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
赵汀阳
美国梦,欧洲梦和中国梦
1. 梦想的哲学分析
按照传统假设,哲学通常要研究实在(reality)。除了实在,梦想也是个值得研究的可能世界,而且不可忽视,因为人不仅根据实在可能性在做事,而且同时也是按照梦想在做事的,这样,“人做事”就是一个包含了梦想的事实。对于人来说,不真实的东西就总是成为真实的一个构成部分。这就是人的生活事实的奇妙之处,如果不理解生活事实所包含的不真实部分,就难以理解人或生活真实。所以我曾经论证说,一种适合表述人的问题的存在论所需要的基本分析框架是关于“做”(doing)而不是“在”(being),因为对于人来说,存在就是做事(to be is to do)。在“做”的分析框架里,梦想就成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变量,它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一个人的生活、一个社会和一个国家将成为什么样的。
梦有白日梦和自然梦。白日梦是故意做的清醒梦,也就是梦想,这是哲学、社会学和政治学感兴趣的事情;自然梦则是无法控制的糊涂梦,它是心理学的课题。精神分析学特别感兴趣的是那种不可告人也不可告己的梦中无意识,据说那里隐藏着关于人生的巨大秘密,一般地说,必须隐藏起来而且尤其需要瞒着自己的秘密必定是一个人的严重生活缺陷。如果说梦的密码隐晦地透露了缺憾的事情,梦想则完全不同,它直截了当、堂而皇之地宣布了积极的理想,表达了所追求的完美境界。梦告知痛苦,而梦想宣告幸福。我们可以把梦和梦想当成分析生活的重要线索:难以弥补的缺憾会导致心理疾病,所以梦被认为是心理学问题;积极的梦想可能导致生活和社会的改变,因此梦想在本质上是政治问题。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梦想,不过这里我们准备讨论的是关于社会的集体梦想。社会理想、乌托邦或者社会制度设计就是最大的梦想,可以说,宏大梦想都是政治性的。宏大梦想属于宏大叙事,宏大叙事似乎至少包括两个类型:总体历史叙事和社会/生活的政治叙事,不过这两者往往交织在一起。梦想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这种复杂性不仅表现为它是关于整个社会和生活制度的想象——这等于是想象了另一个世界,尤其还在于它同时是存在于现实生活中具有现实影响的一个政治问题。梦想是对某种现实的不认可,它表达的不是“世界是这样的”,而是“世界必须是这样的”,同时也就意味着“世界不应该是那样的”,这样它就成为一个引导社会行为的政治规划。反对某种现实就是政治性的。
梦想表达出人们最想要的好生活。虽然“最想要的”未必是可能的,而且在许多情况下是不可能的(人们的想象有时太放纵),但并不因此缺乏现实感。人们喜欢批评理想缺乏现实感,这是错的,因为梦想所具有的号召力是现实的(就像谎言具有真实的力量一样),它改变着人们的行为,无论是否实现了梦想,还是阴错阳差地导致了意料不到的结果,梦想作为影响现实的力量成为了现实的一部分,它导引着现实的方向,可以说,梦想是现实之势。比如说,一个社会梦想如果足够美好,那么往往超越了可满足的条件,虽然实现不了,但表达为梦想的价值观和世界观形成了一种现实变化之势,同时它还是评估现实生活的一个标准,因此,梦想本身虽然是虚的,但作用是实的(梦想问题证明了“体为虚而用为实”的情况也是有的),它以政治的方式定义了社会的现实和未来,甚至还是重新解释历史的标准(历史按照未来而重写)。在今天,“真实”已经突破传统意义上的真实存在,真实世界不再仅仅指实在世界,而且还包括虚拟世界。假的东西可以是一种真实的力量,而真实的未必是最有力量。
我们有理由把梦想看成一个重要的政治哲学问题,而且是一个基本的政治哲学问题,它所以具有巨大的政治能量,是因为它能够把各种本来不是政治的事情变成政治的,这种“把一切卷入政治”的能量创造了无所不包的政治性。例如,道德观、世界观、知识概念、生活习惯、美学风格、艺术偏好、对生命的理解、对利益的理解、对男女关系的理解,甚至对动物的理解,本来只是各种各样的生活偏好,但一旦被看作是代表着更好生活的梦想,就会变成一个政治目标,尤其是当梦想被当成划分好/坏、正当/不正当、先进/落后等等一切的标准,就可以看到各种价值标准变成政治标准而获得惊人的社会力量。施米特关于政治就是区分敌友的分析格式非常有用,不过必须更广义地理解,敌友不一定是不同的特定人群,也可以是现实与梦想。当梦想反对现实就构成了敌友关系,它意味着一种生活/社会在反对另一种生活/社会。
梦想成为政治问题必定是在政治关系复杂化之后才成为可能的,可以这样说,当政治发展出“二阶结构”,梦想才是个政治问题。在这里,“二阶结构”被用来表示,政治具有了对自身的政治合法性的论证结构。在自然状态下,利益的分配方式是由作为实力的权力所直接决定的,这是强者决定秩序的政治,是不需要论证的政治,只有决定性的事实,事实本身就是话语。但是,当社会成熟到了拥有多元的价值观和各种生活形式,谋求领导地位的价值观和社会理想就需要论证自身统治的政治合法性,以便获得精神上名正言顺的地位。在这个时候,政治就具有了两种类型的权力,支配物质利益的物质力量和支配精神生活的精神权力。这不仅形成了权力的双重结构(在今天有个通俗表述说是硬力量和软力量),而且形成了政治的二阶结构,政治合法性变成了一个问题,精神不仅要为自身辩护而且还要为物质力量辩护,梦想作为精神话语的代表性表述,它对于争夺精神权力当然是举足轻重的。简单地说,当出现梦想之争,梦想才成为政治问题,只有理想才能反对理想,而理想不得不进行自身辩护。 显然我们必须分析社会梦想的魅力和正当性,这是两个关于梦想的基本问题,但是这两个问题马上就会被具体化成一系列问题,而且在具体化中变得不那么单纯。如果一个社会梦想的构思是有魅力的,那么它是为谁准备的梦?是为某些人还是所有人?它显得有魅力但是否同时对世界带来伤害?这个世界是否供得起一个非常魅力的梦想?如果一个社会梦想对某个社会是正当的,那么它是否对于别的社会同时正当?是否对于世界是正当的?甚至还应该问,假如某个梦想能够实现,那么它所提供的生活画面是真的令人满意的吗?那种生活是真的有意思的吗?是真的可以永远过下去的吗?这些问题虽然朴素,但却是真正彻底的问题,尽管往往被回避,因为在许多时候人们不敢也不愿意面对亮出底牌的问题。 在这个全球化的时代,社会理想之争不仅没有像一些人以为的那样终结了,相反,似乎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构思和比较。各种梦想似乎都变得圆熟了,不像那些在启蒙时期开始萌芽而在浪漫时期生长的梦想那样充满激情(例如催动物质疯狂生长的自由资本主义和试图达到全人类解放的共产主义),而是在全球化背景中重新调整梦想与现实的关系。金碧辉煌的美国梦虽然生绣但依然强大,步步为营的欧洲梦方兴未艾而前途未卜,磨难万千的中国梦应该前途远大却未定型。 2. 美国自己的梦
许多影片(多半是美国片)中都有这样的镜头:那些从欧洲或其它地方跑出来准备到美国开辟新生活的各色人等,在船上终于看到自由女神或者世贸双塔,于是欢呼雀跃,精神百倍。这个景象极具宣传性,特别能够反映出美国梦是一个多么high的梦,而且好象是个世界之梦,因此被不厌其烦地一用再用。代表着最大化的个人自由、最先进的物质进步和最丰富尤其是最平等的成功机会的“美国梦”曾经在很大程度上是全世界共同的梦,尽管已经开始褪色而且破绽百出,但目前仍然是最有影响力的梦,以至于很少有人想到自己的梦或者别的什么梦 ( Rifkin在《欧洲梦》一书中说他曾经问过世界上许多人,大家除了知道美国梦,从来没有想过有什么别的梦,也不知道自己的梦,他认为这是不可理解的事情。参见:The European Dream, Tarcher/Penguin, USA, 2004.p.7.)贸双塔之倒下或多或少是美国梦崩溃的隐喻,就像世贸双塔一样,美国梦虽然高大,但有严重甚至致命的缺点。
美国梦恐怕无法充分描述,因为美国是如此多种多样的人群组成的,来自五湖四海,美国梦就像一个性格非常复杂而且还经常有些变化的人。但是如果允许很片面但很有特征性的描述则是可能的。可是,哪一种表情是“特别典型的”呢?美国人自己也许清楚(也不一定),不过在这里我们宁愿选择从外面看到的美国表情,“从外面看”或许不识真面目,但却更能够显示美国梦以什么样的面目形成对世界的诱惑。
有一句很有美国精神的话:“贫穷不是要解决的问题,而是你要打败的敌人”(忘记出处)。如果套用“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个功利主义口号的格式,那么美国梦似乎可以说成“最大自由去挣最多的钱”。当然这个说法也许过于庸俗,比较郑重的说法大概是以最高比较级来形容的“自由世界”、“民主社会”以及不断的“进步”、“成功”和“胜利”,但这样恐怕更像是流俗的政治宣传,而且也不太真实。从哲学角度看,美国梦的精神原则是自由主义、个人主义、平民主义、实用主义、竞争主义和征服主义,集中起来就是说,人人都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而获得个人成功。
于是美国梦就被假定为实现各种梦想的梦想。如果把美国梦看作是“人人能够实现梦想”的梦,那么它是个不可能之梦(a never-dream),就像彼得潘的梦幻岛(the never-land)一样只是个文学想象。问题在哪里?很显然,只要坚持个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美国梦就不可能是个普遍有效的梦想,因为不存在一个社会空间足以让每个人都获得成功,“人人成功”是所有不可能的事情中最不可能的事情。因此,在逻辑上说,美国梦永远只能是“某些人”的梦而不可能是“所有人”的梦,这样的梦对于某些人来说是好梦,同时对于某些人就是恶梦。于是,美国梦的深层意义就是一个粉碎他人的梦想而成就自己梦想的梦。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美国发展了极其详细的法律,只有极其仔细的法律才能把自由的全部可能性一网打尽,而把自由完全控制在给定的游戏中,这样才能定义“公平的”自由竞争。不过,公平(fair)不等于公正(justice),公平只是良好定义了的游戏的形式方面的情况,它不可能证明那个公平的游戏是不是一个公正的游戏,因为公正需要表明的是一个游戏的内容方面的情况。
也许有必要提到一个政治理论难题。自由主义往往默认地把保护自由和公平程序几乎看作就是公正,这样会暗含着一个自由的悖论:一切在程序上同样公平的游戏都必须被尊重和承认,否则就是既不承认自由又不承认公平。可是,假如一视同仁地承认各种在程序上同样好的游戏,那么许多事情就都无法进行,而且必定在冲突中严重破坏自由。事实上,自由正是大多数冲突的根源,因此,自由不可以被当成一个社会的第一政治条件,而只能是在一些别的政治条件基础上、并且在某些别的政治目标约束下的特定自由。美国梦过分夸大“自由世界”的好处和绝对性,这样就不仅由于言过其实而不得不言行不一,而且还会因此发展出许多错误的至少是多余的政治目标,特别是以保卫自由为名的过于紧张过敏的扩大化敌人意识。
美国梦无条件地肯定了个人自由和个人成功,于是,一切妨害个人自由的事或人就都是敌对方,甚至所有与美国不同的社会和文化都被看作是对自由的潜在威胁,尽管那种所谓的威胁完全是捕风捉影。当所有的他者都被先验地定义为不共戴天的敌人,“敌人”就未免太多了,几乎到处都是敌人,完全草木皆兵。“自由的敌人”是美国梦的一个刻骨的意识,它被如此变态地发展,从草木皆兵发展到如果找不到敌人就失去生活的目标和乐趣。“星球大战”等无数美国科幻片可以看作是典型的心理分析材料。科幻世界里的社会和生活是可以任意想象和创作的——这一点很重要,任意想象允许完全想入非非,因此最能够随心所欲地表达出最强烈的欲望和恐惧即“最想要的”和“最不想要的”,能够把内心状态暴露无遗。我们惊讶地——同时也不出意料地——看到几乎所有的美式科幻片的故事都具有“自由的敌人”这一基本意识。宇宙中的自由公民与邪恶的自由敌人进行艰苦卓绝的战争,最后获得胜利,这就是全部故事。这种畸形发展的敌人意识不仅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而且与外星人斗,甚至与恐龙或者鬼怪斗。斗字当头的意识表明了美国梦对世界不友善的本质。这是过分夸张自由的必然结果。自由是最容易被伤害的,任何事情,无论是好事还是坏事,无论有意还是无意,都在伤害着某种自由,因为,除了很少的事情,一个人的自由总是难免“侵害”他人的自由,做一种事情的自由总是“剥夺”了做别的事情的自由,这本来是无法避免的客观规律,但如果被错误理解,就会发现什么都是敌人。人类社会的另一个铁的事实是,只有当人们都出让某些自由而且出让足够多的自由,才可能形成合作协调的友好关系,才能在事实上获得更多的好处,而假如夸张自由的绝对性,就不可能发展友善意识。正是由于自由的易伤害性和不合作性,所以夸张自由的梦想必定具有与他者为敌的基本意识。也许在美国看来,世界上许多国家都与美国不合作,事实上是美国与世界不合作。
过敏的敌人意识开始是对自由的敌人的警惕,进一步就表现为对“美国的敌人”的意识。美国把自身看作是个自由的神话和化身,把美国的成功归结于独一无二的美国精神,这样就把美国的存在本身宗教化了,所有与美国的意识形态、价值观和生活方式有所不同的其它国家和文化就会仅仅因为“不同”而被认为是“美国的敌人”。可以注意到,许多弱小国家(事实上任何国家)都根本没有能力构成对美国的挑战,但仍然被假定为美国敌人。这样过敏而斩钉截铁的敌人意识表现出与基督教的那种清晰的敌人意识的同构性,那些不相信“美国精神”这一宗教的就都是不共戴天的异教徒(从小布什说漏嘴的“十字军”可以看出这个潜意识)。实际上,把世界中的各种他者故意地识别为敌人正是明确美国精神的重要条件,正是在这样的敌人识别方式中,美国精神才能够被塑造为一个统一的清晰形象,否则美国精神只是美国人的或一致或不一致的各种偏好的模糊组合,就是说,美国在其内部不见得有一致的精神,但在对外部世界的问题上,却有着高度一致的意识。
把美国的国家意识形态甚至“美国”的存在本身发展成一种宗教式的信仰,这几乎是一种新的政治神学。于是美国变成世界中的一个典型梦想,它声称对于本土人民是个自由“乐园”,对于世界上不自由的人民是个“方舟”;对于自由世界是个榜样,对于其它异样的世界则是个战士和拯救者。当美国为自身构造了政治神学,它就把世界划分成代表全部优点的美国和代表全部缺点的“其它地方”,结构上仿佛教徒和异教徒的区别。这样美国就终于把自己塑造成试图统治世界的新帝国,它把美国与“世界其它地方”绝对区分开来,把美国的存在使命化,它在为自己编造拯救世界的政治神学使命的同时也把自己变成世界的敌人。从本质上说,美国梦不是一个为世界准备的梦,而是一个分裂世界的梦,一个为美国自己谋幸福的梦。
在这里,我们不考虑我们是否同意美国的价值观,也就是说,不把意识形态的偏好计算在内,而只是无立场地分析美国梦的局限性。于是,也许美国梦有许多优点,但美国梦之所以不可取,是因为它对世界不利,而对世界不利最后将对包括美国在内的所有地方都不利,就是说,我们试图论证的是,从长期博弈的角度去看,美国梦所引导的世界博弈将会毁掉世界。
在开始时候,美国梦对美国自己太有利了,它是一个最成熟的帝国模式,这个新帝国模式成熟到了能够剥削/支配世界而不为世界承担相关责任的地步。相比之下,罗马帝国模式就太不成熟了,它不断把能够吞并进来的土地都吞并进来,而把经济或社会水平相对落后的地区吞并进来虽然带来光荣,可是也会给帝国制造沉重的负担,尤其把难以兼容的各种文化吞并进来会给帝国制造巨大的统治成本,最终会崩溃于无序。凡事极尽精明的英帝国模式也不够成熟,殖民地体系虽然给帝国制造了巨大利益,但变相的吞并仍然暗含着无法克服的反抗危机,明显的直接剥夺终究不能持久。美帝国几乎不去占领别的国家的土地,这样就不用去承担统治成本和社会责任,而仅仅是建立了全球化的支配体系,通过全方位的霸权,经济、军事、政治和文化的综合霸权,从而把其它国家控制在这个全球化体系中受支配的低位,使其它国家在经济、军事、政治和文化都受制于美国这个唯一的高位国家,这种无形的渗透性剥削和支配与其巨大收益相比,不仅成本低而且风险小,还没有明显的道义问题。只有美帝国做到了能够把剥削和统治隐于无形。这个新帝国模式使美国这个唯一的超级大国成为世界上唯一拥有完全充分绝对主权的国家,其它国家虽然名义上也拥有主权,但在实际使用中却受美国的支配而大打折扣。世界虽然受美国霸权的支配,但由于不属于美国,所以美国可以对世界其它地方的任何困难、贫困、污染和社会问题都不负责任,那些困难反而成为美国指责各国政府的借口,尽管各地的许多困难都是由于美国的帝国主义剥削和支配所导致的,但表面上看似乎应该由各国政府的无能负责,受压迫各国的政府变成替罪羊,进一步则各种政治制度甚至各种文化都成为了替罪羊,这样就反过来衬托出美国梦的光辉。 由此可以理解为什么美国没有传统帝国那种领土扩张的积极性,因为那样反而对帝国没有好处,反而要为世界的艰难困苦负责,只有把世界的其它地方留在美国“乐园”之外,才可以对世界的各种资源(物质资源和人力资源)进行不负责任的掠夺,只有保持其它地方的永远落后和贫困,才能够对世界进行永远的不负责任的剥削和支配,才能养得起金碧辉煌的美国梦。很容易看出,昂贵的美国梦只能是世界上一小部分人的梦想,地球没有能力承担如此昂贵的世界全体美国梦,所以美国梦注定是一个不能普遍化的梦想,它不是一个世界级别的梦想,而是一个国家级别的梦想。美国梦试图以世界供一国,从长期博弈来看,终究是不可行的,世界的不合作最终会破坏这种过于昂贵而损人利己的梦想模式。 当然,要正确和公正地理解美国梦就必须把美国梦在性质上的演变考虑在内。过去的美国梦曾经确实是一个史无前例的辉煌奇迹,它有着绝无仅有的能够使梦想成真的运气,真正的天时地利人和条件。正如布尔斯廷在《美国人:开拓的历程》中所描写的那样,在美国开拓和发展初期,无边的土地,无尽的资源,无数的机会,完全“不象欧洲那样,什么地方都挤得满满的”1(布尔斯廷:《美国人:开拓的历程》,三联,1993,p.215。)要努力奋斗,人人都能够成功。这种成功不是靠在竞争中不择手段打垮对手的获益,而是与辛勤劳动成正比的正当收获(当然美国人往往忘记印地安人问题)。但这种积极的美国本地经验随着疯狂的发展变了质,过度的发展使美国不仅充分开拓了本土,而且还需要开拓整个世界以满足不断发展的欲望,而两次大战的机遇又使美国得到史无前例的成功机会,于是形成了整体美国人民集体剥削世界人民的格局,正是这个格局维持了金碧辉煌甚至金迷纸醉的美国梦神话。美国梦是建立在世界人民的痛苦、贫穷和无前途之上的,所以它不是世界的梦,也不是为了世界的梦。今天人们终于意识到,我们这个有限的世界不仅远远供养不起全球的美国梦,甚至将来还有可能供养不起美国自己的美国梦——如果非要坚持现代的无限发展原则的话。 3. 欧洲梦是更有想法的好梦吗?
Rifkin有本书名叫做《欧洲梦》 ( Rifkin: The European Dream, Tarcher/Penguin, USA, 2004.)提出了一个“欧洲梦”问题,并且相信欧洲梦正在使美国梦“黯然失色”。尽管他关于欧洲的分析并不新奇,但问题是好问题,也是新问题。不过他在对比美国梦和欧洲梦并且论证欧洲梦的优越性时却相当做作,几乎像美国人标榜美国梦一样做作,他把欧洲人一向的自我感觉尤其是近年来的自我标榜当成是斩钉截铁的事实,这显然言过其实。欧洲的生活方式一直保持着比较精致的风格,与美国粗犷或者粗俗的新西方生活方式相比,是个强调“生活质量”(quality of life)的优雅的老西方风格(近年来欧洲很喜欢推销“生活质量”这个概念并且批评别的地方的生活“没有质量”),这是个事实,但即使是这个似乎必须承认的事实也并非没有商榷的余地。生活质量这个说法显然不是描述性的而是评价性的,这就可以有分歧。同意美国趣味的人们未必支持欧洲意义上的生活质量。当然,生活质量问题并非不能讨论,我在另一篇涉及这个问题的文章中曾经论证美国文化过分地鼓励了与传统文化的“向上看齐”相反的“向下看齐”的文化模式 (赵汀阳:欧亚作为一个互惠利益最大化的策略。载《跨文化对话》,No. 16。上海文化出版社,2004。)管因此创造了使更多人受惠的大众文化,但损害了文化的优化发展。不过这不是在这里我们要讨论的问题。生活质量主要是个欧洲对待自己生活的理解问题,是欧洲梦的内向方面,这里我们更关心的是欧洲梦的外向方面,即它对于世界有什么意义。
按照Rifkin的理解,欧洲梦所以好过美国梦,根本上在于美国梦是个不适合全球化时代的不识时务的“老梦”,而欧洲梦则是一个与时俱进的新梦,Rifkin说它是个“新的历史框架”,欧洲梦“终结了一种历史,但它又预告了另一种历史” ( Rifkin: p.7-8.)相信美国梦将会被未来证明是错误的,它既不能创造真正的好生活,而且只能带来昂贵的坏生活(昂贵生活不等于有质量的生活)。欧洲人往往也是这样想的。特别有趣的是,欧洲人和美国人互相觉得对方的理想是“老的”,这个思路本身就都有些老,认为老的不行正是属于现代性的一个老思维模式。现代把新的、进步的、发展的定义为好的,而且凡是旧的就是坏的。不过更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和欧洲在觉得对方老的时候,实际上说的不是同一件事情,美国的“新”特别表现在技术和物质的新,而欧洲认为的“新”却主要是指在政治和伦理观念上的新,欧洲人相信他们发展的EU政治体系在政治/伦理思想上更先进,更适合全球化的未来。
从理论上说,欧洲梦源于康德关于“永久和平”的政治哲学构思。康德思想对于欧洲的重要性有些类似洛克对于美国的重要性。洛克关于保护私有财产才是保护个人自由权利的第一基础的深刻认识在美国深得人心,而康德把人看作绝对目的的伦理学则深刻地影响了欧洲思想,它成为人权思想的哲学基础(美国虽然也讲人权,但远不如欧洲真诚,美国所理解的人权更多是一个政治策略),而康德的永久和平理论在今天又进一步成为欧洲的政治理论基础。如果说欧洲和美国都把个人的绝对性看作是至高无上的原则,那么欧洲更重视的是精神个人主义,而美国推崇的是物质个人主义。这一差异虽然可能决定了非常不同的日常生活风格和情趣甚至关于环境的看法,但却还不足以形成在“政治现代性”方面的重大差别。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康德思想在欧洲一直拥有领袖级的地位,但他的政治思想却在很长的时间里没有得到重视。康德关于永久和平的政治构思在当时由于过于前卫以至于几乎没有人认真去思考,一直到经历了二次大战这一灭顶灾难,欧洲人重新发现了康德构思,它几乎成了欧洲梦的圣经。二次大战是西方的一个分水岭经验,欧洲和美国由此获得完全不同的体会,欧洲体会到了疯狂的现代化发展所导致的毁灭之痛,从而走向和平主义、对话理性和合作策略,而美国体会了光荣与梦想、成功与辉煌、领导与主宰,从而强化了霸权主义、单边主义和竞争策略。可以说,欧洲从二战得到各种负面的经验,从而开始了对现代性的深刻反思,形成了后现代思潮。美国则从二战得到各种正面的经验,于是决心把现代性推向顶峰。尽管战后美国也出现了一些消极思潮,但与美国取得的惊人的物质和政治成功相比,却显然缺乏社会影响力。当然,二战经验只是使欧洲和美国本来就有的不同之处变得突出和特别显眼,使那些不同之处发展到几乎量变导致质变的地步。 无论是欧洲还是美国,都以现代性原则为主导原则,终究都是现代性的贯彻。虽然现代性是欧洲的思想发明,但是欧洲有着许多传统负担,思想上的、政治上的、社会性的和文化上的传统负担以及传统问题,使它的现代性发展不得不始终与传统负担进行协调,这一打了折扣的欧洲现代性就无法与美国的无中生有的现代性相比了,不可能像美国那样把现代性发挥到极致。当年美国是个无边的未开发的大地,一个一穷二白的大地,没有传统,没有历史,没有现成制度,尽管有来自欧洲的传统,但被认为必须在新世界中重新理解,所有事情都是新事物和新经验,所以需要新知识和新观念,尤其是实实在在有用的实践知识和实践观念,那些高深的哲学和理论没有意义,充分自由的空间使美国发展了彻底的现代性,无止境的进步和发展、个人的自由和成功、大众的知识和欢乐以及保护个人自由和财富的政治,构成了美国式的充分又纯粹的现代性,这是美国人按照自己的生活经验发展出来的美国式的西方文化,美国使西方文化变成了欧洲和美国两种文化。 美国的现代性更极端也更真诚,而欧洲的传统保持了思想的复杂性,从而使得它的现代性一直包含着比较强大的自身批判力量,以至于按照今天的说法它具有更多的所谓后现代色彩。后现代思想固然是欧洲在上世纪60年代以来的一个新思潮,但在今天甚至都已经不是最先进的观念了,正如Rifkin夸张地说:“欧洲梦在后现代性走到头的地方接着前行,……它是个带领我们走出现代性以及后现代性而进入全球时代的梦想” ( Rifkin: p.7)也是欧洲所以自以为在思想上更先进的一个理由,欧洲自己相信它已经不仅超越了现代性甚至还超越了后现代性,而美国还停留在现代性。这种意识竞赛多少是有争议的,美国发明了PC电脑和网络这些真正使后现代变得有力量的物质形式,并且由此发展了“建设性的”而非“批判性”的后现代意识,因此很难说美国意识都是落后的。当然,事实上对欧洲意识比较有利的是,现在世界上大多数的人都意识到了,美国式的现代化道路是世界资源以及世界人民所无法承当的,是世界消费不起的,美国本身就已经在对世界的过度剥削中预支了太多。还有另一个可能对欧洲意识更有利的事实,全球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个多中心化的过程,虽然很可能没有谁能够彻底动摇美国领导地位,但美国的单边主义将会越来越困难,越来越成为一个危险又缺乏效率的策略,从博弈论的计算来看,肯定不是一个对世界甚至不是对美国自己的有利策略,因为全球化正在形成全球性的利益“共轭”现象,单边的利益最大化变得不切实际,除了引起反抗和冲突,似乎没有很多积极意义。世界买不起美国梦,而且对于世界来说,美国梦未必是好梦,从这一点看,美国梦确实是“过时了”。
那么,欧洲人以及Rifkin们推荐的所谓欧洲梦到底有什么优势?而且,被假定为欧洲梦的优势又有多少是名副其实的?最后,假如那些欧洲优势对于欧洲是真实的,那对于世界是否是可推广的?这些都是问题。恐怕人们有许多理由担心欧洲梦是伪善的,尤其是对世界是伪善的,而伪善正是欧洲的一个显著传统(相比之下,美国的“坏”往往是直率的),比如欧洲发明的现代外交模式以及国际理论,就是伪善的典型,它鼓励了尽可能多的阴谋、出卖、欺骗和背信弃义。
按照Rifkin的“高/大/全”风格的概括,欧洲梦强调的是“共同体中的互相依赖而不是个体的独立自主;强调文化多样性而不是相似性;强调生活质量而不是财富积累;强调可持续发展而不是无限制的物质增长;强调投入的享受而不是疯狂的苦干;强调普遍人权和自然权利而不是私有产权;强调全球合作而不是单边主义的权力滥用”,总之,欧洲梦追求的不是拼命扩大财富而是去提高精神水平,不是追求扩大权力范围而是去扩大人类互相理解。欧洲梦被认为几乎是“第二次启蒙”,它要用新的“精神主义”(idealism)去打倒第一次启蒙所错误提倡的“物质主义”以及无限制的进步论和绝对化了的个人主义,总之是纠正整个现代性的各种错误,特别是反对最充分表现了现代性的美国文化这一以拼命消费为特征的“寻死文化”(death culture) ( Rifkin: p.3; 8; 13-14; 379)ifkin在表扬欧洲梦时总是以美国梦为对比,好象美国的缺点正好对应着欧洲的优点,这是相当牵强的,在发展中国家看来,欧洲和美国的共同缺点恐怕更多,而且只是程度上的差异。可能应该这样说,欧洲所幻想的“欧洲的优点”与美国的缺点有明显的比较性,但问题是“欧洲的优点”却未必是事实,而且未必在将来能够成为事实。
欧洲梦所追求的生活,也就是欧洲自己喜欢说的“欧洲生活方式”,是一种具有“生活质量”的生活,大概相当于说一种普遍富裕、拥有社会安全而有“品味”的生活,它至少要求:(1)建立在高水平的物质生产基础上的福利社会,从而免除了人们的所有后顾之忧,保证了人们的生活安全;(2)有充分的自由、时间和条件去追求各种丰富的精神生活。欧洲人的政治目标似乎首先就是保护“欧洲生活方式”。这一欧洲式的“政治性”很有些特别,通常,政治目标是要保护某种政治制度,或者说对权利和权力的分配制度,一般并不包括全部生活内容,而欧洲梦所表达的政治性却是包括全部生活内容在内的政治性,它要捍卫的是一个完整的生活体系,于是,全部生活都变成政治对象。生活问题变成政治问题,这会使政治变得更加敏感并且扩大化,“这种生活”就变成一个特殊的封闭的政治存在,它的全部外部关系问题都变成政治问题,这比一个国家的外部问题要复杂得多。正如我们观察到的,在欧洲,来自外部世界的语言、文化、移民、商品等等都正在变成政治问题,什么都变成需要捍卫的了。
通常,只有一个政治上专制、经济上落后的国家才会形成把生活全方位政治化的政治模式,因为一个专制和落后的国家的政治秩序非常脆弱,生活方面的任何变动都有可能以无法预料的连锁反应的方式导致政治秩序的失控,因此,保卫生活方式就是保卫政治。可是欧洲并不是一个专制又落后的国家,相反,欧洲是个非常发达的地区(经济总量甚至超过美国),而且是发明了民主政治的地方,尤其还拥有相对最好的政治公共领域(至少欧洲人会自己这样认为),因此,欧洲也形成一个把生活问题变成政治问题的模式就很有些不同寻常了,这说明欧洲生活方式是一种遇到了挑战并且需要去捍卫的既有生活方式,而不是一种创新。当年美国开拓美洲大陆时所创造的新生活方式才真正是一种创新,也许在今天美国梦确实过时了,但欧洲生活方式同样也不是新理念。当一种生活被认为是需要采取政治手段去捍卫的,就已经证明了这种生活方式是脆弱的、经不起挑战的,当然,这种生活方式有可能是更好的,好的事情不仅可能是而且往往是脆弱的。与表面上的姿态完全不同,欧洲梦其实是个地区保护主义的梦,一个保护既得利益的策略,同样不是一个可以普遍化的世界梦想。欧洲梦的保护主义策略是在抵抗也许堕落了的世界,而不是与世界合作,一方面是为了保护欧洲品质而试图抵挡同样发达的美国的“坏的”生活方式和价值观;另一方面又是为了保护欧洲福利制度而试图抵挡发展中国家的“坏的”竞争方式以及各种移民。欧洲梦不是一个霸道的梦想,不想领导世界,可是也不是世界气度的梦想。这不是在批评欧洲梦,因为根本就没有理由批评欧洲自己的梦,只是在说欧洲梦具有非常欧洲的背景和条件,它同样不是一个世界性的理念和榜样。
假如不考虑特殊的“欧洲生活方式”,而把欧洲梦看作是一个单纯的政治模型,那么欧洲梦的政治组织原则就具有了值得分析的普遍意义。欧洲梦可以看作是一个试图调和各种不同意见和利益的新模型。在处理不同利益和意见的问题上,欧洲很可能有着最丰富的历史经验,尽管未必是最成功的经验。古希腊哲学所特别关心的一个基本问题就是如何超越纷乱的“意见”。意见分歧在个人之间、宗教之间、教派之间、民族之间、国家之间、文化之间都有极其错综复杂的表现,而这种分歧和冲突在欧洲特别严重,这可能是因为欧洲一直都是一大堆小国、大量民族以及无数教派的分裂状态,就是说,欧洲在各方面都一直分裂得太细,因此冲突不断而且复杂。1648的“威斯特伐利亚和平条约”是长期冲突之后获得的一个显著政治成果,它后来一直被当成国际关系的普遍模式,所谓均势制衡原则,它在形成现代民族/国家方面有着重大作用,但它的意义在今天看来已经非常可疑了,因为在竞争中维持一种均衡的和平其实是个如履薄冰的临界状态,是貌似和平和合作而其实非常紧张的冲突状态。这一流毒深远的国际关系模式不能解决任何矛盾和冲突,如果不说甚至深化了矛盾和冲突的话。欧洲在这个方面显然深有体会,因此试图从根本上改变这个模式。于是在1945年之后,欧洲反思的一个核心问题就是“将各国的根本利益联系到一起,向超国家的欧洲机构让渡民族国家的某些主权” (参见菲舍尔讲演,载《欧洲为何需要一部宪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p.3.)就是欧洲一体化的努力。
今天EU的制度创新非常可能是欧洲历史上试图调和矛盾和分歧的最具积极意义的模式,它首先承认“多样性”是无法改变的事实,而且反而是有积极意义的,因为多样性是创造丰富生活的重要条件。从积极方面去承认多样性是非常重要的一步,它是限制过分的政治野心的条件。欧洲长期以来就是一个多样性的既定事实,每种文化、语言、民族都有着无可替代的历史积累和文化遗产,如果一统,则导致无人愿意接受的巨大文化损失,于是必须要求对多样性的包容性(这是欧洲人现在最喜欢的词汇了),哈贝马斯对此有深入的理论论证 (参见Habermas: The Inclusion of the Other, Polity Press, 1998.)一方面,多样性同时就是分歧和冲突最主要的根源,对这个顽固的老问题的解决则是“在多样中求统一”(unity in diversity),具体的做法是建立一种多中心的治理方式,而作为统一点的EU不是一个更高一级的政治单位,不是权力集中的统治中心,而只是一个为这个多国联盟提供服务的“经理机构” ( Rifkin: p.224-226)要是提供谈判、协商和协作的服务,这样就只是代理了服务而没有代理权力的有限代理单位(agent),各个主权国家仍然是真正权力所在的“老板”,于是满足了“既要欧洲也要各国”这一苛刻要求,就是说,各国的存在不受影响,而还多增加了“欧洲”这一层新的存在。这样至少在理论上说是一个共同利益的帕累托改进,至于实践效果则还需要长期证明。在博弈中是否存在一个能够保证所有博弈方的最大利益的“代理人”,这一直是个理论难题,EU似乎想给出一个榜样。
这个EU模式目前还有许多争议,其中一个比较有意义的问题是,EU是否需要进一步强化为ES(Europe of States)或者USE(United States of Europe)那种更具政治统一性和集中权力的政治形式?EU主要只是个谈判和协调机构,虽然促进了欧洲各国的合作,但仍然没有能够把欧洲汇成一个强大的力量,这只有把EU升级为ES或USE才有可能。假如EU将来被强化为USE,EU的制度创新性将被大大削弱,因为无论有什么地方特色,USE都不可能有太多能够超越USA模式的政治制度。美国当年也经历了协调各州自治和中心政府关系的经验,曾经“将许多新奇的思想从国际领域输入了国家领域” (布尔斯廷:《美国人:建国的历程》,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p.646-647.)原来属于国际之间的关系转化为国内的政治关系。如果EU的发展前途无非如此的话,那么就只是有着不同生活理想的“另一个美国”。看来,人类思想创新的空间并不很大,因为所要解决的问题总是相似的而且总是“老问题”,各种政治模式之间往往大同小异。
如果说EU还有什么比较突出的政治方法论,那么可能就是相当于哈贝马斯卖力推销的“理性对话”和“交往理性”的政治交往和合作,当然这也是欧洲的一个基本共识。从理论上说,康德为欧洲想象了政治联盟的框架理念,而哈贝马斯在康德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了在政治联盟或者说一个多样统一的政治社会内部如何协调各种意见的实践原则。哈贝马斯对理性怀着极大的乐观主义信心,他相信如果把理性充分应用到交往领域从而形成交往理性或者对话理性,则一定能够克服偏见而达成共识。事实上EU的一个核心的政治功能就是试图创造最佳的理性对话/谈判条件,从而使各种问题最有可能获得合理的解决,但是无法保证一定能够得到解决。
另外,就欧洲的基本价值观而言,欧洲虽然不再是宗教意识形态统治的地区,但宗教精神仍然是最重要的精神遗产,尤其还形成了一种不以宗教为名但具有宗教精神实质的新宗教,即欧洲版本的普遍人权观念。如果说欧洲有什么共同的统一的政治/社会理想,大概就是作为新宗教的人权。不过,欧洲所定义的人权有着太多的欧洲文化偏好,根本不是一个具有严格性的普遍理论,或者说,欧洲定义的人权只是一种“地方知识”,而不是普遍知识。不过现在源于欧洲的人权概念已经在世界上被普及了,但并不意味着世界承认了欧洲的人权观念。世界各种文化在接受人权概念的时候往往加入了自己在政治上所需要的一些内容,结果使得人权概念的含义变得庞大复杂,其中难免有许多矛盾。这多少说明了,一种地方性的梦想要变成世界梦想总会被改写得似是而非。 4. 艰难时世的中国梦
现在来讨论一个也许更重要但也更困难的问题:中国的梦想是什么——假如有中国梦的话。事实上中国是多梦的,但什么是“中国梦”,却是个困难而尴尬的问题。在这里我们愿意讨论一个使中国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的梦想,这就是百年来的“现代化”梦想。现代化梦想本身并不奇特,但落实在中国身上却成为一个沉重的梦。这个梦想本身就具有自相矛盾的性质,一方面,现代化梦想不是一个中国梦,而是一个西方概念,在文化和精神上说,现代化就是去中国化,现代化梦想就是对中国传统的否定,按照东方学的逻辑,中国的现代化梦想就是要把中国变成西方;另一方面,现代化梦想又是百年来几乎全部中国人的共同梦想,按照中国的“民心所向”原则,中国人人喜欢的就是中国的梦想,而且,中国所以选择现代化梦想又是因为只有一个现代化的中国才能够反抗和摆脱西方的霸权支配,就是说,只有把中国变成西方才能够抵抗西方而重新成为中国。 中国的现代化梦想甚至还有更复杂的性质,中国在构思“中国式的西方”时往往希望能够综合西方各种现代化模式的优点,而且还特别希望能够综合中西文化的优点,在这两种超级综合的原则指导下,中国的现代化梦想就总是重新创作了的“中国的”现代化道路,在把中国变成西方的同时就是把“西方”改造得似是而非,貌合神离。以中国方式重新创作过的中国现代梦想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如果不能理解“中国的现代化”在中国的实践中是一个灵活多变的概念,就不能理解中国。 中国现代化梦想的第一理由就是“落后就要挨打”的经验,因此中国现代化梦想的第一要求就是要变成在物质上强大的中国,这一基本要求一直到今天仍然是首要的要求。当然,“强大”不仅要求物质强大而且还要求精神强大,但在“精神强大”方面却有不同意见,许多中国人相信中国传统精神即使不是最好的也是足够好的,于是把现代化梦想局限于物质现代化(典型的“中体西用”模式);但有至少同样多的人认为需要精神的现代化,否则物质的现代化也不可能成功发展,至少不可能被正确地使用(“科学”和“民主”代表了物质和精神的双重现代化)。值得注意的是,由于物质现代化在改变社会的时候并不仅仅是改变了物质水平,而是同时改变了精神风格,因为物质从来都不单纯是物质,而同时也是一种精神风格,一种迷恋物质生活的精神,于是,由物质直接扶植的现代化精神就比传统精神更有力量,这一点决定了中国传统精神的不利地位,以至于中国传统在谋生存的时候也要去迎合西方的观念。 我们有必要考虑到中国现代化梦想的一个重要的插曲,毛泽东以非凡的想象力构思了一个“最新最美”的纯洁梦想,毛泽东想象的理想社会是一个与所有以往社会模式决裂的社会,一个不中不西的绝对新社会,所以他认为“一张白纸”反而最适合成为绝对的新起点,他很可能相信一种全新的社会操作能够形成全新的经验,从而发展出全新的生活方式。“新社会”是扫除了一切社会都难以避免的所有丑恶现象的纯洁社会,毛泽东真的惊人地做到了消灭了黄赌毒以及其它肮脏的犯罪,甚至达到夜不闭户;还追求“既无外债又无内债”的国家状态,但这看起来更象是个道德要求而不是经济考虑,因为在许多情况下这并非是一个有效率的经济状态。可见“新社会”在很大程度上是按照美学标准设想的。在抛弃旧模式、欢迎新经验、探索新制度这些风格方面,毛泽东的中国与开拓时期的美国很有些相似的追求,都对“新”和“不断的新”有着无比的热情——这一点表明了毛泽东思想的现代性——但所信任的创造力量则完全不同,美国相信个人奋斗而毛泽东相信集体力量,于是美国充分实践了据说有神奇效果的“看不见的手”,每个人的自私努力碰巧汇成了共同收益,而毛泽东则提倡被假定有同样神奇力量的“为人民服务”的手,每个人的利他行为循环地连结成普遍收益。毛泽东甚至创造了越助人就越幸福的雷锋形象,一个前无古人的精神象征。雷锋社会后来被批评为忽视了顽固而致命的“搭便车”(free-rider)问题,而“搭便车”现象会形成“溃于蚁穴”的效应,这一点总是被用来证明人性之不可靠。不过这仍然是个可以争论的问题,因为毛泽东确实曾经成功地唤起了能够抵抗“搭便车”现象的集体为公现象,并且这一社会状态持续了相当时间,而导致这一状态终结的一个重要原因可能是当时中国过于贫穷,过于低下的物质水平甚至无法保证人们的最低需要,也就无法保证长期的道德水平。 贫穷问题被认定为根本问题,强大的精神需要强大的物质基础。为了解决贫穷问题,邓小平把中国现代化梦想重新调整回到物质现代化的方向上,“发展是硬道理”这一战略转变首先表现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现在贫穷问题初步缓解,问题又变成贫富差距,于是现代化发展就进一步表现为“和谐社会”。其中可以看出中国现代化梦想对西方经验的综合性重新创作,既借鉴了美国式的竞争,又试图借鉴欧洲式的平等,似乎是想把美国梦的一部分和欧洲梦的一部分综合在一起。正如前面分析的,美国梦和欧洲梦尽管不至于像Rifkin所描述的那么背道而驰,但恐怕确实很有些不兼容的地方,因此要对美国经验和欧洲经验进行综合也并非简单的事情。
到了今天,中国现代化梦想的深层问题终于摆到了面前,这就是,“中国”到底要给自己一个什么样的概念定位?这是一个关于精神的问题,也就是当年毛泽东敏感到的问题,他试图为“新中国”创造一种独特的亘古未有的精神,从而使得中国成为新中国。尽管毛泽东的努力没有成功,但问题已经摆在那里了。新中国精神是什么样的?它意味着我们必须以中国的方式为中国想象一个社会理念,一种生活理念,一套价值观,而且还需要想象一种中国关于世界的理念,因为中国必须成为一个为世界负起责任的大国。重新设想“中国”的问题所以是高难度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现在能够用来思考各种事情的概念体系、话语体系和知识体系基本上都是西方所定义的,尤其是那些决定性的概念,比如人权、民主、自由、公正、真理等等,主要是西方所定义的意义和所指,而这些西方所定义的概念存在着许多根本性的困难,尤其不适合中国经验。假如中国没有能够发展出能够在世界上普遍化的概念体系、话语体系和知识体系,就不存在具有普遍意义的中国精神,就是说,中国精神的根基必须是一个能够普遍化的思想体系,而不可以仅仅满足于有地方特色的中国文化。“文化”只是地方知识,因此,“中国文化”或者“文化中国”这些说法都只能提供轻浮的自我满足,而不可能成为中国梦想。如果不具有世界性(world-ness),中国梦想就无法成立。
如果能够成功地越过艰难时世而发展成为一个富强的国家,中国梦想就需要认真考虑这样几个问题:(1)什么样的思想/知识体系能够有效地思考世界的所有根本问题?显然,如果没有强大的思想能力,就不可能创造社会所需要的各种大观念,也就不可能有强大的文化和社会。这一点是中国很久以来比较忽视的;(2)什么样的社会制度能够使有德之人愿意生活在这个社会中?这要求有一个关于公正社会的设计。这是非常困难的设计,目前所知道的社会都达不到公正社会的标准,都或者是对经济人和小人有利或者是对庸人和弱者有利,还从来没有一种对有德之人最有利的社会设计;(3)什么样的生活方式能够使人永远觉得生活有意义?这是在要求一个社会必须有利于发展高水平的精神生活,显然,物质生活的魅力是单调、简单和贫乏的,没有一个社会能够仅仅依靠高水平的物质生活去长期维持人们的生活意义和兴趣,人终究要过的是精神生活,只有精神生活才具有无限丰富发展的空间。我相信这些问题是人类社会的根本问题,而目前世界上的各种梦想都还不能够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正如前面所讨论的,现代化梦想虽然不是一个表达了中国精神的梦想,但它是中国必须实现的一个物质梦想。在中国实现现代化之后必定出现使中国重新中国化的问题,真正能够表达中国精神的梦想正是我们需要去建构的。在中国传统资源中,最具独特思想优势的资源可能就是“天下”概念,它意味着一个以“世界”为分析单位的政治理论框架,目标是构思一个普遍有效的世界政治制度。这可能是政治哲学中最大规模的宏大叙事,它的“世界性”(world-ness)品格是最纯粹的。关于如何把天下概念开发成为一个“天下理论”,可以参见我在《天下体系》一书中的论述 (赵汀阳:《天下体系》,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此无须多论。简单地说,天下理论强调“世界性”原则,特别表现为(1)“无外”原则。一个正义的政治世界必须排除任何分裂概念,无外的政治就是放弃任何不兼容的他者概念;(2)政治的普遍传递原则。如果一个政治空间是充分有效的和协调的,那么必定需要有一种政治制度无矛盾地贯穿在所有政治治理层次之中,从基层政治单位(地方)到中层政治单位(国家)到最高政治单位(世界)的政治统治是同构的;(3)普遍民心原则。这是一个比民主问题更深刻的公共选择问题,我们希望能够重构“民心”问题而克服“民主”问题一直无法超越的各种困难。
【《跨文化对话》年刊18辑(2006年)】
【注释】
1 布尔斯廷:《美国人:开拓的历程》,三联,1993,p.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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