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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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格仁<Agape与Eros>一书纲要
璩 理
(香港浸会大学神学硕士研究生)
爱无疑是基督教的核心观念,但再没有哪个观念象爱这么受冷落了。本书的目的就是要考察基督教的爱的意义及其在不同时代的变迁。
基督教的爱就是AGAPE,但在其它的与AGAPE相遇的观念中,最重要的就是柏拉图主义的EROS了。这样两个根本不同的主题,却被混淆了达千年以上。AGAPE是基督教的基本主题,一个主题被叫做基本主题,是因其规定了对一个基本的问题所作出的答案。AGAPE主题是基督教全新的宗教和伦理主题,而对其来说最坏的事情无疑是从一开始就有一个足以混淆它的另一个主题——EROS和它并存。分辨出二者的区别正是本书的主要任务。
第一部分 两个基本主题
第一章 Agape和基督教中人神的新型关系
一、Agape主题的起点。有人认为Agape导源于《新约》中耶稣关于爱的两条诫命——“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和“要爱人如己”。Nygren争辩说,这两条诫命都是从《旧约》中引来的
,并非基督教的新东西。即使是说《新约》将这两条在《旧约》中原本分离的诫命联系起来(从而作为Agape的起源)也不能让人信服,因为同观福音书三处关于爱的诫命的记载中,《路加福音》所记是那位律法师,在耶稣的反问下将这两条诫命一起陈述出来的,并不是耶稣本人把二者相连的
。Nygren指出,其实在《旧约》中,爱的核心地位已经确立,早至何西阿,就将爱作为律法的核心。我们如果要说两条爱的诫命是基督教特有的,就不能以其本身作为探究基督教爱的主题的起点,而应该弄清楚基督教赋予它的崭新意义。
那么从基督教爱的普适性着手如何呢?诚然,《旧约》中的爱是排他性的,有选择的,《新约》打破了“选民”和“外邦人”之间的所有限制,无远弗届,亦无差等。不过,基督教这种爱的普适性也可以在古代的普世主义和个体精神的框架下得到解释,例如斯多葛主义。Nygren在这里要强调的是,普适性并非基督教的爱的最主要特征,基督教的爱与斯多葛主义也有根本不同的基础。
另一种对基督教爱的起点的错误解释是以对爱的社会性思考为起点。尼采指出基督教的“new love”是对犹太主义“怨恨”价值观的颠覆,一种与此相近的观点认为基督教的爱是对犹太主义报应教训的简单否定。Nygren认为尼采的观点并未能触及基督教爱的真正起源,那只是普泛的利他主义的一种等同物。基督教的爱也不能从犹太主义的教训受到规定,即一切与其相反而已。
在否定了几种意见之后,Nygren提出了基督教的爱的真正起点——“要爱你们的仇敌” 。这一起点并不是从其对立面——恨仇敌获得规定,而是建基于上帝对罪人的爱。基督教的爱只能在人神的关系中找到其基础,因为基督教伦理始终是一种宗教伦理,伦理生命的全部基础都被宗教关系——人神关系来决定,是基督教的人神关系赋予Agape以意义。
二、基督教人神关系的特征。Nygren指出,在宗教史上,新事物总是植根于旧有之中。马丁·路德就是这样,他并未想创立新教,在开始时他是尽可能地保守,后为情势所迫才建立了独立的教会。基督教是一个非常殊异的例子,完全创新却又不脱离旧有。基督来不是为了创新,而是为了成全,“他并不试图带来一个新的神的概念,或关于神的一些新理念,而是带来与神的新关系”(页68)。尽管基督教与犹太主义在历史上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但基督教与犹太教是有着根本分歧的,这分歧就在于基督教新的人神关系。其殊异之处在哪里呢?耶稣的宣示:“我来不是召义人,乃是召罪人”
实在可以说是冒天下之大不韪,因其颠覆了犹太传统中普遍的义与罪的区分。这一区分在旧约传统中可说根深蒂固。Nygren引了《诗篇》第一篇为证,他认为这首诗歌说明义人与罪人的区分在神和人的眼中都是决定性的,基督在这样的传统下居然敢作如是宣称!而且尤为严重的是,他并非是作主体性的宣称,而是作客观性的宣称,声称自己要成全神的使命。这在当时引起的轰动与反对是不难想见的。法利赛人与耶稣之分歧,不是权力之争,而是律法宗教与爱的宗教之分歧。犹太人也有爱的观念,但神之为神乃在于神之为“约”的神,律法是爱的极至表达,因此神的爱被限于律法与“约”中。神的爱只施与义人,与罪人无分。耶稣“召罪人”之举在犹太教律法的传统看来无异于亵渎。但人因善行称义似乎天经地义,耶稣为何要作这样的颠覆呢?是因为罪人更有价值吗?Max.
Scheler正是这样认为的,他说坦承罪感而行义的人在神眼中更有价值,因为罪行及其后的忏悔,比起压制罪恶冲动而毒害人的内在生命,在基督看来更好些。然而Nygren争辩说,在福音书中找不到耶稣认为外在的罪行可以防止罪污染人的心灵这样的依据,相反在《马可福音》第七章中,耶稣倒认为罪就是从人内心中来的。而且神爱罪人并不能证明其更有价值,神的爱并不是必然施与更有价值者的,因为神的爱不能受到客体的限制。相反,神的爱在对罪人的施与中显示了权柄。若神爱更有价值的人,那样人神的关系仍是宗教性的、律法性的。基督教人神关系的殊异之处乃在于其排他性地奠基于神的Agape之上。耶稣在犹太主义的旧瓶中装入了新酒。耶稣召罪人,并非因罪人之价值,而是因天父之爱。
三、 Agape Motif的内容。Nygren将Agape的主要特征归纳为以下四点:
1、 自然内发。神的爱是“无根基”的。因为没有更根本的东西可作其基础,所以神的爱只能在神自身寻找基础。耶稣“召罪人”之举在律法传统中是无法解释的,但耶稣清楚地意识到他是在行神的道。外引而发的爱是人的爱,自然内发的爱是神的爱。
2、 无关价值。任何价值判断都与基督教新的人神关系无涉,神爱罪人,不是“因为”他的罪,而是“不顾”他的罪。“他叫日头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给义人,也给不义的人”
。
3、 创新建构。Agape不是认识价值,而是创造价值。为神所爱的人自身并无任何价值,因了神对他的爱,他才具有价值,《新约》中的人都是“重价买赎”出来的,Agape是价值创造的原则。Nygren在此还对自由派神学家Ritschl、Harnack关于人自身具有dignity进行了批判,认为Agape不能建基于神以外的任何基础之上,当然也包括建基于所谓的人具有的“内在的”、“不灭的”价值之上,否则的话,神的爱就不是自然内发的了。
4、 人神起始。Nygren在此作了新正统派神学典型的表述:“从人到神,无路可通”;“只有一条从神到人的路:神圣的赦免、神圣的爱的路”;“Agape就是从神到人的路”(页80、81)。这一条进路,是新正统派批判自由派神学,扭转文艺复兴以来的人本主义,将基督教区别于任何其它宗教的一条根本进路。
四、 耶稣设喻的明证。勾画出Agape的主要特征之后,Nygren试图从耶稣所讲的
比喻中演示出Agape更为具体的形式,他认为这样做有两个困难。一是长久以来的对耶稣的比喻作寓意性解释,这失于宽泛、任意。A.Jülicher反对这种解释法,提出耶稣的比喻是“字面意义的论述”(literal
discourse)。Nygren说A.Jülicher制造了另一个困难,就是认为耶稣的比喻是迫使人不得不相信的推理。这样的话,比喻就与Agape无关了,会让人以为耶稣的比喻只不过是用日常的例子说明属灵领域中的一种自明情形而已。Nygren认为若不是在Agape的光照下,耶稣比喻的意义是不可能被完全理解的,他设计了另一种方式讲述浪子比喻来反驳将比喻当作说服人的证据,就是让父亲拒斥儿子,然后儿子自食其力,终又归来相聚,这样才更象生活中实际发生的事。但Nygren指出这种理解的背后存在的是对宗教的理性观念。他划分了两种宗教:理性的和启示的。基督教当然属于后者,耶稣的比喻不是一种理性的表述——“必然如此”,而是有权柄的“我这样告诉你”。对葡萄园比喻的理解同样是如此,若采取理性进路,则早做工的工人的抱怨无疑就是正确的。耶稣的两个比喻都证明有动机的“公正”(justice)之无效,只有从无动机的Agape才可以解释耶稣的比喻。
五、基督教中爱的诫命之真正含义。至此,Nygren用四个否定性的词来描述Agape:无动机、无计较、无限制、无条件。首先,人对神的爱是这样的。一种错误的观点是认为人对神的爱是因为人将神视为“最高的善”而爱他,Nygren说这种观点是以人度神,因为将神作为一个对象来爱,哪怕是作为“最高的善”,也是出于渴求的爱,那就不是Agape了。那么,人对神的爱如何可以是无动机的呢?Nygren在此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从用词上就可以看得出来。他提出的原因是人“完全被神所占有”(to
be possessed by God),这就排除了任何有动机的、属人的考虑。人的爱是出于自我中心的动机的,人对神的爱则不求获取任何东西(甚至是神的爱)。在此处他用的是“占有”(possessed),后文他在爱神和爱邻人这两个维度中对比Agape与Eros时,前者用的是“淹没”(overwhelmed),后者用的是“传递”(pass
on)。他之所以不敢在人对神的爱上使用“传递”一词,很明显是为避免神的Agape通过人而指向自身,因为Nygren是绝不能容忍Agape里面有任何自爱的因素的。
其次,论到对邻人的爱,Nygren提出了四个要点:1、爱邻人的宗教基础也只能存在于人神关系之中,基督教关于爱邻人的诫命绝不同于现代思想中的利他主义、伙伴关系。此诫命要求的爱象神的爱一样,是自然内发的。这种爱有一种创造性的力量,能建立起人们之间的新型关系;2、两条爱的诫命不能割裂,但也不能混同,不能以第一条诫命代替第二条诫命。爱邻人是爱邻人本身,不是爱“邻人里面的神”,爱邻人也不是因为邻人的任何价值,也是无条件的;3爱的诫命只有两条,不是一条,也不是三条。有人试图找出第三条诫命——自爱,但Nygren认为自爱与新约爱的诫命是陌异的。自爱是人的天性,但是当爱的诫命将爱指向邻人时,这天性就被征服了,因此对邻人的爱是排斥自爱的;4、对邻人的爱包括对仇敌的爱,后者是前者的极至表现,当基督教的爱指向仇敌时,特别能突显出其为真正Agape的特性,因其在似乎不可能建立关系之处建立了关系。
六、爱与末世论。最后,在论到爱与末世论的关系时,面对Agape是否会削弱末世审判的力度的疑问,Nygren作出了否定的回答。他继续坚持从神到人的进路,认为神国不是“建立”(build
up)的,而是“来临”(come)的。Agape就是末世论的因素,神的Agape的揭示也意味神国的来临,神的Agape对人来说是一个非此即彼的选择,接受还是拒斥神的Agape,是人生命中唯一的审判。
第二章 保罗关于Agape的论述
一、耶稣与保罗的不同。Nygren指出,有许多研究保罗的学者试图在耶稣与保罗之间划出界限。耶稣与一系列的伦理命令相联系,保罗与一个系统的拯救事实的认信相联系。保罗的事功总被看作是开端多过(耶稣事功的)延续,保罗甚至被称为基督教的“第二创立者”(页106)。更有学者认为耶稣的基督教与保罗的基督教分歧之大甚于前者与犹太教。罗列出这些观点之后,Nygren辩论道,我们不应从耶稣和保罗表述上比较出不同就打住,也不应因保罗说过自己是耶稣的仆人就轻易否定这不同。唯一能比较出他们是否一致的方法是看在他们那里,基本的宗教Motif是否相同。学者们描述的耶稣与保罗各自教训的差异若能成立,则其思想中的核心Motif——Agape必有不同含义。这样,我们就要考察福音书中的Agape在保罗思想中的地位。
二、Agape在保罗宗教转变及发展中的地位。保罗的大马士革转变使其从一个基督教的迫害者变成使徒,这向他揭示了神的道路,使他洞见到了神的Agape和基督的Agape,使他意识到从人到神无路可通。在保罗的转变中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转变前保罗将律法的义与对教会的迫害相联系,是律法的道路使保罗陷于罪中,当他自以为在行神的道时,反而犯了罪。因此,他的转变不是通常意义上的转变,即从罪转向义。二是保罗把律法视为属肉体的,当神在基督身上启示出他的Agape时,属肉体的就不再有意义,现在是一个全新的价值标准在统领一切。
基本Motif在福音书和保罗思想中的一致性已经得到论证,接下来的问题就是保罗仅仅继承还是发展了Agape。Agape较少见于福音书中 ,在新约之前也甚为少见,E.Stauffer说:“给人深刻印象的是,在前圣经时期的希腊,实质意义上的Agape几乎完全付诸阙如”
。Nygren认为是保罗将Agape引进作为基督教Love-Motif的技术性术语的,保罗在经典中发展了Agape这术语,奠定了其在未来世代中的意义,赋予了其明确的所指,简而言之,是保罗奠定了Agape的基础。
三、Agape与十字架神学。Nygren认为保罗对Agape发展的最突出贡献是建立了Agape与十字架神学的关系。十字架是保罗教训的核心,保罗如此重视十字架是因为他认为十字架决定了他和神的新关系,正如律法决定了他转变前与神的关系一样。十字架是保罗的核心,但保罗并非有两个核心——十字架与Agape,这二者是不可割裂的,没有十字架不可能领会Agape的深意,没有Agape,基督的道路就不可能走向十字架。Nygren总结出四点Agape与十字架的关系:
1、 Agape是直接指向基督的十字架的。十字架揭示的就是爱的自我弃绝,
自我献祭。
2、 基督之死揭示的Agape不可能独立于神,而神本身正是Agape的主体。
3、 神Agape的自然内发在基督之死中得到了最明确的揭示。
4、 神Agape的自然内发也体现在他爱罪人,爱不值得爱的人,爱不义的人。
通过“十字架的Agape”,保罗描述了神的爱是怎样给予的。这不是保罗的随意创造,而是对十字架上的基督行动的诠释。神在将他独生爱子给予世人的行动中昭示了他的Agape,这样神的爱与我们相遇,不是作为一个爱的观念,而是一个至为重大的事实,一种自我献祭的爱。当保罗讲到基督之死时,明显地将其作为一种献祭。旧约时代,献祭的理念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作为礼物、奉献物的具体祭物,但逐渐人们意识到神要的不是普通的祭物,而是人的顺服,于是第二阶段就是顺服、公义、怜悯与爱,但问题依然存在,这些能取悦于神吗?第三阶段就不再是人的伦理成就,而是人“忧伤的灵”,这是宗教献祭的顶峰,在神面前适合人的只有卑微感。Nygren指出这三阶段的每一步都不是新事物的出现,而是同一方向上的不同发展阶段,献祭始终是从人到神的道路。可是在十字架上,不是人献祭给神,而是神的自我献祭,献祭不再是从人到神的道路,而是从神到人的道路,这样Agape与十字架相连就获得了真正的发展。把耶稣关于神的爱的福音与保罗关于耶稣和十字架的福音对立起来是完全错误的,当保罗在讲十字架时,他除了神的爱什么也没有讲。
四、对神的爱与对邻人的爱。耶稣在爱的两条诫命中更强调第一条——爱神,在保罗那里,对邻人的爱却比对神的爱受到更多关注,他说“爱成全了律法” 是根据第二条诫命而说的。保罗不讲人对神的爱,Nygren认为原因在于人对神的爱是对神的爱的接受,这样就是有动机的,而不是自然内发的,就不成其为Agape,所以保罗在这一维度中不讲爱,而代之以“信”。而另一方面保罗却大讲对邻人的爱,尽管如此,保罗并没有偏离他的宗教基础,相反保罗经常指出对邻人的爱也是奠基于人神关系中,保罗所讲的对邻人的爱是以“信”作为宗教基础的。
在此,Nygren又遇到了前面的困难。保罗用Agape命名对邻人的爱,是因为被Agape统治的生命,其行动的主体不再是人自身,而是神。按照前述Nygren的逻辑,对神的爱也理当如此地是Agape,但Nygren在此并没有作出努力来协调他和(他本人所解释的)保罗的不同观点。
五、Gnosis与Agape。保罗的Agape信息不得不面对当时教会中弥漫的宗教综合主义,哥林多教会尤其如此,在这里,Agape遇到了希腊味颇浓的Gnosis。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中出现了两条相对的道路:一条是希腊式的诺斯替神秘主义对神的体悟;另一条是基督教的保罗式的Agape。在“爱的真谛”里第一次Agape与希腊精神相遇,这里以Gnosis出现的实际就是Eros。保罗敏感地意识到了Gnosis-Eros与Agape的不同,前者是自我中心的,后者是神中心的。为宣讲Agape,保罗必须既与使徒时代的律法传统作战,又与希腊化时代的欲爱传统作战。他从哥林多人的“信,真(gnosis),爱(eros),望”中抽去了真,并以Agape取代eros,显明了他对Agape-Eros的分野是清楚的,后世受保罗影响的人——Marcion、Augustine、Luther也无不如是。
第三章 约翰对Agape的论述
一、Agape-Motif的最终定型。约翰的起点也是神的Agape,但在约翰这里没有象保罗那样的关于人对神的爱的保留,两条诫命是如此不可分割以至一条可以从另一条中推导出来。约翰式的对神的爱有时被称作“神秘的”,但约翰关于对神的爱的论述无疑是以神为中心的。约翰与与保罗有许多相同之处,二者都认为十字架揭示了神的爱,都认为神是基督爱的献祭行为的行动主体,而且在约翰那里也不应忘记Gnosis与Agape
的问题,约翰亦是倾向Agape的,《约翰一书》中说:“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 。
二、约翰Agape理念的二重性。Nygren从三个角度论述了约翰Agape理念的二重
性:
1、“Agape的形上学”与无动机的爱。在同观福音书和保罗那里Agape有三重意义:在爱的诫命中有爱神与爱邻人两方面,这二者都与第三方面相连——基督身上启示的神的爱,这是Agape的基础。约翰揭示出这点,但还要走得更远,神的爱不仅与堕落的人相关,更与其自身的永恒相关,这是约翰“Agape的形上学”,神的爱首先及于子,到门徒,再到弟兄。约翰Agape形上学的二重性是明显的:一方面神自身是Agape的基础,是无动机的;另一方面,神岂不是因了子的特殊价值才爱他的吗?对门徒的爱也有这样的表述:“父自己爱你们,因为你们已经爱我”
。约翰的Agape是介于有动机和无动机之间的。
2、 兄弟之爱与偏爱。将兄弟之爱等同于爱邻人是约翰Agape的特色,只有在兄弟之爱这种关系里才能完成父与子的共同之爱这种形式。“求你因你所赐给我的名保守他们,叫他们合而为一,像我们一样”
,这是约翰记下的耶稣被捕前分离的祷告。在此处二重性又很显明:兄弟之爱无比之深、之暖、之亲,但仅限于伙伴关系,这样就有所偏爱——偏爱基督名下之人,这使得爱邻人失去了同观福音中的一些意义,在那里,爱仇敌是爱邻人不可分的一部分。
Nygren接下来以保罗、约翰二人身份的不同解释他们对神的Agape理解的不同。保罗从迫害者转变为门徒使他不惮用悖论的形式表述神的Agape,他之被召就是要向失丧者传福音。约翰的门徒身份,甚至是“耶稣所爱的那门徒”
身份,使他的Agape表述自然限于主内弟兄之中。
3、 爱神与爱世界。对保罗和约翰来说,Agape都是自然内发的,约翰的表述尤为极至:“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
。但是约翰另一方面又提醒我们不要爱世界 ,Nygren认为约翰既然将爱世界与爱神并提,则存在着将爱神也作为一种“渴求的爱”的危险。因为这两种爱都受客体决定,只不过一个是世界,一个是神而已。
Nygren的这一论证似乎难以成立。约翰只是将爱神与爱世界二者并提而已,而且是在尖锐对立的框架下并提的,说其将两种爱都作为“受客体限制的爱”来对待,恐怕是Nygren强加给约翰的。因为将二者并提,也完全可以将爱神作为自然内发的爱来对待,而将爱世界作为有所渴求的爱来对待。
三、约翰思想对基督教Agape Motif的双重影响。一方面,约翰使得Agape Motif 贯穿了后代历史。他著名的表述“神就是爱” 和“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连同保罗的“爱的真谛”一起,令Agape在基督教中占据了核心地位。但是另一方面,在约翰爱的观念中,又令Eros篡入基督教思想,使基督教爱观不是单被Agape所决定,而是被“Agape与Eros”所决定,从而削弱了Agape
Motif。
第四章 EROS主题
一、 EROS与AGAPE的关系。一种观点认为EROS-Piety是AGAPE的先驱,另一种观点认为是其对头。前者与神秘宗教的EROS为灵魂拯救之道,即从感觉束缚中挣脱,重新与神联合的观念相关。
二、柏拉图的EROS理念。柏拉图的EROS出自神秘宗教,并与他的理念论紧密相连,很难说他的EROS是宗教的还是哲学的。在他感官与理念的二元论中,人的灵魂起源于理念世界,却被束缚于感官世界,不过人一见到美与善,就会回忆起灵魂中的EROS,并藉此不断上升。因而EROS是介乎人与神之间的“Great
Demon”。归纳起来,柏拉图的EROS有三个特点:它是一种渴求的爱,是通向神的道路,是自我中心的爱。
三、亚里士多德派与新柏拉图派对EROS的发展。亚里士多德将柏拉图的理念推广,使EROS获得了宇宙力量的意义。柏拉图的EROS是灵魂对天国最高的美的乡愁,亚里士多德却用其解释世界的运动。伯罗丁除了继承柏拉图以外,还阐述了一条下降之路,EROS位于上升与下降的中间。虽然他看重的是上升之路,但他的“亚历山大里亚宇宙计划”中的下降之路还是给AGAPE留下了一条路。不过伯罗丁的下降与AGAPE的相似只是表面的,因为他的下降与救恩无关,而且并非神的亲自降卑,神的下降只是在上位对下发挥作用而已。
第三章AGAPE与EROS的基本对比。
一、对古代价值的重估。尼采认为基督教是对古代一切价值的重估,基督教与犹太教和希腊罗马文化的关系的确是这样,AGAPE就是这种重估的集中体现,耶稣召罪人之举摧毁了犹太教的律法基础。希腊人对自洽的神会有欲求的爱这样的观念感到不可思议,基督教却以神是爱为基本命题,神的爱与欲求无关,而是自我给予的。
二、AGAPE与EROS要点比较。至此,在人神关系和人的伦理生活框架下,Nygren列表比较了AGAPE与EROS的本质区别。二者在性质、取向、中心、目的、主体、以及对客体的态度诸多方面都是根本对立的。
三、我们还可以在四种不同维度的爱中来对比AGAPE与EROS:
1.神的爱:EROS与神的爱无分,EROS是自下而上的趋势,但神无法再向上。EROS是渴求的欲望,但上帝一无所需。AGAPE只能是神的爱,是神圣的爱的流溢,而不能是别的。
2. 对神的爱:在EROS里找人对神的爱倒很容易,人欲求神圣的完满,神作为最高的
善,当然会吸引人去爱。若人选择爱其它事物胜过爱神,可以说是一种盲目或自欺。在AGAPE中,对神的爱也占据中心位置。对基督的第一条诫命有两种看法。一是保罗的,因AGAPE是自然内发,而人的爱不可能是这样,所以保罗对于人对神的爱是否AGAPE保持沉默。另一种看法与此不同,认为人对神的爱是由神引发的,并非出于将神作为比较出来的最高的善来爱,而是完全被神的爱所淹没,除了爱神别无他途。显然,这是一种很强的预定论的观点。
3. 人的爱:EROS是为一个更高的理念而爱邻人,是爱“人里面的神”,而不是爱邻
人本身,这样邻人就不是一个具体的人,而成为一个神圣理念被我爱着。AGAPE则直接指向邻人本身,而这种爱只能是“因神之故”,神在这里不是作为爱的最终的客体,而是作为其最初的起点,神是AGAPE,为神所爱的人将其传递给他的邻人,这就是对邻人的AGAPE。
对比2、3中的AGAPE很有意思,Nygren在前者中为避免神的AGAPE通过人而指向
自身,用的是淹没(overwhelmed),在后者中就可以放心地使用传递(pass on)一词了。
4. 自爱:EROS的核心与原则就是自爱,而AGAPE则绝对与自爱无缘。
现在,我们获得了两个系统:EROS系统与AGAPE 系统,我们可以在这样的框架下考察一些事物。一,神秘主义宗教可归属于EROS系统,启示的宗教则属于AGAPE系统;二,人灵魂的上升是靠自己努力还是靠信心,也分属这两系统;三,人自身的价值观上,EROS从人灵魂的神圣价值出发,AGAPE则从人自身缺乏价值出发;四,两者伦理观方面的差异在于EROS认为灵魂受肉体和感官宰制,故而必须提升离开这世界,而AGAPE没有灵肉二分的观念,罪在于人的自我中心背叛了神,脱离罪不是离开一个客体趋向另一客体的问题,而是从自我中心转向上帝中心的问题;五,是什么唤起了人里面的爱呢?EROS认为是神圣的美吸引了灵魂的眼睛,AGAPE认为只能是神的AGAPE向人的显现才使这成为可能;六,人的成圣与不朽,按柏拉图的观点,是不朽灵魂脱离感官羁绊,基督教的观点认为是对死后复活的信心。
以上是对这两系统的初步考察,后面我们将会看到,二者在历史中的展开,会牵涉到许多混淆(或者说综合)的问题。
第二部分 冲突中的基本主题
导言:一、基督教爱观中的综合。因为希腊EROS因素的掺入,基督教的爱与起初的AGAPE已很少有共通处,但也难说其就是EROS。二、基督教爱观的希腊化。教义史上一种占统治地位很久的观点认为当EROS主题侵入基督教时,基督教也就趋于希腊化了,其实这不符合早期教会的情况,“本体同一论”(the
idea of homousios)坚持父子本体同一,排除了基督由半神上升为神的希腊式观念,也就是对AGAPE的肯定和对EROS的拒斥。AGAPE是早期基督教的主题,没有成为争论的焦点,但这一事实造成了可怕的后果:希腊化的EROS未经冲突就悄然地侵入了基督教爱观并占据了主导地位。三、综合与分殊。基督教观念史是综合与分殊两种趋势交替主导的,本书下面部分就要考察历史上AGAPE与EROS
综合和分殊的交替进程。
第一篇 综合的预备
早期教会爱观的三种主要类型:律法、EROS、AGAPE,各自经过两阶段而达成妥协。
一、使徒教父与护教士的律法类型。虽然在旧约框架下表述AGAPE有困难,但旧约对AGAPE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十字架的AGAPE只有在旧约预言应验的解释下才能获得意义。但是名为“两条道路”的使徒遗训中,对律法做向上的解释,把爱作为人的成就,并把爱邻人作为对己罪的补偿,从而将爱邻人与自爱综合起来。使徒遗训是在律法传统下解释爱的,“两条道路”中这样的表述“你应当爱人胜于自己的生命”,是对律法的加强,但AGAPE却相应减弱了,因这是出于人而不是出于神的爱。
殉道者游斯丁认为基督教是“真哲学”和“新律法”,前者是对柏拉图主义的否定,即否定灵魂净化上升的EROS道路,而坚持基督教的救恩。后者强调“新”,而不是强调“律法”,“新律法”就是新约,这新约就是受难的基督,就是十字架的AGAPE。
早期教会中坚持三种教义:神是创造天地的主宰;道成肉身;身体复活,这三项都是表明以神为中心的AGAPE主题,是教会攻击希腊EROS主题的营垒。在这方面,他们基本是成功的,但在将AGAPE从犹太教律法主义掌握下解脱出来的任务却没有成功。
二、诺斯替主义中的EROS类型。在诺斯替主义中,EROS主题将基督教完全淹没,诺
斯替主义是一种混合主义,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EROS主题。诺斯替主义的“亚历山大里亚宇宙计划”中,救恩有神的下降和灵魂的上升两条路径,但其下降路径也并非AGAPE,因神下降不是拯救,只是“唤醒”而已,得救还是在于灵魂上升。诺斯替主义使用AGAPE,可是其实质却是EROS,他们将神的爱描述成一种渴求的爱,这种爱既然不能上升(因为神没有上升的余地),便只能下降。从诺斯替主义将AGAPE(实际是EROS)作为神的创造原理,这样的运用中可以产生两条截然相反的伦理取向:禁欲主义和反道德主义,前者是将属肉体的一切看作罪恶,后者则是因灵魂不可能被玷污,所以在肉体上可以恣意地放纵,这是整个基督教历史爱观中最黑暗的一处,AGAPE不仅被转变为EROS,还堕落到其最底层。
诺斯替主义按其理论,自然会反对上述早期教会的三种教义。神与低级的感官世界无关,所以不是创造主;肉身是罪恶的,道就不可能成为肉身(这是基督论中的幻影论);救恩是属灵的,肉身复活就不可能了。
三、 马吉安的AGAPE类型。马吉安反对圣经的寓意解释,坚持字面解释;反对神的创
造,坚持神是一位“陌生人”;反对旧约,新约也只承认保罗的十封书信和路加福音,对早期教会的三种教义也持诺斯替式的批判态度,但是马吉安所有这些立场都因其敏感地意识到必须保持AGAPE的纯正性,虽然他取消律法的主张也在某种程度上削弱了AGAPE,不过将其判为异端对基督教爱观来说还是很不幸。
四、 德尔图良的律法类型。德尔图良坚持三大教义,在反对希腊化倾向上不遗余力,
著名表述“雅典与耶路撒冷有什么相关呢?”即出自其口。但他对EROS的攻击,却非出于AGAPE,而是从律法出发。德尔图良不满意的是AGAPE中的不合理性的因素,他认为爱仇敌是比爱邻舍次一级的诫命,这样才合乎正义,神的审判和报应是其对堕落的人的爱的表现。德尔图良的观点是建立在旧约律法主义和罗马道德主义及法学基础之上的。
五、 亚历山大里亚神学的EROS类型。亚历山大里亚神学是一综合主义的产物,而在
其中EROS统领了全局。克莱门综合了希腊文化的虔敬与犹太和早期基督教传统,认为普通信徒的宗教是律法的宗教,诺斯替派宗教是救赎的宗教,救恩程序有四个阶段:信仰、认识、爱和享有神,虽然克莱门使用AGAPE,实际意味却近似于柏拉图的“天上的EROS”,他认为神爱人是爱人里面善良的部分,人爱邻舍是救恩的必由之路,这都与AGAPE格格不入。发生在克莱门那里的AGAPE与EROS的综合,被俄里根系统化了。俄里根以EROS为中心,有两点可以证明:一是基督徒与神交往是对神的有福的玄想,二是救恩之道,他认为雅各梦见的在天梯上下的天使类似于柏拉图的灵魂上升之道。和克莱门一样,俄里根把基督教分为两层:较低的信仰和较高的智能,EROS的救恩之道最高,不过因为人的软弱,必须加上AGAPE的下降的救恩之道。
六、 爱任纽的AGAPE类型。爱任纽站在AGAPE立场上支持三大教义,反对马吉安和
诺斯替主义。第一,爱任纽认为他们的基本错误在于否定神为天地的主宰,二元论的说法将创造和神分开而与邪恶相连,但是神是出于爱而创造的;第二,马吉安和诺斯替主义否认道成肉身和十字架,因为诺斯替主义的救恩之道是灵魂上升的EROS道路,而爱任纽的救恩之道是神真实地降卑为人的AGAPE道路;第三,异端不相信肉身复活,因为他们认为灵魂不死,但爱任纽认为神的旨意不会将不朽归给人,而神的权柄又可以令基督肉身复活。不过爱任纽在此有不一致的地方,他有时也谈到精神或灵魂的自然不死,说明希腊的EROS对他还是有相当的影响,这也是他AGAPE观念的有限之处。
在以上第一阶段的争辩中,使徒教父与护教士的神学是反对马吉安和诺斯替主义的先锋,就主题而言,AGAPE与EROS都互相妥协了,基督教爱观受到律法主义无所不在的辖制。而第二阶段则向AGAPE发展,此时教会的表述是以爱任纽的AGAPE类型为核心的,但EROS并未被遗忘。
接下来第四世纪的神学也介于EROS与AGAPE之间,不过EROS的影响随时代演变而加强。Methodius of Olympus的童贞说以达到“天上的EROS”为目的,Athanasius将神道成肉身的AGAPE作为人EROS上升的手段,Gregory
of Nyssa描述的救恩之道是神秘主义的,上升的与神交往之道,代表着EROS主题。
第二篇 综合的完成
第一章 Caritas综合
最初四个世纪基督教爱观的发展,似乎已经穷竭了其可能性,律法、EROS、AGAPE互争雄长,但谁也不能取他者而代之。这种情况到奥古斯丁就不同了,他实实在在地生活在希腊EROS世界和基督教AGAPE世界中,因此使两个主题融会贯通,产生了新的爱的见解——Caritas。
一、爱作为基督教的核心。奥古斯丁试图以爱包容整个基督教,天主教和福音派基督教将基督教作为爱的宗教,是在奥古斯丁Caritas意义下而言的。Caritas主要是指对神的爱,它不仅是基督教的宗教核心,也是其伦理核心,Caritas是众善之源,正如肉欲是众恶的渊薮。圣经中的一切,只能以爱来解释,Caritas也是奥古斯丁反驳对手的根据。
二、 奥古斯丁思想中的新柏拉图主义与基督教。奥古斯丁的EROS观念得自新柏拉图
主义,AGAPE观念则得自新约,尤其是保罗书信。奥古斯丁从新柏拉图主义主义立场来理解基督教爱的主题,一方面使他对基督教爱的观念有了新的见解,另一方面也使他受到限制,无从发现基督教爱的观念的微妙。
三、 奥古斯丁对AGAPE与EROS的解决。从接触到西塞罗的著作开始,奥古斯丁就确
立了哲学的EROS观念,这观念在以后的回忆中与基督教爱的观念结合了。奥古斯丁意识到新柏拉图主义EROS缺乏持久的力量,他皈依了基督教,最重大的意义是使游移不定的EROS情绪得到了安置。而AGAPE在奥古斯丁思想里也是极为重要的因素,从他对恩典与预定论的理解和对道成肉身的拥护,可以证明他对AGAPE并不陌生。新柏拉图主义给了奥古斯丁爱和渴求的目标,却没有指示他达到这一目标的途径,而且他发现EROS灵魂上升的一个问题,即升至一定阶段人会产生骄傲,这骄傲会限制人进入神的国度。解决的途径只有在AGAPE的谦卑中找到。
四、 Caritas综合。奥古斯丁认为一切的爱是渴求的爱,这种爱是人生基本的现象。渴
求的爱因渴求的对象又可分为两种:向上的Caritas和向下的Cupiditas,只有前者才是正当的爱,因为只有Caritas才会将我们引向神,引向不变的至善。乍看起来,这是两种截然对立的爱,但分析下去却会发现有趣的结果。二者区别只在于对象不同,其为爱的性质则一致,二者均渴慕幸福与安宁,只是Caritas知道只有在神那里才能找到,Cupiditas则是在世界中寻找,其实Cupiditas也是在找神,不过自己不知道而已。这样到后来,二者的分别变得模糊了。
五、 除了爱的对象不同,奥古斯丁还根据爱的方式不同区分了享有(frui)与使用(uti)。
享有是因对象本身而爱他,使用是将对象当作手段而爱他,二者都有正当与不正当之分,从这一公式即可明了:好人使用世界,是为享有神;坏人使用神,是为享有世界。
六、人上升至神,有三种途径:德行、思索与神秘。奥古斯丁与新柏拉图主义的不同在于他的上升于神并不是把人与神等同。奥古斯丁从保罗作品和与伯拉纠派的论战中意识到了恩典的重要,Caritas的基础是神的恩典,这和道成肉身、降格、谦卑是一个道理,基督徒的目标是向上,但必须以下降的谦卑为基础。
七、 Caritas究竟是以神为中心还是以自我为中心?这从奥古斯丁关于爱神与爱己的论
述中可以找到答案。就爱的目的而论,奥古斯丁以神为中心,没有其它的爱的目的可以与神竞争;就爱的性质而论,奥古斯丁以自我为中心,即令在神里面,人寻求的还是自己的善。他还把爱邻舍吸收到爱神与爱己之中,爱邻舍是爱邻舍中的神,归根结底还是作为自己上升的阶梯。神的爱曾让奥古斯丁犹豫不决,神是“使用”还是“享有”我们呢?后者无论如何不能成立,因神的自足,不可能从我们有所得,最后他只得勉强地认定前者。
Caritas以“谦卑”形式巧妙地将AGAPE与EROS 综合起来,这为中世纪的神秘主义
和经院哲学所继承。但二者根本的冲突是不可弥和的,奥古斯丁的综合后来还是要被路德粉
碎。
第二章 EROS在中世纪的发展
一、EROS通过两条途径进入中世纪,一是奥古斯丁融合了EROS与AGAPE的Caritas,另一条是伪狄奥尼索斯的混乱观念。
1. Proclus发展了EROS,伯罗丁已经在其思想中加入了在上者对在下者的关怀,但
Proclus更进一步,认为在上者不仅关怀,甚至想帮助、拯救在下者。在他的拯救程序——净化、光照、合一中,EROS是合一的凝聚力。
2.伪狄奥尼索斯继承了Proclus的思想,认为EROS是凝聚万有的力量。他也认同伯罗丁,说EROS出自于神。继而将其推向高峰,认为EROS是万有出于神、回归于神的唯一力量。他对AGAPE很不习惯,解释说圣经用AGAPE一词乃是因为怕一般信众不能理解EROS,造成混乱。而EROS比AGAPE更具有神性。
3.但丁的爱观也是Caritas式的,灵魂的净化和追求天国享乐的都是爱,EROS和AGAPE都结合在神秘之中。
二、奥古斯丁的Caritas,归根结底是一种自爱,因为即使不将爱神作为手段,也就是说不是使用,而是享有神,最终还是为了爱己。对这一严重问题,中世纪有三种处理方式。
1. 阿奎那与奥古斯丁一致,将基督教归结为爱,又将爱归结为自爱。他克服自爱的方
法是区分出渴求的爱和友谊的爱,后者有期望人向善的意图,但爱朋友最终还是为了自己的益处。阿奎那与AGAPE始终是隔膜的。
2. 明谷的伯尔纳强烈攻击非自私的爱这一提法。他遵从奥古斯丁路线,提出了爱的四
个步骤:为自己而爱神;不只为爱自己,爱神也是为神;纯粹为神而爱神;为神而爱己。
3. 神秘主义攻击爱己思想,认为使我们与神分离的,就是爱己。他们认为必须毁弃自
我,才可以达到与神合一。这是EROS与AGAPE混合的产物,不求自己的益处有AGAPE的特征,但其最终上升与神合一的目标还是EROS主题。
三、中世纪对爱的教义的新贡献。一是骑士的抒情诗,它本来在很大程度上是来自基督教神学,但是也反过来给Caritas宗教添加了很多肉欲感官色彩,为EROS增加了不少力量。二是受难的神秘主义,以默想基督受难为基督徒生活的核心。这种以十字架的AGAPE为中心的观念,为AGAPE主题增添了新的力量,但也对后世理解AGAPE发生了一定的阻碍。
第三篇 综合的崩溃
中世纪结束之际,Caritas综合也面临崩溃,文艺复兴采取了EROS主题,宗教改革则采取了AGAPE主题。
一、Ficino的人神。Ficino继承柏拉图主义和新柏拉图主义并将其推向极端。在他那里,人是宇宙的中心,人能包举整个宇宙,人就是地上的神,人的灵要上升与神的灵竞争,二者几乎等同。他理解的爱完全是EROS,人和神都以爱己为能事,人爱神是手段,爱己才是其目的。
二、路德的哥白尼革命。路德反对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的宗教形式,在人神关系中神是绝
对的中心。人与神相交是以罪为基础,不是以圣洁为基础,人的灵不可能直接上升至神,基督与圣洁的人无分,
路德从其自身寻求救恩之路的思索中认识到教会和他自己所走的救恩之路是错误的,Caritas不是达到神的路径,人的称义不是由Caritas上升于神,而是藉对神的爱的信靠,神的爱是借着基督降到我们中间的。这样,路德便以AGAPE摧毁了Caritas综合。这是怎样做到的呢?
(一) Caritas的摧毁。
首先,路德反对中世纪上升观念的三个途径:
1.路德反对天主教德行的上升之路。他反对的不是善工本身,而是与之相联的意向。行善不能出于上升于天,与神同等的目的,我们的工作只能是在地上服侍邻舍。
2.路德反对理性和思索的上升之路。人神之间如果有交往,不是人有权上升于神,而是神的俯就降卑,这在人的理性看来是愚拙。
3.与反对思索的上升之路类似,路德反对神秘的上升之路。路德对雅各天梯的梦,提出不同的解释,认为神不是要我们上升,而是基督下达。
此外,路德对自爱采取严厉的排斥态度,认为自爱是罪恶之源。对基督爱邻舍诫命的解释,路德与奥古斯丁不同,认为那是禁止我们去爱己。
最后,路德将爱从称义中分离出来,但这不是贬损爱,相反,他认为若在称义的阶段论及爱,那就无法避免论及基督教以外的另一种低级的爱,这样反而贬损了基督教的爱。至此,路德已完全摧毁了Caritas综合。
(二) AGAPE的建立。
路德将神的爱与人的爱截然分开,人的天性已在自爱中耗尽,不可能实现基督爱的诫命。人的爱只追求自己的益处,神的爱刚好相反,是要给予自身的丰富,所以神才寻找罪人。基督教的爱是自然内发的,区别于幸福主义动机,因其不求自己的益处;也区别于律法主义,因其不是出于强迫和对惩罚的惧怕。基督教的爱完全源于与神的关系,是完满整全的,没有任何偏私,神对罪人的爱,并非如奥古斯丁所说是出于爱罪人里面残留的善,神的爱是一种失落的爱,这种爱能忍受背叛。
基督徒的爱,完全来自神,他就象一根管道,将得自神的爱传给他的邻舍。对神的爱可以等同于对邻舍的爱,因为想服侍神的人可以通过服侍邻舍来实现。
路德的爱是纯粹的AGAPE,与天主教的,神的爱是循环爱己并吸引万有归向自己的爱截然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