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法评论网:中华政制之道网站首页 |公法新闻 | 公法专题 | 公法评论 | 公法时评 | 公法史论 | 西语资源

公法时评 | 公法文献 | 资料下载 | 西语资源 | 公法书目 | 学人文集 | 公法论坛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网站地图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您现在的位置 : 主页 > 公法经典 > 文章正文
赵忠海:异化的组织与作为对策的民主——米歇尔斯《寡头统治铁律
来源:学术中华 作者: 时间:2008-11-27 点击:

  作者简介:赵忠海,河南省安阳县人,1976年8月生,2000年6月本科毕业于西藏民族学院语言系,2007年7月毕业于华东师范大学中文系,获文学硕士学位。现任教于西藏察隅县中学。

  摘要: 通过讨论米歇尔斯在《寡头统治铁律》中“组织处处意味着寡头统治”的论点,透视并分析了奉行民主原则的现代政党组织是如何走向自己的对立面;接着分析民主在作为克服组织的异化方面所能发挥作用的可能性,同时也对米歇尔斯笔下的民主提出自己的理解。

  关键词:组织 领袖 异化 民主 米歇尔斯

  正是组织使当选者获得了对于选民、被委托者对于委托者、代表对于被代表者的统治地位。组织处处意味着寡头统治。

  ——罗伯特·米歇尔斯(Robert Michels)

  1911年,德裔意大利籍政治社会学家罗伯特·米歇尔斯出版了其《现代民主制度中的政党社会学》一书。在该书中,米歇尔斯以自己参加德国社会党的亲身政治经历,通过对欧洲各主要社会主义政党的认真观察,得出了上述引题中一段引起强烈反响且备受争议的结论。

  读完此书后,不禁掩卷深思:莫非少数统治多数竟是人类难以摆脱的宿命?那么所谓“民主”竟将只是一个美丽的谎言、漂亮的幌子么?若其不然,何以“组织处处意味着寡头统治”呢?在下文中,笔者将对作者的论题作一大致分析和评述,重点谈的是组织如何走向异化及民主可发挥作为的可能性。

  一、组织及其异化

  (一)组织的产生及领袖的出现

  按照马克斯·韦伯的定义,所谓组织即“一种对外封闭或限制局外者加入的社会关系,当它的规则是由个人如领导者,以及可能是管理干部(他们通常同时具有代表性权力)来执行时,称之为组织。”1韦伯的定义将形成和构成组织的因素简洁地揭示了出来,而不是宽泛地将之定义为“按照一定的宗旨和系统建立起来的集体”,因而为笔者所采用。

  人本来是一种社会性的群居动物,当他们面对共同生产生活中的诸多问题时,组织便应运而生了。以无产阶级政党组织为例,其“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口号固然有其产生的社会背景条件,也有天启式宗教具有的建立人间天堂的宗教性的幻想特征,然而从人类生活的历史经验来看,在经济上处于弱势地位的无产者群体,必然需要通过一种组织的斗争形式,方能为其争得更大的利益。正如米氏所言:“组织是大众进行政治斗争必不可少的条件。”2

  组织产生以后,无可避免地面临着如何运行的问题。米氏以现代民主组织作为考察对象,阐述了组织是如何在理论和实践中走向自己的对立面也就是转化为自己异化因素的。

  1、 大众直接民主和代议制

  “大众直接民主”是否可能?根据莫里兹·瑞廷豪森和维克多·康斯德雷关于“人民直接立法进行统治”的理论构想,米氏指出其在实践中的巨大难度和不可行。

  首先是对大众的理解。根据对民众心理学的研究,群众心理具有如下特征:去个性化、情绪强烈和要求变革。3就整体而言,群众心理具有极大的不稳定性。群众内部以追求平等为目标,而其抹杀个性的天生倾向又会使私人目标淹没在公共目标的海洋之中。迄今为止,人类历史经验所传达的一个重要的事实是,群众需要导向,如孔子所言“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暂且抛开其中隐含的愚民主张倾向且不谈,群众在涉及到其切身利益时表现出来的自私、麻木和冷漠却也并非诬语,鲁迅先生的作品(如《药》、《藤野先生》等)就有对群众心理的深刻揭露。而在现代民主实践中,由群众运动而形成的“多数的暴政”而漠视乃至践踏少数人的权利的例证也非少见。

  其次是从技术的角度来看,大众直接民主在成员众多的组织中,无论是从通讯、交通、时间等角度来考虑,都是不现实的,正如卢梭所言:“我们不能想像人民无休无止地开大会来讨论公共事务。”4米氏时代的一些所谓技术难题在今天发达的交通条件、通讯工具异常普及的情况下固然已不成其为多大的难题,然而也要看到,并非所有人都是生而为处理政治事务的,且人天生易于懈怠,这一切的因素使得大众直接民主具有实践中的难以操作性。5

  如果说由全体民众(对政党组织而言,则是全体成员)来实行直接立法和管理是不现的,那么从大众中挑选一些代表以执行大众的意愿并按照大众的想法来行事,便是一种迫不得已的选择。

  但是,代议制首先面临的便是逻辑上难以自圆其说的难题。代议制的思想前提之一是认为少数代表的意志与集体意志(类于卢梭所谓“公意”概念)之间有一种不可割破的内在联系,前者会无条件地贯彻并体现后者的意图。这样的前提,在“道德人”的理想状态和社会中,未始没有实现的可能。然而,理想的前瞻亦须受制于历史的经验和现实的条件,生活在现实社会当中的人受理性智识和非理性因素等的多重控制,其个人欲望常会以人民意志代表的面目出现。被视为绝对民主制先知的卢梭,虽视“公意”为政府合法性之基础,然而他同时认为公意只能由未经组织的群众来实现,而“公意”本身则无法让渡即无法委托给任何代理人。从根本上说,卢梭认识到代议制存在的弊病,因而他不但反对政党的存在,也极力排斥代议制。在一元化的社会里,以“公意的代表”面目出现的统治者在取代前面的统治者后,可能变得更不民主和凶残。法国大革命就是一个明例。

  马克思通过对以往人类社会历史的研究,认为阶级斗争是自阶级社会产生以来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直接动力。进入机器大生产时代以来,伴随着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两大对立阶级登上政治舞台,后者由于在占有生产资料、受教育条件等方面的诸多劣势,势必要联合起来,通过暴力革命的方式迫使资产阶级做出让步,最终实现无阶级的共产主义社会。联合方式之一便是组建各级工会和各类型的政党团体。限于工人阶级目前的生活状况,要求他们全部放弃生产以投入到政治斗争中去,这是不现实的。不得已之举便是从为数众多的工人中挑选出代表,通过他们开展各种斗争和活动。社会主义政党代表由于具有高度的“人类解放”之政治觉悟,因而他们可以避免资产阶级代议制中可能存在和出现的种种问题。

  抛开历史上众多的理论家对代议制的质疑和否定勿论,即以马克思主义者的主张而言,是否政党组织穿上一种社会主义理论的外衣就能避免作为一种政治生活形式的代议制本身所具有的弊端和危险呢?米氏根据对德国社会党的实际运行情况、意大利工会组织等的考察,认为答案是否定的。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便是在于组织内部领袖的出现。

  2、领袖的出现

  组织内部领袖的出现,既有历史经验方面的原因,也跟领袖个人方面异于普通大众方面的因素有关。

  从历史经验方面来看,人类社会产生以来,没有一个组织能脱离领袖而得以存在。恩格斯在《论权威》一文中说:“联合起来就是组织起来,而没有权威能够组织起来吗?”6社会主义理论创始人的这段话表明,即使以建立共产主义的人间天堂期许的社会政党组织亦完全肯定权威即领袖的存在和作用。

  米氏在此书中,还进一步从心理经验分析的角度对领袖的出现做出了探讨。大众在日常政治事务中不但无能、冷漠,而且在具体行动上需要引导。社会主义政党组织和军事组织在组织理论上具有内在亲合性,这从社会主义者惯常使用的政治词汇中可以看出(如“战线”、“阵地”、“堡垒”、“先锋”、“革命”等)。这也造成了大众在组织上的脆弱,证据在于:当他们的行动失去领袖时,他们便纷纷作鸟兽散。可能是出于某种原始心理的遗传,大众对领袖常表现出相当程度的盲信,近于一种准宗教式的膜拜。其中固然有对在共同的事业中领袖因尽心竭力而带来的成功,大众因而深为感激的因素,然而却给领袖的存在提供了不可或缺的理由。7

  领袖之成为领袖也有其个人特质方面的因素。米氏认为,组织内部的领袖在心理上具有一种对代表职位的习惯性觊觎,他们在碰到对其职位有威胁的情况下,惯常于采用辞职手段来逼迫党内对手或成员退步,而基于其实践中的不可或缺性的原因,他们往往会达到其目的,“最终在实际上使大众屈服于领导人的权威。”8除此之外,优于他人的受教育程度、卓越的演说才能及其长袖善舞的应变能力,也使得他们从普通人群中脱颖而出,走向组织的领袖职位。

  至此,领袖成为了组织内部代表们的代表,执掌了政党集团的最高权力。这种情况在米氏看来是极其危险的,因为这意味着民主的正式终结,实际正是“少数统治多数”的开始。领袖的崛起则意味着“民主在经历了一种由优异分子统治的政府形式之后,最终变成一种贵族统治。”9然而笔者以为,这样得出的结论未免匆忙,其中关键在于怎样理解组织领袖的作用、权限及外部环境等因素对其行使职权时的制约,以及领袖本人具有的道德修养水平。

  (二)领袖的特性和组织的异化

  组织是领袖存在的物质基础,领袖是组织赖以存在的精神载体。离开组织的领袖和离开领袖的组织都是同样无法想像的。领袖对于组织产生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就其与成员大众之间不对等的地位关系而言,领袖对组织的意义是巨大的。换言之,通过对领袖特性的分析,我们即可明白民主政党组织是如何在实践中走向异化的。

  1、组织资源保证和权力心理畸变

  对领袖的分析无疑是米氏此书的重头戏。米氏在对组织及领袖的分析中,一个可值得重视的特点是强调心理学的分析。民主政党内之出现寡头统治倾向的重要原因,在于“政党领袖在其生活经历过程中的心理变化”和可称之为“组织本身的心理的东西,即它以某些策略和技术上的必要性为基础。”10

  组织资源为领袖权力的专断倾向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和保证。从组织内部成员来讲,出于对习惯的依恋和对稳定的本能青睐,大众对领导他们取得各种胜利的领袖心存感激并期望他们能长期在位;从领袖本身而论,且不说人性固有的贪婪,即使仅仅出于经济上的考虑,那些缺乏其它生计来源的领袖也会紧紧抓住手中的权力不放。他们在经费充裕的政党内享有财力上的支配权;利用党内的出版物,争夺、维护和巩固其手中的权力。

  名义上说,领袖只是大众意志的执行工具;然而在实践中,政党组织所体现和宣称的理论、政策和纲领绝非抽象而不可捉摸的,它们常常成为领袖个人意志的“外化”。“我就是党”、“党就是我”成为某些现代民主政党领袖的真实写照,而这正是遭人唾弃的“朕即国家”的君主制的现代翻版。在这一点上,政党与领袖取得了相当大的一致性,任何对政党做法的质疑和批评都被视为对党领袖的冒犯和不敬。而令人惊奇的是,“即使批评并未违背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也会立刻遭到普通党员的抵制。”11这揭示出了一个发人深思的心理学原理:人类总是自觉不自觉地甘愿使自己受制于自己的同类。

  组织规模越大,普通大众的想法和感受就越是受到轻视(漠视);他们不但在同领袖的斗争中常以失败作为结局,更常常沦为领袖实现其个人愿望和增加其政治影响力的筹码。

  无论出身和社会来源有多少不同,进入民主政党和工会组织内的领袖都是试图保住职位和权力。通常情况下,即使他们之间产生了多少严重的分歧和冲突,他们对外也要保持一团和气面目。但深究其实,所谓观念和策略上的分歧,不过是深藏的个人恩怨而已。

  “人一阔,脸就变”,鲁迅先生对这一炎凉世态的揭示有其深刻的心理基础和人生经验。有限无限的权力总是会使人产生优越感,变得飘飘然不知所以,且自视甚高。借作者引用巴枯宁的话说,即使是自由的最忠实的维护者在掌握权力后也会蜕变为暴君。唐代酷吏来俊臣在其《罗织经》中说:“权者,人莫离也。取之非易,守之尤艰;智不足弗得,谋有失竟患,死生事也。”自古及今,虽然社会形态和经济条件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然而人性究竟是否也相应取得了进步,却是很难说的事情。“却愁说到无言处,不信人间有古今”正是直面人性弱点、在人类共处困境面前的一种古今同慨。

  权力像无坚不摧的洪水,可以淹没任你意志多么刚强的人;权力似有百千种魔幻法身,可以对付任何轻视权力的人。权力意味着无所不往的腐蚀,“权力意味着腐败,绝对的权力意味着绝对的腐败,”阿克顿勋爵此语可谓中的。个人因素虽然会使权力的行使程度及在方式上有所不同,却不能从根本上改变权力的性质。随着地位的不断升高,权力的不断增大,政党领袖的心理会发生变化,进而对其个性产生根本性的影响。然而他本人可能认为这只是一种针对客观环境的“本能反应”而已。从历史的经验来看,改良主义和修正主义论调,就其提出者多为领袖而言,“很大程度上基于领袖们为自身所发生的畸变寻求解释和借口的心理需求。”12当然,组织内部出现的领袖专断倾向不能完全归咎于领袖的野心和他们对权力的无限止的贪欲,多数情况下它与领袖执着的社会主义信念有着很大关系。在对公共利益的维护和追求的名义下,多少不同意见被践踏和压制,这种现象的确应引起人们的深思和注意。

  2、组织的异化与其象征意义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发现作为组织核心人物和灵魂的领袖,在执掌了巨大权力之后,行事方式与其当初作为真理的追随者判然不同。但无论其原因有多么复杂,一个不争的事实便是组织发生了重大的异化:组织由当初的手段变为目的,出现了官僚阶层,其运行方式已经与它当初的追求与理论迥异。

  手段只是目的的外化或曰外在表现,它的存在取决于目的对它的规定性。这二者之间的关系类似于形式和内容,虽未能完全别择二者,但其流弊通常表现为“形式主义”(系指形式独立于内容或手段独立于目的而成为自身)。手段脱离目的而成为独立的自体,此之可谓“异化”。从哲学的角度分析,异化是自然界的一种无可逃脱的现象,带有某种必然性。无论是圣·奥古斯丁所谓的“与上帝疏离”,还是黑格尔的“精神逸出自身”,抑或是马克思批判的资本主义社会诸种弊端,异化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愈益突出、彰明。然而,我们承认异化的至今存在,并不代表我们承认其永恒的必然性和合理性。

  空洞的乐观并不能代替现实的残酷,对未来轻易的许诺不过是胜利的幻影。让我们还是回到组织的异化这个话题上来吧。

  从抽象的意义上说,组织的异化也正是“异化”的内在之义。借用黑格尔“现实的必是合理的,合理的必是现实的”的论断,现实存在中的东西必有其不合理之处,正是人类对于完美的需要和追求,不合理之处又必被现实所驱逐,改进自身,进而合理而又现实。组织亦为如此。组织的产生催生出一个巨大的官僚制机构。随着官僚体制的日益发展,官僚沉溺于日常事务的处理中,就使得该体制的表现越加不能同民主原则相容:褊狭、目光短浅、刻板僵化且不能宽容异己。13

  政党组织由当初的手段蜕变为存在的目的,昭示了理想在现实面前的软弱和退却。拥有众多党产的德国社会党,在面对“反社会主义非常法”的严酷环境下,不得已屈服于政府的压力和成员大众的“民主意愿”。这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事例。当欧洲各国政府向社会主义者开放参与渠道后,各国社会主义政党难以再坚持“国际主义”的联合信念,在现实的国际纷争中纷纷同本国的统治者站到了一起。理想遭到了抛弃,原则受到了戏弄和亵渎。

  二、作为对策的民主

  (一)民主组织当中的“民主悖论”

  政党是组织的高级形式,而现代政党则是一种对大众进行选举动员的规范性组织(在其本质意义上)。以民主作为指导原则的各社会主义政党,最终落入到寡头统治的怪圈当中,这似乎是一种令人颇觉尴尬的结局。

  正如作者在书中所言,各国社会主义政党在实践中还是采取了不少预防措施以约束领袖的权力、防止少数寡头集团的出现。如限制政党领袖的出身,要求他们必须是从工人阶级内部发生;对于出身资产阶级阵营中的劳工领袖和政党领袖,要求他们必须以放弃资产阶级生活方式作为前提条件;对领袖阶层做出的决定进行复决式投票。然而这些措施并未收到根本的成效,也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少数人统治的局面。

  在理论领域,则有工团主义与无政府主义在做同样的事情。工团主义认为革命的主体不在政党而在工会,然而在实践中,工团主义只不过是社会主义的部分变形物,工会领袖将罢工运动作为一种扩大影响力、邀功请赏的手段。无政府主义反对组建政党,钟情于“直接行动”,然而它们也只能是停留在纯粹的思想领域。

  基于以上分析,再加上莫斯卡、帕累托等的理论支持,米歇尔斯得出结论认为:“至今一切寡头统治都是任何大的社会集合体的必然生活形式,阶级斗争总是会导致与旧的寡头融为一体的新寡头的产生。”14抛开“寡头”一词较为强烈的贬义色彩且不谈,我们先来看下米歇尔斯笔下的“民主”。

  (二)米歇尔斯眼中的“民主”

  乔·萨托利通过考证,以为“民主”最初出现在希罗多德的原著的译本中。15 也就是说,“民主”一词产生距今已有约2400多年的历史了,这个词正如所有其它被人用滥的美好的术语一样,历经变迁,已经变得人言言殊。我们这里不是要讨论民主概念的沿革史,也不是要界定民主概念的内涵,此处只是要分析米歇尔斯笔下的“民主”。

  从实质上说,米歇尔斯的“民主”是个具有很大描述性、且其内容不乏前后矛盾乃至可商榷的想像性的名词。我们来看两处例证:

  一,对现代民主政治而言,由于选举对“民主”的重要意义,关于领导人的任期便是一个很有现实意义的重大问题。米氏提出“对民主而言,领导人的长期在位无疑是一个危险的信号……所以,为防止民主可能遭到寡头统治的侵蚀,经常的选举无疑是一种基本的预防手段。”16这种看法是很有道理的。通过权力的经常交换,可以防止部分领袖为贪恋职位和权势而罔顾民主原则。然而,在经过对德国社会党、意大利劳工组织的一番考察后,作者看到社会主义政党内领导人的长期在位是个常见的现象后,于是他接着说道:“官员任职期限短固然能够体现民主精神,但无论从技术还是心理角度考虑,都是不可取的……纯粹的民主制度具有两个最为严重的缺陷:缺乏稳定,无法进行有效的政治动员。”17

  熊掌与鱼肉是不可兼得的。现实中民主制度肯定是兼有利弊的,问题是如何看待它:是因噎废食,因而否定“民主”?还是“两害相权取其轻”?明智的做法当然是后者。米氏在其书的最后虽亦以超乎寻常的勇气歌颂并鼓励人民坚持民主的取向,然而他最终把实现民主的希望寄托在了“克里斯玛”型领袖的身上,本尼托·墨索里尼便成为其当然的选择。呼唤民主的人最终却放弃了民主,这不能不说是个历史的遗憾。理应看到,这与其对待民主矛盾性的看法不能说没有关系。

  二,米氏以为:“民主在本质上倾向于以威权方式解决重要问题,它渴望荣誉与权力。”18是否果真如此?笔者以为,民主制度与权威19在本质上是不相排斥的,权威的适当运用可以解决如“议而不决”等民主制度中常见的弊病。但现代民主更倾向于协商解决问题和求同存异的二元化思维方式。

  孟德斯鸠认为民主政治是共和政治中的一种,“共和国的全体人民握有最高权力时,就是民主政治。”20(着重号为原文所有——引者注)民主政治的原则并非荣誉、野心或权力,而是品德。按照孟德斯鸠的分析,真正“渴望荣誉和权力”的是君主政体,而非民主政体。笔者以为,米氏所理解的民主(据其经验来看),实际是一种寡头主导下的“伪民主”,颇类于君主或专制政体下的开明统治。它和现代民主实践禀承的理念是不同的。究其实,这与德国政治传统中缺少民主基础有较大关系。

  正如李普塞特在该书的英文版前言中所说:“那种将民主视为一种决策过程,在其中所有成员或公民都能够积极地参与,这样的民主制度是根本无法实现的。”21这样的民主是一种理想意义上的原生态民主,遗憾的是,虽然米氏声称“我们这里所要讨论的问题并不是理想的民主是否具有实现的可能,而是要讨论民主在何种意义以及在何种程度上是可欲的、可能的以及在特定的时刻是可以实现的。”22但通观全书,我们看出与“代议制高级形式”的寡头统治并举(或曰构成尖锐对立)的正是一种理想意义上的、很难实现的空想民主。我们也很难设想出这里究竟会有多少具体而实际的内容。

  (三)民主作为解决“寡头统治”的手段

  作为取代专制政体、君主政体、贵族政体的一种政体,民主制度固然有着种种缺陷,但它依然是人类目前发现的“最不坏”的政体。在当今“祛魅化”的时代里,民主已是大势所趋。然而,也正如米歇尔斯在书中所言,现在各种党派、组织都纷纷借民主作为其“道德外衣”,但其行事方式却很难说完全体现了民主的真谛。更何况究竟何为民主,民主何以可能,民主在实践中又应当如何体现?这些很重要而严肃的现实问题在米氏书中并没有充分讨论。

  综合现代世界中大多数实行民主制度的国家,我们可以发现民主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民众在一个有程序、规则的竞争性选举当中,定期选择国家执政者。当然,民主不能也不应变成只是选民大众定期选择“主人”的权利,但在现代工业社会的条件下,无论是国家政府,还是政党组织,民主的实施都离不开代议制。

  民主的实行需要相关条件,美国密执安大学哲学教授卡尔·科恩(Carl Cohen)经过研究认为,民主所需条件可分为五类,即物质条件、法制条件、智力条件、心理条件和保护性条件。23在这之中,心理条件又是最基本的。米歇尔斯在此书中同样十分重视心理分析(大众心理、领袖心理、组织心理基础等),因为,民主无非是更好地调节人际、族群等关系的手段罢了,它最终指向还是以人性的改进为基础的。

  经济学的发展是以“经济人”的存在为假设的,每个人都在可能的范围内发挥自己最大的才能,为追逐经济利益的最大化而展开激烈的竞争。我们可以发现,在米歇尔斯的预定假设中,同样也有“经济人”若隐若现的身影。在权力的范围内,以之为标准,分为大众与领袖两类人,居于统治地位的领袖(少数人),他们的行为遵循的是自私自利动机的引导,并且时刻寻找机会利用大众的弱点来为自己谋取利益,力图扩大自己的权势和地位。然而,事实是否完全这样呢?亚当·斯密在对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做出自己的研究结果后,出于对“经济人”假设的忧虑,又著《道德情操论》,在其中提出了种种规范性经济主体的道德设想和信条。政治亦是如此,我们不能设想完全没有道德、宗教等约束力量存在的政治行为。在人类历史上,除掉少数暴君独裁和极权制度盛行的时期外,我们还很少发现权力完全不受制约的情况。另外,笔者强调不应只是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存在,它更应当是一种生活方式,而“平等、自主、参与、文明”作为其中的要义,更应当在人际关系、群体协同交往关系方面发挥作用。

  在中国现有的文化语境下,强调民主有着更为重大的现实意义。米歇尔斯在书的最后将民主与“贵族统治”作为对立的政体,他认为“理想的政府无疑是由那种由少数德才兼备的人统治的贵族政府。”24中国古代的政治思想家们比米氏还是激进和天真,他们终日梦想的是“尧舜禹复出”的“圣王统治”。设想一下,如果兆亿人能尽化为尧舜,则何愁天下不太平,人民不幸福安康?百万兆之大脑而为一圣王之大脑支配、运行,这样的世界岂不美妙,岂非要比劳什子贵族统治强上百倍?!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历史,与维护君主专制的正统专制理论相互为用,紧密缠绕在一起,严重窒息了民主发展的空间。新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背负着沉重而巨大的封建专制历史的包袱,面临着实施开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艰巨任务,其首要任务便是要时刻注意肃清专制遗毒,革除行政办事机构的“封建衙门”作风。

  正如米氏所言:“社会主义的问题不仅在于经济上,也就是说,社会主义不仅要确定在何种可能的程度上分配财富,以实现效率和公平。社会主义面临管理上的问题,即民主方面的问题,而这一问题并不仅仅表现在技术和管理领域,它还表现在心理层面。”25应当清楚,社会革命的成功并不意味着社会主义的必然胜利,如果社会主义不能在建设过程中注重吸收历史上的丰富经验,采取措施避免历史上的封建王朝及贵族统治、资产阶级统治出现的种种弊病,那么,“社会主义从它的那些信徒们取得胜利的那一刻起就已灰飞烟灭。”26从这一点来说,以暴易暴的社会革命通常是难以改变某一民族长期以来形成的社会结构的,尽管革命成功后的阶级通常宣称前后新旧两重天,然而事情却通常并非如此。革命尽管可能对参与者及其同时代人有较大影响、作用,但是它若不能从精神本质上对社会、民族文化施加根本性的作用,那么代际的嬗易将完全改变这一切。

  民主无疑是有着许多不足的,但是若我们跟在别人后面人云亦云,丧失自己理性的判断力,大力批判民主的不足,而对其最重要的意义视而不见,那就是很不明智的事情了。打个比方说,有地方的人生活富足,锦衣玉食,出行快捷便利,但他也平日里也很有些“饱汉不知饿汉饥”的烦恼;一日他出行到某偏僻贫穷的地方,看到当地人食粗粝而甘之如饴,出入步行或马车,禁不住大声赞叹。那么,他是否会放弃他目前的生活条件,转而退耕林野呢?再说,是不是因为别人的赞美,这些人就要继续这样的生活呢?我想,答案是否定的。在这点上,正如米歇尔斯所言:“也许只有那些能够对民主做出公平评判的人才能认识到,所有的科学和人类理想只有相对的意义,从而不致使自己陷入浅薄的感伤主义之中。”27这样并不是说笔者也赞同犬儒式的相对主义,只是同意民主在现阶段及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可能会得到更多更大的发展空间的想法。

  身处今天的中国,我们比以往更加热切地盼望民主的到来,也应更加努力地创造条件以争取民主的实现。

  2008年7月于西藏察隅县

  注释:

  1 《社会学的基本概念》,韦伯著,顾忠华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年第1版,64页。

  2 《寡头统治铁律》,罗伯特·米歇尔斯著,任军锋等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版,19页。下引此书均只标页码。应当说明的是,自十八世纪以来,社会科学领域内的民主思潮的涌现使得绝大多数组织贯以“民主”的外衣,米氏此书即主要以“民主组织”为讨论对象,对此之前的明显悖于民主原则的组织,则不在本文讨论范围,读者鉴察。

  3 《政治心理学》,朱永新、袁振国著,北京:知识出版社,1990年版,171-178页。

  4 《社会契约论》,〈法〉卢梭著,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修订第3版,84页。

  5 这只是就狭义的“大众直接民主”而言,就现代政党组织、国家而言,“大众直接民主”的概念可在现有程度下发挥其最大可能性。如加强信息的公开与透明化,而现代通信技术如网络等为之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552页。

  7 同2,36-56页。

  8 同2,43页。

  9 同2,77页。

  10 同2,351页

  11 同2,120页。

  12 同2,180页。

  13 同2,162页。

  14 同2,340页。

  15 《民主新论》,〈美〉乔·萨托利著,冯克利、阎克文译,北京:东方出版社,1998年第2版,312页。

  16 同2,82—83页。

  17 同2,87-88页。

  18 同2,326页。

  19 “权威”同“威权”的意思是很有差别的。笔者臆测作者的原意也许是“民主”与“权威”之间有本质的联系,而非“威权”;但因未见原文,不知是否与翻译者有关,故志此以存疑。“权威”在此处的意思是“得到同意、尊重和承认的合法权力。”(见上引乔·萨托利书,211页。)

  20 《论法的精神》,〈法〉孟德斯鸠著,张雁深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9页。

  21 同2,《英文版前言》,27页。

  22 同2,352页。

  23 《论民主》,〈美〉卡尔·科恩著,聂崇信、朱秀贤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8年版,102-202页。

  24 同2,357页。

  25 同2,335-336页。

  26 同2,341页。

  27 同2,357页。

本文链接:赵忠海:异化的组织与作为对策的民主——米歇尔斯《寡头统治铁律,转载请注明出处。
【责任编辑:】
上一篇:W. 斯坦福:密尔百年研究概览 <<——————————>>下一篇:五月花号公约(中英文)
网友评论:查看所有评论

请在此发表评论
公法评论网作为公法学术性网站,欢迎各位网友积极参与互动讨论,但请勿发表无聊、谩骂、攻击、侮辱性言论。

用户名: 匿名发表

阅读排行
·陈寅恪:唐代政治制度论稿
·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
·梁启超:国学入门书要目及其读法
·刘军宁:社会革命,还是宪政革命?
·金观涛:写在《极权主义的起源》成书60年
·葛兆光:“中国思想史研究方法”课程文献目录
·杜志国:尚秉和《焦氏易林》研究质疑
·冯克利:《君主论》的读法
·胡晓进:林肯与美国宪法的新生——读《隐藏的宪法》
·田雷:两百年的神话——评《美利坚共和国衰落》
相关文章
·曾韬:《宪法与实在宪法》译后记
·王学泰:《水浒传》思想本质新论——评“农民起义说”等
·瓦纳尔&#8226;耶格尔《Paideia:希腊文化
·胡玉娟:《古代城邦》译案拾遗
·杜志国:尚秉和《焦氏易林》研究质疑
·张翔:走出“方法论的杂糅主义”——读耶利内克《主观公法权利体
·田雷:两百年的神话——评《美利坚共和国衰落》
·田雷:评阿克曼《美利坚共和国的衰落》
·王焱:托克维尔和他的“新政治科学”
·梁启超:国学入门书要目及其读法
公法评论网建于2000年5月26日。本网使用资料基于学术研究之目的,如作者或版权人不愿被使用,请即指出,本网即予改正。
范亚峰信箱:gongfa2012@gmail.com.欢迎投稿,欢迎推荐文章。
Copyright © 2000 - 2012 公法评论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两足行遍天地路,一肩担尽古今愁。以文会友,以友辅仁,砥砺意志,澡雪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