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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治体制和社会伦理
东坡野驴
原本中国是以一庄一落一家族为一天下的乡土型农村国家,这大半由于中国的地理环境位置分布所决定的。各地的土地环境不同,人口的多寡贫富自然也是大异,于此时也,若进行简单划一的效率化管理自然是不可能的。因为,第一,不能将每项标准适用到各个不同的区域,就象不能用一个尺码的鞋满足各种人的脚;第二,将每个政令深入到各个庄园内部需要的官员数量实在太多,政府绝对不可能承担得起这一庞大的开支。所以国家管理者能作为的,就是把握住社会的观念(请注意,是整个社会的观念,而不是每一个人或者是某一些人的观念),而后使他们按照这一标准自己管理自己。这个社会总体概念便是社会伦理。
社会伦理可分为:道德和伦理。在这里,“伦理”与“道德”是两个概念。
“道德”是指以孔子学说为主的“三从四德”、“忠孝仁爱”等儒教理论。这些理论在上层社会极为推崇,政府用以维系官员,仕人用以亲近政府都是依靠他,所谓“道德文章”即此谓也。达到这些指示标准的途径,孔子认为是一个“礼”字。孔子想通过外在的礼仪来激发人性的仁爱,在有些人身上成功了,如海瑞之类;但绝大部分的历史人物依然故我,所以当一个皇帝认识到所谓的“儒家道德”只不过是一些愚人愚己的蹩脚表演时,这个政治体制的架构便离崩溃不远了。因为连被儒家道德“钦定”为最守“礼”的皇帝都不进行真心诚意的表演,那让天下仕子又何以适从?政府官员的表面的和谐统一都不能保证其管理机制,纵能依靠惯性维持一、二十年,终不免轰然倒塌。
这些儒家道德在“学而优则仕”的上层社会中极为管用,但在乡土庄园的民间却难以找到发展的市场。“忠孝仁爱”这些高深的学问不可能让不识字的农民尽识,他们关心的是“自己”,所以一个上层社会不经意的措施——强调神权,促使民间自发的,遂渐的形成了一套属于低层人民特有的“报应”理论,这些理论以佛经故事中天堂地狱之说为主,杂以古老相传各种神祗故事,是为民间“伦理”也。在这些理论中,政府机构要特别注意发扬保护乃至激励的,是于政治体制有利的因素,如称皇帝乃是天之子,天降龙种统御世人;状元,那是文曲星下凡;各类官员也均上应星宿下令地理等等,将政府机构(具体化表现即是各代官员)赋予了“神授”之权。
那么我们可以看到,上层社会的儒家道德和低层社会的神话伦理构成了中国传统政治体制架构的两大支柱,综合起来便是“社会伦理”。中国朝代常有更换,这两大支柱却没有变化过。当这两根支柱间的关系沟通处理的好,这段时期便“河宇清静,四海升平”;若是沟通不好,上令不能下达,下情不能上传,自然便会出事。而儒家道德与神话伦理毕竟有很大的差异,所以上层社会的触手绝难伸到低层社会中来。单单改造这两根支柱中的任何一个,以期中国符合国际外部环境无疑是不可能的;若是同时变动这两大支柱,则这“政府——民间”的两层政治体制之覆亡,自不言而喻。尤其是1905年科举制度废除,其上下两层的最大联线被切断,再加国际外部压力的不断增加,改换一个政治体制的需求迫在眉睫。但当时的低层社会,也就是村落农民,根本没有自由、民主、平等,人权的理念,建立一个现代化的体制无疑是不可能的,故此,军阀割据,力雄者胜的“军事政治”也是势所必然。
低层的民众观念是要缓慢改变的,而上层社会的观念改革却相对快的多。国民党结合了一部分人的力量以对抗那些个体的军阀。孙中山从苏联引进的党对军队进行政治化的控制体制说明军队不再属于个人,而属于一个抽象的概念:党。有组织的庞大团体行使军队自然比单独的个人部队强大的多。党权与军权结合的结果是在执政后党权军权再不可分。以军事处理社会事务自然难以适应这个尚以农为本的社会结构,其政党与宪法争夺权威的危害可以从一个比喻中看出:本来执政党与在野党都是大圆(国家)内一系列不相交的小圆,且经常碰撞,而执政党也不固定。当一个政党的含量足以包括反对党派的数量时,便是一个大圆内套着唯一一个硕大的次圆。其结果:1这个唯一的次圆内部分裂成无数小圆,最后将这个圆拆成原始格式;2这个唯一的次圆内部不裂变,一直保持原样下去,这又可分为(1)这个次圆够大,大得面积大于大圆内剩余面积(即一党的成员占一国的大多数),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其时处于社会领导者地位的“党”也成了一个“国家”,这个党派便不存在了。(2)这个小圆还占不到大圆内大多数的程度,而刺激、促进其发展并在其生命力到达顶点时结束它寿命的其他圆不存在,唯一结果是次圆因之灭之,大圆也因其灭亡。
蒋介石建立一党专制之后政治架构中发展的多是如何以党处理政务的机制,称之为“训政”,号为“党国”。这些事务(尤其是经济方面)是以城市为主,对于占社会比重绝大部分的农民却缺少一个具体的管理架构,所以这个政治架构是绝对需要完善的。
在这里可以看到,经过清朝以后的社会架构,已从“士大夫——百姓”的二元层次改变成了“城市——农村”的二元结构,其中第一层的社会构成有了明显的改变,而第二层的内涵却没有实质性的变异。国民党领导下的一党专制政府因为刚刚建立,就其社会第一层次(包括政府内部结构)均尚未完善,更勿论帮助社会第二层次的发展、过度了。于是时也,这两大社会阶层之间的摩擦日烈,社会第二层次强烈要求于这数十年的动荡后有一个适宜自身的社会政治环境,而社会第一层次却无暇顾及其意愿。
从先前的“士大夫——百姓”这两个社会层次不能沟通而导致其时政治体制崩溃的经验可以先见:因“城市——农村”这二元结构的不和谐而导致其政治体制的失败是必然之势。在这个社会形势下,什么体制能够建立一个适应农村管理的机构,必定会得到这一社会层次的普遍认同,而后再继承前执政者国民党的第一社会层次的管理机构,两相合并,就可得一个适宜于此时社会现状的政治体制。
综上所述,中国政治体制的演变(是否发展难以定论),是由“官府——民间”的“帝王政治体制”到纯粹依仗武力的“军事政治”,再到能有组织的领导社会第一阶层却无法妥善管理社会第二层次的“军事党政体制”;最后演化成由社会第二层次分裂出来,并继承社会第一层次管理架构的“农民政治体制”。在这四步演变中,个人起的作用无非是负起“社会赋予”的“任务”,而不能改变社会政治体制演变的大方向。
那么,什么力量才是决定社会政治体制演变方向的根本因素?便是其时整个社会的“层叠共识”之需求,也就是这段时期的整个社会伦理的需要。社会伦理是由社会群体中各种意识形态,理论互竞互存不断改进积累而成,各种积淀下来的共识便成了“层叠共识”,反映的是组成社会的人的意识状态。社会伦理需要在一个适其发展的环境中生存,所以因其层叠共识建构了一些权利义务的规则来保护,促进其发展,具体化之即是政治体制。体制的本质就是调节,规范众多的理念(具体表相化即是众人)之间的各种关系。基于众人之需要才产生国家政权,并不是有了政权才有了人。当一个政治体制建立后不可否认对社会伦理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但这是社会伦理赋予政治体制的权利责任。自人有了意识,理念的不同便不可避免,为了调节相互关系就由主体意识(不一定是共识)来建构了政治体制模型的诉求。现行体制对建构它的社会理论自然另眼相看,这种理论就大大地发展了。由于政治体制责任所在及其主体理论带动,其他非主流理念也有有所发展、更新。当整体理念超出了现行体制(或称之为原先建构体制的理论已经发展到尽头)时,就会重新构建一个政治体制。因为社会伦理需要体制才产生了体制,不可能先有一个“体制”凭空掉下来并引导(强迫)人产生适于这种体制的社会伦理。体制是调节群体关系的,若是人没有需求调节关系的主体意识(理论),也就没有体制的产生了。总括起来,社会主体的“人”各种理念综合产生“社会伦理”,其中的一部分共识积淀而成“层叠共识”,这层叠而成的共识就由其需要,建构适宜自身发展、满足自身要求的政治体制。
如中国传统理念中没有自由、民主、人权一类理论,故此也就没有相应的政治体制。所以当“官府——民间”的“帝王政治体制”崩溃之后只能以最大限度地即顾及了农民意识中“奴性”的需求又较为现代化地建议一个某一特定人群专政的体制。这也是即推翻完全被击垮的旧有体制以存国,又有时间让广大农民接受现代化自主、自由、平等理念的唯一的理论来形成较为现代化的“社会伦理”,从而积淀出较为现代化的“层叠共识”。其时中国可分为农民、军人、工人及一些流离职业者(包括新型知识分子,企业资本家等受西方思想熏陶的人)。其中农民这一层次难以迅速波动;军人中流行的意识是“农民式”土匪观念;流离分子中知识分子向来为历代所忌,理由是其难以控制又具有定时炸弹的作用,资本家等人由于自身生存意识环境影响,没有改变现行正式体制的热情或能力;而工人在受西方理念影响较大的地方分布,所以比农民更具有现代意识,从而懂得反抗,同时又难以完全脱去其原本的农民土地意识。故此,一些“暂新”的社会理论走上了历史的舞台。在有坚强凝聚力的国民党依靠其军事力量建构完成一个较完善的社会第一层次管理模式之后,以“工人共识”为依据的政治诉求投身于社会第二层次,并吸收了这一层次的“农民共识”,形成一个强大的“层叠共识”。以此为基,将中国政治体制从能有组织地领导社会第一阶层却无法妥善管理社会第二层次的“军事党政体制”,转化为由社会第二层次分裂出来,并继承社会第一层次管理构架的“农民党政体制”。
从中国政治体制变异的脉络可以察见,不论是怎样的模式,由“社会伦理”中最基本的“层叠共识”提出体制诉求,从而建构的政府架构并不完全与其期望一致。建构每一个实际的政治体制,除了有需要这种体制的共识诉求以外,尚受其时社会环境的现实所影响。当现行政治体制不能满足(适应)渐进的“社会伦理”时,“层叠共识”便会自然生成一套能够满足(适应)其需求的政治模式。但将这理想式的诉求转化为现行的体制,则不能不涉及当时的现状。诉求与现实将中国政治体制的轨迹向左右相反方向拉扯,而现行的政治体制便在这两股相反的作用力下均衡地向前行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