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
胡赛尔:从历史与现时的观点看
倪梁康
与历史上的大哲学家们相比,埃德蒙特·胡塞尔还算是年轻的。哲学史家们似乎还在为他的最终定位犯难。胡塞尔在世时,他的妻子便禁不住地要向朋友的圈子询问:胡塞尔在哲学史上究竟会有一个什么样的地位,类似于柏拉图的,抑或是康德的?而胡塞尔本人在他极少间断的哲学思考中却似乎从未关心过这个问题。使他殚思竭虑的更多是大思想家们所提出的问题以及对问题的可能解决方案。因而他思考的常常是这样的问题:伟大的天才们曾在这里或那里失败过,如果不想沉湎于无尽的绝望,我该怎样做?我该如何重新开始?
正是这种在忘我和献身的精神中严格地直面问题本身的做法,赋予了胡塞尔的现象学以一种特殊的气质:“面对实事本身”的治学态度和“工作哲学”的操作方法。以后的一大批研究者们之所以会如痴如醉地继续献身于它,主要是受这种研究风格和思维方式的吸引。它也被看作是哲学的基本思想或基本态度,即:不断地从头开始,追问最原本的问题,尝试最直接的回答。他的确可以说是一个类似于苏格拉底、笛卡尔、康德或尼采的哲学史人物。
胡塞尔的现象学如今已经成为历史的经典,但由于他的研究所涉及的领域极为广泛,而且也因为他所给出的意识现象学的研究结果极为丰富,所以当代人仍然在不断地向他的思想回溯,一再地尝试从中获得新的启示。法国的现象学家保罗·利科曾形象地告诉北京大学的同行与学生:胡塞尔的思想是一个布满了脚手架的工地。这个比喻十分传神,也十分到位:既然是一个工地,也就意味着我们还无法尽揽它的全貌,意味着我们可以对它拥有无尽的想象;既然是一个工地,也就意味着它还有待完成,意味着我们可以对它进行自己的续建、添加、乃至修正。
这也正是胡塞尔思想的魅力所在:他在《逻辑研究》第二卷和《纯粹现象学与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中所偏重的对意向活动、尤其是对感知行为和想象行为的细致分析,首先为以德法为主的欧洲大陆哲学提供了丰富的养料,为梅洛-庞蒂的感知现象学和萨特的想像力现象学奠定了基础,甚至各种文学艺术学派,甚至建筑学、伦理、法律,甚至经济学的学派都可以从中获益。而他在《逻辑研究》第一卷、《形式的与先验的逻辑学》、《经验与判断》等著作中对符号行为和含义理论和判断理论的独特理解和特别关注,又为英美的语言分析哲学和逻辑哲学开辟了一个新的视野,成为这个派别的长期对话伙伴;尤其是分析哲学中心智哲学的研究方向,更是与胡塞尔现象学的意识分析并行不悖。
凡此种种,使得胡塞尔能够带着他的现象学在上世纪的两大哲学流派之间从容踱步。他不会像尼采或海德格尔等人那样被语言分析学家和逻辑学家们当作非科学的、非学术的东西不予理睬,也不会像弗雷格或卡尔纳普等人那样被人文主义思想家们和作家们看作是非文学的、非生命的东西束之高阁。
胡塞尔的历史地位当然还远不止于此。他在《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中的时间意识分析堪称哲学中最抽象的和最形而上学的课题研究,并不逊于海德格尔的时间分析,而且此后也成为德里达进出现象学的门径。胡塞尔在《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先验现象学》中的思想史考察则与人类在两次大战期间的自身宿命的反思息息相关,可属形而下的工作领域,他在其中所提出的“生活世界”概念,比维特根斯坦的“生活形式”更有力地影响着今天的社会生活和政治生活,并成为当代哲人如哈贝马斯思想的核心成份。胡塞尔在《笛卡尔式的沉思》中对他人(陌生意识)的意向分析,则把他的意识现象学带入到社会学的研究领域,舒茨、莱维纳斯、古尔维奇等人都从中获益匪浅……胡塞尔的思想和影响是如此“繁杂”,在这里根本无法一一枚举。我们只能说,胡塞尔身前发表的每一部著作,都在相关的领域引起了重要的影响。
除此之外,由于胡塞尔在他长期的研究中始终以笔思维,以速记稿的方式几乎记下了他毕生所思,因此他去世后留下了大量的手稿。出于对当时纳粹统治的担心,这些手稿随后被人带至比利时,二战后才由比利时卢汶大学的胡塞尔文库陆续整理,作为《胡塞尔全集》考证版(Husserliana Kritische Ausgabe)于1950年出版第一卷,现已出至第32卷,并且还会以每两年一卷的速度继续出下去。胡塞尔的重要书信也有很多,几乎可以与哲学史上通信最多的哲学家莱布尼茨并驾齐驱。这些书信现已被收入《胡塞尔全集-文献编》出版,共10卷。胡塞尔的另外一些讲稿和手稿还被收到《胡塞尔全集-资料编》中,也有10卷之多,目前正在付印之中。伽达默尔曾认为,“正是这一系列伟大著作的出版使得人们对胡塞尔思想的哲学兴趣经久不衰”。可以预见,胡塞尔研究在今后的很长时间里都会成为国际、国内哲学界的一个重要关注课题。
就国内而言,汉语领域对胡塞尔思想的介绍由来已久,尤其是自1980年代以来,在内地和台湾陆续出版了一批关于胡塞尔思想的研究著作。近几年已经有相当数量的关于胡塞尔现象学的博士论文和硕士论文完成和发表,胡塞尔现象学在哲学研究领域成为某种意义上的“显学”,而且许多迹象表明,这方面的研究方兴未艾。对此,胡塞尔文字的中译已经提供并且还应当进一步提供基础性的支持。
胡塞尔著作的中文翻译肇始于1986年。至此为止,已经译出的发表的重要著作有六部(不包括选集、文选以及多译本),正在翻译中的著作还有三部。这些著作均为胡塞尔身前自己严格审定发表的文字,代表了他自认为已经成熟的思想,因此是他一生思想努力的精华。这些著作大都已经被翻译成十几种文字。
鉴于胡塞尔思想在当代西方哲学中所产生的持续效应以及在国内哲学界所引起的诸多关注,商务印书馆与中山大学现象学研究所合作,计划选编出版中文版多卷本《胡塞尔文集》。基本的设想是:在现有中译本的基础上,在五年的时间内,完成对八卷本《胡塞尔文集》的翻译和出版。对此八卷本的选择,基本根据胡塞尔本人生前正式发表的文字;卷次的顺序,主要以胡塞尔发表著作的年代先后为准。
稿件来源:中华读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