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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还是偶像:全球化视野中的公民社会与民主化
庞金友[1]
(天津师范大学 政治与行政学院,天津 300073)
内容提要
当代政治领域中,公民社会与民主化日益交叉与契合。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两者的关系出现了新的变化。因此,全面而客观地思考与评价全球化视野中公民社会与民主化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在当代社会,公民社会是民主化的希望;公民社会所内含的平衡、互动以及距离等内在精神,具有一定的普适性,可以推动各国的民主化进程;公民社会在全球的扩张,即为世界性的民主化拓宽了社会空间,也带来了观念与体制上的诸多挑战;公民社会的良性建设,可以消解全球化为民主化带来的负面影响。
关键词
公民社会 民主化 全球公民社会 世界民主化
一、公民社会[1]:民主化的希望
20世纪50年代后,民主化进程无论在东方还是在西方都不同程度地陷入了困境。为了寻找出路,人们开始把目光移向公民社会。[2]政治实践的发展使人们认识到:公民社会不仅可以教育和组织公民,表达公民的利益和要求,维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还可以限制、分割和制约国家权力,形成国家与公民之间的缓冲区。发育到一定程度的公民社会不仅是民主化的前提,也是民主制度健康运作不可或缺的因素。因此,人们认定公民社会就是民主化的希望。[3]无论是研究政治发展理论,还是研究比较政治的学者,都同时将公民社会理论引入民主化理论以及地区政治的研究中。有些西方学者甚至乐观而大胆地预测:世界民主化趋势的唯一动力就是公民社会。
西方学者如此乐观地看待公民社会与民主化的关系,并非没有道理。从社会结构的维度来看,第一、公民社会的疆域在国家、公民社会和公民之间划清了界限,勾勒出了不受国家权力干预的公民权利的领地;第二、公民社会的主体(以志愿性社团组织为主)承担了民主化的使命与角色,作为中介,开凿了一条公民参与和民主运作的通道;第三、公民社会在政治体制的外围形成“以社会制约权力”的力量,为限制、分化和制约国家权力,维护公民权益,构筑了坚实的屏障。无疑,一个健康、成熟而充满活力的公民社会可以为民主化提供巨大的推动力。从文化的维度来看,公民社会与民主化之间存在着一种文化上的和谐。公民社会倡导的文化多元、宽容、妥协与合作,也是民主化所必需的。帕特南的社会资本理论的提出,为这种文化和谐开辟了更为宽广的论域和更为完备的范式。随着政治文化理论研究的纵深,人们愈加重视文化维度中公民社会对民主化的助推作用。
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人们开始思考:公民社会与民主化的既定关系会如何变化?公民社会到底是民主化的希望,还是偶像?要解答这个问题,仅仅停留在以往的对公民社会与民主化之间的关系进行单线逻辑考察,简单地将后者认定为前者的伴生物,已经远远不够了。由于全球化为公民社会与民主化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社会空间,这就需要我们在一个更为宽松的分析平台上考察两者,从双重向度把握两者的互动关系及内在联系,同时,也就将研究的角度从结构和文化两个维度逐渐向多维化转变,借以开辟更宽厚的研究空间。
二、公民社会的内在精神
首先,我们来探讨公民社会的自身性质。站立在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公民社会,结构复杂,形态各异。由于近年来人们过度的关注与渲染,它甚至被赋予某些神话的意味。但如果我们拂去其表面的、琐碎的、泛化的理论表象,透析公民社会的深层结构与运作机制,我们会发现,实际上公民社会内部贯穿着一定的理论与原则,它们以特有的方式维系着公民社会的正常运作,保障着公民的权利与自由,推动着民主化的进程。这些理论与原则,笔者将其称为“公民社会的内在精神”。
权利与责任的平衡
尽管人们对公民社会的认识林林总总,不可尽数,但有一点却达到了高度的共识:公民社会代表着一种平衡,公民于政治社会中拥有的权利和为维护这些权利所承担的责任这两个支点之间的平衡。[4]
权利与责任之间的这种平衡是动态的,在不同的时空,不同的权利、利益组合中呈现不同的形态,同时,它也是静态的,借助稳定的组织制度持久而稳固地发挥着作用。这种平衡使个人与政府、社团组织以及经济部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在保持整体良性运作的同时也培育着各种社会元素间的宽容、协调、对话,为公民享有的权利提供了制度和心理上的保障,为公民所承担的责任划定了底线。但在整体主义占主流的社会中,义务往往呈显性发展,而权利却委缩在义务的阴影之下。正如康奈尔(Connell)所言:“虽然大多数概念都承认权利与责任之间的平衡,但它们在使个人真正理解许多个体利益源自于健康的公民社会这一点以前,便直接跃入义务的阴影之中。尽管合作与慷慨已为我们每个人所接受,但个人利益的存在是不容置疑的——尤其是当我们把目光投向集体利益和利他主义时,更需要深刻理解这一点。”[5]
公民拥有权利的多少取决于公民对社会的影响力,取决于公民行使权利的实际效果,取决于国家对公民权利的维护与保障,取决于公民对共同体所负有的义务,而这一切又与公民社会直接相关。以研究保守主义闻名的威廉姆·F.·巴克利(William F.Buckley)承认:保守主义运动认识到了个人与社群(Community)之间的关联,这个重要的关联不再是个人与国家或个人与市场之间的关联。……每个受到社会保护的人都应该得到利益的回报,而且置身于社会之中这一事实也时刻提醒着每个人应该为自己施加给别人的行为设立一定的底线。”就连激进的索尔·阿林斯基(Saul Alinsky)也一再重申:“除非人们能愿意为保证其他人的自由而牺牲自己的一些利益,否则人们不可能自由……基于志愿主义的公民参与是一个富有生命力的精神和力量。”[6]借助权利与义务之间的平衡,公民社会为国家、社会与个人划定了界限,这些都有利于民主观念的培育,与民主程序的运行。
结构要素的互动
虽然说解读公民社会的路径不同,得出的结论也不同,但公民社会不是一个虚构的政治理想,而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社会实体。借用结构-功能分析的棱镜,折射出来的公民社会是一个制度与文化要素的系列谱系。这些结构性要素聚合起来保护并培育着个人,个人也在社会生活的运作过程中为其他人提供并维护着平等与自由的机会。各要素之间结构分明,功能各异,既相互作用,又相互牵制。公民社会就存在于这些结构性要素的互动机制之中。“如果用一种透视画法来形象展示(公民社会)各种部门和力量之间的互动状态,可以将公民社会描绘为一颗星。星的正中心是公民,因为公民是社会中所有元素的核心基质。星上各个多边形的角度,是位于社会不同位置和层面的公民或其团体的影响力的体现。”[7]
公民社会各结构要素之间的互动,直接影响着民主化的进程,这一点已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帕特南在《让民主运作起来》中论述道:公民性(civic)不只是对国家组织,也对政府和商业的性质起着重要的影响作用。“健康的组织团体由公民自发建立,正不断逐渐获得提升。体现于公民所致力的民主观念和社会网络上的社会资本(social capital)似乎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甚至是善治(good governance,即有效的治理)的一个前提条件。”[8]他通过对意大利的实证研究得出结论:尽管动力与阻力共存,力度与深度不一,公民社会结构要素之间的功能互动对民主化至关重要。
和谐的距离
在当代政治思考中,无论是民主化论者,还是公民社会论者,都密切关注着一个距离——公民和国家之间的距离。尤其是当人们研究公民社会与民主化的关系时,这个距离往往自然而然地映射到人们的思考之中。西方学者使用结构-功能这一理论范式从公民社会的疆域结构、主体结构和权力结构等角度剖析公民社会对民主化的作用时,实际上就隐含着对这种距离的考量。公民与国家之间的距离之所以如此重要,就是由于这个距离实际上承担着建构公民社会和民主化的社会空间的使命。公民社会各主体和结构之间的和谐,公共领域(public sphere)各流通渠道的畅通,民主化进程所承受的来自公民与国家两个方向上的压力,都依赖于这个适当的距离。
正如泰勒所言,这里距离有两种形象,一种是正面的形象(或积极形象),一种是负面的形象(或消极形象)。前者指在公民和国家保持的定量的张力、适度的平衡和相应的距离,后者指公民与国家的疏离与分裂。[9]对距离的阐释不同,人们的政治设计也就不同。持正面形象者紧抱“个人自由”的令牌,借助18世纪始便已从政治论争和实践发展中获得崇高地位的两大法宝:公共领域和市场经济。他们倡导国家远离公共领域和市场经济,倡导公共领域与政治领域的截然分开。他们的信条是:政治以外的力量是保卫自由的重要堡垒。而持负面形象的人则认为,公民社会的消极限制及牵引制衡的功能不可忽视,但联结公民和国家的积极功能更为重要,应该构建积极、独立、有机的公民社会来达至政治自由社会。假如让以上两种类型的公民社会论者提供一个政治解决方案,持正面形象者一定会在公民、公民社会与国家之间划清界线,并设置各种障碍(制度的、文化的、心理的和舆论的),借以节制政府,使其走上负责的有限政府之路;而持负面形象者则会重新连接已中断的信息网络,唤起公民的政治参与热情,开放人民与权力制度之间的联系通道,通过公民社会架起公民与国家之间桥梁。 权责平衡、要素互动与距离和谐并非是公民社会所包含的内在原则与理念的全部,但公民社会的这种“内在精神”却赋予了公民社会以顽强的生命力,也为不同制度与文化背景下的民主化进程提供了无穷的助力。公民社会兴起于17、18世纪,在沉寂两个多世纪后,伴随着当代第三次民主化浪潮再度复兴,就足以说明这一点。由于公民社会的内在精神植根于国家-社会的二元权力体系(进入当代,这种二元体系逐渐被政府-市场-公民的“三分”所代替),兼顾公民与国家的距离,关注权利与责任的平衡,凸显功能要素的互动,具有着相当的普适性。它会以移植、嫁接或变异等不同的形式介入不同的国家,甚至可以冲破本土政治文化的执拗走入该国文化的核心。进入全球化时代后,这种普适性不仅不会减弱,在民主化的推动下,很可能会走出更深、更远,也就是说,全球化浪潮中的公民社会和民主化,可能会走上更高程度的整合之路。
三、全球公民社会与世界民主化
一般来说,人们承认公民社会对民主化的推动作用,承认它在限制、分化和控制国家权力,并使自身获得合法化方面发挥着作用。这只是在公民社会分析的初级层面即国家层面进行的思考。在这个层面,人们较为关注的是:公民社会通过自身的成长,改变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力量对比,使之向有利于社会的方向发展,从而实现国家与社会之间的动态平衡,这被视为当前民主政权的一个特征;当公民社会强大到一定程度,它就可以有力量为维护个人权利,对国家权力进行限制和约束;公民社会牵动着一条权力之线,一头是公民个体,另一头是国家制度,这条权力线的力度与柔韧性直接决定着两者的角色和潜在作用。[10]然而,80年代后尤其是进入90年代,公民社会开始走出国家层面向两个方向扩张:向内进入社团层面,向外到达全球层面。人们需要在这两个崭新的领地思考公民社会与民主化的关系。
人们关注社团层面公民社会的机构组成以及如何促进民主化社团的形成与发展。[11]但人们更为关注全球层面的公民社会。较少受国家疆界限制的跨国公司、非政府组织的异军突起,独立于主权民族国家的“世界公域”及“全球公民社会”的破土而出,极大地改变了全球政治、经济、文化的传统格局。每个民族国家都必须同时面对日益强大的国内公民社会和更为强大的全球公民社会,都必须重新思考并建构一个新的权力结构与关系网络。无论是社团层面、国家层面,还是全球层面的公民社会,都存在与民主化契合问题,尤其是全球层面的公民社会与民主化的关系更具挑战性,更值得人们思考。
早在1961年,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就在《政治的概念》中谈到,战后经济产生了一个政治环境,在这个环境下,当前国家的存在形式可能气数已尽。由于世界贸易体系正在不断削弱国家进行政治决断的能力,民族国家作为有政治决断能力的实体已如日近黄昏。[12]随着世界金融组织如世界银行(World Bank)和世界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的出现及发展,施米特的话在很大程度上被证明是正确的。随着这些强大的国际组织或经济利益集团在各国政治中的影响的与日俱增,公民社会已远远超越民族国家层面而走向全球。在突习猛进的现代信息和技术的支持下,全球层面的公民社会走向如何,它是否像一些学者预期的那样能扶助民主化回归传统的直接民主,这是人们最为关注的。
公民社会在全球的扩展确实对世界性的民主化进程起到了积极作用。首先,公民社会在全球扩展的同时,也推动了民主观念的传播。根据约翰·基恩(John Keane)对非政府组织在本世纪后半期在全球发展的研究,有一定影响力的、全球性非政府组织在1900年只有100家,而到了90年代则为10000多家,而且它们的数目正在迅速上升。非政府组织的发展,“可能是一个超越国家疆界的公共框架出现的标志。以下事实的出现回应并在实践中加强了这样的趋势:禁止种族灭绝的世界性人道主义法律的出现;非政府组织意义的日渐增强;一般意义的公域以及公共观念的渐入人心,如普遍公民对居住在他们自己疆界之外的其它公民所负有的义务,仅仅因为他们也是公民。”[13]其次,公民社会在全球的扩展,促使人们关注一般性的社会问题如公民社会的治理问题,政治群体的利益分化问题,多元文化问题,甚至是社会尤其是家庭中的暴力问题。再次,以公民社会为根基的全球的“政治社会”与“经济社会”会对世界性的民主化进程或民主的巩固产生巨大的作用。林纳(Lina)和斯特潘(Stepan)把“一个自由而富于活力的公民社会”作为成功的民主化或民主巩固五个前提条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他们认为,在全球化时代,强大的公民社会有产生政治选择(political alternatives)、监督政府和国家的能力。“对于民主进程的每一个阶段,尤其是在全球层面,公民社会都无比珍贵。” [14]
公民社会在全球的扩张为民主化的进程开拓了更广阔的社会空间,也带来了制度与文化等方面的诸多挑战,对此,有些学者深信,在未来全球公民社会的扶助下,世界性的民主化指日可待,而另一些学者则持表示怀疑和忧虑。虽然我们还不能对以上观点进行验证,但至少我们可以说,对全球公民社会盲目的乐观情绪,不仅会为公民社会的发展埋下了自负的隐患,也会低估世界民主化进程中的困难和障碍。因此,保持相对的谨慎是必要而可取的。我们必须看到:
第一,民主并非公民社会的伴生物。公民社会几乎存在于各个历史时期的各种类型的国家。公民社会反抗国家权威——无论君主制、贵族制还是民主制——的气质是长期而普遍的,绝非全球化所特有的产物。人们可以从当今任何一个发展中国家或尚未发展的国家中发现公民社会的影子(至少是公民社会某些重要的成分),如埃及、索马里、古巴、斯里兰卡,从经济分权角度来看,甚至还包括原苏联和中国。“如果民主是伴随着公民社会而必然出现的,那么,这些国家早就应该成为世界上最古老的民主国家了。” [15]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第二,公民社会在全球的扩张会助长一些危险性的观念,如吁求一个祛除冲突与分化的世界;憎恶政治;对抛弃以代议制为民主基本制度的国家观念的狂热。这些观念对于民主化来说,简单是致命的打击。这些貌似“公民”观念的观念已潜入当前流行的关于公民社会与民主化关系的对话之中。毫无疑问,它会使国家的能力大打折扣,甚至直接削弱领土型国家作为重塑和重制它疆界内人民的认同感这一道德计划的承担者的作用。特别是当前出现了一些重要的经济现象如全球性经济力量的出现,国家贸易和直接投资的全球化以及市场容量与领土疆界的不匹配。这些现象产生并加剧了公民对国家的疏离与排斥,使市场和经济力量对国家的弱化作用愈演愈烈,大有超越其底限的趋势。[16]此时,我们就会更为真切地发现公民社会的桥梁与渠道角色的重要性,重构世界范围的国家与公民社会之间新的平衡机制的迫切性,以及探讨世界范围的公民社会与民主化关系的必要性。 第三,公民社会的角色与功能不是唯一的,是可以替代的。有些学者认为当前对于“公民社会全球化”的结论过于武断,这个结论的武断来源于论据的匮乏:当前社会机能的失调缘自国家的过度干涉,只有公民社会才能完成这个使命,或只有它才能把一些社会计划完成得更好。这些依据的真假我们还无从分辨。虽然说,无论是重塑国家形式,还是划定国家的范围和权限,公民社会都扮演了一个重要的角色,一些社会制度如市场、公共领域和志愿性组织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功能,但这些角色和功能却是可以替代的。 总之,公民社会在全球的扩张对民主化来说是一把双刃剑,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有理由乐观,但我们没有足够的理由让人相信:未来的全球公民社会会必然承担起世界民主化的大任。正视全球化进程中公民对国家的疏离、传统政治疆域的弱化、国家能力的削减的深远影响是至关重要的。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正确认识并合理架构全球化下公民社会与民主化的关系体系。
四、消解全球化的焦虑
伊莎盖尼·R.·塞拉诺(Isagani R.Serrano)曾对当前的全球化趋势表示极度的忧虑,他认定当前的全球化进程对民主化是致命的。“创造一个新世界的进程,尤其在最近十年,好像已经领导了全球的每一个角落。但是,全球化正把我们引向一个任何清醒的人都不想去的地方,那就是全球崩溃的边缘。”[17]他悲观地说:当前的政府是没有领导能力的,它们正日益失去合法性和效力,它们至多只能做一些应急性的管理。这样的政府对民主乃至民主化是毫无意义的。塞拉诺的评论有些言过其实了。对于全球化中的公民社会与民主化,人们比较认同的一个焦虑是:“面对具有强劲势头的全球公民社会,没有明显的民主政治回应。旧有的术语诸如‘历史的终结’和‘新世界秩序’对于解释新的冲突形式或以新形式出现的老问题远远不够。”[18]为了有力的回应全球化的挑战,学者们纷纷提出自己的理论主张,重新审视全球化、民主化与公民社会的关系,消解全球化引起的焦虑。
塞拉诺独辟奚径,试图借助公民性(civics)的作用来消解全球化引起的焦虑。他提出了一种“重构主义”,主张分割这个大一统的“全球化”世界,借以形成一个“更小的世界”。在这个过程中,公民性是关键性的推动因素,“就是由于这些现代或后现代的公民性,我们才获得了一次战斗的机会去赢得根本性的转变。他们将在这个毁灭性的事物(指全球化)把我们的世界撕碎之前,加快速度教会我们真正团结地生活在一起,”[19]
孔弥·那都(Kumi Naidoo)和拉捷斯·坦登(Rajesh Tandon)分析了公民以及公民所拥有的信息技术在回应全球化的挑战中的地位和作用。他们认为,当代的人们已经开始意味到个人被剥夺了存在的意义,并深谙自己对周围社会环境的无能为力。而一旦公民看到政治体制的衰落,却看不到自己努力提高生活水平的结果,那就会造成公民对国家实在的疏离。但他们也乐观地断言:在应对这些挑战时,“我们很幸运,因为我们拥有表达公民权的其它工具。信息技术的基本架构虽然在世界的许多角落只是缓慢地发展着,但确实提高了传播以上我们所谈论的价值的可能性。公民权这一工具的运用将依赖于人们的技术,并且将拓宽CSO(公民社会组织)的所有权并提高其合法性。” [20]
志愿性组织,被人们称为“为了公共利益的私人行为”,也引起人们越来越多的注意。人们普遍认为,这是一股不同寻常的公民力量,它正在成长为使我们这个星球免于社会、经济、政治和环境灾难的必要的因素。而要加速这种有利的趋势,就应该发挥公民社会的优势和建设作用,发动一次声势浩大的、致力于提高公民参与的世界性的公民运动。
人们已经认识到,无论是在社团层面还是在全球层面,面对当前的全球化趋势,人们必须恢复并加强公民及公民社会组织在公共领域中的中心地位;[21]确保并致力于民主观念的培育;公民不仅应该拥有公共领域中的主动权,还要有参与机会的均等权。而这一切的实现都取决于公民。对于公民在公民社会和未来的民主生活中所承担的角色,用孔弥·那都和拉捷斯·坦登的话说,就是“不仅仅是投票者,也不只是一个消费者,而是一个公民”。[22]
引文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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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者简介] 庞金友(1976-),男,辽宁铁岭人,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博士生。从事西方政治思想史、西方政治学理论的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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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英文Civil Society有多种译法,一般港台学者译为“民间社会”,顺承中国传统政治文化中“民反官”的思维习惯;大陆一些学者译为“市民社会”,沿袭马克思经典著作中的称谓;有一些学者取近代文明复兴之义,译为“文明社会”;也有部分学者译为“公民社会”。笔者这里用作“公民社会”,原因如下:(1)、如此译法比较符合“Civil Society”在20世纪60、70年代复兴时所承负的使命,彰显“政治社会”中“公民”的地位以及公民在现代社会中的作用;(2)、“市民”与“公民”的侧重点不同,“市民”强调经济和社会身份,而“公民”较为侧重政治角色,对于公民社会的发展与民主化进程而言,公民是主体;(3)、对“civil society”应区别对待,近代西方一些思想家确实将“civil society”用作“文明社会”或“市民社会”之义,也不能用“公民社会”一以概之,而对于当代政治而言,“公民”与“社会”日显其重,“公民社会”有着较大的合理性。
[2] 从70年代末起在前苏联东欧,80年代初起在拉美和东亚,80年代末起在黑非洲,90年代初海湾战争后的中东地区,学者们掀起的公民社会理论研究热潮就是明证。
[3] 90年代后,公民社会理论在横向上不断拓展其研究领域,在纵向上不断纵深,已在当代政治学中获得了不容忽视的地位。“世界各个角落的个人、团体、组织都在讲这个语言。” John Keane, Civil Society: Old Images, New Visions, Combridge, UK, Oxford, Ox4, Polity Press, p.32.
[4] Brain O`Connell, Civil Society: the Underpinnings of American Democracy, Hanover, University Press of New England, 1999, p.10.
[5] Brain O`Connell, Civil Society: the Underpinnings of American Democracy, Hanover, University Press of New England, 1999, p.14.
[6] Andrew Arato, Civil society, Constitution and Legitimacy,Lanham, Boulder, New York, Oxford, 1989, Preface.
[7] Brain O`Connell, Civil Society: the Underpinnings of American Democracy, Hanover, University Press of New England, 1999, p.24.
[8] 罗伯特·D·帕特南著,王列、赖海榕译:《使民主运转起来:意大利的公民传统》,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9月版,第116页。
[9] 泰勒认为,距离的正面形象是指在公民和国家之间所保持的定量的张力、适度的平衡和相应的距离。而距离的负面形象是指公民与国家的疏离与分裂,若想打破这块隔离公民与国家的坚冰,只有使国家分权,在原来国家权力撤出的地带建构公民社会这座连结公民个体与国家的桥梁。详见查尔斯·泰勒:《公民与国家之间的距离》,汪晖、陈燕谷主编:《文化与公共性》,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8年6月版,第199页。
[10] 戈兰·海登认为在这个层次上有三个问题值得关注:一个是传统制度在多大程度上可以为公民社会的发展和民主化提供基础;第二个是社会团体在多大程度上采取或不采取对抗国家的取向;第三个是如何使国家放松对社会的控制。见戈兰·海登著,周红云译:《公民社会、社会资本和发展:对一种复杂话语的剖析》,何增科主编:《公民社会与第三部门》,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8月版,第106-109页。
[11] 由此,形成了以哈比森、哈贝马斯和西蒙娜·韦尔为代表的最低纲领派和以罗伯特·帕特南为代表的最高纲领派。尽管存在着纲领上的分岐,他们的基本共识是:并不是所有的社团都可以促进民主化。如果公民社团追求的是与宽容、妥协和尊重相反的价值观,那它很可能成为满足自我追求的场所,成为独裁主义得以滋养的温床。
[12] Danow Schecter, Sovereign States or Political Communities? Civil Society and Contemporary Politics, Manchester and Yew York,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2000, p.15.
[13] John Keane, Civil Society: Old Images, New Visions, Cambridge, UK, Oxford, Ox4, Polity Press, 1998, p.32.
[14] John Keane, Civil Society: Old Images, New Visions, Cambridge, UK, Oxford, Ox4, Polity Press, 1998,pp.48-49.
[15] Li Xiaorong, Democracy and Uncivil Societies: A Critique of Civil Society Determinism, Civil Society, Democracy, and Civil Renewal, Fullinwider, Robert K., Ed. New York, Oxford, 1999, p.414.
[16] John Keane, Civil Society: Old Images, New Visions, Cambridge, UK, Oxford, Ox4, Polity Press, 1998,p.33.
[17] Isagani R. Serrano, Coming Apart, Coming Together: Globalization and Civil Society, Civil Society at the Millennium, West Hartford, Conn., Kumarion Press, 1999, p.164.
[18] Darrow Schecter, Sovereign States or Political Communities ? Civil Society and Contemporary Politics, Manchester and Yew York,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2000, p.16.
[19] Isagani R. Serrano, Coming Apart, Coming Together: Globalization and Civil Society, Civil Society at the Millennium, West Hartford, Conn., Kumarion Press, 1999, p.165.
[20] Kumi Naidoo, Rajesh Tandon, Civil Society at the Millennium, Civil Society at the Millennium, West Hartford, conn., Kumarion Press, 1999, p.202.
[21] Michael S. Joyce, Citizenship in the 21st Century: Individual Self-government, Building A Community of Citizens: Civil Society in the 21st Century, Eberly, Don E., Landam, New York, London, 1994, pp. 1-10.
[22] Kumi Naidoo, Rajesh Tandon, Civil Society at the Millennium, Civil Society at the Millennium, West Hartford, Conn., Kumarion Press, 1999, p.202.
本文发表于《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3年第6期),后为《中国社会科学文献》(2004年第3期)摘录,并为人民大学复印资料《政治学》(2004年第4期)全文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