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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生产与支配关系——《自选集》自序    
 
 
邓正来
 
 
    
   
洞见或透识隐藏于深处的棘手问题是艰难的,因为如果只是把握这一棘手问题的表层,它就会维持原状,仍然得不到解决。因此,必须把它连根拔起,使它彻底地暴露出来;这就要求我们开始以一种新的方式来思考。……难以确立的正是这种新的思维方式。一旦新的思维方式得以确立,旧的问题就会消失;……因为这些问题是与我们的表达方式相伴随的,一旦我们用一种新的形式来表达自己的观点,旧的问题就会连同旧的语言外套一起被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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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特根斯坦《札记》
    
    
我始终认为,一种宣称过去的历史是不可能为未来所复制的观点是相当有道理的,但是我同时也认为,这种观点乃是以一种单一的未来观(或时间观)为前设的,甚至是以某种严格限定的空间为依凭的。然而,一旦我们以一种多元的未来观(或时间观)和一种世界整体空间观为基设,我们就会不断地发现,上述那种观点似乎隐含着一种为人们所不意识的陷阱,因为在现实中,某个空间的历史正在某个其他空间被必要地复制着,甚至还可能会在另一个空间的未来被必要地复制。这个洞识的关键,并不在于这种所谓的复制是否完全一致,而毋宁在于这种复制究竟是在什么结构安排的支配下而成为可能的?更进一步说,这种结构安排的支配性又究竟是在什么知识话语的支撑下成为可能的?
    
    
显而易见,上述问题在一般意义上讲极为重要,而对于处于世界整体系统并位于某一特定时间脉络中的中国来说,则更显重要。当然,本文集所收录的我从1992年至1999年发表的部分论文,尚不能被视作是对上述问题的直接回答,更准确地说,它们乃是我为回答这些问题而做的一部分知识准备工作。这些论文虽说按照论题框架被分成了国家与社会研究与反思自由与秩序三个部分,但是它们所涉及的论题之间却有着极为紧密的相关性。这是因为这些论题在一般意义上都与中国社会秩序的型构问题有关:其间关涉到构成中国转型进程之基础的三种知识系统(以中国差等结构为依归的文化传统、以全权国家为核心的新传统和百年来因开放而传入的西方传统)以及这些知识系统赖以发挥作用的结构性安排在社会行动者的行动和选择过程中所呈现出来的紧张、冲突和相容等问题。
    
    
在上述第一个题域中,我的努力主要旨在透过对既有的政治学和社会学理论解释模式的批判和反思而试图建构起中国社会理论中的国家与社会分析框架,并依据此一分析框架而揭示出中国在步入全球性现代化进程以后所遭遇到的各种问题及其背后所隐藏的深层结构性困境。这一建构努力的核心,在于为既有的以国家为中心的自上而下的分析框架中引入市民社会”(civil society)的概念或向度,主张中国社会的发展以及存于其间的秩序都须依赖于社会与国家之间的互动,更是强调指出不同的知识系统在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的遭遇需要改变原有的社会结构并步向国家与社会相分离但却良性互动的社会结构。显而易见,经由市民社会概念的阐发而引入的这种自下而上的社会向度,不仅为型构国家与社会理论分析框架提供了强硬的理论基础,而且也对中国社会秩序的分析提供了较强解释力的路径。
    
    
然而,当我们对此一努力做进一步追究的时候,我们便会发现:首先,立基于上述理路而建构的国家与社会框架所具有的解释力,还只是在一般层面上或从进路角度上而言的,而在中国动态发展的我所谓的文化非同质的格局中,此一框架尚缺乏更为具体的解释力,因为无论是市民社会概念还是国家概念,在国家与社会理论分析框架中显然都是整体性的概念,而这种整体性概念的核心特征便是它把一种同质性或实体性强加给了它所揭示的对象;正是这种概念的同质性或实体性特征,不仅遮蔽了中国的国家和社会各自内部的非同质性特征,而且还无力探及国家与社会之间相同质的部分。这在某种程度上也就决定了在建构中国社会分析的国家与社会框架的过程中,还需要认真追究如何解决或打通一般性解释与具体性解释间关系的问题,也就是如何避免用逻辑的事物替代事物的逻辑的问题。其次,也是一个更为实质性的问题,即市民社会概念的引入,并不能够当然地解决市民社会市民化的问题或市民社会与自由主义间的关系问题;因为一如我们所知,市民社会虽说与国家相分立,但是只要它未解决其自身的市民化问题──或者说未解决好实体化的市民社会与个人组成的社会之间的关系,那么这种实体化的整体性市民社会对个人所具有的支配性就未必会亚于国家的宰制力。
    
    
正是上述所论的第一类问题,构成了本文集的第二个题域,亦即研究与反思那个部分。然而,对中国市民社会研究的再研究或对国家与社会框架的建构本身做知识社会学意义上的反思或批判,不仅需要我们对中国社会秩序做进一步的分析,而且还更需要我们对中国社会中具有支配地位的知识系统及其赖以为基础的知识生产结构做更深刻的探究和批判,而这就必然涉及到我们如何认识或反思中国社会科学的问题。当然,我对中国社会科学知识的这种关注,乃是以对知识本身的基本认识为前提的;众所周知,知识在1819世纪被视为是启蒙的渊源,但在20世纪上半叶以后却已被视为巴恩斯(Barnes)所言的那种权力的渊源,即一种控制的工具,或者福科所言的作为权力和管制的实施的可能性。
    
    
这些对知识的洞见,使我们触及到了知识在人与自然关系中的力量以及知识隐含在人与人的日常生活中的力量。然而,即使如此,我还是需要指出,这些深刻的认识还不足以揭示知识所具有的另一种力量,这就是我所谓的知识所具有的那种赋予它所解释、认识甚或描述的对象以某种正当性的力量,而不论这种力量是扭曲的,还是固化的;换言之,那些所谓正当的社会秩序或结构,其本身实际上并不具有比其他社会秩序或结构更正当的品格,而是透过权力或经济力量的运作,更是通过我们知识的不断诠释而获致这种正当性的。据此,我个人认为,对于人类社会秩序或结构来说,那种宣称拥有普遍性和真理性的社会科学知识,具有着极强大的正当性赋予力量;这种社会科学知识并不像客观实证主义所宣称的那样只是反映的或论证性的,也不只是技术管制性的,而更是建构性的和固化性的──这种社会科学知识通过各种制度化安排而渗透和嵌入各种管制技术和人的身体之中,并成为人们型塑和建构人类社会秩序或结构的当然图景,而由此形成的社会秩序或结构反过来又强化着它所依凭的知识。
    
    
正是对社会科学知识与社会结构间的这种关系及其所具有的建构性和固化性力量的认识,促使我对中国社会科学知识以及这种知识的生产与其赖以为基础的知识生产结构间的关系加以关注,更具体地说,也就是对中国社会科学的自主性问题与中国社会科学在学科制度分析单位方面的迷思问题进行反思。当然,我们还可以用较为具体的方式把这两个问题做这样的表述:
    
    
第一,我们在未经反思的情形下就把西方19世纪社会科学经由思想和运动而形成的学科制度化安排作为一种当然的东西接受下来,而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在中国的社会科学中只能见到政治学、经济学、社会学等学科安排的不断强化和扩展,然却至今依旧不见有关这些知识的知识社会学研究的根本原因之一!尤为重要的是,由于经济资源投置方向的扭曲以及发展主义意识形态的支配作用,各门学科中的知识行动者在为分配或争夺资源而宣称各自学科知识的有效性和真理性的过程中,更是强化了这种学科结构作为一种知识生产和再生产的制度安排的正当性。但是无论如何,作为结果,中国社会科学迄今所获得的最大的成就也就根本不可能是相关的社会科学知识,而只能是社会科学学科制度化进程的日益强化。
    
    
第二,我们在未经反思的情形下就把西方19世纪社会科学作为分析单位的国家也作为我们研究和分析中国社会发展的分析单位。众所周知,我们在否弃发展主义和现代化理论的研究范式的过程中,实际上并没有对支撑这种社会科学研究范式的视国家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研究的分析单位的思维方式进行检讨,反而在此后的中国研究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在民族主义的影响下更是强化了这种以国家为分析单位的研究取向──不论在分析中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发展时,还是在借鉴其他国家发展经验模式时,我们都把个别国家作为自然的边界并将其视作当然的分析单位;而这正是为什么国际政治、国际经济和国际法等问题往往被视作另类问题而不为研究经济、政治和社会的论者予以同样关注的根本原因之所在。一言以蔽之,在主要关注中国发展的研究中,中国已然置身于其间且无从摆脱的世界范围的复杂结构基本上被忽略了。
    
    
此外,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上述问题实际上还隐含着两个更为基本的问题,它们所关心的并不是是什么的问题,而是为什么如何的问题:一是为什么中国社会科学在发展的过程中会缺失自主性并充满了迷思;二是为什么中国社会科学在发展的过程中亦步亦趋地步西方社会科学的后尘──与此同时,中国社会科学是如何形成这种品格的。更为确切地说,这两个问题实际上是一个问题亦即学术自主性的两个向度:第一个向度所涉及的是中国社会科学场域在一国内部与经济和政治等场域之间的关系──这是自主性的国内向度,它要求我们对社会科学场域在与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场域的关系中进行知识生产和再生产的问题予以关注;第二个向度所涉及的是中国社会科学场域在世界结构下与西方社会科学场域之间的关系,亦即自主性的国际向度;对社会科学结构与社会科学知识间关系这个问题做这种跨国界的结构性分析,显然要求我们把我们在讨论中国社会科学自主性问题时所依凭的知识社会学基础做进一步的推进,也就是把视域扩展至国际的结构之中,进而揭示并思考国际既有结构对知识生产和知识生产制度之移植的支配性问题。实际上,正是这些被我称之为跨国性的结构性基础与社会科学知识之间的互动关系,才是人们熟视无睹但在根本的意义上却支配着中国社会科学发展的因素。当然,我们也必须承认,在这样一种相互交错的程中,中国的社会科学并不是没有机会,而是相反,因为正如恩格尔贝特·姆文(Engelbe
    rt Meveng)
1978年撰写的题为从屈服到继承的论文中所指出的,除亚里士多德、托马斯·阿奎那式的推理法或黑格尔式的辩证法以外,通往真理的道路还有许多条。然而,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本身必须要实现非殖民化
    
    
一如上述,所谓市民社会与自由主义间的关系问题,则构成了本文集的第三个题域,亦即自由与秩序的部分。显而易见,这个题域的设定本身,已然从理路上规定了我们必须首先对西方自由主义及其相应制度性安排做深刻的认识并对其间的问题进行追问,而我对这个题域的切入点则是晚近在中国学界颇为盛行的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在自由与秩序这个题域中,我对哈耶克的社会理论、知识观的演化以及他的法律哲学进行了比较详尽的研究,同时还经由此一路径对自由主义与社群主义、自由主义与功利主义或保守主义之间的复杂关系做了初步的探讨。
    
    
当然,我之所以选择哈耶克的自由主义理论为研究的切入点,除了其他的原因以外,最为重要的原因便是哈耶克的理论在中国学术研究中所遭遇的下述两种情形。首先,这些年来,随着哈耶克自由主义思想在中国的重新流行,捍卫自由主义与反对自由主义的论战又以多种形式凸显出来,甚至成为当下知识界中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公共话题。然而与此一公共话题的重新流行构成鲜明对照的则是论者对他们所捍卫或反对的自由主义本身──特别是其间的理论问题──缺乏基础性的研究,而这种情况在极为盛行的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的基础性研究方面则表现得尤为突出。细考起来,哈耶克理论在中国的这一遭遇,实际上也与哈耶克本人所具有的两重知识性格紧密相关:一方面,哈耶克是本世纪最为重要且最具原创力的社会理论家之一,而另一方面,他则是本世纪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最为重要的捍卫者之一,是各种形式的集体主义的坚定批判者和古典自由主义的弘扬者;而这两种知识性格显然构成了哈耶克社会理论研究中意识形态的封闭性与其学术研究的开放性之间的高度紧张。长期以来,这种紧张因其意识形态的封闭性而对论者(包括中国学者)确切认识哈耶克社会理论在学术研究层面的贡献构成了一种障碍,而对于那些持非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论者平实地理解他的社会理论在知识上的贡献也构成了一种障碍;更不能忽视的是,哈耶克在主张自由主义意识形态方面的封闭性,实际上还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构成了一些自视为自由
   
主义者的中国论者沉湎于意识形态脉络下的问题论辩而无视哈耶克社会理论的知识洞见的当然理由。
    
    
其次,与此紧密相关的是,在现代话语与后现代话语的复合影响下,中国学界还不得不关注由哈耶克自由主义理论开放出来的自由主义社会理论在其对立性的参照系或极权暴政国家消失的境况中还具有何种意义这个极为重要的问题。然而不无遗憾的是,一部分论式在否定这个问题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将这个问题转换成了一个当然的理论依据,进而在处理哈耶克自由主义社会理论(包括其他自由主义理论)的时候采取了一种相当简单化的否定态度;另一部分论式则在肯定这个问题的过程中也同样不知不觉地将这个问题转换成了一个当然的理论根据,进而在对待哈耶克自由主义社会理论的时候也采取了一种颇为简单化的肯定态度。前者从后现代思维方式出发,极为有效地解构了构成现代性论式之基础的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市场等二元核心范畴,并由此否定了以这些二元范畴作为存在性基础或以极权主义意识形态为其对立性参照系的自由主义话语(包括哈耶克的自由主义社会理论),但是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后现代话语在解构现代性话语的逻辑的过程实际上也深陷于现代性话语逻辑的巢穴之中,并且在未经详尽分析和研究的状况下就简单地从形式上根据自由主义社会理论与其对应物的逻辑关系而对自由主义理论(包括哈耶克的自由主义社会理论)所具有的意义进行了实质性的否定。后者则主要是以现代性思维方式和特定空间的政治状况为出发点的,这种在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市场框架下以严格限定国家权力的自由主义观点为支撑的主张,对于正在推进市场经济改革和启动政治体制改革的中国来讲无疑具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然而我们必须指出的是,现代性话语在严格限定国家权力的过程中却不仅忽略了对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市场论式的反思,而且还未意识到各种后现代论式就此提出的质疑所具有的意义,最为重要的是在将权力宰制仅归于国家的同时而完全否定了权力宰制亦将透过各种社会等级组织和各种社会力量(特别是媒体的力量)而盛行于社会内部的事实。
    
    
一如前文所说,我这些年来在国家与社会研究与反思自由与秩序这三个题域中所做的一些研究,实是一种知识上的准备。显然,这种准备工作还会持续下去,因为它在性质上是开放的;而就目前的研究来看,它至少还要求我对西方现代以降的自由主义及其所引发的各种问题做出进一步的研究和反思,因为这在根本上涉及到我们究竟应当如何看待自由主义这一现代性产物与现代社会制度乃至现代知识生产之间的复杂关系,进而还关涉到我们究竟应当如何看待这种关系的正当性问题。
    
    
拉丁格言曰:它受到赞扬并饥寒而死”(laudatur et alget),然我却对这种饥寒心往不已,并视这种饥寒为自己的生命品格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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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
11月于北京北郊未名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