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蒙有很多含义和喻意,牵扯了大量的历史社会事件,包含着纷繁复杂的思想立场和政治想象。西方思想史上,古希腊的启蒙主要指智者和苏格拉底用言辞来进行理性言说,用修辞和哲学来替代象征性神话的过程。近代的启蒙运动脉络很多,至少有三支。最著名的是法国启蒙运动,代表人物有伏尔泰、狄德罗(百科全书派)、孟德斯鸠、卢梭等,代表事件是以1789年为标志的大革命。同时还有苏格兰启蒙和德国启蒙。前者的代表人物是斯密、休谟、佛格森等,后者有康德、黑格尔等人。三支启蒙运动的主题和任务不同。法国启蒙运动主要在于彰显理性,将人们从天主教会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启蒙的口号就是理性与进步,这是大革命的理论动员,虽然革命不断趋于激进,但启蒙与革命的任务却在于建立法国现代政治框架。苏格兰启蒙是在17世纪英国基本奠定了现代国家的政治架构,霍布斯、洛克等人完成了宗教和政治等问题的理论论证之后,侧重于经济和社会建设的商业文明化过程。德国启蒙运动最大的任务就是思想观念先行,在反思英法近代思想观念和神学政治问题的基础上,奠定人的主体性和民族/历史的主体性,为建构一个后发现代国家进行思想奠基。三支启蒙脉络虽然各有不同,但是贯穿了统一的主题,这就是以政治建国为主轴的理论整合。 所谓政治建国,就是在确定现代政治领域自主性的过程中,各种启蒙运动都将理论和实践目的定位到现代国家的构建上。在西方近代历史中,现代国家的典型形态是民族-国家(the Nation-State)。这是启蒙运动内在逻辑发展变化的必然结果,也是启蒙运动内生于西方古代-基督教传统中的集中表现。顾名思义,启蒙在一般意义上体现出强烈的解放倾向,即从各种外在权威的束缚和约束中解放出来,比如人摆脱神的权威,激情摆脱理性的约束,自由摆脱义务的限制,等等。因此,在首要的意义上,启蒙体现出强烈的批判取向,甚至是“冲决一切罗网”的激进面相。这是启蒙的基本含义,也是启蒙之为启蒙,启蒙之为“公开运用理性”的理据所在。但是,从基督教神学、教会、理性等思想性权威或建制性权威中解放出来的过程具有革命性的后果,这体现在文艺复兴的“以人为本”和宗教改革的“人可以直接面对上帝”,体现在一场将神不断内在化的运动,体现在身体对于心灵、激情对于理性的不断造反,其结果,是呼吁在心灵世界和社会领域重建一种有所依凭的秩序。于是,启蒙的批判取向和激进面相必然导向价值重估和秩序重建。这就是为什么在西方近代历史上出现绝对主义思潮,为什么中世纪的王权要朝绝对主权过渡,为什么要以一种法律拟制的主权人格承载神-人关系,为什么利维坦必须变成耶稣基督的根本原因。 启蒙引发的革命后果必须由启蒙承诺的人为秩序得以解决,关于这种秩序的知识就是以主权为基座搭建起来的“有关保护和服从之间相互关系的理性原理”,就是霍布斯洋洋自得的“新公民科学”,就是以政治建国为轴心的理论整合。启蒙的要义不仅在于一种与历史、自我或社会保持距离的批判态度,更在于要切切实实拿出一套政治建国的方案,为启蒙所期待的运用理性的“自由”准备公开的外部条件。这个意向在康德论述启蒙的著名作品《答复这个问题——“什么是启蒙运动?”》中得到了充分的体现。这是1784年的文字,有很强的论战色彩,但布局谋篇尤其是处理启蒙的路向对今天仍有非常重大的启发意义。文章开宗明义,直接点题,“启蒙运动就是人类脱离自己所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不成熟状态就是不经别人的引导,就对运用自己的理智无能为力。”康德以明确主体与自己关系的方式将启蒙界定为运用理性的自由,这是一种能力,是一种勇气,是一种态度。这种自由由主体掌握,毋庸置疑,其内容就是康德批判哲学所建立起来的实践主体,问题在于,“在一切事情上都有公开运用自己理性的自由”要求建立自由的条件。自由的条件和自由的能力围绕着同一个核心,即人是目的。但自由的条件要处理的问题更为复杂,这就是公民与教会、公民与国王的关系,简言之,自由的条件就是典型的神学-政治问题,这个问题是17世纪政治哲学领域的核心命题。康德在18世纪重提,并置于启蒙的内在要求中重提,用意不言自明:启蒙要求建立能够处理神学-政治命题的政治架构,以保障人们拥有不断启蒙的自由,同时不危害政治秩序。 因此,神学-政治命题就是启蒙的命题,政教关系就是启蒙要处理的首要关系,而启蒙在西方近代世界的发展毫无例外地走向了以建立现代国家来处理神学-政治问题的道路,即在建构主权国家的前提下,奉行政教分离原则,使主权成为世俗生活中唯一合法的权威,使国家成为安顿人们身体的暂且终极的所在。所以,启蒙从来不是一场单纯的思想文化运动,而是一场实践性极强的建构性活动,其目标毫无疑问就是现代国家。所以,有关启蒙的争执也不仅仅是思想观念上的交锋,而是一种制度建构上的争执:要不要现代国家?如果要,可能实现的方式是什么,是全部重来还是可以激活传统,诉诸习俗;如果不要,那么可能替代的形式是什么。所以,启蒙具有“摆脱束缚”和“重建秩序”的双重意涵,具有“批判性”和“建设性”的双重取向,具有“激进”和“保守”的双重面相,凝聚这些“双重”的焦点和载体不是表征现代性的各种思想观点和文化立场,而恰恰就是以民族-国家为典型样态的现代国家。 不容忽视的是,现在对于启蒙的理解大多还停留在革命化思维上,或者把启蒙和救亡对立起来,要么把启蒙简单理解为一种解放和革命,而没有看到政治建国的建构性维度,要么就伸张启蒙的思想文化内涵,而忽视启蒙对于建立现代国家的内在要求。于是,要么大呼启蒙糟的很,要么高唱启蒙好得很。忽视政治建国,忽视以政治建国为轴心的理论整合,就是左右各种幼稚病的根源。在这个意义上,重新理解启蒙,就是要真正理解现代国家。比如,苏格兰启蒙运动是在英国现代国家的架构基本搭建起来之后,考虑民族国家构建和帝国构建如何实现一体两面的协同发展问题;法国和德国启蒙运动的基本目标就是构建现代民族国家,只不过因为国情、民情和主导力量等原因,分别走了弯路;我国的五四运动在政治上的口号是“外争国权、内惩国贼”,用两个“国”字证明了这是一场直接以现代国家构建为目标的政治建国史的序幕。在《新民主主义论》中,毛主席对五四的定位是反帝反封建。试想一下,西方上至马基雅维利,下至康德,在启蒙运动的大潮中所思所想,不就是反对以罗马教会势力为代表的“帝”和以封建贵族势力为代表的“封建”?以政治建国为主轴思考中西启蒙运动的异同,不仅有利于我们明确目前的研究重点和现实任务,还可以摆脱思考启蒙时的文人倾向和浪漫情怀,做到不矫情、不伪饰、不造作。 重新理解启蒙,就是要建立以政治建国为主轴的主体叙述。具体来说,有三个方面。 第一,要以政治建国为主轴。民族-国家作为西方近世启蒙的建制性成果,值得认真研究;国家建构(state-building)作为我们的切身问题,值得严肃关注。一方面,需要从历史谱系的角度深入挖掘民族-国家的发生发展、动力成因、内在机制和外在力量,避免单纯从民族主义或后-民族国家叙事对民族-国家的消解入手,仅仅关注民族-国家的负面后果,而是要从正面入手,直面民族-国家议题,既研究民族-国家的制度机理,更研究民族-国家的文化背景,这就要求将西方文明看成一个整体,至少要容括古希腊由爱欲(eros)引导的理性、基督教以恩典(grace)为背景的意志以及现代的“启蒙的自利”(enlightened self-interest)。另一方面,需要从理论一般的角度深入研究民族-国家的基本逻辑、理论构成,挖掘其道德基础、神学基础、哲学基础。就像启蒙运动对于基督教传统是一种断裂,但其思想模式和建制基础很多还源于基督教一样,民族-国家有着极强的犹太-基督传统背景。以霍布斯为例,他的《利维坦》就是犹太的创世-约法传统与新教的基督论完美结合的典范,因此,利维坦作为耶稣基督才能成为公民在此世的归宿。在理论一般的论述上,美国当代一批公法学者值得关注,比如耶鲁大学法学院教授康恩。在《自由主义该放哪放哪》(Putting Liberalism in its Place)一书中,他以亚里士多德的四因说来注解民族-国家,认为民族国家的动力因是革命,形式因是宪法,质料因是公民的身体,目的因是没有终点的自我保存。截止到目前,在对民族国家的研究上,我们的理论资源似乎还囿于韦伯、蒂利、迈克尔•曼、安德森兄弟等,如何以政治建国为主轴,将理论资源不断深化拓展,形成较为成熟的历史和理论研究,深挖现代国家的犹太-基督教背景,是一项极为重大的时代课题。 第二,要进行理论整合。所谓理论整合,必要有个整合的依据、标准,或者说要有个“纲”。政治建国就是这个纲,民族-国家就是核心问题。理论整合首先是服务于民族-国家的,是构建国家意识形态的过程,这主要是个建设性或建构性的工作。一方面,是在理解西方民族-国家的历史和理论中,依循着充分式同情和同情式理解的态度,如其所是地发掘西方民族-国家的价值观念、机制架构和主导力量,避免立场偏见,避免教条极端,减少因立场不同引发的意识形态纷争。尤其是关注反-现代性的力量是如何为现代国家所吸纳整合,而成为内在的“反对派”,成为激发社会活力和制度可持续发展的动力。另一方面,是在理解我们自己的国家建构过程中,始终将西方民族-国家的构建作为参照,将中国传统礼乐秩序的构成作为参照,通过不断激活传统、寻找依靠力量的办法,实现国家建构过程中对于各种有效要素的合理凝聚。相比之下,对西方民族-国家的研究偏重于理论工作,而对于我国国家建构的理解和把握,则有鲜明的实践特点,即必须是“问题”推动之下的“弹性”共识,而不是“观念”推动下的“刚性”思维,那样的理论整合只是托克维尔所批评的“野蛮化”的理性主义,妄图用理论一般来规定具体的、活生生的实践。在这个意义上,理论整合不能不超越民族-国家的范畴,统整性地思考“前”民族-国家(如城邦、城市共和国、封建制)和“异”民族-国家(如秦汉以来的中央集权大一统体制)的政治形式。跳出民族-国家的视野来思考民族-国家的问题,是理论整合的超越性或反思性,与先前所论的建构性或建设性是一体两面、有机统一的。这方面,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对启蒙的处理堪为楷模。 第三,要建立主体叙述。以政治建国为主轴整合理论,落脚点必是主体叙述。主体叙述首先要针对从西方学来的种种教条主义,今天重新理解启蒙,并不是要把西方的启蒙话语或者反启蒙话语迁移到中国语境中,以西方衡量中国,断言启蒙还不够或者启蒙过了头,而是要从西方或过去的种种教条中解放出来。坦言之,我们没有必要为罗尔斯或施特劳斯去守灵卫道,几个现代或古典的教条是无法适应一个大国的。比如说如何理解革命。革命不是启蒙的对立面,革命就是最大的启蒙。如果从教条的右派出发,就容易否定革命,结果很可能是呼吁再次革命。如果从原教旨的左派出发,很可能要求不断革命。主体叙述就是要将革命内在化,内在化于现代国家建构的过程。破除教条才能转变观念,破除教条才能正视实践,破除教条才能明确主体。主体叙述就是要以政治建国为主轴,不断地破除教条,不断地整合理论,建立新的视野和观念。比如,是否可以从启蒙视野中的现代国家转变为现代国家视野中的启蒙?是否可以将文化的启蒙和政治的启蒙统一到以政治建国为主轴的理论整合上来?是否可以通过加强在现代国家中的启蒙实践来营造有意义的公民生活?是否可以将启蒙作为自我反思和自我理解的精神动力融入社会精英的再造机制中,作为现代伦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纽带? 现代国家构建,是一个未完成的方案。正确理解的启蒙,正当其时。对此,我们充满信心。 作者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博士后 来自:http://www.chinese-thought.org/zttg/qimengdeyichan/007865.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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