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关天茶舍』

超越“台湾主义”的必要
  ——向核心价值迈进(一)
  ●龙应台
    《为台湾民主辩护》(4月15日刊《联合早报·言论》版)在华文世界引起前所未见的巨大回响。中国大陆的网路上一片激昂的骂声,指控龙应台是“中华民族叛徒”;许多知识分子则纷纷着文为“辩护”辩护。在台湾,最多的还是表达知音的感动,但是也有人认为龙应台是“台湾民族叛徒”。“中华民族主义”和“台湾民族主义”在这里一头撞上。
  
  
  台湾当选总统陈水扁的支持者于4月11日在台南高兴地庆祝他当选。(路透社)
  
    国民党曾经以“爱国”为名整肃异己,现在民进党以“爱台湾”为名巩固政权。但是民族主义和民主意识往往是矛盾对峙的,当两者有所抵触的时候,我们何去何从?
  
  养猪户的女儿  我是一个乡下警察的女儿。乡下警察的待遇太差,养不起四个孩子,所以乡下警察的妻就去编织渔网。一天织十个小时,可以挣80块钱(台币)。她同时找到一块荒地养猪,每天清晨到烂泥潭中割牧草做为饲料。因为结网,她的手摸起来像绳索一样粗;因为牧草割手,她麻粗的手经常流血。
  
    14岁的我所亲近的世界由五种人构成。赤脚的渔民,在冬夜里摸着黑上船,清晨回来;常常有人去了不回来,妻女就在海滩上抱着衣物招魂,哀哀哭泣。外省老兵扛着带刺刀的步枪,巡守海岸,海的对岸是他们妻女父母所在的家乡,也是他们枪口瞄准的方向。
  
    老兵通常孤独一生,往往死了好几天之后才被人发觉。那能娶妻的,娶的通常是比他们更边缘的人。从原住民部落出来,那眼睛深邃的女人背着孩子,在防空洞上种丝瓜。
  
    乡里有个大陈村,大陈人穿着在我看来是“古时候”的衣服,讲一种听不懂的语言。梳着髻的婆婆艰难地弯身,在墙角烧煤,一群鸡在她脚边。
  
    我心目中的“有钱人”,是乡里的医生。他说闽南语,但是用日文夹着德文写药单。似乎知道这外省乡下警察连孩子的感冒药都难以负担,他通常不收钱。而真正缴不起学费时,警察妻就腼腆地去向医生借贷,医生把钱放进她手里,说,“小心孩子,不要感冒。”
  
    那乡下警察兼养猪户的小孩,我,讲一口土气的闽南语,就在外省老兵、部落原住民、仓皇撤退的大陈人和闽南渔民的沈静的温柔环抱中长大。帮母亲喂完猪之后,来到父亲面前;这湖南来的乡下警察脱了制服,坐在酱油色的竹椅上,他的白色汗衫已经被洗得稀薄,几乎就是破烂了。就着电力昏昏的灯,站着,我开始背诵《滕王阁序》。这是1967年的台湾。
  
    1999年9月,以政务官的身份我站在台北议会接受质询,晴天霹雳而来的不是质询,而是指控:“你,不是台湾人!”当我修复地层下陷的林语堂、钱穆故居时,隆隆的指责是,“林语堂、钱穆都是中国人,不是台湾人;你为什么修他们的房子!”当我试图将二二八纪念馆以公开竞标的方式寻找经营者时,我必须忍受被指为“文化杀手”,“外省文化局长在消灭台湾本土文化!”而时不时,一张匿名的传真信会交到我手上:“中国人,滚回去!”
  
    三年半,不吭声,只是分秒必争地把事情一件一件做出来。我可以面对叫嚣震天,不眨眼、不说话;我的笃定从哪里来?
  
    只有我自己知道:那满面沧桑的渔民,那喝醉了就痛哭失声的老兵,那逃走又被追回来的部落女人,那无法与人交谈的大陈婆婆、那在诊室里听贝多芬的医生,那乡下警察和他养猪织网的妻子;这些乡人从未叫嚣,却给过我一生用之不尽的温暖和信任。什么是台湾人?不必由你来告诉我。
  
  简单的公式简化了真相
  
    北社副秘书长王美琇女士用“两种文化想像”来解释台湾目前的社会分裂来由(4月23日《中国时报》):一种是“蒋氏政权撤退来台后,在台湾社会不断透过其所掌控的文化、教育、传播的力量,有意识和有计划地长期形塑台湾人民的民族想像——我是中华民族、我是中国人。”另一种就是“从土地情感、共同的历史记忆与生活经验自然而然形塑而成的。”
  
    而台湾之所以发展出民主,就是由后面“这股由土地情感自然而然形成的共同体想像,与长期党外政治运动相结合,而并发出推动台湾向前迈进的最大能量。”但是阻碍这种能量向前迈进的,就是前面那一股“蒋家政权官方”操弄所培养出来的“中华民族与中国人”的“想像共同体”。
  
    既然民主的障碍来自“中华民族的文化想像”,作者认为,“要消除台湾内部盘根错节的族群问题,以及建立一个健全的公民社会”,方法就是“全力形塑以台湾为主体的‘想像共同体’,并且尽一切努力去创造何谓‘台湾人’(当然包括五大族群)的文化想像。”
  
    这是一个线条分明的公式:蒋家政权=官方=中华文化=中国人=反民主;土地情感=人民=台湾文化=台湾人=民主。未来努力的方向,就是把前面这条方程式删掉,剩下就是美好的“公民社会”了。这几乎就是近数年来民进党执政的思维主轴。这个公式因此值得我们探讨。
  
    公式总是有几分道理的,但是容易失之简单,套在错综的历史和复杂的情感上,就会简化了真相。譬如说,所有对中华文化或民族有所认同的,都是国民党愚民的结果吗?不见得。台湾在国民党来台之前几百年期间,汉文私塾和诗社就很发达,异族统治时,“中华民族”情绪更是一触即发。读一读热爱台湾的巫永福先生在日据时代的诗吧:“未曾见过的祖国/隔着海似近似远/梦见的,在书上看见的/流过几千年在我的血液里……还给我们祖国呀/向海喊叫/还我们祖国呀!”
  
    很多人,或许在历史的演变中抛弃了这种认同——“祖国”的可怕是主因之一;但是也有许多人保留了这种认同,可能由于“蒋氏政权”的洗脑,但也可能由于对唐诗宋词的深爱,对大山大水的向往,对传统戏曲的锺情。就好像今天对日本好感的台湾人,不见得都是因为日本殖民政府的“奴化”,对英国喜欢的新马人不见得都是受英国的“荼毒”,文化情感是极其复杂的东西。那么不管什么原因保留了对“中华民族”和“中华文化”认同的台湾人,是不是就应该被视为违背“台湾主体性”,被排除在台湾的乌托邦之外呢?茄萣乡的渔民、老兵、原住民、大陈婆婆、乡下警察,因为历史经验不同,心中的“文化想像”可能有层层纹路犬牙交错,他们每一个人是不是都有权利做自己的坚持呢?谁又有资格去规定他们“应该”有什么样的文化想像?
  
    共识,是要有的,但是共识的达成,是经过自然而平等的沟通交流,还是由现在新的政权“透过其所掌控的文化、教育、传播的力量,有意识和有计划地长期形塑台湾的民族想像”?
  将画布弄乾净
  
    卡尔巴柏在《开放社会及其敌人》中对追求乌托邦的激进主义者曾经提出警告。引用柏拉图的话,他说,想要建造国家、改造人民的激进主义者“将城邦与人民的性格当作画布”, 掌权后“第一步工作就是要将画布弄乾净。”什么叫“将画布弄乾净”?就是“根除各种现存的制度与传统”,必要时,“以整肃、下放、驱逐、杀戮来进行‘清除’”,激进主义的结果,巴柏说,通常是生灵涂炭。
  
    巴柏在1943年所说的话,预告了20世纪下半叶共产主义乌托邦大实验的惨烈悲剧。乌托邦的信仰者往往也是理想主义者,对于理想的激情,使得他们容易为自己的信仰赴汤蹈火,也严峻要求他人生死以赴。同时因为深信乌托邦目的的绝对崇高,所以采取的手段是否合理是否道德,就不重要;换句话说,目的的崇高性可以批准手段的卑下,可以豁免对手段的怀疑。
  
    乌托邦往往是一种国家想像,这种国家想像在激进者手中变成一个终极标准,来衡量一切行为的善恶。“凡是对国家有利的就是善的、道德的、正义的;威胁国家利益的就是坏的、罪恶的、不义的。为国家利益服务的行动是道德的,危害国家利益的行动是不道德的。”
  
    这种道德逻辑,听起来多么熟悉。共产党这么告诉大陆的人民,国民党这么告诉台湾的人民。令人不安的是,把“国家”两个字换成“台湾主体性”读读看:“凡是对台湾主体性有利的就是善的、道德的、正义的;威胁台湾主体性的就是坏的、罪恶的、不义的。为台湾主体性服务的行动是道德的,危害台湾主体性的行动是不道德的。”熟悉吗?这是民进党的今日台湾。在“画布”上不符合这种“文化想像”的,要彻底清除,印上“正确”的符号。而“正确”与否,由党的“文化论述”来定。
  
    这种逻辑,用巴柏的语言称呼,“就是集体主义的、部落的、集权主义的道德理论”。
  “台湾人”变成图腾崇拜
  
    王美琇的文章说,“如果‘台湾人’是民族认同、公民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综合体,我们必须重新形塑什么是‘台湾人’?有关‘台湾人’的文化想像是什么?……唯有我们让这股形塑‘台湾人’的文化力量,成为社会主流价值,政治力最后才会靠拢过来。”
  
    使我沉思的是,“台湾人”三个字本身有任何意义吗?“台湾人”比“毛利人”、“菲律宾人”、“日本人”多一点什么天赋异禀吗?为什么说“台湾人”是民族认同、公民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综合体?为什么不说“公平”、“正义”、“民主”、“自由”,或甚至说“对世界第一高楼的迷恋”,而是——“台湾人”?“台湾人”难道已经成为图腾,成为价值符号?
  
    处理九一一恐怖攻击的纽约市长朱利安尼曾经对他的国家做过同样的提问:“我经常在想,是什么让美国这块土地显得特别?”他的答案是这样的:“林肯曾经说过,判断一个人蕴含的美国成分多寡,不是凭他的家谱,而是看他对美国的理念所信奉的程度……我们不是单一种族,不属单一血统,不讲单一语言。凭藉着对民主政体、宗教自由、资本主义,以及让每个人选择支配金钱之自由经济体系的坚定信念,将我们牢牢地拴在一起。由于对生命和法制的尊重,让我们成为美国人。”
  
    在民进党的文化意识里,判断一个人蕴含的“台湾成分”多寡,却恰恰是看“家谱”、看“土地情感”、看爱不爱“台湾”,而不是看爱不爱“公平正义”、爱不爱“法治人权”。“爱台湾”曾经是夺取政权的手段——作为口号,它有号召力,因为它有正当性:面对国民党长期的而且与台湾现实严重脱节的大中国意识型态,突出台湾主体性是历史的必要,情感之所趋。但是“爱台湾”从口号变成命令,从命令变成国家标准,有如窜出了实验室的科学怪物,开始吞噬它所碰触的一切。一个为矫正国民党的偏颇而用的手段,变成了终极目的本体。而目的又被赋于道德崇高性,去核准卑下的手段,譬如指控不同意见者为“卖台”。
  
    “爱台湾”成了掌权者的道德电击棒。
  核心价值在哪里?
  
    如果在“台湾主体性”的概念之中,被强调的是部落血缘,而民主社会的核心价值——自由的心灵,人权的坚持,对异议的尊重、对法制的遵守、对内部集权的反抗、对弱势的照顾等等,反而被视为次要,我们究竟为什么要“台湾主体性”?如果对抗中国民族主义的霸道,我们所使用的是一样猪血喷头的“台湾民族主义”,台湾的优越性何在?如果在宣扬“台湾优先”的同时,外籍劳工被虐待、大陆新娘被歧视,政治不“正确”者被排挤,这个“台湾优先”能被我们的良知接受吗?如果统一无法保障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反而使这些价值屈服在所谓“国家的利益”之下,那么统一为我们所坚决不愿;但是,如果因为台湾独立是一个“伟大”的乌托邦而在追求“伟大”的过程中,诚信、正义、公平、宽容等等原则必须被牺牲,那么台湾独立又是为了什么?它难道不是一场自己背叛自己的“伟大”?
  
    “台湾人”的定义如果是唯我独尊、排他的,那么我耻为台湾人。“台湾文化”的定义如果是狭隘闭塞、党同伐异的,那么我一定是一个异议者。如果台湾的国家,不论是中华民国还是台湾民主国,变成一个压迫性格的“集体主义的、部落的、集权主义的”政体,那么我就是一个誓死的反对者、叛国者,因为我相信,不容许自由心灵存在的国家,就不配让我爱,不管它的名字是“台湾”还是“中国”,不管它有几斤几两的“土地情感”。
  
    在夺取权力的努力中,民进党的意识型态急速地从挑战权威转向为巩固权力服务,把文化内部所有的压迫简单而廉价地解释为族群压迫、“外来政权”压迫,敌我之分,从来不去审视、不去面对自己的信仰滋长出来的压迫的本质。不敢诚实面对自己,鼓吹“族群融合”其实和挑动“族群对立”都是以假治假。现在既然再度得到了政权,民进党中的谔谔之士是不是可能重新恢复心灵自由,找回当年自我批判的精神呢?
  
    至于人民,在铺天盖地、国家钦定的“台湾主义”狂热中,冷静深沉比什么都重要,牢牢地抓住核心价值,让我们用核心价值去批判自己、去检验所有神圣的谎言吧。
  
    国家是不值得爱的,如果它不容许人们不爱它。
  
  (2004年五四写于香港)
  
  ·作者是台湾作家、香港城市大学中文、翻译及语言学系客座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