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于建嵘:乡村政治改革——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
张行健(中国改革杂志社农村版首席记者) :现在“三农问题”引起了政府、学界及全国人民的普遍关注,这是一个大问题,一个共和国总理“最头痛的问题”。你认为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什么?
于建嵘(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博士后研究员):的确,“三农问题”是中国
目前的一个大问题。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对中国三农问题的关注主要集中在经济方面,人们研究的重点是土地制度、农民收入、农村劳动力的转移等等,很少有人从农村政治方面来考察中国“三农问题”的形成的原因和解决的路径。然而,事实已经证明,农村政治状况不仅决定着国家政治稳定和现代化的历史进程,而且决定和制约“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
张:也就是说,“三农问题”不仅仅是农民有没有钱花,有没有饭吃这么简单,用江总
书记的话说,这也是一个严重的“政治问题”?
于:在我看来,同整个社会结构一样,关于农村问题研究也分为政治、经济和文化三个
领域。丹尼尔·贝尔在《资本主义文化矛盾》一书中,曾论述了这三个领域的差异。他认为,经济领域是遵循“效益原则”,是社会主导性基础,政治领域是“安全稳定”原则,而文化领域则是“个性”原则,显然他放大了这三者之间的矛盾。因为在中国这样一个具有长期集权主义传统的国家,国家权力主导社会发展是其最为基本的特质之一。特别相对传统的乡村社会而言,经济利益总是以各种方式被掩盖,最直接的表现是政治权力决定经济资源的配置,而其文化形态也只能是权力支配性的宣扬。因此,我们在研究中国农村社会的状况时,将政治、经济和文化作为一个整体来对待就显得十分重要。特别是要将中国农村的问题放在整个20世纪社会转型这个大的历史背景来进行考察。我认为,这种考察是全面认识中国农村问题必不可少的。
张:如何解决三农问题,许多学者都开出了自己的药方,在你看来,什么是中国三农问
题最终解决的关键所在?
于:中国社会近一百年的现代化过程,在农村表现为四个阶段,尽管每个阶段都有阶段
性问题,对农村采取了不同的政治治理方式。但是,从晚清的乡村自治到民国时期的城市政治强制性地进入,从共产党在夺取政权后建立的“集权式乡村动员体制”,到新时期以来的农村实现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再到以村民自治为核心内容的“乡政村治”体制的建立,始终是以国家权力背景的城市社会主导乡村社会的发展模式。也就是说,中国转型期乡村社会制度变迁模式主要是一种强制性制度供给,国家主义权威才是乡村社会制度安排的最根本因袭。换句话说,农民从来没有真正享有农村社会发展的话语权。而缺乏真正意义的农民利益的政治表达,是中国农村逐渐衰落和农民沦为弱势群体的主要原因之一。
张:我倒觉得农民自始至终都是弱势群体,从历史上看,他们都没有话语权,没有表达
自己意愿的途径和场所。正因为如此,当农民忍无可忍之时,才会出现暴力倾向,
于:从理论上来讲,弱势群体利益的表达方式大体上有体制内表达和反体制表达。中国
近现代史的农民运动和现阶段农民反对基层党政组织的事件,都是在体制外寻找实现自己利益的方式。这些事件表明,当农民的利益得不到正当的政治表述时,要想达到社会秩序的稳定以及社会各方的协调发展就会特别困难。在这种意义上,可以说,解决中国的三农问题,争取农民的国民待遇,绝不能停留在对二元社会体制的突破上,更应将争取社会发展的话语权作为目前农民最为首要的任务。农民只有获得了这样的话语权,也就是获得了与社会强势阶层对话的权利。
张:有一种观点认为,农民一点文化都没有,即使给他们说话的权力,他们也不会说,
说不出来。
于:的确,现在人们普遍怀疑的是农民是否有说话的能力。这种观点所持的理论前提是:农民的素质决定了他们不能清楚认识到自己的利益所在,传统的“造反”意识会使农民的政治表达产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农民的领袖们最终大都会异化为压迫农民的统治者。实际上,作为理性人的中国农民,他们更知道自己的利益所在。农民也从来都在寻找自己利益的表达方式。关键是要进行农民组织化创新。中国近代以来的农民运动史表明,农民组织作为政党政治动员的工具,组织功能的外化是这些组织最终不能代表农民的根本原因。现在村民自治组织是让农民自己说话的组织形式,但这种组织的范围只是在村这个社区,而且受到了国家农村基层政权的制约。乡镇一级的社区实行自治,是社会发展的一个目标。在这些社区性组织之外,建立政治性的农会组织也是一种可行的选择。
(原载《社会科学报》,200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