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关天茶舍

采风大使 发表日期:2002-6-24 23:08:00

 

    法学界的道德良心与民谣

   中国为什么不能内生民主政治,学者的研究比较多了,研究的成果可以汗牛充栋,这绝不夸张。但从社会表象上看,我觉得主要是受到两个东西的绝对压制:“德主”和“刑辅”。中国历史上的“德”,其实并不是什么有道德和没有道德的问题,而是泛指统治者的一切官方的意识形态的学说,突出表现在所谓的“礼教”上。所谓的“刑”,有人说“法”,我看从现代意义上讲,这不是什么法,而是赤裸裸的暴力和屠杀,没有程序、没有正当的救济,这种刑就只是杀人而已,不配用“法”这个字。应该说,“德”比“法”还要厉害。因为前者垄断了道德权威和真理权威,后者又垄断了肉体控制权。所以,统治者把老百姓从肉体到思想都控制得密不透风了,老百姓活得象木头一样,别说秀才造反不行,要是统治者不骄奢淫逸自己垮下去,我看是没有人反得了--------这个德主刑辅忒是厉害!中国历史的周期律非常雷同,其兴之时,无人能挡,只要有兵有粮,找几个知兵的人,笼络几个会权谋心术的所谓智谋家,靠什么乱七八糟的理论都能上台。衰弱的时候,哪管什么王道正统,通通摧枯拉朽了。

  我至今对新文化运动很是感激,我觉得这是一次划时代的运动。白话文改变了少数人垄断知识的局面。这使得老百姓不至于因为不知书,不懂四书五经而没有发言权了。他们终于可以开口说话了,不因不会“之乎也者”而羞于开口。我一直在想,如果陈胜文化多一些,可能就不只一句“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了。至于他那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我很是怀疑那是后人的杜撰,一个大老粗,何必说话哪这么文绉绉的?我很是担心,陈胜因为文化水平有限,没能写出一个革命大纲,也缺一个农民出身的宣传部长,影响了他革命的成效。中国古书上,全是圣人去,就没有张三、李四、王二麻子的言论记载,看来没有知识就没有语话权,就没有道德上的发言权,不是掌握真理的主体,他们的利益也无从表达了。

  所以,我从这个角度,感谢新文化运动,是他给民众送来了语言、文字,从而让老百姓有了思维的工具,表达的工具。但老百姓掌握了白话文,并不能代表他们有了话语权,能进行利益表达、价值评判、真理寻求、道德追求。因为现在的话语体制,还是对老百姓很不公平。道德权威、真理权威,仍然高高在上。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自命以学术良知的社会良心为已任的学术界,一个劲儿地拼命用大词、外来词兴建学术殿堂,甚至业已建成诸神殿。老百姓只能以民谣的形式、牢骚的形式,表达他们的利益诉求、价值观念、道德意识和真理寻求。恕我直言,学术界里,书越写越多,理论越来越玄。有人说,现在水平高的书都是不太读得懂的书,能读懂的书水平委实都不怎么样。

  理论必须为民众所掌握,才具有生命力,特别是法学领域。我不是说理论不需要种种奇思妙想,而是理论的外壳、话语必须可为生活所接受。否则这些理论,只能呆在翰林院,不具有真正的价值。我说的平民理论,就是指话语平民化的理论。这并非是不可能的,而是完全可能确的必要的。有的道理一讲就明,几页就能说明问题,结果作者写出上万页来,论述、资料极为祥尽,其实都是废话。废话多了,把里面最具有价值的东西反而淹没了。有时我发现,几部同类专著,只有几个地方有细微的区别,其余都是大同小异,浪漫这么多时间干吗?这样的著述,只能适得其反。

  平民理论,应该言简意赅,通俗易懂。我很是佩服一些大家的表达方式,比如“法治国家,法律就是国王;人治国家,国王就是法律”。当前,老百姓心里有许多东西(包括利益诉求、道德追求、价值评判等),但是苦于没有相应的语汇,表达不出来:他们只能用民谣等粗陋的形式,如果学术界能帮帮他们,这才是真正的道德良心。相反,如果学术界的成果,能够通俗到民谣的程度,也是功德无量呀!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中国少有象“无救济则无权利”、“近到的正义等于非正义”之类的法谚流传,大抵是这些东西不能构成大部头,不能评博士导师吧!

  

   

 

浪迹天涯飘渺人生 回复日期:2002-6-29 11:11:58

  以前我怎么没注意这篇文章?

 

夸父 回复日期:2002-7-3 1:20:38

  因为前者垄断了道德权威和真理权威,后者又垄断了肉体控制权。

 

求稗书斋 回复日期:2002-7-3 10:50:18

  !

 

韦三笑 回复日期:2002-7-3 12:05:21

  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