邦的行政、军事领导和司法人员都由自由民直接选举产生;所有重大事务都由全体自由民大会讨论决定。马其顿军事征服希腊后,民主制就在历史上消失了,直至15世纪出现了反抗千年封建神权统治的文艺复兴,民主思想以人文主义的形式开始,经过了17、18世纪的启蒙运动,特别是通过格劳秀斯(H.Grotius)、弥尔顿(J.Milton)、斯宾诺莎(Spinoza)、洛克(J.Locke) 、孟德斯鸠(Montesquieu)、伏尔泰(Voltaire)、卢梭(Rousseau)、潘恩(T.Paine)、杰斐逊(T.Jefferson)等思想家的著作和抗争,民主理论渐趋完备,民主思想逐渐深入人心。通过1688年英国“光荣革命”、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和1789年法国大革命,民主制在欧洲和美国逐步建立和发展起来。
美国的《独立宣言》(1776年)庄严宣告:“人人生而平等”,人人都有“不可转让的权利,这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人类才在他们之间成立政府。”根据这一原则,美国于1787年制定了宪法,并于1791年通过了宪法修正案(人权法案),其中第一条规定:“国会不得制定关于下列事项的法律:确立宗教或禁止信仰自由;剥夺人民言论或出版自由;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请愿的权利。”由于美国人民珍视并恪守宪法,建国后200多年来,除了1861—1863年为解放黑奴而爆发的内战外,美国一直处于稳步发展状态。特别值得称道的是,美国开国元勋华盛顿不仅愤怒地驳斥了要他称帝的劝说,而且在他连任两届总统后,坚决拒绝继续连任,也没有指定可以使他“放心”的所谓“接班人”,而让人民自己自由地去选择下届总统。这为废止封建的终身制和变相的世袭制树立了榜样。
法国大革命中制定的《人和公民权利的宣言》(简称《人权宣言》, 1789年),更加明确地表述了民主制的基本原则,如:
“人们生来并且始终是平等的”。
“一切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自然的、不可消灭的人权;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
“全部主权的源泉根本上存在于国民之中,任何团体或个人都不得行使不是明确地来自国民的权力。”
“自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不损害他人的行为的权利。”
“凡未经法律禁止的一切行动,都不受阻碍。”
“一切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自由交流思想和意见是最珍贵的人权之一;因此,每个公民都有言论、写作和出版自由。”
虽然法国民主革命不久就夭折了,经过几次复辟反复辟的斗争,直至19世纪70年代才逐步恢复民主制,但《人权宣言》始终成为各国人民争取民主的斗争纲领,成为现代文明的信条。
现代民主的理论和实践,不是雅典民主制的简单恢复,而是有了重大发展。这首先在于确立了公民意识和人权意识,确认每个公民都有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保证了思想和言论的自由,这就是在多数决定原则的同时,坚决保护少数。雅典民主制由于缺乏这一重要内容,以致出现了把具有独立思想的伟大哲学家苏格拉底判处死刑这类成为历史悲剧的错案。其次,扩大了公民的范围,取消有关出身、财产、种族、性别等方面的限制。第三,把原只适用小国寡民的直接民主制发展成为可适用于大国的间接民主制,即议会民主制;这首先是在英国建立并发展起来的。
《独立宣言》和《人权宣言》所标揭的民主思想,经过长期斗争,才得以逐步实现。尤其是普选权问题,直至20世纪初才解决;而美国的黑人人权问题,到20世纪60年代经过大规模的民权运动才算解决。在争取民主(首先是人权)的斗争中,社会主义思潮和工人运动起了决定性作用。工人阶级所以能在斗争中不断取得胜利,主要是由于确立了容许工人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结社自由和罢工自由的民主制。这表明,通过广大人民的觉醒和不懈斗争,现代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制是在不断发展着。事实上,它已成为一种调节生产关系、缓和阶级矛盾的有效机制。由于有了民主制,多数人民的利益和意志在国家机关中能有一定程度的反映,使资本家不能为所欲为地支配他们的财产和肆无忌惮地剥削工人,使人民的生活能够有高于生存必需条件的保障。
(四)
现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正是依靠民主与科学,使生产得以持续发展,多数人民的生活水平得以逐步提高,从而基本上摆脱了半个世纪以前经常发生的那种可怕的周期性的经济危机;而这种经济危机,曾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社会所固有的“铁律”。1848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预言的“资产阶级再也不能统治下去了,因为它甚至不能再使自己的奴隶维持奴隶般的生活水平了”,并没有成为事实。事实上,早在1887年,恩格斯在他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美国版的附录中,就已表明:“这本书里所描写的那些令人触目惊心的恶劣现象,现在或者已被消除,或者已经不那样明显了。”由此可见,所谓工人阶级绝对贫困化必然日益增长的规律,早已为恩格斯本人所否定了。
更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民主与科学所产生的巨大威力,虽然70多年前列宁断言资本主义已进入“垂死”阶段,可是,直至今天,资本主义不但没有死亡,甚至也没有下垂,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40多年来,发达国家的经济和文化一直在上升,且仍显示出不可低估的生命力,以至我们还不敢奢望在100年内全部赶上他们。不仅如此,还出现了这样的人间奇迹:本来作为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所独有的特征──消灭三大差别,即消灭工农差别、城乡差别、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差别,竟首先在发达资本主义社会中实现,而我们社会主义国家却望尘莫及。而且,在发达国家中,体力劳动者的队伍正在日益缩小;在美国,正当我国开展以知识分子为对象的反右运动的1957年,他们的脑力劳动者(白领工人)的人数已开始超过体力劳动者(蓝领工人)。这意味着,社会的主体已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工农阶级,而是知识分子。
总结两百多年来的世界历史经验,我们可以说:民主与科学是现代社会赖以发展、现代国家赖以生存的内在动力。因为民主与科学能使人尽其能,物尽其利。一个能使人和物都充分发挥作用的社会,必然具有无穷的生命力。
(五)
在理论上,社会主义是比资本主义更高的社会形态,因此,民主与科学更应该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立国之本。遗憾的是,长期以来人们没有认识到:民主与科学是全人类最宝贵的共同精神财富,也是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理论的基础和前提;没有这个前提,就根本谈不上什么社会主义建设。标榜社会主义而否定民主,
新中国成立前,共产党所领导的革命斗争的目标是:建立一个“独立、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千千万万人民前仆后继地去奋斗抗争和流血牺牲。但当时人们对民主概念的理解并不完全正确,例如,毛泽东于1949年7月1日发表的作为新中国政治纲领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中写着:“对人民内部”“实行民主制,给予言论集会结社等项自由权”。显然,在他的心目中,公民的自由民主权利不是生而具有,而是由于“大救星”的恩赐。既然如此,所谓人民的自由权随时可以被恩赐者收回。因此,他公开声称民主不是目的,仅是一种手段而已。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出现了反右运动、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这样三次都堪称是史无前例的民族灾难,就完全不足为奇了。文革灾难后,人们开始醒悟到民主的必要性。1981年6月中共中央在一个决议中指出:“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是社会主义革命的根本任务之一。建国以来没有重视这一任务,成了‘文化大革命’得以发生的一个重要条件。这是一个沉重教训”。应该看到,这一教训是以千万人的血泪和生命为代价换来的。
事实上,这类惨痛的历史悲剧不仅中国有,苏联以及所有“社会主义大家庭”中的国家都有。考其原因,不外乎不重视基本的民主建设。今天,几乎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都感到需要进行改革,其症结也就在此。
过去,人们习惯于把西方发达国家早已行之有效的民主制称为“资产阶级民主”,而轻率地予以否定,并宣称我们应建立有东方特色的民主。只要我们认真考查一下世界文明发展史,对东西方文明的历史和现状作一客观的比较,就不难发现:民主同科学一样,都是人类理性的产物,是普遍的共同的人性( 即区别于兽性的人性)的体现,它没有阶级性,也没有国界。所谓东方特色,实际上是封建专制的烙印,主要表现为特权思想、等级制、世袭制和人身依附关系,这是同民主水火不相容的。
有人把民主同文革时的所谓大民主和痞子运动混为一谈,说什么搞民主就会乱,就无法保持安定团结。这要不是对民主的无知,就是有意歪曲。须知民主并不是无政府主义,它的一个必不可少的基本组成部分是法治,即人人都得遵守根据多数决定原则制定的法律和法规。而大民主的发动者却醉心于定于一尊的人治,完全无视法治,以无法无天自诩,这种所谓大民主或极端民主,同民主毫无共同之处,而不过是一种愚弄群众,反民主、反人性的暴行。
现在我国宪法已经明确规定,要把我国建设成一个高度民主的现代化国家,这无疑是十分可喜的。可是,由于多年来的思想禁锢,人们还是讳言民主。有人统计过,1984—1985年间全国发表的13万篇有关哲学和社会科学的文章中,仅有一篇是专门论述民主的。不巧,这一篇却又是充满误解和曲解的短文。对此,我已于1988年第6期的《政治学研究》上作了评论。最近三、四个月来,报刊上讨论民主的文章逐渐多起来了,但对民主概念作了正确阐述的却为数甚微,而叫卖“新权威主义”之类公然为专制主义张目的反民主谬论却充斥市场。新权威主义炮制者洋洋得意地模仿《共产党宣言》的开头一句话(“一个幽灵,共产主义幽灵,在欧洲徘徊。”) 说什么:一个新权威主义的“精灵”已经“拍打”而出。这是最拙劣的画虎类犬。可悲的是,这个“精灵”并不是什么新玩意儿,而不过是76年前为袁世凯称帝鸣锣开道的“筹安会”亡灵的借尸还魂;它的所谓理论不过是65年前希特勒的“名著”《我的奋斗》的现代翻版。对于这种企图把中国重新引向灾难的谬论,必须予以充分地揭露批判,使之成为过街老鼠。
为了实现我国宪法所规定的建设高度民主的现代化国家这一目标,我们应该重温“五四”以来的历史,重新认识“五四”时期启蒙思想家所倡导的民主与科学的伟大历史意义和深远的现实意义,由此开展一个持久、深入的民主思想启蒙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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