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
——《往事并不如烟》《运送正义的方式》《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读后 吴励生 2003年对知识中国来说,是无比重要的一年。自由主义作为知识分子的价值追求,被真正付诸于社会实践,而不是像上世纪末总是停留在理论层面上的论争。比如:全国范围内此起彼伏的民权运动,尽管其大多是偶发也只涉及到自身的切实利益时才真正发生;有关宪政理论的讨论与研究,便当是属于自由知识分子的理论自觉和全面理性化诉求。然而,在中国这个到处都是潜规则却又随时随地地不讲规则的特殊国度和特殊文化语境里面,理性化诉求不仅要常常碰一鼻子灰,甚至要碰得头破血流! 在法学界,贺卫方是个典型的例子,在学术界,杨玉圣也是一面旗帜。然而,无论是贺卫方还是杨玉圣,他们在顽强地坚持着的程序公正意义上殊途同归,前者着重探讨运送正义的方式,后者则坚决主张学术评价机制的健康运转,他们几乎都是用自己的全部生命热情和知识信仰呼唤着现代性中国能够在我们这块古老的土地上确切降临。尽管更多的时候,用贺卫方的话说,是“在路灯底下找钥匙”,但那个地方毕竟有光,至于钥匙什么时候找着能不能找到,都不敢说特别重要,特别重要的是:理性之光终将要把黑暗的隧道撕裂,哪怕仅仅撕裂的只是一道口子。 为什么会这样呢?理性的东西怎么始终就会处在一种被敌视的地位呢?除了西方理性主义传统截然区别于我们的人文文化传统外,一个百年以来我们不是也不断地引进、学习西方18世纪以来的种种启蒙理性观念,诸如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等?这里显然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关节需要弄清楚,一旦这些理念和价值诉求跟资产阶级挂起钩来,立马就变得面目全非而且面目可憎。尽管当年的所谓资产阶级也好无产阶级也好,都是假借了种种现代性概念取得一个又一个革命的成功的。我想问题的焦点可能就在这里:仅仅是假借而已。即便是马克思主义在中国,我想肯定也有不同程度上的假借的问题。实际上,却完全是出于某种“斗争哲学”的需要。便是出于这种需要,就必然要对中国的所谓各阶级进行分析,然后分清敌我友,然后团结谁打击谁,不断地团结百分之九十五,再不断地打击百分之五,直至打击到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九……尽管现实的情形,所谓中国的各“阶级”可能根本就不存在,就是因为这样划线了之后就出现了站队的需要,于是阵线形成了,“阶级”也就形成了。只要冷静地观察一下我们当下的这个社会,我们就会非常清楚地发现:因为资本主义的东西在我们中国始终就没有真正出现过,即便有也大多是一些萌芽,即便是国民党在大陆的时代,资本主义的情形也不会比眼下的情形更甚,所以,用阶级的理论来分析我们的这个无论是传统还是现代的社会,显然都有点张冠李戴了。我们也非常清楚,在中国大陆奉行了几十年的“斗争哲学”直至文化大革命结束也基本宣告了失败,然而,时至今日这种“斗争哲学”的思维方式又始终在起作用。尽管在经济领域基本开始遵循科学规律办事,比如资本乃为社会经济领域的第一推动,在意识形态领域却又始终坚守着一条看不见的战线。也尽管意识形态活动乃是知识分子的专利,在知识分子们的不断言说、交流、碰撞并且大浪淘沙之后形成主流的东西,其必须建立在我们本土大现实的生活土壤和经济基础之上,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出主流意识形态的动员力量。不幸的是,我们刚好相反,恰恰是意识形态化的传统极为严重地限制和剥夺了知识分子自由言说的可能,由此导致的知识分子言说的困难以及出现上述无论是贺卫方还是杨玉圣坚持真理的种种尴尬处境,就变得十分正常了。更为可怕的是,民间里头的那种“斗争哲学”思维的重新抬头:面对腐败的种种大现实,面对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严重局面,尤其是那些没有文革经历或者对文革的认识、体验都不够深的人,纷纷怀念并赞赏毛思维的“正确性”,所谓“反修防修”,所谓“防止资本主义复辟”,或者干脆声称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一系列“改革开放”就是“修正主义复辟”,当年的那些至今让我们不寒而栗的标语口号重新成了他们的“护身符”。更有一些“志士仁人”主张重新砸烂公检法,说既然总理不能也不太可能替每个穷人讨工钱,公检法维护的只是“权贵的利益”,维护的是“资产阶级法权”,那么我们还要它干什么?整个又是一派造反派腔调,唯恐天下不乱。假如他们进一步采取行动或者进行理论思考(这一点,我们在诸多的网络言说中可以明显地看出端倪),是不是又要重新分清敌我友,重新划清阶级阵线了?我们的生活土壤和文化土壤,非常容易派生出来的就是这些个玩意,农民起义,重新回到非理性主义道路上:造反有理,革命无罪,打倒一切!那么,理性主义的东西又会是些什么东西?除了莫名其妙,哪里还会有(理性之)光?“钥匙”(真理)又会在哪里?几乎就难有存身之地。不是吗? 为了能够具体认清知识分子身处当下社会现实中的确切位置,也希望能够进一步探讨知识分子言说的可能性,我想通过分析近年来的3个较有代表性的知识分子文本,以期能够厘清知识与知识分子的当前困境以一二,并就教于大方之家。 2004年开春,章诒和女士的系列文章在网上传播流行,极为轰动,紧跟着人民文学出版社把这部结集为《往事并不如烟》的著作出版行世,也颇为畅销,之后就听说遭了禁,之后又听说越是禁越是畅销。然后又看到许纪霖先生的文章《如何“亲历历史”》,深深地慨叹历史是如何有效地被尘封,同时也慨叹:即便是思想史专家如许先生自己,由于对那段中国特殊的历史缺乏亲历性,仅凭接触相关资料几乎很难有一种真切的理解。确实如此,1957年以后出生的人,几乎很少能够真切地理解那段历史了。可以肯定地说,我们这些人对右派的直观认识,差不多直接来自一些文艺作品,诸如《牧马人》《绿化树》之类等等,它们讲述的故事给人留下的大致印象是:这些右派原本都是好人,只是一些落难的书生,然后这些落难的书生常常得到一些女人的同情与友爱。读过《往事并不如烟》,我们才会完全明白了过来:历史铁案仍然是铁案,只有反右扩大化才是错误的。而那些落难书生们,就是扩大化的结果。而诸如章伯钧、罗隆基、储安平等人则是永远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也只有读过《往事并不如烟》之后,我们才会真正明白反右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儿,右派又是怎么一回事儿。围绕该书出版的前前后后,人们的态度和反应也颇显得意味深长:听说该书要出版时,有不少的人的说法是,没想到现在这样的书也能出?!言下之意是:大右派的女儿写的大右派的事情,怎么可以……?果然,书出版后不久就遭禁,遭禁了之后却是满街满街地出现了盗版书,买书的人就更多。然后是网上的各种评论:除了许纪霖先生的深刻评论,有从思想人文角度的,有从史学意义上的,有从文学意义上的,也有从生活方式上说的,也有从权力话语上说的,等等。按说不少评论也大都从不同侧面触及了问题和文本的核心,但在笔者看来却又有着诸多的不满足:实际上,章诒和所提供的文本,更为重要的是,深刻地涉及了历史哲学范畴。它可能既是思想的,也是人文的,也是文学(人学)的,同时既是历史的也是哲学的——也可能,既不是历史的,也不是哲学的,而应该是历史哲学的:历史哲学研究的目的显然不在于历史本身以及历史规律本身等等,当然更不是指向哲学本身,而是用哲学精神观照历史,真正关注的是历史本身以及历史遗留下来的重要文化结晶。而笔者恰恰是从这个意义上理解《往事并不如烟》这个文本所可能提供给我们的重要历史价值和深刻的现实意义的。 我们知道,特别重要的是,我们从历史出发来理解我们自身,然后取得我们与历史之间的联系。也就是说,研究历史总是要为自我阐明服务,也即向当代人表述:传统不仅在我们的当代起作用,而且,我们因此才使得这一自我阐明具有了深刻的历史意义。我们显然可以在《往事并不如烟》中读出我们当下诸多的生存感受,无论是章伯钧、罗隆基、储安平还是史良、张伯驹、聂绀弩、康同璧,他们这一代知识分子的命运和思想,在当年那样一种严峻的政治语境里面,应该说完全是一拨子不合时宜的人干下的一堆不合时宜的事情。尽管他们中的不少人当年与一样是在野党的共产党一道,为了争取民主与自由,与独裁的国民党进行坚决彻底的斗争,但,后来共产党成了执政党,联合政府只是暂时的,统一战线才是他们的真正方针。而且,新民主主义只是个短暂的过渡,资本主义他们是要彻底消灭的,一下子进入社会主义,甚至跑步进入共产主义,那么,发生在章伯钧、罗隆基们身上的思想悲剧与悲剧命运,就既是历史的必然也是逻辑的必然。因为党国体制在革命时期取得的一个又一个重大的成功,哪怕是今日的党政不分、政企不分、党政事不分等等都可以溯源到它,更不用说在当时那样的历史情境与政治语境当中,任何的螳臂挡车都会毫不留情地被扫进了历史的垃圾堆。本来,马克思主义作为政党伦理,自有它的合法性和正当性,作为一种社会批判理论,对认识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确实有着指路明灯的效力,然而,出于我们根深蒂固的意识形态化传统,除了独尊此术,就是罢黜百家。任何不同立场不同观点不同方法的言说,都将被视为大逆不道,都将被当作异端当作阶级异己,然后就必然变成了一场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而实际上,无论是章伯钧、罗隆基、储安平还是史良、张伯驹、聂绀弩、康同璧,几乎没有一个是坏人。充其量,不过是深受本土文化浸染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与深得西学背景滋润的章伯钧、罗隆基等人的知识冲撞,价值诉求冲突而已。要说“斗争哲学”的荒唐,恐怕首先便荒唐在这里。这样,我们现在应该可以非常明白:作为人类的文明,无论是哪一种文明,我们都应该采取尊重的态度,当然也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在内。但任何一种文明和理论,都不可能是一切,它不能包办一切更不可能解释一切。更何况,只有基于本土现实状况的现代性要求,通过知识分子们的切实研究与启蒙,通过较长时间的碰撞、交流、检验直至整合,才可望建构出真正具有合法性与有效性的主流意识形态。作为极具文学性的历史文本,《往事并不如烟》通过诸多细节生动地刻画了一代知识分子群像,其音容笑貌形神兼备,内心情感波澜也能纤毫毕现,读来自然真切感人,但更重要的是:其为一代知识分子精神造像,无论是章、罗的起落炎凉,史良的人变鬼鬼变人,储安平、聂绀弩的狷狂以及气节,还是张伯驹、康同璧的旧式文人和旧式贵族与新时代的磨合与背离,等等,应该说均从历史哲学的范畴,给我们留下了一笔非常难得的精神财富。其作为我们一段非常特殊的历史的文化结晶,仍然在我们现时代有着强烈的警醒作用,并产生着隐约可见的重要精神影响。 当我们完全弄清了我们的政治语境和文化语境之后,我们再来看贺卫方先生提供的《运送正义的方式》(上海三联书店2002年12月版)这样的法学文本,我们就能够比较深切地领会贺卫方先生的艰苦用心以及不时地遭遇着的一种如履薄冰的知识运作,我们也就容易理解如何一篇《复转军人进法院》的短文章居然会引起那样的轩然大波。仍然还是那个老问题,由于党国体制在革命时期取得了节节胜利,建国后的党国不分必然导致了党政不分政事政企不分,那么党法不分或者以党代法也就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了。要不然,领袖一句话,连堂堂国家主席的一条命都保不住,又该如何理解?除了王法还有法的存在理由和根基吗?这样,我们就很好理解:复转军人们自以为为党为国家为人民站岗放哨,没有功劳也有苦劳,现在复员转业了找一个离枪杆子最近的地方,轻车熟路地充当无产阶级或人民民主专政的工具,有何不可,而且简直是顺理成章水到渠成的事情,现在居然有一个叫贺卫方的家伙敢说不?简直岂有此理!却全然不顾法学乃一门科学,贺卫方先生只不过是在坚持以科学规律办事而已。更不用说法学的源头是知识论传统,我们的文化传统读书就是为了做官,几千年来都是谁官大谁说了算,如果不是那知识又有什么用?就可以想象轩然大波是怎么发生的了。 这样一来,贺卫方就显得极其辛苦了。他要先从司法公正讲起。几乎一开始就进入了荆棘丛里去了。我们知道,我们极力坚持的社会主义制度,实际上就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社会公正。即便是自由主义思想家李慎之先生,也坚信这一点。社会主义的根本要义,就是要坚决地限制两极分化,致力于共同富裕(而不是共同贫困)。问题在于,我们长期以来运送正义的方式成了一个非常可怕的盲区,甚至常常是以非正义的反人道的极权主义的方式,这样就适得其反了:用非正义的方式运送的正义肯定不是什么真正的正义,倒常常是非正义的了。即便是极权时代宣告结束,却也并未在运送正义的方式上做出过多大的修改,以至改革开放以后的腐败现象愈演愈烈,怎么反都反不了的腐败,源头便在于缺乏司法公正。而司法公正的最根本要求,便是程序公正,这下又得插入到问题丛里去了:且不说权大于法还是法大于权,光是我们这块土地上满地都是的潜规则一项,就会让几乎所有的规则破坏殆尽,不着痕迹,往绝里说,几乎整个就是隐形杀手。贺卫方们任重而道远,路漫漫而修远兮,却又必须要从一点点一滴滴做起。就这么一位硕果累累的法理学、法制史、比较法学的著名专家和学者,却不得不从《大盖帽的意义》《从惊堂槌说到法庭威仪》《法袍法槌之外》《法言法语的意义》《异哉所谓检察官起立问题者》这些最基本的程序讲起,一招一式都含有法理根据,一款一物都包孕着知识论传统,一言一语都有着法律规范要求,然后必然要关注法律职业化的问题:法律职业化是保证司法公正的起码前提。“法官的独立性是法官得以公正、得以在社会中展现正义力量的非常重要的保障,而我们现行的法官制度是在官僚化的、等级化的法官制度,是不可能做到这一点的。”(《正义的行头》)再然后就不能不关心司法独立——司法独立不仅是时代的要求,而且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然而,在我们这个官本位、群体本位的社会里,从来就没有个人的位置,个人利益更是始终处在一种被剥夺的地位,也只有在强调市场本位的过程当中,个人利益才开始慢慢取得程度很低的合法性认可,于是关于《一座德国磨坊的故事》不仅贺卫方多年前在说,就是现在,《南风窗》2004年2月上半月刊的一篇题为《“危改”与安置》文章的末尾,安排讲述的仍然是威廉一世威廉二世和老磨坊主小磨坊主的故事:那座磨坊至今仍然是德国司法独立的象征。在讲述这个故事的过程中,作者甚至不忘了加上一句,你看连“资产阶级”政治家都能意识并能做到这一点,难道我们不能吗?等等。仿佛资产阶级就真的显得低级,反而是无产阶级显得高级,且不说这种阶段论、进化论的说法现在是否站得住脚,假如你真的是代表无产阶级而且更高级的话,那人家比你“低级得多”的东西你为何却怎么也做不来?在我们这个阶级阵线始终模糊的社会里,顶多只有富人与穷人之分、官与民之分,然后中间寄生着一大帮以文为生的人,也即文人。假如你不是出于政治斗争的需要,在现实社会里你几乎很难找到有着清醒的阶级意识的人,更找不到有着明显的阶级价值诉求的人,我们历来是官逼民反以及穷人造富人的反,最大的理想历来是“均贫富”。富人为富不仁的也居多,对公共的事业也从不热心,赚了钱就忙于购置田产以及楼台馆所以及三房四妾,哪来的阶级价值诉求之有?因此分了他们的钱扒了他们的皮,也不能完全叫做冤枉。但他们确确实实没有资格充当什么资产阶级。因此,依笔者看来:与其僵化地以阶级的观点分析我们本土的问题,不如说我们的文化传统根本就是抵触理性化的东西的。我们总是喜欢自然而然,我们总是喜欢官逼民反,我们总是寄希望于清官,希望不上就“侠之大者”,要不就“存天理,灭人欲”,却从来也不愿意把这推动社会发展的“欲望”纳入正常的轨道当中有效地运行……加上我们几千年的自然经济导致的利益一元的大一统社会,从来少有分工合作的精神,只要平均一致了共同贫困了社会就安定了,社会管理与管制就显得特别简单易行,哪里还用得着那么多的管理规则?理性化有必要吗?法制当然更是可有可无,顶多也只是顺便用来统治人民的工具而已。贺卫方的真正艰难和困境笔者以为在此。也许在很多时候,最大的障碍还不仅仅是政治制度上的,而且有时更重要的表现是在文化制度上,甚至语言制度上的。因此,贺卫方就不能不把它的眼光重新放在我们这块古老的土地上来回搜寻,《执行难》、《又见执行难》、《刑讯逼供为哪般》、《口惠而实不至的国家赔偿法》等等不少篇什,无不一一切入了我们本土眼下相当严峻的法现实状况,冤假错案时有发生,有的甚至触目惊心,不时地要让贺卫方先生拍案而起!他甚至从法学的角度解读了我们的古典名著《水浒传》,认为其“乃是中国传统法律秩序失败的一个范例”。因为那个时候既不可能有律师搜集证据,也不会有检察官做独立调查,当然也没有独立的法院和法官,更不会有“无罪推定”。他假设,若在法治社会,即便是法官惧怕高俅权高位重,“葫芦僧判断葫芦案”,但“法治社会必然是舆论自由的社会。大众传媒不会放过这样侵犯民权的行径……舆论压力之下,上诉法院推翻原判,发回重审,结局当然还是林冲无罪”。然而,而今的现实情形又如何呢?法官几乎不能独立断案,法官的后面有庭长、院长乃至审判委员会,以至种种决策错误的责任便在法官背后的帷幕里弥散掉了。更为严重的是,“我们看得到几乎每一桩冤案的产生都离不开上下级法院以及公检法三机关的‘协调’,尤其是所谓‘三长会议’经常对于案件判决结果作出预先决定。这样的惯常做法不仅违反审判权独立的宪法原则,更使得不同机关对冤狱是否会发生无关痛痒,甚至在冤狱被揭露之后仍然无动于衷”!法院不独立,被告毋宁死——不,岂止是被告,是人权毋宁死。贺卫方如是说。(《不独立,毋宁死》) 实际上,包括贺卫方在内,已有不少的自由主义学者都深深地意识到制度引进的必要性,均认为制度是可移植的,文化(比如基督教)则不必,我们可以有我们自身的超验或者普适性价值追求(秋风);文化的东西可以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但跟制度引进毫无冲突的理由(秦晖);在饭前可以为民主争得面红耳赤甚至为不同政见破口大骂(政治制度/西方的制度),到了饭桌上仍然可以四世同堂其乐融融(文化/东方的文化)(朱学勤)。贺卫方则更具体,他一边关注着制度引进和关注着制度环境的强化,一边又不能不关注如何在我们这块土地上重新确立具体法治的传统?并一再强调法治的保守主义倾向,其必须建立在传统与习惯的基础上,而不是凭空发生,或者朝令夕改,因此法学家与法律家必须完全区别于激进的文学家以及历史学家,就像他所引用的一句英国谚语所说的那样:不是我们的法律好,而是我们的法律老。我们的问题,严峻可能在于,从文化传统上说几乎从来都是保守的:最典型的当属“中体西用”了;从我们的个体心性的传统上说,我们又从来就是最具破坏欲的,以至我们几千年的文明史除了留下专制的文化传统,几乎就没有留下多少东西(而不像才两百多年历史的美国,几乎满地都是博物馆),因此我们时时都要面临拯救某某文化遗产的使命。特别能够说明问题的就有刚刚过去30多年的文化大革命的文化大破坏,章诒和女士笔下的张伯驹应该说是我们本土特别稀有的人物,光是他本人差不多就已够上了我们的国宝级了。加上我们知识信仰的精神资源的稀缺,知识传统的阙如让知识无用的现象随时随处蔓延,知识分子缺乏荣誉感也便常常成了生存品质败坏的根源,更谈何自律?“寡廉鲜耻常常是导致一个人对道德戒律无所顾忌的直接原因”(贺卫方:《司法腐败何以维持?》)这样,我们在经济制度得以有效的改变之后,面临的还不仅仅是政治制度困境、文化制度困境,同时还有知识制度的困境,甚至语言制度的困境等等多重交叉的困境需要超越。贺卫方以为,北大校长,一个多么尊荣的位置,居然会为获得副部级待遇感到高兴?哈佛大学校长可从来就没把美国总统放在眼里,“他也是个‘总统’啊,他的名号和总统的名号是一样的,惟一不同的是他指挥的‘小国家’历史比美国历史要悠久得多。那才是一个大学的尊严!”因为北大的历史比国家的历史也长多了的。(《正义的尊严》)然而很不幸,且不说校长、国家元首如何,光是一个小小的系主任,在国内几乎所有的大学里他(她)都要拿比一般教授高得多的津贴。在这样的制度环境里面,讲知识的尊荣多少有点是画上的烧饼了。然而,可怕的是,没有知识制度的保障,法官的荣誉感就无由产生,司法的腐败就难以杜绝了。那么,贺卫方所遭遇的种种制度困境,就显得更加艰难,同时也就显得更加难能可贵,也就显得更加可歌可泣。 这里也许不能不提及学术腐败的状况,这,杨玉圣教授主持的《学术批评网》对此已有过大量的触目惊心的揭示和批判,道理我想也相同:究其实源头也便在于知识本身缺乏尊荣感,学术腐败的目的是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功名,以期获得社会各阶层的更大面积的尊奉,以致不择手段,致所有自律机制于虚无。君不见,最最需要职业化的高校,而今却在拼命产业化——也许产业化是摆脱教育官场化并逐渐走上职业化的必经之路,但我们不能忘了,这个产业化恰恰是官场推动的结果,而并非是市民社会本身的有效推动,因而除了看到无非是借助着公共资源的垄断拼命捞钱,却并不能看到其对社会本身作出多大贡献,更不用说真正的问题研究能够推动社会的良性发展乃至有效的社会改革演进——不说有多少挣扎在贫困线以下的莘莘学子疲于奔命在生存与学习的可怕的双重压力之间,光是众多的大学教师整天跟无头苍蝇似的忙碌于“成人自考”、“函授”、“专升本”(而且这些人纯粹是为了混个文凭然后好在社会上以次充好)的“教学”(挣外快),另外还有本校的本科教学任务等等,越来越把知识推向泡沫化,无疑又将要把我们的知识制度推向灾难的深渊。而恰恰是那些最最需要产业化的行当,却又死死地守住了官场化的文化制度,比如文联、作家协会、文学期刊,等等,几乎均是衙门作风,即便是有经过包装的文学刊物打出品牌,也是通过对生产、流通、消费的垄断推向所谓的市场,当然不存在机会的均等,更不允许有任何的竞争。我们的知识制度和我们的文化制度,可悲的是不仅不能为理性化道路推波助澜,反而已经成了最大的拦路虎。 这里又不能不提及而今已铺天盖地继续大面积造假的“文化研究”,几乎难以想象:既缺乏起码的民主政治环境,也缺乏起码的自由学术氛围,更缺乏对社会公共空间的参与热情(且不说解构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政治:这里“政治”的含义是指参与“城邦事务”意义上的,而非统治术意义上的),文化研究还可能会是什么“研究”?自然也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早就有外国的研究权威说过:文化研究是极度语境化。或者干脆:语境就是一切。可怜的是,我们的“文化研究”既完全无视本土的政治语境,更无关痛痒于文化语境,更不用说对制度引进和建设的漠不关心,对贫富悬殊、社会公正、下岗就业、弱势群体、卫生教育、公共服务、市民社会、生存生态乃至国际环境等等等等公共领域问题毫无兴趣,而今的“文化研究”倒是成了像旧式文人那样赏玩琴棋书画以自我陶醉以精神逃避的最便当场所。其倒是与当年学习马克思主义就是为了跟西方对抗不同,而今导源于马克思主义、后现代主义、后殖民理论、女权主义运动等等社会理论与社会运动的西方文化研究,就跟刚刚式微的“后学”研究一样,研究的目的就是为了“研究”,或者干脆就完全是成为获取利益功名的工具了。也便是基于上述的政治语境、文化语境以及思想状况、知识状况乃至身体状况,我们就能明白贺卫方、杨玉圣等人的知识立场为何显得弥足珍贵,也就能清楚章诒和的《往事并不如烟》作为我们一段特殊历史的文化结晶又是怎样的让人振聋发聩!在我们的这种种的特殊语境之中,即便是有时出于知识分子的良好愿望,或者仅仅是出于价值中立的立场从学理出发,学术研究的价值和理论活力也都要被打折扣。这里,将继续涉及另一个知识分子文本——邓正来先生的《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7月版)的批评。 是的,邓正来先生对社会科学的反思与批判,应该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学术成就,尤为重要的是:对社会科学回到社会科学本身,以及社会科学所必得遵循的价值中立立场,其做出了颇为特别的贡献(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关于中国社会科学的思考》,上海三联书店2000年12月版),其对哈耶克的精彩研究以及对市场经济和法制建设的关注,等等,确实一度处于我国学术研究的相应前沿地位。但可能恰恰是由于过于强调从学理出发,多少忽视了本土现实的真切研究,更可能缺乏许多必要而具体的社会调查,以至他在理论研究上显得无比正确,而在现实操作层面几乎寸步难行,或者说逻辑地看是非常正确的,而历史地看却又不太切合本土实际,或者更准确地说,是理论与经验的某种程度的脱节造成的。 比如(1):西方思想家渐渐将社会视为明显先于国家和外于国家的状况,而确立这一分野的手段之一便是社会契约论;经济思想的影响则表现为“最初的社会功利观念将人们之间经济的自然互相依赖,强调为在逻辑上先于国家的秩序渊源”。 比如(2):黑格尔认为,“市民社会”是处于家庭与国家之间的地带……它是同时与自然社会(家庭)和政治社会(国家)相对的概念。市民社会作为人类伦理生活逻辑展开中的一个阶段,是一种现代现象,是现代世界的成就。 市民社会作为一种“外在国家”,在黑格尔那里,由三个部分组成:需求的体系——市场经济、多元的体系——自愿组织(同业公会)、司法的体系——警察和司法机构。 (以上例(1)例(2)均摘自《市民社会与国家》一文) 我们几千年就是家国伦理,“社会契约”真是从何谈起?即便是一个百年的现代化进程以来,也引进了不少诸如自由、平等、人权、法治等等派生于此的现代观念,章诒和女士的《往事并不如烟》非常有力地回答了这一点:“逻辑上先于国家的秩序渊源”,在我们本土从根本上说是绝对不可能的。罗隆基对宪政理论的研究,章伯钧对“两院制”的向往以及对“秦始皇加克格勃”的认识,储安平对“党天下”的批评——延续到现在,仍有哲学家张志扬的反思,指出“党天下”乃为“家天下”的延续(见《创伤记忆》,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12月版)……加上党国一体取得的革命斗争成就,仍然以为可以所向披靡:即便是以经济建设导向一个又一个的失败为重大代价,也仍然以当年重点扶植“大寨”样板一样扶植“深圳”特区样板,先后失败后,又扶植了上海“浦东”样板,都是在集全国之力给予政策上的最大倾斜,尤其是后者,而今已付出了巨大的金融代价(众所周知的金融黑洞),而且制造了无数的根本无法抑制的巨大的房地产泡沫!我们究竟还能撑多久?恐怕谁也不知道。我们现在已经非常清楚,没有资本主义的发展,所谓社会主义只能是空中楼阁。没有经济自由,所谓政治民主更是水中花镜中月——市场经济既不姓“资”也不姓“社”,它仅仅只是科学的经济规律。政治民主是人类的政治文明,跟国情无关跟文化无关,它也只是科学的政治规律而已。假如一定要强调说有关,那便是专制的传统了。这一点,党内老人李慎之、任仲夷都有着非常清醒而深刻的认识。假如政治体制、经济体制、法律体制、新闻体制、文化体制等等互相不配套,25年的改革开放所取得的重大成果,我们都清楚随时都有失败的可能。由此等等,市民社会的出现就成了个千呼万唤也出不来的纯粹幻想。尽管我们也非常清楚,一个现代社会想要取得真正的稳定,主要在于中产阶级的发展壮大,然后还得有着一个非常职业化的法律家集团,否则我们的这个社会仍然是要不是大量的顺民要不是大量的刁民,普遍存在着的是满地的子民,却几乎很难找到或见到些个公民,那么法治社会就更是遥遥而不可预期的了。 当然,黑格尔老人是对的:“市民社会”是处于家庭与国家之间的地带…… 非常不幸,我们始终缺乏的就是这么个“中间地带”,也决不允许有这么个“中间地带”存在,而且,更为严峻的是:就连相应自由的个体都成了某种“不安定”的根源,尤其注意思想管制直至言论的限制。在我们日益加速的城市化进程当中,我们看到的是地产过热拉动的水泥、钢筋等原材料的飞涨,然后是广大的农村变成了一片一片的“城市”;汽车业的迅猛发展,拉动了高速公路的猛修与扩建,也一样促发了原材料的涨价。不说那些拆迁、扩建、修高速公路上演了多少腐败事件,紧跟着带来的能源紧缺比如水、电、石油等等尖锐问题,光是愈演愈烈的大面积触犯民权事件,便给真正的发展观抹了多少黑?!除了大量的高楼和满地的高速公路,我们真的进入城市化了吗?我们真的进入工业化了吗?也许,我们真的需要在社会的各个领域转型时期必得付出各种各样的重大代价,但,我们真的是在转型吗或者真的是在往转型的路子上走吗?未必。无论是从思想意识、行为方式、个体心性以及一整套生活方式,均停留在“前现代”(农业文明)阶段,更有诸多的共同体如“道德共同体”、“文化共同体”、“政治共同体”等等自动调节着不同社群,然后共同构成了现代化进程的障碍和绊脚石。我们在一座座崭新的城市里面所见到的只不过是一座又一座的水泥森林与钢筋田野的扩大化了的村落而已。中产阶级们在哪里?据说在城市人口里面已经占有了12%?又据说这个阶层发展到30%至40%,这个社会的稳定就有保障了,那么农村呢?8亿农民怎么算? 是的,市民社会作为一个“外在的国家”,必须由3个部分组成,黑格尔老人也是对的:需求的体系(市场经济)、多元的体系(自愿组织)、司法的体系(警察和司法机构)。可是,非常可惜:除了市场经济我们刚刚起步,其他“社会转型”基本原地不动,谈何多元的体系?以及同业公会?而今的党建工作甚至发展到了一个又一个的具体的私营企业,同业公会如何有存在的理由和合法性?更不要说司法的体系,假如这个司法体系始终不能得以独立,那么警察和司法机构就只能成为统治人民的工具,也就根本无法保证司法的公正了。这也便是贺卫方《运送正义的方式》一书所特别着力的地方,同时也是该书获得最大成功的地方。其原因便在于紧紧地抓住了我们本土的种种现实语境,然后执著无比地探索着我们本土具体法治的种种可能性。而《市民社会理论的研究》一书,可能便是在我们本土的“市民社会”形成可能性的探索中出了比较大的偏差,从而也就明显出现了作为一个颇具良知的知识分子对现实干预的无力感。 这样,邓正来先生建构本土的市民社会,也就同样存在有学理层面上的正确性与现实操作层面上的几乎没有可行性的相当大的反差。比如他在《建构中国的市民社会》一文中写道:“在中国市民社会中,企业家阶层与知识分子是中坚力量,其原因是:企业家是营建、发展和完善市场经济的主要力量;企业家在市场交易活动中依契约规则本能地维护自利的同时能平等地对待他利,从而是平等契约精神的发扬光大者;企业家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深刻地体认到负面自由(免受外部力量侵犯和免遭陷入社会混乱和失序的侵扰)的重要意义,从而是稳定秩序和维护市民社会的主导力量;企业家握有相当的财力和物力,是国家税收的主要承担者,从而是影响国家有关决策的一方利益者;企业家所拥有的经济实力和地位,使他们在组织和资助各种群体、社团和利益集团的活动中,起着主导者的作用,从而是组织市民社会的领导力量。中国的知识分子,一般都具有现代意识和现代化知识;由于社会结构的分化,一部分知识分子转换角色,积极投身于企业家行列,成为引导经济健康发展的中坚力量;而未投入经济活动领域的知识分子,在教育、启蒙、文化建设、研究、理论指导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他们是推进和指导市民社会健康发展的知识和动力源泉。”首先我们应该问的也许是:我们究竟有几个企业家能够自觉而守法地纳税?其次要问的是:我们的几乎所有企业家,恐怕没有一个不明白,假如他(她)想把自己的生意做好做大,务必要跟官场保持绝对必要而且必须密切的关系,否则寸步难行!接着要问的是:既然把方方面面的关系处理好了,生意做顺了做大了,谁还去操心什么“市民社会”?“市民社会”能帮我做好生意吗?除非在人大、政协给我挂个荣誉衔,那才叫风光!“知识分子”又如何?大多是一些无皮之毛罢了:他们是依附在各种各样的皮上的毛,既不可能有自由之思想,更不会有独立之精神,基本就是一拨又一拨的无思无我无聊无行无脊梁骨的大多数以文为生之人(文人),他们的“现代意识和现代化知识”是用来获取利益功名的,顶多也就是一块又一块的敲门砖而已,否则: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平心而论,包括邓正来先生在内,早已有一批政治学者、经济学者、法学学者以及文化学者确确实实在起着“教育、启蒙、文化建设、研究、理论指导”方面的作用,但说实话:其影响实在有限。也是包括邓正来先生在内,无非就是沿袭霍布斯、洛克、卢梭、康德乃至哈耶克、布坎南……等等理论,无非就是政府必须是有限的政府、必须有效制衡政府权力、政府权力应该受到人民的监督,等等。实际上只有一句话:哪一天我们的“政治”一词在本土语境当中不再是统治术,而是人人可以参与的“城邦事务”,那一天我们才可以谈论政府权力如何应该受到监督之类。那么,最起码的一条:我们自己必须做到人人都能自觉纳税。然后我们才有理由说:你们公共管理人员花的都是我们纳税人的钱,你们当然应该受到纳税人的监督。问题还在于:我们很多时候纳税不是出于守法,你交得交不交也得交!这“纳税人”就更说不明白了。还有,被纳去的那么多钱你根本就不知道用到了哪里去,你又有什么理由让纳税人守法?等等。这里面的无数的潜规则还不知道要付出多少的成本计算(这一点,吴思的《潜规则》有着非常精彩的研究,有兴趣的读者可参阅《中评网•吴思专栏》)。然后才可望能有着个开放的舆论环境,然后才能谈“市民社会”的发生与萌芽,否则,就只能是空中楼阁,乃至雾中看花的海市蜃楼了。 在同一篇文章中,邓正来先生主张中国市民社会建构的“两个阶段论”无疑也是正确的,但是现实情形也一样是行不通的:什么“市民社会的建构还通过自愿团体、结社等各种自治组织加以实现”,任何社团没有经过民政部登记就属非法,经过登记了就将时时处在被严密组织和监控之下,又该如何“自治”?!“中国现代化的终极目标之一乃是要实现政治民主化,然而所谓的‘政治民主’没有市民社会作为其基石,没有以多元利益组织为基础的公众参与作为其结构性安排之一,是不可能实现的。”完全正确:正确就正确在不可能实现。 这一点,党内老人任仲夷可谓看得清看得准:改革开放25年了,政治体制改革几乎没有多少进步。政治体制改革必须跟经济体制改革同步进行,否则就要积累下崩溃的基础。(见《世纪中国》2004年6月A期“公共平台”题为《任仲夷纵论25年改革》文) 因此,邓正来先生的所谓“上下互动”说基本缺乏现实依据,虽然在该书中他也作了一些个案调查和个案分析,比如对北京的3家民营书店进行的调查与分析(见《市民社会与国家知识治理制度的重构》)。实际上,民营书店主要经营的是图书生意,而并非主要出版图书,对图书市场根本就构不成任何影响。要说对图书市场构成真正影响的,倒是那些处于半地下状态的买卖书号经营图书的书商们,确实曾一拨又一拨地对图书市场构成了冲击,比如“草原部落”贺雄飞等人便是如此。也因此,邓正来先生出于对历史经验的一段总结才显得无比正确:“政治变革导致传统权威的合法性危机,进而引发社会结构的解体和普遍的失范,作为对这种失序状态的回应,政治结构往往向传统回归,而这又使政治结构的转型胎死腹中。这种历史上出现的两极徘徊在当代则演变为‘一放就乱,一乱就统,一统就死’的恶性循环。”(《国家与市民社会》) 君不见而今又有不少人在那重弹“革命”的老调了?声称“自由、自由,多少罪恶假汝之名”等等,什么法治,那还不是“资产阶级法权”吗?统统应该砸烂!更有研究宪政理论的某个年轻学人,直指章诒和女士的“小资情调”:什么吃一道菜要撤换几趟碟子,什么豆腐乳品种不同要分多少个盒子装,什么一个星期要换一条毛巾,津津乐道,不厌其烦!还有罗隆基的权力欲,等等,难道这些是我们应该加以欢迎的吗?看看这些论调,不知不觉时光又得倒退几十年:难道那种所谓“不怕脏、不怕臭”的劳动人民本色,真的是我们应该坚决保持的吗?难道时至今日我们背负着“中国人脏、臭,不文明、不礼貌”的骂名,真的是让我们感到很光彩吗?罗隆基身上的毛病确实多,但权力欲显然不应该受到指责,我们现在研究宪政理论,难道不就是为了促使能够正确地行使公权力吗?问题显然不在于权力欲,而在于“公权力”如何行使!就像任仲夷老人说的那样:市场经济既不姓社也不姓资,政治民主也既不姓社也不姓资。那么,权力欲当然也既不姓社也不姓资。假如我们一定要说无产阶级比资产阶级高级,那么我们最好还是先把低级的优点统统掌握了,再来指责人家的低级还来得及!据说,培养一个贵族需要一个百年,而我们无产阶级不用培养,一个个天生的就是“革命家”的料子。因此,我们合该受穷,共同贫困是大家的共同理想,我们干嘛要发展?我们只需众志成城,我们就能打败一切帝国主义:一切帝国主义和反动派都是纸老虎!君不见,我们有多少“志士仁人”早就在说“中国人说不!”,而今仍在豪气冲天地继续豪言壮语着:灭了它小日本!等等。胡适之先生当年早就犀利而深刻地指出过:标语口号,就是中国人的“名教”! 从这个意义上说,我又十分敬佩“正来学堂”的知识信仰的种种主张(见《世纪中国》2004年7月A期“世纪周刊”题为《以学术为本共建一流学堂》文)。西方的知识信仰源远流长,不算柏拉图的“学园”,就是“经院哲学”以及自由主义哲学传统至今也有一千零几百年的历史,其不为任何世俗政权服务,只为教会提供神学研究和哲学研究,尽管为神权服务曾一度也成了“神学的婢女”,乃至黑暗的中世纪也有诸如神权受到威胁而烧死布鲁诺的残酷血腥事件,随着文艺复兴古希腊理性精神得以复活,之后,“两希”传统相互斗争而又共同发展,到了早期市民社会形成,种种研究的目的也是既面向神职人员同时更是面向整个社会服务的,这样的信仰才会得以长期极其稳定地保留下来。“正来学堂”的知识信仰,不知将建立在怎样的基础之上?且不说我们自孔子以降,两千多年来教育均是为政治(统治)服务,而且我们更是在前面刚刚过去的半个世纪中惨痛地经历了知识分子被集体改造直至被肉体消灭的历史(章诒和的文本还只是提供了其中的一个最重要的部分),而今我们的大多数知识人是否真的就意识到了知识独立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了,是否跟西方经过一切知识成为神学的婢女阶段之后,逐步意识到知识独立的重要性那样,终于建构起为知识而知识的信仰?!也就是说,假如我们既不能有效地建立起崭新的知识制度和知识传统,也不可能得到“市民社会”的切实有效的支持,那么,我们的知识信仰又该从何谈起呢? 在这一点上,我们真应该好好地学习一下贺卫方:在学习了足够的西方理论之后,我们显然应该足够地重视本土经验事实,有了足够的经验训练之后,如何保证能够有效地切入我们本土的现实语境,并随时葆有批判的力度和建构的可行性,然后才可望形成我们新的传统和制度以及形成新的制度环境。知识信仰的问题也一样,假如我们不能促成“教育为社会服务”,而仍然停留在“教育为政治服务”的老传统上,那么,整个社会体制和意识的不支持,最终导致知识信仰的确立的可能性就等于零。充其量也就只能像王道政治提倡者蒋庆先生那样,提前退休到哪个穷乡僻壤去办“书院”“精舍”等等,或者更彻底的去处便是到哪个山洞里去:悟道。如果没有市民社会的形成,如果我们大家对公共空间的事情都不热心,更对公共领域的一切讳莫如深,然后有了一点学问就要去获取利益功名,而不是为市民社会服务,为全社会的发展服务,那么:“教授”,原本一个多么尊荣的称谓,而今堕落成为跟一个“副处级”干部相提并论的狗屎,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因此,对“市民社会”的研究和推动,当然不是做得太多,而是做得太少。本来文化研究领域,“市民社会”是个无比重大而又切身无比的摆在众多学人面前的严肃而严峻的课题,可是真正涉及研究的除了法学学者邓正来先生以及一些政治学者和经济学者外,文化研究领域几乎无人涉及,然后又要振振有词地奢谈“中国问题研究”,这真是中国人文学界的巨大的自我讽刺和悲哀,其精神的萎琐程度以及侏儒行径,却又无不时时让人感到可怜! 对于“市民社会”研究,依笔者之见,显然应该充分强调“极度语境化”,而绝不能仅仅是强调学理。那么,章诒和女士的《往事并不如烟》和贺卫方先生提供的《运送正义的方式》文本,其全方位立体再现的政治语境和文化语境,不仅在历史的维度上为我们提供着结晶意义上的参照和借鉴作用,而且在现实的维度上,更是我们随时随地地感受着的种种约束和限制,也就是说,我们必得从历史出发以认清我们当下的自身,然后在当下获得与历史的联系并获得可能的新的历史意义。我们也只有在这种种具体而现实的语境之中,做出切实有效的研究和批判,然后找出“市民社会”发生的起码条件与可能,而不是从个人理念出发,并充分地认识到我们每个人的知识与经验的局限性,那么,我们的“文化研究”企图干预现实,才会有起码的现实性和可能性。否则,我们的研究无望,我们的知识无望,我们的研究和知识得到全社会的支持更是无望。 那么,我们最好还是能够试着运用贺卫方先生所说的那个方法:“在路灯底下找钥匙”。尽管路灯很愁惨,但那里毕竟有光。 理性之光——在越来越多的众学者和公共知识分子的共同努力下,我想终将会照耀在我们这块古老的大地上的。我相信。
——2004年7月9日稿毕,13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