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关于“美文”和本质主义
——读邓正来《警惕一种表达方式上的本质主义》
吴励生
本网首发


从根本上说,我们中国人是厌恶“思想”的,或者准确说是不准起码也不喜欢别人“思想”的。即便是有喜欢“思想”的,也是从来就喜欢设计出一套啥个东东让老百姓来遵守。特别滑稽而且可怕的是,其对身体和思维的型构力量惊人:他们自己不知不觉的就会把被型构出的自己的那一套,拿来衡量其他个人的思想,甚至是真正有个性的思想,更不会明白真正的思想常常是对思想的思想,也即怀疑和批判的思想,当然也就无法明白他们用来衡量的实际上是被型构出来的身体和思维,恰恰需要怀疑和批判。从源头上说,我们的文化传统是不喜欢个性的,从人对待自然的关系上,我们一开始就跟西方南辕北辙,人家一开始就置于冲突关系之中,所以就强调要征服自然,让自然的世界改造成为人的存在的世界,至于海德格尔说的技术导致的人的非本真状态,那是后来的事儿——我们呢,一开始就强调跟自然的和谐关系,天人合一也好,圆融、乐感也好,这种自然秩序也就同时被比喻为社会秩序,尽管历代统治者大多为儒表法里,但和谐是肯定要讲的,就像自然界那样和谐,也尽管这种和谐在社会秩序和生活秩序当中从来没有存在过。因此,一方面我们确确实实造就了大肆铺排自然之美以应和老庄的自然之道的辉煌的古典艺术,包括山水画以及诗歌和散文,也即邓正来称之为“美文”的东西;另一方面,儒道互补又是我们的生存秩序的一体两面,一面是“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另一面是官场黑暗并由种种潜规则导致的必然腐败,知识分子的壮志难酬是注定的命运,别无他途,顺脚一滑就滑到大自然上去了,所谓“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所谓“万物皆备于我”以及“物我两忘”的忘情于山水,所谓“大隐隐于朝”以及所谓“返身是诚”,等等等等,不一而足。说到底,是无我,是无思,自然也就无个性,也就必然无行、无耻。所以我们的文人们常常写得一手美文,但那仅仅是在文章里,在行动中你是很难看到的。这也就是邓正来所说的“忽视理论问题”的根本原因。假如你一定要表现出对“理论问题”的思考,那人家不用“美文”的标准你又要人家用什么标准?因为特别糟糕的是,思想是个性的体现,你几乎很难让一个毫无个性的人可能具备有思想。问题在于,我们也不是说从来缺乏有个性的人,其实即便是辉煌的我国古典文学中特具创造性的艺术家也常常是颇具个性的,但任何一个特具个性的人在我们这块土地上都不会有好下场。来自四面八方的早已被型构出来的文化性格和个体心性,用易中天的话说是“中国人要求大家都一样”(《劝君免谈陈寅恪》),假如你一定要不一样,那你就得时时担心可能会处于一种“无物之阵”的文化围剿之中。更何况,思想的特质便是怀疑与批判,如果既无法真正地怀疑又不能有效地批判,我们的知识和思想就不能不常常处于“襁褓”之中了。
我们只要稍稍了解一下西方的思想史或者哲学史,我们就能发现人家的知识大厦便是在学术共同体中的彼此怀疑和批判中慢慢建成的。尽管看上去表面上似乎也一片硝烟,知识的战场也留下了一堆一堆的骷髅头,但是,便是这一堆又一堆美丽的骷髅头焕发出了无比灿烂的光芒。这里的关键显然在于,有效的知识积累。出于我们的文人天性,也出于我们的文化传统,尤其是出于我们文学的国度,我们的文学人总是以自己的天赋和悟性而自负于世的,我们是从来不懂得应该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的。即便是所谓创造性,也是要从零做起,动辄独创,吞云吐雾、刀枪不入,或者“老婆是别人的好,文章还是自己的好”。殊不知,即便是文学创作,也一样离不开审美经验的积累。一如孙绍振教授所言:“近体诗从南朝沈约开始讲究平平仄仄,到盛唐写出成熟的作品来,前后经历了400年左右时间。小说从魏晋志怪、《世说新语》的片断性,到唐宋传奇的完整情节,再到宋元话本、《水浒传》、直到《红楼梦》,人物性格和环境发生密切的关系,经历了一千多年。”(《文学性讲演录?自序》)创造也得有创造的根据,这个根据便存在于形成审美规范的具体文学经典当中。只有极少数的天才才能突破旧有的规范然后建立崭新的规范,但也必须在审美经验积累到足够成熟的情况下。知识的事情也一样,一如邓正来先生所言的两项“知识铁律”:经典以及由经典构成的学术传统和有关知识限度与批判的关系。(《小路上的思与语?寂寞的欢愉》)那么,二而一的问题,无论是文学还是学术发展,特别需要的便是自由的生长环境,既特别需要个体创造的自由也特别需要个体创造的根据:积累。因此,无论是传统上的思想管制还是现代意义上的知识规划,无疑都是对积累和创造的巨大反动。而由那种种“管制”和“规划”所型构出来的身体和“知识”,则更是对积累和创造自由的可怕威胁。就如“美文”并非就是文学一样,我们已经非常清楚,假如没有足够多的个体愿意单独地对我们的社会进行有效的研究,并把自己的研究成果纳入学术共同体的监督和检测之中,以共同推动学术进步,所谓学术繁荣云云只能是痴人说梦。也如必须让文学回归文学本身,给个体创造以起码的合法性,学术应该回到学术本身,给个体思想以起码的自由——那么,学术共同体的真正产生才得以可能。真正的学术发展必得在个体研究的有效性上进行共同的质疑和批判——既对经典进行质疑更对同行进行批判的基础上(就像西方的那些学术大师们以往和现在一直所作的那样),我们的现代意义上的知识大厦才真正可能建成。
否则,我们的知识引进运动愈演愈烈,一派学术搬运、学术消费、学术会展乃至“后现代”学术狂欢的“繁荣”景象,就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因为我们既缺乏知识追求的兴趣,更缺乏知识独立、思想自由以保证学术进步的起码机制,学术共同体基本就缺乏诞生的制度基础,根本不能发挥出共同监督并互相检测的应有学术功能和可能,低水平重复还是算好的了,更可怕的就是那些搬运来的以转述代翻译的大面积的学术垃圾了。所有这些,邓正来对中国的社会科学自主性问题的持久性反思和批判,已经足够深入的了,因此无须赘述。这里需要特别讨论的是邓正来严肃指出的那样一种“表达方式上的本质主义”。(《警惕一种表达方式上的本质主义》,见《正来学堂》网站)
在我看来,这种“本质主义”的说法在我们的特有语境当中可能容易产生混淆,就如同“形而上学”的说法在我们本土一直被莫名其妙地混淆着一样。从根本上说,我们本土的语言传统和学术传统中,有没有形而上学的东西存在过?恐怕没有。那我们为什么一直要反对形而上学呢?这显然是跟引进了马列主义的思想理论有关,因为马列主义是反对形而上学的,所以我们就要不厌其烦而且大张旗鼓地反对形而上学了,更因为马列主义已经上升为了我们的意识形态,谁又敢说不能或者不可以反对形而上学的?哪怕他们曾经动员了全国的力量反对形而上学,君不见他们越是起劲地批判所谓形而上学,全国人民却越是心明眼亮那种从概念到概念本身的东西才是真正的“形而上学”,老百姓只知道自己的肚子才是真正的“形而下学”。然而,他们的那些“形而上学”恰恰是对真正的形而上学的巨大歪曲。形而上学来自人家的逻各斯传统,是智慧的汇聚,是逻辑的发展,是种种知识类型的孕育,我们不要这个东西,我们还要猛力批判它——批判我们从来就子虚乌有的东西?我们的知识源头一开始便是光预设不追问,比如“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连老子也不知道那是个什么东西,暂且名之曰:道。然后就无类比附上了,比如自然如何如何,人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等等,讲的是“道”的理,叫道理(现在还这么讲)。然后两千多年下来,谁也没有想着应该对“道”如何做出论证,就一直让它神秘地存在着,似乎越是神秘才越能体现博大精深似的。所以邓正来反反复复地跟人家强调这样那样的知识类型,比如哈贝马斯曾经如何归类说诸如实证的知识类型、阐释的知识类型、批判的知识类型……等等,我们实际上用不着,就看对我们是否实用罢,如果不实用,那知识类型又有什么用呢?
因此就像把“形而上学”拿来搁在我们的语境中一样,“本质主义”一说也将显得尴尬。所谓本质主义跟形而上学有极大关系,如果没有形而上学的“二元对立”,又哪来的本质主义呢?如同上述,我们的知识源头那里是否存在过“二元对立”呢?我看名有实无。比如道家学说中的“有”与“无”,它们真正对立过吗?又比如“阴”与“阳”对立过吗?它们转化的功夫实在是太快了,“有”转瞬即可变成“无”,“无”也可立马转换成“有”,“一”刚刚生了“二”,就马上“生三”、“生万物”了;阴阳的转化就更神了,还能转化成为“五行”,“五行”还能相生相克呢。美之名曰“朴素的辩证法”也。尽管稍有西方哲学常识的人就清楚,黑格尔的辩证法实际上也便是企图用来消解二元可能的对立的,更不用说黑格尔之后有众多的哲学家和哲学派别对“二元对立”的不满意而想出了种种消解办法,比如尼采、杜威以及逻辑实证主义和逻辑经验主义、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梅洛-庞蒂以及最后的集大成者的解构主义哲学家们了。比如德里达为了解构形而上学,消解“二元论”的等级制,实在是“游戏”得太辛苦。我们就不这样,我们的变通功夫好极了——比如,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之类,后者对前者均能起反作用,可一到了现实关系里面到了实践的层面上去,什么决定作用也起不了什么反作用也都化为乌有,只有权力说了算,在权力面前它们都可以变通都能互相转化掉了。因此,所谓辩证法在我们的伟人们那里常常就是雷霆万钧的诡辩术,再不济在“学术界”里也可以跟变魔术似的成为变通之术,说到底,就是一元论压倒一切的平面的“和谐”而已。
从这个意义上说,邓正来把那些无理或者善意要求他的思想表达通俗化的做法统称为“一种表达方式上的本质主义”,窃以为对那些提出要求者来说未免有点奢侈,有的甚至还真有点抬举了。尽管我们清楚,所谓现代主义也罢,后现代主义也罢,就像邓正来先生所曾指出过的那样,不是先后进入中国本土而是同时间进入的。尤其是审美主义现代性和理性主义现代性同时进入本土并且它们本身之间问题意识的矛盾和冲突也一股脑同时进入的时候,我们的逻辑认知更是出现了一团乱麻,比如,现代主义也罢后现代主义也好,我们的文学和理论基本便是处于一种搬运和狂欢的状态,所谓学术前沿一度基本就是争夺话语权的运动,却并不真正关注我们本土的现代性或者后现代性究竟是否已经发生——哪怕已经真的发生,也未必有关他们的宏旨,该无聊仍无聊该无稽仍无稽该无行仍无行,也即:个体心性并无大的改变。因此,即便是审美主义现代性与理性主义现代性本身存在有巨大冲突,我们也仍然只有寄希望于启蒙,或者就像李慎之先生所曾深刻指出的那样,我们必须重新回到启蒙。可问题在于,就跟形而上学在我们本土的尴尬情况一样,所谓文艺复兴、启蒙运动、工业革命等等,在我们所谓的土地革命、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以及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直至改革开放形成的本土语境中,也多少有点风马牛不相及。尽管跟上个世纪中期的第三世界民族解放运动有着某种遥相呼应的影子,但始终沿袭的还是我们几千年不变的官家主义传统以及农民起义传统,直到眼下仍然如此。因此,当下秦晖先生仍然在强调的所谓“在继续启蒙之中反思启蒙”(见《中国学术论坛》网站),读来不禁让人悲从中来:所谓“群己权界”论,当年严复翻译自穆勒(即密尔《论自由》),距今差不多百年了,公权力也好,私权利也罢,在我们中国始终就是一笔糊涂账,并且无论是从历史上看还是从现实实践上看,似乎没有多少人真的有希望把它们彻底弄清楚的倾向。尽管自由(个人)主义也好,社会主义也好,也许真的就是人类的两种制度安排罢,但是我们为什么不能放弃种种主义的诉求,为什么不能直面我们的现实问题?就像杨小凯先生用他生命体验的深刻力量论证了中国的切身问题是根本无法做到“共和”,而不是什么所谓“民主”,无论是谁当权,权力都必须受到有效而严格的限制和监督。民主是法制的结果,而不是相反。如果这个根本问题不得解决,社会主义的人民当家作主也好,自由主义的“群己权界”也好,根本就都是无源之水。在我们这块历来官家主义盛行的土地上,实际上什么样的主义也都救不了我们。即便是一时救出了,我们的历史也是要循环下去的,就像当年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批判腐败的国民党当局一样,诸多用来批判现在的腐败的官家资本主义,其用语和精神指向均如出一辙。中国,中国法学向何处去?邓正来刚刚发出不久的强力追问就不能不说是适逢其时,而且不能不说确确实实是在呼唤着一种对于我们来说极其重要的“时刻”。
遗憾的是,《中国法学向何处去》由《政法论坛》发表至今一年多以来,始终未见到邓先生所认真进行的知识批判的相关重要学者的回应或者反批判,窃以为这对学术共同体的互相质疑和检测以推动学术进步来说,是个巨大的损失。尽管我们见到全国各地有不少年轻的学人包括邓先生的学生在内,给了《中国法学向何处去》十分认真的关注和批评,他们的文章眼下也已集结为《分析与批评:学术传承的方式》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其无疑在学术传承方面为我们的学术界再次做出了具体而有效的推动和贡献,但恕我直言,这对整个学术的提升来说只是一个主要的方面,而不是最为重要的方面。比如,在每个具体的学者单独面对我们的社会进行有效研究之后,互相的质疑和批判抑或检测,才是知识积累的起码前提,也才是学术共同体共同推动学术发展的必要基础。由于我们长期以来囿于规划知识体制的局限,早已习惯了“为贡献而贡献”的“主流”或者“谋士”地位,对知识本身的批判与追究不仅可能会捉襟见肘,而且可能还会深怕丢了“面子”或者“地位”,从而让真正的批判和质疑付诸阙如。我们看到,人家仅仅是为了一个研究对象的追究——比如:哲学研究对象的追究,就发展出了现象学运动、分析哲学、语言哲学以及科学哲学等等,缺失了批判和怀疑精神,我们的学术积累将难乎其难,所谓学术共同体的存在难说又是另一拉帮结派的码头或变种,那就不仅仅是对我们自己最大的讽刺,而且更是学术事业的大不幸了!更为遗憾的是,出于学术共同体之外、知识领域之外、精神领域之外的“大批判”却又相当“热闹”,这只能说是我们的知识始终不能得以独立的另一重大不幸,因为知识不独立,其批判除了不依据知识之外任何东西又都可以拿来当作依据,于是乎胡搅蛮缠者有之,指鹿为马者有之,站着说话不腰疼者更有之。比如称邓正来是凡不符合他的“法律理想图景”者皆曰“否”,谁也不知道邓正来的“法律理想图景”是什么东西,甚至连邓正来自己也不知道等等,显然就是有意在歪曲邓正来的学术形象,却根本无视邓正来的“真诚地邀请读者能够从这样一些基本问题的思考出发,进入本书对中国法学具体问题的讨论,并对这些讨论以及由这些讨论进一步开放出来的问题进行反思和批判”。对“提出‘根据中国’,就是要在反思基础上,打破由现代化理论而衍生的现代化范式的支配,在中国法学的领域中,甚或在中国社会科学的领域中,对关于中国人究竟应当生活在何种性质的社会秩序之中这个重大的问题进行思考和发言”等等毫无兴趣,(其是何动机我们无需揣测)其唯一的兴趣显然在于对邓正来进行批判的那种“大批判”。既然对“反思和批判”没有兴趣,也基本缺失应有的能力,自然就要求一种毫无思想的大众化的表达方式——既然是不思的,就是缺乏起码的逻辑认知的,当然也就必然是缺乏个性的,也就顺理成章地对特别具有个性的思想表达方式无法理解,更无法接受了。
要我说,其症结是就如同财产权不能在经济领域获得基石的地位一样,知识也始终无法在知识领域获得基石的地位,其是官家主义盛行的必然恶果。学术共同体名存实无,根本无法起到自身调节和监督的作用,就如同经济改革到如今惹得民怨沸腾,无聊文人的大行其道也只能是我们必得承受的一种无奈现实罢了。但无论如何其跟“一种表达方式上的本质主义”显然是有着较大的距离的,毋宁说是强求压制成一种无须思想或者思想可恶的“平面的表达方式”罢了。当然,并不是说“表达方式上的本质主义”在我们本土不存在,一如邓正来所言:“众所周知,在学术研究或认识和解释某个问题、某种现象或某一事件的时候,存在着一种认为‘我们只要找到它的本质,我们就可以一劳永逸地解决这个问题、彻底解释某种现象或某一事件’的基本倾向,而这种倾向就是我所认为的那种认为每种现象都有一种唯一规定性的本质主义。在我看来,本质主义的思维方式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它不仅把问题简单化,而且在意识形态配合的情况下更趋于在学术研究乃至认识方面实施一元化专制。”实际上,从上个世纪上半叶我们大面积引进欧陆理性以来,尤其是黑格尔、马克思的历史理性主义以来,一种必然性的知识不仅左右着意识形态,而且由于我们自身的意识形态垄断的原因,以至渗透于日常意识形态的方方面面,我们的思维和身体早已被强力型构而不自知,几乎把所有的或然性知识统统枪毙掉,更不用说有任何讨论问题的兴趣与可能。至于个体的偶在性则由于缺乏合法性,随时随地都处于被剪除的境地。因此我们需要特别警惕的除了自觉不自觉的“一元化专制”思维之外,尤其需要警惕无聊的文人心性与上述“平面的表达方式”合谋合流,从而恶性泛滥。至于那些善良地向邓正来进言建议表达方式问题的师友和学生,我借此愿意也非常善意地建议:我们自己最好也能够学会思想。因为思想并不仅仅跟知识有关,跟逻辑能力有关,也跟激情有关也即跟个性有关——具备有怎样的激情和个性,也就可能具备有怎样的表达方式。尤其是在当今这个社会的方方面面不断地激发思的时代我们自己首先还是应该学会思,我们的激情也一样会情不自禁迸发出来,我们自己的个性也就可能得到淋漓尽致的表现。然后我们才会有基本的条件以深入他人思想的可能,然后也才有资格对思想本身进行思想以及质疑和批判的可能。这一点,我本人还愿意以我自己曾经凭着一时的理论直觉和冲动抓其邓正来一点不计人家其余地批评了其市民社会理论研究为例(见拙作《关于当下三个知识分子文本的综合批评》,载《中国政法大学人文论坛》第2辑),说明我自己的表达方式有误,而并非我真的就弄懂了邓正来先生的深邃思想,假如我能够在今后的对邓正来的解读和知识批判当中,对其思想有着比较深入的理解和把握,就不仅仅是对邓正来的思想和个性乃至表达方式的尊重,更是对我自己为人为文的一种真正切实的尊重和负责。眼下的我仍然在努力,并愿以此与同道们共勉。

——2006年6月29日于福建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