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独家特稿]

依法治国--月租费
--收了近30年的中国电话“月租费”为什么比国家《宪法》《刑法》《税法》等还难以改变?
巩胜利

(著名中国问题学家)

[导言] 最近,在中国“人大”“政协”两会上,人大代表李铁军提议建言“取消电信月租费”,这引发中国全社会又一论关系到13亿人、每一个人切身利益成本的世纪大讨论热潮。中国电话“月租费”已经延续了近30年了,到底该不该取消?如果取消,何时取消?“月租费”一收近30年,“有历史取消的那一天吗”?又怎样合乎中国国家法律的来收取中国特色的“月租费”?2005年3月,中国电信产品的电话“月租费”,再次成为13亿中国人、每一位切身利益、每年一度中国“人大”与“政协”两会十数年的又一新焦点。这是中国国企垄断30年的空前浩劫,在今日法治世界,谁又能如此不劳而获、如此靠“批权”而打劫?

中国电话“月租费”,是实行“法治”中国近30年、跨世纪的国家与国民的大劫难。“月租费”,跨越了中国社会“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的两个基本制度时代,远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刑法》《税法》还更有其生生不息的生命力。为什么,一项似法而非法的一种单一的收费,竟能够跨越两种根本的社会体制而长期、永无休止的生存下去?为什么,要法治、以人为本的中国、垄断性企业的“利益”冲突、连中国最高权力机关“人大”也十数年不能和谐、给13亿中国公民一个根本源头的答案或进与出的游戏规则?

早在上个世纪、20世纪的70-80年代,中国计划经济最巅峰“水变油”的时期,中国曾向全世界放过几颗最尖端的“科技卫星”,什么“水变油”(用“水”做原料,来制造工业燃料用的汽油、柴油)、什么“西红柿与牛杂交”等等等……中国电话“月租费”就出生在那特殊的年代。然后在20世纪80年代初被正式以所谓“合法”计划经济的行政、批权命令将“月租费”公开出笼,这一出笼不要紧,一收就是近30年,至今累计超过几10000亿人民币之巨,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刑法》《税法》还坚不可摧。由20世纪一举横行到了21世纪,却依然在没完没了成为中国最火、电信产业里光天化日之下的“中国劫”。谁能给13亿中国公民、给要法治的中国及各级人民政府,在号称是“市场经济”法制的阳光下、以WTO最基准规则--“透明度”来讲清楚由中国5亿多部电话用户拿出、并堆积了上几10000亿人民币的以国家名义下文、而国有垄断企业收取、几万亿元的“月租费”究竟去了哪里?又干了些什么?

1、中国“月租费”的生态环境
--社会主义、法治、以人为本的社会能让中国电话“月租费”近30年逍遥中国法外吗

中国电话装机突破了5亿部,中国收取了近30年的电话“月租费”超过数万亿人民币之巨。
按中国加入WTO组织、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不仅使中国电信业能够走出去经营,但也要允许国际、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电信“营运商”能够走进来,这就不仅仅是中国电信业“营运商”之间的“互联互通”的问题了。当然,根绝中国电信业“互联互通”的问题,是中国电信业长期发展的重大生态问题,不仅中国政府面临这样重大的抉择,中国电信业本身与使用它的中国人民,不管是从国家经济发展、还是从消费者、还是从社会公正、公平等等法律、方方面面问题上来讲,都必须从根源上来加以解决中国电信业的“互联互通”的问题。若不能从根源上解决“互联互通”,不仅仅是“要么解决互联互通,要么解决信息产业部”,那么中国政府该怎样发展、管理好世界这排名“第一”的大产业?
其实,根绝中国电信业的“互联互通”问题也非常简单:只要将电信“营运商”与“电信网络平台”各行其道,让“营运商”与基础电信平台之间无法直接关联,分别成立“营运商”公司与国家“电信基础平台”,这就象高速公路上的“车”与“路”,国家只管“修路”电信网络建设,而“营运商”只管经营“行车”、生产商只管“造车”,任何“车”经合法认可都可以上此“路”--这“互联互通”岂不就永远从根源上解决了?!中国政府,现在有足够能力建设自己的“高速公路”--“国家基础电信平台”,待世界各国所有的电信“营运商”,都可以在这条“高速公路”--“国家电信平台”上一竞高下。这,可能是、也一定是中国走进WTO、国际社会大家庭都能赢的一盘大棋。
中国加入WTO,中国电信业连自己都不能“互联互通”而产生电信体制与人为的障碍和不到位的严重“血抗”、“血栓”。很简单,中国电信业也和中国政府主办2008年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一样,中国政府是绝对的“裁判员”,你不仅要保证世界所有国家的“运动员”都能参加好比赛,你更要保证比自己国家“运动员”多出几十倍、上百倍的其它国家的“运动员”也能公正、公平的参加比赛;你还要必须保证“别国”运动员也能公正、公平的拿金牌。假如,2008年在中国举办的奥林匹克运动会,也是只管中国运动员自己拿金牌、象办中国自己的“全运会”一样,其它都一概不管,那么这将是一种什么样的历史结局?会是怎样的一种可怕结局?
与中国电信业,有一个历史难解、比国家《宪法》还难改的重大问题--月租费。中国特色的电话“月租费”“双向收费”,就是“计划经济”的一纸“行政批权”,根本没有任何国家的法律程序,就雷打不动、风雨无阻的实施了近30个年头。长期近30年以来,中国“月租费”在没有任何“法律规则”和“监督程序”的环境下,分秒必争的横行了近30年,远比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宪法》《刑法》《税法》等还要坚不可摧、战无不胜,已经积累超过几10000亿人民币的财富,中国政府和公民却没有任何“知情权”。据查:中国至今、历届的国务院公开的所有财政报告、国家信息产业部(包括原国家邮电部)数十年度报告,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等历次所有的公开报告(含上市公司必经的“阳光”法则),都没有、也无法找到“月租费”一项的所有数字统计显示。这也有可能是中国56以来的跨世纪最大的国劫“黑洞”。
让21世纪、历史更为重要而难以变更的是,中国信息产业的革命,产生了源头的“计划经济”战略阻抗。国家信息产业部及邮电部,几乎成了中国电信企业、营运商的绝对“代言人”,历史以来一直站在电信商的立场上、只顾企业的商业利益,而中国社会、中国公民及13亿消费者使用电话的权利却无人顾及。而在国家信息产业部与中国公民、消费者之间,长期没有一个任何“裁判员”来维护、裁判和保障国家、公民的“权力”和“权利”,以至于让中国“计划经济”时期的“批权”毒瘤--电话“月租费”“双向收费”等一垄断就是近30年,比国家的《宪法》《刑法》还坚不可摧。中国社会和国家机器,已经广泛的按“市场经济规则”设立了如银行业、电力、国有资产、保险、食品药品、证券市场等等的“监督委员会”。而中国信息产业,当然也需要有一个从中国国家到中国社会、中国公民之间一个当然公正、公平、能够全面制衡的“裁判员”。倘若国家信息产业部,依然只能是电信企业商业利益的“代言人”,依然是不做电信官员,就去做电信营运商的高官的话,而不能兼顾中国社会、维护和保障13亿中国公民和消费者使用信息产品的“权力”和“权利”,那么国家信息产业部就要当然的退出历史的舞台、完成历史的使命,中国国家也会引此而背过。
中国近30年的电话“月租费”究竟都弄到哪里去了?是不是该给这些出资的13亿公民和中国各级政府及他的人民--这些“月租费”的交纳者、也给中国官方、国家“透明度”一个有历史答案的中国和今日世界一个当然的交代?若中国今后再发展到50、100年,“月租费”永远都没有生与死的结局,也永远的这样收下去,谁说那一天不会把中国经济捅一个“大窟窿”?还有,中国进入WTO之后,国际所有的电信“营运商”也都有可能进入中国,而中国“月租费”依然长期还是这样来无影、去无踪,难到这不会发展成中国版的“安然”或资本“911”事件吗?
“月租费”,沉淀了中国计划经济40多年不死的灾难和新世纪SARS病毒的所有的能量,拳养了中国电信产业这枚“世纪金蛋”,且依然在源源不断的蛋生鸡、鸡生蛋、蛋再生鸡……先有鸡、先有蛋……的延续着,但最最核心、中国电信的问题是:若除去这些“月租费”,这些“鸡”不仅无法生“蛋”,甚至连“鸡”本身也无法生存下去。因为除去“月租费”,中国所有的基础电信营运商将全盘亏损、活不下去就死--这是市场经济的核心精髓!在历史发展的未来,中国电信业的这种永远的历史之痛,需要中国《宪法》法律与公民的权力、权利、中国政府及中国电信最高决策层的高度智慧和胆识来解决这世纪之谜。


2、“月租费”之国劫
--中国“批权”的“月租费”近30年收取了几万亿人民币又去向何方

历史变更的数字

1982年初中国开通第一部电话到1992年达到1000万户,经历了10年的漫长岁月。 从1000万户到1998年的1亿用户,用了6年的时间;从1亿户到2000年的2亿户,用了2年时间;从2亿户,到目前4亿多户,则只用了短短的1年时间(这组数字参见2002年10月10日,CCTV《中国实录》:“信息产业部部长吴基传访谈”)。
据查实:截至2003年4月,中国固定电话达到2.57亿户,移动电话用户超过2.16亿户,互联网用户达到4331.9万户。

关于中国电话的一组重要数字:

一、关于2004年的电话数字
1、中国固定电话:300000万用户,全国2004年一年固话“月租费”(固话“月租费”,以2003年的广州市为例,是每户每月20元)总额:
2004年底 25700万用户X12个月X20/月 超过500亿元
2、中国移动电话:2亿用户,全国2004年一年移动电话“月租费”总额为:
2004年底 30000万用户X12个月X50/月 超过1800亿元
这就是说,仅在2004年一年时间之内、中国电话的“月租费”一项、固话和移动电话就“不劳而获”超过2000多亿元人民币。

二、中国电话产业的历史数字

A、先看中国固定电话
1、据中国政府《中国2002》(见“信息产业”章节)白皮书披露,中国电信的“固话”自1992年突破1000万户,之后每一年、年均增长100%速度扩张,到2002年的10年时间里,最少每户电话、每一月收取20元(2000年之后)月租费,而在这10年中,有每个月收取500元、200元、100元、50元等不同时期、不同等值的“月租费”,但最少收取的“月租费”也有每月、每户是2000年之后的20元,以前是平均每一个电话用户、每一个月收取的“月租费”超过50元。
2、自1992年固话突破1000万用户为起点计算,一个用户、一年的“月租费”是600元,而1000万户,一年的“月租费”是60亿元。
3、1992年-2002年的10年以来,每一年翻100%的数字是:60亿、120亿、240亿、480亿、960亿、1920亿、500亿、500亿,500亿、500亿(注:自1998年起,固话“月租费”降至每户每月20元,以前按每户每月50元计算),这10年计有5000多亿。而前10年的1882年中国开通第一部固定电话,到1992年达到1000万户的10年时间里,可以算出的“月租费”至少有300亿元。
仅此一项,中国固定电话21年来的“月租费”一项,总额超过6000多亿人民币。
B、再看中国移动电话
1、从1998-2004年,中国移动电话用户由1000万户发展到1亿用户,每一年的“月租费”分别是:60亿、300亿、500亿、600、1000、1800亿,这6年的“月租费”高达5000亿元。
2、而从2001年到2004年的三整年时间里,中国移动电话用户总数达到3亿户,这一年的“月租费”是1800亿。
3、中国移动电话,从1988年第一部模拟手机开始起步,到1998年10年间达到1000万户,10年间的“月租费”至少也有300亿元。
而中国移动电话近10年的“月租费”一项,总额超过10000多亿人民币。中国历史以来的固话、移动电话“月租费”相加之和,就有几10000亿人民币之巨。

三、关于“月租费”的历史问题

据查,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正处于物资匮乏、经济崩溃的边缘。民航飞机和电话,完全只有绝对极少数政府官员才能使用,为缓解飞机、机场、电信建设资金的严重不足,相关机构就向上申请了“机场建设费”“月租费”“电话初装费”“电话附加费”及“外汇券”(后“外汇券”象“粮票”一样被取消)等等“特权”,1979年国务院以165号文件“同意”收取了“月租费”等诸多“费”。其实,用电话和坐民航飞机当时只是政府官员(最低在县处级)才有的“特权”,这些费原来是政府官员向本单位“报销”的。后因“改革开放”,坐飞机与打电话又成了紧俏“商品”,这些“费”又被当做对“收入分配的一种调节”延续到老百姓的头上。
对中国唯一、政府官员才能使用的飞机与电话,终于以高昂的“收费”(1989年时的“水壶”模拟手机,3万元“装机费”一部电话还要走“后门”“批条”才能得到这种“特权”)向“消费者”使用开了一个“不合法”的“后门”。这一“特权”“特批”不要紧,一设立就收了20数年。中国的社会制度由“计划经济”根变成了“市场经济”,中国的《宪法》《刑法》《税法》都已经变更了数次,而唯一“月租费”“机场建设费”近30年雷打不动、风雨无阻。但设立的“月租费”一项、至今已累计超过10000亿人民币之巨。谁?这个国家的哪个机构能向中央政府和他的人民、消费者说清一个所以然?“月租费”是怎么运行、有是什么管理与运行的体制,谁能给它的出钱者一个合理、合法公正的交代?近30年如此,今后50年、100年,岂不真是一个“911”事件?!

“月租费”到底是什么东西?

大凡中国“计划经济”邮电部及其“对市场经济”模糊的中国人都“默认”了“月租费”在中国横行20多年的“合法性”,其实“月租费”根本没有任何合乎“中国法律”的“外依”。众所周知,“合法”,乃合乎法律程序的“法律规定”。在中国,要想成为国家的《法律》,必须经过最起码的两个程序才能生成有效:则一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定程序表决后,由国家主席向全世界发布;二是各地“省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地方《法律》(但不得与国家法律向冲突)。包括中共中央文件及中央、国务院各部委办的文件、,只能是“行政批权”,不属于国家《法律》的范畴,充其量是“行政规定”。在中国,特别是地方党政机关,有很多“文件”就是“个人批权”的行为,比如市长、县长、乡长“个人”签发之后,就成了政府当然的“行政文件”。近30年前产生的中国电话“月租费”,就是“文化大革命”最后期、这样生成的“毒瘤怪胎”--保留着“没有退入”的机制,生存又没有“合法”的国家法规保护。
既然中国电话“月租费”收的“合理”、正当、“合法”,那么中国国家为什么不可以将电话“月租费”通过“法律程序”进而名正言顺变成“月租税”呢?中国实施“合法”的电话“月租费”机制,更可以体现国家与人民的意志,而不是以“个别人”、个别部门、个别机构“行政批权”来一手遮天、20多年来的鱼肉中国纳税人和中国公民“权利”。

“月租费”的政治与经济地位

中国电话“月租费”,承接了中国近30年的“计划经济”批权、所有的政治与经济的“改革”变迁,而中国“月租费”凌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刑罚》《税法》之上、近30年却雷打不动;凌驾于中国法律、中国党、政、军“政制”之上,却长期允许设立“月租费”并存在;凌驾于中国及人类生存发展最根本的水、电、路、气等其它“商品”之上,而唯独能够、许可设立“月租费”,这是为什么?--这是一个世纪未解计划经济的最后“天谜”!
从“国际政治”上来讲:水,是更有资格设立、收取“月租费”,因为没有“水”的发展和当然成本,就没有“人类生存、生命的权力”和一切;从“国际经济”上来讲:电,也有当然的资格设立“月租费”,因为“电”是现代生活、现代工业之母,没有电便没有人类的现代社会。还有道路、煤气等等与人类休戚与共这些,都有完全有资格设立“月租费”,这是至今的人类社会、生存的至关重要。
在中国社会,没有给水、电、道路、煤气等等人类甚至根本无法生存下去的重要元素以“月租费”、让其当然的壮大而发展起来?却把不劳而获的“月租费”却唯独给给了电话,这真是一个世纪的未解“天谜”。不管是久远以前的社会、还是现代21世纪社会,电话都是一个真正、可有可无的“奢侈品”。久远以前的电报、信件曾是电话的“取代品”,未来21世纪社会的移动电脑、移动宽带和互动电视或“电力、宽带、电视”三网合一,也完全有可以取代电话,且比电话更方便、更实用、更有政治与经济的世界与历史的价值。为什么天上地下却唯独、只有电话,比国家法律还享有更大的永远“特权”、能够超越时间、空间和人文历史的而设立永远的“月租费”呢?


[结语] 中国13亿国民生活必须的水、电、气、路等等,同样需要最最起码的“营运成本”,倘若中国电话“月租费”“既合乎法律、又合乎公理,又是以人为本”、又有“天意”,那何不将其变成合乎中国法律规则的“月租税”?让月租费一代接一代的有生态环境的生存、延伸下去,岂不更是“合乎国法民心”“以法治国“的天下好事?解决近30年、计划经济最后堡垒的“月租费”,也给国际电话巨头在WTO环境下进入中国市场,提供了合乎中国国家“法律”的游戏规则和利益的当然契机。否则,中国电话“月租费”,既不是中国公民、用户的“投资股份”,也不算中国国家的投资和税赋,更不是电信企业的所谓“服务”,这种与国家和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毫不相干、20年来积累了上万亿元人民币的巨大财富与天生黑洞,岂能让中国人民永远都莫名其妙的来承担下去?中国电话“月租费”,关系到13亿中国人“奔小康”的未来、降低生存、生活成本的重要规律。能名正言顺中国“月租费”,是中国法制、中国加入WTO、中国“政治文明”、国际政治与经济环境都很重要的标志、里程碑式的重要国家生态环境。

否则,中国电话“月租费”怎么能再堂堂正正、公正公平、公开、与历史、与时俱进的再收上今后的50、100年?到2004年底,中国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总数突破5亿多用户,至今全中国仅电话“月租费”一项,一年就不劳而获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换句话说,若去除“月租费”一项,中国电信产业岂不是全世界“第一”大亏损产业?但,“月租费”毕竟是中国“计划经济”时代的经典“批权”、最后剩下的最顽固、最大的“毒瘤怪胎”,毕竟延伸了近30年。有人小心翼翼的说:割除这个“毒瘤怪胎”,就会有人没有“饭”吃而被“饿死”!是啊,“计划经济”就拳养了这样无数的“寄生虫”和“吸血鬼”,难道中国、中国公民还非要这样一代、又一代的永远拳养下去吗?但“寄生虫”和“吸血鬼”,总有一天会被历史所必然唾弃,你看就象当年的苏联国家被当然的抛弃,历史就是这样绝对无情和有情,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不容阻挡的滚滚向前!但历史的沉积的越厚重、时间越久远,爆发的灾难可能就更大,一如地球上生活了1.5亿万年、最最伟大的物种--恐龙,也不毅然而然、无奈的离开这个地球世界而去……
(特别声明:作者对本文所著内容与事实,负有不可推卸、当然的法律责任。本文谢绝除此而外,一切任何形式的转载、摘编、BBS和上网链接。若对本文有任何见解、疑问及评述,请通过Gvv21@hotmail.com <mailto:Gvv21@Hotmail.com>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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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胜利简介:著名中国问题学家,财经、社会类评论家。其经济、社会类文章,在海内外广泛发表。代表作有:《中国“春运”:暴富了谁?掠夺了谁?》《21世纪:生生死死“新经济”》 《中国党政军退出市场经济领域》等。其《来自中国彩电第一品牌的内幕》一文,引发中国1998年6月上海“长虹”股票强烈震荡,《中国投资失败档案》《中国金融怎么了?》《中国股市“黑洞”》《全球911绝对防略》《撩开美国NMD的面纱》《对话全球金融危机》等等,分解了中国和世界经济的一些重大、根本问题,是系列跟踪报道《可口可乐有奖销售揭密》《可口可乐何以有错不认》《可口可乐“玩”中国人的前前后后》溯源作者而震惊世界。在国际媒体《财富》《新闻周刊》《华尔街日报》及《欧洲时报》等媒体发表过一系列引起广泛震动的论述,在中国最高层《国内动态清样》《改革内参》《人民日报》《南方周末》《世界经济研究》《财经》等广泛发表过独家前沿的经济、社会类评述、论著。作者的一些前沿文章,反应了国际、中国社会的一些尖端问题而著称,引起中国最高当局强烈关注,也引起国际、市场经济发达国家的强烈关注,被称为“具有驾驭中国语言文字与事件最可怕功力”。作者是中国经贸研究会特约研究员,中国国际战略研究网专家级会员,美国普林斯顿大学中国学社特约“资深中国问题学家”,是从事中国问题研究的著名中青年学者。
欲知学者巩胜利的一些重要文献,请点击以下国际网络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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