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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贺卫方谈中国的治理传统和司法改革

 

  上周二晚,也就是4月25日晚上,贺卫方老师走进明理楼,为清华法学院的同学进行了题为中国的治理传统和司法改革的讲座。由于有些同学没有能够听到此次讲座,所以本人按照有限的记录,希望能为那些没能听讲座的同学做些力所能及的帮助。

 

  记录纲要:(注:其中贺卫方教授本人。)

 

  中国法律目前处于困境之中。首先,中国有立法危机。我们国家陆续引进了西方的不少制度,也建立了自己的议会制度。但是目前的问题是,那些在西方运作往往很好的制度到了我们这里就有了问题,就没法很好的运作,就起不到我们期望达到的目标。这到底是因为什么呢?

 

  有人说,西方有阶层之间的冲突。其实在我看来,在中国也同样存在利益冲突。至少在高校之间就有冲突。比如,国家拨给清华、北大18个亿,各方就有很强烈的声音。某校一经济学家特别发表文章质问:清华北大两校加起来能培养多少学生?把据说占国家教育经费的一半拨给这两个学校,中国的大学生是不是只要这两个学校来培养就行了呢?后来两校提高了教师待遇,也引起了一些人的不满。有个学术会议举行时,与会学者决议:清华北大两校提高教师待遇可以,但是教师必须从全国选拔,选拔上的到清华北大享受高工资待遇。

 

  前两年各大城市禁放鞭炮,对此我深有感触,特意写了一篇文章发表,文章的题目是论禁放鞭炮之法(可能有误)。从禁放鞭炮的正面效果来看,当然是可以肯定的。禁放鞭炮可以避免由此引起的污染以及造成的人身伤害。

 

  可是从另一个方面来说,难道我们一点都不考虑鞭炮厂工人的利益吗?固然,当一个天真烂漫的孩子因为炮仗而失去眼睛、手掌,我们都会感到发自内心的惋惜。可是,为什么没有人替那些工人们想一想呢?当他们失业之后,他们也有孩子,也有家人啊。他们的孩子也许正在等待几块钱去买奶粉,他们的家人也许等待他的工资去买面粉。当我们为了一些人的利益而禁放鞭炮的时候,这些人的利益有谁考虑过呢?

 

  制作鞭炮,除了可以给工人带来收益之外,我们的国家还可以得到税收的好处,我们还可以维持中华民族一个最主要的节日的最主要的风俗,当新年来临之际,我们总是希望用炮仗去赶跑往年的晦气,从而在新的一年中有一个更好的考试。而当禁放鞭之后,北京变成一座死城,人人都缩在自己家中看所谓的新民俗——春节联欢晚会。可惜不争气的是,这个晚会越办越差,越来越令人不可容忍。难道维持中华民族的风俗不是一种我们应当考虑的利益吗?

 

  如果我们有必要禁止鞭炮,为什么我们不去禁止汽车、白酒、安眠药呢?汽车带来的污染恐怕比鞭炮的污染要严重得多吧。鞭炮至多就是春节的几天,可汽车呢?它总是在我们的身边,日夜不休的污染着我们的环境,为什么禁止的不是它呢?如果真的为了我们的身体,我们应当立即禁止开汽车,提倡全民骑自行车,停办清华大学汽车系。为什么不呢?这里边难道不是一个利益的问题吗?请想一想,因为交通事故伤亡的人跟因为鞭炮而伤亡的人,哪一个更多呢?

 

  我们也应当禁止安眠药,安眠药可以使失眠人入眠,但也使失意人长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