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注视,治理与国家建设[i]

海裔

从知识论的角度来探讨国家的治理问题, James Scott 并不是第一个。在他之前,福柯已经有关于治理术的系统论述,其中贯穿的就是一个知识论的视角;在更早的时候,哈耶克同样从知识论角度论述了计划经济何以失败。具有背景知识的读者也许会感觉到他的Seeing Like A State 一书缺乏原创力,似乎就是一个福柯与哈耶克的对话,而他雄心勃勃地要去回答的问题是:为什么国家改善人的状况的努力遭到了失败?但我仍然感觉这本书相当具有启发性:这个综合虽然不是全新的,但非常细致,它试图提醒我们问题的复杂性,而不是简单地化约问题,这对于我们观察中国的国家治理非常有帮助。

可以用两个关键词来提炼Scott在这本书里面的思想:第一是“注视”,第二是“默会的知识”。第一个关键词来自福柯,但我们可以一直上溯到柏拉图在《理想国》中的洞穴隐喻[ii];第二个关键词则来自哈耶克的知识论。Scott 试图探讨的是现代国家的治理问题。Scott 在一系列国家治理的实例——如森林管理,城市管理——中发现,国家的有效治理是以对空间和时间的重构为前提的。而这种重构必须符合一种注视的艺术,以便理性地计算,实现国家权力的支配。空间上,以城市管理为例,一个管理成功的城市在布局上大多是非常规范的几何图形,而一个自然的村落很难产生一种规范的布局图形。对于市政当局而言,只有一个城市的布局足够规范,才能够全面掌握有关信息并实施有效的管理,这同样可以使外来者可以很快掌握这个城市的信息,有利于经济活动的开展;时间上,国家总是推行一套统一的计时单位,以使得公民形成统一的时间观念,而努力淡化地方独特的计量单位。举例来说,像“一袋烟”,“两顿饭”这样的计时单位,肯定是国家试图努力取代的。

当培根说“Knowledge is power” 的时候,他也许已经预见到几百年社会的发展。在今天,我们可以切身体会到在国家治理问题上权力与知识的关联。国家把自己的控制建立在对于所治理的领土的知识之上。一种带有支配意涵的知识与“注视”有着密切的联系。海德格尔早已经在对柏拉图的评论中,剖析了西方的技术理性思维在柏拉图的存在论的根源。在柏拉图那里,“无蔽”意义上的真理被转化成了“符合”意义上的真理,而这种真理正是通过注视来获得的。要获得更多的权力,需要的是更加无障碍的注视。这样,国家机器扩张权力的需要转变成消除注视障碍的需要。国家具有一种对社会实施格式化的本能,倾向于使这个社会变得整齐划一。相类似的评论,我们可以在韦伯的科层制研究中找到。

我们可以先不分析这种注视的危险性——它对个性的扼杀,对自由的剥夺。现实中的情况是,消除注视障碍的努力往往遭到失败。为什么?Scott发现症结在于这种从注视本身获得的知识仅仅是一种知识类型,它不可能取代社会生活中的其他知识类型,却自以为自己是唯一的一种普遍性的知识。科层制“注视”的认识方法事实上只能获得非常有限的知识。在它还不具有把社会改造成为一个适合于注视的眼光的社会的能力之前,它改造的努力很少能获得成功。在它接近认识的限度的时候,它的权力也将陷入一种“内卷化”的境地。不仅如此,Scott 还质疑这种通过注视获得的知识是否真正具有普遍性,或者地方性知识是否缺乏理性依据。事实上,地方性知识可能比这些宣称具有内在理性的知识有更大的信息量。比如问另一个人到附近的一个村子有多远,回答说:“两顿饭。”标准的回答则是某某公里。但在地方社会的情境下,这样一个地方性的回答更为精辟,因为它不仅告诉问路者距离,而且告诉了行走需要的时间,而后者对于问路者可能更为重要。这种有效知识的缺陷在于不能通过直观的注视而获得,而需要默会。这种默会的知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广泛存在,而这正是科层制组织所无法把握的。国家并不缺乏为它的臣民或公民谋福利的想法,但由于对于这种知识的漠视,甚至敌视,它往往会走到愿望的反面。哈耶克在《通向奴役之路》中已经分析了社会主义中央计划经济失败的知识论根源。Scott进一步将这个分析推向对所有的High Modernist 的诊断。在一切的“现代化”的努力中都可能包含一种过于简单化的注视。国家往往不知道,它所注视的事物从根本上就不适合于以注视去接近。在它的注视中,它获得的只是一种想象的真实。这种无结果的注视产生的仅仅是一种虚拟的治理术。它不是真正的治理术,因为在这时,国家好像是在治理,但实际上仅仅是有一个主权的虚名。这种差异会到了什么程度呢?Scott 的另一本书,《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和生存》[iii]就揭示了现代国家与农民社会的隔膜。“道义经济”虽然不无浪漫化之嫌,但确实揭示出了一种现代国家和市场经济都非常陌生的逻辑。

在我看来,注视本身的局限性可以为基于注视的行动导致的失败给出一个合理解释,但并不完全。有一个隐含的解释,Scott并没有明确地说出来,这就是被注视的对象是否适于注视。我们不能忘记了,西方治理术发展的历史,同时也就是国家建设的历史,是国家和社会相互影响并改变对方面目的历史。“国家建设”的一个重要的后果,就是使得社会成为一个适于注视的对象,成为治理术的客体。通过统一的法律体系和税制的建构,通过公民身份的建构,一方面是国家争取到了对境内人口的监护权力,另一方面也是社会对国家主动地敞开,在这一过程中贵族与各种各样的地方政治权威被作为注视的障碍而被消除。最终,社会和国家处在一种相互的注视之中,注视成为了一种普遍的认知类型。建基于其上的治理术并不是专属于一个主体的技术,它是一种关系。

如果以这个视角来看中国的政治社会结构,我们会发现,这个“格式化”的过程还没有发生,或者至多可以说是刚刚开始,而且前途未卜。帝国之后的中国现代历史是一部国家的失败史——国家虽然具有了一个现代的外壳,但从实质上看,在很多时候仍然与帝国时期毫无二致:拥有一个貌似强大的主权和治理社会的愿望,却根本无力将自己的治理原则贯彻到社会中去。对此,一个知识论的解读是非常有意义的。在我看来,我们同时遭遇了两个问题:第一是注视本身的局限;第二是注视对象本身未被改造为可注视的性质。这两个问题纠缠在一起,形成了复杂的局面。为了有效地注视,进而控制,国家希望进行一种现代性改造(帝国时期没有这个愿望);但进行这种改造的过程中,国家又不能不依赖于它自己的注视。这种注视非常脆弱,而且具有强烈的副作用。在当前“三农问题”的处理中,我们时刻能感觉到这两个问题所带来的困境。在政府官员注视的眼光中(最集中的体现是中国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三农问题在国家的事务中仅仅具有一种经济上的地位。出现这种注视与中国“蜂巢状”的政治权威结构密切相关。国家无法越过错综复杂的地方关系直接注视农民,连最基本的真实信息都无法获得。而任何试图简化中间结构的努力,在实施上不得不依赖于地方政治权威,从而被消解于无形。对于中国的国家建设来说,关键点始终在于如何建立起目光的通道。无论我们谈论宪政还是法治,最终我们所关注的都在于这样一种通道[iv]。但在国家权力陷入“内卷化”境地的情况下,通过一种改造和建构的思路已经遇到了根本的困难。也许,西欧的历史能够让我们学习到国王与市民联合,穿透旧制度的墙壁而打开一条通道的可能性。

这一些思考似乎已经超出Scott的文本。当Scott强调我们对某种注视保持警惕的时候,我却反其道而行之,筹划如何实现一种更为通畅的注视。但至少,Scott的文本为我们提供了这种思考的可能性。我们无法期望官僚机器掌握除了注视之外的另一种认知方式,而只能期待一种比较好的注视。在这个意义上,我相信Scott为我带来了一些新的思考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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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本文所评论的文本,请参见James C. Scott: Seeing Like A State: How Certain Schemes to Improve the Human Condition Have Failed,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98。

[ii] 参见海德格尔:“柏拉图的真理学说”, 载海德格尔《路标》,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页234

[iii] James C. Scott: 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程立显等译,北京:译林出版社,2001年。

[iv] 这样并不表明笔者对这些解决路径的绝对偏好。按照施密特的批评,近代以来的宪政是以一种技术性的思维代替了政治的思维,从而导致了政治的衰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