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
学术批评中的学术标准
(北京大学法律系教授苏力)
从90年代初开始,中国的学术研究逐渐开始强调学术规范,与此同时,也开始出现了一些比较严肃、认真的学术批评;对于一些严重抄袭、编造的所谓成果,有些批评还相当严厉。仅仅数年,这种状况已大大促进了中国学术的发展。留心者明显可以看出,在一些学科领域,学术的、非学术的、对策性的研究已经开始有了一些比较严格的区分,对各种学术规范也重视多了,学术性争论也增加了。但是,应当说,中国的学术发展还存在许多问题,而其中有些完全是学者、编辑有能力解决的问题。例如,一些国外行之有效的学术评审制度在中国相当多的学术性刊物中尚未建立和真正确立;加上其它一些非学术的因素,学术市场上的伪劣、假冒产品也仍然不少。因此,学术批评还必须坚持和发展。这可能是学术规范和学术传统形成并扎根的惟一的途径。路是走出来的,而不是倡导出来的。
但是,就在学术批评开始展开之际,在我看来,也出现了一些并不、甚至是很不令人满意的状况。尽管,有批评就难免会有误解,有过火的地方,但是,我们应当努力追求在目前已有水平上有所超越,使得学术批评和对话能够更为健康地发展。
首先,我想指出的是,批评并非是规范学术纪律、促成学术健康发展的惟一途径,甚至可能不是最主要的途径。如果以市场作比喻的话,那么学术批评可以说是一种商品的事后检查制。这种制度固然可以有助于清除假冒伪劣产品,并因此必须存在;但只要回顾一下我国市场经济的演进过程,我们就会发现,作为商检制度之支撑的是一个更大的制度,这就是看上去"混乱"的市场。正是在市场的竞争迫使许多假冒伪劣产品逐渐退出了市场,甚至使得许多这类产品未能进入市场。尽管这一比喻未必完全适合学术产品,但是它可能给予我们启发的是,不要将学术批评看做是净化学术市场、提升学术质量的惟一的或惟一重要的渠道。在我看来,不批评也是一种批评,事实上可能是更重要的批评。许多并且更多的是不成熟的、较差的学术成果由于无法引起人们的关注而被遗忘了;而一些较好的作品一般来说更可能会引起人们的关注、效仿,甚至是批评。因此,尽管作为学者应当批评假冒伪劣的学术作品,但是鉴于目前的状况,可能在某些时候,还不得不采取无言是最大的轻蔑的战略。只有有所不为才能有所为。这个道理也同样可以在此适用。对于那些你认为是不值一批的著作,就根本不要理睬。而且,如果总是批评那些根本不很值得批评的著作,批评者自己的水平也会随之降低。武松是打了老虎才成为英雄的,如果武松到处寻找老鼠打,恐怕连除四害积极分子都不一定能评上--如果他的群众关系不好,领导不喜欢的话。
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能获得学术批评也算是一种抬举了。但是,话虽然这么说,在批评上还是必须坚持学术的标准。比如说,我最近看到一些批评某些经济学家的文章,在我看来,就很有点道德竞赛的意味。似乎这些受批评的经济学家没有讨论在批评者看来属于当今中国最重要的问题,例如腐败、国有资产流失、收入不平等之类的"真问题",他们的研究就不是"真学问",就是没有价值的"屠龙术"。批评者有社会责任感,我很赞同,但问题是道德上的优势是否会自动转化为学术的优势,政治正确是否自然导致结论正确,我则很怀疑。如果遵循这种竞赛规则,我们势必又回到了那种学术是按照立场、阶级、种族论高低的时代。如果要在道德上进行竞赛,这还是学术的游戏吗?问题在于有了这种道德优势,也就自然而然具有了学术上的优势。并且重要的是,一旦进入了道德的游戏,许多学术问题就都无法讨论了,道德问题常常是势不两立的,而学术上则往往是互补的。因此,我常常对道德成分特别沉重的学术作品容易产生一种怀疑,因为它太容易带来不道德的后果了。如果是进行学术游戏,我是很赞同盛洪的那两点:一不要怀疑对手的人格,二不要低估对手的能力。
赞同这种态度,也许有人会认为,这本身就是一种道德的立场,因此我在此是出尔反尔。其实,我之所以赞同这一立场还是出于求知,而不是出于道德;尽管这可能符合了道德,但是我们知道,没有道德意图的行为是不能称之为道德的行为的。我的这一立场实际上是对哲学阐释学对人的认知前提条件的哲学概括:必须准备好对方将告诉一些你尚不知道的事,必须预设书本会说出一些新的东西。一个人必须有了这种态度,他或她才可能理解或努力去理解某个自己不熟悉的题目、领域,也才可能丰富自己,充实自己。因此,我是从实用主义(这与阐释学在某些方面是相通的)得出了这一立场,而不是从一些道德训诫中获得这一立场的。
这种表面看来仅仅是尊重被批评者的伦理姿态,实际是一种学术的进路,它在学术上必然要求并且导致批评者进入被批评者的学术传统和他所要回答的问题。这既是对学术批评者的一种限制,但同时也是对批评者的一种丰富。任何人都不可能在一篇著作或一本书中讨论所有的问题,说出全面的无可挑剔的话(那是上帝才可能做到的;而且即使是上帝的话也会有不同理解,请想一想对《圣经》的注释),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每个学者都是天然地容易受伤的。但是这种使学者致伤的抨击没有太多的学术价值。比方说,对于王铭铭人类学著作的严厉批评。在我看来,批评者并不理解王铭铭在该书中所要回答的问题和他的努力:先前的西方汉学人类学研究主要受到结构功能主义的影响,而在这结构功能主义的进路研究中,时间或历史的维度很容易被忘记。王的著作试图通过描述一个村落的历史变迁而将历史的维度带进来,至于王的努力是否成功,或有多大成功,这并非我的能力所能予以评价的,而且对于本文来说,也不重要,因此我在此不讨论。批评者只有进入了汉学人类学的学术传统中,才能把握王的问题。但是由于批评者是一位历史学家,时间维度在他的学科中是最基本的结构要素,是天经地义、习以为常的,因此,从他的学科传统出发就很难看到并理解这一人类学著作的努力。我并不是指责批评者,如同前述,我认为还是必须鼓励学术批评,我只是试图从这件事中看到,任何学者自身的学术传统都可能会掩盖他对被批评者的学术传统和试图处理的问题的理解。这样的批评应当说学术勇气可嘉,但是学术水准可能差一点,如同我在批评杨念群的著作中自我反省的那样,这种批评就其功用上看可能同时是一只披着狼皮的羊(貌似凶狠,但击不中要害),也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误伤了朋友)。同样的,也只有进入别人的学术传统,也才可能理解某个语词在其特定语境中的概念定义,而不是简单用常识或本学科的概念定义来贬斥对方缺乏常识。许多人都曾用诸如母亲抚育孩子的行为或烈士舍己救人的行为一次次宣告经济学的核心假定经济人被驳倒了,但由于未进入被批评者的学术传统而构不成批评。看上去说得也挺有道理,但犹如京剧《三岔口》一样;而且,还没有那出戏好看。
这一点如今也许格外重要,因为目前有许多学者都由于种种原因纷纷跨出了自己原先的专业学科领域,进入了其它学科领域。在这种交叉学科的领域,保持一种阐释学的态度甚至格外重要。千万不能以为自己在某一个学科是专家,就自然而然在其它领域里也具有专家的身分,也必定可手到擒来,有所成就。事实上,我们都只是在某一方面具有比较优势,即使是通才,也只是相对的。
因此,就学术批评和对话而言,在我看来,一是要鼓励学术批评,促进学术批评和对话的发展;即使有问题,自由仍然是必要的。但一个同样重要并可能的追求是要超越目前的学术的、半学术的批评和对话。如果用前面的学术批评的市场作比,也许我们的产品也该有个升级换代的问题呢!
[中国社会科学19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