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
宪政、东扩与欧盟的“新边疆” | |
欧洲所 周弘 | |
安高胜大使希望向我们表达的一个主要思想是:欧洲一体化是一个开放性的概念,而且从一开始就是这样。这就是他讲的“同心圆”、邻国关系和联系国关系。这种关系为欧洲边界的向外拓展,使邻居与核心欧洲趋同提供了条件。就如安高胜大使所讲,“把我们的邻国变得更像我们自己,并分享我们的判断与社会价值”。这样一来就有了他称之为“新的、复杂的超越欧盟的建构”。这一建构是通过经济利益来推动,却追寻着某种政治目标的实现,追逐着一个超越欧盟的欧洲。 在这里,我有一个并不十分恰当的比照。大家知道在美国早期发展史中,有一个很重要的概念叫“边疆扩展”。历史学家们发现,在不同的地区,“边疆扩展”的概念不太一样。比如在南方,“边疆扩展”主要是为了获得更多肥沃的土地,而对于北方的新教移民来说,“边疆扩展”却意味着对于来自爱尔兰的天主教会的抵制。出于不同目的而汇合成的“边疆扩展”洪流从1700年开始一直延续了两个世纪,成为美国早期发展史的主题之一,包括了从经济扩张到宗教趋同、社会建构,从建立学校到建立教会,乃至到建立自治政府和出于安全考虑的领土扩张。在这里伴随着血雨腥风,包括美国的“持枪权”在内的“弱肉强食”的强者价值观,以及赫然写在美国早期公共法里的“只能前进,不能倒退”的扩张逻辑。所以,美国的这个边疆扩展概念是在西进过程中、南进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一种扩张逻辑、一种明火执仗的强者意识。 欧洲联盟也有一种边界扩展的意思,而且它也很强烈,同时它也是一种强者意识,但它不是明火执仗的,或者说,它早就超越了明火执仗的意识层次,而是通过在其他领域里的强势,去压倒、去征服、去吞并或者使人认同,籍此来同化它周边的一些弱者。这种推进在不断地进行着,从6国到9国,到12国,到15国,到更多的候选国的加入。这个过程也将是长期的。 关于欧盟制宪运动,安高胜大使还说了一句话,十分明显地表现出制宪的意义,即“是为了东扩”。为什么?我们来看一看制宪的内容:它表示要对权力进行再分配,但更加引人注目的是它对人权、社会权以及价值观的强调。它为什么要这样强调价值观呢 我以为,它是一种工具,如果我可以这样解释布鲁克讷博士讲的东扩进程的话,它可以说是一种兵不血刃的向外扩张。向外扩张需要一面旗帜,这面旗帜是要让它的外部对它认同,它也要回答“欧洲是什么?”“我们到底是谁?”“我们认同什么?”“我们根据什么来认同敌我友 ”这样一些根本性的问题。 安高胜大使提到的第二个问题是欧洲机制的问题,可以解释为“用什么工具去实现兵不血刃的征服”。他讲了法律基础、强有力的行政机制以及多数表决机制。另外,这里他提到了“权力”和“欧洲组织机构”两个概念。他从政策的角度谈了,但没有从制宪的角度来讨论。其实这里恰恰体现了欧洲特性:宪法表现人生,表现政治形式,表现整个社会认同的取向。没有健康的灵魂,就没有健康的宪法。在民族国家层次上的制宪体现了不同的利益,比如在英国这样的国家里面,有君主来代表王族,有现在已经被改革了的上院代表贵族,有下院代表所谓民众。实际上,它是通过这样一个宪法或者一个宪政来表现它的社会是怎样构成的,利益是怎么形成的等等。安高胜大使说,联邦和邦联的讨论对我们没有太大的意义。我们回到问题的实质,实质的意义在于欧洲联盟这个自在的实体它本身就是特殊的。它要说明“我是谁”?我用什么样的自由来限制什么样的政府机构,要用什么样的政府机构来保证自由、稳定和繁荣。 需要指出的是,欧盟制宪远远不能和民族国家的制宪相比,因为传统的制宪需要解决一些传统的关系,解决传统的平民与精英、雇员与雇主之间的关系,而在欧盟制宪的过程中,一个有趣的现象是,成员国变成了主要的考虑对象。所以我们的研究者发现,本来欧洲联盟的多层治理是要削弱民族国家的,而民族国家怎么又突然加强了?现在我们看到的情况是,成员国以及由成员国支持的很多组织以及欧盟支持的各种组织和个人,他们积极地参与这次的权力的界定和资源的分配,并希望自己的地位和性质在此过程中得到体现。就从这次的制宪筹备会议来看,它就要强调广泛的代表性,欧盟、欧洲议会、成员国政府、成员国议会都要有各自的代表,他们都要论证在未来的政治体里他们要处于什么地位,他们为什么要这样?欧洲人说是为了“人民福利的最大化”。但而它的实质是制宪大会不在于产生一部宪法,而是在于向世界宣布“何为欧洲?”“欧洲的价值是什么 ”“欧洲的权力是怎么分配的?”从而使得中东欧乃至整个世界向欧洲靠拢。与此同时,在欧盟内部加强对于合法性的认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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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中国社会科学院院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