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北京中级法院审判魏京生反革命案旁听记(新华社记者) 因反革命罪被逮捕的魏京生,十月十六日在人民法庭上受到严正的审判。 这次审判是在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大法庭公开进行的。首都各方面的干部和群众四百余人,旁听了这次审判。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之后,围绕魏京生所犯的背叛祖国、向外国人供给我国军事情报和煸动推翻我国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这两项主要的罪行,进行了长达四小时的法庭调查和辩论。 整个审判以确凿的证据和充分的法律依据,驳斥了被告为开脱自己的反革命罪行所作的辩护。 背叛祖国的罪人 法庭在调查被告人魏京生向外国供给我国军事情报罪行的过程中,宣读了被告人在一九七九年二月二十日,即在我国对越南进行自卫还击、保卫边疆作战的第四天,同某外国人谈话的部份内容。魏京生将写有军事情报的一张纸条交给这个外国人,并说:“你自己拿来笔记一下,看完了还给我销毁。”某外国人要魏生口述我军参战部队的情况,魏随即告诉他:“总指挥是XXX,副总指挥是XXX。”“兵力呀,不止,不止,是增兵XX万。”“中国方面伤亡X至X千人。” 当这个外国人问“你还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时候,魏京生说:“主要是缺钱。” 法庭宣读上述证言后,审判长问魏京生:“这是你和某外国人的谈话吗?” 魏京生答:“是,曾经有这样的谈话。” 审判长宣布:“经过查证,被告人魏京生向某外国人供给军事情报的事实,证据确凿。” 审判长责问魏京生说:“我军指战员在前线浴血奋战,你却向外国人供给这些情报,你认为这是什么问题?” 当魏京生辩解说他不知道这些情况涉及国家机密时,陪审员当即指出:你参军,保密是起码的常识。涉及我军那么重要的情况是军事机密,你不是不知道的。 公诉人指出,早在一九五一年,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就向全国公布了《保守国家机密暂行条例》。条例中明确规定国家机密包括:一切国防及军事的计划和建设措施;一切武装部队的编制、番号、实力、装备、驻防、调动、部署及后勤兵工建设等机密事顶。 公诉人指出,被告在我国对越自卫反击作战正在进行的时候,向外国人提供绝密军事情报,本身就构成了犯罪,不管这种机密是直接供给敌人,还是间接供给敌人,被告必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惩治反革命条例》第六条规:“为国外敌人窃取、刺探国家机密或供给情报,”就构成反革命罪,处死刑或无期徒刑,其情节较轻者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魏京生在事实和法律面前只好说:“那我承担罪责。” 反革命的煽动者 法庭在调查被告人魏京生所犯的“进行反革命宣传鼓动”罪时,审判长和陪审员一一审问了被告人这方面的大量言行。魏京生于粉碎“四人帮”以后的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五日、二十一日,一九七九年一月至三月,在西单墙上和他主编出版的名为《探索》的反动刊物上,多次发表反动文章,进行反革命煽动。他诬蔑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比江湖骗子的的膏药更高明的膏药”,诬蔑我国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是披着社会主义外衣的封建君主制”,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是“野心家和野心家集团”,煽动人们要“把怒火集中在制造人民悲惨境遇的罪恶制度上”,煽动“把权力从这些老爷们手里夺过来。” 审判长向被告人出示物证《探索》,宣读了被告人在文章中对我们党和国家领导人进行诽谤和煽动夺取我们党和国家的领导权的一些段落。 被告人魏京生对这些事实供认不讳。 和魏京生一起编印、出售、散发过《探索》的刘京生(北京市人民汽车四场工人)、杨光(原北京工业大学二年级学生,在押),先后出庭作证,叙述了《探索》进行反革命煽动的情况及其所造成的恶劣后果。杨光在证明词中说,《探索》煽动人们推翻现在的社会主义制度。魏京生曾向他表示,“要扩大组织,形成一股新的政治力量”。杨光的证词还说:“《探索》诬蔑诽谤党中央人民政府,破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 审判长问被告人:“你说我国社主义制度是‘独裁暴政、封建君主制’,要‘把怒火集中在制造人民悲惨境遇的罪恶制度上’,这不是在公开鼓动推翻我国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这时魏京生只讲外国,不讲中国,企图回避这些话是指的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在审判长追问下,魏京生不得不承认:“当然包括中国!” 在辩论过程中,魏京生重复他在《探索》号外上的一篇反动文章中的反革命叫嚷,竟然说什么“我仍然认为现在的领导人(指总理和副总理)是不合法的”。审判长当即严词责问魏京生:“我们总理、副总理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按照宪法的程序决定任命的,难道我们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不合法吗?难道人大通过的宪法也不合法吗?我们这个法庭也不合法吗?”善于诡辩的魏京生,被问得瞠目结舌。 被告人在《探索》第一期另一篇反动文章中,对我国领导人进行了恶毒的诬蔑,胡说什么“可悲的是在我们这个人民共和国里,只有那些吃饱肚子的人,才有支配的权力,人民难道没有最充分的理由把权力从这些老爷们手里夺过来吗?”审判长要被告人证实:“这是你写的吗?”魏京生更加惶恐心虚了,他为了赖掉自己的严重罪行,辩解说:“我承认这些话是说得过分了一些!” 魏京生的供词和证人的证词,都表明魏京生不是什么一般思想上持不同见解的所谓“持不同政见者”,而是有背叛祖国、煽动人们推翻我国无产阶级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行为的罪犯。魏京生对抗宪法,触犯刑律,被依法治罪,这是深得人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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