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
日本“有事法制”架空和平宪法
解放军报
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政府近日确定了“有事法制”的基本方针,规定“有事法
制”的对象“并非单指为防卫而出动自卫队,还包括对付大规模的恐怖活动和日本周
边出现的情况”。据称,“有事法制”将强化首相权限,首相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可不
经过安全保障会议和内阁会议而直接下令调动自卫队。此外,日本国会还将在1月21日
召开的例会期间,制定包含“有事法制”基本观念的“紧急事态基本法”。
国际舆论认为,日本的上述举动是继“周边事态法”、“反恐怖特别措施法”之
后对和平宪法的又一大突破,预示着日本自卫队今后行动所受的限制将进一步减少。
“有事法制”蓄谋已久
“有事法制”并非是最近才提出的。日本政府从1977年起就试图建立“有事法
制”,以便为其军事发展提供法律环境。但由于遭到当时日本国内“不战”团体的
强烈反对以及国际社会的严厉批评,此事一直在“水面下操作”。20世纪90年代,
日本对与军事有关的法律进行了大幅修改或制定,特别是随着自卫队法的几次修改
和“海外派兵法”、“周边事态法”的通过,日本自卫队的任务范围不断扩大,并
拥有在未来出现所谓“周边事态”时采取相应的军事行动的“法律依据”。这些都
为“有事法制”的正式出台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在这种背景下,日本加紧为建立“有事法制”制造舆论。1997年,日本防卫白
皮书正式提出建立“有事法制”问题。该白皮书称,亚太地区“依然拥有大规模军
事力量”,因此,日本要具备“防卫所必需的各种功能”,需要独自建立“足以对
付一切事态的各种功能”的防卫态势。此后,日本的三任首相都就建立“有事法制”
发表过讲话,对建立该法制表示了强烈的愿望。日本执政三党还达成协议,要求日
本政府立即着手建立“有事法制”。
上述情况对日本建立“有事法制”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起关键作用的还
是去年发生的两件事:一是美国发动反恐怖战争,日本借机通过“反恐怖特别措施
法”等三项法案;二是日本在东海击沉了一艘不明国籍船只。可以说,这两件事为
日本建立“有事法制”提供了绝好的借口。
再次为军事发展松绑
只要简单回顾一下近10年的情况,人们就会发现,日本军事向外发展的每一步
都是通过制定和修改法律来实现的。
1992年,日本通过“向海外派兵法”,使得自卫队迈出国门,走向世界。
此后,日本对自卫队法进行了多次修改,放宽了自卫队在海外执行任务时使用
武器的限制。
1999年,日本通过了“周边事态法”,使得自卫队可以在出现所谓“周边事态”
时配合美国的军事行动。
2001年,日本制定了“反恐怖特别措施法”等三项法案,使得自卫队可以以反
恐怖的名义赴海外行动。
此次制定的“有事法制”及即将通过的“紧急事态基本法”,其目的在于为日本
军事发展进一步“松绑”,全面拓宽自卫队赴海外执行任务以及对付“周边事态”的
范围。为了适应新的需要,日本自卫队的武器装备必将有更大的发展。
上述法律一步步递进,将日本军事发展送上了“快车道”,使得日本的军事实力
全面壮大,在海外的活动范围越来越大。
强化首相权限受关注
在“有事法制”基本方针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对首相权限的强化。日本首相在认
为需要的时候就可自行决定派自卫队赴海外执行任务、对付“周边事态”,可以说是
对宪法的一个重大突破。
应当指出的是,日本通过多次在法律方面采取的动作已使宪法几乎成为摆设,对
日本军事发展的制约因素正不断减少,“紧急事态基本法”的通过必将进一步架空宪
法。日本已于前年成立了修宪的专门班子,目前正在就修宪进行各方面的准备,计划
用5年左右的时间完成修宪。从日本最近的举动来看,修宪的时间有可能缩短。
如果宪法特别是宪法第九条“不战条款”被修改,日本军事发展就将失去一切限
制。曾经饱受日本军国主义伤害的亚洲国家,自然会对日本今后的有关动向给予高度
关注,因为这不仅关系到日本走什么道路的问题,也关系到亚洲的安全环境问题。亚
洲国家希望日本能成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而不希望日本一味地谋求军事大国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