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
什么是共和
张晓群
《走向共和》轰动一时,很多人把关注点放在对几位历史人物的“翻案”上,但笔者却
同意张英红的观点:它的意义在于,把一度沦为“敏感”词汇而远离人们的自由、平
等、博爱、民主、共和、宪政等人类政治文明普世价值的核心概念,通过剧中人物大大
方方地高喊出来,激发了在政治上趋于沉寂的国人对共和理想的热情关切;她唤起中国
人对民主共和的新诉求,对政治文明的新热情。
1.什么是共和
今天大家使用的很多社会理念,比如市场经济、所有权、民主政治、代议制,都是有着
明确含义的;可是,“共和”一词却有着模糊性,当初近代学者翻译时,引用的是“周
召共和”的典故,古语有“共者,公也”,但单从“共和”的字面是看不出明确意思的
,实际上,今天的中国学术界对它的定义有着种种分歧,在这里我只提出我个人的看
法。
共和制的原文是republic,笔者查阅了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的辞典,上面的解释是:一种
政体,其最高权利属于全体公民,他们拥有选举官员和议员的权利。这样看,共和制就
是民主政体。笔者手头有一本《欧洲民主史》,作者萨尔沃是佛罗伦撒大学教授、国际
代议制机构史委员会主席。从他谈的材料我们可以对“共和”有一个理解。欧洲自罗马
帝国、中世纪,直到15世纪的英法等各专制主义国家,实施的都是专制政体;而近代第
一个提出新的政体形态的,是孟德斯鸠。他在《论法的精神》中提出有三种政体:君主
一人专权的、贵族集体掌权的、全体人民掌权的,它们分别称作:君主政治、贵族政治
和民主政治。共和国就是实行民主政治的国家。所以到了美国立国时,都是将“共和”
“民主”并用。因此我的看法是:共和制就是民主政体。
但现代政治形态并非民主一个要素,因为任何一个社会规范体系都必须同时包括两方面
内容:确定社会规范和决策管理的程序方面、社会规范和决策管理的内容方面。
民主只是程序方面。它决定一项法律、政治决策或官员的当选是否具有合法性。民主政
体规定所有公民用投票的方式,少数服从多数,来立法和选举行政官员;法律可以用民
主的方式增加、修改或废除,官员可以用民主的方式定期更换或不定期弹劾。但法律一
旦制定就必须执行,官员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也拥有行政权力。这些就是作为程序的民
主政体的含义。
但是,民主既不管法律的内容,也不管官员究竟是谁;这些属于社会规范和决策管理的
内容方面,比如每个人都拥有生命权、财产权、追求幸福的权利,人人生而平等;比如
美国对黑人曾经作出的歧视性法律,比如美国后来给予黑人平等待遇的平权法案;比如
总统做的各种决策、进行的各种管理活动。所有这些都必须经过民主程序才具有合法
性。
一个社会体如果没有民主,那就肯定不是现代政治形态;但是,如果有了民主,却没有
人权观念、没有平等观念、没有明晰的产权制度、没有新闻自由等这样一些社会规范的
内容,那仍然不是现代政治形态。
法国大革命造成了被无数人斥责的“多数人的暴政”,怎么办?不能就因此而废除民主
制,而是要改变广大法国人民的观念,教育他们:要尊重每一个人的生命权,下一次立
法时,要严禁滥杀无辜,但民主作为最高决策程序一定不能改变;美国的黑奴制曾经得
到美国法律的正式认可,虽然它明显违反美国宪法里关于人权的规定,怎么办?也不能
就因此废除民主制,而是要提醒美国人:尊重每个人不能光停留在宪法的纸面上,还必
须落实到黑人兄弟身上,下次立法一定要把黑奴制废除了。民主制确实造成过一些灾难
,但如果因此就抛弃民主制,那只会造成更大的灾难。
文化大革命不是民主,而是民乱,那些到处打砸抢和进行武斗的帮派,哪里有什么民主
程序的观念?
3.建立民主政治的社会条件
民主是个好东西,但要把它作为一种社会制度在社会成员中确立,则是一个极为艰难的
社会工程;欧洲从古代到近代,中国三千年封建时代,再算上甘地之前的印度、二战之
前的埃及,古今中外几千年,可能只有古雅典才发出过一丝民主的星光,而且只一百多
年便湮灭了。要是以普选权为标志,民主得到广泛存在的时间也只一百年出头。
这说明民主对于人类来说是一件“奢侈品”,如果社会不发展到较高水准它就难以出
现。我们可以看到,民主经常是和工商业的发展联系起来的。这是因为,工商业社会是
一个分工合作严密的社会体,和静态的农业社会不同,工商业社会不停地创造出越来越
多的物质及其他文明成果,每个社会成员都能从这种不断增长的社会财富及其他社会成
果中受益。但是,要把“蛋糕”越做越大,就必须充分调动所有社会成员的劳动积极性
;就必须有这样一种社会制度:它能顾及每个人的利益欲求,能使每个人都对这个社会
体有认同感,能把每个人对社会的贡献和社会给他的回报结合起来,能使每个人都充满
热情地工作。
有些社会制度的基础是强制,这是不能达到上述效果的;要达到上述效果,社会制度只
能建立在契约上。契约的三要素是:参与方是自愿的,是平等的,契约的内容必须同时
有利于参与各方。契约性社会规范有两种。第一种只涉及一个一个局部的社会成员,市
场经济中的各种契约都属于这类。签订这种契约的各方(大部分情况下是两方)必须出
于自愿;任何一方不同意契约就不能成立,所以是平等的;契约内容必须同时满足双方
利益和意愿。但是,当社会性分工协作的网络把各个社会成员联系得日益紧密时,就出
现了一些关系到所有成员的事情需要进行统一决策和管理,那种局部性的契约就不能满
足这种社会需要。第二种契约应运而生,这就是民主政体。它把每个社会成员都包括进
来,所有成员的加入都必须是自愿的,不愿意加入者可以移民到其他国家;所有成员都
是平等的,不管你是高官还是平民,不管你是亿万富翁还是普通工人,都是一人一票,
但这种契约不能所有人同意才能生效,那就什么决议也通不过,只能以大多数人意见为
准;契约的内容必须满足大多数人的利益和意愿。最后,如果民主政治作出的决议和一
个局部性契约发生了冲突,那自然以前者为准。
我想重点谈谈“平等”。众所周知,平等不能意味着分配结果平等,因为那样会给人们
的生产积极性以致命的打击。但平等永远是一个极重要的社会价值,它通过一系列方面
体现出来:政治权利的平等、一人一票体现的平等、法律面前的平等、受教育和就业机
会的平等,即使在收入上不能完全平等,也要通过累进税制等方法做调节,使收入差别
不要太大。平等之所以成为被普遍接受的社会价值,正是因为它具有团结、凝聚所有人
的社会效应。马斯洛在分析人的需求层次时认为,人满足了生存需要之后出现的就是被
尊重的需要,平等就是相互尊重的基本形态。没有平等,大家或者无法合作,或者只能
半心半意的合作,因此,为了大家能做到发自内心的合作,就要在社会上实行很大程度
的平等,就要实行一人一票,否则,社会矛盾和社会冲突就难以避免。
因此,民主的实行程度和由分工协作造成的人们之间相互依赖的程度,有强烈的正相关
关系。人们在生产生活上越相互依赖,相互需要,民主带来的社会收益就越大、非民主
带来的社会成本就越高,民主就越容易成为社会成员们的共识。所以,如果说工商业是
孕育民主的肥沃土壤,农业国家则是一片盐碱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