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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舒婷:介绍吉登斯的《气候变化的政治》
来源: 作者: 时间:2009-12-22 点击:

吉登斯:“巴厘岛路线图”未必是最佳选择
作者:吕舒婷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如果说《2012》和以前的灾难片有什么不同的话,那就是很多人看了之后,都明白这很可能不仅仅艺术家的无聊想象。近年来,关于全球变暖、气候变化的宣传铺天盖地,使得世界末日不再是抽象的神学概念而是可预见的未来。但是尽管如此,普通人的日常生活却鲜有因此发生改变。对于这些宣传,人们听过,怕过,进而抛之脑后,继续自己的生活。

  “吉登斯难题”

  英国著名社会学家、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前院长安东尼·吉登斯先生的新书——《气候变化的政治》,就是一本试图解决这一难题的书。这被称为“吉登斯难题”,即由于气候变化的后果太抽象,与日常生活相隔太遥远,人们虽然意识到它的重要性却没有动力做出实质性的努力(Introduction, p.2)。吉登斯说这本书旨在探究一个问题——为什么到今天,仍有这么多人选择开极为耗油的SUV(运动功能型汽车)?从某种程度上,我们每个人都是SUV的使用者——几乎没有人以自己的切实行动来回应这一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严峻挑战。

  但吉登斯认为,问题并不主要存在每个个人身上——恰恰相反,政府和政治家应该对这种现状负主要责任。他认为,我们现在缺乏一种关于气候变化的有效的政治,不仅缺乏成熟的政治理论,也缺乏成功的政治实践。本书正是试图在现有的各种制度的框架内,提供一套新的政治思维,以帮助政府应对和处理气候变化。所以,这是一本关于气候变化的政治而非气候变化本身的书。

  政治的产生源于人的话语本能,因而政治话语在政治实践中扮演了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吉登斯在展开自己的气候政治理论之前,首先批评了现有的气候变化政治思维和话语的局限。第一,现在有关全球变暖、气候变化的宣传几乎全是负面的,而应对气候变化的措施也大多是遏制、削减等消极措施。这样做会造成“吉登斯难题”的放大,人们将更没有动力去改变自己的行为。第二,现今气候变化的政治话语基本上来自滥觞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反思现代工业文明为宗旨的绿色运动(The Green Movement)。然而,绿色运动本身作为一种反对传统政治的政治运动,其许多价值理念与现有政治经济框架无法协调,比如回归自然、对权力机构的不信任、参与型民主制度等等,因而难以在传统政治的范围内发挥作用。而一些进入主流政治话语的“绿色概念”,却有着内在的模糊和抽象,难以起到分析行为的效果。比如“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吉登斯认为这个概念的模糊性使得它的定义只能以一些目标来取代,只能说是口号而不是分析性概念(The Greens and after, p.63)。又比如“预防原则”(Precautionary Principle),在法学家孙斯坦的分析下,这个原则的强弱不同版本可以产生完全对立的政策,因而失去了实质意义。而绿色运动语境下,这个原则往往否定人对环境的能动反应,因此对应对气候变化有害无益。

  “政经融合”与“保证型政府”

  针对这样的政治话语的现状,吉登斯提出了自己的关于气候变化的政治概念。首先,为了解决“吉登斯难题”,吉登斯提出了“政治融合”(Political Convergence)和“经济融合”(Economic Convergence)的概念。融合的意义在于把政治、经济议题和气候变化议题紧密结合起来,使得人们在政治、经济目标的激励下同时追求应对气候变化的目标。政治融合最明显的例子就是追求GDP以外的发展目标和气候变化政策的结合,例如减少汽车保有量改善公共交通,不仅缓解了交通拥堵问题,也减少了温室气体的排放。经济融合是把碳成本内化为市场成本的一部分,从而激励对低碳、高能效技术的研发和推广以及生活方式的改变。通过这两种方式,改变人们对气候变化的消极看法,更愿意积极地应对气候变化;第二,政府(国家)的角色应该得到转变和加强,除了要知道目标更要确定手段。吉登斯提出“保证型政府”(Ensuring State)的概念,这是比“赋权型政府”(Enabling State)更加强有力的政府,因为前者不仅要调动各方面行动起来解决问题,更要保证这些行动会产生一定的效果。为了做到这一点,政府还需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前景化(Foregrounding):即保持气候变化议题在政治议题中的中心地位;

  政治超越主义(Political Transcendence):气候变化的议题应该超越左右派之争,并防止其成为达到其他政治目标的工具。为了保持气候变化政策的长期性和稳定性,应该在各个政党之间达成有效的共识,并设立有关监督机制;

  比例原则(Percentage Principle):在政策考量中,不能仅着眼于某一种风险,而应该对所有的风险进行评估与衡量,以求最理性的政策;

  必要发展(Development Imperative)和过度发展(Over-development):在发展问题上,应该以这两种发展代替模糊的“可持续发展”。前者是摆脱贫困所必要的发展,这种发展的取得可以以增加温室气体排放为代价,是不可缺少的;后者则是发达国家所要注意的,因为富裕本身会带来一系列问题,社会整体福利应该比发展更受到关注;

  前摄性适应(Proactive Adaptation):应对气候变化除了减轻气候变化的程度(Mitigation)之外,还需要对已经或将要发生的气候变化做出积极适应(Adaptation)。此种适应并非消极被动的事后适应,而是应该建立在风险评估和预测的基础上做出的前摄性适应。

  政府要更为积极而有力

  在确立了这些分析性概念之后,吉登斯开始具体展开他的气候政治理论。吉登斯的气候政治从两个层面上展开——国内政治和国际政治,两个层面上都需要政府扮演更为积极而有力的角色。而无论在哪个层面,能源问题总是和气候变化问题最紧密地结合在一起,这就要求政府全面考虑,统一行动。

  在国内政治层面,吉登斯重点讨论了在“减排”(Mitigation)和“适应”(Adaption)两个方面政府应该坚持的原则和措施。在减轻方面,气候问题几乎和能源问题结合在一起,解决之道就是降低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向低碳经济转型。而促进这一转型的关键就是技术和碳税。对于前者,吉登斯并不支持1970年代以来西方对于能源、电力产业的私有化,认为电力产业的技术革新需要大量投入,因而需要政府支持。对于后者,吉登斯认为瑞典等国经验表明碳税确实对减排行之有效,但是在推行过程中需要注意其对穷人的“累退效应”(Regressive Effect)和其对社会正义的影响。在适应方面,吉登斯重点强调了风险评估和保险业的重要作用。相对准确的风险和脆弱性评估是适应的前提,而适应应该更加积极而非消极,应该追求好处而不仅是避免坏处。保险业和政府的合作将有效减轻政府的压力,也使得风险管理和应对更有效率,因此,保险工具的创新也十分重要。

  上述措施要求政府在角色上的转变。吉登斯专门用一章来讨论“计划”(Planning)的重要性。这是在西方自1980年代以来“非管制化”(Deregulation)的背景下提出的,但又不完全是对威权国家主义的回归,重点在于政府处理与市场、社会的关系中发挥创造力。具体来说,对于普通人,除了教育以外,还应该用各种激励措施影响其决策,或推广技术改变其生活;对于企业,增加经济融合,贯彻“污染者责任”原则,调控市场以影响其行为;对于NGO等组织,应激励其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并鼓励其与有远见的商界领袖合作以求更大发展。气候政策还应该与其他政策相辅相成,以期将政治融合和经济融合最大化。

  而在国际政治层面,吉登斯的讨论集中在两个层面,第一是国际合作的可能性和模式,第二是气候变化问题对现有国际政治的影响。气候变化的国际政治是在各国对能源的争夺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展开的,而有人甚至认为(罗伯特·卡根《历史的回归和梦想的终结》)这最终将导致全球化带来的世界共同体梦想的彻底覆灭,世界将回归由权力政治和军事力量统治。吉登斯认为,卡根的预测并不会完全实现。虽然权力政治仍将活跃,但是,各国之间的相互依赖(Interdependence),特别在经济上,仍会导向合作而非大规模冲突。但是,在合作模式的问题上,吉登斯认为以里约会议、京都议定书、巴厘岛路线图为代表的“京都模式”(Kyoto-Style)较不可取,也不认为后巴厘岛的京都模式努力(如哥本哈根会议)能取得显著成效。这是因为过大的参与范围使得能够达成的协议过于低限度,而监督机制亦难以确立,无法保证目标的实现。他认为,有效的合作模式应该是区域性、双边或者多边的自愿合作;或是在国际组织的框架内开展合作。而在碳市场和碳交易的问题上,他认为目前的经验还不足以判断其有效性,因而在推广之前还需要进一步的试验。

  解决气候问题需要政治智慧

  在气候变化问题对国际政治的影响上,吉登斯认为气候变化问题会使许多传统和非传统安全问题更加突出。吉登斯提到了“底层的十亿人”(The bottom billion),他们的生存可能受到气候变化的严重威胁,容易导致冲突与战争的发生。而对化石燃料的依赖导致的高油价使得产油国在宗教上更加激进、政治上更加保守。而发展中大国对石油的需求也让世界安全格局受到挑战。这一切都需要对气候变化问题的有效应对来加以解决。

  最后,吉登斯强调了美国和中国的重要性,他认为,这两个国家的态度和行动将决定气候变化的未来。他希望看到美中之间在能源和气候变化问题上的合作,特别是搁置知识产权前提下在技术领域的全面合作。

  吉登斯在这本书中应对气候变化政府需要做些什么和怎么做给出了详尽而全面的分析和考察,具有很强的指导性。但是,吉登斯却没有很深入地探讨气候变化及其应对本身对政治的影响。对于国内政治,他提到了气候变化会要求政府加强计划和管制,但又必须在自由民主政治的框架内,除了要求政治家超越左右派之外,他没有再更深入地讨论自由民主制度应该采取怎样的修正才能适应政府从“赋权型政府”向“保证型政府”的转型,或者说是否根本不需要修正。对于国际政治,吉登斯一方面强调民族国家(nation-state)的作用,也承认权力政治的存在以及其可能的消极影响,另一方面又认为这会被国家之间的相互依赖克服,合作仍是主流。但是,他没有深入讨论如何克服权力政治对国家合作的消极影响,或者是对其有积极影响的可能,仿佛认为合作的双方或者国家必定不再有权力政治的考量。吉登斯并没有深入地考察各大国之间可能因气候变化问题而出现的政治角力以及它们各自的利益所在,这在国际气候政治的分析中不能不说是一个缺憾。

  哥本哈根会议的召开是气候政治中的一个重要事件,尽管吉登斯本人对这种“京都模式”的国际合作形式并不赞赏,但是从他对气候政治的阐述中,我们仍可以得到一些启发。当前,国内一些人对为遏制气候变化做出的政治努力持反对态度,或认为其完全是欧洲新世界主义的政治野心,或认为是发达国家遏制发展中国家的手段。而根据吉登斯的理论,这样的观点显然是糟糕的气候政治观的产物。应对气候变化问题最好的方法是将它积极化、常规化。我国采取的“节能减排”战略,绝对不仅仅对发展起遏制作用,更重要的是激励企业研发和采用低碳、节能技术,促进产业升级,也促进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更改善了环境。因此,我们要看到在气候政治中强调和突出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一面,从而化挑战为机遇。当然,这并不代表中国在气候政治中就要追随西方,相反,我国完全可以在气候政治中为我国的发展争取更大的空间。正如吉登斯在书中指出的,权力政治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气候政治。国家之间的利益很可能存在冲突,要克服这些,就必须在国际气候谈判中审慎地辨别我国的利益。此次哥本哈根会议上中国提交的草案中建议将个人作为计算排放量的单位,就是为了我国和全人类利益向发达国家制订的以国家为标准发起的挑战。另外,在资金、技术援助和知识产权等领域中国与发达国家存在明显的利益分歧,需要更多的政治智慧来妥善解决。而对于这些问题,正如上文所指出的,吉登斯的书并没有给我们太多的建议。

  当然,吉登斯的《气候变化的政治》并不可能穷尽气候政治的所有可能性,特别是他在探讨气候政治时多是从发达国家的语境和角度下进行的。在中国独特的政治语境下和在国际上独特的政治处境下,如何构建最符合我国和全人类利益的气候政治是需要决策者和学者思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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