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特根斯坦与海德格尔的象论
张祥龙
维特根斯坦与海德格尔分属于现代西方哲学中很不同的哲学思潮。两者的治学风格更是相距甚远。然而,在他们的思想深处似乎有某种相通之处。因此,当我们得知维特根斯坦在1929年对于海德格尔的存在及畏惧的思想--它通常是分析哲学家们(比如卡尔纳普)眼中的最糟糕的形而上学样本--表示理解甚至赞许时,[1] 就并不感到多么吃惊。本文就将致力于探测这两位影响深远者之间的思想的而非所谓“神秘主义的”关联。具体的作法则是去考察他们两人都涉及到的一个题目:象。这个词在德文中是“Bild”;在英文中被译为“picture”(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或“image”(海德格尔《康德与形而上学问题》)。
一、维特根斯坦图象论中的构成识度
“构成”这个词在本文中大致意味着“使得某物当场出现并可能”,特别要与“对某种现成物的表象”及“由某些我们已熟悉的基本单位组成”这样的意思区别开来。《逻辑哲学论》中的“Bild”通常被翻译成“象”或“图象”,并且被不少哲学家,比如罗素、派尔斯和马尔克姆,理解为表象意义上的图象,因而失去了它的构成含义。按照他们的看法,维特根斯坦的图象理论意味着命题图象以对应的方式来表象由对象组成的事态(Sachverhalt)或原子事实,即命题中的名词(比如,“苏格拉底”、“智慧”)以及这些名词之间的组合关系(比如“苏格拉底具有智慧”)对应于现实中的对象和由这些对象组构而成的可能样式。这是对图象论的一种从本质上有缺陷的解释,因为它没有看到此图象的一个关键的功能,即正是通过图象的构成性,上面讲的对应式的“表象”才可能。由于这个缺陷,这种有还原论倾向的解释(即认为“对象”是一种现成实体,由它组合成事态)很容易被转变为一种关于意义的经验主义标准。并且,按照这种看法,维特根斯坦所坚持的命题的逻辑形式本身不可被表达的观点是古怪的、乃至反理性的。比如,罗素和卡尔纳普就认为,虽然一个语言可能无法被用来表达它自己的逻辑形式,但却可用更高阶的元语言来表达这个语言的逻辑形式。[2]
本文的这一部分将要论证维特根斯坦图象理论的非还原论的以及非唯理论的本性,我称之为“构成的识度”。并且要表明为什么图象的构成功能对于理解维特根斯坦的早期思想是必不可少的。基于这种构成的思路,逻辑形式的不可直接表达性以及它与“逻辑句法”的区别就清楚了。
首先应该弄清楚早期维特根斯坦诉求于“Bild”或“图象”来探索语言表达式的意义可能性问题的动机。在我看来,这个动机来自两个主要的考虑。一是语言的意义一定要与表达式的真值(“真”或“假”)有关。而且,维特根斯坦这时的真理观还是符合论的,即认为语言表达式的真假取决于它们是否与实在相符合。由于这样一个可以称之为“与实在相对应”的要求,他也如其他许多分析哲学家一样认命题(Satz)、即有真假可言的语言表达式在众多种语言表达式中占了一个特殊的地位,代表了语言的本质。维特根斯坦的第二个考虑可以被称为“意义在先”,即要求语言表达式或命题陈述句子必须在被确定为真的或假的之前就具有意义;不然的话,我们就根本无由去确认它们的真假。
这样的两个考虑似乎是相互冲突的,因为后者要求一个语句的意义独立于它事实上的真假与否,而前者则意在将意义与真值联系起来。弗雷格却认为这两个要求可以同时被满足,为此提出了“一个句子的意义即其真值条件”的意义观。但是,在涉及实在世界的语言中,如何真切地理解“真值条件”呢?比如,如果用“S”代表“雪是绿的”的这句话,它的真值条件应该是“S是真的,当且仅当,雪是绿的;否则S就是假的”。问题在于,这种对真值条件的语义学解释似乎在原地踏步,并不直接有助于我们理解真值条件到底如何决定了这个句子的意义。所以,经验主义者认为应该将这句话的真值条件或意义解释为:
S是真的,当且仅当,S所描述的事态“雪是绿的”可被感觉经验所证实;否则,S就是假的。
但是,这种解释丝毫无助于意义问题的解决,因为它实际上是跳过这个问题,假定我们已经知道了“雪是绿的”是怎么一回事或理解了这句话的意义,所要做的只是去证实它的真假。
维特根斯坦的“图象(Bild)”意义论就是为了处理这样一个两难局面而提出的。他对于上述的两个要求(“维系实在”和“意义在先”)所造成的这样一个紧张局面的内在含义比任何人都更敏感。因此,他也不能同意弗雷格和罗素那种还嫌稀松的意义理论中的一些观点,比如认为专名不只有意谓或指称对象,还有意义;命题可被视为一个复合名词,等等。维特根斯坦坚持,只有在命题或句子(命题符号)的层次上,意义才出现。因为只有命题句才能构成(bilden)有关实在的图象(Bild)。以这种方式,他相信那两个要求被同时满足了。
将命题视为“实在的图象”(ein Bild der Wirklichkeit)[3] 是一个极为新颖有趣的思路,表现了维特根斯坦那种领会问题要求所在并深究到底的思想特点。讲“图象”,首先意味着命题与实在(“事态的存在与不存在”,2.06)之间有着某种意义上的对应关系。也就是说,命题图象中的成分与可能事态中的成分相对应,由此就有命题表达式中的单纯符号构成的样式与事态中的对象的可能构成样式之间的对应。(3.21,2.1514)以这种方式,图象理论满足了“对应实在”或“与命题的真值相关”的要求。然而,这种“对应”很明显不会是实现了的对应,或与“事实”的对应,那样的话有意义的假命题就不可能了;而只能是命题图象与事态单纯成分(对象)的可能组合样式的对应。(2.15,2.202)但是,按照什么样的标准我们能知道一个命题所表达的是一个事态的可能形式而非无根据的“非存在”呢?这是图象论或意义理论的最吃紧处,稍一放松就会滑入经验证实论或先天观念论。上面已讲到,经验证实论(在类似的意义上也包括先天观念论),实际上是以脱开真正的意义问题的方式来设定意义的标准,因而不可用。
《逻辑哲学论》的2.0123节至2.0271节及3.263节似乎是在表述这样一种判断事态的可能形式是否存在于命题之中的标准;即要看命题中的成份所对应的事态中的对象是否存在。而经验主义者、比如罗素等则倾向于将这些对象解释为经验的对象,比如“雪”,“绿”,“白”、等等。如果它们存在,则由这些成份组成的命题、比如“雪是绿的”就具有由这些对象所构成的样式的图象,也因此是有意义的;否则它就无意义,并非一个可真可假的命题。如果这些对象的事实上的组合样式(比如“雪是白的”,如果用语言表达的话)与该命题的成份的组合样式(“雪是绿的”)不同,则该命题为假;否则为真。简言之,即命题成份所对应的对象的存在与否决定命题有无意义,对象事实上的组合方式与命题成份的组合方式之间的符合与否决定命题的真假。但问题恰恰在于,我们到底如何能“看出”命题成份所对应的对象是否存在呢?如果诉诸经验观察,实际上就是假定我们有某种直接了解对象或名词意谓存在与否的方法;而且,由于经验对象总是通过命题所描述的具体事态而被观察到的,这实际上也就假定了我们已经在某些场合知道了与这些对象相关的某些命题的意义。这岂不又漏掉了意义问题本身?因此,维特根斯坦一再强调只有在命题(词的合乎句法的组合)和事态(Sachverhalt, 奥格登的英译为“原子事实”,不甚妥当,因为它只是可能的事实)即对象的构成样式(2.0272)的层次上,词(名字)才有意谓(Bedeutung)(3.3), 对象才能被思想(2.121)。我们根本无法离开命题及其意义来考察对象的存在与否。这里我们又面临一个充满了张力的局面:一方面命题有无意义要看其成份指谓的对象是否存在,另一方面对象又无法在脱开事态及其命题的孤立状态中得到思考。(2.0122) 在这里,我们语言的表达能力看起来已达到了极限。维特根斯坦的图象意义论便是为了充分承受这一层层的(解释学)张力和消解其中的对立而提出的,并因此而满足了“意义在先”的要求。
命题图象说的关键是“象”(Bild)的自身显示(zeigen)的含义。这也就是说,只有一幅图象,更确切地说,是一幅逻辑的和有清晰的表达节奏的(artikuliert,3.141)图象才能让我们在某个意义上看出它确是关于事态的图象而非(比如)概念形而上学的虚构。命题图象所显示的、即一个逻辑形式的存在,恰恰是命题无法作为内容而正面说(sagen)出或表象出的。(4.121,4.1212) 因此,上面讲的关于此图象如何对应于事态的说法和例子(“雪是绿的”)都应被进一步修正和深化。“雪是绿的”这个命题的主谓结构或形式化的表达“(X)(F(X)→L(X))不可能就是此命题的逻辑形式,因为在这个层次上此命题并不是一幅能被当场理解的图象。此命题的成份及它所指谓者必须是比“雪”和“绿”更单纯也更到底的的名字和对象,以便能在形成或音节清晰地表达出命题的同时,既作为被构成者又作为此命题的形成所必需者参与进去。(2.02,2.021)。对于这样的逻辑化、单纯化并因此而图象构成化了的对象,已经无法去谈论它们的数量乃至存在与否(4.1272);这也就是说,它们的存在的可能性只能通过命题图象而显现出来,因为这种单纯化了的对象“仅仅能够决定一个形式而非物质的属性”(2.0231)。所以,命题图象的形成意味着对象的内在组合样式和有关对象的“第一次”出现。在最终的意义上,这些对象并不现成存在于命题图象的形成之先。这也就是说,维特根斯坦讲的对象是世界的实体,但不是现成的实体。
正是因为单纯对象的组成样式(事态)自发地出现于命题图象的形成之中,在这事态与图象之间就存在着一种在此形成中建立起来的、被构成的联系。这也就是说,命题的内在形式与世界的结构在一个重要的意义上已经耦合了起来,(2.1514) 即两者都已经预设了或共享了逻辑(形式)和整个的逻辑空间。(3.4 - 3.42)由于在根本处已经有了这样一种先于真假区别的共享,命题的图象乃是那可以在还未与实在进行比较之前就描画此世界的逻辑的图象(2.182)。也正是因为这样一种根本的在先性,逻辑本身或逻辑形式本身无法被命题象事态那样地表达出来,而只能通过“音节清晰地说出”(3.14,4.032) 和形成命题而自发地被显示出来。基于同样的理由,逻辑(不同于逻辑句法)是不能被有意识地违反的(3.03 - 3.0321)。从这里可以清楚地看到,维特根斯坦讲的逻辑具有一种亚里士多德、弗雷格和罗素的逻辑所没有的原初含义。所以,维特根斯坦这样写道:“人具有去构造语言的能力;凭借这种能力,每个意义都能被表达出来。而且,在这样做的时候,不需要预知每个词是如何意谓的以及意谓着什么。--这正如人们在不知道每个单音是如何发出的情况下能够说话一般。日常语言是人类有机体的一部分,并且并不比这个有机体更少复杂性。人类不可能从日常语言中直接抽取出语言的逻辑。”(4.002)实际上,只有在这种“不需要预知每个词是如何意谓的以及意谓着什么”并且“每个意义都能被表达出来”的情境下,有意义的假命题才是可能的。[4] 考虑到维特根斯坦的“与实在相关联”的意义要求,这种反还原论的天然语言观就更令人感到不寻常。维系着这两种倾向的纽带就是命题的逻辑图象理论;而这种理论是建立在他关于对象或世界实体的“形式”的、即被命题当场表达的可能性的独特理解之上的。通过图象论,实在论和先验论被在某种意义上贯通了起来。“图象”比实在论讲的“事实的图象”和先验论讲的“先天形式”都更原本,并因此带出了一系列意义深远的后果。
其后果之一就是“逻辑”不再被理解为思想的正确推理形式或思想中的现成“逻辑对象”(4.441)之间的关系,而是那在命题图象的形成中被显露出来者。是它使得语言和世界形式之间的对应可能。这种具有本体论意义的逻辑与图象的结合在西方哲学史上是极为罕见的。
其后果之二就是这种使得语言表达可能的逻辑及其形式不能再被命题有意义地表达,因为逻辑形式根本不是任何现成者。去说它最多也只意味着通过它自身、以不同的形式去表达它,因而导致重言式。除了这种“在先性”之外,还可将这种逻辑形式的不可表达性理解为:单纯对象实际上超出了明显可命名的范围。[5] 所以,由命题图象和此类对象的可能构合形态共享的逻辑形式也就比任何可表达的语法的规定性要复杂丰富得多。[6] 所以,维特根斯坦在4.002中认为日常语言具有一种象人类有机体一样的复杂性,其逻辑是不可表达的。这也就意味着,对语言的使用是一个比对语言的任何语法分析都从根本上更复杂、更微妙也更明白晓畅的过程。(3.262)[7] 这也就是他所讲的“只有命题句才有意义;只有在命题的构合中,一个名字才有意谓”(3.3)的深层原因。命题对维特根斯坦“不是一些词的混合”,(3.143) 而是一种被清楚给出的、原本的、并靠自己的“内在性质”(4.124)而显现自身意义的语言使用。在“与实在相联系”的要求面前,命题是唯一被真实使用的和具有构象功能的语言单位。单纯对象的名字不可能有自己的意义,它只能在命题的图象构成中不期然而然地却又是合乎逻辑地获得它的指谓。换句话,单纯对象是形成命题图象所要求的和原发地显示出来的,而非经验上给予的。维特根斯坦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经验主义者。
与此相关,图象意义论的第三个后果便是逻辑句法或逻辑学家们所从事的逻辑不等于维特根斯坦讲的逻辑形式或逻辑,前者只是达到后者的某种必要条件而已。逻辑句法的功能就在于不涉及符号意义地保证符号使用的单一性和一致性。(3.325-3.33) 语言活动需要它,以便让人能够在说出命题时“自动”地、即在还未与实在做比较的情况下形成图象或显示出逻辑形式。这两者--逻辑形式与逻辑句法--的不同可具体地表述为:逻辑形式不可被直接表述,逻辑句法可以被表达或从外在形式上得到规定;前者不可在语言使用中被违反,后者却可以;前者由命题图象与被此图象所描画者共享,并因此就是此命题的意义,而后者却与意义无关;前者是被自发形成的,后者是在关于逻辑句法的书中被事先规定的。因此,如果我们仍然遵守《逻辑哲学论》的语词用法的话,卡尔纳普的这样一种看法、即认为他通过在元语言中构造语言的逻辑句法而证明了语言的逻辑形式是可表达的、是站不住的。而且,逻辑句法对于维特根斯坦而言并不总是与形式化符号化的语言连系在一起,日常语言的使用本身就是合乎逻辑句法的。(4.002,5.5563)哲学上的混乱只是由于被它的外在形式的含混所欺骗而导致的。
二、海德格尔的象论
在西方哲学中,另一位赋予“象”以根本的存在论意义的思想家是马丁.海德格尔.不过他并不是在他的最著名作品《存在与时间》(1927年)中,而是在1929年出版的旨在澄清《存在与时间》的真实思想含义的《康德书》(全名为《康德与形而上学问题》)中讨论“象”的。如上所言,“象论”的出现在维特根斯坦那里是与“对应实在”和“意义在先”这两个理论前提或要求密切相关的。在其后期,由于放弃了“对应实在”这个要求,维特根斯坦就不再需要图象论来阐明他的语言意义观。不过他绝没有丢弃图象论中蕴含的构成识度。海德格尔则从来没有接受过“对应实在”的要求,也没有相信过“真理符合论”。所以,在他的《存在与时间》中,他无需通过“象”来表达自己“存在意义在先”的思想。但是,正如他所说的:“到1929年,事情已经很清楚,《存在与时间》中讨论的问题被人们误解了。……康德所写的文字[《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成为了一个避难所。我在那里寻求对我所提出的存在问题的支持”。[8] 就这样,当海德格尔要通过与康德这位同时持有“真理符合论”(对应实在)和“先验论”(意义在先)的哲学家的对话而澄清自己的哲学立场时,他随康德一起、并超出康德而达到了一种对于“象”或“图几”(Schema)的存在论观。
在这样一个通过与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第一版)的对话而进行的思想探讨中,海德格尔亦面临一个类似于维特根斯坦所面临的“两面夹逼”的局面,即“对应实在”与“意义在先”这样两个似乎相互矛盾的要求并存的局面。当然,这两个要求是以不同的形式得以具体表达的。在康德那里,知识的可能性在于:(1)通过感觉直观而与对象相关;(2)通过知性概念(范畴)以思维此表象,从而获得思想的自发性。康德称它们为使我们知识可能的“心灵的两个最基本的源泉”。[9] 简言之为“心灵的接受性”和“知识(理解、知性)的自发性”。[10] 康德亦发现如何使这样两个条件统一起来,或使先天的知性概念获得感性,是他的整部著作所要对付的最必要、最困难、最耗他心力的问题。[11] 他在"知性纯概念的演绎"和"知性纯概念的图几论"两章中全力解决这个难题。海德格尔与康德的对话就主要涉及这两章。在海德格尔看来,康德的问题、即“先天综合判断何以可能?”,讨论的就是这样一个“纯概念的可感觉性”[12]的问题。它实际上也就是“为形而上学置基”这样一个存在论(本体论)、而非仅仅认识论的问题。
海德格尔认为,康德之所以会面临这个“二合一”的问题,是因为康德视人为一有限的存在者,人的知识不可能是纯概念的,而必须通过与感性直观的结合以获得意义或可感性(Versinnlichung)。这样,康德在《批判》第一版的“演绎”和“图几论”中,被这个问题的张力所趋迫,走入了一个新的思想境界。他在直观的接受性和思想的自发性这两者之间找到了一个更本源的第三者,即先验的想象力(transzendentale Einbildungskraft)和由此想象力构成的纯象(rein Bild)或几象(Schema-Bild)。在海德格尔看来,先验想象力的居中地位绝不意味着它只是从知性到感性之间的一个过渡环节,或三种认知能力中的一种。如果那样理解的话,康德的演绎就是不成功的,因为它只不过靠举出又一种认知能力或存在者来回答一个“认知的先天综合何以可能?”这样一个实际上是关于存在本身的问题。海德格尔认为想象力的“这种居中(Mitte)是结构性的”[13] 和本源性的。这也就是说,想象力作为产生一切纯粹综合的能力,[14] 是使得感性直观和知性统觉可能的本源。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它才能使后两者相互关联起来。[15] 海德格尔特别引用康德《批判》第一版中的一段话来说明他的这种解释是有根据的:“因此,想象力的纯粹的(产生性的,produktiv)综合的统一原则,先于统觉,是一切知识、特别是经验知识之所以可能的依据”。[16] 这表明,适合于“演绎”需要的原本的想象力不只是一种“再生的(reproduktiv)”表象能力;而必是一种产生性的(但并非创造性的)、纯粹的综合能力,并因而是一切知识及自我意识的前提。由这种想象力构成的象也因此不是一般的心象,就如同维特根斯坦讲的图象不只是表象式的图象一样;而是使概念获得意义和可感性的纯象(das reine Bild)或几象(das Schema-Bild)。[17] “此几象……在真实的意义上乃是概念的图象”。[18] 它与维特根斯坦讲的图象一样都有“使……可能”的存在论意义上的构成功能。
纯象或几象必须是什么样的图象方能使纯概念及由纯概念构成的判断具有可感性呢?对于康德、特别是海德格尔来说,这种图象不可能是一个关于现成的经验对象的图象或心象,因为那种由再生的想象力产生的具体摹象(像)无法“够到”知性的普遍概念。[19] 何况,那样的象已经有了某种现成的含义和存在性,因而漏掉了原初的意义和认知可能性的问题。知性概念本身是“空的形式”,所需要的是纯构成的象,以便原本地、第一次地赢得可感性和认知意义。康德将这种图象视之为由产生的想象力所构成的纯图象。它与由它衍生出的表象型的图象之间不必有、甚至不能有形状上的类似。康德给的一个例子是:一个关于一般三角形的图象不可能是直角、钝角或锐角的三角形图象,而只能是一个三角形的几象。[20] 只有这种几象才能成为三角形概念的图象,使得几何学中的理解成为可能。而靠列举出所有现成的三角形图象的作法于事无补。因此,这种几象类似于维特根斯坦讲的命题的“逻辑图象”。它是“一种可能的几象,对于它没有任何哪个特殊的[有形之象]可以专擅”。[21] 通过这种纯粹的图象,知性和直观才被构合成一个统一的、可经验的过程,我们的认识才可能。所以,产生几象的先验想象力乃一切先天综合之源。
对于康德,这种几象说到底就是时间。这个被关于概念可感性的演绎所逼出的时间已比“先验感性论”中讲的作为直观纯形式之一的时间更本源。海德格尔认为它和先验图几论乃是《批判》的真正中心,[22] 因为康德在这里将最根本的“可能性”的问题与时间内在地联系起来了,尽管他本人没有真正理解这一联系的存在论意义。[23]
按照海德格尔,康德之所以会在《批判》第二版中从原来的以先验想象力为一切综合本源的立场上“退缩”,[24] 就是因为康德还囿于笛卡尔式的主体观,未能将“演绎”贯彻到“主观方面”去。康德进行“演绎”并达到“图几论”的动源就是人的有限性,[25] 而这种有限性的存在论后果与视人的本性为一先验的主体的观点不相容。换句话说,正因为人在根本上是一有限的存在,他必须以一种接受性的方式来提供“让对象站在对面”(Gegenstehenlassen)的可能。[26] 而要以一种“有限的”和“现象学的”方式来理解这种可能,靠列举直观与知性的能力都无济于事。只有纯构成性的先验的想象力和几象能中止无穷后退,在感性与知性、可知与不可知的交界处提供出适合于人的有限认知的先验可能。但是,先验想象力的而非统觉(“我思”)的中心地位威胁到了传统的主体观,将康德带到了一个令他感到毫无依凭的“深渊”面前。“他只能退缩回去”。[27]
海德格尔认为自己的《存在与时间》就是沿着这条从“人的有限性”到 “先验的想象力”、再到“几象”或“时间”的道路继续深究的结果。“Dasein”(缘在)更鲜明地体现出人的有限性与存在问题本身的关系。这种Dasein的“生存性”、“能在性”和各种“存在样式”可以被视为海德格尔所理解的“几象”。它在《存在与时间》中最纯粹的体现就是“时间”。可见,海德格尔与康德的对话是极有引发力和针对性的。不过,尽管康德看到了认知或有限存在的可能性与时间的关联,他对于时间本身的看法却仍然是传统的和非构成的。
三、对比与总结
从以上的分析中可见,尽管维特根斯坦的图象论与海德格尔在《康德书》中阐述的象论之间有许多不同,比如理论来源不同——一为弗雷格、罗素和叔本华,一为胡塞尔、康德和亚里士多德;所讨论的具体问题不尽相同——一为语言的意义可能性问题,一为存在论知识(表现为概念的可感性)的可能性的问题;许多具体的讲法和词汇的内涵不同,比如对于“真理”的看法、对于“象”的细节上的解释,对于“逻辑”“对象”这些词的运用方式等等。但是,两者共享着某种类似的思想结构或识度。它表现为:
1、两者对它们的研究所涉入的基本形势的有限性都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对它们来说,这种有限性并不意味着相对主义;而是对于一种彻底性和终极性的要求。用维特根斯坦的话来说就是:这种研究的“逻辑必须将自身都管起来”。[28] 换言之,两者要调查的都是某种最根本的可能性;由于它,才有了一切有意义的活动、理解和存在。而且,更关键的是,两者对这种调查的原发性都有特殊的敏感,尽其所能地排斥一切“漏掉”或已预设此可能性的做法。
2、两者都以满足两个似乎对立的要求为此调查的成功指标。在维特根斯坦那里,这两个要求是“(在某种意义上的)对应实在”与“意义在先”。与此类似,在海德格尔对康德的解释那里,它们是“接受性(容纳对象)”和“先验性(不依靠现成对象)”。这也就是说,必须在真正地遭遇到实在之先以影响到人的方式刻划出实在的特征。
3、两者都由问题的彻底性和两要求之间的张力所引导,达到了以“图象”为中心的意义观和存在论知识观;并都认为此居中的图象既非某种现成对象的映象或心象,亦非抽象的概念,而是在两者之间的本源的构象,或称为“逻辑图象”,或称为“几象”、“纯象(比如时间)”。这种本源图象不可能靠外在形式来描画世界,因为构象者还未在主客相对的意义上“见过”实在,而只能够通过无形的、内在的构成形式来显现它。
4、这种图象的最重要特性就是能被人这个有限存在者直接构成和理解,并使“指谓”和“存在者”这样的状态可能。人的存在和认知的本性就是构成这种意义上的图象。人的有限性使他必须能够在确认由这种图象而来的命题或判断的真假之先就构成该图象并直接理解它。并且,在这么作时,又必须使此图象所刻划者是事态或存在者状态的、而非概念逻辑意义上的可能性。图象论恰恰是用来回答这个最根本的“……何以可能?”而非“……可能是什么?”这样的问题的。
5、由于这种图象的“两栖性”,即既可先验地理解又对应于世界的和人的可能性。图象理论既说明了意义和认识的先天依据,又没有落入唯心论和唯我论。维特概斯坦和海德格尔都已从思想方式上超出了近代西方哲学中流行的主体观(包括康德的主体观)。因此,维特概斯坦讲:“世界与人生为一体”。(5.621)“这里我们看到,严格贯彻的唯我论与纯粹的实在论相重合”。(5.64) 海德格尔的“Dasein”更是与世界相互构成的生存之人,而非主体。
6、所以,在更深的意义上,图象为维特概斯坦和海德格尔的思想所提供的是一种最本源的构成场所,在那里人与世界、先天与经验、逻辑与表象相交相遇并相互构成。称之为“象”或“图象”并非因为它与某个现成的存在者相似,而是它构成性地提供了命题、认知与世界相交接和相符合的可能。只有被人在运用中自发地构成者而非对象或主体可以有先在的意义。
7、这种自发地或由先验想象力构成的图象本身无法再被命题表达,因为,如上所言,通过构成所显示者从本质上比任何被表达的对象都更本源。前者是后者的意义来源。维特根斯坦对这个问题的强调已众所周知。海德格尔视先验的想象力(纯构成或综合的能力)乃是存在论知识之真正源头和中心的看法也断绝了这样一种可能,即纯图象的本性可以被某些由主词和概念组成的判断(不论它是先验的还是经验的)表达。在这个问题上,维特根斯坦和海德格尔与他们各自的老师都是很不相同的。弗雷格、罗素、胡塞尔都赞成一种语言的或意向结构的等级制,即认为低一级的语言和意义结构可以被高一级的语言和意向行为所表达和反思。
卡尔纳普反对维特根斯坦的“基本命题的逻辑形式无法被说出”的观点,认为他在元语言中构建的逻辑句法系统表达出了对象语言的逻辑形式。他没能看到,他讲的逻辑句法并不等同于维特根斯坦所说的逻辑形式,因为前者并不来自图象的内在构成性。此外,他也未看到海德格尔关于存在意义的探讨已经根于先概念的图象或Dasein存在方式的纯构成,不再是概念形而上学的了。实际上,维特根斯坦和海德格尔都一致认为传统的概念形而上学中缺乏真实的意义机制,并且都持有“哲学终结”的看法。
8、由于这种原初构成的意义观,这两位思想家都认为(自然)语言不仅是交流现成观念的手段,而且更主要地,是人的基本存在方式。而且,他们在其后期都强化了这方面的论述。
注释:
[1]《海德格尔与现代哲学》(Heidegger and Modern Philosophy),M. 穆瑞(Murray)编辑,纽黑文和伦敦:耶鲁大学出版社,1978年,80-81页。
[2]见B.罗素为维特根斯坦《逻辑哲学论》所写的“引言”;及 R.卡尔纳普的《语言的逻辑句法》(The
Logical Syntax of Language),London:K.Paul,1937年,282-284页。
[3]L. 维特根斯坦(Wittgenstein)《逻辑哲学论》(Tractatus Logico-Philosophicus),C.K.Ogden 编译的英德对照本,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 Kegan Paul Ltd.,1986年; 4.01,以下引用此书,只给出段落数码。不少评论者将维特根斯坦的“命题是实在(Wirklichkeit)的图象”(4.01)的主张说成是“命题是事实(Tatsache)的图象”,违反了《逻辑哲学论》的本意。那样的话,有意义的假命题就不可能了。对于维特根斯坦,“实在”意味着“事态(Sachverhalt)的存在与不存在”(2.06),因而为不表达事实的假命题留下了逻辑可能。“事实”只相当于“事态的存在”(2);因此,作为“事实的图象”的命题从道理上讲是不会假的。
[4]参见《1914年-1916年笔记》(Notebooks 1914-1916),下文简称《笔记》,G. H. von Wright and G. E.
M. Anscombe 编译,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79年,1914年9月30日条目。
[5]同上书,15年6月21日。
[6]同上书, 15年6月22日。
[7]并参考维特根斯坦的《哲学研究》,43节。
[8]M. 海德格尔:《康德与形而上学问题》(Kant
und das Problem der Metaphysik),下文简称《康德书》,海德格尔《全集》第3卷,Frankfurt: V. Klostermann,1991年, XIV页。
[9]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以下简称《批判》,统一标准页码,A50,B74。
[10]同上书,A51, B75。
[11]同上书, A98,Axvi;《康德书》,113页。
[12]《康德书》,19节, 91页。
[13]同上书, 64页。
[14]《批判》,A78, B103。
[15]《康德书》,103页。
[16]同上书, 80页; 《批判》,A118。
[17]《康德书》,103-104页, 97页; 《批判》,A142, B182。
[18]《康德书》,98页。
[19]同上书, 21节; 《批判》,A141, B180。
[20]同上书, A141, B180; 《康德书》,21节, 99页。
[21]《康德书》,98页。
[22]同上书, 18节, 22节。
[23]海德格尔:《存在与时间》(Sein
und Zeit),Tuebingen:Neomarius,1949年,23页。
[24]《康德书》,31节, 165页。
[25]同上书, 16节, 29节, 38-40节。
[26]同上书, 16节。
[27]同上书, 168页。
[28]《笔记》,191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