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
新政治价值合理性的体认:以“五四”为中轴
王沪宁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3期,第32-36页)
七十年前,中国历史上发生了一场旷古未有的思想风暴,希冀变革这个古老而悠久的社会。这场思想风暴势头之猛烈,力量之巨大,影响之持久,在中国两千多年的流变中屈指可数。尽管中国自两千多年前政制统一,中央集权的大一统皇权权威确定之后,反抗、反叛和变革时有发生,统治体制亦多番江山易人,但社会古老的权力结构却依然如故,甚或在历次劫杀中重新构造出比上一轮权力结构更为强大和僵固的结构,继续以千年固有的精神和方式统治着中国社会,衍成一个“超稳定结构”(1)。然而,这一结构在鸦片战争之后开始动摇和病变,至辛亥革命时已摇摇欲坠,继尔毁灭。“五四”新文化运动体现的民主和科学精神,犹如雷霆万钧的风暴,进一步席卷了旧权力结构和旧政治价值合理性。我认为,“五四”精神的基本特征之一,在于追求现代文明的政治价值合理性。本文拟从这个视角出发,分析这场新政治价值合理性的风暴对中国社会政治权力结构的冲击以及它的遗产。
1.传统政治价值合理性的动摇
中国封建社会的权力结构,一直为中国传统社会的核心推动力量。这套严密无隙、无所不在的权力结构,始终牢牢控制着中国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各个层面,成为中国这—超大社会治理的基本特征。超大社会的存在和结构,构成中国传统皇权权力存在的必要性解释。在人们尚未发觉其他方式和治理精神之前,它也构成皇权权力的基础。这一权力结构,直至近代之前,本身没有受到怀疑,因而没有受到冲击,以往的变革只涉及到处在这个权力结构顶峰的人或集团,而没有波及结构本身。
然而,这个经久不衰的权力结构在近代之后开始剥落和分解。是什么力量导致传统权力结构的初始病变呢?美国中国问题专家费正清在《剑桥中国晚清史:1800-1911》中写道:中国的近代史就是两出巨型戏剧——第一出是扩张的、进行国际贸易和战争的西方同坚持农业经济和官僚政治的中国文明之间的文化对抗;第二出是从第一出派生出来的,它揭示了中国在一场最巨大的革命中所发生的基本变化(2)。概言之,即中国和外部世界以及新旧中国之间的冲突和运动。中国传统的权力结构,自鸦片战争之后,在外部世界的冲击之下,内部发生裂变,形成内外夹攻之势,促使它走向解体。自然,外部世界文明和文化的冲击只是促成它解体的一种力量。尽管这个权力结构差不多完整有效地运行了两千多年,但其内在动力的寂灭在近代以后已十分了然,外来的冲击只不过诱发了内在矛盾,催其爆发。
传统的权力结构以“精耕细作的农业、严密组织的家庭生活和官僚化的行政机构”为基础(3),同时笼罩在一种强大的政治文化氛围之中。纲常伦理,君君臣臣,修身治国,为这种政治文化的主旨,也构成传统权力结构的生存意志。其实,在外部世界潮流尚未强行闯入国门之前,它已病入膏肓。旅美学者黄仁宇的《万历十五年》,分析明朝万历十五年(1587)政事演化,社会风云,以图揭示“历史的大失败”,言“明朝采取严格的中央集权,施政方针不着眼于提倡扶助先进的经济,以增益全国财富,而是保护落后的经济,以均衡的姿态维持王朝的安全。这种情形,在世界史中实属罕见。”(4)这里指明,传统的权力结构发展到晚期,已日薄西山,气息奄奄,统治者的主要精力不能不用于维持他们依赖的权力结构,而非运用它来达到目的。一个政治体系走到这个境地,可谓“疑无路”了。
至清朝末年,上述经济的、家庭的,行政的和文化的权力基础在内外冲击下渐次被消蚀。在外来侵入势力面前的软弱无力,在外部物质文明强力前不堪一击的现状,促使人们怀疑过去体认的价值体系。由外部力量入侵引发的内部矛盾的剧烈蠕动,又进—步促使人们思量传统价值体系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对传统政治价值合理性的怀疑是十九世末叶的一种普遍心态。我曾分析过,中国之政治文化不同于西方的政治文化,基本上是“以文化为中轴的政治文化。”(5)在这种文化架构下,传统的权力结构与社会的价值体系相辅相成。权力的存在和与之水乳交融的价值体系的存在唇齿相依。一旦支持它的价值体系的合理性受到质疑,这种权力结构距分崩离析就为期不远了。
如果说以“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洋务运动,本质上只是处于旧权威结构顶端的封建统治阶级的“自救运动”(6)。如果说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张之洞等人均念念不忘“师夷长技以制夷”,那么,戊戌运动就不仅仅停留在迷恋洋枪洋炮和船坚炮利了,而是初步提出了价值合理性的问题,成为“五四”掀起的新政治价值合理性风暴的前兆。
十九世纪七十至九十年代鼎进的变法维新思想,直接瞄准奠定传统权力结构的旧政治价值合理性。尽管主观上大多数改良派均主张和缓渐进而不触动旧权力结构的根本,但他们对旧价值体系的迷茫和动摇,构成未来风暴的潜在能量。龚自珍的“法无不改,势无不积,事例无不变迁.风年无不移易”(7),冯桂芬的“人无弃方,不如夷;地无遗利,不如夷;君民不隔,不如夷;名实必符,不如夷”(8),已初露忧虑。七十年代王韬、马建忠、薛福成等人虽未直接涉及加固旧权力结构的价值体系,但郑观应,陈炽等人已身体力行。陈虬、宋育仁、何启、胡礼垣对旧政治价值体系均有明确挑战,并着力引进西洋价值体系,试图用它们来支撑中国的权力结构。如何启与胡礼恒就表示:“新政之行,必设议院而议员俱由民公举者,诚以成大事必用巨资,用巨资必行借贷,而借贷之财出于民,民之听信唯议员也”(9)。郑观应言“治乱之源,富强之本,不尽在船坚炮利,而在议院上下同心。”(10)显而易见,这里体现的精神不同于支持传统权力结构的价值体系,而选择了另一个参考系。然而,说这些话的人主观上却否认这种客观效应,排斥和否定他们实际上使用的新政治价值合理性,只把它视为“器”或“用”,而非“体”。对他们来说,价值合理性还是“纲常名教”。这种内在的悖论并不妨碍传统的权力结构受到致命的抨击。
待到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等人发言,西洋政治哲学更有力地冲击了传统的权力结构。康有为言“立行宪法,大开国会,以庶政与国民共之,行三权鼎立之制,则中国之治强可计日待也。”(11) 尽管这些人物后期转向保守,重新拥护旧权力结构,但其起到的历史作用却不可收回了,风暴已将来临。
步入二十世纪之后,价值合理性成为一个明确而受到激烈争论的话题。孙中山尊奉的思想,表示了对传统权力结构价值合理性的大彻大悟。孙中山十分推崇在民主主义革命中实现民权主义。同盟会宣言中写道,“建立民国”是四大纲领之—。“今者由平民革命,建立民国政府,凡我国民皆平等,皆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共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12)孙中山体认的是全然不同的政治价值观念。至此中国社会传统权力结构的价值基础已遭明确否定。质言之,新政治价值合理性取自于西方文明中的民主主义。尽管价值合理位的争端此后长期存在,然中国封建社会权力结构终被釜底抽薪,彻底动荡,并于1911年在辛亥革命的巨浪下崩溃。它崩溃得那样彻底,以至失去了在同一形式下卷土重来的可能性。
中国这个超大社会,自古便由一个大一统的权力结构把握着,然而这个结构本身却在内忧外患的夹击下,由工具合理性的匮乏导致价值合理性的不存,最后走向毁灭。自那以后,中国这个大国面临着重构权力的历史任务。要解决此任务,首先得解决价值合理性的问题。
2.新政治价值合理性的升腾
实际上,传统政治价值合理性是在中国现代化的过程中瓦解的。近代以来,中国人开始追寻现代化,同时也追求新政治价值合理性。这就是《中国的现代化》一书的作者吉尔伯特·罗兹曼所说的:“社会结构中的一些主要因素被那些与现代化相联系的巨大感召力和压力悄悄地破坏了。”(13)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政治价值合理性在社会演变中被破坏了。辛亥革命在实践上完成了对这个过程的肯定,也就是肯定新政治价值合理性。不过,辛亥革命仅仅用革命手段确定了少数仁人志士对新政治价值合理性——民主的体认。而广大的人群中和旧势力的范围内,新政治价值合理性并没有得到体认,甚至 受到激烈反对。广言之,直至今日,我们还不能说,由近代民主主义运动提供的新政治价值合理性得到了全面的、普遍的、切切实实的体认。
辛亥革命之后,中国社会依然遇到内忧外患两大基本挑战。外部努力始终羁縻着内部的统治集团。从权力结构来言,虽然民国的建立形式上确定了民主的价值合理性,但旧政治价值合理性依然一而再、再而三地表现出来。以孙中山为首的南京临时政府体认新政治价值合理性,然而它只有九十天的历史。袁世凯曰“深愿竭其能力,发扬共和之精神,涤荡专制之假秽”(14),但很快有美国顾问古德诺倡导“中国之立宪,以君主制行之为易,以共和制行之则难也”,袁氏宣布重建帝制,虽最后失败,却证明新价值的软弱性。张勋复辟破产之后,建成的权力结构尚不能言是体认新价值的,尽管形式上它并没有体认旧价值。军阀混战和割据,使新政治价值合理性未能迅速光大,反而受到压抑。
新政治价值合理性一直与爱国主义夹在—起,它们作为一种结合起来的力量反对旧权力结构。辛亥革命更确认了新价值,但当时中国之社会并不具备让新价值发扬光大的历史—社会—文化条件。新政治价值合理性之所以步履蹒跚,屡起屡落,另一条重要的原因就是与之相适应的新工具合理性黯然无色。工具合理性是价值合理性得以实现和确定的至关重要的一面。然而,由于新价值不断地受到各种努力的阻击、压制和排挤,人们本身还得竭力维护新价值的存在。工具合理性的研讨一般在价值合理性确定之后。在中国,这个阶段萌生的新政治价值合理性始终没有真正确立,结果对工具合理性的思考枯萎下去了。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前后.倍受压抑的新政治价值合理性终于形成风暴。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推动体认新政治价值合理性是一项首要任务,即“德先生”。这一层面的出现,与当时思想家对政治的判断有关,如陈独秀就说:“创造那禁止对内对外一切掠夺的政治法律,为现代社会第一需要。”(15)对民主价值的宣传和鼓噪,到“五四”,历史颇短。孙中山依靠政治的力量使之树立,但从文化和心理结构来讲,新政治价值合理性远没被普遍体认。新文化运动的一项主要任务,使是想最终确立新政治价值合理性。
以《新青年》为中心形成的新文化阵营,各人各异,有陈独秀、李大钊、鲁迅、胡适、钱玄同、刘半农等人。但在认同新政治价值合理性方面,基本相同(他们的差别往往表现在有限的工具合理性的讨论上),新文化反孔家店的态度也与此有关。“要拥护那德先生,便不得不反对孔教、礼法、贞节、旧伦理、旧政治。”(16)封建纲常名教作为旧政治权力的价值体系,在除旧布新的时代,自然会成为首先应当加以清扫的政治雷区。
新政治价值合理性,实质上就是西方民主主义的价值。在“五四”运动前期,想在中国社会确定它的努力和愿望,达到顶端。新文化运动中叱咤风云的人物,均纷纷投入。陈独秀言:“解放云者,脱离夫奴隶之羁绊,以完其自主自由人格之谓也”(17)。“法律之前,个人平等也。个人之自由权利,载诸宪章,国法不得而剥夺之,所谓人权是也。”(18) 李大钊作《强力与自由政治》,通篇讨论民主的真谛。高一涵言:“救国家唯一之职务.在立于万民之后,破除自由之阻力,鼓舞自动之机能...于国法上公认人民之政治人格,明许人民自由之本权利.此为国家唯一之职务,亦即所以存在之原因。”(19)他的《近世三大政治思想之变迁》也是力图确定新政治价值合理性的力作。李大钊写道:“西方依重国民,其结果为民主政治,有数年更迭之元首之代议士,有随民意以为进退之内阁,政治现象刻刻流转,刻刻运行,随各个人之意向与要求,聚集各个努力以为发展。”(20)等等。总之,体认新政治价值合理性的努力,是“五四”的主要趋势。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中,新政治价值合理法的体认和讨论,伴随着对旧文化的批判和对科学——“赛先生”的仰慕。以儒家思想为主体的旧政治价值合理性,依赖于纲常名教,依赖于源自古代血缘社会的伦理道德秩序,同时依赖于通天命天道表现出来的神的意志。这种思想体系和道德观念排斥理性合乎逻辑的思想,本身就反科学逻辑。“五四”新文化运动将焦点聚在传统文化的批判上,是必然的。对“赛先生”的推崇,无疑也鼓励了对价值合理性的科学判断。在科学逻辑面前,以封建伦理为核心的旧政治价值合理性失去光泽,以民主主义为核心的新政治价值合理性在这场风暴中飞翔出来,象—只五彩的凤凰,博得了喝彩。
新政治价值合理性的风暴不容易形成,形成了却难以平息。“五四”之后,风暴不息,又达高潮。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思想的引进,不啻又一场风暴。又一只五彩的凤凰翱翔在古老中国的上空。十月革命的胜利,马克思主义学说的传播,使大批社会精英青睐这只迟到的凤凰。李大钊的《法俄革命比较观》、《庶民的胜利》、《布尔什维主义的胜利》等,均为马克思主义在中国之滥觞。马克思主义的传人,不仅成为一种理论,而且成为一种现实的运动。
从价值合理性的角度观之,马克思主义或社会主义本身是力图超越民主主义的思想体系,因而它们认为以民主主义为核心的政治价值与之相比要低一个层次。因此它们本身并不是否认民主主义,而是要在民主主义之上达成一个新的梯度。在这些思潮产生的母国,这种思维具有历史的延续性。然而,在中国这样一块既不是民主主义也不是社会主义发源地的土地上,两种思潮的差不多同步出现,却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一方面是,以民主主义为核心的新政治价值合理性刚刚展开,尚未及发展至对其工具合理性的全面研讨,便被另一种更新的价值取向冲撞。而以社会主义为核心的政治价值体系,内在地不具备工具合理性的详细成分,而是以经济的充分弘扬为社会基本组织的架构。
与此同时,推崇其他价值合理性的努力,此起彼伏,如无政府主义、改良主义、实验主义等(21)。这些力量互不相让,虽然基本上体认十九世纪末期以来中国追求的新价值合理性,但形式上表层上却众说纷纭。“五四”新文化运动,实际上是一场新价值合理性的风暴。这场风暴有力地冲撞了旧政治价值合理性,但却没有完成对新事物的普遍体认。
3.权力结构重建的二律背反
自十九世纪之末掀起的这场新政治价值合理性的风暴,摧毁了旧权力结构赖以生存的旧价值体系,摧毁了中国这个古老超大社会的政治权力体系存在的基础,使之陷入了一种林毓生先生所言的“传统的社会—政治和文化—道德秩序的解体”(22)过程。此过程,用历史的眼光观之,是从那时至今整个中国社会政治发展的基调。旧权力结构的解体,不断表现为不同形式的再生,同时也不断表现出它们与近代以来确定的新政治价值合理性的不合与向背,又不断地被否定。新政治价值合理性始终没有真正得到广泛体认,从而未能转入对工具合理性的发掘,促使其转化为客观精神。
前面说过,中国社会步入了权力结构重建的漫长时期。不过,权力结构重建遇到了一个基本困难:新体制的形成首先要求广泛地体认新政治价值合理性,然后需要有深入的工具合理性的研究匹配。然而,后一研究又要求首先体认新政治价值合理性,否则沉不到这个层面。中国现代历史—社会—文化条件的境况始终没有为后一取向的研究提供有利的氛围。
从文化上说,虽然至“五四”新文化运动,乃至以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反传统文化的力量日益壮大,“五四”新文化运动高呼过“打倒孔家店”的激烈口号。但传统文化作为一种心理积淀和生活方式,作为一种弥散性的伦理道德,执着地存在着。在工业文明及经济发展始终没有发达起来的这个古老社会,人们没有找到一种能摧枯拉朽地摧毁传统文化或摧毁旧政治价值体系的物质力量。这个超大社会的芸芸众生,大部分人还生活在传统的文化氛围下,被其重重包围。拉尔夫·林顿写道:个人是所有社会和文化现象的基础。社会是个人的集合体,文化归根结蒂无非是社会成员有组织的、重复的反应(23)。巨大的人口构成旧政治价值体系最好的载体。在新文化没有改变大部分人的心理学和社会学素质前,新政治价值合理性的广泛体认是不可能的。
从政治发展观之,新政治价值合理性的风暴前后,中国社会处在深深的震动和浓浓的战火之中。尤其是来自外部的多次暴力侵略,使中华民族的生存反反复复地陷入危机。在这种危机中,不仅工具合理性而且价值合理性都被搁置—边。这就是“救亡压倒启蒙”(24)。在民族生存危机面前,新政治价值合理性退居次位,同时,中国社会自二十年代末后便陷入内部两大势力的武装冲突之中。在这场斗争中,双方都坚持新价值合理性的旗帜,但你死我活的武装斗争使人们不可能由价值合理性过渡到工具合理性,生死悠关的问题是武装夺取政权。这种夺取政权、建立政权的方式,不同于民主主义本身的逻辑。所以,全国政治整合长期没有完成,加之日本帝国主义的侵华战争,使“五四”新文化运动提出的新政治价值合理性,仍停留在抽象的价值层次,原因是它始终没有牢固地确立。
直至四十年代下半期,人们还在强调着四十年前的话语。如邓初民在讨论“以人民为主体的政治”时,虽然他区分了“新型民主”和“旧型民主”,但仍在呼吁“拼死要求民主政治”(25)。梁漱溟仍在讨论“政治的根本在文化”(26),陶行知在谈“民主教育”(27),郭沫若谈“民主是进化的”(28),张君功谈“民主政治新的哲学基础”(29),吴恩裕认为“民主政治乃是政治的极则”(30),另外吴晗、冯友兰、范文澜等都在著书立说,目的还是在维护新政治价值合理性。由此我们便看到,中国传统文化的沉重、经济发展的滞后、社会矛盾的激化、民族生存的危难,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新政治价值合理性的最终体认。
新政治价值合理性的风暴,为权力结构的重建设立了一个二律背反。以新政治价值合理性为核心的权力结构需要工具合理性的发掘来确定自身,而工具合理性的发掘在价值合理性没有较充分体认之前又无法展开,或者说没有意义。
“五四”新文化运动确定的新政治价值合理性,在中国这块土壤上,尤其需要工具合理性的发掘予以支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新政治价值合理性基本上源自欧美,来自以制度为中轴的政治文化,而中国的政治文化是以文化为中轴的。要让新政治价值合理性体现的权力结构在中国生成,尤其需要工具合理性的研究。黄仁宇讲中国传统政治的特征是“道德代替法律”。旧权力结构和价值体系均以此为基础,新政治价值合理性则反其道而行之,要“法律代替道德”。这里提出的工具合理性的问题是巨大而繁杂的。韦伯说“任何国家、任何时代都不曾象近代西方这样深切地体会到,国家生活的整个生存,它的政治、技术和经济的状况绝对地、完全地依赖于一个经过特殊训练的组织系统。”(31)他很好起点明了东西方政治文化的差异。
新政治价值合理性,在此阶段遇到了新的冲突。这就是对其本身属性的判识。自“五四”运动之后,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传入和传播,使对来自西域的新政治价值合理性本身发生异议。这种差异来自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两种不同的方法论。这个冲突的表现便是当时已将民主区分为旧民主和新民主,已提出了资产阶级民主和劳工大众民主的差异。这场争论无异冲击了新政治价值合理性的体认,因为对其本质的认识出现两极对立。这场争论伴随着民族的危机和内战,客观上也使新政治价值合理性仅仅表现为价值上的争论,未能推及到现实运作中去。中国马克思主义者过去一直着力维护自己的新政治价值,也未及着力做工具合理性的研讨。在突然掌握了全国性政治权后,会产生怎样的结果,不难想见。
其实,对工具合理性的研究并不是没有。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宪法》便是一例。他提出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弹劾权和考试权五权制衡的体系,以及军政、训政和宪政的政治发展战略,均是极为精彩的(32)。梁漱溟对新政治价值合理性也有透辟的研究,他曾提出:“民主宪政在中国.都要从其固有文化引申发挥,而切于其当前事实,不断袭取外国制度。”(33)然而,工具合理性的发掘一直疲软,且不发达。就是已建树的,也由于新政治价值合理性没有最终得到体认,而没有实际的价值。
新政治价值合理性的风暴动摇了旧权力结构,嗣后这个旧权力结构不断解体和分化,中国这个超大社会失去了一体化的治理系统,陷入了长期的不稳定和无序状态。这种不稳态影响了中国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影响了中国现代化的进行。吉尔伯特·罗兹曼认为,一个社会走向现代化,需要权力结构具备四项条件:(1)一个国家的行政管理实行高度的中央集权,有助于力量的协调和资源的征用,以支持现代化进程;(2)高度分权化和专门化的制度的发展,为政治作用的稳步扩大作好准备;(3)行政体制中的中央、行省和地方三级的接合,能为有效率的政治管理作出重要的贡献;(4)具备一支干练而熟谙规章制度的行政官员(34)。近代以来以及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达至顶峰的新政治价值合理性的风暴,使旧权力结构不可能演变成这样的结构。然而,它本身也无力促成一种符合要求的全新的权力结构。中国的社会发展和现代化进程迟迟无法流畅地展开。这样一种结局,值得深长思之。
七十年过去了,我们反观历史,看到了新政治价值合理性是合于历史发展的,但同时也看到中国社会蕴含着阻碍它变为现实运作的种种机制。直至今日,中国社会依然受着这场风暴的影响。
(注释部分共34个,省略,请查看期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