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
“现代中国宪政研究”学术讨论会
Conference on ConstitMUonαlism in Modern and Contemporary China
Sydney,Australia,January 16-18,2003
联邦主义在中国的三次浪潮
吴稼祥
宪政论衡论坛
一,最后一轮播种联邦制的时机
了解一下革命家和改革家在行为方式上的差别是有趣的。革命家和改革家也有共同之点,他们都要掩藏自己行为的真正目的。但二者掩藏的方式不同:革命家,比如毛泽东,倾向于将达到目的的手段理想化,所谓社会主义革命,本来就是他夺取并巩固权力的手段,被他理想化为有待实现的人间天堂;改革家,比如邓小平,则倾向于将要实现的目的手段化,他改革的目标,本来就是要在中国搞市场经济,你也可以说,就是要搞资本主义,但他却要告诉你,改革是手段,市场经济也是手段,目的是更好地建设社会主义。
1,邓小平改革的理想价值
革命家将手段理想化,是唯恐天下不乱,是要制造革命对象,要煽动人们为了实现他们自己的“理想”来创造革命家想要的手段,把为自己谋取权力,说成是“替天行道”。改革家将理想手段化,是生怕社会动荡,他要减少改革的阻力,让人们在不知不觉中改天换日。不了解革命家和改革家这种行为方式差别的人,容易产生错觉,以为改革家们都是些机会主义者或实用主义者,他们胸无蓝图,得过且过。其实,很多革命家是真正的机会主义者,而不少改革家却是骨子里的理想主义者。
邓小平的分权化改革和“一国两制”的政治设计,作为一种联邦化措施,他只从手段的意义上强调它们的价值。他说前者可以调动基层的积极性,可以搞活经济;后者可以解决香港回归问题,甚至可以为国际社会解决领土争端提供一个可资借鉴的成功范例。
被他掩藏起来的是这些改革措施在政治理想方面的价值,这些价值就是自由、平等和权威的价值,以及民族自治和国家统一的价值。因此,联邦主义有两种,一种是作为手段的联邦主义,另一种是作为目的的联邦主义。
2,最大制度空间
顾名思义,手段联邦主义是解决问题的制度安排。根据已有的研究,有三类紧迫性和重要性不同的问题。一类是紧迫性高于重要性的当下政治经济问题,比如财政金融问题,农民负担问题,贪污腐败问题,等等;另一类是重要性高于紧迫性的问题,比如民主体制在多民族大国如何驱动的问题,如何保障民主制度不退化为僭主政治问题,等等;还有一类是既重要又紧迫的问题,比如两岸统独问题,西藏去留问题等。
紧迫的是政策性问题,重要的是体制性问题。解决政策性问题,着眼点是当下功利;解决体制性问题,已经触及到了政治价值。邓小平的“一国两制”设计,是一种手段联邦主义,目的是解决香港的历史遗留问题,这是一个既紧迫又重要的问题。说它紧迫,是因为解决问题的时间不容拖延;说它重要,是因为它兼顾了国际和平、香港自由和中国统一这三种重要政治价值。
目的联邦主义,是作为价值体系的联邦主义。上一章已经提到,现代民主制度是平衡权威、自由和平等三种政治价值的体制性成果,而现代联邦制度,则是在保障这三种价值不流失的前提下,进一步综合国家统一的价值。或许可以说,联邦主义制度是迄今我们所知道的最大的政治制度空间,它可以容纳人类所追求的各种政治价值,除了权威、自由、平等和统一的价值外,当它用于调节国内政府和民族间冲突时,它能体现政治稳定价值;当它用于统合地缘国家关系时,它实现的是国际和平价值。
3,联邦制成长的土壤与气候
到目前为此,本书只论证了一个题目,即联邦主义是个好东西。世界上好东西很多,并非都能得到。要商店里的好东西,需要货币;要闺阁里的好颜色,需要爱与被爱的能力。联邦主义好,但中国有实现它的条件与途径么?或者说,中国当前有实行联邦主义政治体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但有实现它的可能性么?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简要考察中国国家体制的历史和现状,中国国家体制发展的长期趋势;其次要考察联邦主义思想和实践在中国的遭遇及其原因;最后要阐明,有没有出现某种新的因素,它有没有重新修建宽阔的跑道,使联邦主义的大型飞机可以在中国安全着陆。
成熟的制度就象成熟的庄稼一样,土壤和气候条件非常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播种”的时机。播早了,不是夭折,就是难以成熟。瑞士是迄今所知道的在世界上最早“播种”联邦主义制度的国家(1291年),但直到1848年以前,它不能成熟为现代联邦主义制度,其发育期长达650年。而美国的联邦主义制度于1789年落地,便和这个年轻的国家一起成长,很快就成长为世界上最成熟最完善的现代联邦制度。
这两个案例或许可以用来说明,伴随人类一道成长的,是它的制度文明。制度文明的成长,也有个从“野生”到“农业”的进化过程。在古代,因为各种条件的凑巧,人类偶然可以“采集”到好的制度“浆果”。但到了今天,在“生态农业”条件下,制度对环境的依赖性下降,其存活力大大提高,成熟期也大为缩短。
幸运的是,中国幸存到联邦主义制度已经在全世界完全成熟的时代。我们可能是最早发明联邦主义制度的民族之一(春秋时期),但肯定是最晚受惠于它的民族之一。但愿我们不会错过最后一轮播种它的时机。
二,第一次浪潮:中国历史上的君主联邦制
昨晨从合肥乘特快列车返京。快进北京时,看见一列卧伏在辅道上的军用列车,裹着草绿色的迷彩伪装。伪装不了的是一尊尊大炮的坚挺轮廓,十分男性地指着天空。不知道这列军车是在正常的军事调动中,还是在奔赴福建前线或新疆边境的途中,去对峙台独势力或威服疆独分子。
1,江泽民先生的怪论
考虑到这天正是6月4日,国家的忌日,也不排除它正在执行某项使命,防止政府被颠覆。自从13年前的这一天开始,政府就一直象一个骑在驴背上的孩子,总有一种怕被颠覆下来的不安全感,所以要军队扶着。
脑子里正在想着这本书的下一节,觉得该回顾中国国家体制的历史了,可一直找不到入手的亮点。写散文体裁的书,不是写教科书,读者没有要考试的压力,书写得象根鸡肋,谁不唾之为快?正犯愁呢,亮点来了,就是这列军车。军队,或者说军事力量,在中国国家体制的变革史上,是一位萧何,成也是它,败也是它。
江泽民先生去年接受美国著名电视节目主持人华莱士先生采访,纵论天下大事,谈锋甚健,有不少独特见解。在我看来,最独特的,还是他试图排除用联邦制的方式来解决统一问题的可能性,他的论据是,这不符合中国国情。这里有两个问题,第一,就国家体制而言,中国的国情是什么?如果说,联邦主义体制不符合中国国情,是否暗示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才是中国国情?第二,是不是中国历史上没有过的国家体制,就不符合中国国情,从而不能考虑实行?如果这个论点是对的,那么,邓小平的构想和“一国两制”的实践都错了。这且按下不表。
2,分封制与天下共治
其实,中国历史上的国家体制从来都不是单一制的,它一直在分封制(即贵族共治制)和郡县制(即君主集权制)之间摇摆。西周和春秋时期,主要是分封制;在秦统一中国后,主旋律是郡县制,但分封制的因素依然存在,在某些历史阶段,还可能占主导地位。郡县制和分封制并存,是中国国家体制史的一大特色,它一直延续到清朝。清初吴三桂、尚可存和耿精忠三藩,割据西南,和清廷分
庭抗礼。等到康熙皇帝平定三藩之乱后,清朝的国家体制才向郡县制更多地偏移。
分封制也称“封建制”。根据史学家钱穆的观点,“封建制度起于周代”(《国史大纲》),这是可信的。所谓分封制,就是征服了天下的君王,将被征服的疆土和居民划分给自己的直系亲属或有战功的功臣,甚至被征服的前朝贵族治理的一种制度,比如周武王就封了纣的儿子,周公还将宋地封给殷的王族。
这种制度,可以单独履行国家政权的组织职能,这被称为分封单一制,比如春秋时期;也可以叠加在郡县制上,成为郡县-分封复合制。某些史书将秦统一中国后的主导制度称为“封建专制主义”,说的是同样的意思。
从政治哲学的角度如何理解分封制呢?在分封制下,有两个主要角色:分封者与受封者。分封者是君王,但不是专制君王,而是“天下共主”;受封者是臣下,但不是奴仆式的臣下,而是自治诸侯。这种体制背后的政治哲学是“共享政治”和“兼制天下”的思想。所以荀子说:“周公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五十三人。”在七十一国里,不仅有非同姓的诸侯,还有原来的敌人殷商的后裔。这里的“兼制”,恰好与“专制”相对。“专制”是主权垄断,“兼制”则是主权分享,主权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分享。
3,古典联邦制的两种形式
这里涉及到几种联邦制的区分。联邦制是主权在不同政府间(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分享的一种政治制度。主权性质不同,联邦制在表现形式上就有差别。主权在君,主权分享的形式是自上而下地分割,这就是分封制,可以称之为“君主联邦制”,这是一种古典联邦主义体制。
主权在贵族,通过契约结成联盟,但不设中央政府,这也是一种古典联邦制,可以称为贵族联邦制。中国的春秋五霸政治,和瑞士1291的联盟体制,就是这种古典贵族联邦制。这种联邦制在小的区域比大的区域容易存活。它在瑞士存活了650年,于1848年转型为现代民主联邦制,而中国的君主联邦制和贵族联邦制,只存活了约600年(西周300年,春秋300年),最后被战乱和专制君主制所取代,未能转型为现代联邦制。现代联邦制是主权在民的联邦制,主权自下而上地分享。
主权在君的古典联邦制之所以难存活,一个基本的原因可能是没有基层自治。“天下共主”(君主联邦政府首脑)一旦丧失权威,社会就失去了整合机制,诸侯国内部,诸侯国之间,以及联邦与周围民族共同体之间都会失去规范和秩序,从而陷入混乱和战祸。古典联邦共同体越大,联邦政府丧失权威的可能也越大。
4,古典联邦制毁于常备军
就中国的情况而论,有两个因素是联邦政府难以处理的:一是农业灌溉,二是常备军的供养。农业暂且不论,这里只谈军队。在当时低下的农业生产水平下,周朝联邦政府要自己养庞大的军队,保卫这样大的联邦国家,对付环伺周围的外族强敌,就必须实行中央集权,否则就收不上来作为庞大军费的租税;要实行分封制,就必须下放诸侯整顿自己军备的权力。
联邦政府军事力量弱小,诸侯国军力强大,是联邦政府丧失权威的根本原因。西周为戎族所灭,周室存活东迁,仰赖强大诸侯国军事力量协助。这样的联邦政府,除了被霸主借用当作旗帜外,不会有别的用处。
秦始皇灭六国,一海内,建立起高度集中的中央集权制,似乎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常备军问题:只许建立中央军队,不许有地方武装。但过重的赋税最终逼得人民造反。于是,问题就成了这样:地方养军队,军队就容易成为中央的敌人,中国历史上的藩镇割据之祸起源于此;中央养军队,军队就容易成为人民的敌人,历代人民造反,剪除暴政,改朝换代,根源在此。
六四后,邓小平先生接见军方,说军队经受了考验,成绩及格,那是说军队终于没有站在他的对立面。到底怎样才能解决这个难题,使中国的春秋联邦体制现代化,此是后话。
三,第二次浪潮(上):民初“联治”运动
1,现代中国第一个邦联政府
如果我说民国元年建立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是一个邦联制政府,可能很多政治学者和历史学家会认为我是外行人说外行话。我不敢说我是内行,但我敢说我这个判断是有些依据的。比较接近我这个看法的是《民初的地方主义与联省自治》一书的作者胡春惠先生,在他看来,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具有“联邦色彩”。
军阀邦联制
“色彩”是一个有很大弹性的概念,色彩可浓可淡,可深可浅。“联邦色彩”淡些,可能接近中央集权制度;“联邦色彩”浓些,也许靠近邦联主义体制。胡春惠先生认为,“当时的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比之美国的联邦制度,更为接近地方分权化。”这意思很明显,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更接近邦联体制。
这样说至少有四个依据:第一,临时政府的军事不统一,虽然有中央军队,但各省有更强大的军事力量;第二,外交不统一,省里设有外交部或外交司;第三,立法权不统一,临时国会只有一院,即“参议院”,它的成员并非选民选举的,而是各省都督派遣的,这样国家主权既不在民,也不在“君”,而在各省军阀;第四,行政权不统一,临时大总统重要职权之行使,如宣战、媾和、缔约、制定官制官规、任命国务员及外交专使,设立临时中央审判所,等等,都要得到参议院的同意。但参议院的决定,并不一定要得到总统的同意。考虑到参议院完全受各省都督控制,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形式上更接近美国大陆会议时期的邦联政府,在实质上更接近军阀邦联政府。
这样一个政府的诞生,是清末地方主义的传播甚于民主主义,民族主义的传播甚于自由主义的必然结果。地方主义加民族主义,在少数民族统治崩溃之后,自然就是国家主权按民族和地方行政区域分割,同一个民族如汉族,由于民族文化和生活方式的统一性,以及自然资源上的相互需要,同意建立一个象征性的邦联政府,这样一个政府,是难以提供政治秩序和国家安全的。
而其它民族,如蒙族、藏族和维族,则更倾向于独享自己的主权。这虽然不一定符合这些民族各个公民的利益,但一定符合这些民族统治者的利益,因为在专制体制下,他们手里的主权既不必与他们的公民分享,也不必与中央政府分享。
军民分治之争
如果说自由主义把民族还原成公民的话,民主主义则把独享主权变成分享,既不让中央政府独享主权,也不让地方政府独享权力。没有自由主义,民族主义就会和专制主义合流,独裁者的利益就被构造成民族的利益。独裁者自己对权力的渴望,就被描绘成整个民族对主权和尊严的渴望。他们会打着民族主义的旗号,争取自己的独裁权力。
没有民主主义,地方主义也会和地方官府利益并蒂,官府会把自己向中央闹独立性,把自己对绝对权力的追求说成是为地方谋利益。实际上,天津大邱庄的土皇帝禹作敏要手下帮他弹烟灰的作威作福,与大邱庄的地方利益没有一点关系。因此我们可以假定,在没有自由主义和民主主义充分传播的情况下,地方主义和民族主义盛行,很容易导致地方割据、国家分裂和个人独裁。这就是民国初年临时政府所面临的问题。
由于各省都督军权民权集于一身,一省犹如一国。民国元年4月前孙中山主持的南京临时政府,中央行政不及于各省;继任大总统袁世凯的命令,也被人戏称为“无弹之炮”。出于自己权位安全考虑,当然也出于国家统一考虑,袁世凯曾试图实行“军民分治”,意在削藩,让民权摆脱军权的控制。这在客观上有利于行政统一化、政治民主化和军队中央化,这是任何现代国家政治体制正常运作的基础。在都督制下,各省行政首脑的真正选举几乎是不可能的。都督永远当选,在枪口前的选民还有别的选择吗?
但此时丧失中央政府控制权的国民党和大部分省的都督,毫无疑问,选择了反军民分治立场。此路不通走彼路,袁世凯政府着手从财政金融上推行反地方主义的中央集权措施。他划分国税和地方税,把重要稳定的税源垄断在中央手里,同时,禁止地方对外举债,想借此削减地方军费,达到间接裁减地方军队的目的。当袁世凯个人专制野心的膨胀远远超过国家政治理想的需要时,国民党控制的南方各省与袁控制的中央政府便难免一战。这场被称为“二次革命”的战争一打响,中国第一个邦联政府就死了。
邦联政府之死
两次革命无疑都有中央主义与地方主义冲突的性质,不同的是,第一次革命时,正义似乎在地方主义一边,地方主义高举着自由民主和民族主义的大旗,反对专制和民族压迫;二次革命时,正义仿佛在中央主义一边,中央主义的旗帜上写着要统一反割据的字样,而民族主义的旗帜在这场战争中完全无用。战争结果,“地方集权”派彻底失败,代表人物流亡海外。
不必遗憾胡汉民(粤督)、李烈均(赣督)、柏文蔚(皖督)不是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没有写出联邦党人文集;也不必嘲笑袁世凯不是华盛顿,没有成为联邦制民主的守护神,中国没有象美国那样从邦联国家转变为了联邦国家。
正义当时之所以没有站在地方主义一边,是因为自由民主没有在军阀政治一边。中国还没有完全从自然经济的茧里脱蛹而出,个人自治和基层自治还只是新潮的名词,而不是人们的生活经验,在这种情况下,要建立一个长治久安的现代联邦制度,绝无可能。
但毕竟,在中国政治制度史的广阔天空中,有一声鸽哨划过了,那就是中华民国临时政府--中国第一邦联共和国。这是遗忘的橡皮擦不掉的。
2,中国地方主义处女波
刚开始学英语时,最不习惯的英文书写方式就是地址。英文的地址书写顺序与中文的书写顺序正好相反:英文先写你的门牌号码和街名,再写你住的城市或乡村名称,接着写你所在的省份或州郡,最后写国家名称;中文则先写国家,最后写你住的房间号。英文是从小到大,从身边到遥远;中文是从大到小,自天下及己身。
天下主义与中央主义
这两种不同的地址书写方式,反映的不仅是两个民族空间定位系统上的差别,也是两个民族文化上的差别。英语民族把个人和身边事物置于优先地位,汉语民族则把天下、国家和皇权看得高于一切。范仲淹的“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就是这种汉语地址书写法的最好注脚。精神境界上升到士大夫的中国人,自己没有饭吃,不用愁,愁的是皇帝现在吃饭了没有。自己的家乡与皇都一比,就变得微不足道了:“日暮乡关何处是,长安不见使人愁”,虽然李白的家乡在四川,甚或在今日的俄国境内,但他乡愁的对象却是长安。
可见,英文地址书写法表现的是英语民族所珍视的个人主义和地方主义,中文地址书写法则体现出汉语民族所钟情的国家主义、天下主义和中央主义。这里没有必要对这些“主义”评头论足,有趣的倒是奉行个人主义和地方主义的英语民族最终建立起了两个世界帝国,不列颠帝国和美利坚帝国;而偏爱天下主义和中央主义的汉语民族却逐渐成为一个地区性国家,到上世纪初,则贫弱到几乎亡国的地步。
中国的中央主义最早是秦王朝建立的意识形态,在其后2000多年的时间里,虽然郡县制的中央集权体制有时伴随着分封制,但在意识形态上,在政治理念上,国家主义和中央主义从未受到过认真的挑战。无论是农民起义,还是诸侯造反,或是宫廷政变,虽然都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其目的都在改朝换代,不在政治理念和政治制度创新。
清末明初的地方主义
根据台湾政治大学胡春惠教授的研究,这种情况到清末民初有了很大改变,中国各省开始兴起地方主义。清末地方主义的第一推动力是太平天国运动。清廷由于财政不足,中央军队(绿营)无能,无法抵挡太平军的蔓延,只好改变“祖宗成制”,让各省督抚自练兵勇,自筹粮饷。这不仅改变了清政府的中央集权的军事体制,也改变了中央集权的财政体制,军队和财政都地方化了,从而刺激地方主义意识的觉醒。
清末地方主义有两只翅膀,一只是汉民族主义,另一只是从西方引进的宪政主义。中央权力向各省督抚倾斜,也就主要是由满人向汉人倾斜,因为到太平天国后,多数督抚都是汉人。虽然光绪年间清廷意识到政治权力正在从满人手里流失,一度试图“削藩”,重新加强中央集权。但这时,中央主义和地方主义的斗争已经变成了满族民族主义和汉族民族主义之间的斗争。
由于汉族是多数民族,斗争越激烈,地方主义就越深入人心,越广泛传播。实际上,辛亥革命是通过各省宣布独立的方式获得胜利的,它不仅是被压迫的汉民族对压迫者满族的胜利,也是现代共和主义对传统专政主义的胜利,还是地方主义对中央主义的胜利。
只有一只翅膀,地方主义还飞不高,飞不远,它能展翅高飞,还得益于另一只宪政主义的翅膀。如果说,孙中山的国民革命是从民族主义的角度唤起了地方主义,那么,清末的立宪运动则从分权自治的角度培育了地方主义。前一种地方主义,可以称为地方民族主义;后一种地方主义,是地方自治主义。
不遗余力地鼓吹地方自治的思想家,是梁启超,他是清末立宪运动的指导者。他认为地方自治乃文明政治之象征,地方自治力强者则其民权必盛,否则必衰。法国虽号称民主,而其民主绩效反不如英国的原因,就是它的地方自治之力不若英国的缘故。
不仅在野的政治思想家有此见识,在朝大臣中也不乏地方自治主义者。1906年,派赴各国考察宪政大臣载泽等回国,在《会奏请宣布立宪折》中,载泽认为立宪为挽回国势唯一之途,而预备立宪所必须首先实行的三事中,就包括要清廷宣布地方自治一项(胡春惠,中国社科,2001)。
期待收获联邦主义
以前的史学家倾向于认为辛亥革命是一场反封建革命,其实也可以认为它是一场地方民族主义和地方自治主义革命。辛亥革命的后果,是清失其鹿,天下共享之,不是天下共逐之。当时的舆论就已经注意到,在临时政府体制下,省都督和各省议会,是国家法理上的主权者(胡春惠,2001)。
窃以为,清末明初的地方民族主义和地方自治主义思潮的涌起,是中国近现代史上地方主义的第一次浪潮,它对于后来民国初年国体的设计,已及共产党执政后民族自治区的设立,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作为一种思想传陈,薪尽火传,它在中国近20多年的改革开放的实践中,逐渐复活,形成了地方主义第二波。这一波,从经济领域开始,目前正在向政治领域推演。
作这番回顾,是想向读者说明,中国的土地,也并非只生长中央集权主义的罂粟,也开过地方主义的奇芭。对于现代联邦主义,中国现在并非蛮荒之地,它已经被先驱者们开垦过,耕耘过了。当时没有多大的收成,是因为父辈们还没有象懂得农业杂交技术那样精通政治杂交技术。当中央主义和地方主义相互杂交,相互妥协,达到平衡时,联邦主义就是收成。
3,早产的“联省自治”
前些天在故乡度假,陪岳父大人欣赏了几个折子的京剧。对京剧,我是完全的外行,生净旦丑都分不清楚。经指点,我才明白,看京剧其实很省心,忠奸善恶都写在脸上。一个白脸出场,你就知道他不会干好事,他不是要陷害忠良,必定会投降卖国。这种黑白分明的思维方式得以流行,成为中国人的审美习惯,应归功于后期儒家思想的统治与浸润。经过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毛式思维强化,非白即黑,非善即恶,非忠即奸,几乎成了当代中国人的思维定式。
孙中山、蒋介石被“审判”
用这个思维定式写戏,就是我们看到的脸谱化的戏;用这种思维模式生活,就是充满了冤假错案的生活。这种思维方式看不到所谓“忠臣”身上的奸,也看不到“奸臣”身上的忠;看不到“善人”身上的恶,也看不到“恶人”身上的善,更看不到非忠非奸非善非恶。
在中国历史和现实中,掌握权力的人,通常就是当时给生活画脸谱的人,而史官一般是事后画脸谱的人。权力的严酷,通过历史来缓解,这也是一种矫正。被当权者描成红脸的人,常常被史官改画成白脸。这就是翻案。所以,思维方式简单而专制权力又猖獗的民族,制造冤假错案和翻案,都是家常便饭。
中国现当代史上的冤案和翻案最多。最近被翻出来的大案中,有一例是陈炯明案,与本文主题相关,值得说说。陈先生因为反对孙中山和蒋介石,被国共两党的官方史画成白脸,因为孙中山先生是国共两党共同承认的“国父”,蒋介石是国民党的领袖,自然都是大红脸,陈炯明居然起兵倒孙反蒋,还能不是白脸?
至于孙中山当时都干了什么,陈炯明为什么要用炮轰他,就没有人问了。随着孙中山晚年推介的苏俄模式为祸中国日深,孙中山的偶像迎来了他自己的黄昏,他的对手陈炯明的脸上开始泛起红润。1978年,康白石著《陈炯明传》一书,为他鸣冤。1998年,陈炯明的公子与人合著的《一宗现代史实大翻案:陈炯明与孙中山、蒋介石的思想真相》重头书问世,从政治理念上为陈炯明翻案,将孙、蒋二人押上审判台。
主权在军的军阀政治
陈著在华语世界的政治思想界引起巨大反响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的头上插着“联省自治”倡导者的标签,他可以被看成是在中国倡导并力行现代联邦主义的先驱。如今主张在中国实现宪政民主的人,大多数都看到,作为一个多民族大国的中国,其宪政民主不大可能在中央集权条件下实现,因此,异口同声地为陈炯明喝彩。在他成为红脸登场时,孙中山自然面如纸色。把颠倒了的历史再颠倒过来,似乎大快人心,但在思维方式上却没有多大长进,仍然是非白即黑:原来错了的对了,原来对了的必定错。
现在被描绘的孙、陈之争的核心,是在中国实行联省自治,还是通过北伐建立中央集权制。既然国共两党建立的两种中央集权体制都给中国带来了灾难,似乎正义应当在陈炯明一边。我看事情并非如此简单。这里涉及到政治理想与政治现实的复杂关系。即使我们假定,陈炯明是一个彻底的政治理想主义者,在他的联省自治方案中没有他想割据粤港并固守自己势力范围的私利考虑,在当时条件下,是否可能在中国建立起现代联邦体制,也是值得商榷的。
我在前文谈到,在主权在君的情况下,军队问题始终是中国解决不好的一个问题。“地方养军队,军队就容易成为中央的敌人,中国历史上的藩镇割据之祸起源于此;中央养军队,军队就容易成为人民的敌人,历代人民造反,剪除暴政,改朝换代,根源在此。”
在孙、陈发生冲突的时期,中国的主权既不在君,也不在民,而是在军。主权在军,自然就是军阀政治。对军阀政治,我们也不能搞脸谱化认知,把军阀与恶棍划等号。军阀有儒雅者如吴佩孚,有卓识者如陈炯明,韩国的军政府首脑还主动还政于民,实行了从军政向宪政的过渡。
但是在中国20年代,并非每个军阀都有陈炯明的胸怀和见识,不排除若干军阀借联省自治之名,行军阀割据之实。更何况,还有内外蒙、东西藏,新疆等清朝行省,并非愿意加入联省自治,而在积极准备宣布独立。在这种情况下,实行联省自治,不能指望会建立起象美国那样强有力的联邦中央政府,因为军队不是联邦军队;也不能保证中国的领土能够完整,因为若干其它民族聚住区倾向独立。
中国联邦主义的播种者
因此,就当时政治现实而言,孙中山是对的,应当北伐统一中国,先将主权从军阀手里收缴到中央;就未来的政治理想而言,陈炯明是对的,中国应当实行联省自治,那应当是在军阀还权于中央之后。
孙中山的错误是他完全放弃了联邦主义的理想,改宗苏俄的极权式中央集权主义,使得他创建的政权常期停留在军政和训政阶段,无法向宪政过渡。虽然国民党政权最终向宪政过渡成功,那也是侥幸,台湾弹丸之地,没有联邦化压力。
陈炯明的错误,是他不懂政治现实,想在龟裂的土地上盖联邦大厦,而且要消灭当时唯一一个全国统一的象征--孙中山。如果他成功,中国恐怕不仅走不上联省自治的和平道路,而要陷入更加可怕的军阀混战局面,中国的统一需要更长时间,今天的中国版图还可能保不住雄鸡引吭的形状。
但不管怎么说,尽管陈炯明的思想有些早产,但他力主的联省自治的思想和实践都是中国政治史的宝贵遗产。他播下了种子,春气动了的时候,总会发芽。
4,“联省政府”的第一次胎动
要体验中国历史的节奏,并不难。只需要走进一片竹林,扳弯一根毛竹,然后撒手,竹子会猛然反弹回去,象一匹骏马的尾巴抽向空中,风声飒然,击得邻竹落叶纷飞。你扳的弯度小,竹子的反弹力小;你扳的弯度大,反弹力也大。当然,你如果把竹子扳断了,便没有了反弹,一直等到根部的竹笋慢慢长成新竹,才会孕育出新的反弹力。这就是历史,这就是中国几千年来的磨难史。
新地方主义
我刚上大学时,我是其中一份子的七七级学生与最后一届工农兵学员发生龃龉,被校方“扳”了一下。一年多以后,我们反弹回来,便是海淀区人民代表的竞选,有些同学则反弹到西弹民主墙上去了。当局大怒,用力反扳,力度越来越大。又是打地下刊物,又是“思想战线座谈”,又是“清除精神污染”,还不过瘾,再扳一下,“反资产阶级自由化”。
这回更猛烈反弹回来的,是我们的师弟师妹们,怒吼的是整片“竹林”,这就是1986年席卷全国的学潮。当局反扳得更厉害,把胡耀邦“扳”断了。最后的结局我们都知道,1989年的疯狂反弹,和当局更疯狂的反扳,扳断了所有的竹子。于是没有了反弹,也没有了潇潇竹语。历史被扳断了。新竹和它的反弹力再生出来后,将以何等的猛烈反弹回去,难以想象。
这个游戏我们的父辈和父辈的父辈就喜欢玩,袁世凯和他的持不同政见者们当然也玩。清末朝廷用中央集权扳了一下闹独立性的汉族封疆大吏,反弹回来的是以各省独立为标志的辛亥革命,和可能是中国有史以来分权程度最大的中华民国临时邦联政府,中央政府一度成了聋子的耳朵和腹腔的阑尾。
于是袁世凯为代表的统一派和中央集权派开始反扳,当他反扳到“洪宪”帝制时,新的反弹就开始了。连曾经最坚定地支持袁世凯“削督撤省”的梁启超,居然从军抗袁,不仅反对帝制,也反对中央集权。如果要他在中央集权和地方主义之间选择,他宁可选择后者。全国流行“某人治某”,比如“湘人治湘”,“粤人治粤”。这是一种新地方主义。
与虎谋皮
袁世凯的反动将当时的一大批名宿新彦驱赶到地方自治和联邦主义阵营,比如蔡元培、胡适、章太炎、李剑农、李四光等人。但是,反中央集权能够超越前袁世凯时代么?反中央集权,中国便滑向武力割据甚至战乱分裂的泥潭;反地方主义,中国便倒向专制暴君甚至皇权幽灵的怀抱。中国再次但绝非最后一次面对无解的政治方程式。五四运动的雷声催生出国民意识的蘑菇,于是有人提出“国民直接干政”思想。他们希望通过国民直接参与政治来摆脱集权--分权的旧式循环。但中国太大,国民直接参与中央政治的“中央制宪”根本无望,希望就寄托在省级政治上。
于是,国民直接参与省区政治的“省宪”思想与“自治省联合”思想应运而生。这就是兴起于中国20年代初的“联省自治”政治运动的思想来源。可以看出,此时的“联治”思想,比民国元年的邦联思想有了进步,它已经开始摆脱军阀主权意识,接近国民主权观念。这正是现代联邦主义的精髓。
但是,首倡于湖南的“省宪运动”和“联省自治”运动注定不会有比民初邦联政府更长的寿命。说到底,还是中国当时没有市民社会,没有市民社会,政治自治就没有土壤。自治思想的脆弱种子不可能在石板上生根并长出参天大树。中国的政治社会分为一只老虎和一群不会武功的武松。老虎是军阀,武松是那些喊打的民意代表。况且武松们之间对于打到老虎后是炮制虎骨酒,还是革制虎皮也没有一致看法。因此在见到老虎之前,往往自己先打起来。
当时湖南就有谭派、议会派、商人派和学生会派,打得不可开交。而更有趣的是,打虎会议常常由老虎本人主持,最后打的是谁就可想而知了。湖南省的立宪是军阀谭延恺和赵恒惕策动的。赵在选举中获胜,谭便放弃联省自治主张,随孙大元帅北伐统一中国来了。而赵某,自然倒向北洋军阀的怀抱。至此,湖南的省宪自治运动实际上已寿终正寝。
自治的启蒙
但毕竟“联省自治”运动是一场广泛的现代政治启蒙运动,它超越了狭碍的民族主义和老式的地方主义,突出了现代的自治思想和民主意识。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陈炯明,他的自治思想最为现代。他主张自治从村开始,然后乡镇,进而县省,最后达成联省政府之目的。联省自治运动波及湖南、四川、浙江、广东、福建、江苏、江西、湖北、安徽、云南、贵州、广西等12个东南、西南大省,其思想深入全中国。虽然三、四个拟议中的“联省政府”胎死腹中,最后还是留给后人一部“联省宪法”。
尽管中国的巨竹最后被北洋旧军阀、国民党新军阀和共产党军人政府的铁腕扳向中央集权,联邦主义的自治思想已经给中国种下遗传基因,即便在最集权的毛泽东体制里,仍然能看到它的影子。
诚然,中国头胎“联省政府”流产了,这并不等于说中国此后都不能生育联邦政府。也许,那时的中国政治子宫有点炎症,现在有没有痊愈还不知道。但只要中国还有生育它的欲望,总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它有过一次胎动,这是个不错的消息。中央集权的孩子中国生得太多,是该搞点计划生育的时候了。得想办法给联邦主义的孩子搞张出生证明,它事实上已经在第二次胎动。
四,第二次浪潮(下):中共革命时代的“策略联邦主义”
1,中共的“联邦基因”
一个政治体和一个动物体一样,都有自己的遗传基因。一个保守党要变成激进党,一个农民党要变成市民党,就象一头狒狒要变成猩猩一样,有点困难。但基因是可以改造的,一个政党的奠基者和伟大的改革家,一般就是这个政党的基因给予者和改造者。
“中华联邦共和国”构想
陈独秀是中共的奠基人,毛泽东和邓小平是中共的基因改造者。陈独秀基本上是把列宁主义的基因转给了中国共产党。在列宁主义的众多基因里,有一个叫做联邦主义的基因。1920年6月,列宁为共产国际第二代表大会草拟题为《民族和殖民地问题提纲初稿》,他在文中提出:联邦制是各民族劳动者走向完全统一的过渡形式。两年后,陈独秀主持召开中共二大,他把列宁主义的这个联邦基因注入了二大宣言:“用自由联邦制,统一中国本部、蒙古、西藏、回疆,
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不应当认为中共的这个联邦基因完全泊自苏联。二十年代初,中国正在兴起联省自治运动,陈独秀先生领导的中共没有过多介入争论,但中共担心当时条件下的“联省自治”,很容易变成“联督自保”,却是对的。不过,中共并没有反对实质上“不违反民主主义的联省自治”。这场联邦主义的大讨论必定给陈独秀留下了深刻印象,他是要为联邦主义寻找一个马克思主义的立场,结果他找到了。他找到的就是列宁的立场。
列宁的基因与毛泽东的改造
列宁主义的联邦基因有两个缺陷:第一,联邦主义包含的地方自治权内容被阉割掉了,只保留了民族自治权内容。从此以后,联邦制就被中共作为一种单纯的解决国内民族问题的手段来加以考虑,地方自治权问题再也没有进入前邓小平时代的中共视野。
第二,联邦制度不是被当作一种长久的政治制度安排,而是被当作一种“过渡形式”,通过这个形式,把不同民族变成一个紧密的共产主义政治体。这也就是说,对于共产主义者来说,它是一种策略,一种权宜之计,是一种早晚要被取代的东西。这就为那些想通过激进的共产主义措施争夺国内、国际领袖地位的革命家留下了改造他的基因的可能性。
毛泽东就是这样一位革命家。他在军事和权力运作上是一个少有的现实主义者和策略家,他在制度安排上是一个罕见的左倾冒进主义者。他只有在一种情况下讲过渡,讲政策,讲策略,那就是在他还没有牢牢控制住核心权力的时候。在他看来,权力是手段也是目的,干一切事是为了权力,有了权力就可以干一切事。因此,在他控制了中共中央之后,就开始了对中共基因的改造过程,这个从《改造我们的学习》的延安时代开始。中共的联邦基因当然也在被改造之列。从1938年10月毛泽东在中共六届六中全会上作《论新阶段》的报告之后,中共解决国内民族问题基本纲领就从联邦制转向单一国家体制下的“民族自治”。
有人认为造成这个转变的重要原因是中共对“中华民族”的概念有了新的理解,抗日战争以前,中共将“中华民族”等同于汉族,将中国境内的其他民族排除在中华民族之外,抗战将中国各民族结合成了一个统一的现代民族--中华民族,中国境内各民族都是中华民族的组成部分(王丽萍,1998)。似乎这样一来,民族问题就不存在了,当然也就没有必要搞联邦制了。不能说这不是一个新颖的见解,但却是一个危险的见解。按照这个看法,中国境内的各民族如果不是已经同化,那就在同化之中。
否定对联邦主义的否定
其实,不是中华民族得到了改造,是中国共产党的基因得到了改造。毛泽东把一个城市知识分子色彩非常浓厚的中国共产党改造成一个农民党,把追求自由民主的政党改造成一个阶级斗争为纲的政党,把一个在某种程度上享有党内民主的政党改造成一个崇拜毛泽东个人的极权主义政党。
搞民族联邦制,第一不符合阶级斗争原则,因为一切民族问题说到底都是阶级问题,重视民族问题,就等于轻视阶级问题;第二,搞联邦制也不符合极权主义原则,联邦制是纵向分权。任何分权都是对极权主义者的挑战。另外,毛泽东跳过联邦制,直接进入“全中国各民族大团结”的单一统一国家制度,也表明他的国家更接近共产主义政治统一体,从而胜过苏联。虽然,毛本人也知道,苏联的联邦制其实是假的。这不要紧,要紧的是面子上好看。
因此,毛泽东跳过联邦制阶段,就如同他跳过新民主主义阶段一样,对于中国来说,都是灾难性的一跳,是他的极左思想在国家体制和民族关系上的反映。他试图用阶级斗争掩盖民族矛盾,当阶级斗争的洪水落下去时,民族矛盾的怪石自然显现出来,露出狰狞面目。国内激进的民族主义者,象某些疆独分子,开始信奉恐怖主义;温和的民族主义者,象达赖喇嘛,渐渐看好联邦主义。
值得庆幸的是,在毛泽东改造过的中共基因中,改造得最不彻底的基因之一就是“联邦基因”。他把资本主义的尾巴割得一干二净,但联邦主义的尾巴却留下一大截。这截尾巴虽然在文革中也没有保住,但它为邓小平后来的改革保留了历史灵感。
否定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包含着否定他对联邦主义的否定。
2,毛泽东的“一国两制”
1950年夏天,年仅15岁的少年达赖喇嘛走出浴室,发觉脚下的地在颤动,当时已是深夜。他知道是地震,冲出房间,听到阵阵轰隆声和爆裂声;仰望天空,看见一道奇异的红光,从爆破声源方向射向长空。在这位天生的神秘统治者看来,他感觉到的不仅是地震,而且是某种凶兆,某种预示着西藏处境将迅速恶化的预言。15岁的男孩应当看到玫瑰,不幸的是,他看到的却是血光,也是他一生的坎坷和艰难的使命。
“十七条协议”
果然,两个月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精兵已经穿越昌都东边的翠处河,西望拉萨,开始“和平解放”西藏。除了投降,别无选择,泡了日本军队8年,灭了蒋介石百万军队的中共武装,不是区区万余怀抱毛瑟枪的藏兵可以阻挡的。这年11月,达赖喇嘛临危受命,接管世俗统治权,他上台的第一个重大救亡行动便是流亡。但是他的使臣带不来外国的救兵,他的牦牛队带不走西藏的子民,最终只能接受和谈。
1951年5月23日,受达赖喇嘛委派的阿沛.阿旺晋美等人代表“西藏地方政府”与“中央人民政府”达成《关于和平解放西藏办法的协议》,一共十七条,所以该协议亦称“十七条协议”。达赖喇嘛是在广播里听到这个协议的,他形容自己当时听到协议内容时的感觉是“简直要病了”。与西藏独立的期望相比,接受“十七条协议”,达赖喇嘛肯定是失去乐园的亚当;但与匍匐在毛泽东脚下的汉族省份和其它民族地区相比,有了“十七条”,藏人简直是特许僻处当代桃花源的秦人。
十七条的核心内容是,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拥有对西藏的主权,军事和外交权归中央人民政府行使;第二,西藏人民分享部分主权(“西藏人民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力”),西藏政府拥有对西藏的治权(“对西藏的现行政治制度,达赖喇嘛的固有地位及职权,中央不予变更,各级官员照常供职;班禅额尔德尼的固有地位及职权,应予维持,实行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等等”);第三,社会制度的变革诉诸于西藏政府的自觉性(“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
策略联邦主义
接受这个协议,对于达赖喇嘛来说,是一件难事;但倡导这个协议,对于毛泽东来说,亦非易事。这个协议表明,至少在当时,毛的极权意识和意识形态狂想在国家和民族利益面前让了步,他的理想主义在现实主义面前让了步。十七条协议是没有被毛完全改造掉的中共“联邦主义基因”发挥遗传作用的结果,是一根没有被割掉的联邦制尾巴。它与其它民族自治区相比,具有更浓厚的联邦主义色彩。甚至可以说,在政治制度的层面上,“和平解放西藏十七条”比苏联的联邦制度留给地方的制度空间更大,它在字面上允许两种政治制度的存在。这是中共历史上第一次实行的“一国两制”,体现了毛泽东在制度创新方面的想象力。
但是,这是一个命中注定不可能被遵守的协议,它象毛泽东许诺给中国各族人民,包括汉族人民的许多幸福一样,最终必定成为泡影。一方面,是毛泽东的权力欲象癌瘤一样快速膨胀;另一方面,他亲手创立的一党制、国有制和党军制摧毁了所有制约他权欲扩张的防线,一纸协议,怎么可能防止毛泽东的极权癌细胞向西藏地区扩散?
协议说,“有关西藏的各项改革事宜,中央不加强迫,西藏地方政府应自动进行改革”。问题是,西藏政府不自动进行改革怎么办?按照毛泽东的一贯招法,就是要向西藏民间扇阴风,点鬼火;向西藏政府掺砂子,甩石头。首先是煽动西藏农奴造反,要求“民主改革”;其次是收买西藏上层人士进入西藏政府,打击那些“不自动改革的”西藏领导人。
结果,改革和改革威胁激起了藏人特别是喇嘛有组织的反抗。1959年3月10日,在西藏政府某些嘎伦的直接参与下,数千喇嘛和武装藏人借达赖喇嘛计划赴西藏军区机关看戏之机,演出勤王戏,要求西藏独立,劫持达赖喇嘛出逃。
毛泽东放走达赖喇嘛
耐人寻味的倒是毛泽东本人的反应。他于3月11日发电报给西藏工委,指示说,“如果达赖及其一伙逃走时,我军一概不要阻拦,无论去山南,去印度,让他们去。”看起来,藏独人士和毛泽东不谋而合,都希望达赖喇嘛流亡,但他们各自打着各自的算盘。
藏独人士把达赖弄到国外,是希望西藏问题国际化,因为达赖是西藏合法统治的象征,他到哪里,合法政府似乎便到哪里。
毛泽东在政治问题上,从来都是赤裸裸的现实主义者,他只相信捏在手里的权柄。统治者离开自己的人民,就象鱼离开水,龙离开云。在他看来,达赖喇嘛离开西藏,只能成为寄人篱下的流亡者,而毛本人则成了西藏的真正君主,因为达赖一旦逃亡,就从根本上免除了毛履行“十七条协议”的义务,他在西藏可以为所欲为。用共产主义教代替藏传佛教,用藏人对他自己的崇拜代替对达赖喇嘛的崇拜。
值得庆幸的是,毛泽东没有捕获、囚禁或处死达赖喇嘛。他这样做,可以认为他曾经和达赖相处得不错,因此有一念之仁;也可以看作是毛工于心计:杀达赖,反而证明叛乱者叛乱有理;放达赖,则叛乱者说中共要加害达赖的谎言不攻自破。在这一点上,毛泽东和叛乱者又走到一起:让达赖活着离开大陆,符合双方的利益。
不管历史的真相如何,达赖喇嘛的幸存,是西藏和大陆的福祉。作为“十七条协议”的缔约者,作为温和而理性的西藏领袖,他的健在,为西藏问题的真正解决,为毛泽东的“一国两制”在西藏以更为现代的形式复活,保留了可能性。
五,第三次浪潮:中共改革时代的“经济联邦主义”
1,“经济联邦主义”
如果把中共从二大到1935年期间奉行的国家体制思想称为“民族联邦主义”的话,那么,邓小平的改革实际上奉行的是“经济联邦主义”。1978年11月24日,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在一张“分田密约”上按下的18个手印,不仅是中国当代市场经济的起点,也是邓小平“经济联邦主义”的起点。从那时开始,毛泽东创建起来的全能主义或极权主义体制开始崩溃。
联邦主义的核心思想是自治
有人可能觉得这个观点有点牵强。农村分田单干,或者转弯抹角地称为“联产承包责任制”,可以被看成是财产私有化的一个步骤,甚至也可以被看作是市场化的一个起点,但与联邦主义怎么扯得上边?如果说这也是联邦化的话,全世界的自由经济国家都是经济联邦国家了。
这涉及到对联邦主义核心思想的理解。窃以为,联邦主义思想的核心,是自治。逐级自治的国家虽然不都是联邦国家,但联邦国家一定是逐级自治的。逐级自治在一个小的民族国家,一般不会促使该国采纳联邦主义的制度安排,但在大多数情况下,会把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大型国家或超大型国家,一个政治、宗教、文化多元化的大国逐步推向政治、经济的联邦主义。
如果说毛泽东的国有化和公社化措施,以及中央经济计划的实施,是经济上的中央集权化,则邓小平的市场化和私有化改革,自然是经济上的非中央集权化,是经济权力的下放和分散化,因而也就是经济联邦化。
邓小平的经济联邦化,从农村和沿海两个侧面包围内地的中心城市。中心城市是计划经济和中央集权经济的堡垒,但改革它与建立它的顺序正好相反:建立中央集权经济,先建堡垒;改革它,先改边缘,第一阻力小,第二成本低。农村改革始于分田单干,沿海改革始于开办经济特区。
“经济自由邦”
经济特区是中国改革的一大创造,可以从许多侧面对它进行研究。从本文看问题的角度出发,我倾向于将经济特区看作是“经济自由邦”。在这些自由邦里,政府在经济政策上,有相当大的自主决策权,在产业政策、进出口政策、价格政策、税收政策、产权政策和工资政策等方面,不受或少受中央计划和原有体制的约束。正是在这些经济自由的“飞地”里,自由市场经济开始播种、试验并发育。
当中国的每一座城市都在其近郊划出一块地方开办经济特区时,当经济特区扩大到省级(海南)和半个直辖市(上海浦东)规模时,当作为“次经济特区”的计划单列市改革差不多覆盖所有最发达的大城市时,中国几乎就是一个“经济联邦共和国”了。
经济特区最成功的典范,就是深圳和上海浦东。这两个地方都创造了人类有史以来城市成长速度最快的记录。深圳在20年的时间里,由一个边陲小镇,成长为一个人口规模超过400万的现代化大都市,确实是一个经济和城市化奇迹。经济自由象创造世界的上帝之手,它说,要有一座城市,于是就有了一座彩虹般的城市。但是,它也和上帝之手一样,并非只创造善。北海和海南经济特区在90年代初的发泡过程,就有点象魔鬼从潘多拉的盒子向外撒欢的过程。
财政联邦主义
除了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以外,邓小平时代的经济联邦主义还表现在财政和税收体制上。财政分灶吃饭,和后来的国税、地税分开,被西方的某些研究者称为“财政联邦主义”。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分享程度被《民主的形式》一书的作者 Arend Lijphart 当作衡量联邦主义和分权程度的一个指标来使用,按这个指标来衡量,法国是联邦主义程度最低的国家,瑞士是联邦主义程度最高的国家。如果用它来量量中国,许多研究者都会同意,邓小平时代的中国比今天的中国联邦主义的程度要高。
经济联邦主义可以说是一种经济地方主义。我们讨论过,当代联邦主义被两种意识所推动:民族主义和地方主义。在中国现代史上,辛亥革命同时被这两种主义所推动,联省自治的主要推动力来自地方主义,而中共在20年代的联邦思想,以及后来的民族自治思想,其推动力主要是民族主义。从那以后,地方主义成了中共官方思想的禁区。邓小平的经济联邦主义实践,是一场地方主义和基层自治思想的新启蒙运动,但在政治中央集权条件下,在国内市场按行政区划分割的条件下,经济联邦主义很容易导致“诸侯经济”和地方保护主义。
解决这个问题有两个办法,一个是邓小平的办法,即加深联邦化改革;一个是江泽民时代的办法,重新在经济上中央集权。按照邓小平的办法,就是继续下放权力,把权力下放到基层和个人手里,同时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从政治上解决权力高度集中和权力分割问题。按照重新中央集权的办法,就是重新加强中央计划,限制市场的调节作用,减少地方的税收分成比例。结果是“诸侯经济”变成了“诸侯大盗”,地方政府不能合法地分享税收,便非法地掠夺企业。
把一个政治经济高度中央集权的国家,基本上改造成一个经济联邦主义国家,这是中国经济改革的一项重大成就,被某些美国学者称为“联邦主义的中国模式”(Gabriella Montinola, Yingyi Qian, and Barry R. Weingast, 1996)。沿着这条路走下去,中国离完全的联邦主义国家并不太远,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2,“第三共和国”根据地
孙中山的第一共和国的根据地在广州,毛泽东第二共和国的根据地在井岗山,邓小平第三共和国的根据地在香港,虽然他作为国家领导人没有去过香港。这一连三个判断,前两个是历史事实,第三个是我个人的陋见,或者说是我的揣测。邓小平会不会成为中国第三共和国的缔造者,这是有疑问的。如果中共主导的改革能够让中国顺利完成从经济到政治的转型,邓小平肯定能成为第三共和国的“国父”,至少是“国祖父”,或称“高祖”;如果不能,他至多是个“国叔祖父”而已。
挂狗头卖羊肉
“第一共和国”和“第二共和国”,有三个共同特点:第一,中央集权;第二,非宪政政体;第三,一党执政。孙中山称自己正在实行的政体是“训政”,毛泽东称自己的政体是“专政”,都不是宪政,尽管都有宪法。尽管邓小平仍然要“四个坚持”,仍然将自己的政体称为“无产阶级专政”,但他和许多挂羊头卖狗肉的革命家不同,他是挂狗头卖羊肉的改革者。在他高挂的“无产阶级专政”的狗头下,他有意无意地正在悄悄贩卖“合政”的羊肉,虽然还没有达到批发的程度。
“一国两制”下的香港,就是这样一块“羊肉”。如果把深圳称为经济特区,香港就是政治特区;如果把深圳叫做“经济联邦主义”的试点,香港便是“政治联邦主义”的试点。既然是联邦主义,而非中央集权主义,经过邓小平改革的中国,开始慢慢显露出不同于孙中山的第一共和国和毛泽东的第二共和国的特点。
按照原来的设计,香港正在慢慢走向“共治”政体。就目前而言,它是一种过渡色彩很浓的混合政体:既有联邦主义因素,比如香港在司法权基本独立的前提下与中央政府分享立法权;也有邦联主义因素,比如香港有自己的货币和护照;还有中央集权主义因素,香港特首的选举受北京操控,当选特首还要北京批准。
澳门基本上是香港模式的翻版。香港和澳门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就靠这三个因素之间的张力相互作用。就当前情况看,中央集权的因素占了上风,香港保持住了稳定,但正在丧失繁荣。
反中央集权势力围剿
这就和当年毛泽东的井岗山根据地一样,不能扩大,就必然被围剿。香港现在就在被中央集权势力围剿。一个根据地被围剿,要开辟另一个新根据地就难。尽管北京当局开给台湾的“一国两制”方案,除了把台湾政府称为地方政府以外,基本上是一个邦联制方案(台湾保留自己的军队,甚至有某种外交上的独立性),但台湾当局还是拒绝。他们害怕的就是被中央集权势力围剿。这种围剿,不仅发生在“一国两制”上,也发生在民族自治区体制上,还发生在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和税收体制上。
现在需要的改革,是反中央集权势力的第一次大围剿,扩大邓小平开创的第三共和国的根据地,即联邦主义在国内和台湾的试验基地。联邦主义在香港试验和在国内试验的动力不一样。设计“一国两制”时,邓小平看问题的角度,既不是列宁主义解决民族问题的视角,也不是联省自治者们的地方主义视角,而是解决国家间主权纷争的视角。如果没有“一国两制”的设计,把已经与主权分离的香港治权留给香港居民,中英之间的香港问题就不会这样和平解决。
假如说香港问题只涉及治权问题的话,台湾问题则涉及到主权问题,因为台湾已经建立起民主宪政,主权还给了选民,如果用解决香港问题的办法解决台湾问题,那就是把主权问题当作治权解决,台湾人会觉得自己丧失了刚刚到手的台湾主权,这个主权过去被国民党看管,今天要被共产党看管。或许,这是台湾问题当下无解的症结所在。
谁将真正奠基“第三共和国”
可见,在以第二共和国为主体的基础上,不大可能和平解决台湾问题,台湾已经先于大陆进入了第三共和国。因此,解决中国的政治问题,包括台湾问题,不仅要有民族主义视角、地方自治视角、国家主权视角,还要有民主视角。在政府间的关系上,主权和治权分离不是民主,民主是主权分享。
在大陆的主权尚不能通过民主的方法归还选民之前,要解决台湾问题,可能的选择之一是“主权悬置”,即通过联邦制方案,把台湾和大陆的主权都放在括号里,北京和台北,不是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关系,而是朝着联邦政府方向改造的全国政府和先行诞生的邦政府之间的关系。缺乏这种民主视角,正是邓小平的局限性。只有那些继承邓小平的首创精神,而不继承其局限性的后继者,才有可能成为第三共和国的真正奠基者。
茨威格写过一篇著名的历史报告文学,题为《决定世界命运的30分钟》,说拿破仑在谋划滑铁轳战役时,命令一位元帅率部埋伏在英军可能增援的路线上,等到拂晓时开始反击。没想到英军提前30分钟行动,那个元帅恪守拿破仑的命令,没有及时予以阻击,致使拿破仑大败。作者说,如果那个法国元帅有一丁点的创造性和机变能力,世界历史就将重写。把邓小平当作拿破仑的中国下一代领导人,但愿不是那个元帅。如果是,那一定会让中共遭遇自己的滑铁轳,改变中国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