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耶克:均衡与秩序——新古典主流经济学与哈耶克经济理论如是说

   韦森
 
(转自《 中国学术城》)

 
 
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哈耶克已决定抛弃均衡这一概念,起而代之用他后期社会经济理论的核心概念秩序。但他花费了三十余年的研究、探讨、揣度以及试图规定,到底还是没弄清楚什么是社会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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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概念或者说均衡分析,可以说是以新古典主义为主流的当代经济学的灵魂。从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出现的瓦尔拉斯均衡,到阿罗-德布鲁均衡,以至到目前已经融人当代主流经济学的博弈论中的纳什均衡哈萨尼均衡(不完全信息静态博弈均衡)、精练贝叶斯纳什均衡以及演进博奔均衡等等,可以说,均衡概念和均衡分析,浸透在绝大多数当代经济学理论文献的分析与话语之中。现在,任何人都可以保险他说,当代经济学的辉煌、精美、诱人和极其博杂繁复的理论大厦,完全是建立在均衡概念和均衡分析之上的。即使六十年代以来以科奈、巴罗、贝纳西等经济学家为代表的非均衡论或者说反均衡论,说来说去还是离不开均衡二字。因此,经济学家们好像对均衡着了魔、人了迷。离开了均衡二字,经济学家们就会没事做、没饭吃。至于均衡在现实社会中存在不存在,在人类经济生活的多少事态中存在,管那做什?那是上帝的事!大家都在说,都在讲,都、在用,我也自然跟着说,依着讲,学着用,准没错!——这就是经济理论发展演进中的路径依赖
    
   
  就是在这种自身发展的路径依赖中繁衍增生的当代经济学中的均衡门,教育和培养了一代又一代西方国家大学经济学院和商学院的学士、硕士、博士、讲师和教授,造就了一代又一代的经济学家(这一套育经济学人设备近些年来又被进口到中国,不是么?)。不学会均衡套路,你毕得了业,拿得到硕士、博士?站得了大学经济学的讲台?殊不知,就连那位独辟蹊径、另立门户,且自叹道许多经济学家都倾向于把我视为行外人的哈耶克老先生,原来也是均衡门出身!
    
   
  然而,这位当代经济学中的独行侠哈耶克,却不安于均衡门。在1968329日在举行芝加哥的“philadelphia协会的一次会议上,哈耶克做了一次题为作为一个发现过程的竞争的讲演。在这次讲演中,哈耶克公开宣称,他反出了均衡门,决定以后不再演练经济学中的均衡套路。哈耶克说:经济学家们通常把竞争中所产生的一种秩序称作为均衡。而均衡是一个有些误人子弟的概念。因为,这样一种均衡假定,所有事实已经确知,因而竞争也就停止了。而我宁肯使用秩序而不是均衡,是因为至少在讲座经济政策的层面上,秩序要领有其优点,那就是,我们能说秩序达到了某种程度,况且秩序也能够通过一个变化过程而保留下来。与经济均衡从来就不真正存在相比,当说我们的理论所描述的某种秩序是理想型的时候,至少有其正当理由。
    
   
  可以看出,到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哈耶克已决定抛弃均衡这一概念,起而代之用他后期社会经济理论的核心概念秩序
    
   
  然而,在哈耶克著作中的秩序概念的规定性到底是什么?哈耶克从五十年代就不厌其烦他讲,从各种角度讲。但是,他讲了三十余年,到底还是没讲清楚什么是秩序,什么是社会秩序。什么是自发秩序,什么是扩展秩序。以致于一些研究哈耶克思想的学者(如JohnGrayVikto VanbergGeoffrey Hodgson Mark PeacockTony LawsonSteve Fleetwood等)大伙一起抱怨到:你老兄从来就没有提供一个清楚、连贯、定型的秩序概念!说来说去,看来还是尽管哈耶克观察到、猜测到在人类的社会生活中有秩序存在,但他花费了三十余年的研究、探讨、揣度以及试图规定,到底还是没弄清楚什么是社会秩序,实在难啊!
    
   
  为什么哈耶克费了三十余年的精力都没有弄清他的社会理论的核心概念社会秩序?现在看来比较容易理解,这就是自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哈耶克出道以来,他基本上只从认识论的角度对社会现象进行哲学思考(这包括他在五十年代初所撰写和出版的《感觉的秩序》一书),而似乎从来没有从本体论的角度来思考社会问题。从这一视角来说,在界定和解说什么是社会秩序这一点上,哈耶克应该去请教他的远房表兄维特根斯但。但可惜哈耶克生前没能、也无能这样做。因为,话说回来,在哈耶克繁复的社会理论中,根本就缺乏社会本体论这一维思考(剑桥经济学院的Tony Lawson非常赞同我的这一判断),他又如何会想到去维特根斯但哲学那里点什么?
    
   
  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如果说哈耶克从来就没有讲清楚什么是秩序,什么是社会秩序,什么是自发社会秩序,什么是人之合作的扩展秩序,那么,新古典主义和博弈论经济学家却非常清晰、明确地界定了什么是均衡。至于均衡,尤其是一般均衡在社会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存在,在多少社会场景中存在,那是另外一回事。其实,这也符合常理:没有一个明晰规定的均衡概念,何来建立在这一基石性概念上的无数精确的数学语言分析和精美的数学模型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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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衡秩序,均衡分析与秩序理论的建构,孰优孰劣?哈耶克当然认为是后者。因为,照哈耶克及其理论诠释者的分析进路,秩序均衡相比,至少有如下三个优点。
    
   
  首先,正如哈耶克在上述一段话中所表露的那样,均衡实际上是指一种最终状态,而秩序则可指一个过程。这也意味着,一个彰显某种秩序的体系本身就蕴涵着它自身正在经历着一种自我转型过程。因此,可以认为,秩序可以长期驻存,而均衡即使存在,也往往是瞬间的事。同理,我们也可以认为,均衡只是一种理想状态,而秩序则是一种现实实存。从一定意义上,我们双可以说,秩序是一般,而均衡则是特殊。
    
   
  其次,正是因为秩序本身并不是涵指一种最终状态,而是捐一种过程,因之,哈耶克的演进秩序理论并不是像新古典主义经济学那样是一种最优理论效率理论。按照哈耶克理论的一些诠释者的解释,这恰恰正是哈耶克经济学进路的一种长处。从0'DriscollRizzo两位论者在1985年出版的《无知和时间的经济学》一书中一句颇似,绕口令的话里,大家可以体悟出这一点:秩序演进理论并不是要说明竞争会完成我们的预期要求它所做的事,而是告诉我们不要期望竞争会做我们的预期要它做的事
    
   
  第三,秩序趋于秩序概念与均衡趋于均衡概念,有一个根本区别。这就是,前一种趋向并不是趋于任何一种最终的(最优)状态,而是趋于一种更好的协调预期。正是从这一点出发,我们可以看出,哈耶克社会理论的精粹就在于他认为,市场秩序与命令经济相比,其长处并不在于前者本身具有一种趋向于一种唯一稳定均衡(即帕累托最优和诸如此类的概念)的能力,而在于前者有利于应用人们的分散知识默会知识,从而更好地协调人们的经济活动。
    
   
  哈耶克及其后来诠释者(包括笔者)的这些见解,自然有其道理。然而,在当代经济学中,新古典主义以及与新古典有千丝万缕联系且灵犀相通的博弈论之所以成为主流,难道就没有其道理?大家都在演练和教学均衡套路,自然有其“raison d'etre"。但是。现在的问题是,是否未来的经济学只有永远按均衡门的套路演练下去?
    
   
  或者精确他说最佳认识路径——只有均衡门这一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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