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缺失宪政的民主革命及其困境 --评勒庞的《革命心理学》

佟德志 牟硕

法国大革命上演了欧洲历史上触目惊心的一幕,西方学术界对此进行了深刻的反思。这场反思不仅成为保守主义思潮的源头活水,而且,由此而生发的学术探究更成为近代以来西方政治思想史上绵延不绝的一条线索。

如果说柏克是这一反思的始作俑者,那么,从某种意义上说,勒庞(Gustave Le Bon,1841-1931)可以称为“法国的柏克”。尽管一个多世纪过去了,这位比柏克更有发言权的“柏克”对于法国大革命的分析依然显得清新。在这本《革命心理学》中,勒庞以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和宗教改革等历史事件为主线,深入地剖析了政治革命和宗教革命中大众的心理状态,并对法国大革命后的大众心理演进做了追踪式的描述。抛开勒庞学说的科学性不说,仅以他独创性的心理学分析方法来讲,他正在用一把尖刀,重新撕开法国革命历史的疮疤。从这个意义上讲,勒庞更是“血淋淋的柏克”。 一、缺失宪政的民主

没有人怀疑法国大革命是一场民主的革命,而人们习惯上贯之以“大”,更显其革命性所在。然而,令人遗憾的是,这却是一场没有制度化的民主,即缺失宪政的民主。没有民主的支持,宪政就是“恶法”体系的领头羊,宪政的建立是民主革命的结果;然而,没有宪政的约束,民主亦是脆弱的,常常成为一群人的一时冲动,甚至沦落为暴政的工具。 勒庞的革命心理分析正是对这一缺乏宪政制约的民主革命的反思,这正是勒庞指出的那种“以独裁形式存在的民主”。[i]勒庞用“集体的暴政”称呼法国大革命一个世纪的暴乱和革命后发生的巨大变化,并且指出,的集体的暴政即“多数人的暴政”。

勒庞认为,“大众民主”这一“教义”是那些“革命家”们创造出来的,它杂糅了人权、自由、平等、社会契约、对暴君的憎恨以及人民主权等等内容,被用来作为不证自明的“福音书”。[ii]

然而,这样一个混乱的理论根本不是革命的民主想要达到的目的。勒庞指出,“在大革命开始的时候,自由、平等、博爱之类的格言确实表达了人们的真实希望和信念;但是,随着革命的发展,嫉妒、贪婪以及对优越者的仇恨到处泛滥,而这些格言则很快地成了人们为此进行辩护的合法借口,沦为这些邪恶情感的遮羞布。在自由、平等、博爱这些口号的背后,大众要摆脱纪律的限制才是真正的动机。”[iii]

勒庞服膺柏克对法国大革命的论述,是一个多世纪前“柏克预言”[iv]的忠实听众。勒庞认为,当罗伯斯庇尔真诚地呼喊“我就是人民!”时,对权力的自信使这位“不可腐蚀者”落入了“朕即国家”的窠臼:他以是不是对他鼓掌来判定是不是人民!人民作为一个目的就再也不存在了,人民被当作个人野心的手段,成为掩盖罪行的遮羞布,招摇撞骗的护身符。
人们追求完美的民主制,而柏克则认为,“完美的民主制就是世界上最无耻的东西。”[v]托克维尔则认为,尽管纯粹的民主社会虽然能够繁荣昌盛,但是,“在此类社会中绝对见不到伟大的公民,尤其是伟大的人民。”[vi]正是缺少了一场对民主的革命,大革命产生出托克维尔认为的那种更专制的“民主专制制度”[vii]

二、宪政民主及其困境

勒庞所推崇的正是那种以英国为“楷模和榜样”的宪政体制,它们在法国的思想源头正是以孟德斯鸠和伏尔泰为代表的早期启蒙运动所推崇的。事实上,勒庞并不是一般地反对民主,他心目中的理想民主制度正是英美的自由民主制度。在这样的国家里,宽容、平等、个人努力、对能力的肯定等等构成了勒庞的民主图景。他指出: “在谈到真正的民主国家时,我们实际上仅仅是指英国和美国。在那里,民主以不同的形式存在,但它们都遵循着相同的原则——尤其是对各种不同观点的完全的宽容;在那里,宗教迫害是闻所未闻的;在各种职业中,真正的优越性很容易显示出来,只要具备必要的能力,任何人无需论资排辈就可以得到某个职位。在这两个国家中,没有什么能够对个人的努力构成障碍。”[viii]

从民主革命与宪政的关系来看,民主革命解决了一个权力由谁行使的问题;而宪政革命则解决如何来行使的问题。从时间的先后顺序来看,这两个革命是衔接的。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世界上历来的宪政,不论英国、法国、美国或者是苏联,都是革命成功,有了民主事实之后,颁布一个根本大法,去承认它,这就是宪法。”[ix]这就说明,在革命的民主之后,还存在一个民主制度化的过程,即以民主的法制化为目标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民主的要素同民主制度化即宪政的要素之间存在着一种动态的博弈过程。 政治科学家爱克斯罗德曾在美国密歇根大学做过这样的实验:游戏者被要求玩上200次“囚徒困境”的游戏。这种“重复的囚徒困境”反映了一种典型的多重动态博弈。最终的结果却令人吃惊,竞赛的桂冠属于多伦多大学心理学家阿纳托·拉帕波特提交上来的最简单的策略:一报还一报(TIT FOR TAT)[x]

反观法国大革命制宪的历史,我们发现,这种“一报还一报”的博弈模式陷入的是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民主制度化进程的结果违背了民主,而它不可避免地会遭到“民主”的背叛,违背“民主”的“宪政”反过来遭到“民主”的背叛。

在法国,这种恶性循环的结果就是一个接一个的宪法出台。早在1843年,恩格斯就指出:“法国最近五十年来,接二连三发生暴力革命,形形色色的宪法——从激进民主主义到赤裸裸的专制主义,各式各样的法律,实行很短一个时期以后,就被抛到一边,而为新的宪法和法律所代替。”[xi]

这准确地描述了法国革命的历史。法国大革命期间,先后制订了1791年宪法、1793年宪法、1795年宪法、1799年宪法等宪法,其变化之频繁令人目不暇接。从1789年到1870年间,法国制定过八部宪法,平均7年左右就有一部新宪法。法国成了宪法的试验场,有的宪法甚至未经实施就被抛弃,这在任何其它民族的历史上是找不到的。

革命的民主如山呼海啸般地转瞬即逝,在十个春秋变幻之间留下了人们激动的眼泪和奔流的热血。但是,革命所激发的民主狂热却并没有为民主的制度化提供一个必要的空间,而是把一切踩在脚下,为个人专制提供了君主专制所无法具备的力量。宪政制度的建立如此之难,对“民主”的革命在一次又一次的复辟和起义中流产。

三、心理分析及其作品缺憾

勒庞对的大众心理研究工作是具有开创性的。其开创性的工作虽显粗陋,但其研究问题时所持有的新鲜视角、文理兼修的博学不但开创了政治心理学的独特视角,亦给政治学带来一股清风。其政治心理学的研究极大地开拓了政治研究的领域,对后来西方政治心理学乃至政治科学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应该承认,勒庞对大众心理的研究为民主理论的研究拓宽了一个领域,那就是对民主主体的心理研究。熊彼特基本上赞同勒庞在群体心理研究上的地位,他认为,勒庞“给予作为古典民主神话基础的人性画面沉重一击。”[xii]作为一名政治理论家,勒庞更为敏锐地看到了群体心理研究对民主理论的影响。
然而,将心理的理论应用于民主理论的分析还刚刚处于起步阶段,很难对人们的政治行为给出令人满意的解释。尽管勒庞宣称自己用的方法是真正科学的方法,但是,他对大众心理的研究常常是限于孤立的观察和对历史总结。 勒庞的心理分析方法与泰纳学派的国民性、文化心理解释一脉相承。泰纳学派所特有的那种对法国革命的病态描述,以及这一学派在史实选择上的刁钻和片面在勒庞的这篇作品中随处可见。

另外,勒庞的论述中自相矛盾之处亦不在少数。例如,他一方面曾将拿破仑视为大革命的继承者,认为是拿破仑“巩固了大革命,而不是破坏了大革命。”[xiii]另一方面他又将拿破仑视为旧制度的恢复者。认为在拿破仑在称帝后的措施“很大程度上是在重建旧制度。”[xiv]

勒庞反对法国大革命的暴力。然而,在勒庞那里,我们并没有看到更多的宽容。他甚至要对那些闹事的革命者“斩尽杀绝”并将这视为“有史以来发现的保护一个社会免受叛乱之苦的唯一办法。”[xv]这种对另一种暴力的露骨宣扬更让人不寒而悚。

勒庞以大众心理学的研究而享誉学术界,其《乌合之众》一书已有包括汉语在内的17种语言的多种版本。张东荪以勒庞著作为“枕中秘本”,赞叹勒庞之说“精邃绝伦”,常叹译书过少,不得而知其全貌。1920年,梁启超等人组织了共学社,在张元济的支持下翻译了《尚志学会丛书》和《共学社丛书》等两套丛书,译介国外著作。在前后百多种译著中,勒庞著作前后达五种之多,足见中国保守派对勒庞的重视。后来,勒庞的作品《各民族进化的心理》亦被介绍到中国。此次,《革命心理学》一书译稿由佟德志、刘训练翻译完成,纳入贵州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沉钟译丛》,将于近期出版,以飨读者。


佟德志:天津师范大学政治文化研究所
牟 硕:天津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

[i] Gustave Le Bon, The Psychology of Revolution, New York, 1913, p.296.
[ii] Gustave Le Bon, The Psychology of Revolution, New York, 1913, p. 194.
[iii] Gustave Le Bon, The Psychology of Revolution, New York, 1913, p.66.
[iv]柏克指出,法国革命那种自称的“纯粹民主制”正在“沿着一条笔直的道路迅速地变成一种有害而不光彩的寡头政治。”参见[英]柏克:《法国革命论》,何兆武,许振洲,彭刚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64页。
[v] [英]柏克:《法国革命论》,何兆武,许振洲,彭刚译,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125页。
[vi] [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36页。
[vii] [法]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冯棠译,商务印书馆,1992年版,第197页。
[viii] Gustave Le Bon, The Psychology of Revolution, New York, 1913, p. 315.
[ix] 《毛泽东选集》,合订横排本,第693页。
[x] 即博弈的参加者根据对话的反应做出报负性的选择。
[xi]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6卷,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81-582页。
[xii] [美]熊彼特:《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民主》,吴良健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380页。
[xiii] Gustave Le Bon, The Psychology of Revolution, New York, 1913, p.266.
[xiv] Gustave Le Bon, The Psychology of Revolution, New York, 1913, p.148.
[xv] Gustave Le Bon, The Psychology of Revolution, New York, 1913, p.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