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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克斯(John Knox)政治思想初探

2006/12/24 20:29

蔡维民

一、前言

对于台湾基督长老教会而言,「苏格兰」是一个既陌生又亲切的国家。一方面因为苏格兰长老教会是台湾长老宗制度的起源;另一方面台湾基督长老教会之直接源头却是加拿大长老教会,所以对于苏格兰长老教会,我们一直都有那种似近似远的感受。

但是,若提起诺克斯(John Knox, 1505-1572),我相信只要对于教会历史稍有涉猎的人一定不陌生。他不但是苏格兰长老教会的创立者,更可说是苏格兰宗教改革运动最伟大的领导人,他同时也是苏格兰独立运动的重要核心人物之一。我个人认为,在台湾长老教会的直接传承上,诺克斯应该更重于加尔文。

自从2000年以来,我对于长老教会的政治意识型态一直有着割舍不去的兴趣,继2000年发表了〈基督教改革宗之基本政治性格〉一文之后,今年三月31日在真理大学主办的「第四届宗教与行政学术研讨会」中也发表了〈陈水扁时代之后长老教会政教关系意识的转变〉一文,发现自己在长老宗的政治神学背景上还是差了些基础。所以本文将从诺克斯的生平背景,以及其相关著作与其它人研究的二手数据来探讨他的政治神学思想。我必须很惭愧地承认,对我而言,诺克斯我并不完全熟悉,加以国内中文书中专门介绍诺克斯的专书并不多,[1]所以只能找一、两本外文著作搭配中文数据来阅读。能够想见可以呈现的内容必定不够深入,所以只能以「初探」为题。盼望为此文之后,能够有助于理解长老宗的政治神学基础,并连结自己在「教会史」中较弱的一环。

二、诺克斯生平及背景[2]

诺克斯原本是一个受过传统天主教教育的天主教徒,甚至还受过神父职。他于1505年生于苏格兰的哈廷顿(Haddington),并毕业于格拉斯哥大学,专攻神学与法律。毕业之后,他一方面教学,一方面接触了当时著名的宗教改革家威沙特(George Wishavt, 1513-1546),便心甘情愿跟随他而改宗至改革宗信仰,甚至当威氏讲道时,诺氏还是持剑护卫他的人之一。那是很特别的景象:50名武士,拥簇着一位传道者,公然进入教堂,然后召集群众,开始聚会讲道。[3]后来当威沙特被处火刑后,苏格兰的新教徒便占领圣安得烈城,并以诺克斯做为他们的灵性领袖,对抗当时与法国结盟的苏格兰旧教王室政府。

在圣安得烈城堡中的新教徒们,原来盼望得到已经改教的英国之援助,但是1547年,英国应许的援助没有来到,法国军队却来了。圣安得烈城堡在固守了一年之后,终于被攻破,短暂的改革也黯然收场。重要的领袖们被处刑,诺克斯被押为奴隶,到法国船上备受虐待。

1549年,诺克斯获得释放,到了英国。 在那里,受到热烈欢迎,被任为敬虔的幼王爱德华六世(Edward VI, 1537-1553)六位宫廷牧师之一,后来成为柏维克(Berwick-upon-Tweed)的牧师。在那里,他建立了一个清教徒型的教会,建立了地方秩序;也在那段时间,认识了玛茱丽(Marjorie Bowes)--后来于1555年成为他的妻子。1553年,天主教「血腥玛丽」女王继位(Mary Tudor, 1516-1558),大举迫害宗教改革者,诺克斯只好到法国作难民。他在1554年由法国到了法兰克福(Frankfurt),作了英国难民教会的牧师。几个月后,他到了日内瓦,也是负责牧养英国难民教会。在那里,与加尔文有亲密的交往。[4]在日内瓦,诺克斯也常写信指导苏格兰的宗教改革。他告诉贵族们要团结在一起,不参加罗马教的弥撒和礼仪,每周自己聚集读经讨论,互相勉励;如果统治者迫害阻挡归正者聚会,可以「合法的抗拒」[5]。贵族就聚集立约[6],称为「主的教会」(The Congregation of the Lord)。

1559年春, 归正教会的贵族,地主和平民,在登堤 (Dundee) 聚会,邀请诺克斯回国领导。5月2日,诺克斯返抵国门,宗教改革便全面展开。一直到1560年,苏格兰国会在英法势力的平衡中,宣布以归正教取代天主教作为国教。[7]

这是相当重要的里程碑,除了代表宗教改革获得初步的胜利之外,也代表苏格兰从原来法国与英国的势力中,真正独立出来。但是苏格兰的宗教改革并未就此结束。1961年8月,笃信天主教的马莉女王自法国回来登基,而因为马莉的美丽与机巧手段,使得不少贵族都倾向她,以致于诺克斯在建立苏格兰教会的工作上受到了许多阻碍。可以说,诺克斯许多政治神学思想的转变与定型,都是在与马莉女王互动之中渐渐成形的。后来马莉因为其婚姻政策的错误以及其不道德的行为,使得她在1567年逃亡到英国,而后被其表姑伊利莎白女王所杀。

马莉女王退位后,诺克斯加紧脚步,将苏格兰长老教会建立基础规模,可惜在1570年因中风而半身不遂。 1571年,为了安全,大家决定他还是移到圣安德烈居住。1572年8月24日, 在法国发生圣巴多罗买之夜大惨案,11月19日,诺克斯觉得不能静默不言,扶病到圣吉勒斯大教堂,登上讲台,作最后一次讲道。十一月二十四日,诺克斯离开世间。

诺克斯以有能力著名。他坚持抗拒罗马教,也不肯接受英国的圣公会国教制度,而建立长老会,一直是苏格兰最主要的归正教会。他曾遭人暗杀过,在窗外用枪射击而不中。他以讲道猛烈而著称,他的讲道通常先以半小时讲解圣经信息,和风细雨;然后,应用到当时当地的环境,转而激昂猛烈,拍案顿足。他的讲道不如马丁路德,文章不如加尔文,学问也不能跟二人相比;但其刚勇无畏,正直敢言,比二人有过之而无不及。他最有名的祷告,便是为了苏格兰的得救:「主啊,求赐给我苏格兰,否则就让我死了吧!」诺克斯遗嘱上要求不要为他的坟墓立任何标识,但是在下葬礼拜的时候,摄政王对这苏格兰的改教英雄所下最适切的称赞是:「这里躺卧着一个从不会谄谀,也不怕人面孔的人。」

三、诺克斯政治神学思想之要点

假使有二个人在同一位老师之下,受了同样的教育,他们所展现出的实践结果会一样吗?我相信一定会有差异。原因很简单:因为一个人所处的环境必然会左右他如何认知自己的理论基础。诺克斯从加尔文的日内瓦经验获得许多养分,但是这些经验放回苏格兰时,必定有所增减修正。所以要了解诺克斯的政治神学要点,除了找出影响他的人其与学说之外,还要明白他是在怎样的情下产生这些想法。所以我在讨论他的政治神学观点之前,先找出影响过他的人与事。

(一)影响其政治神学思想的人与事

就长老教会的传统来说,其实诺克斯的理念比加尔文传统更符合其精神。在日内瓦时,诺克斯接受了加尔文所有的原则,但同时也对伯撒(Beza)对于专制残暴之政权可予于武力推翻之想法亦表欢迎。事实上,在日内瓦之前,诺克斯就从马约翰(John Major)获得民主理论之概念。[8]所以诺克斯对于专制暴君给予猛烈抨击,甚至主张必要时可以用「暗杀」手段对付之,[9]其实是其来有自。

不过,加尔文对诺克斯的影响还是比较大。包括加尔文对「政府」的观念以及他对于「民主」的看法。加尔文对于现存的政权是相当尊重的,政府之存在主要便是在维持秩序而且维护正当的宗教。当面对不义的政权时,基督徒就个人而言,应尽可能「和平」地忍耐此不义政权;就团体而言,做为监督政权的机构(如议会)就必须不畏惧地提出批判。所以诺克斯在1557年给贵族的信中,一方面要求贵族不要有反对合法政府的举动,训诫他们在世俗事物上绝对服从政府,一方面反对使用暴力;除非是绝对违反宗教改革的专制暴君,那又另当别论。至于「民主」政体,加尔文并不欣赏民主政体,而是鼓励一种改良式的「贵族」加上「民主」政体,他认为最好政体应该是「操于多人之手,乃较于稳妥,他们的彼此帮助、教导、规劝。这样,倘若有人越权,别人就可以监察并约束他的野心。[10]这就是今日长老教会所强调的「代议共和」制度。

除了人的之外,影响诺克斯思想建立与转变的,还有「情势」,这也是我相当强调的一项。事实上,一个人学术基础的发酵,有极大部分来自于周遭环境的影响,诺克斯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我们若将苏格兰的宗教改革以1560年作一个分界,可以看出在1560年之前,宗教改革其实是与苏格兰脱离法国政治力统治的意图是一致的。在当时的苏格兰人心中,依赖法国或屈服英国都是罪恶的,所以诺克斯肩头上负担了人民的双重期待。所以,当他在日内瓦时,基本上是服膺加尔文的思想的;但是当他回到苏格兰,面对女王是罗马天主教徒,在政治上是亲法国的,常备军队也多是法籍雇佣兵,宗教势力甚大,国会形同虚设的情境时,使他不得不对加尔文的温和主义作了修正。而当他面对马莉女王有可能借着婚姻而使得宗教改革陷入危险时,他也改变了原先对正统政权的效忠,而采取绝不妥协的抗拒手段。他宣称世俗官吏不但有权利而且有义务领导人民武装反抗,甚至将暴君处死。这正是他针对苏格兰的情境而作的修正。[11]

(二)政治思想要点

1.对「政教关系」之看法

在诺克斯所制订的「苏格兰信仰告白」第廿四章中提到了「民事长官的职权」(Of the Civil Magistrate)。[12]和加尔文的想法相同,诺克斯认为所有世俗长官的权利都是由上帝所赋予的,是用来建立制度,并且以爱保护好人惩罚恶人的。所以在合法的政权下,人民若抗拒政府,就等于是抗拒上帝的任命。[13]而政府的首要责任则是保护改革的宗教,传道人由政府付薪。教会与政府平行并存,政教互不臣属,在属灵的事情上,教会高于政府:在属世的事上,政府高于教会。教会不直接介入政治,除非遇到有关宗教生活或圣礼的事。

诺克斯对于政教关系立场的实际作为可以就他与苏格兰玛莉女王的互动中看出。基本上,他遵循加尔文的想法,强调教会与政府皆属于上帝权威之下,所以他会因为遵守上帝的旨意而挑战世俗政权之权威。如何展现教会与政府互不臣属?那就是直言不讳。他对于批评女王的行为颇不留情,[14]甚至大臣对他加以警告时还遭他斥责。[15]特别是当他看女王可能因政治因素而必须与信奉天主教的外国君王结婚时,为了避免可能发生的宗教压迫,他甚至采取了绝对反君主世袭的立场,要求实行「君主选举制」以及有权可以控制君主。[16]

2.对「民主制度」的看法

诺克斯的政治意识完全是以「主权在民」为基础,而且强调「重法」以及「平等」的原则。事实上,我们必须晓得在他的年代根本尚未形成成熟的民主制度,在当时的所谓「民主」其实是与「暴民」政治划上等号的。所以基本上他也依循加尔文的思考,不那么欣赏民主制度。不过不可否认的,他参考加尔文的作法所设计的《教会管理法规》中,提出每个牧区有一位牧师与数字长老,在会众同意之下行使职权,这已经相当具有民主代议的意涵了。在〈致新垒与巴威克居民书〉(An Epistle to the Inhabitants of Newcastle and Berwick)中,他呼召人民自发地参与改革宗的行动,同时也暗示,在必要的情形下,可以积极地争取分享政权之行使。[17]这也隐含了对民主追求的意味。

这种「民主」与「重法」的精神,而这便也成了后来英格兰清教徒传统。我们不应该只将清教徒对政治之立场只停留在克伦威尔将查理一世送上断头台的印象上,事实上,清教徒被准许以武力推翻专制政权(尤其是压制宗教改革的政权)后,仍必须服从所剩下最合法的政权。[18]清教徒传统从苏格兰与加尔文思潮之影响下,于是充满了追求「宗教自由」、「民权精神」以及「尊重法治」的精神。

四、诺克斯与长老制度

教会的政治结构,同样也会反应创始者的政治神学思想。大家都会同意「苏格兰长老会」与诺克斯有密不可分的关系,但是严格来说,诺克斯顶多建立了苏格兰长老会的雏形,真正完成苏格兰长老教会制度的,是他的后继者迈尔威勒(Andrew Melville, 1545-1622)。不过我们仍可以从苏格兰国会于1560年通过的《教会管理法规》第一集(First Book of Discipline)来看看苏格兰长老制度的发展基础。此《法规》由诺克斯根据加尔文在日内瓦所推行的教会制度所主撰,希望能将加尔文的理想用于苏格兰全国。

在诺克斯的理想中,每个教会有一位牧师以及数字会众选出的长老组成「集会」(session),有权执行革除教籍。在城市中或一个小地区会有讨论教会事务的会议,称为「长老区会」(Presbyteries),大地区的会议称为「议会」(Synod),合所有的议会就成为「总会」(General Assembly)。而为了因应初期牧师不足或牧区过大的实际需要,又有所谓的「读经者」(Reader)与「督察」(Superintendent)两种职务,不过这两种职务纯属行政职,不具有属灵权柄,不过他们可以监督牧区组织,亦可提出牧师候选人。[19]

我们可以看出在这种的组织架构中,教会权柄属于整个教会的基本意涵。「长老」的选出必须由会众中遴选,或是由教会指派而由会众同意,如此才具有合法性。而牧师与长老组成的「集会」主要处理的也是「教会」中有关良心与信仰的相关事务--包括礼拜与教会行政;但是另一方面,在诺克斯运作下,教会财产几近为无,代表教会应减少纠纷性事务,而成为平民大众的保障。这也显示了虽然改革教会已经成了国教,但是不能就此与统治阶级结合,反而应该与被统治者站同一边,发挥某种程度的「制衡」作用。换句话说,在教会中,虽然管理教导是由长老负责,但是长老来自于会众,就算是贵族或地主,也一样必须认同选举以及和议的结果。教会中必须保持单纯,以有效保障平民。我想这是对今日教会中「阶层化」现象日益严重的一个重要提醒。

五、结论--回归台湾长老教会角度的再思

有一个相当重要的思考点我们绝不可忽略:诺克斯虽然在日内瓦接受了加尔文的思想影响,但是在苏格兰的情势下,他不断地调整他的政治理念,从容忍一直转变成武力推翻;在与玛莉女王的互动中,他与王室的关系也不断调整。这种强调「情境」的重要心态,后来就变成长老宗及清教徒宣教士到世界各地进行宣教时的重要原则。今日我们也可以从台湾长老教会中发现遗传自诺克斯那种「主动抗争」、「因时制宜」的不妥协色彩,以及强调「民主」、「法治」的精神。

长老教会自从1872年传到台湾以来,历经清国、日本、国民党等政权统治,所以本身便发展出「观察」与「比较」政权的基本能力。虽然承接了苏格兰长老教会那种「主流教会」式的教会观,[20]但是自从日据之后的种种特殊政治形势,使得教会一直在寻求最适当的政教对应模式,也因而从「靠拢」的型态转变成为「批判」的型态。我们可以发现,今日台湾基督长老教会的政治意识型态,若要勉强与加尔文信念作结合模拟,是有些困难的;反而在气质上颇为类似诺克斯的不妥协与批评。但是在长老教会之中却一直都只以加尔文正宗自居,反而对诺克斯相对地轻忽,个人觉得是相当遗憾的事。

 

参考数据:

Richard L. Greaves, Theology&Revolution in the Scottish Reformation, Washington: Christian College Press. 1980.

John Knox and the British Reformation, ed. by Roger A. Mason, Brookfield: Ashgate. 1998.

James Stalker, D.D., John Knox:His Ideas and Ideals, Londen: Hodder and Stoughton, 1904.

特尔慈着,戴虞盛译,《基督教社会思想史》,香港:辅桥,1960。

祁伯尔着,李林静芝译,《历史的轨迹-二千年教会史》,台北:校园,1997初版六刷。

华尔克着,谢受灵原译,赵毅之修译,《基督教会史》,香港:基文,1970。

W. Barclay着,梁敏夫译,《自由社会的伦理》,香港:基文,1977。

贺德逊(W. S. Hudson)编译,许牧世、赵真颂等译,《不列颠宗教改革思潮》,香港:辅侨,1962。

冯作民编着,《西洋全史(八)宗教改革》,台北:燕京文化,1975。

郑仰恩着,《历史与信仰》,台南:人光,1999。

网络文章:

「教会历史-诺克斯」,http://www.twbm.com/chinese5/history /history_24.htm。

”FREE REFORMATION RESOURCES (Books and Articles) by John Knox” , http://www.swrb.com/newslett/FREEBOOK/JKnox.htm.

”The Scottish Confession of Faith” , http://www.swrb.com/newslett/actualnls/ScotConf.htm.


 
[1] 虽然中文书与中文网站不多,但是有一个英文网页专门介绍诺克斯的著作,并提供部分免费下载,是相当好的一个参考网站。其首页标题为”FREE REFORMATION RESOURCES (Books and Articles) by John Knox”, 网址为:http://www.swrb.com/newslett/FREEBOOK/JKnox.htm.本文不少数据皆参考之。
[2] 本段内容主要参照Richard L. Greaves, Theology&Revolution in the Scottish Reformation, Washington: Christian College Press. 1980.,以及网络文章,「教会历史-诺克斯」:http://www.twbm.com/chinese5/history /history_24.htm。
[3] 见冯作民编着,《西洋全史(八)宗教改革》,台北:燕京文化,1975。页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