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的召唤:知识分子的良知与行动[1]

评德雷福斯案件

萧瀚

 

 

 

 

       

 

 

 

 

 

题记

 

我只能说他们,对于我们自己,我早已失语,因为我不是知识分子!

 

 

 

德雷福斯案件是许多中国知识分子耳熟能详的名案,但是,许多人往往更愿意关注左拉的勇气而没有对整个造就左拉的法国历史以及法国的政治制度产生应有的兴趣。[2]并不仅仅是左拉一个人为德雷福斯案件发出愤怒的吼声,在他的身后还有无数人在呐喊助威——无论是社会贤达还是一般市民,同时如果没有媒体的参与,左拉再有良知也没有说话的地方,他写的《我控诉》固然名垂青史,可是如果没有发表这篇文章的《震旦报》主编克雷孟梭,左拉的良知也不一定就能昭示于众;没有相对自由的新闻舆论,象克雷孟梭这样的主编恐怕早被下狱。当然,形成以克雷孟梭和杰出的社会主义活动家饶勒斯为首的支持德雷福斯的正义群体也都不可能是偶然的,这里有极其深刻的历史原因和时代原因,从这个意义上说,存在就是合理。

 

一、案件背景

 

1894年9月,法国陆军部情报处搞到一份有人向德国出卖法国军事情报的证据,上面开列了5份文件的清单,但是既没有寄信人的署名,也没有注明日期。当时的法国军队是个排犹情绪激烈的地方,情报处副处长亨利少校仅仅因为总参谋部见习参谋阿尔弗莱德•德雷福斯(18591935)是犹太人,就以笔迹相似认定罪犯是他。但是陆军部的其他一些军官对这一指控提出质疑,于是,只好由专家来鉴定笔迹,但是,法兰西银行笔迹专家和警察厅罪犯人体检测处负责人结论截然相反,就是在这种证据极端不充分的情况下,陆军部长梅尔西埃于10月15日滥用职权,亲自下令以间谍罪和叛国罪将德雷福斯逮捕并秘密单独关押达7个星期之久。关押期间,德雷福斯受到刑讯逼供,在审判前,新闻界就获得非法泄露的消息,以德律蒙《自由言论报》为代表的极端排犹主义者借此机会大肆散布并且掀起排犹主义浪潮。12月19日,在辩护律师的强烈反对下,军事法庭冒天下之大不韪对德雷福斯进行了秘密审判,22日,军事法庭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以莫须有罪名判处德雷福斯无期徒刑并且革除军籍。转年4月,德雷福斯被押送到法属圭亚那附近的魔鬼岛服刑,他不断上书要求重审,他的亲属四处奔走鸣冤,但是毫无结果。

 

1896年3月,曾经参与了德雷福斯案件审判的新任陆军部情报处长皮卡尔,在非常偶然的情况下,发现真正的间谍可能是总参谋部的艾斯特拉齐少校,于是9月3日他向负责处理此案的贡斯将军汇报,希望重审德雷福斯案件,但是,贡斯为了维护军方的面子而不愿重审,并且为了掩盖此案而将皮卡尔调往突尼斯任职,皮卡尔临行前将此事告诉了他的朋友勒布卢瓦律师,于是消息迅速传播。1897年7月,众议院副议长凯斯特内首先公开支持德雷福斯,德雷福斯亲属也对艾斯特拉齐提出控告,但是梅利纳总理还要继续掩盖此案,断然宣称不存在德雷福斯冤案。在这样的背景下,军方更加肆无忌弹,于1898年1月11日公然宣判艾斯特拉齐无罪开释,排犹主义达到了高潮。

 

但是,富有正义感的人们再也无法容忍,他们奋起斗争。在正义遭到侮辱,良知遭到蔑视,法律遭到践踏的情况下,原先在不知情的时候反对过德雷福斯的克雷孟梭和饶勒斯此时面对着即将被抛弃的正义和正在张牙舞爪的邪恶,毅然挺身而出,展开了营救德雷福斯的努力和斗争。

 

1898年1月13日,著名作家左拉在《震旦报.》上发表致共和国总统的公开信,克雷孟梭给它冠以大字标题《我控诉!》,猛烈抨击军方出于某种政治目的和为了替卷进事件的参谋部开脱罪责而公然侵犯人权,亵渎法律。结果,左拉的正义之举激励了千千万万有良知的人们加入了这一挽救法兰西的行列。刊登《我控诉!》的《震旦报》就卖了30万份,左拉因此而遭到军方记恨,受到审判,并且于1898年2月被判处了1年徒刑和3000法郎罚款。4月2日,最高法院撤销了判决。左拉被审判使得德雷福斯案件进一步恶化,并且引起全世界的关注,法国社会逐渐形成自由主义和极端民族主义的两大阵营,德雷福斯案件演变为一个严重的全国性政治事件。

 

1898年6月30日,阻挠重审的梅利纳内阁下台,主张重审的布里松组阁,但是新内阁的陆军部长卡芬雅克仍然偏袒军方,他决定既打击艾斯特拉齐又阻挠重审派,7月7日,皮卡尔与艾斯特拉齐同时被捕,但是艾斯特拉齐居然再次被无罪释放,卡芬雅克还为了证明德雷福斯有罪而伪造三份证据,并且大量印发在大街小巷张贴,同时他还秘密拟定包括左拉、克雷孟梭、饶勒斯等在内的建议审判名单,左拉再次被判刑而不得不流亡英国。

 

重审派在如此严峻的形势下继续进行了不屈不挠的斗争,皮卡尔揭发了亨利的阴谋,饶勒斯发表文章对所谓的证据提出质疑,8月30日,亨利不得不承认三个证据中唯一能够证明德雷福斯有罪的证据是他伪造的,亨利入狱并且第二天就在监狱中自杀,这对反德雷福斯派造成了致命的一击,艾斯特拉齐畏罪潜逃,总参谋长布瓦代夫和陆军部长卡芬雅克被迫辞职。虽然反德雷福斯派大势已去,但是他们并不甘心失败,不断制造事端挑唆反犹排犹,并且有挑起内战的威胁。1899年6月,新的共和派内阁上台,解除了反对重审德雷福斯案件的将军的职务,并且采取一系列措施消除国内骚乱。

 

1899年9月9日,雷恩军事法庭为了维护军队面子计,以5:2的多数通过对德雷福斯的有罪判决(将终身监禁改为10年有期徒刑),这一判决引起了全世界20多个国家有正义感人们的公愤,迫于形势,卢贝总统对德雷福斯实行特赦,尽管克雷孟梭坚决反对而要继续作无罪判决的努力,但是,德雷福斯不愿意连累他人而违心地接受了特赦。1903年,德雷福斯在饶勒斯的支持下又一次要求重审,直到1906年7月,最高法院才判决德雷福斯无罪,被授予荣誉勋章并且恢复军职。皮卡尔晋升为将军,后来出任克雷孟梭内阁的陆军部长。经过12年的马拉松式斗争,正义最终战胜了邪恶。但是,本案的真正罪犯却没有得到惩罚,逃脱了法律的制裁。[3]

 

二、邪恶产生的土壤

 

也许所有对历史发生过重大影响的事件都可以从它更早发生的历史传统中寻找到部分依据甚至几乎全部或者主要的原因。法国人在德雷福斯事件中表现出来的邪恶与正义的较量似乎也难以例外。

 

德雷福斯案件作为一个冤案的发生不是偶然的,而且不可能是偶然的,它是排犹民族主义、君主专制主义以及教权主义共同作用之下的产物。1789年大革命以后的法国并没有给法国带来福音,而是给她带来100多年的动荡,托克维尔在《旧制度与大革命》中以详实的史料和严密的理性,几乎以不可质疑的力量告诉我们,法国的革命并没有真正建立起新制度,而恰恰是继承了旧制度,更为可悲的是,人们在虚幻的新制度中过着旧制度的生活却不自知。[4]对于法国的进步而言,大革命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次揠苗助长的历史事件,正是大革命断送了法国社会的循序改革,打乱了制度变革的进程,使得法国在相当长的时期里走一步,退两步,大革命以后并不短暂的恐怖时期,其专制程度超过了历史上任何一个时代——当然,我并没有试图去谴责大革命,因为它是法国历史和当时现实的产物[5]。尽管在其后的100年里还是发生了许多变化,但是我们在考察德雷福斯案件时仍然不得不将目光投射到更加遥远的过去甚至更早的古代,否则我们就无法认清这一事件的历史原因。

 

排犹民族主义在欧洲根本就是根深蒂固的顽疾,而且它决不仅仅只有法国才有,由于信仰上的差异,天主教信仰极端仇视犹太人,我们只要想一想二战德国屠杀犹太人时,德国本土的狂热以及几乎全欧洲(除了瑞典等少数北欧国家之外),欧洲所有的国家都拒绝接受犹太难民——所以600万犹太人被屠杀根本不是希特勒一个人的功劳而是全欧洲的共谋,排犹民族主义在地域上是全欧洲的,在时间上至今犹存,区别只在于程度而已。16世纪开始的新教改革对法国政坛的权力结构和法国社会的公民权利结构产生了巨大影响,经过了新教改革以后,新教与天主教之间的斗争以法国亨利四世1598年颁布南特敕令宣布宗教宽容告终,但是胡格诺教徒好景不长,不到100年以后的1685年,路易十四废除南特敕令,天主教徒在国家政权的庇佑下,疯狂迫害新教徒,20多万新教徒带走了他们的勤劳和良知背井离乡,这给法国造成日后的大革命悲剧打下伏笔。天主教势力的强大实际上也是法国人仇视新教徒和犹太人的原因,因此,我们也许可以用它解释德雷福斯案件发生的部分原因。

 

大革命之前的法国,是一个君主制开始走向民主制改革的时代,路易十六以前,法国的专制势力非常强大,从中世纪以来就如此,只是在11、12、13世纪时,它不以君主掌权的形式出现而是以封建领主的权力自治方式出现,统辖其上的则是教权,14、15世纪以后随着文艺复兴的开始和繁荣,法国的国王权力开始扩张,尤其15世纪下半叶路易十一开始了法国的君主制政治制度建设,到17世纪的路易十四达到顶峰,接着所谓的纯君主制就开始走下坡路,国家的权力逐渐进入混乱状态,到路易十六时代,已经非改革不可了,而这最终成为法国革命的前提之一。但是,革命以后的法国并没有进入天国,而是常常在地狱的边缘游荡,只要我们看一下1789年以后的政权走马灯就可以看出这一游荡特征,君主立宪制(17891792)、第一共和国(17921804)第一帝国(18041814、1815)、波旁王朝复辟(18141830)、七月王朝(18301848)、第二共和国(18481852)第二帝国(18521870)、第三共和国(18701940)、以及接着出现傀儡政权贝当的法兰西国家、第四共和国(19461958)、第五共和国(1958),我们可以看到,1789年以后,法国经历了11个政权,如果不考虑二战的外力原因,那么由于法国自身的原因政权就更迭了10次,不算现在依然存在的第五共和国,平均每次政权的存续时间只有20几年。拿破仑帝国的崩溃以及1870年发生的那场令法国人感到耻辱的普法战争使得法国的极端民族主义有它深厚土壤,并且导致大量法国人无端地做着将尊严的希望寄托于军队的幻梦,这就成为军队力量经常左右政权,在其内部为所欲为的民众基础,我们甚至可以看到饶勒斯和克雷孟梭在并不了解德雷福斯案件真相时,谴责对他的判刑过于宽容——一个民族中的精英分子尚且沾染了过分的民族主义情绪,更何况一般民众的对德情绪!我们还可以从这样的时代背景中寻找到为什么陪审团会在明知证据难以成立的情况下,还要判决左拉有罪——为维护军队的面子恐怕是其中主要原因之一。德雷福斯事件就发生在被认为对后来法国具有最大影响的第三共和国时期,从这样的政权更迭历史中,我们似乎可以说,德雷福斯事件正是法国的自由民主力量最终击败军权复辟、教权复辟的一个标志,它成了各派力量较量的汇聚点,通过这一事件,法国人终于从迷梦和良知的混乱中觉醒,调整应有的步伐朝真正的自由民主迈进。

 

当然,仅仅有上述的分析,我们还无法知道为什么在德雷福斯事件中,重审派最终获得胜利,我们更无从得知为什么正义在如此漫长的君主制传统中能够得到昭示。

 

三、良知的土壤

 

在德雷福斯事件中,知识分子群体是整个事件的号角兵,他们号召人们捍卫良知,他们认为捍卫德雷福斯的基本权利就是捍卫每一个人自己的基本权利,如果德雷福斯的清白不能被维护,它势必影响到每一个人的基本生存权利,但是,这样做是有风险的,比如说它会不会导致某个人孤军奋战的结果,从而罹于灭顶之灾,因此我们要问他们的勇气是哪里来的?是不是他们天生就是勇士,还是有什么特殊的文化传统或者其他的原因。

 

实际上,要寻找法国知识分子勇气的来源又要追溯到较早的时代。11世纪末的欧洲在文化上是罗马基督教哲学的的经院哲学开始步入中期的时代,经院哲学吸收亚里斯多德的哲学思想,试图用理性进一步去证明信仰,一般的中国人对于经院哲学往往有误解,以为它仅仅是一个无聊、烦琐的东西,而实际上并非如此。它在本质上是希伯莱的宗教文明和希腊罗马文明的理性精神两种文明交流并且不断融合的产物,经院哲学从它对人思维方式的影响而言,能够训练人的理性思维能力,而当时的大学中,经院哲学就是主要课程之一。那位天堂窃情的著名经院哲学家阿贝拉尔在巴黎办学,吸引了许多学生,他主要的贡献是进一步发展了经院辩证法,勒戈夫认为他是唯名论的著名倡导者,但是,文德尔班和梯利认为他将唯名论和唯实论进行了调和,不管怎样,他是圣托马斯•阿奎那的先驱,为基督教的信仰理性化运动做出巨大贡献。由于他在巴黎的办学,使得巴黎文化的中心从此永远…在塞纳河的左岸:一个人就这样决定了一个市区的命运。[6]当然,阿贝拉尔对于法国文化的形成所起的作用远不止这些,从某种程度上说,他的精神气质代表了未来法国知识分子的精神气质。1150年,由教会学校合并而成的巴黎大学成立,开设4门基本课程:神学、法学、医学和文学,这是欧洲大学教育的开始,巴黎大学的模式成为相继成立的其他欧洲各大学的主要模仿对象,我们从这四门课程里可以隐约地看到12世纪巴黎的知识人关注的领域和研习知识的方法,这是一种信仰和理性并重的路径,尤其是法学课程的开设,从波伦亚大学以来研究罗马法的传统就被不折不扣地继承下来,法学的特殊性在于它不同于其他学科的方法,这些方法与后来自然科学家在探索和综合其他材料时所使用的方法并无实质性区别[7]但是它不仅仅是一种推理方法或者一种组织思想的方法。它的准则既是知识的,也是价值的。[8]这正是信仰(价值)和理性(方法)并重的结果。在这样的课程设置中,可以想象,置身其中的人们必然会发展出最初的自由意志,于是教会开办的大学给自己的专制鸣响了丧钟——大学自治只是早晚的问题而不是是否可能的问题了。大学周围因此而兴起的各类沙龙成为大学中人们探讨学问和人生的重要场所,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巴黎大学甚至开始对政治发生影响[9],所以我们现在如果要寻找后来法国知识分子何以会对政局发生在我们看来不可思议的影响,就必然要追溯到那个将近1000年以前古老的巴黎,就是在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清议已经不是空谈了,也许这同样要归功于宗教和理性的双重力量——至少在那个时代,知识分子中的宗教信仰在理性精神、法学精神的熏陶下导致了自由意志和一定程度的宽容精神,这也就从一个方面帮助我们了解为什么法国后来的知识分子能够在很大的政治缝隙中对专制主义产生一定的制约作用,如前文提到的伏尔泰在痛批宗教的同时又能够为胡格诺教徒卡拉斯辩护的文化传统也就来源于此。了解巴黎大学的历史,可以了解为什么法国在这1000年里出现了那么多伟大的思想家,而且这些思想家都曾经对法国的未来产生过深刻的影响,法国大革命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理性精神发展过分的后果——准确地讲,过分强调理性的结果使得表面貌似理性的东西实际上是非理性的(真正的理性是知道自己边界的理性),这就是波普尔和哈耶克所批判的建构理性,他们认为,人类社会制度的生成和发展不是某些人设计的结果,更多的是一种自生自发秩序,在这样的秩序中只有渐进的有限理性才能发挥真正的正面作用和效果,人类没有能力为自己设计并且建设一个可实现的天堂[10]。英国革命以相对和平的方式终结是因为英国对待理性是一种经验主义的渐进理性(即有限理性),而法国革命则以混乱和悲剧终结的原因是他们的建构理性作祟,这正是欧洲对待理性两种不同的传统导致的不同结果。法国大革命秉承了卢梭的思想,给法国人许下了一个无法实现的诺言,终于造成日后的灾难,尽管从许多方面都可以看出法国大革命造成的灾难大于它的正面作用(就法国本土而言),但是我们依然无法否认它的观念在与旧势力的较量中逐步发展和巩固,德雷福斯事件更被许多人认为是知识分子的骚乱(蒂博代语),但是,它已经不再象法国大革命一样无序了,知识分子的作用不再象以前那样让人恐怖了,我们同时还可以看到在1968年的那场五月风暴,几乎所有的知识分子都出来表态——只有像雷蒙•阿隆等极少数的人没有出来站队,这依然是法国的传统。

 

也正是这样的传统给法国带来了相对独立和宽松的舆论空间,伏尔泰时代也好,德雷福斯时代也好,这种空间都是存在的,否则我们无法解释伏尔泰能够狡兔三窟,到处讽刺教会和专制而没有给自己带来杀身之祸,我们也无法解释左拉以及在他之前许多人为德雷福斯在报纸上公开鸣不平而没有遭到迫害,或者没有遭到非常残酷的迫害。至少法国民法典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如言论自由在一定程度上得到实现——克雷孟梭并没有因为是《震旦报》的主编而遭到清算,《震旦报》也没有被查封,在别的一些极权国家里,恐怕就没有这样的好运气了,他们甚至至今仍然以连坐作者及其家属以及出版者的方式来钳制舆论,连《新闻法》都无法出台,因为极权者无法在世界浩浩荡荡的民主、自由潮流中坦荡地制定限制新闻自由的立法,也无法在违心地以立法形式宣布新闻自由之后坦荡地面对来自人民借助法律的权利主张[11]。相形之下,德雷福斯时代的法国知识分子比这些国家还是要自由得多,这正是他们的良知还没有被夺去麦克风,还能够在空气中传播的原因。

 

我想正是上述这许多复杂的历史因素才造就了法国知识分子的特殊气质,正是这些因素促成了历代都有类似于左拉这样的人物出现。

 

四、 真理依然在前进,任何力量都无法阻挡”——左拉们的良知

 

作为一个名满天下的著名作家,左拉在德雷福斯案件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当时的左拉因为出版了《娜娜》和《萌芽》,已经人才两旺,他完全可以呆在自己的书房里,继续写他那些伟大的作品。而且一开始他确实对于德雷福斯案件没有兴趣——那是学习法律的人都不一定有兴趣的案件,更何况对于一个作家而言,枯燥乏味的案件材料,堆积如山的各方证据不是他能够发生强烈兴趣的对象,电影《左拉传》里有一个情节描述了下面的情境:当德雷福斯夫人去寻找左拉,要求他出面主持正义的时候,左拉依然是惶恐而犹豫,甚至觉得与己无关,以至于德雷福斯夫人非常绝望地离开了,但是当他看到德雷福斯夫人留下的文件时,他的良知开始反思自己的行为,终于下定决心站出来。这是否历史事实我们可能已经无从考证,但是这恰恰更加人性化地表现了一个人在一个重大历史事件中的无力感和在庞大的国家机器前面的正常恐惧,如果左拉没有站出来,我们也没有任何责备他的理由,因为他对于是否站出来有最基本的选择权,这是一个生活在现代共和国里的人最基本的自由[12]。就像左拉一开始答复德雷福斯夫人说的一样,他只是个作家,他不掌握任何权力,他没有能力去保护别人,为别人伸冤。如果他站出来了,等待着他的可能是妻离子散和监狱,甚至是身败名裂,命丧黄泉。但是左拉终于勇敢地站出来去履行一个知识分子的职责,他以牺牲自己巨大的声誉、财富和安宁为代价,掀起了一场良知运动。他在那篇我们今天读起来依然让人热血澎湃的檄文《我控诉》中写下了不朽的辞章:我只有这样一种激情,以全人类的名义看到光明;人类遭受了无穷的苦难,应该有权获得幸福。我的激动的抗议是我灵魂的呼声。让人们把我带到法庭受审吧,我要求公开的调查!我等待着…[13]从这里,我们看到了左拉人性的光辉,看到他作为一个普通人而不是被贴上著名作家标签的人最深处良知和激情的涌动,他说出了所有有善良本性和良知者没有表达的愤怒,也说出人们最基本的权利需求,更说出人们为了追求正义的渴望。左拉显示了无与伦比的非凡勇气,是虽千万人,吾往矣的勇气。《克雷孟梭传》的作者菲利普·埃尔朗热在评论左拉的时候写道一位声明卓著、家道殷实、秉性非但不好斗争反而有些荏弱(他甚至害怕暴风雨)并在事业上已经达到登峰造极地步的作家,为了拯救一个素昧平生的受害者,竟不顾一切甚至连生死也置之度外,实在是极其难能可贵的。[14]

 

左拉的行动确实发生了非常巨大的作用,这种作用甚至是举足轻重的,但是如果仅仅只有左拉一个人在行动,那么德雷福斯案件肯定不会出现我们今天看到的结果。奥地利著名作家斯蒂芬•茨威格在他那本杰出的传记《异端的权利》中,将伏尔泰为胡格诺教徒卡拉斯的辩护[15]和左拉为德雷福斯的辩护与卡斯特利奥反抗加尔文作了一个对比,他说:服尔泰和左拉无疑地是拿他们的名誉和安逸冒风险,但他们没有一个人是冒生命危险的。可那就是卡斯特利奥做的。[16]尽管茨威格这么说并不完全准确,而且他也不是要贬低伏尔泰和左拉,但是我们确实可以看到卡斯特利奥的孤独,相形之下,左拉远比卡斯特利奥幸运,左拉的身后不仅仅有一支看不见的军队——全欧洲和全世界的钦佩做靠山(茨威格语),他还有除了钦佩之外更有力量更有实效的行动者支持。如果我们要列出所有的支持者名单恐怕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至少可以有限度地罗列一些人物的名单,除了左拉之外,这份名单里的人被分为这样几类:

 

1、国内及国际知名人士:

 

克雷孟梭,《震旦报》主编,共和党人,绰号老虎,是德雷福斯案件中重审派的最重要人物之一,也是最坚决地要恢复德雷福斯名誉的人,就是他将左拉的文章致共和国总统的公开信改为我控诉,使得这篇文章从标题上就具有巨大的震撼力。著名作家法朗士评价他在德雷福斯案件中的人格魅力时说到:他以狂热的勇气和骄傲感染了知识分子,他博得了多少知识分子的心啊![17]他甚至为了德雷福斯案件与极端反犹太的德律蒙决斗。在卢贝总统决定特赦德雷福斯时,他反对德雷福斯接受特赦,因为接受特赦就意味着认罪,但他也不是一个为了正义就随便牺牲他人的人,所以他最终还是同意了德雷福斯接受特赦。

 

饶勒斯,著名的社会民主党人,饶勒斯党的领袖,彻底的人道主义者和和平主义者,也是重审派的中坚人物,因为卷入德雷福斯案件而在1898年的议会选举中失去议席,他也是支持德雷福斯最持久的人,1902年,饶勒斯在德雷福斯接受特赦的同时,替他起草了一份致总统的信,信中写道:失去了名誉的自由对我毫无意义,从今以后,我将继续力争纠正使我至今仍受其害的可怕的司法错误……只有等到再没有一个法国人把别人犯下的可耻罪行归咎于我的时候,我的心才能平静。[18]1903年,在他的坚持下,德雷福斯案件才得以最后审判而在1906年最后平反。托洛茨基写道:他具有令人肃然起敬的气魄,一种如一泻千里似的瀑布似的力量,同时又温柔可亲,有高度文化修养。他气盖山河,而自己却从来不厌其烦,循循善诱。[19]事实上,也正是因为他具有如此高尚的人格魅力,才使他能够为德雷福斯这样一个籍籍无名之辈的权利而牺牲自己的名利,不顾个人安危。

 

在这些直接介入德雷福斯案件中心的人物之外,还有诸如前文提到的1921年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法朗士(他后来还专门写过一部以德雷福斯案件为原型的小说)、安德烈•纪德、马塞尔•普鲁斯特(杰出的小说家,《追忆似水年华》的作者,在他的倡议下,各界人士3000多人联名请愿支持左拉)等等也为德雷福斯的平反做出了努力。在这些人之外,还有外国的一些著名人士,比如俄国著名作家契诃夫也完全站在左拉一边。

 

2、德雷福斯的家属

 

吕西•阿达玛•德雷福斯,德雷福斯的妻子,一个为了丈夫的平反昭雪甘愿献身一切的高贵女性,她原是巴黎珠宝商的女儿,因此出身富裕,但是为了自己的丈夫,她在带着三个孩子的同时一直做着在旁人看来最无望的努力。她深信自己的丈夫无罪,从被允许与德雷福斯通信时起,她就不断地写信鼓励德雷福斯,她在信中写道:亲爱的,你必须坚强、果断、永远也不要灰心丧气。(1894年12月20日)我将随同你一起流放,在那儿与你为伴,成为你的安慰,直到法兰西认识到她的错误,召我们回到她身边…我最亲爱的,我们必须对未来充满信心,只有这一希望能给我们带来安慰,使我们战胜一切艰难困苦…(1895年1月12日)[20]读着这样的信,使我想起当年俄国十二月党人的妻子们的伟大情操,我们无法想象如果德雷福斯没有这样一位能够让所有良知未泯的人肃然动容的妻子,他在那个可怕的魔鬼岛能够呆几天!正是这位可敬的妻子给了德雷福斯以生的勇气和坚持不懈的平反信念,也是他感动了千千万万有良知和勇气的人,使他们加入正义的阵营,做出了无法估量的努力和牺牲,为德雷福斯重获自由创造了必不可少的条件。

 

马蒂厄•德雷福斯,德雷福斯的哥哥,为了德雷福斯重新获得自由,四处奔走,不惜倾家荡产,他和吕西一样,是值得我们尊敬和钦佩的人。

 

3、为良知而挺身的不相干者

 

在德雷福斯事件的整个过程中,有一个非常重要,但是常常被人们忽视的良知战士,就是陆军部情报处长皮卡尔,他为了一个与他毫无关系的无辜者获释所做出的牺牲是一曲极其震撼人心的燕赵悲歌。作为陆军部的官员,他发现了德雷福斯是无辜的,力主重审,但是遭到了上级的弹压,并且为此而被调往突尼斯任职,去执行一项非常危险的任务,这等于另一种形式的流放甚至送死,后来,在左拉们的努力下,案件被全面公开化,皮卡尔更加成为军方咬牙痛恨的叛徒,但是,他依然不计自己的个人安危而挺身为德雷福斯的清白辩护——没有他的证据,德雷福斯案件将更加难以判断,甚至在强大的右翼势力下,德雷福斯重获自由的努力完全有可能毁于一旦,在这个事件中,他的态度至关重要,但是对他自己的利益来说却最难处理——相对于德雷福斯的自由而言,他是一个不相干者,他没有义务为德雷福斯牺牲自己;作为一个军人,他一方面必须顶着军队的压力;作为一个无权无势的小人物,他还要面对社会上极端民族主义者的敌对;作为一个虔诚的新教徒,他还要面对军队中天主教徒们的仇视。在这里,德雷福斯是个主角,一个不出场的主角,人们的所有注意力都对着他,而同样是一个人的基本权利,皮卡尔的安危却相对地没有引起那么多人关注,他甚至在1898年因此而被捕,虽然最后他也重返军队,并且获得晋升,但是他付出的牺牲是巨大的。从某种程度上说,皮卡尔为德雷福斯的清白辩护而做出的牺牲更加纯粹和高洁,他的行动完全是一个为良知本身而作的行动,他的牺牲比社会名流的牺牲更加艰难,所以,我们甚至可以说如果忘记了皮卡尔的牺牲,看待德雷福斯事件不仅仅不全面,更是忘恩负义的。

 

在德雷福斯事件中,还有一位也总是被忘恩负义的历史遗忘,他就是德雷福斯的辩护律师,拉博里,我们在电影《左拉传》中可以看到他的精彩辩护,事实上也是如此,他因此而被一个极端民族主义者行刺受伤。在这里,拉博里已经不仅仅是因为职业才去做德雷福斯的保护人——胜算的渺茫如此显而易见,哪个为了挣钱的律师接受这样的案件都是愚蠢的,就像美国伟大的律师丹诺为讲授进化论的老师斯库伯斯辩护一样,纯粹的道义出庭、道义辩护。因此,拉博里也无疑是个可敬的正义斗士。

 

结语:他们是谁?在为什么而斗争?

 

正如萧雪慧女士所言:如果知识界明哲保身、隔岸观火,民众公民意识瞌睡沉沉、不关心事实真相和事态发展,左拉再勇敢再有声望,也难以阻遏正在发生着的国家犯罪,却只能给权力祭坛增添一个著名的牺牲,他的悲壮斗争充其量使黑暗中闪现一抹正义之光,却难以促成正义的胜利。[21]事实也正是如此,这许许多多有名有姓的人只是当时法国的良知代表,还有千千万万无名无姓的人在这一事件中奉献了力量,许多家庭为此夫妻反目,家人形同陌路,正是这千千万万不知名的人们成就了良知的堤坝,阻遏着邪恶的洪流,拯救了良知,也拯救了法国!

 

据说,正是德雷福斯事件才真正产生了现代意义的知识分子概念,在此之前,俄国一位诗人(具体那位我一时想不起来也没有能够查到)说过:我的心灵因人类的苦难而受伤。有人由此认为知识分子一词起源于俄国,当然,更多的人都认为德雷福斯事件是产生真正意义上知识分子概念的标志,为此,我们有必要探讨一下什么是知识分子。

 

正如法国当代哲学家雷威所认为的一样,为什么在德雷福斯事件发生之前,知识分子这个词没有被以特定含义提出来,而是到左拉发表《我控诉!》以后才形成这个词。雷威认为构成知识分子的要素有三个,第一、类似于左拉这样的行动(雷威认为这是对知识分子这个概念一个唯名论的回答);第二、一个不可胜数的数目,也就是一群人而不是一两个人;第三、拥有某种明确而相对稳定的价值观——正义和真理。[22]雷威的解释是否意味着知识分子只是一个群体概念,像左拉作为一个单独的个体就不能称为知识分子了,不是的,只是雷威认为只有出现了大量的人,他们有时能够而且应该停止写作或创作,以便参与为一个伟大的事业服务。[23]这时,知识分子的意义才真正显现——而实际上,知识分子作为一种力量却只有在它大规模出现的时候,知识分子的意义才容易引起人们的注意。如果我们将雷威的解释作一下修正,将三个构成要素其中的第二项抽掉,对于个人也就能够成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勒戈夫才会将中世纪的一部分人称为知识分子。势单力薄的个体知识分子尽管可能被历史的垃圾淹没,但是其存在是不可否认的,历史虽然常常只是胜利者的丰碑,但并不总是如此。

 

也许从职业的角度来判断一个人或者一个群体是否知识分子是荒谬的,它跟职业可能关系不大,甚至可能一点关系也没有。如果我们说教师是知识分子,那么什么不是知识分子呢?从最根本上来说,是不是知识分子是由人的行为来决定的,如果一个大学教授天天在报纸上写文章赞美极权主义,对于侵犯人权的事件装聋作哑,这个人怎么可以被称为知识分子呢,如果这样的人也叫知识分子,那么左拉该叫什么呢?一个教师从其职业上来说,仅仅是教授某类知识,即以知识社会学的视角出发,教师只是知识的传播者,当然还有许多职业与知识有关,如果仅仅如此,那就与知识分子无关,这样的人群可以叫做知识人Manofknowledge(茨纳涅茨基语)。如果一个人,其职业并非与知识有关,或者极端地说他是个文盲,如果他能够在一个邪恶的事件面前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反对邪恶,这个人就可以被认为是知识分子,因此从这样的角度来看,知识分子不但与职业无关,甚至与有没有知识都没有关系,在德雷福斯事件中,站在德雷福斯一边的法国人千千万万,他们的职业千差万别,许多人仗义执言,有些人发表公开的演讲——我们甚至并不清楚他们是否认字,但是他们就是可以被称为知识分子,知识分子只跟真理和正义以及为真理和正义所做出的行动有关,从这个意义上说,知识分子不是知识人Manofknowledge,不是所有创造、传播、应用文化的人[24],而是理念人(menofideas)(刘易斯•科塞语),是为理念而生的人,而不是靠理念吃饭的人[25],马克斯•韦伯所谓的为政治而生存与靠政治生存的区分同样适用于此,而且也正如他认为的,这种对照并不意味者它们是相互排斥的[26],在知识人与知识分子之间是一个交叉关系,而不是一个排斥关系,更不是一个对立关系,许多为真理和良知奋斗付出高昂代价的人,他们的职业都与知识性的内容有关。知识分子的词根是理智(intellect),这种理智不同于智力,也就是不同于我们通常职业或者生存所需要的智商或者更通俗的说法聪明,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知识人与知识分子之间的差异就是聪明智慧的差异,就像某位西方先哲说过的,智慧是需要勇气的,而聪明并不需要勇气,有时聪明甚至是怯懦的表现。以此类比的话,做知识分子需要勇气,而为了谋生的职业需求进行的知识性活动基本上不需要勇气,除非当这种知识性活动面临着巨大的世俗压力不得不因此而主动对抗压力才能继续研究时,勇气才是必要的,这时的知识性活动也已经转化为理念的坚守而不仅仅是纯粹的研究工作,这时从事这项知识性活动的人也就从知识人转化为知识分子(如伽利略)。

 

从这里,我们似乎可以隐约地觉察到,在知识分子作出行动的背后隐含着某种超越现实物质性功利的东西,这种东西就是理念,具体的讲就是真理和正义。他们认为,人类有必要深入到更加深刻的意义和价值这些具有普遍性的领域中,他们对于超越性的真理和神圣事物有着非同寻常的兴趣和敏感,他们常常自认为是真理的捍卫者,是某些恒定不变的道德标准的守护神。就像德雷福斯案件中的左拉们一样,他们认为自己作为一个人,有义务关注最基本的社会公正,因为这是社会得以存在和稳定的基础,一个无辜的军官如果仅仅因为他是犹太人被冤枉入狱,当判决他的证据并不充分时,司法就应当作出反映,宣告他无罪,还他以清白,他们面对的是所谓的国家利益——而本质上仅仅是军方某些人的利益,因为未来是国家利益还是军方利益,都必须建立在正义的基础上,抽象的正义在这里是具体的,就是军方也好,国家也好,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行事,决不可以为所欲为,目中无法。在德雷福斯案件中,左拉们认为为了稳定而去牺牲最基本的正义是荒谬的,因为稳定也必须建立在正义的基础之上,他们甚至认为正义的混乱高于邪恶的稳定。他们信守的理念是抽象的,但是他们的行为则必须具体,否则,他们信守的理念将是虚幻的,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雷威认为左拉们的行动是对知识分子的定义作出了一个唯名论的回答,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知识分子在现实的角色是公开的行动者,仅仅停留在嘴上的理念是不够的,他们往往在为了自己的理念奋斗的时候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他们常常面对的是政府犯罪,这些政府总是唱着所谓国家利益的高调,而犯着可耻邪恶的罪行,政府总是以国家的名义出现,一般的市民们也常常被其宣传所迷惑而失去正常的判断力,并且被鼓动起来与邪恶为伍,政府宣传谁是国家公敌,民众们就会帮忙声讨,因此伏尔泰说要把民众作为你的敌人,于是,知识分子在为正义而申辩的时候,往往不仅要面对强大的国家机器,还要面对无知愚民的狂热——这种狂热甚至常常显得非常虔诚,宗教改革家扬•胡斯在被处于火刑时,一个老太太虔诚地在火堆上加柴禾,胡斯透过火光说:神圣的单纯!,历史上许多为真理而付出生命代价的人,不但牺牲了还要遭到世人的侮蔑,他们以自己理念或者信仰这些纯精神的力量去对抗用武器和谎言武装起来的邪恶的物质力量,是精神王国与恺撒王国(别尔加耶夫语)的对峙,他们的肉体牺牲可能是家常便饭,所以,知识分子总是稀缺的珍奇动物,而不可能是大量繁殖只求吃饱穿暖的低等生物——他们的国度不属于这个世界。

 

德雷福斯案件已经过去100多年了,在这100多年里,法国依然在延续着这样的传统。在二十世纪的法国历史舞台上,我们看到了罗曼•罗兰、莫里亚克、阿尔贝•加缪、萨特、布洛赫、雷蒙•阿隆、安德烈•纪德、安德烈•马尔罗、卡瓦伊埃斯等一大批关注正义并且能够为正义和良知而奋斗的知识分子,他们的个人私德也许并不十全十美,有的甚至非常恶劣(如萨特),但是,我们不能否认他们曾经为法国社会做出过巨大的贡献。这样的传统至今仍然生生不息,正是这些知识分子(往往是思想家兼行动者)在为生民护命(他们不是张横渠,不会想着为谁立命),为往圣继不绝之学(他们的往圣之学不绝如缕),他们不可能为天地立心,也无能为万世开太平,但是哪里有邪恶,他们就会站在那里,他们说:这就是我的立场,我别无选择!。(马丁•路德)

 

 

 

2001/2/23于京西漭潇潇斋

 

 

 

致谢:本文在写作过程中得到了沈岿、董彦斌、任不寐、摩罗等诸位朋友的帮助,他们放下自己手头的工作带着我个人自私的需求阅读本文,并且给我许多启发和鼓励,没有他们,本文很难写到目前的状况,在此谨表谢意,并将他们的评论附于此,据此,大家可以知道本文先前的不足和他们为本文付出的劳动和贡献。

 

附:诸位朋友在本文定稿前的评论和建议

 

沈岿先生的评论和意见

 

德雷福斯案件的光辉在历史上不是流星一现,人类在100年、200年……之后依然津津乐道之的原因,在于它的结局并非纯粹法律技术上的胜利,而是人类具有普适意义的尊严、自由、正义价值的张扬。然而,尽管我们非常确信地认为,每一个人在抽象意义上都是崇高的,但是,在具体的现实生活中,每一个个体存在的人的人性都会受到来自这个或者那个方面的压制,尤其是来自物化的、强大的政权力量的弹压。而更需警觉的是,由于历史的惯性积淀,由于人为的对这种历史惯性积淀的维系,人性受挫的人们往往处于鲁迅笔下之阿Q的精神状态——沉睡、麻木;个体的人即便有所醒觉,也在庞大的异化力量面前感觉渺小,在多数人沉睡之际感觉无助。与其说特定历史时期制度运作的罪恶,源于某些权力者的专横、武断与妄为的话,不如更为恰当地说是屈原所指世人皆醉的恶果。人类在其演化的历史中,直至当今,无论东西方国家,始终存在这样的危险,而且,灭绝或者压抑人性的新的社会因素还会不断出现。于是,人类需要一种人,需要作为庞大群体存在的一种人,即知行合一的知识分子。正义、真理,启蒙、扬善杜恶之事,以自己的行动宣示正义之所在、防范非正义的滥行。

 

 由此,此篇评论立意到位,非常精准,已经远远超越法学者的视界来关注一个法律案件。不过,似乎题目尚欠火候,因为我相信评论不是简单地说明良知的重要性,也不是简单地说明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土壤——尽管这两点并非意义不大,而是更具新意地提出:知行合一的知识分子群体是正义实现的基本条件,其本身就是一种我们急需的土壤。试拟一个题目,仅供参考:正义何以成为可能:知识分子的良知与行动

 

  其余批注仅为一些小小的建议,因为文章写得太好了。

 

迄今为止,我依然对如何评价法国大革命有着一种疑惑,尽管法国大革命并未在其本土上完全实现新制度,按朱学勤的说法,是理想国的覆灭,但其在传播民主、人权理念于欧洲方面,似乎超越了时空的限制,欧洲其他国家都在当时感受到这一热浪,尽管有知之士对革命的恐怖保持了警觉。

 

是否考虑在此简单提及哈耶克所言的建构理性主义(法国传统)与经验理性主义(英国传统)之区别?用脚注?

 

因为极权者无法在世界浩浩荡荡的民主、自由潮流中坦荡地制定限制新闻自由的立法,也无法在违心地以立法形式宣布新闻自由之后坦荡地面对来自人民借助法律的权利主张。

 

表述更为精准的话,这种东西是关于真理和正义的理念与信念,因为理念有千万种。

 

 

 

摩罗先生不同意我的下述观点:如果一个人,其职业并非与知识有关,或者极端地说他是个文盲,如果他能够在一个邪恶的事件面前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反对邪恶,这个人就可以被认为是知识分子。他认为,知识分子应当是从事与知识有关的职业,这是我们的分歧,我觉得他说得有道理,但是,目前我似乎还难以接受这个观点,虽然我的这种观点可能有失之宽泛的问题,而且正如他认为可以给上述行为冠以其他定义,我还是不想让知识分子这个词被有知识的人垄断,因为我以为知识不是智慧,前文已述,此处不赘。

 

另外,摩罗先生还提出其他一些地方的修改意见,本文已经采纳。

 

 

 

任不寐先生的评论:

 

1、 本文是否对于法国知识分子的评价过高?本文保留了原来的观点,同时作了必要的进一步论述。

 

2、 关于左拉是否有权沉默,见本文注12

 

3、 对法国大革命的评论似乎过于模糊?本文已经在注3中作了阐释,并且与任不寐先生取得了一致意见。

 

 

 

--------------------------------------------------------------------------------

 

[1]本文原来的题目是知识分子的良知及其土壤沈岿先生认为不够到位,他认为下面的题目也许更好:正义何以成为可能:知识分子的良知与行动但是,我曾经写过一篇题为妥协如何成为可能故在参考沈先生的建议之后,经过斟酌改为目前的标题。

 

[2]我当然没有否定左拉的人格勇气、良知勇气,只是每个人的勇气都不可能空穴来风地产生。

 

[3] 上述材料祥见楼均信 主编《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兴衰史》人民出版社1996年4月第一版第141158页以及http://www.georgetown.edu/guieu/libproj.htm/ TheGeorgetown (University) Audio-Visual ElectronicLibrary以及www.wfu.edu/-sinclair/dreyfus.htm/The Affair

 

[4] 参见:[法] 托克维尔 著 冯棠 译《旧制度与大革命》商务印书馆1992年8月第一版 第12页、60页、115页

 

[5]从世界意义上来说,法国大革命吹响了自由和民主的号角,它对全欧洲的民主化历程起到了引领和推进的作用,在这个意义上,它是伟大的,但是,对于法国本土而言,它很难说是福祉,由于历史的原因,它在当时对法国的本土产生的破坏性是法国大革命对它本身所宣扬的理念的侮辱和毁灭,它打着自由的旗号反自由,打着博爱的旗号杀害无辜平民,因此对于当时的法国而言,它是反人权的暴政。我们评价一个历史事件是否值得不在于它是否给未来和旁观者带来了福音,而在于它是否给当时处于其本地域和当时代的人们带来福祉,因为人权是指当时当地的人权而不是未来的人权。沈岿先生认为:迄今为止,我依然对如何评价法国大革命有着一种疑惑,尽管法国大革命并未在其本土上完全实现新制度,按朱学勤的说法,是理想国的覆灭,但其在传播民主、人权理念于欧洲方面,似乎超越了时空的限制,欧洲其他国家都在当时感受到这一热浪,尽管有知之士对革命的恐怖保持了警觉。我在一定程度上同意他的观点。

 

[6] 参见:[法]雅克•勒戈夫 著 张弘 译《中世纪的知识分子》商务印书馆 1996年12月第一版 第32页

 

[7]参见:[美]伯尔曼 著 贺卫方 等译《法律与革命》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3年9月第一版 第187页

 

[8] 参见:[美]伯尔曼 著 贺卫方 等译《法律与革命》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3年9月第一版 第199页

 

[9]参见:[法]雅克•勒戈夫 著 张弘 译《中世纪的知识分子》商务印书馆 1996年12月第一版 第129页

 

[10] 参见:[英]波普尔 著 杜汝辑 译 《历史决定论的贫困》华夏出版社1987年7月第一版 第3235页,第50页;[英]哈耶克 著《致命的自负》冯克利 等译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0年9月第一版第28、56、73页

 

[11]这是沈岿先生的话,我因为无法比他表达得更为精到,只好原话引用,在此谨致谢意和歉意。

 

[12]任不寐先生提出作为一个知识分子的情况下,如果不站出来为正义呐喊是否是一种罪,这种罪是宗教意义上的罪,而不是法律意义上的罪,我目前还没有能够说服自己的明确答案,因此不在本文中展开。

 

[13]参见:楼均信 郑德弟 张忠其 选译《一八七一——一九一八年的法国》商务印书馆 1989年6月第1版第64页

 

[14] 参见:[法]菲利普·埃尔朗热 著 《克雷孟梭传》第254页

 

[15] 关于这一历史事件祥见:[英]塞缪尔•斯迈尔斯 著 李柏光等译 《信仰的力量》北京图书馆出版社 2000年7月第一版第228234页

 

[16] 参见:[奥] 斯蒂芬•茨威格 著 赵振尧 赵台安 译《异端的权利》三联出版社 1986年12月第一版 第12页

 

[17]转引自:[法]菲利普·埃尔朗热 著 《克雷孟梭传》第253页

 

[18]转引自:周剑卿著《十九世纪末法国的一起大冤案——德雷福斯案件》第37页1981年3月第1版

 

[19] 转引自:[法]让•马雷 阿兰•乌鲁 著 胡尧步黄舍骄 译《社会党历史从乌托邦到今天》 商务印书馆 1999年11月第一版 第53页

 

[20] 参见:楼均信 郑德弟 张忠其 选译《一八七一——一九一八年的法国》商务印书馆 1989年6月第1版第61,64页

 

 

 

[21] 参见:萧雪慧《民主的后援力量——纪念德雷福斯事件100周年》,《方法》1998年第5期第21页

 

[22] 参见:[法] 雷威 著 曼玲 张放 译《自由的冒险历程》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0年7月第一版 第3页

 

[23]参见:[法] 雷威 著 曼玲 张放 译《自由的冒险历程》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0年7月第一版 第17页

 

[24] 美国政治学家利普塞特认为所有创造、传播、应用文化的人是知识分子参见:[美]利普塞特 著 张绍宗 译 《政治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9月第一版 第295页

 

[25] 参见: [美] 刘易斯•科塞 著 郭方 等 译《理念人》中央编译出版社 2001年1月第一版 第2页

 

[26] [德] 马克斯·韦伯 著 冯克利 译 《学术与政治》三联书店1998年11月 第1版 第63页

 

                                              本网站首发

 

 

中评网:www.china-review.com

版权所有:中评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