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法 评 论 | 惟愿公平如大水滚滚,使公义如江河滔滔! et revelabitur quasi aqua iudicium et iustitia quasi torrens fortis |
波普尔三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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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决定论是不够的:序①
此处我的论题是人类自由。我说的人类自由是指通常被称作“自由意志”的事物。然而我要避免“意志”一词,免得对它的讨论把我们的话题转到枯燥的术语问题上。由于类似的原因,我将不明确地讨论道德自由,即使它是哲学家们最经常地使自己感兴趣的那种人类自由。我倒要首先讨论创造艺术品或者创立科学中的解释性理论的自由。道德自由非常重要,然而对它的讨论又会把我们的话题转到道德责任的问题,甚至转到奖惩的问题。然而我希望简化我的讨论,避免任何对道德问题的直接讨论,只讨论创造的自由和对赞成或反对事实陈述或科学理论的理由或论据进行评价的自由的问题。也许,如果我们享有这种自由,我们也会享有在道德领域进行创造、推理、选择的自由,和享有与这种创造与选择相一致的责任的自由。而如果我们没有至少对事实问题进行推理和争论的自由,我们就几乎不能有任何道德自由。
这篇跋的题目,“非决定论是不够的”,是要表明非决定论物理学——为之辩护是本书正文的主旨——本身不足以为人类自由留下余地:它不足以使人类自由可以理解。我断言,要做到这一点,还需要更多的东西。我们至少还需要我将称作世界1的事物对于世界2的因果关系的开放性,以及世界2对于世界3的因果关系的开放性,反之亦然。因此我首先要解释一下我所称的世界1,世界2和世界3。②
世界1,世界2和世界3
我说的“世界1”是指通常所说的物理世界:岩石、树木和物理力场的世界。在此我也想包括化学和生物学的世界。我说的“世界2”是指心理学的世界。它被人类心灵的研究者们所研究,而且也被动物心灵的研究者们所研究。它是恐惧与希望的感情的世界,行为气质的世界,以及各种各样主观经历包括潜意识和无意识经历的世界。因此“世界1”和“世界2”这两个术语都容易解释。而对于我称的“世界3”的解释要稍微难一些。
我说的“世界3”是指人类心灵产物的世界。尽管我在世界3中把艺术品包括在内,也把道德标准和社会制度(因此人们可以说,还有社会)包括在内,我却主要只谈科学图书馆的世界,谈论书籍、科学问题和理论,包括错误的理论。
书籍、杂志和图书馆既属于世界1又属于世界3。它们是物质客体,就这一点而论属于世界1:它们受世界1的物理限制或者物理定律的支配。例如,尽管两本同样的书从物质上说会完全相似,它们却不能占据同一部分物理空间;因此它们是两个不同的世界1客体。但是它们不仅属于世界1:它们也属于世界3。同一种书的十分相似的两本作为世界1客体是不同的;但是如果两本物质上相似(或者不同)的书内容相同,那么作为世界3客体这两本书是完全相同的:它们是一个世界3客体的不同副本。而且,这一个世界3客体受到世界3的限制和评价的支配;例如可检查其逻辑一致性,评价其信息内容。
一本书或者一个理论的内容是抽象的事物。一切具体的物质物体,例如岩石、树木、动物和人体,都属于世界1;一切心理状态,无论有意识的还是潜意识的,都属于世界2。但是抽象事物,例如问题、理论和论据,包括错误的问题、理论和论据,属于世界3。(也包括前后矛盾的论据和理论。当然,这并不使世界3前后矛盾,因为世界3既非一种理论又非一个断言亦非一个论据:它是一类事物,一个话语的宇宙。)而且,除非我们想为艺术品引入比如说像“世界4”这样的新术语,否则像《哈姆雷特》[Hamlet]这样的剧本和像舒伯特[Schubert]的“未完成交响曲”[Unfinished]这样的一部交响曲也属于世界3;正如个别的一本书既属于世界1又属于世界3一样,《哈姆雷特》一剧的特别的演出和舒伯特的未完成交响曲的特别的演奏也既属于世界1又属于世界3。就它们由复杂的物质事件所组成而论它们属于世界1;但是就它们具有内容、启示、意义而论它们属于世界3。
“世界1”、“世界2”和“世界3”这些术语是由于无倾向和任意性而有意识地选择的。但是为它们编号为1、2和3却有着历史的原因:似乎物质世界的存在先于动物情感世界;我猜想世界3只是由人类特有的语言的进化才开始存在的。我将把用语言简洁陈述的人类知识的世界看作最具有世界3的特色。它的问题、理论和论据的世界;我也将把尚未用语言系统阐述的那些问题、理论和论据包括在内。我也将假定世界3有一部历史——在某些年代某些问题、理论和论据被发现,也许是遭到驳斥,而在那些年代其他的问题、理论和论据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遭到驳斥。
三个世界的实在性
我认为,承认物质物体的世界的实在性或者存在完全是常识。如约翰逊博士[Dr.Johnson]对贝克莱[Berkeley]的著名的反驳所表明的,诸如一块石头这样的物质物体可以说是存在的,因为它能够被踢;如果你充分用力地踢一块石头,你就会感到它能够反踢。仿效阿尔弗雷德·朗代,我打算这样说,当且仅当能够被踢而且原则上能够反踢,某物就存在,或者是实在的;更一般地说,我打算这样说,当且仅当它能与世界1的成员,与坚硬的、物质的物体相互作用,某物就存在,或者是实在的。
因而,可以把世界1或者物质世界看作实在性或存在的标准范例。然而,我相信术语的问题或者词语的用法与意义的问题是不重要的。因此我认为像“实在的”或者“存在的”这些词的用法不很重要;尤其与关于理论断言或者命题的正确性的问题相比不很重要。
我希望为其正确性辩护、在我看来有些超出常识的命题是,不仅物质的世界1和心理的世界2是实在的,而且抽象的世界3也是实在的:不仅世界1的物质物体,而且世界2和世界3的物体也可以彼此踢;它们也能够被反踢。
世界1和世界2的实在性
尽管我随约翰逊博士、阿尔弗雷德·朗代和其他常识实在论者一起提议把世界1当作实在性的标准,我却不是一元论者而是多元论者。③否定世界1的存在只承认经历存在因此只承认世界2存在的一元论的非物质论或现象论到目前为止还相当流行。目前,相反的观点远为流行。我是指只有世界1存在的观点。这种观点被称作一元论唯物主义或者物理主义或者哲学行为主义。最近这个理论也被称作“同一论”,因为它断言心理经历实际上与大脑过程相同一。
各种不同形式的一元论在此将被一种多元论所取代:三个世界的论点。这种多元论可由两条迥异的论证路线予以证实。首先,要说明世界2的实在性,人们可以求助于常识,求助于这个事实,物理主义者们未能提出有力的论据来反驳这样一个常识性观点,剧烈的牙痛有时的确是十分实在的。
然而,我的第二种和主要的论证却是以迥然不同的方式进行的。它从这个断言出发,即,世界3客体,例如理论,实际上确实与物质的世界1强烈地相互作用。最简单的例子是我们按照世界3的设计图和常常是高度抽象的理论建造比如说核反应堆或者原子弹或者摩天楼或者飞机场时我们在世界1做出变动的种种方式。
我赞成主观经历的世界2的存在的主要论据是,我们通常必须领会或者理解一种世界3理论然后才能用它来作用于世界1;但是领会或者理解一种理论是一个心理事件,一个世界2的过程:世界3通常通过心灵的世界2与世界1相互作用。例如为建飞机场而设计、制造和使用推土机。首先在由人类心灵进行设计的世界2和限制着机械设计的世界1和世界3的内在局限之间存在着相互作用。其次有世界2和人脑的世界1之间的相互作用,而它又作用于我们用来驾驭推土机的四肢。
这个论据的有效性显然取决于世界3。如果世界3存在并且至少部分是自律的,如果再进一步,世界3中的设计图确实影响世界1,那么在我看来也存在世界2就是必然的。这样,我赞成世界2的存在的主要论据使我们回到了世界3是否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又回到了世界3是否部分自律的问题。
世界3的实在性与部分自律
人类语言与人类思想在相互作用中一起进化。无可否认,人类语言表达人的思维过程,即世界2客体。但是当用客观的人类语言简洁陈述这些主观的世界2客体的时候,人类语言却对它们有很大影响:在人类语言和人类心灵之间有着强大的反馈效应。
这主要是因为,思想一旦用语言简洁陈述就成为我们自身之外的客体。然后对这样的客体就能够进行主体间的批评——既被我们自己又被别人所批评。在这种意义上,主体间的批评或客观的批评只随着人类语言的出现而出现;随之出现了人类的世界3,即客观标准的世界和我们主观思维过程内容的世界。
因而我们仅仅思考某种思想,还是我们用语言简洁陈述它(或者更好一些,把它写下来,或者印刷出来),其间有很大差别。在我们仅仅思考这种思想的情况下,它不能被客观地批评。因为它是我们自身的一部分。要想使之成为可批评的对象,它就必须用人类语言来简洁陈述,成为一种客体,即世界3客体。用语言简洁陈述的思想属于世界3。能够从逻辑上批评它们,例如表明它们具有某些讨厌的甚至荒谬的逻辑关系中,例如等值,可演绎性,或者矛盾。
因而我们必须清楚地区分属于世界2的主观的思维过程和客观的思维内容,可以说构成了世界3的内容本身。
为了十分清楚地说明这一点,让我们以两位由于犯了某些错误而都得出错误的定理——例如5+7=13的定理——的数学家为例。他们的属于世界2的思维过程既可能相似也可能迥异。但是他们的属于世界3的思维内容却完全相同,并且可以批评。这两位数学家能够被世界3的逻辑结构反踢,这就表明他们的据称的定理与客观上正确的陈述“5+7=12”相抵触,因此它一定在客观上是谬误的。这两位数学家被踢;不是被别人,而是被算术本身的法则。
大多数人都是二元论者:相信世界1和世界2,认为它们是常识的一部分。但是大多数人却很难承认世界3的存在。他们当然会承认由印刷的书籍或者由声学语音构成的世界1的一个很特殊的部分的存在;他们会承认大脑过程,和主观的思维过程。但是他们会断言,把书籍和像树木这样的其他物质相区分或者把人类语言和像狼嗥这样的其他声音相区分的只是这个事实,即它们帮助我们拥有某些特殊种类的世界2经历,即与正是这些书籍或者这些语音相关联的一种特殊种类的思维过程(也许与大脑过程相平行)。
我认为这种观点完全是不适当的。我将试图表明应该承认世界3的一个自律部分的存在;这个部分由与主观的或者个人的思维过程无关而且截然不同的客观的思维内容所组成,而它们被这些思维过程所把握,并且它们能对其把握产生因果关系的影响。因而我断言存在着自律的世界3客体,它们尚未采取世界1的形式或者世界2的形式,然而仍与我们的思维过程相互作用。实际上,它们对我们的思维过程有着决定性影响。
让我们举一个初等算术的例子。自然数的无穷序列,0,1,2,3,4,5,6等等,是人的发明,人类心灵的产物。就这一点而论,可以说它不是自律的,而是依赖世界2的思维过程。但是现在以偶数或者素数为例。这些并不是我们发明的,而是发现的或者发觉的。我们发现自然数的序列由偶数和奇数组成,无论我们怎样看待它,任何思维过程却都不能更改这个世界3的事实。自然数的序列是我们学习计数的结果——即它是人类语言中的发明。但是它具有其不可更改的内在法则或者限制或者规律,它们是人为的自然数序列的无意的结果;即某种人类心灵产物的无意的结果。
对于素数也可以这样说。人们发现,在自然数序列中,数到的数越大(比如说,首先数到从100至200的数字,然后从1100到1200的数字),素数出现得越少:这是世界3的一个自律的特性。这个发现把我们引向世界3的一个新的自律问题;这个问题由于它本身就存在那里,因此像素数本身一样,是被人们发现的。它就是下面这个有趣的问题:如果我们数到越来越大的数字,例如数到一千万,素数是最终消失,还是总是有新的素数出现,即使它们变得越来稀少?或者用欧几里得[Euclid]的术语说,是存在一个最大的素数,还是素数的序列是无穷的,如自然数序列本身一样?
这是一个客观的、自律的问题:或者存在一个最大的素数,或者素数的序列持续不断,直至无穷。可能甚至发现了这个问题的欧几里得解决了这个问题。他表明关于存在一个最大素数的假定导致一个荒谬的情况。
因而他对这个客观事实提出了一个证明,一个间接证明,即不存在最大的素数,而是总有一个更大的素数:素数的序列是无穷的,正如自然数序列是无穷的一样。这个事实是世界3的客观的、自律的事实。它是一个世界3的定理,一个自律的世界3客体。我们能够发现它,我们能够证明它,但是我们无法更改它。
素数的发现导致了许多难题,其中的一些已经解决,而许多仍然尚未解决。这些问题是我们在我们所创造的新的领域,在自然数序列中发现的。它们由于已在那里而被发现,与以前是否有人曾想到过它们无关。因此我们就有了作为人类心灵产物的数学中的结构,和作为这些结构的客观的、也许人们从未想到过的结果的问题和理论。这表明数学的世界包含着一个自律的部分:世界3的一个自律的部分。
我要说的下一点是,在它们能够与世界2相互作用并且也能够经过世界2与世界1相互作用的意义上,世界3的这个自律的部分是“实在的”。如果一些人或者许多人寻求一个至今尚未解决的数学问题的解答,那么他们就都——可能以许多不同的方式——受到这个问题的影响。他们解决它的尝试的成功将至少部分地取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在世界3存在还是不存在,部分地取决于他们是否被他们的思维过程导向客观上正确的思维内容。这表明自律的世界3客体可以对世界2过程产生强烈的因果关系的影响。如果一个新发现的有解或无解的世界3问题得到发表,那么因果关系的影响甚至延及世界1,促使排字工人的手指开始动作,甚至启动印刷机的轮子。
由于诸如此类的简单原因,我不仅认为世界3是部分自律的,而且认为,由于它能够作用于世界1,至少经过世界2作用于世界1,它的自律的部分是实在的。对于每一种科学发现和每一种技术发明情况也基本相同。在所有这些情况下,世界3问题和理论都起着重要作用。问题可能被发现,而尽管理论(比如说关于世界1的理论)可能是人类心灵的产物,它们却不仅仅是我们的思维产物;因为它们的正误完全取决于它们与世界1的关系,在所有重要的情况下我们不能更改的关系。它们的正误既取决于世界3(尤其是语言)的内部结构,又取决于世界1,如我提出的那样,后者正是实在性的标准。
人类地位与自然界
生命的起源也许是宇宙中的独特事件,目前亦未可知。我们无法解释它,它非常接近大卫·休谟会勉强地称作奇迹的事物。动物意识的、欢乐与痛苦的感情的世界2的出现,似乎是第二个奇迹。
把意识的突现和以前的生命的突现看作宇宙进化中两个比较新近的事件,看作像宇宙的起源一样我们也许永远无法做出科学理解的事件,似乎是有道理的。这种有节制的态度坦白地承认未决的问题的存在,因而没有关闭通向发现它们更多情况的道路——关于它们的性质,也许甚至关于发现可能的解决办法至少是部分的办法的道路。
第三个伟大的奇迹是人脑,人类心灵和人的理智的突现。这第三种奇迹也许比其他奇迹更容易解释,至少从进化论方面。人是一种动物。他和其他动物似乎比他(与其他动物)和无生命物质要接近得多。但是这并不会缩小把人脑与动物大脑,把人的语言与所有其他动物的语言——与大多数高等动物具有的表达它们的内部状况和与其他动物交际的倾向分割开的鸿沟。
人创造了人类语言,及其描述职能和真理的价值,论辩职能和论据的有效性的价值,因而超越了仅仅具有表达和交流职能的动物语言。④随之人创造了客观的世界3,在动物界中只有它的相当模糊的相似物。随之他创造了一个文明的、学识的、非遗传成长的新世界:不是由遗传密码进行传达的成长;与其说取决于自然选择,不如说取决于以理性批评为基础的选择的成长。
因此,当我们试图解释这第三个伟大奇迹:人脑和人类心灵的突现,人的理智和人类自由的突现时,我们应该注意的是人类语言的作用和世界3的作用。
物理学中的决定论和非决定论
本文的题目是“非决定论是不够的”;即对于人类自由来说是不够的。但是我却必须至少概述一下经典的决定论(或者物理决定论,或者世界1决定论),和作为对立面的那种非决定论。而且,我还必须表明为什么这两种观念对于讨论人类自由是不够的。
经典的决定论,或者世界1决定论,是由拉普拉斯在牛顿力学的基础上做了最清晰的简洁陈述的非常古老的观念。[参见上面第10节。]
拉普拉斯的决定论论点可由下面的方式表述。假定给了我们在一瞬间宇宙中所有物质微粒的精确的质量、位置和速度,那么我们在原则上能够借助于牛顿力学计算过去所发生的一切和未来将发生的一切。这会包括所有人的身体运动,因此包括所有口头或书面的词句,所有诗歌,和将要写出的所有音乐。计算可由机器进行。只需把牛顿的运动定律和现存的初始条件编为程序输入机器即可。它可能完全是聋的,而且不知道作曲的种种问题。但是它将能够预测过去或未来的特定的作曲家会把什么样的黑色标记写到空白五线谱纸上。
我个人觉得拉普拉斯的决定论是一种非常不令人信服和非常没有吸引力的观点;它是一个可疑的论据,因为计算器的复杂性也许必须极大地超过宇宙,如(我认为首先)由F.A.海耶克[F.A.Hayek]所指出的那样。⑤但是也许值得强调的是拉普拉斯确实从他的在因果关系上封闭的、决定论的世界1的观念中得出了正确的结论。如果接受拉普拉斯的观点,那么我们就不可论证说(如许多哲学家所做的那样)我们却仍然具有真正的人类自由和创造性。
然而,在麦克斯韦用以太的机械模型把电与磁还原为牛顿的一些尝试失败以后必须修改拉普拉斯的决定论。牛顿的机械的世界1的封闭性的论点也随着这些尝试而失败:对于世界1的电磁部分它成了开放的。然而例如爱因斯坦却仍然是决定论者。他几乎到生命终结时都相信统一的、封闭的决定论的理论是可能的,包括力学、万有引力和电学。实际上,大多数物理学家都倾向于把在因果关系上开放的(因此是非决定论的)物质宇宙——比如说,对世界2的影响开放的物质宇宙——看作一种典型的迷信,也许只被心灵研究会[the Society for Psychical Research]的一些唯灵论成员所赞成。几乎没有著名的物理学家会认真对待它。
但是另一种形式的非决定论成为物理学的官方信条的一部分。这种新的非决定论是由量子力学引入的,量子力学假定在因果关系上不能还原的基本的偶然事件的可能性。
似乎有两种偶然事件。一种是由于因果链条的独立性,它们恰巧在某个地点和时间偶然冲突,于是联合导致偶然事件。一个典型的例子是由两个因果链条构成,其中一个因果链条松开了一块砖,而另一个独立的因果链条使一个人处于他会被这块砖砸到的位置。这种偶然事件(拉普拉斯本人在他论概率的著作中发展了关于它的理论)与拉普拉斯的决定论完全相容:任何预先拥有关于有关事件的足够充分的信息的人都能够预测必然发生的事情。只是我们的知识的不完全性导致了这种偶然性。
然而,量子力学引入了第二种,而且是远为彻底的一种偶然事件:绝对的偶然性。按照量子力学,有一些基本物理过程不能按照因果链条进一步分析,但是它们却由所谓“量子跃迁”组成;量子跃迁被假定为一种绝对不可预测的事件,它既不由因果律又不由因果律的巧合控制,而只由概率定律所控制。⑥因而尽管遭到爱因斯坦的抗议,量子力学也引入了他描述为:“掷骰子的上帝”的事物。量子力学把这些绝对的偶然事件看作世界1的基本事件。这些偶然事件的各种不同的特定结果,例如原子的衰变及随后的放射,不是预先决定的,因此无论我们事先对所有有关条件有多么了解,也不能被预测。但是我们能够做出关于这些过程的可试验的统计预测。
尽管我们不相信量子力学将仍然是物理学中的最新成就,我却碰巧相信它的非决定论在根本上是正确的。我相信甚至经典牛顿力学在原则上也是非决定论的。如果我们把人类知识的物理模型——例如计算机——引入其中,这一点就显而易见了。⑦把客观人类知识引入我们的宇宙中——引入世界3(我们不可忘记,计算机即使是无人性的,也是人造的)——允许我们不仅证明这个宇宙的非决定论的性质,而且证明它的实质上的开放性或者不完全性。
现在回到原[量]子力学上来,我想指出,掷骰子的上帝的或者概率法则的非决定论未能为人类自由留下余地。因为我们想要理解的不仅是我们如何可以不可预测地和以类似偶然的方式行动,而且是我们如何能够故意地和理性地行动。诸如邮寄无地址的信件这样的偶然事件的著名的概率恒定性也许是一个有趣的罕见事例,但是它与写一首或好或糟的诗或者提出关于比如说遗传密码的起源的新假说的自由的问题毫无相似之处。
必须承认,如果量子力学是正确的科学的还原和一切科学的本质上的不完全性1
I
从历史上说,决定论与“还原主义”的论题息息相关。在本书所描述的意义上,“科学”决定论者一定是还原主义者;尽管还原主义者未必是决定论者。在这篇附录中,我想简短地讨论一下还原主义。
悬而未决的还原问题我认为有三个:
(1)我们能否把生物学还原为或者希望把它还原为物理学,或者还原为物理学和化学?
(2)我们能否把我们会归于动物的那些主观意识经历还原为或者希望把它们还原为生物学,如果问题(1)得到肯定回答,我们能否把它们进一步还原为物理学和化学?
(3)我们能否把自我意识和人类心灵的创造性还原为或者希望把它们还原为动物的经验,因而,如果问题(1)和(2)得到肯定回答,还原为物理学和化学?
显而易见,对折个问题的回答(我在后面将要谈到这个问题)将部分地依赖于“还原”一词的意义。但是由于我在别处已提出的原因,我反对意义分析的方法和根据定义解决严肃问题的尝试。我打算做的事情是这样的。
我首先将讨论一下在各种不同的学科中成功的和不成功的还原的一些例子,尤其是把化学还原为物理学;也讨论一下这些还原主义研究纲领所留下的残余问题。
在这番讨论的过程中,我将为三个论点辩护。首先,我将提出,在科学中最大的成功莫过于成功的还原(例如牛顿理论被还原为他关于开普勒和伽利略的定律的理论——更确切地说被这种理论所解释2——和他对它们所做的纠正),在这种意义上,科学家必须是还原主义者。成功的还原也许是一切科学解释的可想到的最成功的形式,因为它做到了迈耶松[Meyerson]所强调的事情:未知与已知的同一。3然而,与还原相反,借助于一种新理论的解释是用未知事物,用一种新的猜想,解释已知——已知的问题。4
其次,我将提出,科学家们必须作为一种方式欢迎还原主义:他们必须或者是朴素的或者是或多或少批判的还原主义者;的确,我们认为是有一些孤注一掷的批判的还原主义者,因为在科学中几乎没有任何较重要的还原曾是完全成功的;甚至最成功的还原主义研究纲领也几乎总是留下未解决的残余问题。
第三,我要坚决主张,似乎没有任何赞成哲学还原主义的良好论据,而相反,却有着反对本质主义的良好论据,哲学还原主义似乎与它有着密切联系。5然而,我们由于方法论的原因仍然应当继续尝试还原。因为我们甚至从不成功的或者不完全的对还原进行的尝试那里也可以学到许多东西,这样留下的未解决的问题属于我们最宝贵的智力财产:更加重视常常被看作我们科学上的失败的事物(或者换言之,科学的大的未决问题)可以对我们大有裨益。
II—XII
(略)
XIII
在本文开头列出的三个“悬而未决的还原问题”中,我已简短地提及了两个问题。现在我要谈到第三个问题,人的自我意识和人类心灵的创造性的问题。
如约翰·沃克尔斯爵士经常强调的那样,这第三个问题是“心脑连络”的问题;雅克·莫诺把人的中枢神经系统的问题称作“第二尖端”,把它的难度与“第一尖端”生命起源的问题相比。
毫无疑问,这个第二尖端是危险的研究领域,尤其对于非专业的生物学家来说,然而我仍可以说,在我看来,部分还原的尝试在这个领域比在第二个问题的领域更有希望。如在第一个问题的领域中一样,在我看来,在这里用还原主义的方法可以比在第二个问题的领域中——在我看来这个领域比较无结果——发现也许甚至解决更多的新的问题。我几乎无需强调,在这三个领域的任何一个领域中完全成功的还原,在我看来即使不是不可能的话,也都是非常未必可能的。
说过这些,也许可以说我履行了讨论或者无论如何提及在本文开头列出的三个悬而未决的还原问题的诺言。但是在接着谈我的一切科学的不完全性的论点之前,我想再谈一谈第三个问题——谈一谈身心问题,或者心身问题。
我认为意识在动物中的突现(问题2)的、理解它的、也许还有把它还原为生理学的问题很可能是不能解决的;关于特定的人的自我意识的突现的进一步的问题(问题3)——即身心问题——我的看法相似。但是我的确认为我们能够至少说明一些人的自我的问题。
我在许多方面是笛卡儿二元论者,25即使我更喜欢把自己描述为多元论者;当然我对笛卡儿的两个实体都不赞成。我们已看到,物质不是具有广延的本质特点的终极实体,而是由复杂的结构组成,对于这些复杂结构的构造我们有许多了解——包括对它的大部分“广延”的解释:它通过电斥力占据大量空间(即使不是全部空间的话)。
我的第一个论点是,人的自我意识尽管表面具有不能还原的统一性,却是高度复杂的,也许是部分地可解释的。
我曾提出26高级的人的意识,或者自我意识,是动物所没有的。我也曾提出,笛卡儿把人类精神定位于松果体的猜想可能不像人们常常描述的那样荒唐,鉴于斯佩里[Sperry]对于分裂的大脑两半球的研究结果,27这个位置也许必须在大脑左半球的言语中枢中寻找。如埃克尔斯最近告诉我的那样,28斯佩里后来的一些实验在很大程度上证实了这个猜测;可把右脑描述为非常聪明的动物的大脑,而只有左脑才似乎是人的,才意识到自我。
我过去曾把我的猜测建立在我认为是特定人类语言的发展所起的作用的基础上。
一切动物语言——甚至几乎一切动物行为——都具有表达的(或者征兆的)和交际的(或者发信号的)职能,如卡尔·比勒[Karl Buhler]指出的那样。29但是,除此之外,人类语言还有一些进一步的职能,这些职能是人类语言所特有的,并在这个词的更狭隘、更重要的意义上使它成为“语言”。比勒使人们注意到人类语言的描述职能,我后来指出,30还有进一步的职能(例如约定职能、劝告职能等等),对人来说其中最重要最独特的职能是论辩职能。(阿尔夫·罗斯[Alf Ross]指出,还可以补充许多其他职能:例如下命令或者提出请求或者做出许诺的职能。31)
我从不认为这些职能中有任何职能可还原为任何其他职能,两种高级职能(描述与论辩)最不能还原为两种低级职能(表达与交际)。顺便说一下,这两种职能总是存在的,如此众多的哲学家误认为它们是人类语言所特有的那些特性,也许原因就在于此。
我的论点是,随着人类语言的高级职能突现了一个新的世界:人类心灵产物的世界。我把它称作“世界3”。我在本书的跋中已描述过我如何使用这个术语——以及“世界1”和“世界2”。简言之,我把物理物质、力场等等的世界称作“世界1”;把意识也许还有潜意识经历的世界称作“世界2”以及世界3,尤其是口头(书写或者印刷的)语言的世界,像讲故事,编造神话,理论,理论问题,发现错误,和辩论。(艺术作品的世界和社会制度的世界可以或者归入世界3,或者称作“世界4”和“世界5”:这只是个趣味和便利的问题。)
我采用这些术语是为了强调这些领域的(有限的)自律性。大多数唯物主义者或者物理主义者或者还原主义者都断言,在这三个世界中,只有世界1真正存在,因此它是自律的。他们用行为取代世界2,尤其用言语行为取代世界3。(如上面所指出的,这只是那些解决身心问题的过于容易的方式之一:否定人类心灵和人的自我意识——即那些我认为是宇宙中一些最非凡、最惊人的事物——的存在的方式;同样容易的相反的方式是贝克莱的和马赫的非物质论:只有感觉存在,物质不过是感觉的“组合”的论点。)
XIV
大体上有四种关于身体,或者大脑,与心灵间的相互关系的主张。
(1)否定物质状态的世界1的存在;即非物质论,如贝克莱和马赫所持有的。
(2)否定精神状态或事件的世界2的存在,这种观点为某些唯物主义者,物理主义者或者哲学行为主义者,或者赞成脑心同一论的哲学家所共有。
(3)主张精神状态和大脑状态彻底平行论;这种主张称作“心身平行论”。这是笛卡儿学派中由赫林克斯[Geulincx]、斯宾诺莎、马勒伯朗士[Malebranche]和莱布尼兹首先引入的,主要为了避免笛卡儿观点中的某些困难。(像附带现象论一样,它使意识失去了任何生物学功能。)
(4)断言精神状态能够与物质状态相互作用。这是人们广泛相信被(3)所取代的笛卡儿的观点。
我自己的见解是,脑心平行论在某种程度上几乎必然存在。某些反射,例如看见突然接近的物体时眨眼,显然或多或少具有平行论的性质:当视觉印象被重复时,肌肉反应(毫无疑问,中枢神经系统被卷入这种反应)便有规律地重复。如果我们的注意力被吸引到它上面,我们就可能意识到它的出现,一些(但是当然不是所有的)其他反射也是如此。
然而,我仍然相信完全的心身平行论的论点——主张(3)——是错误的,也许甚至在某些只涉及反射的情况下也是错误的。因而我提出一种形式的心身相互作用论。这包含着(如笛卡儿所看到的那样)这样的论点,物质世界1在因果关系上不是封闭的,而是向世界2开放,向精神状态和事件开放。对于物理学家来说,这也许是有些乏味的论点,但是我认为这个论点被世界3(包括它的自律的领域)通过世界2作用于世界1的事实所证实。(关于这一点,有许多已在本书的跋中予以讨论。)
我愿意接受这样的观点,每当在世界2中发生任何事情,在世界1中(在大脑中)就会发生与之相关的事情。但是要谈到完全或彻底的平行论,我们就必须能断言“同样的”精神状态或者事件总是伴随着精确对应的生理状态,反之亦然。
如指出的那样,我准备承认这个断言有正确的东西,例如对大脑某些区域的电刺激会有规律地导致某些独特的动作或感觉。但是我要问,作为关于一切精神状态的一般法则,这个断言是否有任何内容——难道它不是空洞的断言吗?因为在世界2成分与大脑过程之间,或者世界2完形和大脑过程之间我们可以有平行论,但是我们几乎不能谈到一个高度复杂、独特和不可分析的世界2过程与某种大脑过程间的平行论。在我们的生活中,有许多世界2事件是独特的。即使我们无视创作上的新奇,两次聆听一曲美妙的音乐并识别出它是同一首乐曲并不是同样的世界2事件的重复,这正是因为第二次聆听这首乐曲是与识别这首乐曲的行为相关的,而在第一次聆听时没有这种行为。世界1客体(在这个例子中也是世界3客体)得到重复,而非世界2事件。只有我们能接受一种世界2理论,这种理论像观念联想论心理学一样,把世界2事件看作由重现的成分组成,我们才能清楚地区分世界2重复部分——聆听同一首乐曲——和非重复部分,识别出它是同一首乐曲(在这里识别经验又能在其他场合中重现)。但是我认为显而易见,这样一种原子论的或者分析的心理学我们不会十分赞同。
世界2是高度复杂的。如果我们只注意诸如感性知觉(即对世界1客体的知觉)之类的领域,我们就会认为我们能用原子的或者分子的方法分析世界2,例如完形方法(我认为,与埃贡·不伦瑞克[Egon Brunswik]的生物学的或者功能的方法相比,这些方法都是徒劳的)。但是,如果我们考虑我们创造和理解一个世界3客体,例如一个问题或者一种理论的独特尝试,应用这些方法就是不适当的。
我们的思考或者我们的理解与用语言简洁陈述的尝试相互作用并受到它的影响的方式;我们对一个问题或者一种理论起初有一种模糊的感受,当我试图简洁陈述它时它就变得清楚些,当我们写下它并且批评我们解决它的尝试时它变得更清楚些的方式;一个问题可能改变而在某种意义上仍然是旧的问题的方式;一个思绪一方面是相互联系在一起的另一方面又是分节的方式;这一切在我看来是分析的或者原子论的方法,包括完形心理学的有趣的分子方法所不能解释的。(顺便说一下,尽管完形心理学家们教导说假说是完形,我却教导说完形是假说;对接收到的信号的解释。)
除此之外,我们有理由相信,如果大脑的一个区域遭到破坏,常常另一个区域能够“接替”,而很少也许毫不干扰世界2——这是反对平行论的另一个证据,这次是以世界1中的实验而不是以对于更复杂的世界2经历的必然模糊的考虑为基础。
当然,这一切听上去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反还原主义的;作为看待我们身在其中的这个世界的哲学家,我的确对任何最终的还原失去了信心。但是在方法论上,这并未把我引到还原主义的研究纲领。它只是导致这样的预测,随着我们所尝试的还原的增长,我们的知识会扩大;我们未解决的问题的范围也随之扩大。
XV
现在让我们返回到特定的人的自我意识问题;我的见解是,它通过世界2与世界1和世界3的相互作用(反馈,如果你们喜欢这样说的话)而突现。我对于世界3所起的作用的论据如下。
人的自我意识除其他外还建立在许多高度抽象的理论的基础上。动物甚至植物都无疑具有时间意识和时间期待。但是(对不起本杰明·李·沃夫[Benjamin Lee Whorf])要把自己看作具有过去、现在和将来,看作具有个人的历史,看作意识到整个这部历史中自己的个人的同一性(与身份的同一性相联系),这就需要几乎明确的时间理论。因而它是这样一种理论,即,在睡眠期间,当我们失去意识的连续性时,我们——我们的身体——本质上仍然是同一;正是在这个理论的基础上我们能够有意识地回忆过去的事件(而不仅仅是在我们的期待和反应中受到它们的影响,我认为,这是动物的记忆所采取的更原始的形式)。
一些动物无疑是具有个性;它们有某种与傲慢和雄心勃勃非常相似的事物,它们学会了对名字做出反应。但是人的自我意识维系于语言和(既明确又含蓄地)维系于简洁陈述的理论。儿童学会独自地使用他的名字,最终学会像“自我”或“我”这样的词,他以对于他的身体和他自己的连续性的意识学会使用它;他也把它与对于意识并非总是持续不断的认识结合起来。如果我们记得有些情况下人们忘记了他们是谁,他们忘记了他们过去的部分或者全部历史,但是他们却保留了或者也许恢复了至少他们的一部分自我,人类精神或者人的自我的极其复杂性和非实体性就特别清楚了。在某种意义上,他们的记忆并未丧失,因为他们记得如何走路,吃饭,甚至说话。但是他们不记得他们比如说是布里斯托尔人,或者他们的姓名和地址是什么。就他们找不到回家的路径而言(动物通常找得到),他们的自我意识受到影响甚至超出动物记忆的正常水平。但是,如果他们没有失去言语能力,某种超出动物记忆的人的意识就被保留下来。
我不十分赞成精神分析,但是它的发现似乎证实了人的自我的复杂性的观点,与笛卡儿求助于思维实体现成对照。我的要点是人的自我意识至少包含对于他的身体的(高度理论性的)时间或者历史连续性的意识;对于他的有意识的记忆和属于自己的单一的、独特的身体之间的联系的意识;对于由睡眠对他的意识的正常的、周期性的打断的意识(这又包含着一种时间和时间周期性的理论)。而且,它包含了对于在位置和社会地位上属于某个地方和集团的意识。毫无疑问,这在很大程度上有着直觉的基础,并为动物所共有。我的论点是,在甚至把它提高到未予表达的人的意识的水平时,人类语言或者世界2和世界3之间的相互作用也起着重要作用。
显而易见,人的自我的一致性主要归因于记忆,而不仅可以认为动物有记忆,而且可以认为植物也有记忆(在某种意义上,甚至也许可以认为非有机结构,例如磁铁也有记忆)。因此,求助于像这样的记忆不足以解释人的自我的一致性。看到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需要的不是(对过去事件的)“普通”记忆,而是对于把拥有身体的意识与关于身体的世界3理论(即与物理学)相联系的理论的记忆;具有“领会”世界3理论的性质的记忆。它包含着这样一些气质,如果我们需要这样做的话,这些气质会使我们能够求助于明确的世界3理论,而且我们觉得我们拥有这样的气质,如果我们需要这样做的话,我们能够利用它们以明确表达那些理论。(这当然会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依赖人类语言的人的自我意识和动物的意识的差异。)
XVI
在我看来,这些事实证实了把人的世界2,人的意识的世界,还原为人的世界1,即在实质上还原为脑生理学是不可能的。因为世界3至少部分地是自律的,与其他两个世界无关。如果世界3的自律部分能够与世界2相互作用,那么世界2就不能被还原为世界1,或者在我看来如此。
我的世界3的部分自律性的标准例子选自算术。
如在本书的跋中已解释的那样,自然数的无穷序列提供了这样的例子。它是人类心灵的发明和产物,是发达的人类语言的一部分。似乎有一些原始的语言,人们只能用它数“一,二,许多”,还有一些原始语言,人们只能用它数到五。但是一旦发明了无穷尽的计数方法,便自律地出现了区分与问题:偶数与奇数不是发明的,而是在自然数序列中发现的,素数和与之相关的许多已解决和未解决的问题亦然。
这些问题和解决它们的定理(例如欧几里得的关于不存在最大素数的定理)是自律地出现的;它们作为人所创造的自然数序列的内在结构的一部分而出现,与我们所想到的事情和未能想到的事情无关。但是我们能够领会或者理解或者发现这些问题,并解决其中一些问题。因而属于世界2的我们的思维部分地依赖于自律的问题,依赖于属于世界3的定理的客观真理:世界2不仅创造了世界3,而且它在一种反馈过程中部分地被世界3所创造。
因此我的论点如下:世界3,尤其是其自律的部分,显然不能还原为物质的世界1。由于世界2部分地依赖于世界3,因此世界2也不能还原为世界1。
这样,物理主义者们,或者如我所称呼的那样,哲学还原主义者们,就不得不否定世界2和世界3的存在。因此,大量运用世界3的定理的全部人类技术(尤其是计算机的存在)也随之变得不可理解;这样我们必须假定,诸如机场或者摩天楼的建设者们所引起的世界1中的激烈变化最终是由物质的世界1本身所致,而没有世界3理论的发明,没有依据这些理论做出的世界2设计:它们是预先决定的;它们是最终嵌入氢核的先定和谐的一部分。
在我看来,这些结果是荒谬的;哲学行为主义或者物理主义(或者心身同一论的哲学)在我看来陷入了这种荒谬。
XVII
我相信,哲学还原主义是错误的。这个错误归因于把一切事物都还原为一种从本质和实体方面的终极解释的愿望,即既不能又无需做任何进一步解释的解释。
一旦我们放弃关于终极解释的理论,我们就认识到我们总是能够继续问“为什么”。为什么的问题从不导致终极的回答。聪明的儿童似乎懂得这一点,却向成年人做出让步,确实,成年人无论如何也不会有足够的时间回答原则上无尽无休的一系列问题。
XVIII
世界1,世界2和世界3尽管是部分自律的,却属于同一个宇宙:它们相互作用。但是不难表明,如果这种知识本身构成宇宙的一部分,如它实际上那样,那么对于宇宙的知识就一定是不完全的。
在跋中,我提到这样一个例子,一个人画一幅他在工作的房间的详细地图,当他开始把他正在画的地图画入图中时就出了问题。显然他无法完成这件任务。
这个例子和其他一些例子有助于表明为什么一切解释性科学都是不完全的;因为要成为完全的,它就必须对自身做出解释性的说明。
一个更强有力的结果含蓄在哥德尔关于形式化的算术的不完全性的著名定理(尽管在这个上下文中使用哥德尔的定理和其他元数学不完全性定理是用重武器攻击比较薄弱的阵地)当中。由于一切自然科学都使用算术(并且由于在还原主义者看来只有用物理学符号简洁陈述的科学才具有现实性),哥德尔的不完全性定理使一切自然科学都成为不完全的;这也向还原主义者表明一切科学都是不完全的。在不相信一切科学都可还原为用物理学简洁陈述的科学的非还原主义者看来,科学无论如何都是不完全的。
不仅科学还原主义是错误的,而且关于还原的方法能够取得完全的还原的信念似乎也是错误的。我们生活在突现进化的世界;生活在问题的世界,如果问题被解决,其解决办法又产生新的更深奥的问题。因而我们生活在突现的新奇事物的宇宙;通常不能完全还原为任何先前阶段的新奇事物的宇宙。
然而,尝试进行还原的方法是非常富有成效的,这不仅因为我们通过它的部分的成功,通过部分的还原学到许多东西,而且因为我们从我们部分的失败中学习,从我们的失败所揭示的新问题中学习。未解决的问题几乎和它们的解决办法一样有趣;的确,几乎每一个解决办法都开辟了未决问题的全新的世界,如果不是这个事实,它们就会同样有趣。
[1] [本附录不是最初的《后记》的一部分,而是最初发表于F.J.阿亚拉[F.J.Ayala]和T.多布赞斯基[T.Dobzhansky]编辑:《生物学哲学研究》[Studies in the Philosophy of Biology],1974年,中的一篇论文的修订稿。编者。]
[2] [参见《客观知识》,第5章;和《实在论与科学的目的》(《后记》第一卷),第15节。编者。]
[3] E.迈耶松:《同一性与实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