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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亚峰、张大军等:"抗争与和平”研讨会纪要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11-02 点击:

范亚峰、张大军等:"抗争与和平”研讨会纪要

2010918日,“抗争与和平”研讨会在中福圣山研究所举行。会议围绕“抗争与圣约”、“非暴力的力量”、“论和平转型”三个主题展开。参加本次会议的人员包括维权律师、民主人士和民主宪政学者,共计40余人。上海著名维权人士冯正虎先生参加了会议,并做了发言。以下是研讨会会议纪要。

主题发言之一,汪正飞:抗争与圣约

第一部分从思想史角度介绍了诺克斯的反抗权理论。在诺克斯之前,路德、加尔文对于基督徒的反抗权都持比较谨慎的态度。路德在解释罗马十三章的经文时,区别了两个国度。一个是神掌权的国度,一个是人掌权的国度。这是路德的出发点。按照路德的思路,如果涉及神国的事情、神的物,我们是可以反抗的。从两种国度出发,路德认为顺服是有限度的,路德否定一般的反抗权利。加尔文提出政府有责任维护一个纯正的教义,但没有明确提出人们可以公开反抗。加尔文在主张不可以反抗暴政的同时留下一个例外,即君王的命令不得与神的命令相违背,这就为诺克斯的反抗权理论提供了一个非常大的空间。诺克斯的贡献在于,他把加尔文的上帝主权与圣约责任发展到了极致。根据他的理论,不管是英国国王、英国的国教徒,任何一个人,只要没有遵守圣约,转向拜偶像,就可以起来反抗,这不仅是一种权利,而且是一种义务。诺克斯的圣约观突破了早期宗教改革家路德和加尔文对反抗权限的理解,发展了一种清教主义的具有反抗特色的圣约神学。

第二部分是从圣约责任来看反抗,诺克斯大量引用了旧约圣经。从圣经来看,约法对历代以色列王的责任有约束,他们一直受到旧约摩西律法的限制。我们可以从申命记中看到一个非常好的记载,《申命记》第57-8节,耶和华神在何烈山与以色列民立约,第1718-20节是有关立王的指示。在《旧约》经文中,“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成为以色列历史上反抗的前提。圣约责任有一个具体的圣约基础,就是摩西律法书,君王必须遵守。律法有两个特点,也就是圣约责任的两个特性。一是圣约责任的整体性,诺克斯从上帝的绝对主权出发,强调对上帝的责任遍及人民的整体及其中的每一个成员,而不分身份或荣誉。二是惩戒的普遍性,诺克斯认为,惩戒适用于人民的整体及其中的每一位成员。

第三部分谈了诺克斯反抗权理论的宪政史意义,人民主权理论实际上就来源于圣约责任。诺克斯的理论是建立在信仰基础上的,在他之前的思想家认为可以从自然权利来谈人民主权,但诺克斯提出了一个完整的进路。人们之所以可以反抗,不是根据天赋权利,不是根据形而上的自然权利,而是有个圣约责任。通过这样一个思想史的梳理,可以把诺克斯看成是从加尔文过渡到后来的上帝主权和人民反抗思想的中间人物,后面的思想家把诺克斯的理论进一步转化成人民主权和民主革命的理论。所以后面的美国革命、法国大革命中提到的平等、人民主权,从思想史的角度,都可以追溯到诺克斯那里根据圣约责任来谈反抗权的路径。只不过他们把信仰基础抛开了,变成了一个世俗化的人民主权和理性主义。

基于圣约之上反抗权的现实意义在于,中国教会正好处于出埃及、进迦南的历史时期。在埃及受奴役时期,因为没有与神立约,信徒的义务是要避免偶像崇拜,持守纯正的信仰。在出埃及、进迦南的过程中需要与上帝立约,成为圣约共同体。在这个过程中,不仅要避免偶像崇拜,而且有责任根据圣约起来反抗。

范亚峰总结:

汪正飞的发言从圣约抵抗角度提供了一个独特的基督教资源的梳理。在世界各国,基督教对于反抗尤其是人权抗争这样一个模式的形成都占据非常重要的独特地位。汪正飞对于“圣约与抗争”做了梳理,提到宗教改革时期诺克斯和加尔文关于从圣约以及新教神学发展出来的抗争的关系,这对于今天中国的文化转型具有独特的意义。在处理政教关系的态度上,乡村教会采取的是传统的躲忍模式的政教关系,城市教会主流是采取投机主义的第三条道路,而维权抗争模式正在成为中国家庭教会处理政教关系的主要模式。汪正飞博士对宗教改革时期两个重要的核心人物,诺克斯、加尔文的思想进行了梳理,这两位的正统性是毫无疑问的。这个处理经过进一步丰富之后,对于中国家庭教会正确处理政教关系进而影响中国民主化进程具有非常重要的奠基性意义。

代金波评议:

汪正飞围绕圣约与抗争来谈反抗权。圣约有一个特点,就是上帝单方面的立约,不需要经过人的同意。这就涉及两个群体的划分,按奥古斯丁的说法,人类有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属于天上之城的,一部分是属于地上之城的。从路德、加尔文到诺克斯,都谈到了关于圣约的理解。诺克斯的贡献在于提出圣约的责任和反抗的义务,圣约的责任来源于提到上帝跟他子民所立的约。对偶像崇拜的反对是每个属神的子民的责任,从这个意义上说,就对不可忍受的暴政、世俗的偶像化政权的反抗是属神子民的责任,这是从一种责任进路来讲的反抗理论。汪正飞在发言中概括了圣约责任时有两个特点,即圣约责任的整体性和圣约的普遍性。发言的第三部分讨论了关于圣约神学的宪政意义和圣约责任的现实意义时,提出从上帝的救恩来看中华民族的天命理论。


主题发言之二,张大军:非暴力的力量

发言首先梳理“非暴力”的概念,区分了非暴力抗争的两种不同情形。一种是国外的学者称为战略性的非暴力抗争,这种抗争直接挑战政权,并且要求政权有更迭。 还有一种属于战术性的,比如说日常的一种挑战或者日常的一种公民不服从。战术性抗争实际上对政权本身并没有构成直接的挑战,更不想要更换政权,而是说他有具体的利益、具体的诉求需要满足。 “六四”不是战略性的非暴力抗争,其顶点处于战术性和战略性之间,因为它并没有要求推翻共产党政权。战略性非暴力抗争是战术性非暴力抗争积累到一定程度的一个自然结果。在战术性非暴力抗争之内,又可以分为技术性抗争和政治性抗争。技术性的维权在体制内的空间里可以获得一定的合法性,政治性的抗争所从事的行动是现在政府的法律体系所不认可的。技术性维权和政治性抗争都是采取非暴力,属于隐性式的抗争。 主流舆论是从道德信念或者从构建和平运动的角度去研究非暴力抗争,发言对此进行了纠正,提出非暴力抗争研究的完全功效主义进路。非暴力抗争之所以可取,原因在于它能够做到收益最大化。暴力抗争或者暴力革命付出的代价很大,非暴力抗争能够忍受的,这也是非暴力能够持续下去的很重要的原因。

发言随后进入了对非暴力抗争对象的讨论。从心理战角度出发,发言以“文攻”和“武卫”概括中国的专制统治术。中国传统典籍《左传》提到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国家只有两件大事,一个是“祀”,是指祭祀,还有一个是“戎”,戎就是军队。以现在的术语来表达,祭祀就是意识形态,戎就是军队。中国的政权从汉朝之后能够维持几百年,“文攻”是很重要的原因。 “文”是讲意识形态,比如过去的礼教, “攻”是攻击,具有攻击性,意识形态是主动推动的。什么是“武卫”?“武”指武装力量,卫是防卫的意思,实际上是一种被动的状态。中国传统专制统治首先是通过一套说辞,一套教化的手段。如果教化失败,到王朝末年出现民众起义或者民众反抗,那么就利用“武卫”,这就是“文攻”和“武卫”之间的关联。结合中国当下的现实,张大军对于“意识形态破产”这一说法提出了不同解读。实际上,共产党利用另外一种办法隐秘的偷换了它的意识形态的基础,也这就是它的“祭祀”,它教化的基础。共产党的意识形态包括了经济的拜物教和暴力的拜物教。为何称它们为“教”?因为二者直接影响人的心灵。意识形态和知识的区别非常重要,前者不简单是书本上的知识,它会实实在在影响人的心灵、思维方式、价值观。为什么中国人面临各种各样问题的时候不反抗?原因在于心灵是被遮蔽了。邓小平“经济发展是硬道理”是经济拜物教的核心教义,他提供了一种乌托邦的远景。经济拜物教的基础是人的心理,是人本身对于物质享受的欲望和物质占有的欲望,“道德滑坡”和“物质主义”有着深层的心灵机制或者说心理机制。非暴力抗争必须针对被经济拜物教所遮蔽的这种心理。意识形态的第二个层面是暴力拜物教。暴力拜物教,其核心教义是毛泽东所提出的“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口号,枪炮是共产党暴力拜物教的神器。对暴力的恐惧埋伏在绝大多数中国人心里面的,这种心理状况直接会影响到非暴力抗争的开展。经济拜物教拜的是财富,暴力拜物教拜的是枪炮,他们拜的实际上都是一种物质性的东西,这种物质性的东西都压制着心灵的力量。

经济拜物教和暴力拜物教为什么能够成功?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文攻”,官方提炼出一套说辞,把一套说法意识形态化。意识形态为何能让人顺从?发言提炼出其背后的心理战机制。同样,心理战在非暴力抗争当中也极其重要的。非暴力抗争说到底是一种说服,要通过心灵发挥作用。“笔比剑更强大”,心理战的力量,包括心灵的力量,甚至意识形态的力量,实际上比真正的兵器力量更大。 非暴力抗争的关键点在于能够战胜“文攻”、“武卫”的心理战。 “武卫”也是一种心理战,暴力很多时候是不用的,实际上它是一种威慑,这种威慑长久以来就形成一种心理机制。这种心理机制和我们刚才提到的经济拜物教的心理机制,一种是欲望的心理机制,一个是恐惧的心理机制。实际上这两个心理机制或者说心灵的机制遮蔽了中国人心灵的自由, 中国的问题在于心灵自由的空间太弱。如果基督信仰进来之后,实际上他对心灵的控制就减弱很多了,因为基督已经让我们获得了心灵的自由。

心灵自由关系到中国人对抗争的不同诉求。发言区分了权益和权利两种不同诉求方式,权益是一种有形的物质上的收益,权利实际上等于自由,它是一种抽象的东西和朴实的一种东西。技术性维权很多是为了争取利益,争取权益,而不是为了争取自由和权利的。技术性维权是在体制内的空间里面进行,技术性维权本身不构成对体制的一种突破。政治性抗争只要留一点空间了就能改变体制的结构和形状,这是它与技术性抗争在本质上的区别。权利就是不可剥夺的,是普遍的,是不经过正常的程序是不能够受限制的。讲权利,第一要护宪。具体的事件维权更多围绕的是一种权益,是一种利益。权利和权益之间是虚和实的关系。权利和自由你看起来是虚的,但它创造的一种势态、一种势头。心灵的自由就是愿意追求一种超越的东西,而不是局限于具体的权益的话。言论自由、信仰自由、结社自由这些看起来还很抽象,但是实际上虚的权利对于将来中国整体上的转型,是一种指标性的东西,具有完全战略性的意义。政治性抗争让人真正的愿意回到信念,回到道义,回到公益,回到爱,去从事一种真正的维权、真正的抗争。比如说基督教的家庭教会,它的抗争没有带来什么物质意义,没有什么收益。实际上它是对权利的一种真实的捍卫,这样的捍卫自然而然就导致了民间空间的扩展。受传统文化影响的中国人同样追求心灵自由,只是在论证的方式和基督徒不一样。

发言最后讨论了非暴力行动逻辑对于中国社会正向转型的意义。现在的口号是“维稳是第一责任”,这一变化的原因是邓小平经济拜物教已经走向了穷途末路,只好重新恢复暴力拜物教。暴力拜物教的破产导致失效的体制,对应的是社会可能有一个正向的转型,就是非暴力行动的逻辑,这种逻辑实际上来自于一种心灵的力量,它是建设性的积极力量。这种力量在和专治者对抗的过程中,心灵的力量会被正面的调动起来,转型的前景会远远好于暴力拜物教或者经济拜物教彻底失败的结果。当经济还没有彻底的崩溃,当穷兵黩武还没有到穷途末路的,实际上非暴力行动已经起来了,它已经要推动中国社会的向前发展,这个时候在一个比较好的状况下实现转型的可能比较大。以前讲中国转型实际上是从政治、经济、社会各方面分析,而没有真正的从心灵的角度、精神的角度、信仰信念的角度来分析。

范亚峰总结:

非暴力抗争背后的力量实际上是一个更为强大的力量,这是二十世纪人类文明的一个卓越的进步。二十世纪共产体制的终结是以非暴力的方式结束的。特别是在许多国家,天主教和基督新教都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1905年的俄国革命也和东正教有很深的渊源。这让我想起刘军宁先生前不久讲过的一段话,他引用了老子的观点“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最有力量的人不是手里有东西的人徐复观先生把中国文化概括为心的文化所谓非暴力力量,在我看来就是心的力量。相对于有形的物质世界来说,无形的、精神的、心的力量永远要比有形的力量更为强大。所以说,谈论到中国转型的问题时,这是一个突破口,是一个关键。对于所谓权钱军合一的维稳体制,我们要有非常清晰的认识,即无形的心灵自由、心灵的力量是更为关键的变数。


李柏光评议:

大军的发言提出了两个问题。第一,如何解构文功和武卫、金钱拜物教和暴力拜物教的问题?社会真正的变革来自民众。大军的发言忽略统治阶层本身变革的可能性,最高权力者和时代精神领袖们的心灵品格、素养和心灵的状态对社会的变革也很重要。统治阶层本身也有社会变革的心灵基础,他们会自动发动变革。大家需要探寻为什么中国的统治者产生不了这种精神变革的动力。第二,如何将技术性维权和政治性的抗争结合起来?在政治性抗争确实会达到突破体制的后果。但是,政治性抗争的风险和力度,在什么情况下才能确保抗争的人在不失去自由的情况下突破体制?技术性维权可以把政治性抗争活动用一种法律程序的方式包装起来,把政治性抗争的压力用法律程序输送到个案中。在技术性维权失效的情况下,就只能到宪法中来寻找依据。技术性维权在法律程序包装下,安全性是不成问题的。另一方面有一定的实效性,能为政治性抗争积累经验、方法、路径,能为政治性抗争提供强有力的心理基础,使民众不再害怕。


黎雄兵评议:

大军的发言提到两类抗争的功用和效用,强调政治性抗争的积极意义和突破性对体制改变的力量。对应的观点是,技术性维权不会对体制产生重大的冲击力。大军对于技术性维权的看法有些消极。技术性维权有一个凝聚、统领、整合民间力量的作用。比如,教育平等权的问题,就可以把很多中产阶级、知识分子凝聚起来,技术性维权的作用就在此,政治性抗争比较容易受到受到体制的强大阻挠。为什么需要非暴力抗争?中国并不是像西方那样衡量成本效益和风险性,在中国,非暴力抗争的目标、指向和结构上的意义决定必须选用非暴力抗争。两个拜物教产生两个信号——欲望和恐惧——钳制了民间维权的思想和行动,非暴力抗争需要在这方面有突破。去欲望方面,摆脱了中共的宣传;恐惧方面更不用说,进监狱、肉体折磨、被劳教,毫不惧怕。


主题发言之三,范亚峰:论和平转型

范亚峰在主题发言中讨论三个问题,第一个是维权抗争与暴力;第二个是维权抗争与暴力关系的几种模式;第三个是和平转型的战略条件。

一、维权抗争与暴力

维权抗争与暴力的关系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在中国的传统文化当中,既重视心的力量,也重视力的力量。毛泽东的思想建党理论,相对于有形的装备,毛泽东更是重视心灵的、精神的、思想的建设。维权抗争与暴力的关系在这里面也就引出关于中国维权运动的两种力量,一种是有形的力量,一种是无形的力量。维权抗争与暴力的问题与和平转型的相关就在于我们要处理两种力量之间的关系,一种是有形的力量,尤其核心是暴力的力量;另外一种力量是无形的、和平的力量。这种和平的力量也就是我们要把握的心之力。

二、维权抗争与暴力关系的几种模式

(一)杨佳模式

在杨佳模式里面,对杨佳的复杂的考量实际上体现了维权运动、维权抗争里面非常精微的智慧,考验了我们法律、政治的辨异能力。

(二)非暴力模式

非暴力模式的重要命题是以无敌人为代表。非暴力运动在中国大陆实际上没有得到非常认真和深入的处理,非暴力运动曾被误解为无暴力,即绝对的、不许有任何的暴力。在暴力与和平的关系问题上,应该说大陆的维权运动主流采取的不是非暴力的模式。

(三)中道维权模式

1、中道维权模式

由台湾的暴力边缘模式发展出来的中道维权模式,实际上是公民维权抗争和毛泽东的人民战争思想之间的渊源。在中国公民的维权抗争运动里面,毛泽东的人民战争思想和公民维权抗争思想之间有一种替代的关系,即以公民替代人民、以抗争替代战争,其中加入维权。维权事立足于权利话语。所以说从人民战争思想到公民抗争思想,这里面有一种内在的线索。而这种线索实际上是理解大陆的公民维权运动和台湾的暴力边缘理论之间互动的一个关键。暴力边缘理论与人民战争、毛泽东军事思想、游击战的思想的结合实际上是理解大陆的维权运动的发展壮大的一个重要的线索。这个线索对理解中国大陆的暴力与和平的关系,对于理解中国大陆,乃至于和平转型的模式的可能性的论证实际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这点是非常关键的。

2、维权运动的军事性与商业精神

这种中道维权模式实际上有几个来源,一个来源是台湾的暴力边缘理论,第二个是毛泽东的人民战争思想、游击战思想和持久战思想。这两个来源涉及到后面我们要探讨的中道维权模式的两点,一个是大陆维权运动的军事性,第二个特点是大陆维权运动的商业精神。因为暴力边缘理论背后实际上是一种政治企业家、政治市场理论。因此说,政治企业家理论和政治市场论是理解中国大陆维权运动的非常重要的关键的一个要素。这个范式比人民战争和军事性更为重要,可以把它理解为中国大陆处理民主转型、和平转型的一个最为重要的理论。哈耶克受奥地利经济学发展起来的自生秩序理论,包括普通法所整合出来的这样一套古典自由主义的理论实际上已经成为大陆维权运动的一个理论基础。维权运动的军事性和商业精神其实是对大陆的现在已有的、有形的权利、金钱和军队三种力量的非常重要的消减。那么从这种虚势到实势的过程,我这里面已经给出了一个怎样从心之力、道的力量逐渐转化为虚势的力量,再从虚势的力量转化为实势力量的一个演变过程。而这个演变过程对我们理解未来的和平转型的战略条件具有非常重要的奠基性的意义。

3、中道维权模式如何处理暴力边缘理论和非暴力理论之间的关系。

这就需要一个非常精细的区分,非暴力理论是一个大类,凡是不用暴力革命的方式推翻政权、颠覆政权都可以称为非暴力。但是在非暴力里面有很多变种,比如说台湾的暴力边缘理论毫无疑问是属于非暴力运动的一个变种。甘地、曼德拉和马丁·路德·这种经典模式在中国大陆是不适用的。我们不具有在大陆实践非暴力运动经典模式的战略条件,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背景。在这两种理论之间做个精细的区分是非常重要的。大陆实际上采取的是对台湾的暴力边缘理论的学习,而不是非暴力运动的经典模式

三、和平转型的战略条件

和平转型的战略要从四个方面来积累。中国民主化的三大法宝,公民维权、和平转型和宪政治理。其中,公民维权在过去的七至十年里面已经发展得很好;所谓和平转型,就是探讨维权形成积累之后如何转型的问题;治理是谈我们到位之后如何进行宪政治理的问题。

(一)官民力量对比关系的悬殊

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是和平转型的第一个不利的战略条件。这就需要公民维权运动的不断地发展和深入。

(二)和解价值理念的缺乏或薄弱

这就涉及到大多数的老百姓还不是公民缺乏对无形的力量、对道德的力量内在的体制

(三)历史罪债的重负

对历史罪债解决,这里我提出三个原则,第一个叫真相原则;第二个叫依法清算原则;第三个叫有限清算原则。

(四)现实利益的考量

现实利益的考量,就是说要对权利、金钱和军队三大力量做一个现实分析,也就是说这三大力量到底意味着什么。

夏可君评议:

中国的转型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很强大的暴力抗争,一种是非暴力的抗争。那为什么说暴力抗争的可能性更大呢?夏的评议从身体入手,暴力抗争的着力点就是身体。为什么会有暴力?因为双方对抗的焦点是在身体上。为什么暴力是指向身体呢?二十世纪女哲学家阿伦特思考过暴力问题。在西方,如果政治的核心是权力,权力的核心是暴力控制的话,那么权力之间斗争的核心是什么呢?第一个是能力(ability,有没有能力控制。第二个是能力要很强大,强力(strength)。第三,如果强力也很强大,就是暴力(violence)。一旦两个阶级处于冲突,就是暴力。如果到了第四阶段,两方力量都很强大,处于暴力争执不下,就是狂力(rage。任何政治上的斗争,尤其是涉及到身体冲突的时候,一定会经历从abilitystrengthviolencerage。其实从89之后去看,六四是暴力的极致。在这之后它的意识形态减弱,武力成分弱化了。

在维稳体制下,一旦去争取民主、争取转型的时候,一定是身体的抗争,那么身体就是暴力抗争的爆发点。那么要看哪些要素会针对身体对身体进行武力冲突?哪些最有可能发生这种冲突呢?抗争的主体是谁?这是个关键。是维权律师?反民、无钱、无权者?网民、偶发事件的关注者?基督徒?在暴力抗争中,哪些身体最容易导致暴力冲突?我觉得这是个关键。在这种转化里,我们要倒过来看。不是从能力—强力—暴力—狂力来看,应该倒过来看。因为维稳体制、党国体制,是你一有行动,一有组织,他就是暴力、就是强硬,不会给你机会转化。抗争一定是暴力的,如果有一件暴力事件发生的话,应该是广场冲突。第二个是街头,是大规模的冲突暴力。我认为现在的阶段是广场和街头化冲突。这是以身体为中心的暴力冲突过程。西方有个理论就是手段冲突。我的抗争只是为了手段,不是为了目的。我的抗争就是我的权利,我的所有行动都是围绕权利本身来抗争。在西方文化里,是语言。为什么西方的第一个自由民主权利是出版自由、言论自由?因为西方对言论自由很重视,西方的整个反抗是以语言作为其媒介。我所强调的是媒介反抗。而中国文化不是语言,中国人不那么爱表达,在中国是心灵、心气、心志,抗争就是心气的改变、是愤怒。怎么可能从政治的愤怒到内心的愤怒,再到国家公义愤怒而抗争,再到纯粹为了公义而宽恕?只有在心气中换了气,改变自身,就是说媒介改变了。因为为正义斗争的本质是愤怒,不愤怒的人不会从事政治。所以要唤起一个人从事政治,一定是愤怒,而愤怒肯定会导致冲突和暴力。怎么改变呢?只有心的改变才会有这种可能。总之,暴力的可能性很大,因为中国是一个愤怒的身体。


自由发言部分:

冉亮的发言不同意政治性抗争能够带来体制上突破的观点,认为技术性维权和政治性维权之间并不存在着截然分离,维权律师的优势在于可以将政治性抗争转换成技术性抗争,技术性抗争和政治性抗争二者在很多时候可以互相转化。对于道义问题,冉亮认为,其实中西方两种文化都是既强调身体力量,又强调心灵自由的力量的。如何将心灵道德力量转换成实际力量,这是需要大家认真研究的。


冯正虎先生结合自己在上海的维权实践,说明了中道维权的内涵。在与对手对抗时,心理素质很重要,如果耐心等待,对手会先于自己逃跑,这就需要有信念。冯先生的成功在于两点,第一,要克服自己心理的恐惧;第二,要坚持做人的尊严。关于非暴力问题,实践中,很难分清暴力和非暴力之间的界限,关键要看问题的性质。如果事件关系到基本人权,可以适当使用暴力;如果是政治性事件,则可以温和处理。


王军先生的发言梳理了非暴力概念的几个维度。第一,非暴力抗争与共产主义运动的联接,共产主义运动使用了典型的暴力革命方式。第二个维度是把非暴力抗争当作政治模型来考虑,非暴力抗争应该是普遍适用的政治模型。在术语使用上,王军不赞同“暴力边缘理论”的提法,而主张“和平抗争”。由于中国现在所处的环境完全不同于冷兵器时代,主导中国宪政的一定是非暴力的。


金光鸿律师分析了中国缺乏宪政改革动力的两方面的原因,内在原因是缺乏动机,外在原因是压力不够。当权者缺乏改革的内在动机有种因素,在消极方面是害怕被清算,积极方是害怕失去既得利益。对于消极因素,民间力量可以提倡民主和解;对于积极因素,策略是退休后待遇不变。技术性维权和政治性抗争都可以看成是外在压力,二者目标一致,没有必要分哪个作用更大。


赵常青先生在发言中回应了亚峰对于转型中四个不利条件的论证,认为民间实力很强大。官方力量很强,但他们失去了民心,而民间力量却以蓬勃的态势向前发展;引领中国民主转型的城市精英、知识分子中并不缺乏非暴力的理念;权力、金钱、军队都存在转换的可能性。


陈青林律师分析了当前中国局势的两面性官方害怕失去物质利益,民间也害怕失去。有些人遭受过暴力,但却以非暴力的方式证明暴力的无力、软弱,民间一定要拓展非暴力的力量,非暴力的力量在于心理战。


杨慧文律师谈了张大军发言对他的启发。在处理访民维权的案件中,律师需要控制一些访民的暴力倾向,却找不到有效途径,政治性抗争能够在意识形态上找到突破。在实务操作中,只有通过不断的互动,才能非暴力的有效与无效、暴力的危险在什么地方。


陈天石先生认为今天讨论过于理论化,大家需要从行为本身总结意义。中国的现实是,社会已经发生很多暴力边缘的事实。07年广西计生事件就是这样的典型。非暴力理论的提出基于这样的认识:民间力量很弱小,政府力量很强大。而在广西例子中,民间认为自己的力量很强大,政府力量很弱小,抗争的结果就很不一样。

江天勇律师谈到暴力和非暴力的典型问题。真正的暴力是大张旗鼓励武装斗争,大家需要讨论什么是非暴力的典型。杨佳等人抗争的方式虽然极端,但带来了社会的明显改变,社会进步是各种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


范亚峰从政治暴力角度探讨了杨佳案的性质。暴力革命是指使用暴力针对国家政权,除此之外都叫非暴力抗争,杨佳案是一个人面对警察的反抗。作为政治传统,非暴力运动有其宗教背景,中国传统缺少这样的精神资源,这也导致了中国没有产生非暴力理论。


张大军阐释了技术性抗争与政治性抗争之间的关系,认为技术性抗争是实,政治性抗争是虚,政治性抗争为技术性抗争留下空间和余地,政治性抗争离不开技术性维权,二者要结合起来。


范亚峰认为大军实地和位势的划分不正确,技术性维权有实地和虚势的划分,而政治性抗争也有实地和虚势的划分。


李和平律师在发言中谈到如何区分暴力和正当防卫界限。从理论上看,公民有反抗暴政的权力,属于正当防卫。困难在于如何确定暴力和正当防卫之间的界限,二者如何转换。对于抗争问题,和平律师从意志表达角度谈了自己的看法,“争”的目的在于让决策者采纳意见,最终达成妥协。如果官方放弃裁判权,民间可以自己裁决,通过民间沟通实现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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