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
基督教预定论
著:Loraine Boettner
翻译:赵中辉
第廿八章 加尔文主义的历史发展
一、宗教改革前
可能有人会惊讶,直到第四世纪末才有人特别研究预定论。早期教会的教父们主要强调信心、悔改、周济、祷告、受洗等善行,认为这些是得救的根据。他们当然教导人是靠基督得救,但是他们也认为人有接受或拒绝福音的能力。他们的著作有时承认神有至高主权,有时又教导人有绝对自由的意志。他们既然不能把这两点调和,就索性否认神的预定或神绝对的预知。他们教导一种「神人合作说*」(Synergism),认为神的恩典与人的自由意志是彼此合作的;可见要一个人放弃「人能作成他自己的救恩」这观念没有那么容易。可是经过一段漫长的过程之後,人终於了解「救恩是神按著神的至高主权赐给人的礼物,与人的功德无关,这救恩已经在永恒中预定了,而且神在每个阶段都是救恩的创始者」这个伟大的真理。最先看清楚这个基要真理的人是奥古斯丁,他是西方教会满有圣灵的大神学家。他对罪与恩典的看法比过去的神学家更前进一大步,认为拣选是恩典,是无条件的,救赎的对象只限於蒙拣选者。每个熟悉教会历史的人都不能否认奥古斯丁在学问与道德上的伟大。他的勤劳、他的著作都使纯福音广传,真宗教复兴,保罗之後,路德之前,无人能出其右。
奥古斯丁之前的教会全力矫正内部异端,而当时教会身处异教世界中,面对异教在言论上的攻击,教会也得花工夫驳斥,在这种情况下,教会没有时间发展教义体系。除此之外,当时整个罗马帝国盛行宿命论,而大家常常分不清楚预定论和宿命论这种异教思想的差别,以致预定论更不被人重视。但是到了第四世纪,教会的大环境算是比较安定了,所以开始进入一个神学的新纪元,神学家也开始更加注意他们信息中的教义。
奥古斯丁发展他关於罪与恩典的教义有两个背景,一是他个人从属世生活转向神的经验,一是当时有伯拉纠*主张「天然人就有足够的能力作成自己的救恩」,奥古斯丁需要加以反驳。伯拉纠还说亚当的堕落对全体人类的影响不大,顶多只是一个历世历代的坏榜样;基督的生命对人的价值也只是立下一个好榜样罢了;耶稣受死的意义只是「耶稣是基督教第一位殉道者」罢了;而人也不在神的特别护理之下。奥古斯丁的论点刚好相反,他认为全人类在亚当里已经堕落了;所有的人生来就败坏,灵性已死,意志只有犯罪的自由,没有向神行善的自由;基督受苦是为了他的百姓;神凭己意拣选人,与人的功德无关;得救的恩典是藉著圣灵有效地施行在蒙拣选者身上。因此奥古斯丁成为第一个真正解释保罗的神学家,他的教义也得到教会的承认。
奥古斯丁之後的教会开始在这方面走下坡。人因为无知,以致看不清楚这真理,有如乌云蔽目。教会愈来愈仪式化,人也以为神是藉著外在的教会赐下救恩。主张功德的教义体系发展到一个地步,教会甚至发行「赦罪卷*」(indulgences),罗马教皇在政教两界都握有大权,而整个欧洲在罗马天主教控制之下,道德状态已经到了难以忍受的地步,甚至神职人员也腐败到极点,至於教皇约翰廿三世、亚历山大六世,人类曾经犯下的恶行也难和他们相比。
奥古斯丁之後,改教之前,很少人强调预定论,我们只提两位:一位是因为传讲预定论而被监禁、被定罪的高查克*(Gottschalk);一位是英国的「改教晨星」威克里夫*(Wycliffe)。威氏也倡导宗教改革,他的观念很像加尔文主义,主张神有绝对的至高主权,凡事都有神的预定,他的信仰体系与後来路德和加尔文的教导很类似;还有瓦勒度派信徒*(Waldensians)也值得一提,因为从某方面来说,他们可以算是改教前的加尔文主义者,他们的信条有一项便是预定论。
二、宗教改革
宗教改革基本上是重振奥古斯丁主义,并且发扬光大,也使强调福音的基督教再居领导地位,名至而实归。我们该记得第一位改教领袖路德原本乃是一位奥古斯丁修会的修士,他由这派严谨的神学整理出伟大的「因信称义」原则。路德、加尔文、慈运理,以及当时所有的改教领袖,都是彻底的预定论者。路德在他的名著《意志的枷锁》中强调预定论,笔调是改教神学家中最强烈、最极端的。墨兰顿*早年曾经表示预定论为基督教的基本原则,不过後来墨氏修改立场,带出一种「神人合作说」,主张在得救的过程中,神与人彼此合作。早期信义宗的立场逐渐修改,到後来信义宗完全放弃这教义,公开抨击加尔文主义的预定论,改而主张普遍恩典(Universal Grace)与普遍代赎(Universal Atonement),後来这就成为信义宗的公认教义。
加尔文的神学有很大一部份是建立在路德的基础上。加尔文更认清宗教改革的基本原则,所以能把这些原则作更完整的阐述,更广泛的应用。此外,因为路德特别强调「因信称义」,比较以人出发,所以主观性比较强;而加尔文特别强调「神有至高主权」,所以发展出一套更客观、更加从神出发的原则。路德比较是一个经过长时间苦苦寻求後发现救恩的人,所以他发展的体系也比较只停留在沐浴神恩的境界,觉得这样就满足了;但是加尔文主义并不满足於此,而是再接再厉,探索「神如何救人、为何救人」。佛劳德说:
信义宗没有完全走出过去的迷信,没有再接再厉、奋勇前行、全力以赴,这都显示他们还是心存二意,以致他们的信仰还是半信半疑,他们的真理也是真假掺半。然而不全力以赴的态度不足以销灭西班牙腓力(Philip)的烈火,也不会有人在法国或苏格兰起来,在第一线与洛林(Lorrain)家族抗衡。宗教改革需要更清楚的立场,也需要更坚定的领袖,而约翰.加尔文就是这样的领袖……。非常时期需要非常人物,也需要一批心思缜密,眼光锐利的人,能分别真伪,从根辨明。打信心美仗的军队如果把「当灭之物」留在营中,前途势必坎坷。而我们必须承认,就著加尔文那个时代的认知,没有人比他眼光敏锐,能像他那样看出教会信条的一切瑕疵;在欧洲的改教领袖也没有一个像他那样坚决,一旦查明错谬就断然除净,找到真理就一心倡导,使它成为实际生活的准则,没有丝毫妥协。【注一】
这是牛津大学著名历史学家佛劳德的见证。我们从他的著作可以明显看出,他并非特别偏好加尔文主义。其实他是以批判加尔文主义著称,上引的这番话只是告诉读者,一位伟大学者在研究加尔文主义和加尔文这个人之後作的客观评价。佛劳德又从另一个角度提到:
加尔文主义者已经被人戴上「不宽容」的帽子。不过如果不宽容的对象是想置你於死地的仇敌,我觉得这心态是可以谅解的……。罗马天主教的信条已经够荒谬绝伦了,他们还决定加上一项,就是有权将每个反对他们的人绞死或烧死,而加尔文主义者在这场争战中,乃是手拿圣经投靠争战的神。他们态度愈来愈强硬、愈猛烈;如果你说愈疯狂,我也不反对。他们会这样反应,也是很自然的。敬虔人怎样甘心忍受痛苦,经历忧患,他们也照样相信神掌管一切,安稳於神护理的大能中。他们既然认为是神定意要他们背这重担,就觉得这重担愈背轻省。他们几乎吸引西欧所有「恨恶虚谎」的人加入他们的行列。他们被压倒,但又起来;他们被扯裂撕碎,但是没有权势能使他们弯曲销化;他们宁为玉碎,不愿瓦全。从来没有人像他们那样,厌恶一切虚伪不洁,痛恨各种道德错谬。如果今天的英格兰与苏格兰还有一些害怕行恶的意识,那都是加尔文主义过去烙在人心的结果。虽然他们没能摧毁罗马天主教,虽然天主教依然存在,而且可能继续长存,在各个议题上发表意见,但是他们锋利的毒牙已经被拔掉了。他们迫使罗马天主教放弃那些可憎的观念,就是自以为有权格杀异己。哦!罗马天主教因著加尔文主义者的反抗,看到了自己行为的败坏而惭愧,所以我们还不如说,加尔文主义者间接促成了罗马天主教的复兴哩!【注二】
在改教期间,信义宗并没有像改革宗那样完全切断与罗马天主教的关系。事实上有些信义宗的人以「温和的改教者」自居,甚至自豪。尽管所有抗议宗都以圣经为最终权威,但是信义宗比较有「尽量保持旧有体制,不必丢的就留」的味道,改革宗比较有「尽量扬弃旧有体制,不必留的就丢」的味道。论到教会与政府的关系,信义宗容许地方政府在教会中有大影响,甚至容许他们决定辖区内的信仰,倾向於设立国教;而改革宗很快就要求教会与政府完全分开。
前面提过,宗教改革基本上是重振奥古斯丁主义。早期信义宗与改革宗对原罪、拣选、有效恩召、圣徒永蒙保守等观点都一致,这是真正的抗议宗主义。海斯提(Hastie)说:「绝对预定论的原则是早期宗教改革的伟大力量,尤其在德国发挥作用,遏止了迷信与偶像的权势;虽然这原则後来在改教的摇篮地逐渐丧失能力,但它仍然是改革宗信仰的精髓与支撑,也带领它在每次争战与试炼中凯旋」【注三】。赖思说:「神赐福加尔文教义,这祝福也带下使徒以来教会历史中最光荣的革命。这是历史事实,也是加尔文主义强有力的见证」【注四】。阿民念主义在宗教改革时期当然尚未成形,後来过了二百六十多年,直到1784年,才得到有组织的教会支持。这就好像在第五世纪,先有奥古斯丁主义和伯拉纠主义互相对立,然後又兴起一个半伯拉纠主义为妥协;照样,在宗教改革时期,有抗议宗与罗马天主教互相对抗,後来兴起一个阿民念主义为妥协,所以或许阿民念主义也可以称作「半抗议宗主义」(Semi-Protestantism)。两者都是先有两个强烈对立的体系,然後兴起一个妥协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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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Froude, Calvinism, p.42.
【注二】Froude, Calvinism, p.44.
【注三】Hastie, History of the Reformation, p.224.
【注四】Rice, God Sovereign and Man Free, p.14.
三、加尔文主义在英国
我们只要稍微浏览一下英国历史,就知道是加尔文主义使抗议宗主义在英国所向披靡。玛莉女皇(Queen Mary)在位时,有一批抗议宗领袖逃到日内瓦,後来伊丽莎白女皇(Queen Elizabeth)在位,他们才回到英国,在教会中担任重要职位,其中还包括日内瓦圣经译本(Geneva version of the Bible)的译者们,这译本很多地方承袭加尔文与伯撒*(Beza)的研经成果,成为当时最通行的圣经英译本,直到十七世纪中叶才被英王雅各译本圣经(King James version)取代。加尔文的影响力也表现在英格兰教会*的三十九条*中,特别是第十七条谈预定论。甘宁汉已经考证过,亨利八世、爱德华六世与伊丽莎白女皇在位时,英国的国立教会*所有的大神学家都是彻底的预定论者,而罗得*(Laud)和他之後的主教主张阿民念主义,则是偏离原始立场的作为。
我们如果要找英国的真英雄,就会发现他们都是加尔文主义者;这是一群值得尊敬的人,坚持更纯净的敬拜、更纯净的生活,这也使他们得了「清教徒」*(Puritans)的绰号。麦考莱说他们「也许是世上有史以来最出众的一群人。」班克鲁(Bancroft)说:「是清教徒使英国人成为抗议宗。」司密斯则说:「这事意义重大,影响深远,难以尽述。英国抗议宗将圣经解明,使人在灵性上、悟性上都得自由,於是抗议宗不只是美洲殖民地的信仰,更是盎格鲁撒克逊这个民族的信仰,而这民族充满朝气,繁衍众多,三百年来把他们的语言、宗教、制度传到世界各地。」【注一】
克伦威尔*(Cromwell)是信奉加尔文主义的伟大平民领袖,加尔文主义是他安身立命的信仰,稳如磐石;他也招募一批同样尊奉加尔文主义的勇士,成为一批纯净英勇,举世无双的军队。麦考莱说:「克伦威尔的军队不论在英国或欧洲大陆都所向披靡。这群清教徒战士在英伦三岛和法兰德斯(Flanders)虽然屡遭艰难,有时甚至必须以一敌三,但是他们不但从未失败,更是每次都能瓦解所有抵挡的势力,最後他们英勇到一个地步,认为只要是争战之日,就必定也是某种程度的得胜之日;他们即使面对全欧洲最著名的劲旅,也是充满自信,嗤笑敌军。当时被放逐的英国保皇党虽与克伦威尔为敌,但是看到克伦威尔的军队如此英勇,也不禁以同为英国人为荣;他们在敌众我寡、众叛亲离的劣势下,仍然一举击溃西班牙最精锐的步兵;法国的护城河才刚被法国最骁勇善战的将军夸为固若金汤,他们就在其中杀出一条血路。」他又说:「克伦威尔的军队与其他军队的不同点,主要在於全军上下都有严谨的道德,敬畏神的心。即使最狂热的保皇党也承认,在克伦威尔的军队中没有一处让人听到脏话,看到醉酒、赌博;而在克伦威尔的军队长期统治的地方,良民财产得以保全,妇女也受尊重;没有女仆申诉受军人调戏,金饰店也没有丝毫黄金被夺。」【注二】
被誉为全美国两大历史学家之一的费斯克(Fiske)教授说:「如果说十七世纪的人类政治前途取决於发生在英国的各种问题,也不算太过分。如果没有清教徒,恐怕全世界都没有政治自由。有史以来,如果曾经有人为了全人类的理念舍命,那就非克伦威尔的铁骑兵团莫属了,他们以圣经为口令,以赞美诗为战歌。」【注三】
当抗议宗的殉道者死於皮德蒙(Piedmont)谷,当独裁的教皇坐在他奢华的宝座上,收集他周围沾满血迹的衣服时,只有清教徒克伦威尔在议会与全国国民同心的支持之下,上书要求停止迫害。
克伦威尔曾经在三个不同的场合被人劝进称王,但是他都拒绝。我们看见清教徒在教义上是加尔文的嫡系,几乎按著字面遵守加尔文的教导;只有他们保守了英国的自由火花,使它继续发扬光大。费斯克教授说:「人类进步到今天这个地步,拜约翰.加尔文之赐甚多,他的贡献实难高估」。从以上这些事实来看,没有人能贸然否认这句话。
马飞治在他那本篇幅短小,内容宏伟的著作《历史中的加尔文主义》(Calvinism in History)中说:「我们如果再问一次:『是谁使英国最後大得自由?』,历史告诉我们:『是著名的加尔文主义者,俄冉遮(Orange)太子威廉(Williams)』。就像麦考莱说的,威廉在加尔文强而有力的逻辑里找到一种东西,正合他的理智与性情。他信仰的主轴是预定论。他讲究逻辑,目光锐敏,所以公开表明:要他放弃预定论,就等於要他放弃相信宇宙中有一位护理万有的主宰;如果这样,他就只能作一个享乐主义者了。他说的正对,因为预定论与『有一位主宰护理万有』是同一件事。如果我们这个人前後一致,那么只要我们接受前者,就得接受後者。」【注四】
#小标=注:
【注一】Smith, The Creed of Presbyterians, p.72.
【注二】Macaulay, History of England, I., p.119.
【注三】John Fiske, The Beginnings of New England, pp. 37, 51.
【注四】McFetridge, Calvinism in History, p.52.
四、加尔文主义在苏格兰
要查验一个信仰体系的实际果效,最好的方法就是找一个公认受这个体系影响好几代的国家或民族,仔细查考他们的现况。例如我们查验罗马天主教,就可以去西班牙、意大利、哥伦比亚或墨西哥,观察那里的宗教与政治,就可以看出罗马天主教的果效。如果我们打算这样查验加尔文主义,可以去一个国家看看,这国家长久以来几乎都以加尔文主义为唯一的信仰,就是苏格兰。马飞治告诉我们,当加尔文主义还没有来到苏格兰之前,「极大的黑暗遮蔽大地,盘踞人心,辖治百姓的心灵,好像无止境的恶梦」【注一】。
司密斯说:「加尔文主义来到苏格兰,那时当地居民还受罗马教会奴役,被神父辖管,无知而可怜,肉体上、精神上、道德上都败坏了。巴克尔(Buckle)形容他们『无论是自己,还是家人,都污秽不洁』,『穷苦可怜』、『过度无知,极度迷信』,『迷信已深植他们心中』。然而诺克斯*(Knox)在苏格兰研读圣经,已经体会到一些预定论的精神,後来到日内瓦受教加尔文门下,更彻底领悟这伟大的教义,并且传给苏格兰人。这教义闪耀在苏格兰人心中,带来的转变实在令人惊异,好比万古长夜中忽有日光照耀……诺克斯使加尔文主义成为苏格兰的信仰,加尔文主义则使苏格兰成为全世界的道德标准。加尔文主义在哪里兴旺,那里就愈少犯罪;今天全世界公认最有道德的民族,也就是最彻底奉行加尔文主义者;加尔文主义在哪里影响力最大,那里的道德水准也最高,无论是个人或国家都是这样。这绝非巧合,不容忽视」【注二】。喀莱尔*(Carlyle)说:「我们真的可以说:诺克斯使他的国家从死里复活了。」佛劳德则说:「如果没有约翰.诺克斯,就没有今天的苏格兰。诺克斯就是这等英雄人物。』
我们如果说苏格兰的长老会是日内瓦改革宗教会的後裔,一点也不为过。苏格兰的宗教改革虽然比较晚,但改得远比英格兰更彻底,更根本,也因此创立了奉行加尔文主义的长老会,只承认基督为教会元首。
如果有人问:「苏格兰宗教改革中,谁是神所使用的主要器皿?」,答案很简单:就是约翰.诺克斯。种下宗教自由与社会自由的种籽是他,使社会改换一新的也是他。没有诺克斯,苏格兰无以成国。沙夫*(Philip Schaff)说:「诺克斯是最伟大的苏格兰人,正如路德是最伟大的德国人一样。」
沙夫又说:「诺克斯这位苏格兰的改教英雄虽然比加尔文大四岁,但是在加尔文门下谦卑受教,而且比加尔文更奉行加尔文主义。诺克斯在『血腥玛莉』(Bloody Mary)执政的五年间(1554年至1559年)被放逐,多半住在日内瓦。他在那里看到一个『从使徒时代以来最完全属基督的学校』。他以大无畏的精神殷勤带领苏格兰人脱离中世纪的半野蛮状态,并以加尔文的教导为范本,把近代文明之光带进苏格兰,使他在抗议宗的宗教改革史上的名声仅次於路德、慈运理、加尔文。」【注三】
佛劳德说:「翻遍整本宗教改革史,我们在苏格兰岛找不到一个人比诺克斯更伟大……。现在该是英国历史还给诺克斯一个公道的时候了;如果不是诺克斯,我们的宗教改革就会失败;是诺克斯带起的那股风潮救了苏格兰;如果苏格兰重归罗马天主教手下,那么不管伊丽莎白女皇座下群臣的智慧多么高超、她手下主教们的教导多么引人入胜,她自己的诡计多么高明,都难保英格兰不会经历一场革命。是诺克斯教导罗司安(Lothians)伯爵的农奴说他们是自由人,在神眼中与那些蹂躏他们祖先、傲慢至极的同辈或高位圣职者*(prelate)平等。他是玛莉皇后不能软化、麦特兰(Maitland)家族不能欺瞒的对手;他使国内贫苦的百姓奋起、刚毅、坚忍。这些百姓也许脾气有点硬、见识有些偏狭,甚至迷信,却是富贵不能淫,威武不能屈。无论国王、贵族、神父,都不能迫使他们就范。不过诺克斯虽然贡献这么大,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原本应该尊崇他的人,却对他忘恩负义。」【注四】
早期苏格兰改革宗的神学是以预定论的原则为基础。诺克斯的神学直接取自日内瓦,他主要的神学著作是一篇针对预定论提出的论文,这篇论文痛批当时在英国和别处流行的一些不严谨说法,见解犀利,下笔澎湃,遇到难题也不退缩。在十七、八世纪,苏格兰的农民对预定、拣选、遗弃、代赎的范围与价值、圣徒永蒙保守……这些教义很有兴趣,只要讨论这些题目,他们都聚精会神,侧耳倾听。这些教义以苏格兰为起点,南下先传到英格兰、爱尔兰,又横渡大西洋传到美洲大陆,所以有人说苏格兰是「近代长老宗主义*(Presbyterianism)的祖国」,实在当之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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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McFetridge, Calvinism in History, p.124.
【注二】Smith, The Creed of Presbyterians, pp. 98, 99.
【注三】Schaff, The Swiss Reformation, II., p.818.
【注四】Froude, History of England, p.437.
五、加尔文主义在法国
当时法国也点燃一股自由、冲劲、活泼的加尔文主义之风。「加尔文主义在法国称作胡格诺派*(Huguenots)。这群人的性格是世人知道的。他们道德纯净,行事英勇,不管是在本国受逼迫,或是被放逐到异乡,不论敌友都一同惊叹」【注一】。大英百科全书说:「他们的历史是一个历久不衰的奇迹,说明一个坚强的信仰会产生何等持久的力量。他们的坚忍事迹是宗教史上最值得注意的英雄故事。」他们也是法国境内勤奋工匠阶级的主要成员,而「诚实如胡格诺派人」已成格言,代表他们人格之崇高。
1572年八月廿四日是一个礼拜天,也是圣巴多罗买日;当天有许多抗议宗信徒在巴黎被人暗算,惨遭屠杀;同样令人发指的场面後来也在法国各地重演,持续了好几天。在圣巴多罗买日被杀之人数各方估计不等,从一万人到五万人都有。教会历史家沙夫的估计是三万人。这次疯狂的逼迫使无数抗议宗信徒逃往荷兰、德国、英国与美国。这事件使法国蒙受难以弥补的损失。英国历史家麦考莱论到那些从法国逃到英国定居的抗议宗信徒,有以下的记载:「他们中间最卑微的人,都超过欧洲任何国家一般百姓的知识道德平均水准。」大历史家李杰(Lecky)自己是个不带感情的唯理主义*者,他的说法是:「南特上谕(Edict of Nantes)被撤,导致胡格诺派被灭。胡格诺派是法国国民中最坚强、最恭谨、最有德性、素质最整齐的一群人;他们被灭,代表法国最後一道防线也消失了;原本这道防线也许可以阻挡邪恶与不信的洪流蔓延;但是现在邪恶与不信的势力肆无忌惮,到处横行,国民品格自然就低落了;一百年之後,这股邪恶与不信的狂流淹没了教会与国家,使教会与君王反倒向这股狂流俯伏称臣,尝到他们之前种下的苦果。」【注二】
瓦波顿说:「如果你读他们的历史,就知道当时的逼迫何等残酷不公。法国人最宝贵的鲜血淹没沙场,最耀眼的天才下到监里,无人闻问,挨饿受冻;最高风亮节的贤士好像林中野兽,遭人无情追杀」,又说:「他们在各方面都远比他们的同胞优秀。他们的生活严谨,冷静节制、道德纯净、习性勤勉、远离不洁,不沾私欲,使他们的生活不至於像当时其他法国人一样受腐蚀;如果我们想知道他们信仰的原则是真是假,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看他们在生活中的表现;即使他们的敌人也同意这一点。」【注三】
当时的法王生活放荡,而且透过贵族阶级传到平民;教会已经腐化到只剩下一个空壳子,唯一表里一致的就是它的残忍。修道院成为罪恶的温床,独身本来是为了守贞,现在已经变成不贞不洁的污秽泉源。国家与教会的腐败、淫荡、专制、讹诈已非笔墨能形容;赦罪可用钱买,赦罪卷这等可耻的交易有教皇认可,有些教皇简直就是充满罪孽的怪兽,平民无知到令人胆寒,教育被贵族与神职人员垄断,许多神父甚至是文盲;整个说来,社会已经解体了。
这虽然只描述到黑暗面,但绝不夸大,我们只要补充一点光明面的描述,就算是报导平衡了。天主教内确实也有许多诚实的信徒,认真寻求体制内改革,不过教会已经败坏到一个地步,没办法在体制内改;真要改革,就非得跳出来与罗马天主教对立不可。
抗议宗的理念逐渐由德国传到法国,加尔文开始在巴黎活动。大家很快就认出他的才能,公推他为这个新运动在法国的领袖之一。他的热心招致教会当局的反对,於是他只得逃命。虽然加尔文在日内瓦定居之後,就没有再回法国,但他仍然是法国的改教领袖,重要的事都徵询他的意见,他也协助胡格诺派制定信条与教会行政组织。历史学家都同意,後来鼓舞法国抗议宗信徒与教皇抗衡,与亲教皇的君王奋战的,就是加尔文主义。
加尔文主义在英格兰有清教徒,在苏格兰有誓约派(Covenanter);照样在法国也有胡格诺派。加尔文主义在这三个不同的国家中培育出同一种类型的人,这就是加尔文主义能塑造人格的最佳明证。
加尔文主义在法国快速传扬。根据费薛(Fisher)《改教史》(History of the Reformation)的记载,到了1561年,全法国已有四分之一的人信奉加尔文主义。马飞治提出的数字更高,他说:「不到五十年的工夫,这所谓『严苛的信仰』已经进入全国各个角落,将近有一半的人奉行加尔文主义,几乎每个法国的重要人物都是加尔文主义者。信奉加尔文主义的人数之多、力量之大,甚至全国上下都好像一度被加尔文主义之风扫过」【注四】。史迈尔(Smiles)在他的《胡格诺派在法国》(Huguenots in France)这本书中写道:「我们很想知道,假设在抗议宗与罗马天主教对峙之下,整个法国在十六世纪末也归向抗议宗,(其实这也差一点就发生了),那么加尔文自己既然是法国人,他的神学体系会怎样影响法国历史以及法国人的性格呢?」【注五】。如果这真的发生了,法国历史当然会大大改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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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Smith, The Creed of Presbyterians, p.83.
【注二】Lecky, English History, Eighteenth Century, I., pp. 264, 265.
【注三】Warburtom, Calvinism, pp. 84, 92.
【注四】McFetridge, Calvinism in History, pp. 144.
【注五】Smiles, Huguenots in France, p.100.
六、加尔文主义在荷兰
当我们查考荷兰反抗教皇高压统治,挣脱西班牙残酷管辖的奋斗史时,就会发现这又是加尔文主义历史中光辉的一页,也是人类历史中光辉的一页。异教裁判所*(Inquisition)在荷兰所施的严刑,只有少数其他地区可比。亚尔伐公爵(Duke of Alva)曾经夸口,他在短短五年内把一万八千六百个个异端人士送上刑场。毛特莱(Motley)说:「每天都有人上断头台,但是没有一人反悔……。这里有一群人,他们的精神最勇敢,受的痛苦最可怕,而他们的理念也最高贵,以致激发他们人性的光辉」。他又为我们描写当时的情景:「他们表现出无比的英雄气概,男士们手拉著手走入火焰,女士们当活埋她们的人用铲子堆土在她们脸上的时候,仍在坑中高唱凯歌」。
毛特莱在另一本书里说:「按照权威学者统计,荷兰人为了服从查理五世的谕令,因『读圣经』、『藐视雕像』、『嘲笑基督的血与肉真存於圣饼』等罪名而被焚、被绞、被斩、被活埋的约有十万人;即使一般人粗估,也绝对超过五万人【注一】。荷兰人这样壮烈奋斗了约八十年,在这段可纪念的日子中,抗议宗信徒为了信仰,为了良心,死於西班牙人手下的人,比第一至第三世纪间基督徒在罗马皇帝手下殉道的人更多。加尔文主义在荷兰是殉道者,圣徒,英雄人物遵奉的信条,因为这个历史因素,自然享有极崇高的地位。
当时西班牙是全欧第一强国,前後三代矢志消灭荷兰抗议宗,践踏荷兰的政治自由,但是结果失败。因为加尔文主义者定意按照自己的良心敬拜神,不受腐败的神职人员辖制,以致西班牙入侵,百姓受到最残酷的刑罚。当时有一群加尔文主义者搭救他们,这群人以俄冉遮太子(Prince of Orange)为首,历史上称他为「沈默者威廉」(Willaim the Silent)。凯波尔博士说:「假使当时撒但的势力没有被加尔文主义所激发的英勇气概击溃,那么荷兰历史、欧洲历史、乃至世界历史,可能直到今天都还在漫漫长夜中苦等;幸亏我们有加尔文主义,世界历史才可能像今天这样灿烂辉煌。」【注二】
假使宗教改革之後,在西欧没有兴起加尔文主义,那么英格兰、苏格兰、荷兰,势必都是妥协的抗议宗当道。这种抗议宗在这些国家恐怕也撑不下去,而且这种抗议宗还受罗马天主教影响很深,他们的妥协精神很可能使德国重回罗马天主教会的手掌。假设抗议宗在上述任何一国失败,很可能对其他国家是致命的打击,因为他们彼此的关系紧密,唇齿相依,同舟一命。如果说西欧其他国家的命运系於荷兰的奋斗结果,也不为过。如果西班牙打败荷兰,天主教必定气势如虹,英国的抗议宗就很可能不保。事实上当时天主教是期待英国重回她的怀抱。如果是这样,抗议宗自然不可能发展到美国,而整个美洲大陆很可能仍在西班牙控制之下。
我们继续回忆这段历史,还会发现这些殉道者几乎都是加尔文主义者,信义宗与阿民念主义的殉道者相较之下只是凤毛麟角。正如福勒音(Fruin)教授所言:「不论在瑞士、法国、荷兰、苏格兰、英国,还是在其他抗议宗必须冒生命代价才能存续的地方,最後得胜的总是加尔文主义。」不管别人怎么解释这些现象,有件事总是事实,就是加尔文主义者是最有战斗精神的抗议宗信徒。
荷兰还有另一大贡献不可忽略。美国的开国先祖(或称天路客、清教徒先祖)当初因为宗教逼迫被逐出英国;他们还没有到美洲之前,先来到荷兰,和那里的信徒一同生活,而这些信徒的生活以加尔文主义的观点来看,是极有益处的。这群天路客中最重要的领袖是克里福敦(Clyfton),罗宾逊(Robinson),和布鲁斯特(Brewster),他们都毕业於剑桥大学,三人组成尊贵英勇,举世难寻的铁三角。他们都是忠实的加尔文主义者,持守加尔文阐述的每一项基要观点。美国历史学家班克鲁称这批天路客为「与加尔文抱持同一信仰的人」一点也没错。
孟斯马(Monsma, J. C.)在他所著《加尔文主义对美国的贡献》(What Calvinism Has Done For America)一书中对天路客(清教徒先祖)在荷兰的生活概述如下:
天路客离开阿姆斯特丹前往莱登(Leyden),他们还在路上的时候,他们的领袖克里福敦决定留在当地,於是他们便选克里福敦的主要助手罗宾逊为领袖,作他们的牧者。罗氏坚信加尔文主义,只要有机会就表明反对阿民念主义的立场……我们从温斯娄(Edward Winslow)得知确凿的见证如下:阿民念主义在荷兰逐渐受人欢迎,荷兰神学家也与阿民念主义领袖伊皮斯科比*(Episcopius)展开一场辩论,每天都在莱登的大学举行。波利安德(Polyander)、侯米路斯(Festus Homilus)等荷兰神学家邀请罗宾逊加入这场辩论。罗宾逊欣然受邀,很快就被人视为葛马如派(Gomarian)【注三】中最大的神学家之一。罗宾逊在1624年以〈多特大会*教义辩护文等〉(A Defense of the Doctrine Propounded by the Synod of Dort, etc.)为题,发表一篇极有力的论文。多特大会有个著名的特色,就是每项决议都符合严格的加尔文主义精神,所以罗宾逊的神学立场如何也就不用问了。天路客和荷兰改革宗教会(即奉行加尔文主义的教会)立场完全一致,也和其他各地的改革宗立场完全一致。罗宾逊离开荷兰的前一年(1619年)发表他的著作《护教论》(Apology),在这本书中罗宾逊以最严肃的笔调说:「我们在神、在人面前郑重承认,我们与荷兰改革宗教会的信仰完全一样,以致我们可以随时签署荷兰改革宗教会发表於〈信仰告白合参〉(Harmony of the Confession of Faith)内的每一项信条。」【注四】
#小标=注:
【注一】Motley, Rise of the Dutch Republic I., p. 114.
【注二】A. Kuyper, Calvinism, p. 44.
【注三】葛马如*(Gomarus)是荷兰的加尔文主义神学家(1563-1641),曾和阿民念主义有过一场大辩论。所谓葛马如派,就是指荷兰的加尔文主义。
【注四】Monsma, What Calvinism Has Done in America, p. 72, 73.
七、加尔文主义在美国
我们将在这里探讨,加尔文主义怎样在美国历史中成为政治上的一股力量,这是加尔文主义在历史中最光辉的一页。加尔文主义随著五月花号来到美洲大陆,美国最伟大的历史学家班克鲁称这批美国的先祖天路客为「按著最严紧的教门作加尔文主义的信徒」【注一】。麻萨诸塞港殖民地的首任总督恩德克(John Endicott),第二任知事温斯罗(Winthrop),创建康乃狄克州的胡克(Thomas Hooker),创建新哈芬州(New Haven)的戴文波特(John Davenport),创建罗得岛(Rhode Island)殖民地的罗杰威廉(Roger Williams)都是加尔文主义者,彭维廉(William Penn)是胡格诺派的门徒。据估计,美国独立战争时人口三百万,其中九十万是苏格兰裔,或苏格兰-爱尔兰裔,六十万是清教徒,四十万是德国与荷兰的改革宗。此外,圣公会的〈三十九条〉中信仰告白的部份也与加尔文主义相合,法国的胡格诺派也有许多人一同前来。这样看来,全美洲殖民地的人口约有三分之二受过加尔文主义的薰陶。世界历史中从来没有一个国家和美国一样,是由这样一批人创建的。再者,这些人迁到美洲,主要的动机不是赚钱,而是信仰;这信仰进入他们内心深处,使他们可以为它牺牲一切。欧洲各国的宗教迫害固然惨烈,但是背後似乎仍有神的手,藉以拣选一批最进步、最开明的人离乡背井,来到美洲大陆,建立一个新国家。不管怎样,英国人、苏格兰人、德国人、荷兰人是全欧洲公认最能干的一批人,而且下面这几点也特别值得我们留意:(1)清教徒是新英格兰移民的主力,他们不但把抗议宗带到美洲大陆,而且是把奉行加尔文主义的抗议宗带到美洲大陆;(2)清教徒真心跟从改教领袖的教义;(3)无论在教会、在国家,他们都同样厌恶形式主义与高压手段;(4)美洲大陆独立之前,加尔文主义的神学在新英格兰一直是主流。
有这样的背景,长老会在美国独立战争中占极重的份量便不足为奇了。美国本身的历史学家班克鲁说:
美洲殖民地在1776年发动的革命战争与信仰有关,而这方面的影响完全是从长老会来的。在欧洲,长老会的精神表现在英国的清教徒、苏格兰的誓约派А⒎ü暮衽蹬伞⒑衫嫉募佣闹饕逭撸捅卑嘉谒固兀║lster)长老会中;长老会的理念深植人心,有如种子发芽生长,自然产生一个结果,就是革命战争。长老会信徒对自由有极强烈的热忱,普遍而积极,以致这场战争在英国被说成是「长老会的叛乱行为」。一位在美洲殖民地热诚支持英王乔治三世的人写信回英国说:「我要把这个不寻常的作为产生的一切罪过归在长老会的头上。这场叛乱已成燎原之势,主要是长老会促成的。他们无论在哪里,都以反抗君王为标记,这种反抗精神使他们无一刻平静,无论在行动上或意念上都总是反对政府」【注二】。当这个「不寻常的作为」消息传到英国的时候,首相瓦尔堡(Horace Walpole)在国会中说:「与我们有骨肉之亲的美洲大陆同胞已经与长老会的牧师们一起离家出走了。』【注三】
美国的民主政体源於基督教,而这个基督教正是加尔文主义的基督教。这是客观的史实,有太多史料可以作证。独立战争主要是由加尔文主义者发动的,其中许多人曾在普林斯敦的长老会学校受过严格训练。独立战争使美国诞生,这是加尔文主义者给全世界一切爱好自由之人的献礼。沙夫说:「美利坚共和国的立国原则,凭著清教徒与加尔文主义之间存在的连锁关系是可以追溯其根源的。加尔文主义以其神学的严峻,育成了伟大的品格并且兴起了现代立宪的自由。」【注四】
希簇(J. R. Sizoo)告诉我们,「克恩瓦(Cornwallis)一路挫败,最後撤退到约克城(Yorktown)投降,那时殖民地军队的将军除了一位以外,其余都是长老会的长老。参与美国独立革命的士兵与军官,半数以上都是长老会信徒。」【注五】
卡斯提勒(Emlio Castelar)是西班牙著名的政治家、演说家、学者,未入政界前曾任马德里大学的哲学教授;1873年自由派人士成立共和政府,他担任总统。他身为天主教徒,憎恨加尔文和加尔文主义,这使他的见证更有趣,更有价值。他说:「共和运动(republican movement)如果要有所作为,就需要一种比路德更严格的道德标准,就是加尔文的道德标准;需要一个比德国更民主的教会,就是日内瓦教会。我们如果探索盎格鲁.撒克逊民主的源头,会看到一本描述社会原始状态的书,就是圣经。民主是由一种非常严肃的神学产生出来的,这个严肃的神学是从几个亡命他乡的基督徒学到的,他们住在荷兰、瑞士几个不见天日的城市中,而这些城市都有加尔文的阴影徘徊……。这些神学虽严肃,却也宁静,形成人类有史以来最庄严、最道德,最文明的产业」【注六】。我们只是要问卡斯提勒,苦水的泉源怎能流出甜水呢?
毛特莱说:「在英国,自由的种子裹在加尔文主义里,经过多年埋藏与考验,终於注定要飘洋过海,结出最丰硕的果实,就是自由,而且是有节制的自由。这个自由的果实要为将来更大的福祉效力」【注七】。「加尔文主义者创建了英国、荷兰、美国民主共和国」,又说:「加尔文主义者对英国、荷兰、美国政治自由的贡献比其他任何人都多。」【注八】
另一位著名法国历史家戴恩(Taine)的见证也很有趣。他本人没有宗教信仰,但是论到加尔文主义者却说:「他们是英国的真英雄。尽管史都华王朝(Stuarts)腐败,他们却依然尽义务、行公义、刻苦不挠、伸张正义、抵抗压制、赢得自由、抑止罪恶。他们创立了英国、苏格兰、美国,他们的後裔今天正在澳大利亚作同样的事,影响遍及全世界。」【注九】
司密斯(E. W. Smith)在他所写的《长老会信条》这本书中论到美洲殖民地居民时,自问自答说:「人权、自由、平等、自治政府是他们建国的基础,也造就了今天美国文明独特的光辉。这些不朽的建国根基是从哪里学来的呢?是从加尔文那里学来的。他们又把这些传给世人,这是历史告诉我们的。」【注十】
现在我们要来讨论,长老会怎样以一个教会的角色影响美国的建国。罗波特(W. H. Roberts)在一次长老会的总会*(General Asembly)发表演说提到:「七十五年来,长老会是美洲大陆上唯一具有今天共和政府的规模,又可以代表美洲大陆全体人民意见的团体」。他又说:
从1706年起,直到独立战争开始为止,唯一持续存在,并且具备国家组织规模的政治团体,就是美国长老会总会。当时的殖民地从新英格兰到乔治亚,无论教会团体或政治团体,唯一从殖民人士本身取得权柄,并且行使这权柄管理各地美国人的,就是长老会总会。我们该记得,美国在十七、十八世纪,各殖民地虽然都依附於大不列颠帝国,但是彼此并没有隶属关系。类似美国殖民地大陆会议(Continental Congress)这样的团体直到1774年才成立。当时美洲大陆在宗教界的情形和政治界相似。新英格兰的公理会并没有形成一个联会,除了政府赋予的权柄之外,他们本身并没有权柄。圣公会当时在殖民地还没有组织,要靠英国的国立教会在财物与事奉上支持,他们也满怀热忱,矢志效忠英王。荷兰改革宗教会在1771年之前还不是很有效率的独立组织,至於德国的改革宗教会,要到1793年才成为有效率的独立组织,浸信会众教会各自独立,循道会几乎没没无闻,贵格会则根本不主张打仗。
当时只有长老会派代表,每年召开总议会*(General Synod),并且如罗波特博士所言,长老会成为「各自为政的殖民地人民彼此团结互通的凝聚力」。他接著说:「在长老会的影响之下,整个殖民地从长岛(Long Island)到南卡罗莱纳州(South Carolina),追求真自由的情操,与纯正福音的教义同时广传,更重要的是各殖民地之间,确实逐渐开始产生一体的感觉,这有什么奇怪呢?教会的民主共和体制在1706年到1774年间,是美洲大陆上唯一具有代表性,也是唯一发展完备,粗具联邦民主共和体制规模的团体,这件事关乎美国的起源,其重要性难以估计。美利坚共和国有许多地方多亏长老会这个美国最古老的民主共和体制,才能有今天的规模。」【注十一】
这当然不是说长老会精神是美利坚共和国唯一的建国精神,但是我们确实可以宣称,〈西敏信条〉的信仰准则是美利坚共和国主要的建国原则之一,而且「长老会揗是第一个在美国教导、实行、并且维系这种政治制度的宗派,美国就是根据这种政治制度建立的。」(罗波特博士)
独立战争一开火,长老会的牧师与教会就都挺身而出,与殖民地人民坚定地站在同一阵线上。班克鲁称赞他们的勇敢,把迈向独立的第一功记在他们头上【注十二】。1775年在费城所召开的长老会总会是第一个公开宣告脱离英国的宗教团体。这次会议呼吁信徒们要全力以赴,让独立的目标早日实现,并且请他们为当时正在举行的殖民地大陆会议祷告。
那时圣公会仍与英格兰教会*联合,所以反对革命,不过圣公会有不少信徒以个人身分为革命努力奔走,出钱出力。我们也该记得,当时美国的陆军总司令,後来成为美国国父的华盛顿,就是圣公会的会友。他自己参加他的军牧主持的礼拜,也命令他手下每个人都要参加,他的军牧则是来自各教会。他也拿出四万元在他家乡兴建一所长老会大学,并且为了纪念他而命名为华盛顿大学。
马飞治也让我们看到美国独立战争时另一项主要的发展。为求准确完整起见,我们很荣幸得到许可,大量引用他的话。他说:
在独立战争中,另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在美国大陆会议发表独立宣言一年多前(1775年5月20日),北卡罗莱纳的苏格兰-爱尔兰长老会发表一份「米克林堡宣言」(Meckleuburg Decaration),对在北部英勇奋战、大胆挑战英国权力的弟兄们表达由衷的敬意。他们一直仔细观察殖民地与英国抗争的进展,当他们听到大陆会议上奏英王,表示殖民地已经真的要脱离英王统治时,他们认为爱国者发言的时候到了,於是他们在北卡罗莱纳的查罗特(Charlotte)召开一个代表大会,会中一致决议,声明今後殖民地人民独立自主,英王一切法律与命令都无效。在这项宣言中有 一项决议:「我们在此声明,解散一切使我们与祖国发生关连的政治组织,免除我们效忠英王的责任。……我们在此宣告,我们以後是自由独立的人,将成为主权独立的自治组织,这是理所当然的。我们除了接受神的主权与议会的一般行政权之外,不受任何其它权力的干涉;我们也以严肃的态度宣告:我们要全力维护这个议会行政权,并且以我们的生命、财产、和最神圣的名誉彼此担保,互相合作。」……这大会由廿七位忠诚的加尔文主义者所组成,其中三分之一是长老会的治会长老,其中包括大会主席与书记;还有一位是长老会牧师……。这份重要文件的起草人布列法(Ephraim Brevard)是一位长老会的治会长老,也是普林斯顿大学的毕业生。班克鲁称这份文件「其实既是一份宣言,也是一套完整的政治制度」【注十三】。这份文件由特使送到费城的大陆会议,并且发表在〈开普菲尔报〉(Cape Fear Mercury),传遍整个美洲大陆。这份文件当然也很快传到英国,并且在那里掀起一阵大骚动。
这份宣言和杰佛逊(Jefferson)撰写的伟大宣言两相对照,就会发现精神相同,表达方式也极相似,绝对逃不过历史家的眼睛。为杰佛逊写传记的塔克(Tucker)就说:「任何人都会相信,这两份文件一定是其中一份『借用』另一份改写而成的。」可是当然杰佛逊不可能把他的宣言「借」给布列法,因为他的宣言比布列法晚一年才写好,所以照塔克的看法,一定是杰佛逊从布列法那里「借」来的。不过这样的剽窃行为无伤大雅,世人也会无条件原谅他。当杰佛逊修改这伟大宣言的草稿时,看得出来有几个地方杰佛逊把他原来的用字擦掉,换成米克林堡宣言的用字,而且这些用字都是米克林堡宣言原创的,可见杰佛逊在撰著这不朽的伟大宣言时,前面一定摆了一部米克林堡宣言,这是没有人会怀疑的。【注十四】
长老教会《治会规则》的原则与美利坚共和国宪法的原则极为相似,这实在令人惊讶,也已经使许多人针对这点提出他们的看法。司密斯说:「当我们的先祖们坐下来制定代议政府与全民政治体制时,他们的任务并不如想像中那么难,而是有范本可以依循。」【注十五】
他又说:「如果你随便找一个美国人,问他:『是谁创建了美国?』、『谁是这伟大民主共和国的真正创始者?』,他可能感到困惑。我们也能想像,如果他听到著名德国历史家蓝奇(Ranke)的回答,他会何等惊讶;蓝奇的回答是:『约翰.加尔文是美国真正的创始者』。」【注十六】
《改教史》(History of the Reformation)这本经典名著的作者德奥宾(D'Aubigne)说:「加尔文是世界上最大民主共和国的创始者。美国的开国先祖於雅各王一世在位时离开英国,登上荒芜的新英格兰,建立了人多势强的殖民地。他们是加尔文的嫡系後裔,後来虽然快速成长,成为大国,但是提起瑞士雷马湖(Lake Lema)畔卑微的改教领袖加尔文,仍以这位属灵的父亲为荣。」【注十七】
司密斯博士说:「加尔文主义教导共和政体、人民自主自治这些革命性的原则,并且告诉人具体实行的方法。这些原则传到美国,产生如此丰硕的果实,请问是透过谁的手传的?谁的手栽的?是加尔文主义者。加尔文和他的思想与美国建立自由体制有非常重要的关系,所以不管蓝奇的话有些人听了会作何感想,这句话是世界各地各宗派的历史学家所公认,所肯定的。」【注十八】
班克鲁是一位目光锐利、思想缜密的历史学家,以上的说法他都彻底了解,真心认同。班克鲁个人的信念与加尔文主义差了十万八千里,但是他直接称加尔文为「美国之父」,又说:「如果有人讨论美国历史却不提加尔文,也不重视他的影响,那么他对美国式自由的认识就很表面,对它的起源更是一无所知。」
如果我们想到美国独立战争时有三分之二的人口是在加尔文主义的学校受教育,并且想到加尔文主义者为独立运动如何团结、如何火热,就可以马上看出以上这些见证是何等真实。
美国在独立战争的时候几乎还没有循道派*;事实上直到1784年循道派才在英国正式成立,而那时美国独立战争已经结束三年了。约翰.卫斯理*(John Wesley)虽然是一位伟大的好人,但他是保皇党,相信基督徒在政治上应该采取不抵抗的态度。他曾写书攻击美洲殖民地的「叛乱」,但是他後来接受这「叛乱」的结果,认为有神的手在其中。
马飞治告诉我们:「美国独立战争刚开始的时候,循道派在殖民地几乎没有立足之地。1773年他们公布的会友数目是一百六十名,他们的传道人差不多都来自英国,而且支持英王,对英国效忠,反对美国独立,所以战争一旦开始,他们就得逃离美国。卫斯理以他的雄辩天才和影响力反对殖民地独立,这些传道人的政见当然和他们伟大的领袖约翰.卫斯理一致【注十九】。卫斯理没有想到他高贵的教会有朝一日会在独立的美国收割它最大的庄稼;也没有料到他当初强烈反对的美国独立宣言,後来却为他的信徒奠定稳固的自由根基。」【注二十】
英国和美国这股争取政治自由和宗教自由的奋斗精神,是加尔文主义孕育出来的;而实践这个精神,使它成为具体制度的,也多半是加尔文主义者。因为大多数的历史家从来没有好好研究加尔文主义,所以他们也一直无法真实而完整地记述加尔文主义在各国的事迹。我们只要研究历史,就可以知道我们的先祖如何信奉加尔文主义,如何受其影响了。今天的美国已经把当初建国时加尔文主义者的贡献忘得差不多了。加尔文实在太伟大了,以致我们讨论加尔文虽然只是陈述事实,却很难不让别人觉得我们是在歌功颂德;加尔文主义结出各样佳美的果子,美国也多亏它才有今天,我们尊崇它实在是应该的。
#小标=注:
【注一】Bancroft, History of U. S. I. p. 463
【注二】Bancroft, Presbyterians and the Revolution. p. 49.
【注三】摘自普林斯顿大学校长,也是美国独立宣言的签署人威特本(John Witherspoon)的一番话。
【注四】Schaff, Creeds of Christiandom. p.211.
【注五】J. G. Slosser, editor, They Seek a Country, p.155.
【注六】Emillo Castelar, Harpters Monthly, June and July, 1872
【注七】Motley, The United Netherlands, III, p.121
【注八】Motley, The United Netherlands, IV, p.548, 547.
【注九】Taine, English Literature, II., p.472.
【注十】E.W. Smith. The Creed of Presbyterians, p.121.
【注十一】Roberts, Address on The Westminster Standards and the Formation of the American Republic.
【注十二】Bancroft, History of U. S., X, p. 77.
【注十三】Bancroft, History of U. S., VIII, p. 40
【注十四】McFetridge, Calvinism in History, pp.85-88.
【注十五】Smith, The Creed of Presbyterians, p.142.
【注十六】Smith, The Creed of Presbyterians, p.119.
【注十七】DAubigne, Reformation in the Time of Calvin, I., p.5.
【注十八】Smith, The Creed of Presbyterians, p.132.
【注十九】Bancroft, History of U.S., Vol. VII, p.261
【注二十】McFetridge, Calvinism in History, p.74.
八、加尔文主义与代议政体
尽管宗教自由与政治自由并非一体相连,却是彼此牵引,力量之大不容忽视,缺少其中一个,则另一个也不能久长。历史常常告诉我们,一个国家的人民是享自由,还是受束缚,关键总是在它的宗教。他们相信哪一种教义,采纳哪一种原则,对整个国家有非常大的影响,因为这些东西直接影响一国人民思想、性格……等底层结构,好像建筑物的地基,是一国人民生活、行政……等表层结构的基础。加尔文主义是革命性的思想,认为人人生而平等,基本上倾向於消灭所有的阶级划分,摧毁一切以财富与既得权威为基础的优越。加尔文主义者有爱好自由的精神,所以反对任何人为的阶级划分,如果有任何制度造成这种现象,使一个人因为这种制度而高人一等,他们都要与这样的制度周旋到底。
在政治方面,近代的民主共和政体主要也是从加尔文主义来的,而且两者彼此互有因果关系。任何地方的人民只要接受了加尔文主义,一定也会很快接受民主共和政体。加尔文自己主张:教会在神的统管之下,是一个属灵的民主共和政体,当然他在理论上是主张民主共和政体的。雅各一世曾说:「如果长老会与君主政体可以相容,那么上帝与魔鬼也可以相合了」,可见他很清楚加尔文主义的厉害。班克鲁说:「当年的君王一致凭直觉就可以判断,加尔文主义有一个他们所惧怕的政治特质,就是民主共和政体」。另一位美国历史学家约翰.费斯克说:「我们很难高估加尔文给人类的贡献。他是科利尼(Coligny)、沈默者威廉、克伦威尔等人的属灵父亲,理当被尊为近代倡导民主风潮的第一人……。加尔文神学的传扬是人类迈向个人自由的一大步」【注一】。西班牙自由党领袖卡斯提勒说:「盎格鲁撒克逊式的民主是一种严格神学的产物,是从荷兰与瑞士的几个城市中学来的」。巴克尔(Buckle)在他的著作《世界文明史》(History of Civilization)中说:「加尔文主义基本上就是富有民主精神的」【注二】。塔克伟尔(de Tocqueville)是一位政治圈内才华洋溢的作家,他称加尔文主义为「具有民主与共和精神的宗教」【注三】。
加尔文主义不但灌输自由精神,也让人有机会落实这个精神,使一个人得到自由之後,也可以练习享权利与尽义务。长老会每个地方堂会可以自己推举工作人员,处理自己堂会的各样事务。费斯克称加尔文主义为「有史以来训练人处理地方自治事务最有效的学派」【注四】。属灵的自由是一切其它自由的根源和後盾,所以当我们发觉加尔文主义者以处理教会事务的原则处理政治事务时,也无须惊讶。他们凭直觉便倾向於代议政体,坚决反对一切不公平的统治。宗教独裁一旦被推翻,政治独裁就不会长久了。
我们可以说加尔文建立的属灵民主共和国有四项基本原则,著名的英国政治家司提芬(James Stephen)爵士将它摘录如下:「(1)人民的意志是统治者权力的唯一合法来源;(2)这权力最好是由人民透过选举交给统治者,每个成年人都可以行使这个选举权;(3)在教会行政上,牧师与平信徒彼此平等,互相合作,权柄相同;(4)教会与政府之间不必,也不宜彼此联盟、互相依附,或是存在著其它的特定关系。」【注五】
当人把「神的至高主权」这个原则应用在政府的事务上时,我们会发现这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大事。神是最高的统治者,拥有至高主权,而在人类中间的任何主权都是神恩典的赐予。圣经是最高的权威,包含永恒的原则,任何时候都足以规范世上万族万民,放诸四海万代皆准。罗马书十三章1-7节宣告国家是神所设立的:「在上有权柄的人人当顺服他,因为没有权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权的都是神所命的。所以抗拒掌权的,就是抗拒神的命,抗拒的必自取刑罚。作官的原不是叫行善的惧怕,乃是叫作恶的惧怕。你愿意不惧怕掌权的吗?你只要行善,就可得他的称赞,因为他是神的用人,是与你有益的。你若作恶,却当惧怕;因为他不是空空的佩剑,他是神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罚那作恶的。所以你们必须顺服,不但是因为刑罚,也是因为良心。你们纳粮,也为这个缘故,因他们是神的差役,常常特管这事。凡人所当得的,就给他;当得粮的,给他纳粮;当得税的,给他上税;当惧怕的,惧怕他;当恭敬的,恭敬他。」
不过虽然加尔文主义觉得民主共和政体比较好,但是我们不应该以为有哪种政府是神为任何时代、任何人设立的;事实上,没有一种政体可以宣称「放诸四海万代皆准」,无论是民主政体、共和政体、还是君主政体,都没有资格说它自己是神所设立,唯一合神心意的政体。米特尔说:「谈到政府体制,无论是民主政体、君主政体,还是别的政体,治理者都当应该把自己当成是神的代表,按照神的律法治理政务。这基本原则也同时让他的人民有最高的动机要维护律法与秩序。人民是为了神的缘故,才顺服在上的掌权者,不管谁在上掌权都一样,所以加尔文主义有助於产生一个极稳定的政府。」
「另一方面来说,正因为我们承认神有至高主权,所以我们只要善用这个原则,也可以使它成为有力的依据,让人民有反对暴政的自由;只要掌权者忽视神的旨意,践踏被统治者的权利,成了暴君,人民就有权力拒绝顺服,也有责任拒绝顺服,因为他更要对神这位最高的掌权者负责;如果有必要,人民甚至还要藉著人推翻暴政,以保障被统治者的权利,这个人可能权柄不如掌权者,但是只要他是神拣选的,那就够了。」【注六】
关於加尔文主义对政府与统治者的观念,孟斯马有段话说得很清楚:
政府是神所设立的,而且是神藉著人民设立的,统治者无论是皇帝或是总统,他本身并没有任何权力,他拥有的权力,施行的主权,都是从上面来的,那里才是一切权力的来源。他有的不是「权势」(might),而是暗含著责任的「权利」(right),而且这权利源自那永恒的公义。对加尔文主义者来说,尊重政府的法律与规条是再容易不过的事。假如加尔文主义者根据他的信仰看出政府背後有神,他就会在神面前俯伏,献上最深的崇敬。但是政府如果只是一群人在把持,只是为了满足大众的一些世俗的愿望,那么加尔文主义者就会本著他爱好自由的精神反抗。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个真加尔文主义者会那么深爱自由,甚至狂爱自由的基本原因了;甚至我们可以说,一个人要这么热爱自由,才能算是真加尔文主义者。这自由包括政治自由,政府是神的仆人,这表示每一个政府官员也是人,既然身为人,便与受他统治的人都是立足点平等,没有任何高人一等的理由……。这也正是加尔文主义者比较喜欢民主共和体制的理由,因为其他任何形式的政体都比不上民主共和体制那么清楚表现「神的至高主权」、「政府的权力并非自有,而是另有源头」、「人如果撇开一切其他因素,只看他是一个人,那么每个人就彼此平等」等概念。【注七】
加尔文主义高举一位拥有至高主权的神,使一切别的统治者低伏在他可畏的威严面前。在一群「把一切主权都归给神」的人中间,君权神授说和教皇无谬说*是不能持久的。不过尽管加尔文主义无限高举神,认为神是掌管天地的全能主,并且使每个人都在他面前低伏,但是加尔文主义也提升个人的尊严,并且教导「每个人如果撇开一切其他因素,只看他是一个人,那么每个人就彼此平等」。加尔文主义者敬畏神;而且他既然敬畏神,就不怕任何人。他既然知道神以永恒的旨意拣选他,并且使他注定得享天国荣耀,他里面就会有一些东西,这东西会使他崇拜人的情感渐渐消退,地上一切的光华灿烂失其颜色。
如果一个贵族按著家谱寻根,找出几代之前的先祖是某位大人物,就以此夸耀,那么加尔文主义者会更自豪地直达天庭,进入一个肉眼不能看见的地方,从生命册上找出自己最高贵的公民权,是万王之王在万古之先命定的。他们按著血统也是贵族,而且是天国的贵族,他们流的血液也比世上任何一种血更高贵,因为他们是神的众子,神的祭司,与基督同为後嗣,作君王与祭司归给神;他们能有这样的地位,都是因为神膏抹他们,使他们成圣*。他们只要有「神有至高主权」这真理在心中,就成为硬汉。改革宗信仰对人类最大的贡献,就是教导每个人明白他自己有何等大的权利。
改革宗信仰本身就很容易倾向民主与共和政体,而阿民念主义很明显有贵族阶级的趋势,二者对比鲜明。在长老会与改革宗教会,无论是长老区会*(Presbytery)、大会*(Synod)、总会*,在开会投票的时候,长老和牧师的权利完全一样;但是在阿民念主义教会,权力多半是在牧师手中,平信徒很少有实权。圣公会强调「主教治会」,阿民念主义与罗马天主教(实际上就是阿民念主义)在君主政体的国家兴旺,但是加尔文主义在那里倍感束缚。反过来看,罗马天主教在民主共和体制的国家格外衰微,但是加尔文主义在那里却如鱼得水。在一个国家里,如果教会行政走贵族路线,那么政府体制就倾向君主路线,如果教会行政走共和路线,那么政府体制就倾向民主路线。马飞治说:「阿民念主义不利於政治自由,加尔文主义不利於独裁专制。过去的独裁统治者很快就看出这点,而他们既然主张君权神授,所以就害怕加尔文主义,好像害怕民主共和体制一样。」【注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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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John Fiske, Beginnings of New England, p. 58.
【注二】Buckle, History of Civilization, I. p. 669.
【注三】de Tocqueville, Democracy, I. p. 384.
【注四】John Fiske, Beginnings of New England, p. 59.
【注五】James Stephen, Lectures on the History of France, p.415.
【注六】H. H. Meeter,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Calvinism, p.92.
【注七】J. C. Monsma, What Calvinism Has Done For America, p.6.
【注八】MeFetridge, Calvinism in History, p.21.
九、加尔文主义与教育
历史很清楚又为加尔文主义作见证,显示加尔文主义与教育关系密切。加尔文主义无论到哪里,都创办学校,给大众教育注入一股强心针。加尔文主义以信徒心智成熟为前提,其实我们可以这么说,加尔文主义的存在就与人们的教育密不可分,信徒必须心智成熟,加尔文主义才会发挥出它的效果。一个人如果要充分掌握加尔文主义每一项内容,整理出它蕴含的一切丰富,就必须在心智上有所锻练才行。加尔文主义对人的悟性提出最强的要求,人必须提升他的悟性,才能领悟加尔文主义。加尔文主义也坚决主张爱神不但要尽心,也要尽「意」,这「意」就是指「心智」或「悟性」。
加尔文主张「真信心必须是有理智的信心」,而经验告诉我们,「有敬虔而无知识」到头来会和「有知识而不敬虔」一样危险。加尔文清楚看出,人能否接受他的教义,传扬他的教义,不但台上的讲员是关键,台下的听众也是关键,两者都要受训练。加尔文把他日内瓦的成就归功於学院的设立,数以千计的学生从欧洲大陆和英国流亡到日内瓦,在加尔文门下受教,学成後就把他的教义带往基督教世界的各个角落。约翰.诺克斯*从日内瓦回英国时,深信致力於教育工作,使教育普及,就是构筑抗议宗最坚强的堡垒,奠定国家最实在的根基。有古话说:「罗马天主教所到之处有神父,加尔文主义所到之处有教师」,我们只要考查事实,便知此言不虚。加尔文主义认为头脑比钱财更重要,这种好学精神在英国、美国、荷兰、苏格兰等国产生钜大的影响,无数信奉加尔文主义的家庭即使勒紧裤带也要让子女受教育。
喀莱尔*的名言:「对我来说,一个人如果有能力求学,却不学无术而死,实在是一大悲剧」,一语道破加尔文主义的核心。凡是加尔文主义所到之处,都鼓励寻求知识,增长学问,所以训练出一批强有力的思想家。加尔文主义者不把力气花在盖大教堂,却努力在各阶层兴办学校。当英国的清教徒、苏格兰的誓约派、荷兰和德国的改革宗信徒来到美国时,不但把圣经及〈西敏信条〉带来,也把学校一同带来。这也是为什么美国的加尔文主义
「从不害怕怀疑论的挑战,只要她的学堂旁有教堂,
也不害怕顽固者的对抗,只要她的教堂旁有学堂。」
美国历史上三个最重要的学府,哈佛、耶鲁、普林斯顿,当初都是加尔文主义者创办的,要让学校成为宣扬加尔文主义的重镇,不但要让学生打下健全的神学基础,也要让他们熟悉其他各门学问。哈佛创校於1636年,主要是为了训练传道人,第一批毕业生有半数以上进入教会服事。耶鲁曾经被称作「美国大学之母」,有很长一段时间它是严谨的清教徒学校。普林斯顿是苏格兰的长老会办的,以彻底的加尔文主义为基础。
历史学家班克鲁说:「我们以公立学校为荣,而加尔文是公立学校之父,自由教育制度是加尔文想出来的」【注一】。他又说:「加尔文主义盛行的地方,总是会想办法启发当地民众的心智,在每个教区都兴办学校。」【注二】 史密斯说:「多亏日内瓦的加尔文带起这股风潮,才有我们引以自豪的公立学校制度。这股风潮从苏格兰、荷兰兴起,一直涌到美国;美国在建国的头两百年间,每一所包括神学院、大学、公立学校在内的各级学校,几乎都是加尔文主义者创办并维持的。」【注三】论到加尔文主义与教育的关系,加尔文神学院(Calvin College)的米特尔教授有两段话说得很好:
科学与艺术乃是神赐给人类的普通恩典,人类应当谨慎对待,善加运用,尽力发展。我们认为大自然是神手中的工作,具体表现出神的理念,纯自然的事物也可以反映出神的各种属性。一切科学都有统一的理念,神也在这理念之中,因为这一切都是他计划的的彰显。不过加尔文主义者重视教育,除了上述理论性的考量之外,还有非常实际的考量,可以解释他们为什么不但办初级教育,也办高等教育,以致学校随著教会如雨後春笋般兴起,堪称现代大学教育的先驱。这实际的考量与他们的宗教关系密切。
罗马天主教不关心他们信徒的教育工作,对他们并无大碍,因为处理教会行政与教义的是神父,不是平信徒,所以没有训练信徒大众的必要。至於得救的事,一般的天主教教友只要在教会里,教会的信仰就自然而然成为他的信仰,他本人搞不搞得清楚都没关系,他不必条理分明地交代他的信仰。在整个礼拜过程中,主要的施恩管道是圣礼,讲道不是那么必要。而这圣礼的执行是「靠施行者生效」,所以信徒也不太需要运用悟性。
但是对加尔文主义者说来,情况刚好相反。教会行政是在长老与平信徒手中,他们必须决定教会的政策与教义上的重要事项。再者,平信徒自己有很大的责任要作成自己的救恩,没有神父介於他与神之间,他也不能以「教会的信仰就是自己的信仰」的概念为满足。他必须读他自己的圣经,明白他自己的信条。即使信义宗对教育一般信徒也不像奉行加尔文主义的教会那样有急迫感。信义宗固然也把作成救恩的重责大任交给每个人,但是平信徒在信义宗是不能参与教义讨论的。这样看来,加尔文主义者势必要热心支持教育;如果加尔文主义者既认为神在科学领域掌权,加尔文主义又需要教育普及才能存立,那么加尔文主义者用最急切的语气强调学问的重要,也就不足为奇了。教育对加尔文主义者来说,乃是生死存亡的问题。【注四】
长老会与改革宗教会训练教牧人员向来采取很高的标准,这项传统很值得注意。尽管许多其他教会按立牧师与宣教士後就让他们传道,而没有让他们接受太多训练,但是长老会与改革宗教会坚持如果有人想当牧师,一个条件是必须大学毕业,而且还要在一位被认可的神学教授监督下最少研究二年【注五】,所以许多这样训练出来的牧师都有能力牧养大教会。这种作法当然会使他们的牧师数目比较少,但是他们的牧师也因此装备更充实,服事更有果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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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Bancroft, Miscellanies, p.406.
【注二】Bancroft, Hist. of U.S., II., p.463.
【注三】E. W. Smith, The Creed of Presbyterians, p. 148.
【注四】H. Meeter,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 of Calvinism, p.96-99.
【注五】《治会规则》(Form of Government), Ch. XIV, sec. III & V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