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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猛:在研究与教育之间:美国研究型大学兴起的本科学院问题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时间:2018-11-05 点击:

李猛:在研究与教育之间:美国研究型大学兴起的本科学院问题

 

   【摘要】在内战后,随着美国研究型大学的崛起,如何理解学院在大学教育中的角色成了紧迫的新问题。美国高等教育在改造德国模式创建美国大学的过程中,借助自由选课制等原则建立了研究生教育与本科教育在大学中的共存体制。这一体制虽然能有效地支持研究,但也对如何处理学者的专业化研究与本科教育提出了挑战。对“新教育“的批评,推动了大学第二轮改革中重建学院的努力,力图通过学院通识教育的探索,克服研究型大学中本科教育面临的困境。虽然这些改革尝试并没有获得普遍的成功,但研究型大学的缔造与学院的重建奠定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制度框架,基本原理与主要问题支配着二十世纪美国高等教育的进一步发展。

   

一、 大学与专业化学术的时代

   

   1851年,塔潘(Henry Philip Tappan, 1805—1881),一位热爱“旧世界”的纽约人,在访问法国期间,与慕名已久的托克维尔(Alexis de Tocqueville, 1805—1859)在凡尔赛共进了早餐。托克维尔刚刚因为《美国的民主》(Democracy in America)一书出版,在美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在席间,托克维尔提到他对美国政治的一个观察,即美国政治很少吸引到有杰出才华的人士担任官职;与之相比,法国的文人则有更多的机会参与政治生活。在《美国的民主》中,托克维尔就曾表达过类似的看法。塔潘当面听到这一告诫,深受触动。在他看来,托克维尔触及到了这个年轻的民主国家“偶尔的不美之处”,这一制度的缺陷使这个国家深受民主煽动家之苦,要救治这一缺陷,就必须创立一批像巴黎大学这样伟大的学术机构,增加学者的数量,让他们共同工作、相互支持,还有助于改良道德与社会的秩序。此后在访问德意志期间,塔潘赞美普鲁士的大学堪称开明专制君主的“辉煌成就”,而美国在高等教育方面却连一所大学都没有。一个自由的民族要维续美利坚这样一个庞大的共和国,塔潘坚信,就要拥有不亚于普鲁士绝对君主一样的开明与力量,建立起像欧洲一样成熟的大学体制。回国后不久,塔潘就任密歇根大学校长,在这所大学中增设了许多研究机构,试图按照欧洲大学的模式改造这所学院,在美国教育界成为大力推广普鲁士教育模式的代表。1917年,在塔潘的教育实验过去半个多世纪后,德国社会学家韦伯在著名演讲“科学作为天职”中观察到,“在许多重要的方面,德国的大学都正趋向美国化”,而且他还进一步预言,古老欧洲大学的“这一发展已是势不可挡”。美国高等教育转而成为欧洲大学在体制上效仿的对象,这一学术巨变是如何发生的呢?

   美国社会学家希尔斯(Edward Shils, 1910—1995)提出了一个韦伯式的理论解释。从内战结束到一战结束期间,美国学术秩序发生的最大变化就是,大学压倒其他制度,成为发现和传播知识的学术中心。

   学术秩序的这一革命性变化,当然首先是因为大学制度在专业化方面拥有巨大优势。随着现代学者像其他工人或工作者一样,逐渐与学术的“生产工具”相分离,需要大型实验室和图书馆的支持,而不能仅靠私人图书馆和设备进行科学研究。大学制度为专业化的学术提供了一种制度化的经营方式。而且对美国这座“荒凉的大陆”来说,大学的学术制度化得以将分散的业余学者聚集为一个更为紧密的“思想共同体”(intellectual communities)——学者按专业化学科组成院系(faculties),再由院系组成大学——从而使美国的学者也能做出与英国17—19世纪那些伟大的业余学者相提并论的学术成就。因此,大学的优势既体现在专业官僚化带来的资源、管理和组织上的有形优势,同时也意味着大学在培植学术共同体方面的无形优势。

   尽管希尔斯指出了大学在新的学术秩序中具有的这些社会学优势,美国高等教育的大学化,作为美国高等教育史上最引人注目的一个现象,却不能仅从制度的角度解释。“美国现代大学的崛起”,是多种教育理念共同作用的结果。从内战开始的半个多世纪,那些重新塑造美国高等教育面貌的改革者,即所谓的“大学缔造者”(University Builders),在新兴的“大学”概念上寄托了相当不同的理想——实用性的公共服务(practical public service)、参照德国模式建立的科学研究(research)与对博雅文化(liberal culture) 的倡导。这些不同的理想在美国现代大学涌现的过程中先后起了不同的作用。如果说对功用(utility)的各种实际关注,始终影响着现代大学的制度架构,那么,“研究”则是大学体制真正的“精神”。

   学者们长期以来一直认为,在美国高等教育史中,伴随着新型的研究型大学的兴起,则是传统意义上的学院(colleges)在社会中重要性的下降。“学院”往往被当成高等教育发展的一个停滞而衰退的反面样本(a counter model)。不仅在传统学院就读的学生在总人口中的比例日益下降(这一趋势在现代大学制度在美国奠立前就已经很显著了),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新兴大学体制为教育设立的新目标,逐渐取代了传统学院通过整齐划一的古典必修课程和道德教育实现的理智、情感与道德的管教(discipline)。许多人预言,四年制的本科学院将无法幸存。然而,美国高等教育的大学化运动并没有消灭学院的存在。希尔斯承认,在学术体制大学化的过程中,有个显著的例外就是独立的文理学院(liberal arts colleges),它们并未被专业化的学术制度所取代。希尔斯的解释是,这些文理学院专注教学,回避研究,避免与大学竞争,以此抗拒大学制度无所不在的支配性力量。不过,在希尔斯看来,文理学院的挣扎仍然逃不过两种前景:一种是沦为大学体制的附庸,主要功能是为大学的专业化研究提供研究生生源;另一种则像在哈佛、哥伦比亚、耶鲁和普林斯顿,本身就发展成为大学,只不过在抗拒和让步之间保留了一定程度的学院特色。但希尔斯的这一看法,既无法说明独立文理学院何以能够回避新秩序对专业化研究的普遍要求,更难以解释为什么当旧学院发展成新大学时,学院的本科教育没有为研究性的专业教育所彻底取代,而是出现二者在美国大学中的并存。

   事实上,我们可能低估了本科学院对于研究型大学乃至整个高等教育体制的重要意义。本科学院不能仅仅看作某种内战前管教学院的历史遗存,也绝非研究生教育的准备或补充,而是具有自身目标的教育制度,在以大学为中心的新学术秩序中具有不可替代的职能。

   

二、 德美之争:大学还是学院

 

   1851年,针对美国传统的学院体制的缺陷,塔潘满怀热情地描绘了德国大学这个样板——借助高水平的文理高中(Gymnasium)的学术准备和严格的大学入学考试,德国的大学是“纯粹的大学”,无需将大学与学院讲授混在一起;在大学中,学生可以自由决定每一个人类知识的分支作为自己研究的领域,自己选择课程。在塔潘看来,“大学的观念很简单”,就是将人类知识各个部门的杰出学者集中在一起,加上图书馆以及推进和说明知识的各种手段。在塔潘的教育改革方案中,建设美国大学的关键就是要剔除学院。学院的使命,在理想状况下,应该像普鲁士体制中的文理高中一样,由美国的高中来接手。

   塔潘崇德抑美的教育观念乃至生活方式,在中西部的土地上,成了政敌攻击他的靶子,最终导致他离开密歇根,自我放逐到了欧洲。但更为关键的是,对于美国的学院来说,德国大学究竟意味着什么,答案并不像塔潘声称的那样,是学者加上图书馆这么简单。

   那么,所谓“德国模式”的大学究竟包含哪些内容呢?当时美国人心目中的德国模式主要包含四个要素:(1)与文理高中进行的预备性学习不同,大学集中于高深学问(higher learning);(2)大学的使命是推进知识,而非传统的智识训练或道德规训(“耶鲁报告”所谓discipline和furniture of the mind);(3)教师和学生在教与学上的自主(Lehrfreiheit与Lernfreiheit);(4)通过研讨课训练研究者,并通过博士学位来建立学术水平的标准。然而,德国模式的这些因素,特别是背后的“科学”(Wissenschaft)与“教化”(Bildung)的理念,却并没有同步在美国学院的大学化运动中落地生根。德国教育的推崇者,首先看到的是专业化、图书馆与勤奋学习的学生。

   1876年建立的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巴尔的摩的哥廷根”,就是依据德国大学模式建立的美国大学的典范。继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建立的克拉克大学和芝加哥大学,都力图达到与德国大学相提并论的一流学术水准。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建立也迅速给哈佛这样历史悠久的学院带来了竞争压力,迫使其转变为大学。哈佛和哥伦比亚是学院大学化转型最成功的例子,而耶鲁和普林斯顿花费了更长的时间。在这一波学习德国模式建立现代大学的过程中,科研成为高等教育的中心,这一学术革命意味着在大学体制中建立一套高度理性化的学术模式。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并不仅仅是一所大学,围绕这所大学还形成了以专业化的学科制度为中心的学术期刊和协会等一系列学科专业体制。大学,通过建立院系体制,使学科这一学术职业化的关键得以充分制度化,并通过研究生教育形成了稳定的再生产机制。一旦大学建立了专业化的学科制度,根据专业研究水平聘任教员,培养绅士变成了教导学者,那么本科教育是否只不过是学术训练的一个环节、研究生教育的准备阶段?大学化的学术革命对于高等教育的挑战就是,如何在理性化的专业学术研究中安置本科学院的教育。

   1880年,教育上的崇德派、刚刚在柏林获得博士学位的经济学家伊利(Richard Theodore Ely),撰文比较了美国的学院与德国式的大学。面对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成立后美国高等教育界希望将学院迅速“德国化”的呼声,伊利承认,美国高等教育的状况令人伤心,但问题是如何改变这一状况。伊利指出,这远非仅仅将美国学院当时盛行的必修课模式,依据德国模式改为选修课就万事大吉了。德国大学确实成功,但必须了解,德国大学具有与美国学院完全不同的教育目标和特征:“一所德国大学,自始至终,完全是一所职业性学校(professional school),就像德国人说的,是年轻人准备在实际生活中赚到饭碗的地方。它并非一所自称或试图完整发展学生的理智能力,给学生提供全面文化的学校。”除了少数出于对真理和科学的热爱而学习的学生之外,大部分学生关注的焦点与职业有关,特别是考试,他们的自由只不过是自由选择自己将来谋生的职业罢了,真正与美国学院可以相提并论的其实并非德国大学,而是文理高中,其中自由选课的成分被降到了最低限度。对德国大学以职业训练和考试为中心的强调,无疑给当时留学德国的美国学生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印象。

   德国大学学术专业化的发展与官僚国家的兴起有密切的关系。正如塔潘在普鲁士看到的,开明君主希望借助高等教育培养一批足以摆脱贵族势力的平民官员,但受过良好教育的中产阶级很快就不满足于充当职员和书记,而希望成为“精神贵族”,这种人格“教化”的理想构成了德国高等教育的基本原则。它体现在席勒对只关心饭碗的学者(der Brotgelehrte)的鄙夷,费希特对学者使命的道德化阐述及其对德意志诸邦在推行“新教育”中领导作用的强调。最终,洪堡在阐述德国大学模式的经典文献中精要地概括了这一多少有些悖谬的原则:教育需要国家的高度支持,这样才能为国家积累智识力量的财富;但同时国家的支持必须给予学者充分的自主,才能实现科学本身的目标。德国研究型大学的几项要素正是在这一独特的政治和社会处境中形成的,这与此时美国高等教育改革面临的工商业民主社会与传统学院的绅士教育之间的历史张力颇为不同。

   在对传统学院的道德管教失望之后,美国的高等教育改革家对德国的研究型大学寄予了厚望,相信可以将新兴的科学研究方式及其教学方式与体现在莫里尔法案中美国社会对实用大学的关注结合在一起。德国大学的专业研究理想被视为可以用来满足工商社会对专业化职业与公共服务的需要。这一思路特别对康奈尔以及中西部州立大学的兴起产生了重要的影响。不过,美国研究型大学从德国模式汲取的主要是与专业化科学研究有关的体制特征,德国大学模式的其他特征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特别是作为其统领原则的“教化”理念,几乎在美国的研究型大学没有留下多少痕迹。而且,虽然高等教育的崇德派都强调德国大学是以“教/学自由”实现“科学”的目标,但德国大学理解的“科学”往往要比美国大学改革者理解的所谓“纯”科学研究宽泛得多,其中潜在的精神取向更是为美国大学早期的改革者所忽视(部分思想倒是在大学的人文主义批评者那里得到了更多的共鸣)。表面上,像课程讲授、实验室、研讨班、自由选课制度与博士学位这样一些与学院广泛采用的背诵不同的教学形式,很容易移植,但教育改革真正的艰巨任务是,美国大学必须为这些学术机器的零件找到一个与“教化”不同的灵魂。

   改革者首当其冲的问题是,以专业化的科学研究为中心的“大学”,能否充分满足一个工业社会的新要求,而且还能同时继续维护甚至发展传统学院中的教育理想?艾略特(Charles W. Eliot)在1869年接任哈佛大学校长“就职讲演” 中试图调和二者的立场:“究竟语言、哲学、数学还是科学提供了最佳的心智训练?通识教育(general education)主要应该是人文的还是科学的?这样一些无穷无尽的争论,今天对我们来说,毫无实践教益。我们的大学不承认文学与科学有任何真正的对立,也不赞同在数学与古典、科学或玄学之间做非此即彼的狭隘选择。这些我们都要,而且要达到最好。”但在捍卫传统学院理想的人士看来,艾略特的“新教育”改革废除了希腊语和拉丁语的必修要求,建立“自由选课制”,事实上已经做了“非此即彼的狭隘选择”,等于宣判现行的学院体制已经无法担负“新教育”的使命,而新大学也不再认同古典教育的理念——现在,“学甜菜根比学希腊文词根更优先”。围绕自由选科制的著名辩论,几乎被普遍视为旧学院与新大学之间“古今之争”的象征。

   为什么要将新创立的科学教育嫁接到现有的学院体制上?除了借助学院既有的设施和教师外,是否还有其他更实质性的教育考虑?美国的研究型大学——结合本科学院与研究生院系建立的高等教育体制,在缺乏独立研究经费的支持时,实际上可以借助教师从事教学方面的收入补贴研究,因此,在以私人捐赠为基础建立的大学中,将研究型大学与学院结合,为专业化的研究提供了制度和资源的有效保障。没有本科教育的纯粹研究生大学,在美国的“大学化”运动期间,往往缺乏扩张的机会。相反,正是包含学院的研究型大学,通过大幅扩张,引导了美国高等教育体制与学术秩序的转变。因此,在美国大学形成的关键阶段,本科教育成为研究型大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它不仅为美国大学新兴的博士教育提供了一个庞大的就业市场(使博士教育更加独立于职业教育),而且也决定性地改变了本科学院的课程体系与校园生活。

   正如伊利指出的,美国学院不得不同时完成德国教育体制中由大学与文理高中分别实现的双重教育目标。这正是美国高等教育制度在“大学革命”之后的体制特点,也是美国大学与德国大学最根本的不同。在这一体制的形成过程中,自由选课制(elective system)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艾略特在哈佛推行的自由选课制,汲取了耶鲁和哈佛在科学学院、哲学博士教育与英语等现代语言——而非希腊拉丁这样的“死语言”——方面的教育经验,将之发展成为本科教育课程体系的第一原理。但这一制度给大学带来的最重要的后果却是,学者可以依据自身的专业研究来开设课程,从而使学院的本科教学与学者自身的专业研究实现了体制上的融合。自由选课制有力地促进了大学专业教师的研究自主性。而在传统学院,围绕古典语言、修辞、数学和道德哲学设立的必修课程,通常给教师带来沉重的教学负担,也很难激发学生的求知热情。在理想状态下,艾略特倡导的变革可以将真正有兴趣的高水平学生与杰出的学者联结在一起,“使教授与学生化敌为友”。而且,自由选课制事实上也为协调教师的研究取向与社会乃至学生的实用考虑提供了一套便利的机制,可以说缔结了学术研究与社会效用两种教育理念的制度合约。看上去,自由选课制有助于协调几种相互冲突的教育理念,几乎完美地满足了美国高等教育此时面临的不同需要。部分出于这一原因,自由选课制在不到一代人的时间内,以难以预想的速度摧毁了传统学院以古典语言为中心建立的绅士教育模式。没有自由选课制,大学改革者就不可能将深受德国影响的专业化学术嫁接到传统的学院体制上,使所谓“美国大学”成为可能。

   艾略特在哈佛的改革只是一个缩影,在现代美国大学兴起的第一阶段,密歇根、康奈尔、约翰·霍普金斯大学、芝加哥大学,与传统的哈佛、耶鲁和普林斯顿,努力突破传统学院模式,探索新的大学体制,以满足不同的教育需要。1909—1910年,教育记者斯洛松(Edwin  Slosson)撰写《伟大的美国大学》(Great American Universities),走访了十四所大学,详细地记录了“美国大学史无前例的成长”的成果,标志着“标准美国大学”已经成熟了。这些研究型大学,虽然不少是在传统本科学院的基础上建立的,甚至新建的大学也都广泛借助本科教学提供的资源,但是一旦研究型大学建立了严格职业化的学术制度,高等教育的主导力量就转向了教员群体(faculty)这个核心,以及他们以学科为中心的学术职业经营,而不再把本科生的教育视为首要的目标,这自然给传统的本科学院带来了巨大的挑战。

   

三、第二波大学改革:重建学院

 

   自研究型大学建立以来,始终存在对本科教育的贬斥态度。然而,花费越来越昂贵的学费送孩子进大学的家长对这样的论调难免心存不满。随着研究型大学在美国高等教育体制中逐渐占据支配地位,对研究型大学的怀疑和批评开始取代内战前改革者对传统学院教育模式的批评,而旧式的学院却在一波又一波对高等教育与学术秩序的大众不满中摇身一变,成为怀旧的理想。

   对新大学的批评,集中在专业化研究的两个破坏性后果。批评者认为,大学过于集中在专业化的研究上,背叛或遗忘了教育在成人上的道德目标,破坏了真理的统一性,使学术无法形成整体的世界图景,造就了狭隘肤浅的人格。大学是反教育的学术制度。

   从学术秩序的社会学变迁看,美国现代研究型大学的兴起,不过是专业化学者逐渐代替传统的通才文人之学术变革的一部分。德国大学早已经历了同样的过程。此时在美国大学发生的,正是当他们初识德国大学时惊讶发现的——只有专业训练,没有整体的文化。美国高等教育的大学化,迅速使在传统学院教育中发挥核心作用的“通才”教师(generalists)销声匿迹。非专业人士(dilettante)成了“外行”这样的贬义词。当然,“新教育”的倡导者并未完全放弃传统学院教育的理想,仍然希望从对知识的发现或真理的追求中找到传统通过古典绅士教育建立的“真理统一性”,并坚信围绕专业化的研究同样可以实现学院管教谋求的道德目标。

   教育改革的先驱塔潘在强调学者与图书馆是大学之核心的同时,希望大学能够借助这些制度和机构成为“教育的整全”(Cyclopaedias of education)。 “新教育”希望借助研究自主与选课自由,给予教师和学生打开研究所有知识的空间,在这种意义上,研究型大学向所有知识的探索开放。但研究的“全面”(comprehensiveness)并不等于学院理想的捍卫者念念不忘的“真理统一性”。传统学院的“真理统一性”,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统一的必修课程规定的,而古典语言教育又是这一传统的灵魂。但随着各大学的本科学院推行自由选课制度,在传统人文教育之外加入各种科学和实用课程,大学本科课程大幅度增加。百科全书式的大学似乎成了大杂烩。如何在浩如烟海的课程中梳理教育的线索、铺设知识的阶梯,成了一个大问题。现代美国学院的思想史的核心主题,可以说就是“寻求贯通”(coherence)。究其实质,就是本科学院如何面对研究型大学中专业化的学科制度与统一渐进的本科教育之间难以克服的张力。

   与“统一性的丧失”有关的另一个抱怨,是新大学对道德目标的漠视。传统学院的“真理统一性”不仅仅是知识意义上的,也是生活方式和道德上的。“将道德而非知识看作教育的最高目标”,是美国民主社会的重要特征。绝大部分美国学院传统上是宗教色彩浓厚的基督教学院。教育改革者推动的“无宗派主义”使新的大学体制与制度化和教派化的宗教力量脱钩,使教师任命、课程设置与学生校园生活都摆脱了宗教的直接干预。与此同时,在传统学院智识培养与道德教育中扮演重要角色的道德哲学课程(被誉为“学院课程的拱顶石”),也逐渐为各门专业性的社会科学与人文学科所取代。大学时代的学院放弃了内战前普遍承担的父母管教的角色,自由和多样性是大学时代学院生活的新风格。在绝大多数学生的回忆中,课外活动才是本科学院经历的主要部分。这一部分成为造就新大学中学院道德文化的主要力量,但却日益游离在学院的课程之外,大部分学生对学习表现了相当冷漠的态度。

   虽然教育改革者在围绕专业研究规划新大学时,大都并未放弃传统学院的教育理想,但正如约翰·霍普金斯大学校长吉尔曼一针见血指出的,研究是自由,而教学顶多只能算是义务。仅从专业化的研究角度看,“本科学院对于学术现代化是首当其冲的障碍”。在研究型大学中,学院与大学似乎存在某种“人格分裂”。或许最能说明本科学院与研究型大学同床异梦的例子是,学者们注意到,大学教职员的专业化与学生课外活动(比如橄榄球运动)在大学校园的兴起几乎同步。本科学院中课外活动的蓬勃发展多少意味着在传统的道德管教模式解体后,新的专业化课程内容已经与学生的道德和情感生活没什么实质的关联了。

   尽管存在本科学院与研究型大学在教育宗旨与学术制度组织方面的深刻分歧,一个引人注目的历史事实是,美国19世纪后半叶的大学革命,并未改变一个极为重要的制度安排——即使在新的研究型大学中,文理学院仍然是教育的核心。而且在这一时期,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无论州立大学,还是私立大学,都竞相建设集体宿舍,为住宿制学院的生活方式提供空间。晚近的研究者普遍注意到,大学革命之后的本科学院仍然具有相当的活力,甚至可以说,在大学革命的同时,还伴随着一波“学院革命”(Collegiate Revolution)。美国的高等教育,在向德国大学汲取了科学研究的学术理念后,并没有全盘放弃学院的生活理想。如果说“学院”是美国独有的教育经验,是因为“学院”并非教育史只供凭吊的怀旧遗迹,而是伴随研究型大学的学术革命,探索新的教育理念与形式,在大学内成为矫正或制衡学科中心之学术秩序的“新教育”机构。美国高等教育改革的第二波聚焦在研究型大学中学院的教育意义。继第一代大学改革者领导美国高等教育的大学校长,像领导普林斯顿大学的威尔逊(Woodrow Wilson)、接任艾略特执掌哈佛的洛维尔(Abbott Lawrence Lowell)以及耶鲁的哈德利(Arthur Hadley),都将如何重新在文化上界定研究型大学、特别是其中的本科学院,作为进一步教育改革的使命。东部三所学院传统最悠久的大学,重新引领了美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方向。

   新大学的困难,集中体现在“自由选课制”这一在大学兴起中发挥关键作用的制度。围绕自由选科制的争论,贯穿了研究型大学兴起的两个阶段。它既是新大学兴起初期突破传统学院限制的利器,也是大学随后重建本科学院的棘手难题。自由选课制在将专业化学术与本科学院连接起来的同时,也将前者远离生活的褊狭、芜杂与艰深,一并塞给了初入学院的青年。自由选课制背后的学科专业化,给本科教育带来的根本问题首先不是狭隘的视野或各种浅尝辄止的涉猎,而是知识的孤立性。研究型大学的学科专业化制度将知识划分成老死不相往来的学术辖地,学生在这些知识碎片中进行随机选择,很少能够给他们提供足够的视野和能力,从中发现自我真正热爱的知识与献身的事业。这对本科建立完整统一的教育提出了巨大的挑战。因此,仅仅通过分布选修或者明确主修为自由选课提供系统性的指导,往往并不能解决本科教育的真正困难。但试图建立统一核心课程或通识教育核心课程的努力,在这一阶段遭遇了不少的阻力,难以取得广泛的共识。要再过一代人的时间,才在哥伦比亚大学的“西方文明”课程与哈钦斯的芝加哥大学中产生更系统和更广泛的努力。

   新兴的专业化学科不仅在提供总体性的知识图景方面,并未像改革者最初设想的那样成功,在试图用科学取代宗教发挥教育的道德功能方面,也有心无力。当然,在许多学者看来,研究型大学倡导的学术研究,本身就是一种道德。让学生沉浸在专业化的学术研究中,与世界上最优秀的学者在一起工作和思考,无疑有助于培养学生对知识本身的崇敬与认同,而或许最为关键的是,培养他们具备了现代社会成员最重要的伦理精神与生活方式,成为一个“职业人”。然而,如果学院的目的是成人,犹如大学的目的是发现知识一样,那么学院培养的人,是否仅仅是一个职业人、一个能够恪守职业伦理纪律要求的工作者就足够了呢?

   在研究型大学兴起的过程中,关注大学实际社会功用的人士很快接受了知识与教育的专业化秩序,但坚持博雅教育(liberal education)或“博雅文化”(liberal culture)的人文主义者日益加强了他们的反对意见,并逐渐成为现代大学批评的主要声音。哈佛学者白璧德(Irvin Babbit)第一次系统有力地表达了对新大学教育理念的批评。他在艾略特校长的改革中发现了现代思想两大重要的反人文主义精神——培根的科学主义与卢梭的浪漫主义——的合流,前者为新教育指引了工商社会喜闻乐见的“知识就是权力”的科学工作方向,后者则在其中注入了反抗一切约束与节制的自由精神。而这两种精神都与人文主义的博雅教育理念为敌。

   白璧德无意贬低艾略特和吉尔曼领导的“伟大的教育扩张运动”,承认这一运动对于创建美国大学的重要意义,但他强烈反对自由选课制,相信它强调人性的片面性,危及了本科学院的存在。而人文主义所推崇的教育,其核心宗旨用阿诺德(Matthew Arnold)的一句话就可以概括——“沉静地观察人生,并观察人生的整体”(to see life steadily and to see it whole)。白璧德坦率地承认,这一教育目标“没有人曾完全实现”,就连阿诺德称美的索福克勒斯也做不到。退而求其次,白璧德主张,与艾略特与吉尔曼大学扩张或者“博放”(expansion)的精神不同,学院需要的是“精约”(concentration)的美德,在量的时代造就有品质的人。白璧德宣称哈佛在十九世纪八、九十年代盛极一时的自由放任原则已经寿终正寝,这一判断显然为时过早,他低估了自由选课制在研究型大学中建立学科制度与本科教育之间关系的枢纽作用。但白璧德却率先清晰指出了本科学院所面临的任务,如何在不断扩张的大学时代为本科学院找到“精约”的可能,如何在自由的民主时代为教育找到节制的精神,这无疑是本科教育的关键挑战。从一战前后开始,通识教育运动、核心课程计划、导师制乃至荣誉学位,都属于在研究型大学中恢复学院教育精神的重要尝试。

   在重建学院的努力方面,威尔逊在普林斯顿的尝试尤其具有象征意义。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威尔逊重组了院系结构,降低了本科学生课程数,在全国范围招聘资深学者和本科导师,建立了本科导修制,甚至解聘了上课随意的几位教授,大幅改善了普林斯顿的“学术精神”。在威尔逊的这些改革努力背后,始终有一个重要原则:“我们全都相信,研究生与本科的工作不应脱钩。”威尔逊在校长就职演说中指出,在普林斯顿这样的学院变成大学之前,要同时满足两个教育功能:造就一大批有想法的人,造就一小伙受过良好训练的学者。大学同样面对这两个任务,而且不应分别完成,应在同一精神下一起实现。所以威尔逊始终坚持,研究生教育与本科教育应由同一批教员完成。一个小而紧密的学院,一直是威尔逊引以为傲的普林斯顿特色:“一个大的、数量上大的大学是普林斯顿的危险,密切的个人接触是在教育上是最大的好处。”因为只有在这样一个学院中,才能建立教师与学生在智识与生活上的直接联系。在威尔逊看来,“大学的要害就是它应该成为一个共同体”,而“一所大学的真正效果,是在晚上六点到早上九点产生的,在这时,心灵与心灵的关联才能发挥最强有力的影响”。

   威尔逊通过本科学院的博雅教育建立大学的统一性与核心,也是美国教育家对托克维尔问题的回答。在威尔逊眼中,借助本科学院的统一性,将学者的培养与公民的教育结合在统一的精神之下,是民主的民族最重要的经验。威尔逊眼中的博雅教育,是要学生能在大学这个暂时从世界隐退(特别是脱离世界中各种物质追求的动机)的地方,在知识上建立理解世界的秩序,从而获得进入世界的真正力量。这种宽泛意义上的人文教育,不是一般意义上培养拥有实用技艺的工人或会投票的公民,而是给年轻的心灵提供“世界思想与经验的图书馆”,让他们能从中获得对社会多种多样生活的真正理解,从而能够完成“统治自己这项艰难而精妙的工作”。在威尔逊看来,只有当美国的教育能够完成这一思想或人文意义上“政治家”的培养,美国的大学才回应了这个民族对教育最普遍的需要。这样造就的“能读能想、并能将思想落实在真实事物上的人”而不仅仅是职业人,才是大学对民族最直接的服务。

   到1910年前后,美国大学已经建立了稳定的现代形式。这一形式在二十世纪几乎保持不变,此后在高等教育中再也没有出现在思想深度与影响范围可以与之相提并论的革命性新观点,甚至新大学和学术机构的创立都告一段落。美国大学的英雄时代奠定了美国高等教育的制度框架、基本原理甚至主要问题。曾有学者指出:“德国人发明了研究理想,而美国人则发明了一套制度,来落实和维续这一理想。”这一制度首先体现于将专业的研究者安顿在本科教育的学院母体中,让执着于学科专业问题的学者,必须不断面对一代代青年从真实生活中带来的困惑、向他们提出的挑战。

   现在,我们或许可以更好回答希尔斯的问题——为什么同样采纳专业化原则的独立学术研究机构,会为结合了教学功能的大学所击败呢?除了有助于利用教学资源来补贴研究这一财政理由外,希尔斯还给出了一个重要的学术理由。大学能够使多学科的学者共存在同一个“全面”的知识共同体中。但考虑到所有的专业学者都能通过期刊、协会与学术会议等学科化制度与大学之外的同行建立“无形学院”,那么,将多个专业学科全面集中在一个大学校园,似乎并没有显著的制度优势。事实上,在大学中建立的研究生院,比起摆脱本科教学的各种专业化研究所,甚至比起约翰·霍普金斯大学和克拉克大学这样相对“孤立”的学术制度,能够更好地形成学术研究的生活氛围与智识基础。真正在不同学科的学者建立紧密的关联,并使其成为一个学术共同体,在大学中,不是学科化的系科机制,甚至主要也不是各种跨学科的教学项目和科研尝试,而是本科学院。面对毫无专业技能的本科学生的教学,阻止了学科狭隘的专业化,迫使专业学者不断面对根本问题的思考。因此,在现代大学制度中,真正有活力的本科学院,是使专业化的学术研究避免沉溺于技术的细枝末节,回归人性与文明的基本问题的制度保证。

   洪堡在阐述德国大学模式的经典文献中曾指出:“高深科学的制度是一个民族的道德文化的巅峰。”在洪堡看来,这一“科学体制”的本质有两个方面:内在而言,是将客观科学与主体的教化结合在一起;外在的过程则是将完成中学教育的学生带向“自我引导的学习”。因此,整个大学制度的基本立足点就是科学,纯粹意义上的科学。按照这一纯粹意义上的科学建立的教育制度与学术秩序,支配性的原则就是“孤独”与“自由”。在这一学术和教育的科学制度中,人与人之间的联系只是纯粹知识上的相互激励。面对洪堡当年为研究型大学奠立的这一原则,对于一个新兴国家的大学来说,教育面临的一个核心问题仍然是,教育是否只是生产孤独的学者?什么样的知识,如何才能不仅造就具有专业技能的职业人,还能造就真正扎根生活、理解这个世界的人与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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